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服制通釋
內外服制通釋
欽定四庫全書
内外服制通釋卷二 宋 車垓 撰
五服喪制名義
斬衰服
斬不緝也為父喪痛切至甚其服上下四旁皆不
緝若刀斧斬剉而成故曰斬衰五服衰裳制度云
在上曰縗在下曰裳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外削
幅者謂縫之邊幅向外也内削幅者謂縫之邊幅
向内也五服之制皆准此又云衰者摧也以孝子
有哀摧之心也禮云父服宜苴麻苴麻連根麻也
不去根不浸緝不擇洗不殺邊其服用三升布為
之升八十縷布闊二尺二寸經止二百四十縷則
布極其麄矣故以為斬衰之服也不去其根者謂
父子之道不絶其根本也(苴子/余切)
齊衰服
齊音咨緝也服制與斬衰同但上下四旁皆緶緝
之耳禮云母服用枲麻枲麻乃麻中黒色而多子
者其麻亦不浸緝亦不擇洗其服用三升半布為
之則其經當二百八十縷矣所以微異于斬衰之
布也唐開元以前呼為齊(音/齊)謂母没而其子齋戒
三年也明皇以後改為齊(音/咨)衰(枲想/里切)
斬衰杖
用自死竹下連根為之故名曰苴杖長不過心葢
取齊其心存其節也凡子為父用竹杖者何也謂
父母子之天竹圓亦象天竹内外有節象子於父
亦有内外之痛竹貫四時而不變子為父哀痛亦
經寒温而不改也下連根者謂父子之道不絶其
根本也苴杖削杖皆長齊心者葢杖所以扶病病
必從心起故杖之長短必以心為㫁也禮曰童子
不杖不能病也註謂庶童子也若當室童子則必
用杖耳愚謂當室童子亦十嵗以上者乃能杖也
家禮云凡婦人皆不杖葢酌古準今之意宜從之
凡杖皆以根向下順其性也
齊衰杖
用桐木為之削取上圓下方名曰削杖長與苴杖
同也凡子為母用桐削杖何也謂桐之為言同也
欲取同心悲痛同於父也又以桐外無節象家無
二尊也必削使下方者取母象於地也又桐之子
隨枝葉而生象母能生子無絶道
寢苫枕凷
按禮居父母喪三月卧茒葢苫枕凷(音/塊)註云卧茒
為茒有刃葢苫為苫有芒枕凷以土塊為枕使孝
子席枕不完睡卧不安以思其父母也
百日卒哭
父母喪百日内哭無時亦無常處但哀至即哭耳
百日之外止於靈座前朝夕哭而已其他時他處
雖哀至亦不哭故曰卒哭禮三月而葬葬而虞虞
而卒哭皆有祭卒哭祭後孝子可以疏食水飲寢
席枕木矣
十三月小祥
自始死之月數起至次年所死之月凡十三月矣
是名曰小祥祥者練也善也吉也孝子至此設小
祥之祭祭畢則除首絰去負版辟領衰而服練服
也練服謂以熟布為冠服也葢漸漸去㐫即吉之
意也
二十五月大祥
自始死之月數起至第三年所死之月凡二十五
月矣是名曰大祥大祥者大吉也孝子至此設大
祥之祭祭畢奉神主入祠堂撤靈座去衰裳弃絰
杖而服禫服也禫服者謂以黔布為冠服也禮所
謂喪二十五月而畢者葢亦言禫也
二十七月禫祭
禮曰大祥之後中月而禫鄭氏曰中間也朱子曰
間一月也自初喪至此不計閏凡二十七月謂如
正月大祥方二十五月祥祭之後即服禫服至於
二月則二十六月也又及乎三月然後方滿二十
七月却於三月之内選卜一日行禫祭禮是則所
謂二十七月而禫祭也間月而禫者正謂祥祭與
禫祭相間一月也
踰月從吉
禫祭雖畢孝子猶未忍遽即吉也故又服此禫服
盡此月之終至于次月之改朔然後除禫服服吉
服而行吉事是則所謂踰月從吉也踰月云者葢
以改朔為月非以三十日為月也故禮云徹晦至
朔為踰月已上皆從鄭氏之説也
喪稱三年
實計二十七月而謂之三年者葢以年辰計之而
不以月日計之也謂如子年死至丑年而小祥又
至寅年而大祥既跨涉子丑寅三年矣故謂之三
年也
正服
正先祖之體本族之正也故曰正服
加服
加者増也本體輕而増之扵重如孫為祖本服期
或以嫡孫承祖則服斬衰三年若此之類名曰加
服
降服
降者下也減也本服重而減之從輕如子為父母
本服三年或為人後則為本生服期年耳若此之
類名為降服
義服
元非本族以義相聚而為之服如夫為妻舅姑為
子婦之類名曰義服
齊衰杖期(唐明皇諱基改期為周至宋/紹興詔敕中方改周為期)
服制與三年者同但用尋常次等生麻布為之(禮/用)
(四升五/升布)不裁濶中不用負版衰為稍異耳服此服
而持哭杖自初喪數至十一箇月而練十三箇月
而祥十五箇月而禫然後除之
齊衰不杖期
服制與杖期同但不持哭杖至周年而止耳
齊衰五月
服制同上但服五箇月而除之也
齊衰三月
服制同上但服三箇月而除之也
大功九月
服制同上但用稍緦熟麻布為之(禮用八升/九升布)大功
小功云者以治布之功有精粗而言也大功之服
比期親之情而又疎比小功緦麻而又大故名之
曰大功服此服至九箇月而除之或為期喪而中
殤者則亦以大功至七箇月而除之禮曰九月七
月之喪三時者是也
小功五月
服制同上其布又細于大功之布故曰小功(禮用/十升)
(十布/升)服此服至五箇月而除之也聖人制服而分
五等正以人之情義有親疎逺近之殊故自斬衰
而下布漸加細而月漸加少以别其親疎逺近也
小功之服比期親大功之情又逺矣故(闕/)孝之月
減小功之半也
緦麻三月
服制同上但以極細熟麻布為之緦即絲之義也
(禮布用十五升抽其半抽其半者八十縷為一升/乃千二百縷抽其半六百縷世俗以為九升半升)
(闕今時服簆用闕縷此一服簆闕也縷/如 單串布可謂細而疎最輕)白虎通云
緦麻之布用麻與絲相兼而成故曰緦麻今世俗
以落機熟苧布為之或以生絹為之葢省約也然
亦未嘗用縗裳之制但為襴衫而已要亦以其服
之至輕故也緦麻之服盡三月而止者葢三月為
一時亦天道之小變也
三殤之服
殤者傷也以其年幼而亡可悲傷也故謂之殤三
殤者長殤中殤下殤也男女年八嵗至十一嵗為
下殤十二嵗至十五嵗為中殤十六嵗至十九嵗
為長殤凡為殤服者皆于本服内以次降一等如
應服期而長殤則降服大功九月中殤則大功七
月下殤則小功五月應服大功而長殤則降服小
功五月中殤下殤則緦麻三月應服小功而長殤
則降服緦中下殤則無服也不滿八嵗者為無服
之殤哭之以日易月本服期者哭之以十三日大
功九日小功五日緦麻三日是之謂三殤之服也
男已娶女許嫁皆不以殤論也其詳又具五服圖
説之後
無服謂之袒免親
袒免親葢五服之外五世之親也袒謂偏脱一袖
也臨喪而袒所以示哀苦之勞也免謂裂布廣寸
自項向前交於額上却遶髻如着掠頭也古者五
服之人將帶首絰必先之以免故於五世之親而
以袒免為服也然袒免之儀其廢久矣故今之人
雖齊衰帶絰而亦未嘗免也是以于五世之親不
為袒免之服止于成服之日白襴縞巾吊哭而已
(免音/問)
改葬服
韓文公改葬服議云經曰改葬緦榖梁傳亦曰改
葬之禮緦舉下緬也此皆謂子於父母其他則皆
無服云云又曰衛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問服于
子思子思曰禮父母改葬緦既葬而除之不忍無
服送至親也非父母則無服也無服亦吊服而加
麻此又其著者也云云或曰經稱改葬緦而不著
其月數則似三月而後除也子思之對文子則曰
既葬而除之今宜如何曰自啟至于既葬而三月
則除之未三月則服以終三月也曰妻為夫如何
曰如子(已上皆韓/公之議也)愚竊謂改葬之禮多行於除服
從吉之餘聖人謂孝子不可以吉服送至親也故
令以緦服將事特用此至輕之㐫服以别異于吉
服耳若有取于緦麻三月之制也故經止言改葬
緦而不著其月數也子思既葬而除之説得其旨
矣韓公服終三月之議葢本於儀禮注疏之失非
聖人意也
朋友服議 魯齋王柏
咸淳戊辰臘月十有九夜承北山何先生之訃次
早排闗往哭之既斂僕雖以深衣入哭隠之于心
疑所服之未稱也自吾夫子之喪門人不立正服
乃以義起若喪父而為心喪程子曰師可立服不
可立也當以情之厚薄事之大小處之若顔閔之
於孔子雖斬衰三年可也其成已之功若君父並
其次各有淺深稱其情而已僕于北山受教為甚
深豈可自同于流俗因思儀禮喪服有朋友麻三
字豈非朋友之服乎鄭康成云朋友雖無親有同
道之恩相為服緦之絰帶又曰士以緦麻為喪服
其吊服則疑衰疑之為言擬也緦麻之布十五升
疑衰十四升即白麻深衣擬于吉服也葢緦衰服
之極輕者也他無服矣止有吊服所以擬之註云
吊服如麻其師與朋友同既葬除之疏云以白布
深衣庶人之常服又尊卑未成服以前服之故庶
人得為吊服素冠吉履無絇其弔服圖云庶人弔
服素委貌白布深衣士朋友相為服弔服加麻加
麻者即加緦之絰帶是為疑衰或曰深衣吉服也
而可為吊服乎僕曰註固已云擬于吉服也况非
正為弔服親疾病時男女改服註云庶人服深衣
又曰子為父斬衰尸既襲衣十五升布深衣扱上
袵徒跣交手哭是孝子未成服亦服深衣也或者
又曰安知深衣為弔服又為麻純乎僕曰純之以
采者曰深衣純之以麻者曰麻衣純之以素者曰
長衣以采緣之袖長在外則曰中衣又各自有名
不可亂也或又曰子創為此服豈不驚世駭俗人
將指為怪民矣僕曰以深衣為弔服鄉閭亦行之
但未有麻耳是服也勉齋黄先生考之為至詳其
書進之於朝藏於祕省板行天下非一家之私書
也遵而行之豈得為過僕于北山成服日服深衣
加絰帶冠加絲武即素委貌覆以白巾見者未嘗
以為怪越數日通齋葉仲成父來弔僕問昔日毅
齋之喪門人何服曰初遭喪時朋友以襴襆加布
帶其後共考儀禮至葬時方以深衣加絰帶僕於
是釋然知其無戾於禮也故作朋友服議(絇音劬/履頭繩)
(履飾也純音準緣也/委貎乃冠冕之屬也)
愚昔侍兄玉峰肄業上蔡書堂時堂長魯齋出
示此議愚于勉齋之書未曽得見今於此議又
恐不行于世故并附于通釋之後俾世之師友
者知之而不可忽也
五服提要
緦麻之親有四
曽祖兄弟 祖從父兄弟
父再從兄弟 身之三從兄弟
小功之親有三
祖之兄弟 父之從父兄弟
身之再從兄弟
男子無大功尊
按禮男子於髙祖服緦麻曽祖服小功祖服期父
母三年是無大功尊也
大功尊
按禮男子無大功尊惟婦人於夫之祖父母及夫
伯叔父母是大功尊
大功長
謂從父兄姊之類無大功以上親者伯叔父母姑
兄姊是也
小功尊
謂從祖祖父母姑從祖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舅
從母之類
小功長
謂從祖兄姊之類
袒免
按禮有五刑統議曰緦麻之外即是袒免
高祖兄弟 曽祖從父兄弟
祖再從兄弟 父三從兄弟
身之四從兄弟
女嫁反在父之室
謂女在夫家本為父母降服期若降服未滿被出
則服其本服三年如降服已滿被出則不復服也
嫡孫為祖
謂承重者承高曽祖亦如之
父為長子重
謂其當先祖之正體將代已為宗廟主者故庶子
不得為長子三年不繼祖與禰也庶子之嫡孫乃
得為其嫡子三年
凡婦人皆不杖
按禮經圖多有婦人杖文然此乃文公㕘酌時宜
之特筆也門人楊復不曉師意輒加論辯且以未
得是正為恨何其疎也
内外服制通釋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