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析疑
儀禮析疑
欽定四庫全書
儀禮析疑卷十一
翰林院侍講銜方苞撰
䘮服
儀禮十七篇自漢唐以來皆以為完書余幼讀䘮服
傳至尊同則不降覺反之於心實不能安而無以詘
之及見漢書王莽傳居攝踐阼稱明堂位以定其儀
而二戴所述皆無是篇乃知為莽歆所偽造故當時
不敢顯布其書至東漢馬融始與呂氏月令並增入
禮記也厥後治周官凡為後儒所指摘病民盡利悖
情逆理者皆若為莽之亂政開其端兆循是以薙芟
之則五官所列無一非運用天理即乎人心者乃悟
尊同則不降亦莽歆所增竄公孫禄所謂顛倒五經
使學士疑惑此尤其顯著者也蓋莽自知為天下所
詬詈莫過於稱奉漢大宗之後不服母䘮故於䘮服
傳增竄尊同則不降之說齊衰章則於大夫為祖父
母適孫下增為士者大功章則於大夫為世父母叔
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增為士者又於雜記竄士之
子為大夫則其父母不能主也三條以示大夫士相
去一閒耳而於父母祖父母之䘮紀即有變更况踐
阼居天子位奉漢大宗而可私屈為母䘮主乎傳之
悖謬註疏閒亦覺之而於其旁見側出以為尊同不
降之徴者則必屈為之說蓋謂經文乃周孔所定不
敢置疑不知莽歆欲竄傳記即先增易經文以合之
且有全造經文者今取經記傳内涉於尊同則不降
者一一薙芟則傳之辭意閒涉膚淺而經所列則皆
天理人情之自然是乃程朱所未辨正然心理皆同
後之君子當切究之
左本在下(傳/)
䟽以下為内云重服統於内以痛心從内發非也母
之䘮右本在上則痛心不從内發乎
苴杖竹也削杖桐也(傳/)
經不言竹與桐蓋有爵者或必以其物若農工商賈
則取苴之色用削之度可矣土各有宜設無桐竹安
得不以他木為之
無爵而杖者何擔主也非主而杖者何輔病也(傳/)
擔任也為䘮主凡事皆身任焉則病必甚然創鉅痛
甚衆子所同故皆授以杖使自致其哀也
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也婦人何以不杖亦不能病也
(傳/)
婦人謂衆女庶婦不主䘮者童子不能病心無主而
哀敬有時移也婦人不能病事不及而筋力未嘗憊
也傳者首明此義則成人而有童心主䘮而不致毁
者宜内疚於心而外怍於人矣
朝一溢米夕一溢米(傳/)
敖氏引小爾雅一手之盛謂之溢兩手謂之掬一升
也以今之升計一手之盛約一合於古當一合有半
是為近之䘮大記曰食之無算則既殯以後自朝及
夕中閒苦饑仍可量進但不得過一溢耳
寢不說絰帶(傳/)
聖人依人性而作儀莫著於䘮禮䘮禮至切要者莫
如男女各有次不脫絰帶(虞後寢有席或脫絰/帶正晝則終䘮不脫)所以
清其内行使邪慝無自而萌廬堊室之中不與人坐
非䘮事不言所以絶其外緣使哀痛不至有閒修身
者能持此則四端日以充長治家者能謹此則門内
由此敦睦為政者能以此防民即孔子所謂齊之以
禮之根源也
朝一哭夕一哭而已(傳/)
敖氏謂哭於次中是也未葬魄體在堂朝夕有奠故
見奠而哭既葬主設於殯宮惟朔月月半有奠則哭
於次中與階下等也先王之制䘮禮所以發人子忠
實之心而不責以力之所不能使既殯之後欲如未
小斂之哭無停聲不能也既虞之後欲如未葬哭晝
夜無時不能也小詳之後欲如未期之朝夕哭於次
不能也於所不能而强責之則偽生焉節哀順變而
不肖者尚不能從則罰禁閑之所謂不孝不弟之刑
是也荀卿子曰將由夫愚陋邪淫之人與則彼朝死
而夕忘之然而縱之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夫安能相
與羣居而不亂乎故叛禮者有誅又所以止亂也
既練舍外寢(傳/)
註於中門外屋下壘墼為之中對外而言猶内門耳
䟽謂天子諸侯有中門大夫士惟二門而曰中門者
以門内外皆有哭位義甚迂且失註意
父為長子(傳/)
不曰適長何也所辨者身之繼祖與否而不在子之
適庶也記曰妾為女君君之長子三年(小功傳曰妾/為君之黨服)
(得與女/君同)退君於女君之下而曰長子所以明庶長之
服同也然則其以長為斷何也設庶子受重而夭殙
者相繼則服有不能持矣(或問/)
何如而可以為人後支子可也(傳/)
繼父之適不可以後祖以繼父之小宗為重也繼祖
之適不可以後高曾以繼祖之小宗為重也百世不
遷之大宗則子姓衆多不患無支子以繼之
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
(傳/)
父舉正統而母黨則詳焉何也正統有重服嫌或同
於庶子母黨有徒從嫌或同於前母之子故著之也
母之黨然則父之黨無降殺可知矣(或/問)
女子子在室為父
舊說女子許嫁於旁親逆降蓋據此經惟為其父也
然此斬衰之目自宜獨舉其父於父見例則凡䘮皆
以在室出嫁為别可知矣其或疊遭大故愆期既久
舅姑篤老不能更待閒有以權制而降旁䘮者舍此
决無逆降之理
布總箭筓髽衰三年
不舉此於妻為夫之前何也婦人所異者惟髽與總
筓退於後然後知衰裳絰帶杖屨一與男子同而無
容覆舉也(若冠於前而不覆舉則/事義有缺覆舉則文贅)不係於子嫁反在
父室之後何也小記曰未練而出則三年既練而出
則己未練而反則期既練而反則遂之概以髽衰三
年則不足以該䘮期之變矣三年之文至此始見何
也於輕者舉之然後可以包重也(或/問) 李光墺曰露
紒謂去纚也始死括髮以麻免而以布成服用緦皆
去纚而露紒故謂之髽士䘮禮丈夫髽則男女同
子嫁反在父之室
諸經言嫁皆通貴賤其别言適人猶娶之别言有室
或授室耳康成謂女行於大夫以上曰嫁據齊衰三
月章傳云嫁者嫁於大夫謂行於士庶人曰適人據
齊衰不杖章女子子適人者為父母昆弟之為父後
者不知皆莽歆所增竄也如其言則嫁於大夫者雖
父母之服可降乎
公士大夫之衆臣為其君布帶繩屨
詩書多言卿士戴記諸侯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
士左傳晉士起歸時事於宰旅是也曰公卿則似專
言王朝之公卿曰公士乃可包大國之孤及列國之
卿
父卒則為母
父殁為母齊衰三年何也不貳斬者原母之情而不
敢並於父也加以再期原子之情而著其本不異於
父也杖之削也絰之右本也取諸天地陰陽以為象
焉耳非謂恩義之有重輕也記曰三年之䘮如斬期
之䘮如剡不曰斬衰之䘮如斬齊衰之䘮如剡也然
則父在為母期所以逹父之情而非子之情有所殺
便父之事而於子之事無所變也决矣(或/問) 則者急
辭也但父卒即得為母伸疏引三驗皆不可通有故
二十三年而嫁蓋舉父母之䘮以為極而未暇記及
於並有䘮耳如所云必女遭父䘮定以正二月父䘮
既畢遭母䘮亦定以正二月然後可彊合少有前後
即二十五年而嫁矣况䘮期二十五月而畢而曰大
祥後即嫁其不可通者一也服問註母既葬衰八升
孔氏穎逹已辨其誤當為七升說甚具其不可通者
二也且是二者皆鄭註非經記惟閒傳為母既虞卒
哭衰七升與為父對舉正父在為母之服疏於下齊
衰期章亦云降服齊衰四升既葬七升而於此章乃
云是父服除後乃為母伸之升數其不可通者三也
觀曾子問並有父母之䘮及君與父母之䘮或先或
後其禮節母皆與父同何獨於降服則父殁之後猶
不得為母伸乎
慈母如母
慈母如母何也非天屬也婦人同室志常不相得今
使字他人之子故重其義以生恩也又縁其恩以起
義也(或/問)
妾之無子者妾子之無母者父命妾曰女以為子命子
曰女以為母(傳/)
士之妾子無母理亦宜然註專言大夫未安疏謂必
舊有子而今無乃可命養子非也設妾為父母所愛
或久故勤勞而為立後以養其老亦情理所宜又或
慈良敬慎可託無母之子反舍之而别屬乎
母為長子
父在為母齊衰期而母為長子三年何也痛先祖正
體之摧而與夫同其戚夫斬衰之期内不可以脫衰
與父既脫衰子不敢伸母之服以相感動義相發也
父在為母
父在為母齊衰期何也所以逹父之情而便其事也
期之外父居服寢樂作矣而子纍然哭泣於其旁是
使父不自克也若父之䘮則母與子同戚憂故不慮
其相感動也古者大夫有出疆之政則祭必攝期之
外祭當攝而廢焉是使父不得伸敬於祖父也然則
父殁為母三年何以不慮祭之廢子以哀而不得伸
敬於祖父情也以子之哀而使父不得伸敬於祖父
是傷父之志也然則後世加以三年易以斬衰而衆
安焉何也古之為䘮也責其實後世之為䘮也侈其
文古者服有厭降而居處飲食一如其常期是文雖
屈而不害其實之伸也若實之亡而徒以三年為隆
是相率而為偽也父母何别焉又况斬齊苴削象於
外以為文者乎(或/問)
妻
為妻齊衰期何也古之為夫婦者嚴於始而厚於終
故三月而後反馬微不當於舅姑而遂出焉其能成
婦順則父母得其養兄弟姑姊妹得其親三黨得其
和子姓得其式夫苟亡常以死責之其擔負至死而
後弛故於其䘮服以期而非過也然則一同於母乎
妻則期之外寢可服樂可作矣母則居處飲食猶三
年也(漢戴徳䘮服變除天子諸侯庶昆弟大夫庶/子為其母哭泣飲食居處思慕猶三年也)何
以知其然也諸侯絶期而公族有死罪素服居外不
舉不聽樂如其倫之䘮况所生之痛如斬者乎大夫
之適子何以不降其妻也舅姑為之大功則去期近
矣祭之宜攝而廢也僅矣(或/問)
出妻之子為母
出妻之子為母與父在為母同何也父之匹敵身之
所自出也雖去父之室服不可降於期然自是而終
矣其無别於父之存殁何也為父後者無服則祭可
攝矣義既絶於父雖逹子之哀而不慮其相感動也
其為外祖父母無服何也從服也母出則無所從矣
轉而服繼母之黨矣别記曰妾從女君而出則不為
女君之子服用此見婦而不婦不惟自絶於舅姑且
絶其子於已之父母不惟自逺其子且絶其子於娣
姪雖終於父母之室而終身怍焉所以重懲婦行之
放佚而使不敢犯也(或/問) 以義權之以期為斷及出
而他適者也若終於母家及惡疾則服止於期而居
處飲食哭泣思慕則三年其哀痛宜視母之考終者
有加焉妾子於生母之棄絶而不改適者亦然惟不
事父母與淫佚則宜無服而心䘮期年蓋為父之罪
人且悖於人道惟心䘮以志生育之私恩可耳
出妻之子為父後者則為出母無服(傳/)
父沒無服以有服則不可以祭故伯魚為出母服期
孔子得以權制也母之恩而可以無服者君之庶昆
弟於生母無一日之服而居處飲食哭泣思慕猶三
年凡降絶之服視此
繼母嫁從為之服報
繼母嫁從為之服期何也此以權制使背死而棄孤
者無所逃其罪也夫無大功之親相養以生守死義
也而孤則無與立矣嫁而以從於死者猶有說焉故
母子之恩不可絶也古者同財相養何以不及小功
之兄弟聖人不以衆人之所難者望人蓋專其責於
所親也因母嫁而從者無文何也其服同也何以知
其同無可加也(或/問)
何以期也貴終也(傳/)
於妻之義雖未終而於母之恩為有終故子不可不
終其恩也
世父母叔父母
父在為母期而世母叔母亦期母為衆子期而夫之
昆弟之子亦期何也恩之所難屬也故重其義以維
之幼失父母舍是無依也嫠而獨舍是無歸也故非
其母也而母之所以責母之義也非其子也而子之
所以責子之義也(記曰叔母世母疏衰踊不絶地又/曰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飲酒)
(故知責以義/為多 或問)
大夫之適子為妻
大功章適婦通士庻人服問君所主大子適婦即此
傳亦通上下而言大夫之三字乃莽歆所增竄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傳/)
庶婦服見小功章敖氏謂降而無服誤也若無適無
長而庶子為父後(記所謂為/君母後者)則其妻當與適婦同
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
兼言弟者庶子不得為父後無適長必以次適傳重
故庶兄亦無服期而不降也 周道適子死則立適
孫適無孫則必以次適承父後蓋大夫兼孤卿或有
賞田賜邑應嗣宗職故未仕者於君夫人太子服士
服傳所謂門子記所謂正室自不容以庶長繼承也
李清植曰天子諸侯為適長服期則羣王子羣公
子於適昆弟亦服其本服可知專言大夫者以為君
之長子特見於下經也
適孫
適孫為祖父母三年而服以期何也三年者代其父
也原父之心致痛於尊者之惸獨無終極也故累而
相承雖高曾無殺焉適子之服既三年矣原子之心
見父母之致哀於卑者惟恐其或過也故適孫以期
斷此先王所以逹人情權禮義而不可損益也(曰適/孫而)
(不曰祖為適孫/故知祖母同) 夫承高曾之重則妻何服凡祭必
夫婦親之父卒為祖父後者斬則妻從服如舅姑可
知也高曾視此矣然則母在宜何服原祖之情不忍
以孫之亡而逺其婦縁婦之義不敢以夫之亡而逺
其祖則服如舅姑可也然則婦姑同服可乎義之重
均則高曾之服同齊衰三月恩之輕均則從祖父母
諸父昆弟同小功安在婦姑不可以同服也 適孫
婦服不見經何也文脫也適父不為舅姑後降而為
小功則適孫婦為後者加而為小功可知矣註謂適
婦在則孫婦不得為適亦禮意也凡祭必夫婦親之
孫為祖後其婦從焉適婦嫠不與於祭凖以有適子
無適孫之義則失之矣(三條皆/或問)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何以不得比於衆子而不杖也既為人後舍晨昬之
定省復就其兄弟而居堊室則所後者難乎為情杖
於所後者之側尤難乎其為情也既殯之後當有事
則往事畢而旋歸使旋杖而旋釋之則於禮為虛而
比於慢矣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昆弟姊妹適人者
之外服不見經何也以親兄弟之子而相後則三者
之外服皆同也以是知古之立後親者盡然後取於
疏所以則天經而定民志也(或/問)
為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傳/)
疏據何休說謂小宗無後當絶小宗子之繼父祖者
父為之斬而忍聽其絶乎大夫之庶子為適兄弟不
降而忍聽適長繼父祖者之絶乎公羊高傳春秋於
祭仲衞輙大亂君臣父子之義而何休篤信之則其
心之蔽䧟宜矣
尊者尊統上卑者尊統下(傳/)
敖氏專以天子及始祖所自出諸侯及其太祖言似
偏大宗百世不遷則其尊之所統者逺小宗高曾遞
降則其尊之所統者近不曰逺近而曰上下者曰上
下則由高祖等而上之以至於始祖所自出等而下
之以至祖禰皆可通直曰逺近則諸侯之祀太祖卿
大夫之干祫及其高祖不可以言近矣下記曰太宗
者尊之統也正申明此義而敖氏乃云與大宗為族
人之尊統者義不相關特假此以發明之殊不可解
婦人不貳斬也(傳/)
疏據雜記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謂婦人為夫并為
君得二斬婦人為舅姑期則於君更無加隆之道大
夫為君居廬士居堊室庶人齊衰三月尚有等差而
婦人之從服乃加隆於父母舅姑其義何居賈氏蓋
未逹於與諸侯服斬及昬義為天王斬衰皆以命夫
言而未可以槩其婦耳 為夫之君期經有明文而
孔穎逹戴記外宗為君夫人猶内宗也疏亦云於君
服斬蓋唐之學者篤信鄭學迷誤至此試思國君之
女兄弟嫁於諸侯或鄰國之大夫而為兄弟服斬何
以對其夫與舅姑周官大䘮具列外命婦之哭位䘮
衰則后有服甚明而此疏據鄭註謂臣妻於夫人無
服尤不可解
婦人雖在外必有歸宗(傳/)
謂出於父殁後必歸其兄弟之為後者
繼父同居者
繼父同居者服期何也所以存孤而使人不獨子其
子也鳦之䘮其故雄者常護其子而卒莫能容非其
族也能卵而翼之有父道焉故正其名重報以教民
厚也古者大宗收族而禮文復具此何也人事或有
所窮也(如單微轉徙/之類 或問)
夫死妻穉子幼子無大功之親(傳/)
妻雖穉而子有大功之親子無大功之親而妻之齒
非甚穉皆可以立孤註乃以未滿五十為穉謬矣
為夫之君
疏謂臣妻於夫人無服溺於鄭註而未嘗詳考經傳
也周官大䘮辨内外命婦之服位者不一而足司服
職為后服齊衰服母之義也戴記服問外宗為君夫
人猶内宗也則臣妻為夫人服明矣古者男女之辨
至嚴故嫂叔無服而羣臣為君斬為夫人齊視猶父
母也而其妻反不為夫人服其義何居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
女子適人而無主者不為父母斬何也父母之於女
服可加者仁之通女之於父母服不可加者義之限
也服過於期則疑於去夫之室矣然則姪與兄弟之
期何以報也期其本服也小功皆在他邦加一等况
適人而無主後者於其兄弟乎故加期以報而無所
嫌焉耳(或/問)
妾之事女君與婦之事舅姑等(傳/)
夫於貴妾緦而女君則無服何也娣姪有親疎同室
有久近恩義有淺深而或間以異姓宜各以其等為
心䘮而服不可定也夫則極於緦而以貴為凖又所
以閑私情而正家則也(或/問) 敖氏謂娣姪親疏不同
則其服亦異是也又云當以出嫁降一等服之則未
安小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與兄弟居加
一等娣姒婦以同居室中生小功之親則娣姪從嫁
恩當有加而服不得反降明矣 苞兒時見黄岡杜
先生濬謂先君子曰堯舜亦不能無過使二女共事
一夫不有傷於羞惡乎先君子曰周公制禮國君以
上媵必以娣姪士大夫則聽之詩曰問我諸姑遂及
伯姊蓋以御叙有期各當其夕於義無傷而所全甚
大每見鄉里閒嫡妾相忌害如仇讐異母之兄弟鬩
牆者十八九使能用周公之禮則和睦之風式於閨
門同氣之好延及子姓人倫為之厚禮教為之明矣
古者后夫人無子嗣立者先左右媵所以定民志遏
亂萌端由於此杜先生作而曰微子不能正我之過
言
婦為舅姑
婦為舅姑齊衰期何也稱情以立文其情適至是而
止也婦之痛其舅姑信及子之半可以稱婦順矣其
義之重比於孫之䘮其祖不可謂非隆矣虞杖不入
於室祔杖不升於堂謂可以舍杖而仍焉是作偽於
其親也婦為舅姑後世易以斬衰三年將責以誠乎
抑任其偽乎此以知禮非聖人不能作也(或/問)
女子子為其祖父母
正統之服不可入大小功九月以下無齊衰故女子
已嫁者無可降也三月以上無齊衰故曾祖父母無
可加也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
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
說者謂周人貴貴故服有厭降而尊同則不降非也
夏殷忠質禮節未詳(如五服之外同/姓可㛰之類)至周公制禮然
後貫通事理曲盡人情古者䘮三年不祭唯祭天地
社稷越紼而行事天子諸侯所承之統大使用卿大
夫之禮期大功廢祭則祭之得行者僅矣不敢以旁
親卑幼之䘮而廢宗廟百神之祀猶不敢以親䘮而
不親天地社稷之祀也卿大夫則必降焉而後可承
王事與國事(記曰既葬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君既葬王政入於國)
(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士既葬公政入/於家既卒哭弁絰帶金革之事無辟也)大夫之適子
必從降而後可攝祖禰之祭大夫之庶子公之昆弟
必從降而後可以為尸皆事理之不得不然非貴貴
明矣惟君在庶子不服其母似為君與夫人所壓然
觀公妾大夫之妾於其子得伸則庶子非以貴壓而
義起於為尸可見矣此節乃莽歆所增竄宜削之蓋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之為母妻兄弟已降列大功
章母且降則世叔父母以下不待言矣試思母既降
為大功而於庶妹庶女之嫁於大夫者則加期設同
時而䘮届期將除母之服而留庶妹庶女之服乎設
同時而有數䘮諸姊諸姑之嫁於士者皆降為小功
而庶妹庶女兄弟之庶女嫁於大夫者反服齊羣聚
於䘮次不識其心何以自安又何顔面以對降為小
功者之戚屬乎門人問濮議朱子曰試思仁宗濮王
同坐於此英宗侍側終不成皆唤為父便知道理不
可如此悖理逆情害義傷教敖氏辨其謬誤甚詳但
未知其為增竄耳
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祖父母適孫已明著於上經而復竄此以為尊同不
降之證如其言則祖父母之為庶人者亦降矣此與
堯及瞽瞍北面而朝舜荒謬畧同而先儒莫辨蓋以
儀禮早列於學官疑其為完書必周公所手訂耳不
知莽招羣士記說逸禮於庭中正為欲增竄無稽之
言於既列學官之書使學者疑為庭中所記述耳
妾不得體君得為其父母遂也(傳/)
敖氏謂女君雖體君亦未見有重降其私親者是也
莽不欲為母服歆上議曰禮庶子為後者為其母緦
傳曰與尊者為體不得顧其私親攝皇帝奉漢大宗
之後不得顧私親故又竄為此傳以示妾不得體君
故得為父母遂與攝皇帝與尊者為體不得為父母
遂反對也
寄公為所寓
失地之君不宜遽與民同而特制此服俾守宗廟社
稷者知一旦可降為鄰國之庶人而慎乃有位也孔
子對哀公曰君出門而望亡國之墟必有數蓋焉平
明而聽朝諸侯之子孫必有在君之庭末者蓋國君
敬懼之心惟此可以發之
宗子之母在則不為宗子之妻服(傳/)
疏母在年未七十則自與祭故族人為之服非也祭
必夫婦親之故舅沒則姑老冢婦所祭祀賓客每事
請於姑則宗子之母不得與祭明矣族人所以為之
服者雖不與祭而族人合食及將嫁之女教於宗室
領之者必宗子之母其妻不敢代也攷工記内鎮必
宗后守之不曰王后而曰宗后以王后雖承祭而内
治必壹禀於王之母若大母耳
為舊君君之母妻
既列為舊君君之母妻而後復重出舊君何也舊君
之服本為去國者設若在國則宜曰先君此經兩列
舊君之服所以該事之變也此傳云仕焉而已者謂
以罪廢服已褫爵已奪而等於齊民故不敢與士大
夫同服註乃以老疾致仕者當之則悖矣以老致仕
則君之禮必將有加焉以疾致仕則君之恩亦必無
改焉其於君夫人之服宜一同於有位者(雖不能廬/於君之宮)
(當持服於家/一如其常期)惟以罪廢則不敢君其君故易先君而
稱舊君以别之何以知非為去國者以為君之母妻
决之也首列此條以身雖廢黜而尚居父母之邦也
故身在外而妻與長子在國者次之是田里未收反
不反未定者也獨舉舊君者終焉是終去不反而妻
子亦徙家者也故惟服舊君而君之母妻則無服焉
身服舊君而妻及長子則不服焉蓋必分而為三然
後事義明而言之倫序不失耳(或/問)
庶人為國君
康成據此謂圻外之民為天子無服非也曰國君者
以明大夫君則臣有服而民無服耳周官太宰職以
九兩繫邦國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則雖諸侯不過
為天子之繫屬此民與師長主友之屬等而謂侯國
之民不為天子服不亦悖乎䘮期之變自漢文帝始
詔曰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母禁娶婦嫁女祠祀飲
酒食肉則漢文帝以前天下之民皆齊衰三月不得
嫁娶祠祀飲酒食肉明矣
妻言與民同也長子言未去也(傳/)
命婦為君期以夫既去國故與民同觀此則大夫以
老疾致仕者其妻仍以命婦服君夫人而傳所云仕
焉而已者乃以罪黜益明矣大夫之適子為君夫人
世子如士服則以老疾致仕者其長子仍從士服亦
於此可見矣大夫既去而妻子尚留與民同服則從
徙於異國於舊君君之母妻世子皆無服可知矣蓋
即未遽受職於異國亦不敢以逐臣之妻子而服舊
君及君之母妻世子也惟大夫於君不忍不反服耳
曾祖父母
䘮服不及高祖何也與曾祖同也何以知其同無可
殺也何以知其非無服也未有旁服以是屬而反遺
於正體者也服之有差所以責其誠以義則高曾等
重而㤙亦未見其有差也後卋易曽祖為五月高祖
三月而例以小功緦麻之月數未逹於先王稱情以
立文之義也(或/問)
君埽其宗廟(傳/)
埽註疏誤歸宜從石經宗子去國庶子為壇而祭則
歸其宗廟於何人哉主祭者出其留者不敢辟廟門
故君命有司春秋埽除示望其歸守先祠以相感動
耳
曾祖父母為士者如衆人
曾祖父母非宗子之比也宗子疑可降故既列衆人
之服復言大夫之不降正體相承設遭變故雖天子
諸侯亦無降服之理不宜於大夫轉以為疑且曰為
士者則為庶人者遂降而無服乎抑易以他服乎凡
此類皆以為莽事比證而不知其偽亂之迹即此可
按而不能匿其情矣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
齊衰則無以易三月又不可損益也故嫁與未嫁同
傳註甚無味敖氏辨之並宜刪
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古之詳於殤服何也先王之制䘮禮一以哀死一以
衞生也悲哀志懣氣盛故袒而踊之所以動體安心
下氣也水漿糜粥量而後納恐其有所滯壅也哭泣
奠告所以致其思慕也蓋必備其禮逹其情而後哀
可節焉人之愛其子也於所親為甚服可除其情不
可抑而絶也故子婦之愚惷者乃過時哭泣以傷長
老其敬順者或攝隘以傷其生用此知古之道所以
達人情之實而不可易也(或/問)
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殤無文而於妻見之何也不
可以先叔父姑姊妹之殤也然則子與女子子何以
可先於叔父姑姊妹也人情於子之殤其哀心多過
於叔父姑姊妹故首舉之以示䘮服之制皆以責人
情之實而不可偽也於妻之從服列之則所從者不
待言矣
公為適子之長殤中殤
國君絶期而為適子之長殤中殤大功何也痛先祖
正體之摧也用此見父為長子三年通乎上下(或/問)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何以降而
大功也殺其文以便事也齊衰之重次於斬期而杖
者雖公門不脫焉不杖者脫衰而仍絰焉八者之服
至衆也不降則不可以服王事與鄰國之事矣先王
制禮貴者恩每隆哀每篤是故百官備百物具不言
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後事行者杖而起謂以尊而
降其親非禮意也然則尊同者何以不降也此莽歆
所偽亂所謂顛倒五經使學士疑惑者也(或/問) 大夫
之子大夫之妾所不降者已見於齊衰而大夫所降
尚未見於經以降為大功宜於大功正服見之也自
莽歆於齊衰章竄入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一條此
節又增為士者三字疏皆曲為之解而康成無主則
其心必有疑焉天理之具於人心者終豈能蔽哉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昆弟
大夫之庶子公之昆弟何以降也為為尸也卿大夫
將為尸於公未受宿有齊衰内䘮則廢是以降而大
功也古者尸必以孫無親者然後以其屬傳曰公子
厭於先君之餘尊信乎非也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
與父母皆不降則服之降非以尊厭審矣妾得伸以
不與於祭焉爾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不降父之所
不降則祭與尸皆無事焉爾 庶子之子為父之母
服不見經何也大夫之庶子父在為母服大功父殁
則其子從服而每降焉可知也不嫌於以之配祖而
卑其祖與庶子父殁為母三年不嫌於以之配父而
卑其父也先王制禮恩與義並行而不相悖别記曰
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則君夫人在既以
正其姑之名而服以婦之服矣庶子得服母之黨庶
子之子乃不得從父而服父之母乎(二條皆/或問) 獨舉
大夫之庶子以適子於母妻不降庶子從父而降兄
弟則適子之降不待言矣
先君餘尊之所壓不得過大功也(傳/)
君在則羣公子當為祖尸其數少故雖母之䘮無服
先君殁則君之昆弟當為曾祖尸其數多故正期可
伸而大功以下降義起於為尸則皆有倫次曰先君
餘尊之所壓則大夫不聞壓其子何為與公之昆弟
同降乎
大夫之庶子則從乎大夫而降也(傳/)
大夫之庶子從而降以祭或宜攝也攝主不厭祭不
旅不假不綏祭不配其辭於賓曰宗兄宗弟宗子在
他國使某辭以是知有出疆之政則祭必攝也(春秋/傳大)
(夫聞君之䘮攝主而往雖與曾子/問不合足徴以公事出疆祭必攝)無子然後攝以兄
弟(祭禮嗣舉奠䘮服大夫之子為君夫人/世子如士服故知無子然後攝以兄弟)大夫之祭
内䘮齊衰大功皆廢期雖降祭仍不可得而攝也期
降而大功然後大功可降而小功也匪是則祭之得
行者僅矣殤之期再降而小功亦此義也(或/問)
皆為其從父兄弟之為大夫者
伯叔父兄弟姑姊妹皆降而從父兄弟之為大夫者
不降此奴𨽻所不能平也而聖人制為典禮乎
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
大夫之三字竄入刪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未嫁者三字亦竄入蓋欲見許嫁於大夫即逆降其
親屬以示禮辨貴賤若此之嚴以為莾奉養皇太后
不得私服其母之徴也註疏謂何以大功也三句當
在上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下脫誤在此得之但未
知未嫁者亦莽歆所增
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傳惟此傳前後皆莽歆增/竄 二句為經傳本文)
(賈疏及敖氏亦覺其/悖謬可徴心理之同)
妾為女君君之長子三年何也婦人之性惟猜妬為
難化也故以禮明彰其義而潛移易焉一人有子三
人緩帶所以同其喜服為女君君之長子三年所以
同其憂如此則女教明家和理而下型於兄弟矣婦
為舅姑期其情適至是而止妾為女君君之長子三
年將責以誠乎責以誠也舅姑以考終常也長子死
家之大變也先祖之正體摧君及女君痛如斬而不
與同其憂非事人之道也其曰女君君之長子何也
無適雖庶長不可殺也(或/問)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
嫁於大夫者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之子已前見則其妻
與之同服女子子已在其中矣公之昆弟大夫之庶
子為母妻已前見此補所未見宜舉昆弟昆弟之子
而後及姑姊妹女子子莽歆欲實其嫁於大夫之說
故專舉姑姊妹女子子而併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
子公之昆弟混而同之竟忘大夫之子公之昆弟於
昆弟昆弟之子之降服不宜竟不見於經又忘大夫
之妻於姑姊妹宜降在小功而與女子子異先儒皆
習而不察耳若果行此則於不降者為附勢為過情
於降者為寡恩為愆義國君卿大夫父子兄弟戚屬
之閒離心離徳瑕釁百出而禍亂隨之矣莽匿情悖
行至末年妻子皆怨叛其明徴也 為王事國事而
降為攝祭為尸而降乃人事之匪是則窮天理之反
心無愧者(降服者不飲酒食肉/御内本各如其䘮期)經傳可徴人心允愜
自竄入尊同不降諸條前儒詁經皆以為貴貴而王
事國事攝祭為尸之實義蔽晦以終古賊經誣聖莫
大於此學者宜審思焉 期之䘮逹乎大夫中庸有
明文古書中未有言天子諸侯為旁親之期者(上下/各以)
(其親檀弓已/辨其為古禮)春秋傳所云為王姬服乃魯莊公之慝
禮耳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公子之子稱公孫
公孫不得祖諸侯此自卑别於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孫
有封為國君者則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
於卑者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
臣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故君之所
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傳/)
此傳當繫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兄弟下
以竄入諸條簡錯在此
繐衰者何以小功之繐也(傳/)
小功布十升以上此四升半以同小功布縷之細故
曰繐衰裳
諸侯之大夫為天子
康成據此傳謂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於天子故為
天子服而士無服不知繐衰七月在大功之下小功
之上則士服繐五月以别於庶人之齊衰三月無疑
矣大夫有雖聘頫而不得接見天子者行人職小客
則受其幣而聽其辭是也士有從君而王朝且任之
以事者掌客職凡作事王之大事諸侯次事卿次事
大夫次事上士下事庶子是也使從君朝覲適遭大
䘮卿大夫繐衰庶人縞素而士獨吉服不惟不可以
列朝夕哭位即行於道路出入於客館亦顔面無所
容而大駭入臨者之視聽矣
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於天子(傳/)
傳以接見天子為義已失經指註疏遂謂士庶人無
服又云大夫未聘於天子者亦無服悖謬極矣天崩
地拆凡食土之毛者無不為之變豈惟義不可以苟
安即情亦不能自已唐堯之聖百姓如䘮考妣宋仁
宗崩深山窮谷莫不悲號尚云恩徳足以感人周自
幽厲以後王澤既竭而衞詩曰伯也執殳為王前驅
秦詩曰王于興師與子同仇以此知天澤之義乃民
生而自具之本性也天子之䘮而諸侯聽其臣民不
為一日之服尚可望以敵王所愾乎尚可教以親上
死長乎漢唐諸儒治經雖勤程朱既作取其不當於
理者辨析而更易之誠懼經之本指以之蔽晦况害
義傷教如此其甚者乎 諸侯之大夫為天子服世
子誓於天子而不為天子服何也古者繼世以象賢
故君薨子承嗣三年之䘮畢類見於天子天子錫之
命而後其位定(未類見視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國)今父在承嗣與定
位不可知故其服不可得而制也古者諸侯覲於天
子既事肉袒請刑世子不為天子服皆所以使自戒
懼而不忘其事守也然則無變乎䘮之通禮父有服
宮中子不與於樂則既為之變矣(或/問)
小功布衰裳澡麻帶絰五月者
小功大功絰同牡麻於殤之降服言澡則正服與大
功之不澡可見矣據經文大功始言布帶則齊衰以
上皆麻也此經曰澡麻絰帶别記亦曰帶澡麻不絶
本蓋以麻為帶也使用布為帶則何本之可絶大功
布帶而小功之帶轉用麻何也本齊衰大功之親哀
其無受而用麻故經與記特著之倒帶於絰上者如
曰澡麻絰帶則似絰以麻而帶仍用布矣
大夫庶子為適昆弟之下殤
庶子或十年或九年則適昆弟並有服 大夫之祭
至大功以上始為之廢則兄弟小功之殤似無容分
異未詳何故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從父昆弟之長殤
本期大功再降而服同必有譌不可强為之說或曰
從父昆弟衍
為姪庶孫丈夫婦人之長殤
男子十六有父道女子十四有母道或凶荒殺禮或
孤幼無依先期而早㛰既為丈夫婦人疑不當以殤
降故著之也必周以前早㛰而殤者以成人服之故
禮經具此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
子之長殤
大夫之子又分而為二庶子為適昆弟之下殤尚有
服而適子於昆弟之中殤下殤則無之小功不廢祭
何故創此悖情逆理之制乎疑亦為尊同不降之證
從祖父母
世父叔父期則從祖宜大功而服小功何也大功之
親皆屬乎祖與父者也從祖則屬於曾祖者也其恩
不可强而同且服止於五而窮於緦若從祖大功則
三從之緦施於六世矣(朱子語類所載乃門人之/問非朱子之答也 或問)
從父姊妹孫適人者
舊截孫適人者别為一節義不可通蓋從父姊妹及
女孫適人者皆降在小功也
從母
從母之服乃隆於母之兄弟何也與母同生而又同
類也故親其姊妹之子常過於舅之親其甥是以稱
其情而為之服也(或/問)
外親之服皆緦也(傳/)
外親服廣外祖父母從母之外無小功故以緦蔽之
娣似婦者弟長也(傳/)
弟長謂兄弟之友恭也家之乖恒由婦人嫂叔既無
服故縁弟長之義而制娣姒之服以教親睦所以内
和而家理也 春秋傳穆姜稱聲伯之母為姒叔向
之嫂曰長叔姒生男似據二婦年大小而曲禮曰坐
以夫之齒豈坐則從夫之序以正家則而稱則從已
之年以示撝謙與
以為相與居室中則生小功之親焉(傳/)
古者大功同財而異宮期之兄弟未有異居者以問
寢視膳佐餕羣子婦所同也故娣姒婦曰相與居於
室中夫之從父兄弟之妻都宮則同而所居分南北
東西故曰相與同室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
子子適士者
從父姑姊妹女子子在室者已降為大功適人者自
當降為小功士當作人傳寫之誤也或劉歆增竄以
為尊同不降之證註疏又從而為之辭誤矣 尊同
不降之說最害義傷教者莫如大夫之子降世父叔
父兄弟而於庶子兄弟之庶子為大夫者則不降母
降為大功而庶女兄弟之庶女嫁於大夫者服加於
母曾祖父母必為士而後服不降是三者於莽事尤
為切近莽過禮以奉大將軍鳳因此得舉故忍為此
說隠然謂先王制禮於庶子兄弟之庶子為大夫者
即加隆焉况世父之尊位冠百僚而主國政乎庶女
兄弟之庶女嫁於大夫者即加隆焉况祖姑配先帝
為天下母而身受天位於此人者乎雖曾祖父母正
統之尊必為士而後服不降則莽之父以蚤死獨未
受封其母功顯君之䘮以供奉太后而不為之服亦
心安而理得矣後之儒者若尚以芟薙此數條為疑
是失其本心而自比於逆亂也
大夫之妾為庶子適人者
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大功則庶女適人者自當小
功註疏之誤皆由惑於尊同不降之說耳 妾為女
君之黨女君雖死服不絶而於君之黨則子女而外
無延服何也妾雖卑賤愛君之子女不宜異於女君
若君之尊親同軰而服延焉則與妻無别矣所以辨
微而防其漸也
庶婦
婦人為子婦小功而夫之兄弟之子婦大功何也報
服也姑之於婦則不可以言報夫之兄弟之子婦服
不見經何也以婦服夫之世母叔母知其報也何以
知其報也旁親之相為服無尊卑皆報(或/問)
君母之父母從母傳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則不敢不
從服君母不在則不服
傳以不敢不服為義則君母不在而不服傷於恩而
愆於義矣蓋外祖父母從母不必於己有恩而君母
之痛如斬如剡則庶子當與同其憂至君母不在則
心實無所感而强為之服義無所處也然則因母死
不為繼母之黨服何以與此異也雖與繼母同其憂
而服則不可假也假之服則疑於因母之出矣
君子子為庶母慈已者
慈母如母服至重以子無母母無子也貴人之子自
有母以三母有慈己之恩故服加於庶母不宜以父
殁異
從父昆弟姪之下殤
姪字或衍或姊妹二字傳寫遺其一而又譌焉
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
婦人於夫之叔父之殤猶為之服所以與舅姑同其
哀而成婦順也所以助夫之慟而使益篤於同氣也
抑於此見夫之兄弟無服為逺同等之嫌故曲禮已
嫁而反不與同席而坐同器而食專指兄弟而不兼
姑之於姪世父叔父於兄弟之女也
有死於宮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因是以服緦也(傳/)
觀此則大夫之妻大夫之適子從大夫而降專為服
重且多而廢祭益明矣君之昆弟大夫之庶子之從
降專為尸必以孫而大夫之庶子亦有時而攝祭亦
見矣
士為庶母
父妾之無子者不得稱庶母庶母有服所以篤兄弟
之恩義也雖適長亦然
貴臣貴妾
貴臣乃祖父之室老(猶文王世子篇/所謂貴宮貴室)於已有保持之
義者貴妾則攝女君者歟大夫於庶母無服而服臣
妾此以義起者猶天子諸侯絶旁期而有三衰為諸
臣弔服也
乳母
註義尚渾疏則專以大夫之子言謂三母内之慈母
有他故使賤者代之俱未安備三母而别有食子者
國君之禮也食子者本不在三母數中大夫之子未
必皆備三母而必有食子者此經所謂乳母是也若
士之妻自食其子而或死亡疾病豈能不使人乳至
庶人之家有故而代乳則其恩倍篤豈可不以服報
乎
君母之昆弟
君母之父母兄弟妾子皆為之服而不報何也以是
知妾子之服乃與君母同其憂而義不起於其父母
兄弟也若女君之父母兄弟而使為女之庶子服則
不論女之存亡而情無由生義亦無所處以是知先
王制禮雖緦小功之輕服亦必縁哀心之感以為之
質而非徒外之文也
公子為其母練冠麻麻衣縓縁(記/)
戴徳䘮服變除天子諸侯庶昆弟大夫庶子為其母
哭泣飲食居處思慕猶三年也彼於天子諸侯曰庶
昆弟則父殁後也故曰三年此曰公子則父在時之
服也其不食肉飲酒居外寢則不以父之存殁異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於兄弟降一等
觀此記而經傳中本無尊同則不降之文益明矣記
皆補經之缺此記自首至妾為私兄弟如邦人皆記
禮之變也此條及為人後乃變之尤大者故雖已見
於經記仍畧舉其要以該衆目如降服中有尊同不
降之例則變中之再變且為經文所缺必特書而詳
闡其義矣莽歆於經傳徧布增竄而獨於此記遺焉
蓋民彞不容終晦故作偽者必有時而自敗露焉耳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與兄弟居加一等
以事之變而生其恩故不得服其常服也别記曰生
不及從祖父母諸父昆弟而父稅䘮已則否情之所
不屬不可作而致或并其服而去之所以責服其服
者之誠也(或/問) 戴記専指小功蓋以小功以下為兄
弟與不及知父母與兄弟居加一等决之也古者大
功同財雖異居而同一都宮則幼室父母與大功之
兄弟居者多矣豈能徧加齊衰重服必無大功之親
而後依小功之兄弟耳
夫之所為兄弟服妻降一等
妻從夫而服其親族皆前見於經記惟兄弟無服此
約舉其大凡而傳寫者誤衍兄弟二字也
庶子為後者為其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
觀此則大夫之子有降服為為尸或攝祭而非以父
之尊厭益明矣有死於宮中者三月不舉祭故庶子
得為其母緦雖適子亦得為庶母緦以庶母死於宮
中祭己為之廢也外祖父母雖尊親而為外䘮則祭
不廢祭不廢無為脫衰而即事則無服而心䘮焉其
可矣然則小功而祭不廢者非脫衰而即事乎父族
之小功皆自高曾以下一體而分焉者也父母在殯
而逺兄弟之䘮可往哭即斯義也
改葬緦
昌黎韓氏曰此謂子之於父母其他則皆無服衞司
徒文子改葬其叔父問服於子思子思曰禮父母改
葬緦既葬而除之不忍無服送至親也非父母無服
無服則弔服而加麻或曰經稱改葬緦而不著其月
數似三月而後除也子思則曰既葬而除之今宜若
何曰自啟至於既葬而三月則除之未三月則服以
終三月可也
命婦弔於大夫亦錫衰
必於所弔大夫之妻有連或彼此皆春官世婦與之
屬公事其夫死不容不弔唁其妻故具是禮
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婦終之也(傳/)
傳言婦與子不同宜齊衰惡笄以終䘮也女子居父
母之䘮既練而歸卒哭後何以事暫還夫家故易吉
笄而折其首蓋恐舅姑以為嫌與養有疾者易服之
義同耳其事畢而還父母家仍宜惡笄禮以權制而
旋反其常者類如此疏謂婦人以飾事人雖居䘮不
可廢修容悖矣
考定儀禮喪服(附/)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
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
為大夫命婦者六字劉歆竄入削之則經義坦然明白
傳曰大夫者其男子之為大夫者也命婦者其婦人之
為大夫妻者也無主者命婦之無祭主者也何以言唯
子不報也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期故言不報也言
其餘皆報也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
夫曷為不降命婦也夫尊於朝妻貴於室矣
無主者無祭主也唯子不報言其餘皆報也(傳本文/宜止此)
此傳義悖辭舛全不可通鄭氏止辨唯子不報專主
女子適人者之非而不知無主者下增命婦之三字
則非命婦雖無主亦降顯與經背况此經本言父族
正服之期而兼及姑姊妹女子子無主後者而首曰
大夫者其男子之為大夫者也命婦者其婦人之為
大夫妻者也使人莫知其所指且于其餘皆報也下
忽接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更不知
其義之所屬矣至謂大夫不降姑姊妹女子子之為
大夫妻者乃為其夫尊於朝則苟有人心者忍為此
語乎蓋經文本無為大夫命婦者六字歆既竄入故
復竄傳文而故亂其緒使人莫解正與文王世子篇
所增竄周公踐阼等語及莽傳奏議詔誥悠謬恍忽
之語畧同使果有尊同不降之禮則經文當云大夫
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
子子之子為大夫命婦者姑姊妹女子子無主者唯
子不報其義始明其辭始順以是知為歆所偽亂無
疑也
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上經已明著祖父母適孫不宜復有此經此傳莽歆
之意蓋謂大夫于祖父母之服尚疑於降而特著其
不敢降則等而下之者之降絶無疑矣此皆陰為莽
不服其母解爾
曾祖父母為士者如衆人
為士者如衆人亦歆所竄也正統之服齊衰三月而
猶疑於降絶乎不仁人之言其流毒逺矣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
傳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然則嫁于士庶人者曾
祖父母之服有異乎合下二語皆歆所竄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
傳曰尊不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甚乎哉非莽歆
不能為此言也經有為士者之文亦歆所竄也服之
有降義别有在與所服者之為士與否何與乎增之
以為尊同不降之徴爾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兄弟
義别有在傳亦失之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傳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
也蓋謂許嫁于大夫而未嫁者即逆降其世父母叔
父母姑姊妹之服也異哉是之謂人而畜鳴者與鄭
氏譏其不辭抑末矣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
嫁于大夫者
其文重出與文王世子篇周公踐阼之疊見同皆故
亂其緒以設疑而惑衆也公之昆弟乃以姑姊妹之
嫁于大夫為榮乎 儀禮戴記而外無言服有厭降
者何以知非莽歆所偽竄也事有所窮則禮從而變
乃殺其文以便事而䘮之實無加損也(詳見䘮/服或問)王子
有其母死者孟子曰是欲終之而不可得則服有厭
降非莽歆所搆造明矣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國君者
期之䘮逹乎大夫封君之孫盡臣諸父兄弟則其服
皆絶矣而于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國君者不降聖人
制禮乃若是其傎乎
儀禮析疑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