儀禮要義

儀禮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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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儀禮要義巻二十八

            宋 魏了翁 撰

  喪服經傳一

   喪服篇天子以下親疏隆殺之禮

䘮服第十一 鄭目録云天子以下死而相喪衣服年

月親疏隆殺之禮不忍言死而言喪喪者棄亡之辭若

全存居於彼焉已亡之耳大戴第十七小戴第九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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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録第十一

   經禮謂周禮曲禮謂事禮即今禮

   喪服在士喪之上者總包尊卑

釋曰案禮器云經禮三百曲禮三千鄭云經禮謂周禮

也曲猶事也事禮謂今禮也禮篇多亡本數未聞其中

事儀三千若然未亡之時有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之喪

服其篇各别今皆亡唯士喪禮在若然據喪服一篇總

包天子以下服制之事故鄭目録云天子以下相喪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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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親疏之禮喪服之制成服之後冝在士喪始死之下

今在士喪之上者以喪服總包尊卑上下不專據士故

在士喪之上是以喪服為第十一

   賈疏分七章以明喪服

喪服所陳其理深大今之所釋且以七章眀之第一明

黄帝之時樸略尚質行心喪之禮終身不變第二明唐

虞之日淳樸漸虧雖行心喪更以三年為限第三明三

王以降澆偽漸起故制喪服以表哀情第四明既有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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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須明喪服二字第五明喪服章次以精粗為序第六

明作傳之人并為傳之意第七明鄭𤣥之注經傳兩解

之第一明黄帝之時樸略尚質行心喪之禮終身不變

者案禮運云昔者先王未有宫室食鳥獸之肉衣其羽

皮此乃伏羲之時也又云後聖有作治其絲麻以為布

帛養生送死以事鬼神此謂黄帝之時也又案易繫辭

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

數在黄帝九事章中亦據黄帝之日言喪期無數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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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喪終身者也第二明唐虞之日淳樸漸虧雖行心喪

更以三年為限者案禮記三年問云將由夫患邪滛之

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從之則是曽鳥獸之不若

也夫焉能相與羣居而不亂乎將由夫脩餙之君子與

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隙然而遂之則

是無窮也故先王焉為之立中制節壹使足以成文理

則釋之矣然則何以至期也曰至親以期斷是何也曰

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變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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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始焉以是象之也鄭注云法此變易可以期也又云

然則何以三年也注云言法此變易可以期何以乃三

年為又云曰加隆焉爾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注云言

於父母加隆其恩使倍期也據此而言則聖人初欲為

父母期加隆焉故為父母三年必加隆至三年者孔子

答宰我云子生三年然後免于父母之懐是以子為之

三年報之三年問又云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夫

是之謂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未有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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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由來者也注云不知其所從來喻此三年之喪前世

行之久矣既云喻前世行之久則三年之喪實知其所

從來但喻久耳故虞書云二十八載帝乃殂落百姓如

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宻八音是心喪三年未有服制之

明騐也第三明三王已降澆偽漸起故制喪服以表哀

情者案郊特牲云大古冠布齊則緇之鄭注云唐虞己

上曰大古又云冠而敝之可也注云此重古而冠之耳

三代改制齊冠不復用也以白布冠質以為喪冠也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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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而言則唐虞已上吉凶同服唯有白布衣白布冠而

已故鄭注云白布冠為喪冠又案三王以來以唐虞白

布冠為喪冠又案喪服記云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注

云大古冠布衣布先知為上外殺其幅以便體也後知

為下内殺其幅稍有飾也後世聖人易之以此為喪服

據此喪服記與郊特牲兩注而言則鄭云後世聖人夏

禹也是三王用唐虞白布冠白布衣為喪服矣第四明

既有喪服湏明喪服二字者案鄭目録云不忍言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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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喪喪者棄亡之辭若全存于彼焉已棄亡之耳又案

曲禮云天子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庻人

曰死爾雅曰崩薨卒不禄皆訓死也是士以上為義稱

庻人言死得其總名鄭注曲禮云死之言澌精神澌盡

又案檀弓孔子云喪欲速貧春秋左氏傳魯昭公出居

乾侯齊侯唁公於野井公曰喪人其何稱是喪棄亡之

辭棄於此存於彼是孝子不忍言父母精神盡澌雖棄

於此猶存於彼以此鄭義言之其喪字去聲讀之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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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聲讀之者雖不與同義亦通也死者既喪生人制

服服之者但貎以表心服以表貎故禮記間傳云斬衰

何以服苴苴惡貌也所以苴其内見諸外斬衰貌若苴

齊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緦麻容貌可也下又云

斬衰三升三升半齊衰四升以下是其孝子喪親以衣

服表心但吉服所以表徳凶服所以表哀徳有髙下章

有升降哀有深淺布有精粗不同者也第五明喪服章

次以精麤為叙者案喪服上下十有一章從斬至緦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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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數有異異者斬有正義不同為父以三升為正為君

以三升半為義其冠同六升三年齊衰唯有正之四升

冠七升繼母慈母雖是義以配父故與因母同是以畧

為節有正而已杖期齊衰有正而已父在為母與為妻

同正服齊衰五升冠八升不杖齊衰期章有正有義二

等正則五升冠八升義則六升冠九升齊衰三月章皆

義服齊衰六升冠九升曽祖父母計是正服但正服合

以小功以尊其祖不服小功而服齊衰非本服故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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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也殤大功有降有義為夫之昆弟之長子殤是義其

餘皆降服也降服衰七升冠十升義服衰九升冠十一

升大功章有降有正有義姑姊妹出適之等是降婦人

為夫之族類為義自餘皆正衰冠如上釋也繐衰唯有

義服四升半皆冠七升而已以諸侯大夫為天子故同

義服也殤小功有降有義婦人為夫之族類是義自餘

皆降服降則衰冠同十升義則衰冠同十二升小功亦

有降亦有正有義如前釋緦麻亦有降有正有義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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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陳但衰冠同十五升抽去半而已自斬以下至緦麻

皆以升數升數少者在前升數多者在後要不得以此

升數為叙者一則正義及降升數不得同在一章又繐

衰四升半在大功之下小功之上鄭下注云在小功之

上者欲審著縷之精麤若然喪服章次雖以升數多少

為前後要取縷之精麤為次第也第六明作傳之人又明

作傳之意傳曰者不知是誰人所作人皆云孔子弟子

卜商字子夏所為案公羊傳是公羊髙所為公羊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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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弟子今案公羊傳有云者何以孰謂曷為等之問

師徒相習語勢相遵以弟子却本前師此傳得為子夏

所作是以師師相傳蓋不虚也其傳内更云傳者是子

夏引他舊傳以證已義儀禮見在一十七篇餘不為傳

獨為喪服作傳者但喪服一篇總包天子已下五服差

降六術精麤變除之數既繁出入正殤交互恐讀者不

能悉觧其義是以特為傳觧第七明鄭𤣥之注經傳兩

觧之云鄭氏者北海郡髙宻縣人姓鄭名𤣥字康成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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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崇八世孫後漢徴為大司農不就

   斬衰先斬後作疏衰先作後齊

喪服斬衰裳苴絰杖絞帶冠繩纓菅屨者釋曰言斬衰裳者

謂斬三升布以為衰裳不言裁割而言斬者取痛甚之

意知者案三年問云創鉅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雜

記縣子云三年之喪如斬期之喪如剡謂哀有深淺是

斬者痛深之義故云斬也若然斬衰先言斬下疏衰後

言齊者以斬衰先斬布後作之故先言斬疏衰先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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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齊之故後云齊斬齊既有先後是以作文有異也云

苴絰杖絞帶者以一苴目此三事謂苴麻為首絰要絰

又以苴竹為杖又以苴麻為絞帶知此三物皆同苴者

以其冠繩纓不得用苴明此三者皆用苴又喪服小記

云苴杖竹也記人觧此杖是苴竹也又絞帶與要絰象

大帶與革帶二者同在要要絰既苴明絞帶與要絰同

用苴可知又喪服四制云苴衰不補則衰裳亦同苴矣

云冠繩纓者以六升布為冠又屈一條繩為武垂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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纓冠在首退在帶下者以其衰用布三升冠六升冠既

加飾故退在帶下下文齊衰冠纓用布則知此繩纓不用

苴麻用枲麻故退冠在下更見斬義也云菅屨者謂以

菅草為屨詩云白華菅兮白茅束兮鄭云白華已漚名

之為菅濡韌中用則此菅亦是已漚者也已下諸章並

見年月唯此斬章不言三年者以其喪之痛極莫甚於

斬故不言年月表創鉅而已是以衰設人功之疏絰又

言麻之形體至於齊衰已下非直見人功之疏又見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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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麻之状貌舉齊衰云三年明上斬衰三年可知

   服上曰衰下曰裳弔服亦曰衰

云凡服上曰衰下曰裳者言凡者鄭欲兼觧五服案下

記云衰廣四寸長六寸綴之於心總號為衰非正當心

而已故諸言衰皆與裳相對至於弔服三者亦謂之為

衰也云麻在首在要皆曰絰知一絰而兼二文者以子

夏傳要首二絰俱觧禮諸文亦要首並陳故士喪禮云

要絰小焉故知一絰而兼二文也云首絰象緇布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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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項者案士冠禮緇布冠青組纓屬於缺鄭注云缺讀

如有頍者弁之頍緇布冠之無笄者著頍圍髪際結項

中隅為四綴以固冠也此所象無正文但喪服法吉服

而為之吉時有二帶凶時有二絰以要絰象大帶明首

經象頍項可知以彼頍項為吉時緇布冠無笄故用頍

項以固之今喪之首絰與冠繩纓别材而不相綴今言

象之者直取絰法象頍項而為之至于喪冠亦無笄直

用六升布為冠一條繩為纓與此全異也云要絰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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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者案玉藻云大夫以下大帶用素天子朱裏終禆以

𤣥黄士則練帶禆下末三赤用緇是大帶之制今此要

絰下傳名為帯明象吉時大帶也云又有絞帶象革帶

者案玉藻韠之形制云肩革帶博二寸吉備二帶大帶

申束衣革帶以佩玉及事佩之等今於要絰之外别有

絞帶明絞帶象革帶可知案士喪禮云苴絰大鬲要絰

小焉又云婦人之帶牡麻結本注云婦人亦有首絰但

言帶者記其異此齊衰婦人斬衰婦人亦有苴絰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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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則婦人吉時雖云女鞶絲以絲為帶而無頍項今

於喪禮哀痛甚亦有二絰與絞帶以備喪禮故此絰具

陳於上男女俱言於下明男女共有此服也

   斬苴絰杖冠屨等傳自為問答

   初喪虞練哭寝飲食之節

傳曰斬者何不緝也苴絰者麻之有蕡者也苴絰大搹

左本在下去五分一以為帶齊哀之絰斬衰之帶也去

五分一以為帶大功之絰齊衰之帶也去五分一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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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小功之絰大功之帶也去五分一以為帶緦麻之絰

小功之帶也去五分一以為帶苴杖竹也削杖桐也杖

各齊其心皆下本杖者何爵也無爵而杖者何擔主也

非主而杖者何輔病也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也婦人

何以不杖亦不能病也絞帶者繩帶也冠繩纓條屬右

縫冠六升外畢鍜而勿灰衰三升菅屨者菅菲也外納

居倚廬寝苫枕塊哭晝夜無時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

米寝不說絰帶既虞翦屏柱楣寝有席食疏食水飲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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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哭夕一哭而已既練舍外寝始食菜菓飯素食哭無

時注盈手曰搹搹㧖也中人之㧖圍九寸以五分一為

殺者象五服之數也爵謂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也無爵

謂庶人也擔猶假也無爵者假之以杖尊其為主也非

主謂衆子也屬猶著也通屈一條繩為武垂下為纓著

之冠也布八十縷為升升字當為登登成也今之禮皆

以登為升俗誤已行久矣雜記曰喪冠條屬以别吉凶

三年之練冠亦條屬右縫小功以下左縫外畢者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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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屈而出縫於武也二十兩曰溢為米一升二十四分

升之一楣謂之梁柱楣所謂梁闇疏猶粗也舍外寝於

中門之外屋下壘墼為之不塗塈所謂堊室也素猶故

也謂復平生時食也斬衰不書受月者天子諸侯卿大

夫士虞卒哭異數

   絰帶遞去五分之一疏以分寸計之

云苴絰大搹左本在下者士喪禮文與此同彼此皆云

苴絰大搹連言苴者但經連言苴絰絰中有此二言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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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搹先據首絰而言也雷氏以搹搤不言寸數則各從

其人大小為搤非鄭義據鄭注無問人之大小皆以九

寸圍之為正若中人之跡尺二寸也云左本在下者本

謂麻根案士喪禮鄭云下本在左重服統于内而本陽

也以其父是陽左亦陽言下是内故云重服統於内以

言痛從心内發故也此對為母右本在上輕服統於外

而本隂也云去五分一以為帶者以其首絰圍九寸取

五寸去一寸得四寸餘四寸寸為五分總二十分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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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餘十六分取十五分五分為寸為三寸添前四寸為

七寸并一分總七寸五分寸之一也云齊衰之絰斬衰

之帶也者以其大小同故疊而同之也云去五分一以

為帶者謂七寸五分寸之一也中五分去一為齊衰之

帶今計之以七寸中取五寸去一寸得四寸餘二寸寸

分為二十五分二寸合為五十分餘一分者又破為五

分添前為五十五分亦五分去一總去一十一分餘四

十四分在又二十五分為一寸餘十九分在齊衰之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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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五寸二十五分寸之十九也云大功之絰齊衰之帶

也去五分一以為帶者就五寸中去一寸得四寸前二

十五分破寸今大功百二十五分破寸則以十九分者

各分破為五分十九分總破為九十五與百二十五分

破寸相當就九十五分中五分去一去十九餘七十六

則大功之絰五寸二十五分寸之十九帶則四寸百二

十五分寸之七十六又云小功之絰大功之帶也去五

分一以為帶者又就四寸百二十五分寸之七十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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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去一前百二十五分破寸今亦四倍加之以六百

二十五分破寸然後五分去一為小功帶又云緦麻之

絰小功之帶去五分一以為帶則亦四倍加之前六百

二十五分破寸今則三千一百二十五分破寸五分去

一取四以為緦麻之帶絰帶之等皆以五分破寸既有

成法何假盡言然斬衰有二齊衰有四大功小功成人

與殤各有二等緦麻殤與成人章又不别若使絰帶各

依升數則參差難等是以子夏作傳五服各為一節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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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苴杖竹削杖桐與絰杖之長短大小

云苴杖竹也削杖桐也者傳意見經唯云苴杖不出杖

體所用故言苴杖者竹也下章直云削杖亦不辨木名

故因釋之云削杖者桐也若然經言苴杖因釋削杖唯

上下二章不通於下是以兼釋之至於絰帶五服自明

故不兼釋然為父所以杖竹者父者子之天竹圓亦象

天竹又外内有節象子為父亦有外内之痛又竹能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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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而不變子之為父哀痛亦經寒温而不改故用竹

也為母杖桐者欲取桐之言同内心同之於父外無節

象家無二尊屈於父為之齊衰經時而有變又案變除

削之使方者取母象於地故也云雖不言杖之麤細案

喪服小記云絰殺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絰鄭注云如要

絰也鄭知如要絰者以其先云絰五分為殺為要絰其

下即云杖大如絰明如要絰也如要絰者以杖從心已

下與要絰同處故如要絰也云杖各齊其心者杖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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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病病從心起故杖之髙下以心為㫁也云皆下本者

本根也案士喪禮下本注云順其性也

   無爵而杖者擔主非主而杖輔病

自此已下有五問五答皆為杖起文云者何者亦是執

所不知以其吉時五十已後乃杖所以扶老今為父母

之喪有杖有不杖不知故執而問之云爵以爵答之以

其有爵之人必有徳有徳則能為父母致病深故許其

以杖扶病云無爵而杖者何問辭也庻人無爵亦得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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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擔主也者答辭也以其雖無爵無徳然以適子故假

取有爵之杖為之喪主拜賔送賔成喪主之義也云非

主而杖者何問辭也輔病也答辭也鄭云謂衆子雖非

為主子為父母致病是同亦為輔病也

   為舊君有待放之臣有致仕之臣

舊君有二等一是待放之臣二是致仕之臣俱為舊君

是以齊衰三月章云舊君傳曰為舊君者孰謂也仕焉

而已者也由其有二等故問此類也齊衰三月章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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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為舊君傳曰何大夫之謂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猶未

絶也由其大夫有致仕者有待放者不同

   庶童子皆杖當室及成人皆杖

云童子何以不杖問辭也不能病也答辭也此庶童子

非直不杖以其未冠首加免而已故問喪云免者以何

為也曰不冠者之所服也言何以者據當室童子及成

人皆杖唯此庶童子不杖故云何以決之也知當室童

子杖者案問喪云禮曰童子不緦唯當室緦緦者其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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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當室則免而杖矣謂適子也案雜記云童子哭不偯

不踊不杖不菲不廬注云未成人者不能備禮也此獨

云不杖餘不言者此上下皆釋杖故言杖不云餘者其

實皆無直有衰裳絰帶而已又云婦人何以不杖亦不

能病也者此亦謂童子婦人若成人婦人正杖知者此

喪服上陳其服下陳其人喪服之下男子婦人俱列男

子婦人同有苴杖又喪大記云三日子夫人杖五日大

夫世婦杖諸經皆有婦人杖文故知成人婦人正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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眀此童子婦人案喪服小記云女子子在室為父母其

主喪者不杖則子一人杖鄭注云女子子在室亦童子

也無男昆弟使同姓為攝主不杖則子一人杖謂長女

也許嫁及二十而笄笄為成人成人正杖也是其童女

為喪主則亦杖矣若然童子得稱婦人者案小功章云

為姪庻孫丈夫婦人之長殤是未成人稱婦人也雷氏

以為此喪服妻為夫妾為君女子子在室為父女子子

嫁及在父之室為父三年如傳所云婦人者皆不杖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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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小記婦人不為主而杖者唯著此一條明其餘不為

主者皆不杖此説非何者此四等婦人皆在杖科之内

何得不杖又禮記諸文説婦人杖者甚衆何言無杖

   絞帶以絞麻為繩作帶如要絰

云絞帶者繩帶也者以絞麻為繩作帶故云絞帶也王

肅以為絞帶如要絰馬鄭不言當依王義雷氏以為絞

帶在要絰之下言之則要絰五分去一為帶但首絰象

頍項之布又在首要絰象大帶用繒又在要故須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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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以為帶今絞帶象革帶與要絰同在要一則無上

下之差二則無粗細可象而云去要絰五分一為絞帶

失其義也但絰帶至虞後變麻服葛絞帶虞後雖不言

所變案公士衆臣為君服布帶又齊衰已下亦布帶則

絞帶虞後變麻服布於義可也

   冠布倍衰裳用六升勿灰七升以上灰

云鍜而勿灰者以冠為飾布倍衰裳而用六升又加以

水濯勿用灰而已冠六升勿灰則七升已上故灰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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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章鄭注云大功布者其鍜治之功麤治之則七升

已上皆用灰也云衰三升者不言裳裳與衰同故舉衰

以見裳為君義服衰三升半不言者以縷如三升半成

布三升故直言三升舉正以包義

   喪屨外納倚廬適庶異處

云菅屨者菅菲也外納居倚廬者周公時謂之屨子夏

時謂之菲案士喪禮屨外納鄭注云納収餘也王謂正

向外編之居倚廬孝子所居居在門外東壁倚木為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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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既夕記云居倚廬鄭注云倚木為廬在中門外東方

北方又喪大記云凡非適子者自未葬倚於隠者為廬

注云不欲人屬目盖廬於東南角若然適子則廬於其

北顯處為之以其適子當應接弔賔故不於隠者若然

此下有臣為君則亦居廬案周禮宫正云大喪授廬舍

辨其親疏貴賤之居注云親者貴者居倚廬疏者賤者

居堊室又雜記朝廷卿大夫士居廬都邑之士居堊室

見諸侯之臣為其君之禮案喪大記云婦人不居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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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此經云居倚廬專據男子

   枕塊據大夫以上若士則枕草

云寝苫枕塊既夕文與此同此云衰三升枕塊據大夫

已上則大夫適子為士者得行大夫禮若正士則枕草

衰則縷三升半成布三升雜記所云齊晏平仲為其父

粗衰斬枕草是也但平仲謙為父服士服耳

   哭有三無時

哭晝夜無時者哭有三無時始死未殯以前哭不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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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時既殯已後卒哭祭已前阼階之下為朝夕哭在

廬中思憶則哭二無時既練之後無朝夕哭唯有廬中

或十日或五日思憶則哭三無時也卒哭之後未練之

前唯有朝夕哭是一有時也

   未葬前寝不説絰帶

云寝不説絰帶案雜記孔子云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月

不解鄭云不觧倦也又案既夕文與此同鄭注云哀戚

不在於安絰帶在衰裳之上而云不説則衰裳在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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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可知此據未葬前故文在虞上既虞後寝有席衰絰

説可知

   既虞翦屏柱楣寝有席疏食水飲

云既虞翦屏柱楣者案王制云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

月而𦵏大夫士三月而葬又案士虞禮既𦵏反日中而

虞鄭注士喪三虞云虞安也葬時送形而徃迎魂而反

反哭之時入廟中上堂不見入室又不見乃至適寝之

中舊殯之處為虞祭以安之禮記檀弓云葬日虞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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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離也是日也以虞易奠是也依公羊傳云天子九

虞諸侯七虞大夫五虞士三虞今傳言既虞謂九虞七

虞五虞三虞之後乃改舊廬西鄉開户翦去户旁兩廂

屏之餘草柱楣者前梁謂之楣楣下兩頭豎柱施梁乃

夾户傍之屏也云寝有席者案間傳云既虞卒哭柱楣

翦屏芐翦不納鄭云芐今之蒲苹即此寝有席謂蒲席

加於苫上也云食疏食水飲者未虞已前朝一溢米夕

一溢米而為粥今既虞之後用粗疏米為飯而食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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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朝一溢夕一溢而已當以足為度云飲水者未虞

已前渴亦飲水而在既虞後與疏食同言水飲者恐虞

後飲漿酪之等故云飲水而已也云朝一哭夕一哭而

己者此當士虞禮卒哭之後彼云卒哭者謂卒去廬中

無時之哭唯有朝夕於阼階下有時之哭

   既練男子除首絰練布冠舍外寝

云既練舍外寝者謂十三月服七升冠男子除首絰而

帶獨存婦人除於要而絰獨存又練布為冠著繩屨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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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外寝之中不復居廬也云始食菜果飯素食者案喪

大記祥而食肉間傳云大祥有醯醤中月而禫而飲醴

酒始飲酒者先飲醴酒始食肉者先食乾肉曲禮云父

母之喪有疾飲酒食肉疾止復初皆為不以死傷生也

   布以八十縷為升無正文師師相傳

冠六升衰三升云布八十縷為升者此無正文師師相

傳言之是以今亦云八十縷謂之宗宗即古之升也云

今之禮皆以登為升俗誤已行久矣者案鄭注儀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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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古今二禮並觀疊古文者則從經今文若疊今文者

則從經古文今此注而云今之禮皆以登為升與諸注

不同則今古禮皆作升字俗誤已行久矣也若然論語

云新榖既升升亦訓為成今從登不從升者凡織絍之

法皆縷縷相登上乃成繒布登義强於升

   大功以上冠右縫小功緦左縫

云右縫小功以下左者案大戴禮云大功已上唯唯小

功已下額額然孝子朝夕哭在阼階之下西面弔賔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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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入門北面見之大功以上哀重其冠三辟積郷右為

之從隂隂唯唯然順小功緦麻哀輕其冠亦三辟積郷

左為之從陽弔賓入門北郷望之額額然逆郷賓二者

皆條屬但從吉從凶不同

   喪冠厭伏兩頭縫皆郷外五服同名

云外畢者冠前後屈而出縫於武也者冠廣二寸落頂

前後兩頭皆在武下郷外出反屈之縫於武而為之兩

頭縫畢郷外故云外畢案曲禮云厭冠不入公門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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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厭猶伏也喪冠厭伏是五服同名由在武下出反屈

之故得厭伏之名檀弓云古者冠縮縫今也衡縫故喪

冠之反吉非古也是吉冠則辟積無殺横縫亦兩頭皆

在武上郷内反屈而縫之不得厭伏之名

   諒闇即梁闇謂廬有梁即柱楣

云楣謂之梁所謂梁闇者所謂書傳文案喪服四制云

髙宗諒闇三年鄭注云諒古作梁楣謂之梁闇讀如鶉

䳺之䳺闇謂廬也廬有梁者所謂柱楣也云舍外寝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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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門之外屋下壘墼為之不塗塈所謂堊室也者今至

練後不居舊廬還於廬處為屋但天子五門諸侯三門

得有中門大夫士唯有大門内門兩門而已無中門而

云中門外者案士喪禮及既夕外位唯在寝門外其東

壁有廬堊室若然則以門為中門據内外皆有哭位其

門在外内位中故為中門非謂在外門内門之中為中

門也言屋下壘塹為之者東壁之所舊本無屋而云屋

下為之者謂兩下為屋謂之屋下對廬偏加東壁非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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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謂之廬也云不塗塈者謂翦屏而已不泥塗塈飾也

云所謂堊室者間傳云父母之喪既虞翦屏期而小祥

居堊室彼練後居堊室即此外寢

   素食謂復平生時食讀曰飼

云謂復平生時食也者此食為飼讀之不得為食讀之

知者天子已下平常之食皆有牲牢魚腊練後始食菜

果未得食肉飲酒何得平常時食明專據米飯而言也

以其初據一溢米而言既虞飯疏食食亦米飯也此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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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後平生時食食亦據米飯而言以其古者名飯與食

與公食大夫者同音

   葬後有受服不受服而斬不書受月

云斬衰不書受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虞卒哭異數者

服乃隨哀以降殺故初服麤至葬後練後大祥後漸細

加飾是以冠為受斬衰裳三升冠六升既葬後以其冠

為受衰裳六升冠七升小祥又以其冠為受衰裳七升

冠八升自餘齊衰以下受服之時差降可知然葬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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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服有不受服案下齊衰三月章及殤大功章皆云無

受正大功章即云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今此

斬衰章及齊衰章應言受月而不言故鄭君特觧之案

雜記云天子七月而葬九月而卒哭諸侯五月而葬七

月而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士三月而葬是

月而卒哭是天子已下虞卒哭異數尊卑皆葬訖反日

中而虞天子九虞諸侯七虞大夫五虞虞訖即受服士

三虞待卒哭乃受服必然者以其大夫已上卒哭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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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虞在前月日已多是以虞即受服不得至卒哭士葬

月卒哭與虞同月故受服待卒哭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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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儀禮要義卷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