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析疑

儀禮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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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儀禮析疑卷十一

          翰林院侍講銜方苞撰

  䘮服

 儀禮十七篇自漢唐以來皆以為完書余幼讀䘮服

 傳至尊同則不降覺反之於心實不能安而無以詘

 之及見漢書王莽傳居攝踐阼稱明堂位以定其儀

 而二戴所述皆無是篇乃知為莽歆所偽造故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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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敢顯布其書至東漢馬融始與呂氏月令並增入

 禮記也厥後治周官凡為後儒所指摘病民盡利悖

 情逆理者皆若為莽之亂政開其端兆循是以薙芟

 之則五官所列無一非運用天理即乎人心者乃悟

 尊同則不降亦莽歆所增竄公孫禄所謂顛倒五經

 使學士疑惑此尤其顯著者也蓋莽自知為天下所

 詬詈莫過於稱奉漢大宗之後不服母䘮故於䘮服

 傳增竄尊同則不降之說齊衰章則於大夫為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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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適孫下增為士者大功章則於大夫為世父母叔

 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增為士者又於雜記竄士之

 子為大夫則其父母不能主也三條以示大夫士相

 去一閒耳而於父母祖父母之䘮紀即有變更况踐

 阼居天子位奉漢大宗而可私屈為母䘮主乎傳之

 悖謬註疏閒亦覺之而於其旁見側出以為尊同不

 降之徴者則必屈為之說蓋謂經文乃周孔所定不

 敢置疑不知莽歆欲竄傳記即先增易經文以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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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有全造經文者今取經記傳内涉於尊同則不降

 者一一薙芟則傳之辭意閒涉膚淺而經所列則皆

 天理人情之自然是乃程朱所未辨正然心理皆同

 後之君子當切究之

左本在下(傳/)

 䟽以下為内云重服統於内以痛心從内發非也母

 之䘮右本在上則痛心不從内發乎

苴杖竹也削杖桐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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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不言竹與桐蓋有爵者或必以其物若農工商賈

 則取苴之色用削之度可矣土各有宜設無桐竹安

 得不以他木為之

無爵而杖者何擔主也非主而杖者何輔病也(傳/)

 擔任也為䘮主凡事皆身任焉則病必甚然創鉅痛

 甚衆子所同故皆授以杖使自致其哀也

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也婦人何以不杖亦不能病也

(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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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婦人謂衆女庶婦不主䘮者童子不能病心無主而

 哀敬有時移也婦人不能病事不及而筋力未嘗憊

 也傳者首明此義則成人而有童心主䘮而不致毁

 者宜内疚於心而外怍於人矣

朝一溢米夕一溢米(傳/)

 敖氏引小爾雅一手之盛謂之溢兩手謂之掬一升

 也以今之升計一手之盛約一合於古當一合有半

 是為近之䘮大記曰食之無算則既殯以後自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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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中閒苦饑仍可量進但不得過一溢耳

寢不說絰帶(傳/)

 聖人依人性而作儀莫著於䘮禮䘮禮至切要者莫

 如男女各有次不脫絰帶(虞後寢有席或脫絰/帶正晝則終䘮不脫)所以

 清其内行使邪慝無自而萌廬堊室之中不與人坐

 非䘮事不言所以絶其外緣使哀痛不至有閒修身

 者能持此則四端日以充長治家者能謹此則門内

 由此敦睦為政者能以此防民即孔子所謂齊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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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之根源也

朝一哭夕一哭而已(傳/)

 敖氏謂哭於次中是也未葬魄體在堂朝夕有奠故

 見奠而哭既葬主設於殯宮惟朔月月半有奠則哭

 於次中與階下等也先王之制䘮禮所以發人子忠

 實之心而不責以力之所不能使既殯之後欲如未

 小斂之哭無停聲不能也既虞之後欲如未葬哭晝

 夜無時不能也小詳之後欲如未期之朝夕哭於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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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也於所不能而强責之則偽生焉節哀順變而

 不肖者尚不能從則罰禁閑之所謂不孝不弟之刑

 是也荀卿子曰將由夫愚陋邪淫之人與則彼朝死

 而夕忘之然而縱之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夫安能相

 與羣居而不亂乎故叛禮者有誅又所以止亂也

既練舍外寢(傳/)

 註於中門外屋下壘墼為之中對外而言猶内門耳

 䟽謂天子諸侯有中門大夫士惟二門而曰中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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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門内外皆有哭位義甚迂且失註意

父為長子(傳/)

 不曰適長何也所辨者身之繼祖與否而不在子之

 適庶也記曰妾為女君君之長子三年(小功傳曰妾/為君之黨服)

 (得與女/君同)退君於女君之下而曰長子所以明庶長之

 服同也然則其以長為斷何也設庶子受重而夭殙

 者相繼則服有不能持矣(或問/)

何如而可以為人後支子可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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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父之適不可以後祖以繼父之小宗為重也繼祖

 之適不可以後高曾以繼祖之小宗為重也百世不

 遷之大宗則子姓衆多不患無支子以繼之

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

(傳/)

 父舉正統而母黨則詳焉何也正統有重服嫌或同

 於庶子母黨有徒從嫌或同於前母之子故著之也

 母之黨然則父之黨無降殺可知矣(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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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子在室為父

 舊說女子許嫁於旁親逆降蓋據此經惟為其父也

 然此斬衰之目自宜獨舉其父於父見例則凡䘮皆

 以在室出嫁為别可知矣其或疊遭大故愆期既久

 舅姑篤老不能更待閒有以權制而降旁䘮者舍此

 决無逆降之理

布總箭筓髽衰三年

 不舉此於妻為夫之前何也婦人所異者惟髽與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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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筓退於後然後知衰裳絰帶杖屨一與男子同而無

 容覆舉也(若冠於前而不覆舉則/事義有缺覆舉則文贅)不係於子嫁反在

 父室之後何也小記曰未練而出則三年既練而出

 則己未練而反則期既練而反則遂之概以髽衰三

 年則不足以該䘮期之變矣三年之文至此始見何

 也於輕者舉之然後可以包重也(或/問) 李光墺曰露

 紒謂去纚也始死括髮以麻免而以布成服用緦皆

 去纚而露紒故謂之髽士䘮禮丈夫髽則男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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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嫁反在父之室

 諸經言嫁皆通貴賤其别言適人猶娶之别言有室

 或授室耳康成謂女行於大夫以上曰嫁據齊衰三

 月章傳云嫁者嫁於大夫謂行於士庶人曰適人據

 齊衰不杖章女子子適人者為父母昆弟之為父後

 者不知皆莽歆所增竄也如其言則嫁於大夫者雖

 父母之服可降乎

公士大夫之衆臣為其君布帶繩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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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書多言卿士戴記諸侯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

 士左傳晉士起歸時事於宰旅是也曰公卿則似專

 言王朝之公卿曰公士乃可包大國之孤及列國之

 卿

父卒則為母

 父殁為母齊衰三年何也不貳斬者原母之情而不

 敢並於父也加以再期原子之情而著其本不異於

 父也杖之削也絰之右本也取諸天地陰陽以為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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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焉耳非謂恩義之有重輕也記曰三年之䘮如斬期

 之䘮如剡不曰斬衰之䘮如斬齊衰之䘮如剡也然

 則父在為母期所以逹父之情而非子之情有所殺

 便父之事而於子之事無所變也决矣(或/問) 則者急

 辭也但父卒即得為母伸疏引三驗皆不可通有故

 二十三年而嫁蓋舉父母之䘮以為極而未暇記及

 於並有䘮耳如所云必女遭父䘮定以正二月父䘮

 既畢遭母䘮亦定以正二月然後可彊合少有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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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二十五年而嫁矣况䘮期二十五月而畢而曰大

 祥後即嫁其不可通者一也服問註母既葬衰八升

 孔氏穎逹已辨其誤當為七升說甚具其不可通者

 二也且是二者皆鄭註非經記惟閒傳為母既虞卒

 哭衰七升與為父對舉正父在為母之服疏於下齊

 衰期章亦云降服齊衰四升既葬七升而於此章乃

 云是父服除後乃為母伸之升數其不可通者三也

 觀曾子問並有父母之䘮及君與父母之䘮或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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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其禮節母皆與父同何獨於降服則父殁之後猶

 不得為母伸乎

慈母如母

 慈母如母何也非天屬也婦人同室志常不相得今

 使字他人之子故重其義以生恩也又縁其恩以起

 義也(或/問)

妾之無子者妾子之無母者父命妾曰女以為子命子

曰女以為母(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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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之妾子無母理亦宜然註專言大夫未安疏謂必

 舊有子而今無乃可命養子非也設妾為父母所愛

 或久故勤勞而為立後以養其老亦情理所宜又或

 慈良敬慎可託無母之子反舍之而别屬乎

母為長子

 父在為母齊衰期而母為長子三年何也痛先祖正

 體之摧而與夫同其戚夫斬衰之期内不可以脫衰

 與父既脫衰子不敢伸母之服以相感動義相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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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在為母

 父在為母齊衰期何也所以逹父之情而便其事也

 期之外父居服寢樂作矣而子纍然哭泣於其旁是

 使父不自克也若父之䘮則母與子同戚憂故不慮

 其相感動也古者大夫有出疆之政則祭必攝期之

 外祭當攝而廢焉是使父不得伸敬於祖父也然則

 父殁為母三年何以不慮祭之廢子以哀而不得伸

 敬於祖父情也以子之哀而使父不得伸敬於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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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傷父之志也然則後世加以三年易以斬衰而衆

 安焉何也古之為䘮也責其實後世之為䘮也侈其

 文古者服有厭降而居處飲食一如其常期是文雖

 屈而不害其實之伸也若實之亡而徒以三年為隆

 是相率而為偽也父母何别焉又况斬齊苴削象於

 外以為文者乎(或/問)

 為妻齊衰期何也古之為夫婦者嚴於始而厚於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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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三月而後反馬微不當於舅姑而遂出焉其能成

 婦順則父母得其養兄弟姑姊妹得其親三黨得其

 和子姓得其式夫苟亡常以死責之其擔負至死而

 後弛故於其䘮服以期而非過也然則一同於母乎

 妻則期之外寢可服樂可作矣母則居處飲食猶三

 年也(漢戴徳䘮服變除天子諸侯庶昆弟大夫庶/子為其母哭泣飲食居處思慕猶三年也)何

 以知其然也諸侯絶期而公族有死罪素服居外不

 舉不聽樂如其倫之䘮况所生之痛如斬者乎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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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適子何以不降其妻也舅姑為之大功則去期近

 矣祭之宜攝而廢也僅矣(或/問)

出妻之子為母

 出妻之子為母與父在為母同何也父之匹敵身之

 所自出也雖去父之室服不可降於期然自是而終

 矣其無别於父之存殁何也為父後者無服則祭可

 攝矣義既絶於父雖逹子之哀而不慮其相感動也

 其為外祖父母無服何也從服也母出則無所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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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而服繼母之黨矣别記曰妾從女君而出則不為

 女君之子服用此見婦而不婦不惟自絶於舅姑且

 絶其子於已之父母不惟自逺其子且絶其子於娣

 姪雖終於父母之室而終身怍焉所以重懲婦行之

 放佚而使不敢犯也(或/問) 以義權之以期為斷及出

 而他適者也若終於母家及惡疾則服止於期而居

 處飲食哭泣思慕則三年其哀痛宜視母之考終者

 有加焉妾子於生母之棄絶而不改適者亦然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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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父母與淫佚則宜無服而心䘮期年蓋為父之罪

 人且悖於人道惟心䘮以志生育之私恩可耳

出妻之子為父後者則為出母無服(傳/)

 父沒無服以有服則不可以祭故伯魚為出母服期

 孔子得以權制也母之恩而可以無服者君之庶昆

 弟於生母無一日之服而居處飲食哭泣思慕猶三

 年凡降絶之服視此

繼母嫁從為之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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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母嫁從為之服期何也此以權制使背死而棄孤

 者無所逃其罪也夫無大功之親相養以生守死義

 也而孤則無與立矣嫁而以從於死者猶有說焉故

 母子之恩不可絶也古者同財相養何以不及小功

 之兄弟聖人不以衆人之所難者望人蓋專其責於

 所親也因母嫁而從者無文何也其服同也何以知

 其同無可加也(或/問)

何以期也貴終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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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妻之義雖未終而於母之恩為有終故子不可不

 終其恩也

世父母叔父母

 父在為母期而世母叔母亦期母為衆子期而夫之

 昆弟之子亦期何也恩之所難屬也故重其義以維

 之幼失父母舍是無依也嫠而獨舍是無歸也故非

 其母也而母之所以責母之義也非其子也而子之

 所以責子之義也(記曰叔母世母疏衰踊不絶地又/曰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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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知責以義/為多 或問)

大夫之適子為妻

 大功章適婦通士庻人服問君所主大子適婦即此

 傳亦通上下而言大夫之三字乃莽歆所增竄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傳/)

 庶婦服見小功章敖氏謂降而無服誤也若無適無

 長而庶子為父後(記所謂為/君母後者)則其妻當與適婦同

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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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言弟者庶子不得為父後無適長必以次適傳重

 故庶兄亦無服期而不降也 周道適子死則立適

 孫適無孫則必以次適承父後蓋大夫兼孤卿或有

 賞田賜邑應嗣宗職故未仕者於君夫人太子服士

 服傳所謂門子記所謂正室自不容以庶長繼承也

  李清植曰天子諸侯為適長服期則羣王子羣公

 子於適昆弟亦服其本服可知專言大夫者以為君

 之長子特見於下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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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孫

 適孫為祖父母三年而服以期何也三年者代其父

 也原父之心致痛於尊者之惸獨無終極也故累而

 相承雖高曾無殺焉適子之服既三年矣原子之心

 見父母之致哀於卑者惟恐其或過也故適孫以期

 斷此先王所以逹人情權禮義而不可損益也(曰適/孫而)

 (不曰祖為適孫/故知祖母同) 夫承高曾之重則妻何服凡祭必

 夫婦親之父卒為祖父後者斬則妻從服如舅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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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也高曾視此矣然則母在宜何服原祖之情不忍

 以孫之亡而逺其婦縁婦之義不敢以夫之亡而逺

 其祖則服如舅姑可也然則婦姑同服可乎義之重

 均則高曾之服同齊衰三月恩之輕均則從祖父母

 諸父昆弟同小功安在婦姑不可以同服也 適孫

 婦服不見經何也文脫也適父不為舅姑後降而為

 小功則適孫婦為後者加而為小功可知矣註謂適

 婦在則孫婦不得為適亦禮意也凡祭必夫婦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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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為祖後其婦從焉適婦嫠不與於祭凖以有適子

 無適孫之義則失之矣(三條皆/或問)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何以不得比於衆子而不杖也既為人後舍晨昬之

 定省復就其兄弟而居堊室則所後者難乎為情杖

 於所後者之側尤難乎其為情也既殯之後當有事

 則往事畢而旋歸使旋杖而旋釋之則於禮為虛而

 比於慢矣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昆弟姊妹適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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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外服不見經何也以親兄弟之子而相後則三者

 之外服皆同也以是知古之立後親者盡然後取於

 疏所以則天經而定民志也(或/問)

為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傳/)

 疏據何休說謂小宗無後當絶小宗子之繼父祖者

 父為之斬而忍聽其絶乎大夫之庶子為適兄弟不

 降而忍聽適長繼父祖者之絶乎公羊高傳春秋於

 祭仲衞輙大亂君臣父子之義而何休篤信之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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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之蔽䧟宜矣

尊者尊統上卑者尊統下(傳/)

 敖氏專以天子及始祖所自出諸侯及其太祖言似

 偏大宗百世不遷則其尊之所統者逺小宗高曾遞

 降則其尊之所統者近不曰逺近而曰上下者曰上

 下則由高祖等而上之以至於始祖所自出等而下

 之以至祖禰皆可通直曰逺近則諸侯之祀太祖卿

 大夫之干祫及其高祖不可以言近矣下記曰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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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尊之統也正申明此義而敖氏乃云與大宗為族

 人之尊統者義不相關特假此以發明之殊不可解

婦人不貳斬也(傳/)

 疏據雜記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謂婦人為夫并為

 君得二斬婦人為舅姑期則於君更無加隆之道大

 夫為君居廬士居堊室庶人齊衰三月尚有等差而

 婦人之從服乃加隆於父母舅姑其義何居賈氏蓋

 未逹於與諸侯服斬及昬義為天王斬衰皆以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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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而未可以槩其婦耳 為夫之君期經有明文而

 孔穎逹戴記外宗為君夫人猶内宗也疏亦云於君

 服斬蓋唐之學者篤信鄭學迷誤至此試思國君之

 女兄弟嫁於諸侯或鄰國之大夫而為兄弟服斬何

 以對其夫與舅姑周官大䘮具列外命婦之哭位䘮

 衰則后有服甚明而此疏據鄭註謂臣妻於夫人無

 服尤不可解

婦人雖在外必有歸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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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謂出於父殁後必歸其兄弟之為後者

繼父同居者

 繼父同居者服期何也所以存孤而使人不獨子其

 子也鳦之䘮其故雄者常護其子而卒莫能容非其

 族也能卵而翼之有父道焉故正其名重報以教民

 厚也古者大宗收族而禮文復具此何也人事或有

 所窮也(如單微轉徙/之類 或問)

夫死妻穉子幼子無大功之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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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雖穉而子有大功之親子無大功之親而妻之齒

 非甚穉皆可以立孤註乃以未滿五十為穉謬矣

為夫之君

 疏謂臣妻於夫人無服溺於鄭註而未嘗詳考經傳

 也周官大䘮辨内外命婦之服位者不一而足司服

 職為后服齊衰服母之義也戴記服問外宗為君夫

 人猶内宗也則臣妻為夫人服明矣古者男女之辨

 至嚴故嫂叔無服而羣臣為君斬為夫人齊視猶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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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也而其妻反不為夫人服其義何居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

 女子適人而無主者不為父母斬何也父母之於女

 服可加者仁之通女之於父母服不可加者義之限

 也服過於期則疑於去夫之室矣然則姪與兄弟之

 期何以報也期其本服也小功皆在他邦加一等况

 適人而無主後者於其兄弟乎故加期以報而無所

 嫌焉耳(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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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之事女君與婦之事舅姑等(傳/)

 夫於貴妾緦而女君則無服何也娣姪有親疎同室

 有久近恩義有淺深而或間以異姓宜各以其等為

 心䘮而服不可定也夫則極於緦而以貴為凖又所

 以閑私情而正家則也(或/問) 敖氏謂娣姪親疏不同

 則其服亦異是也又云當以出嫁降一等服之則未

 安小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與兄弟居加

 一等娣姒婦以同居室中生小功之親則娣姪從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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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當有加而服不得反降明矣 苞兒時見黄岡杜

 先生濬謂先君子曰堯舜亦不能無過使二女共事

 一夫不有傷於羞惡乎先君子曰周公制禮國君以

 上媵必以娣姪士大夫則聽之詩曰問我諸姑遂及

 伯姊蓋以御叙有期各當其夕於義無傷而所全甚

 大每見鄉里閒嫡妾相忌害如仇讐異母之兄弟鬩

 牆者十八九使能用周公之禮則和睦之風式於閨

 門同氣之好延及子姓人倫為之厚禮教為之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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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者后夫人無子嗣立者先左右媵所以定民志遏

 亂萌端由於此杜先生作而曰微子不能正我之過

 言

婦為舅姑

 婦為舅姑齊衰期何也稱情以立文其情適至是而

 止也婦之痛其舅姑信及子之半可以稱婦順矣其

 義之重比於孫之䘮其祖不可謂非隆矣虞杖不入

 於室祔杖不升於堂謂可以舍杖而仍焉是作偽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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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親也婦為舅姑後世易以斬衰三年將責以誠乎

 抑任其偽乎此以知禮非聖人不能作也(或/問)

女子子為其祖父母

 正統之服不可入大小功九月以下無齊衰故女子

 已嫁者無可降也三月以上無齊衰故曾祖父母無

 可加也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

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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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者謂周人貴貴故服有厭降而尊同則不降非也

 夏殷忠質禮節未詳(如五服之外同/姓可㛰之類)至周公制禮然

 後貫通事理曲盡人情古者䘮三年不祭唯祭天地

 社稷越紼而行事天子諸侯所承之統大使用卿大

 夫之禮期大功廢祭則祭之得行者僅矣不敢以旁

 親卑幼之䘮而廢宗廟百神之祀猶不敢以親䘮而

 不親天地社稷之祀也卿大夫則必降焉而後可承

 王事與國事(記曰既葬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君既葬王政入於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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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士既葬公政入/於家既卒哭弁絰帶金革之事無辟也)大夫之適子

 必從降而後可攝祖禰之祭大夫之庶子公之昆弟

 必從降而後可以為尸皆事理之不得不然非貴貴

 明矣惟君在庶子不服其母似為君與夫人所壓然

 觀公妾大夫之妾於其子得伸則庶子非以貴壓而

 義起於為尸可見矣此節乃莽歆所增竄宜削之蓋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之為母妻兄弟已降列大功

 章母且降則世叔父母以下不待言矣試思母既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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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大功而於庶妹庶女之嫁於大夫者則加期設同

 時而䘮届期將除母之服而留庶妹庶女之服乎設

 同時而有數䘮諸姊諸姑之嫁於士者皆降為小功

 而庶妹庶女兄弟之庶女嫁於大夫者反服齊羣聚

 於䘮次不識其心何以自安又何顔面以對降為小

 功者之戚屬乎門人問濮議朱子曰試思仁宗濮王

 同坐於此英宗侍側終不成皆唤為父便知道理不

 可如此悖理逆情害義傷教敖氏辨其謬誤甚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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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知其為增竄耳

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祖父母適孫已明著於上經而復竄此以為尊同不

 降之證如其言則祖父母之為庶人者亦降矣此與

 堯及瞽瞍北面而朝舜荒謬畧同而先儒莫辨蓋以

 儀禮早列於學官疑其為完書必周公所手訂耳不

 知莽招羣士記說逸禮於庭中正為欲增竄無稽之

 言於既列學官之書使學者疑為庭中所記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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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不得體君得為其父母遂也(傳/)

 敖氏謂女君雖體君亦未見有重降其私親者是也

 莽不欲為母服歆上議曰禮庶子為後者為其母緦

 傳曰與尊者為體不得顧其私親攝皇帝奉漢大宗

 之後不得顧私親故又竄為此傳以示妾不得體君

 故得為父母遂與攝皇帝與尊者為體不得為父母

 遂反對也

寄公為所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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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地之君不宜遽與民同而特制此服俾守宗廟社

 稷者知一旦可降為鄰國之庶人而慎乃有位也孔

 子對哀公曰君出門而望亡國之墟必有數蓋焉平

 明而聽朝諸侯之子孫必有在君之庭末者蓋國君

 敬懼之心惟此可以發之

宗子之母在則不為宗子之妻服(傳/)

 疏母在年未七十則自與祭故族人為之服非也祭

 必夫婦親之故舅沒則姑老冢婦所祭祀賓客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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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於姑則宗子之母不得與祭明矣族人所以為之

 服者雖不與祭而族人合食及將嫁之女教於宗室

 領之者必宗子之母其妻不敢代也攷工記内鎮必

 宗后守之不曰王后而曰宗后以王后雖承祭而内

 治必壹禀於王之母若大母耳

為舊君君之母妻

 既列為舊君君之母妻而後復重出舊君何也舊君

 之服本為去國者設若在國則宜曰先君此經兩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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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君之服所以該事之變也此傳云仕焉而已者謂

 以罪廢服已褫爵已奪而等於齊民故不敢與士大

 夫同服註乃以老疾致仕者當之則悖矣以老致仕

 則君之禮必將有加焉以疾致仕則君之恩亦必無

 改焉其於君夫人之服宜一同於有位者(雖不能廬/於君之宮)

 (當持服於家/一如其常期)惟以罪廢則不敢君其君故易先君而

 稱舊君以别之何以知非為去國者以為君之母妻

 决之也首列此條以身雖廢黜而尚居父母之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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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身在外而妻與長子在國者次之是田里未收反

 不反未定者也獨舉舊君者終焉是終去不反而妻

 子亦徙家者也故惟服舊君而君之母妻則無服焉

 身服舊君而妻及長子則不服焉蓋必分而為三然

 後事義明而言之倫序不失耳(或/問)

庶人為國君

 康成據此謂圻外之民為天子無服非也曰國君者

 以明大夫君則臣有服而民無服耳周官太宰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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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兩繫邦國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則雖諸侯不過

 為天子之繫屬此民與師長主友之屬等而謂侯國

 之民不為天子服不亦悖乎䘮期之變自漢文帝始

 詔曰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母禁娶婦嫁女祠祀飲

 酒食肉則漢文帝以前天下之民皆齊衰三月不得

 嫁娶祠祀飲酒食肉明矣

妻言與民同也長子言未去也(傳/)

 命婦為君期以夫既去國故與民同觀此則大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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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疾致仕者其妻仍以命婦服君夫人而傳所云仕

 焉而已者乃以罪黜益明矣大夫之適子為君夫人

 世子如士服則以老疾致仕者其長子仍從士服亦

 於此可見矣大夫既去而妻子尚留與民同服則從

 徙於異國於舊君君之母妻世子皆無服可知矣蓋

 即未遽受職於異國亦不敢以逐臣之妻子而服舊

 君及君之母妻世子也惟大夫於君不忍不反服耳

曾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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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䘮服不及高祖何也與曾祖同也何以知其同無可

 殺也何以知其非無服也未有旁服以是屬而反遺

 於正體者也服之有差所以責其誠以義則高曾等

 重而㤙亦未見其有差也後卋易曽祖為五月高祖

 三月而例以小功緦麻之月數未逹於先王稱情以

 立文之義也(或/問)

君埽其宗廟(傳/)

 埽註疏誤歸宜從石經宗子去國庶子為壇而祭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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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歸其宗廟於何人哉主祭者出其留者不敢辟廟門

 故君命有司春秋埽除示望其歸守先祠以相感動

 耳

曾祖父母為士者如衆人

 曾祖父母非宗子之比也宗子疑可降故既列衆人

 之服復言大夫之不降正體相承設遭變故雖天子

 諸侯亦無降服之理不宜於大夫轉以為疑且曰為

 士者則為庶人者遂降而無服乎抑易以他服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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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類皆以為莽事比證而不知其偽亂之迹即此可

 按而不能匿其情矣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

 齊衰則無以易三月又不可損益也故嫁與未嫁同

 傳註甚無味敖氏辨之並宜刪

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古之詳於殤服何也先王之制䘮禮一以哀死一以

 衞生也悲哀志懣氣盛故袒而踊之所以動體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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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氣也水漿糜粥量而後納恐其有所滯壅也哭泣

 奠告所以致其思慕也蓋必備其禮逹其情而後哀

 可節焉人之愛其子也於所親為甚服可除其情不

 可抑而絶也故子婦之愚惷者乃過時哭泣以傷長

 老其敬順者或攝隘以傷其生用此知古之道所以

 達人情之實而不可易也(或/問)

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殤無文而於妻見之何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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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先叔父姑姊妹之殤也然則子與女子子何以

 可先於叔父姑姊妹也人情於子之殤其哀心多過

 於叔父姑姊妹故首舉之以示䘮服之制皆以責人

 情之實而不可偽也於妻之從服列之則所從者不

 待言矣

公為適子之長殤中殤

 國君絶期而為適子之長殤中殤大功何也痛先祖

 正體之摧也用此見父為長子三年通乎上下(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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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何以降而

 大功也殺其文以便事也齊衰之重次於斬期而杖

 者雖公門不脫焉不杖者脫衰而仍絰焉八者之服

 至衆也不降則不可以服王事與鄰國之事矣先王

 制禮貴者恩每隆哀每篤是故百官備百物具不言

 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後事行者杖而起謂以尊而

 降其親非禮意也然則尊同者何以不降也此莽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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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偽亂所謂顛倒五經使學士疑惑者也(或/問) 大夫

 之子大夫之妾所不降者已見於齊衰而大夫所降

 尚未見於經以降為大功宜於大功正服見之也自

 莽歆於齊衰章竄入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一條此

 節又增為士者三字疏皆曲為之解而康成無主則

 其心必有疑焉天理之具於人心者終豈能蔽哉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昆弟

 大夫之庶子公之昆弟何以降也為為尸也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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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為尸於公未受宿有齊衰内䘮則廢是以降而大

 功也古者尸必以孫無親者然後以其屬傳曰公子

 厭於先君之餘尊信乎非也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

 與父母皆不降則服之降非以尊厭審矣妾得伸以

 不與於祭焉爾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不降父之所

 不降則祭與尸皆無事焉爾 庶子之子為父之母

 服不見經何也大夫之庶子父在為母服大功父殁

 則其子從服而每降焉可知也不嫌於以之配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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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其祖與庶子父殁為母三年不嫌於以之配父而

 卑其父也先王制禮恩與義並行而不相悖别記曰

 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則君夫人在既以

 正其姑之名而服以婦之服矣庶子得服母之黨庶

 子之子乃不得從父而服父之母乎(二條皆/或問) 獨舉

 大夫之庶子以適子於母妻不降庶子從父而降兄

 弟則適子之降不待言矣

先君餘尊之所壓不得過大功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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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在則羣公子當為祖尸其數少故雖母之䘮無服

 先君殁則君之昆弟當為曾祖尸其數多故正期可

 伸而大功以下降義起於為尸則皆有倫次曰先君

 餘尊之所壓則大夫不聞壓其子何為與公之昆弟

 同降乎

大夫之庶子則從乎大夫而降也(傳/)

 大夫之庶子從而降以祭或宜攝也攝主不厭祭不

 旅不假不綏祭不配其辭於賓曰宗兄宗弟宗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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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國使某辭以是知有出疆之政則祭必攝也(春秋/傳大)

 (夫聞君之䘮攝主而往雖與曾子/問不合足徴以公事出疆祭必攝)無子然後攝以兄

 弟(祭禮嗣舉奠䘮服大夫之子為君夫人/世子如士服故知無子然後攝以兄弟)大夫之祭

 内䘮齊衰大功皆廢期雖降祭仍不可得而攝也期

 降而大功然後大功可降而小功也匪是則祭之得

 行者僅矣殤之期再降而小功亦此義也(或/問)

皆為其從父兄弟之為大夫者

 伯叔父兄弟姑姊妹皆降而從父兄弟之為大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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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降此奴𨽻所不能平也而聖人制為典禮乎

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

 大夫之三字竄入刪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未嫁者三字亦竄入蓋欲見許嫁於大夫即逆降其

 親屬以示禮辨貴賤若此之嚴以為莾奉養皇太后

 不得私服其母之徴也註疏謂何以大功也三句當

 在上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下脫誤在此得之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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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未嫁者亦莽歆所增

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傳惟此傳前後皆莽歆增/竄 二句為經傳本文)

 (賈疏及敖氏亦覺其/悖謬可徴心理之同)

 妾為女君君之長子三年何也婦人之性惟猜妬為

 難化也故以禮明彰其義而潛移易焉一人有子三

 人緩帶所以同其喜服為女君君之長子三年所以

 同其憂如此則女教明家和理而下型於兄弟矣婦

 為舅姑期其情適至是而止妾為女君君之長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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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將責以誠乎責以誠也舅姑以考終常也長子死

 家之大變也先祖之正體摧君及女君痛如斬而不

 與同其憂非事人之道也其曰女君君之長子何也

 無適雖庶長不可殺也(或/問)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

嫁於大夫者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之子已前見則其妻

 與之同服女子子已在其中矣公之昆弟大夫之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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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為母妻已前見此補所未見宜舉昆弟昆弟之子

 而後及姑姊妹女子子莽歆欲實其嫁於大夫之說

 故專舉姑姊妹女子子而併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

 子公之昆弟混而同之竟忘大夫之子公之昆弟於

 昆弟昆弟之子之降服不宜竟不見於經又忘大夫

 之妻於姑姊妹宜降在小功而與女子子異先儒皆

 習而不察耳若果行此則於不降者為附勢為過情

 於降者為寡恩為愆義國君卿大夫父子兄弟戚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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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閒離心離徳瑕釁百出而禍亂隨之矣莽匿情悖

 行至末年妻子皆怨叛其明徴也 為王事國事而

 降為攝祭為尸而降乃人事之匪是則窮天理之反

 心無愧者(降服者不飲酒食肉/御内本各如其䘮期)經傳可徴人心允愜

 自竄入尊同不降諸條前儒詁經皆以為貴貴而王

 事國事攝祭為尸之實義蔽晦以終古賊經誣聖莫

 大於此學者宜審思焉 期之䘮逹乎大夫中庸有

 明文古書中未有言天子諸侯為旁親之期者(上下/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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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親檀弓已/辨其為古禮)春秋傳所云為王姬服乃魯莊公之慝

 禮耳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公子之子稱公孫

公孫不得祖諸侯此自卑别於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孫

有封為國君者則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

於卑者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

臣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故君之所

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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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傳當繫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兄弟下

 以竄入諸條簡錯在此

繐衰者何以小功之繐也(傳/)

 小功布十升以上此四升半以同小功布縷之細故

 曰繐衰裳

諸侯之大夫為天子

 康成據此傳謂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於天子故為

 天子服而士無服不知繐衰七月在大功之下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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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上則士服繐五月以别於庶人之齊衰三月無疑

 矣大夫有雖聘頫而不得接見天子者行人職小客

 則受其幣而聽其辭是也士有從君而王朝且任之

 以事者掌客職凡作事王之大事諸侯次事卿次事

 大夫次事上士下事庶子是也使從君朝覲適遭大

 䘮卿大夫繐衰庶人縞素而士獨吉服不惟不可以

 列朝夕哭位即行於道路出入於客館亦顔面無所

 容而大駭入臨者之視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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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於天子(傳/)

 傳以接見天子為義已失經指註疏遂謂士庶人無

 服又云大夫未聘於天子者亦無服悖謬極矣天崩

 地拆凡食土之毛者無不為之變豈惟義不可以苟

 安即情亦不能自已唐堯之聖百姓如䘮考妣宋仁

 宗崩深山窮谷莫不悲號尚云恩徳足以感人周自

 幽厲以後王澤既竭而衞詩曰伯也執殳為王前驅

 秦詩曰王于興師與子同仇以此知天澤之義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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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而自具之本性也天子之䘮而諸侯聽其臣民不

 為一日之服尚可望以敵王所愾乎尚可教以親上

 死長乎漢唐諸儒治經雖勤程朱既作取其不當於

 理者辨析而更易之誠懼經之本指以之蔽晦况害

 義傷教如此其甚者乎 諸侯之大夫為天子服世

 子誓於天子而不為天子服何也古者繼世以象賢

 故君薨子承嗣三年之䘮畢類見於天子天子錫之

 命而後其位定(未類見視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國)今父在承嗣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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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不可知故其服不可得而制也古者諸侯覲於天

 子既事肉袒請刑世子不為天子服皆所以使自戒

 懼而不忘其事守也然則無變乎䘮之通禮父有服

 宮中子不與於樂則既為之變矣(或/問)

小功布衰裳澡麻帶絰五月者

 小功大功絰同牡麻於殤之降服言澡則正服與大

 功之不澡可見矣據經文大功始言布帶則齊衰以

 上皆麻也此經曰澡麻絰帶别記亦曰帶澡麻不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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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蓋以麻為帶也使用布為帶則何本之可絶大功

 布帶而小功之帶轉用麻何也本齊衰大功之親哀

 其無受而用麻故經與記特著之倒帶於絰上者如

 曰澡麻絰帶則似絰以麻而帶仍用布矣

大夫庶子為適昆弟之下殤

 庶子或十年或九年則適昆弟並有服 大夫之祭

 至大功以上始為之廢則兄弟小功之殤似無容分

 異未詳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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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從父昆弟之長殤

 本期大功再降而服同必有譌不可强為之說或曰

 從父昆弟衍

為姪庶孫丈夫婦人之長殤

 男子十六有父道女子十四有母道或凶荒殺禮或

 孤幼無依先期而早㛰既為丈夫婦人疑不當以殤

 降故著之也必周以前早㛰而殤者以成人服之故

 禮經具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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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

子之長殤

 大夫之子又分而為二庶子為適昆弟之下殤尚有

 服而適子於昆弟之中殤下殤則無之小功不廢祭

 何故創此悖情逆理之制乎疑亦為尊同不降之證

從祖父母

 世父叔父期則從祖宜大功而服小功何也大功之

 親皆屬乎祖與父者也從祖則屬於曾祖者也其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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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强而同且服止於五而窮於緦若從祖大功則

 三從之緦施於六世矣(朱子語類所載乃門人之/問非朱子之答也 或問)

從父姊妹孫適人者

 舊截孫適人者别為一節義不可通蓋從父姊妹及

 女孫適人者皆降在小功也

從母

 從母之服乃隆於母之兄弟何也與母同生而又同

 類也故親其姊妹之子常過於舅之親其甥是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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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情而為之服也(或/問)

外親之服皆緦也(傳/)

 外親服廣外祖父母從母之外無小功故以緦蔽之

娣似婦者弟長也(傳/)

 弟長謂兄弟之友恭也家之乖恒由婦人嫂叔既無

 服故縁弟長之義而制娣姒之服以教親睦所以内

 和而家理也 春秋傳穆姜稱聲伯之母為姒叔向

 之嫂曰長叔姒生男似據二婦年大小而曲禮曰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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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夫之齒豈坐則從夫之序以正家則而稱則從已

 之年以示撝謙與

以為相與居室中則生小功之親焉(傳/)

 古者大功同財而異宮期之兄弟未有異居者以問

 寢視膳佐餕羣子婦所同也故娣姒婦曰相與居於

 室中夫之從父兄弟之妻都宮則同而所居分南北

 東西故曰相與同室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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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子適士者

 從父姑姊妹女子子在室者已降為大功適人者自

 當降為小功士當作人傳寫之誤也或劉歆增竄以

 為尊同不降之證註疏又從而為之辭誤矣 尊同

 不降之說最害義傷教者莫如大夫之子降世父叔

 父兄弟而於庶子兄弟之庶子為大夫者則不降母

 降為大功而庶女兄弟之庶女嫁於大夫者服加於

 母曾祖父母必為士而後服不降是三者於莽事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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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切近莽過禮以奉大將軍鳳因此得舉故忍為此

 說隠然謂先王制禮於庶子兄弟之庶子為大夫者

 即加隆焉况世父之尊位冠百僚而主國政乎庶女

 兄弟之庶女嫁於大夫者即加隆焉况祖姑配先帝

 為天下母而身受天位於此人者乎雖曾祖父母正

 統之尊必為士而後服不降則莽之父以蚤死獨未

 受封其母功顯君之䘮以供奉太后而不為之服亦

 心安而理得矣後之儒者若尚以芟薙此數條為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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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失其本心而自比於逆亂也

大夫之妾為庶子適人者

 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大功則庶女適人者自當小

 功註疏之誤皆由惑於尊同不降之說耳 妾為女

 君之黨女君雖死服不絶而於君之黨則子女而外

 無延服何也妾雖卑賤愛君之子女不宜異於女君

 若君之尊親同軰而服延焉則與妻無别矣所以辨

 微而防其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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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婦

 婦人為子婦小功而夫之兄弟之子婦大功何也報

 服也姑之於婦則不可以言報夫之兄弟之子婦服

 不見經何也以婦服夫之世母叔母知其報也何以

 知其報也旁親之相為服無尊卑皆報(或/問)

君母之父母從母傳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則不敢不

從服君母不在則不服

 傳以不敢不服為義則君母不在而不服傷於恩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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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愆於義矣蓋外祖父母從母不必於己有恩而君母

 之痛如斬如剡則庶子當與同其憂至君母不在則

 心實無所感而强為之服義無所處也然則因母死

 不為繼母之黨服何以與此異也雖與繼母同其憂

 而服則不可假也假之服則疑於因母之出矣

君子子為庶母慈已者

 慈母如母服至重以子無母母無子也貴人之子自

 有母以三母有慈己之恩故服加於庶母不宜以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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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殁異

從父昆弟姪之下殤

 姪字或衍或姊妹二字傳寫遺其一而又譌焉

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

 婦人於夫之叔父之殤猶為之服所以與舅姑同其

 哀而成婦順也所以助夫之慟而使益篤於同氣也

 抑於此見夫之兄弟無服為逺同等之嫌故曲禮已

 嫁而反不與同席而坐同器而食專指兄弟而不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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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之於姪世父叔父於兄弟之女也

有死於宮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因是以服緦也(傳/)

 觀此則大夫之妻大夫之適子從大夫而降專為服

 重且多而廢祭益明矣君之昆弟大夫之庶子之從

 降專為尸必以孫而大夫之庶子亦有時而攝祭亦

 見矣

士為庶母

 父妾之無子者不得稱庶母庶母有服所以篤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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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恩義也雖適長亦然

貴臣貴妾

 貴臣乃祖父之室老(猶文王世子篇/所謂貴宮貴室)於已有保持之

 義者貴妾則攝女君者歟大夫於庶母無服而服臣

 妾此以義起者猶天子諸侯絶旁期而有三衰為諸

 臣弔服也

乳母

 註義尚渾疏則專以大夫之子言謂三母内之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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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他故使賤者代之俱未安備三母而别有食子者

 國君之禮也食子者本不在三母數中大夫之子未

 必皆備三母而必有食子者此經所謂乳母是也若

 士之妻自食其子而或死亡疾病豈能不使人乳至

 庶人之家有故而代乳則其恩倍篤豈可不以服報

 乎

君母之昆弟

 君母之父母兄弟妾子皆為之服而不報何也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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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妾子之服乃與君母同其憂而義不起於其父母

 兄弟也若女君之父母兄弟而使為女之庶子服則

 不論女之存亡而情無由生義亦無所處以是知先

 王制禮雖緦小功之輕服亦必縁哀心之感以為之

 質而非徒外之文也

公子為其母練冠麻麻衣縓縁(記/)

 戴徳䘮服變除天子諸侯庶昆弟大夫庶子為其母

 哭泣飲食居處思慕猶三年也彼於天子諸侯曰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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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弟則父殁後也故曰三年此曰公子則父在時之

 服也其不食肉飲酒居外寢則不以父之存殁異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於兄弟降一等

 觀此記而經傳中本無尊同則不降之文益明矣記

 皆補經之缺此記自首至妾為私兄弟如邦人皆記

 禮之變也此條及為人後乃變之尤大者故雖已見

 於經記仍畧舉其要以該衆目如降服中有尊同不

 降之例則變中之再變且為經文所缺必特書而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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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闡其義矣莽歆於經傳徧布增竄而獨於此記遺焉

 蓋民彞不容終晦故作偽者必有時而自敗露焉耳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與兄弟居加一等

 以事之變而生其恩故不得服其常服也别記曰生

 不及從祖父母諸父昆弟而父稅䘮已則否情之所

 不屬不可作而致或并其服而去之所以責服其服

 者之誠也(或/問) 戴記専指小功蓋以小功以下為兄

 弟與不及知父母與兄弟居加一等决之也古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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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同財雖異居而同一都宮則幼室父母與大功之

 兄弟居者多矣豈能徧加齊衰重服必無大功之親

 而後依小功之兄弟耳

夫之所為兄弟服妻降一等

 妻從夫而服其親族皆前見於經記惟兄弟無服此

 約舉其大凡而傳寫者誤衍兄弟二字也

庶子為後者為其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

 觀此則大夫之子有降服為為尸或攝祭而非以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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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尊厭益明矣有死於宮中者三月不舉祭故庶子

 得為其母緦雖適子亦得為庶母緦以庶母死於宮

 中祭己為之廢也外祖父母雖尊親而為外䘮則祭

 不廢祭不廢無為脫衰而即事則無服而心䘮焉其

 可矣然則小功而祭不廢者非脫衰而即事乎父族

 之小功皆自高曾以下一體而分焉者也父母在殯

 而逺兄弟之䘮可往哭即斯義也

改葬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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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黎韓氏曰此謂子之於父母其他則皆無服衞司

 徒文子改葬其叔父問服於子思子思曰禮父母改

 葬緦既葬而除之不忍無服送至親也非父母無服

 無服則弔服而加麻或曰經稱改葬緦而不著其月

 數似三月而後除也子思則曰既葬而除之今宜若

 何曰自啟至於既葬而三月則除之未三月則服以

 終三月可也

命婦弔於大夫亦錫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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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於所弔大夫之妻有連或彼此皆春官世婦與之

 屬公事其夫死不容不弔唁其妻故具是禮

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婦終之也(傳/)

 傳言婦與子不同宜齊衰惡笄以終䘮也女子居父

 母之䘮既練而歸卒哭後何以事暫還夫家故易吉

 笄而折其首蓋恐舅姑以為嫌與養有疾者易服之

 義同耳其事畢而還父母家仍宜惡笄禮以權制而

 旋反其常者類如此疏謂婦人以飾事人雖居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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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廢修容悖矣

  考定儀禮喪服(附/)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

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

 為大夫命婦者六字劉歆竄入削之則經義坦然明白

傳曰大夫者其男子之為大夫者也命婦者其婦人之

為大夫妻者也無主者命婦之無祭主者也何以言唯

子不報也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期故言不報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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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皆報也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

夫曷為不降命婦也夫尊於朝妻貴於室矣

 無主者無祭主也唯子不報言其餘皆報也(傳本文/宜止此)

 此傳義悖辭舛全不可通鄭氏止辨唯子不報專主

 女子適人者之非而不知無主者下增命婦之三字

 則非命婦雖無主亦降顯與經背况此經本言父族

 正服之期而兼及姑姊妹女子子無主後者而首曰

 大夫者其男子之為大夫者也命婦者其婦人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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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夫妻者也使人莫知其所指且于其餘皆報也下

 忽接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更不知

 其義之所屬矣至謂大夫不降姑姊妹女子子之為

 大夫妻者乃為其夫尊於朝則苟有人心者忍為此

 語乎蓋經文本無為大夫命婦者六字歆既竄入故

 復竄傳文而故亂其緒使人莫解正與文王世子篇

 所增竄周公踐阼等語及莽傳奏議詔誥悠謬恍忽

 之語畧同使果有尊同不降之禮則經文當云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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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

 子子之子為大夫命婦者姑姊妹女子子無主者唯

 子不報其義始明其辭始順以是知為歆所偽亂無

 疑也

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上經已明著祖父母適孫不宜復有此經此傳莽歆

 之意蓋謂大夫于祖父母之服尚疑於降而特著其

 不敢降則等而下之者之降絶無疑矣此皆陰為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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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其母解爾

曾祖父母為士者如衆人

 為士者如衆人亦歆所竄也正統之服齊衰三月而

 猶疑於降絶乎不仁人之言其流毒逺矣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

 傳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然則嫁于士庶人者曾

 祖父母之服有異乎合下二語皆歆所竄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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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曰尊不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甚乎哉非莽歆

 不能為此言也經有為士者之文亦歆所竄也服之

 有降義别有在與所服者之為士與否何與乎增之

 以為尊同不降之徴爾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兄弟

 義别有在傳亦失之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傳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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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蓋謂許嫁于大夫而未嫁者即逆降其世父母叔

 父母姑姊妹之服也異哉是之謂人而畜鳴者與鄭

 氏譏其不辭抑末矣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

嫁于大夫者

 其文重出與文王世子篇周公踐阼之疊見同皆故

 亂其緒以設疑而惑衆也公之昆弟乃以姑姊妹之

 嫁于大夫為榮乎 儀禮戴記而外無言服有厭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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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何以知非莽歆所偽竄也事有所窮則禮從而變

 乃殺其文以便事而䘮之實無加損也(詳見䘮/服或問)王子

 有其母死者孟子曰是欲終之而不可得則服有厭

 降非莽歆所搆造明矣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國君者

 期之䘮逹乎大夫封君之孫盡臣諸父兄弟則其服

 皆絶矣而于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國君者不降聖人

 制禮乃若是其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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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儀禮析疑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