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服制通釋

內外服制通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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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内外服制通釋卷二    宋 車垓 撰

五服喪制名義

 斬衰服

  斬不緝也為父喪痛切至甚其服上下四旁皆不

  緝若刀斧斬剉而成故曰斬衰五服衰裳制度云

  在上曰縗在下曰裳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外削

  幅者謂縫之邊幅向外也内削幅者謂縫之邊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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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内也五服之制皆准此又云衰者摧也以孝子

  有哀摧之心也禮云父服宜苴麻苴麻連根麻也

  不去根不浸緝不擇洗不殺邊其服用三升布為

  之升八十縷布闊二尺二寸經止二百四十縷則

  布極其麄矣故以為斬衰之服也不去其根者謂

  父子之道不絶其根本也(苴子/余切)

 齊衰服

  齊音咨緝也服制與斬衰同但上下四旁皆緶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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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耳禮云母服用枲麻枲麻乃麻中黒色而多子

  者其麻亦不浸緝亦不擇洗其服用三升半布為

  之則其經當二百八十縷矣所以微異于斬衰之

  布也唐開元以前呼為齊(音/齊)謂母没而其子齋戒

  三年也明皇以後改為齊(音/咨)衰(枲想/里切)

 斬衰杖

  用自死竹下連根為之故名曰苴杖長不過心葢

  取齊其心存其節也凡子為父用竹杖者何也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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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子之天竹圓亦象天竹内外有節象子於父

  亦有内外之痛竹貫四時而不變子為父哀痛亦

  經寒温而不改也下連根者謂父子之道不絶其

  根本也苴杖削杖皆長齊心者葢杖所以扶病病

  必從心起故杖之長短必以心為㫁也禮曰童子

  不杖不能病也註謂庶童子也若當室童子則必

  用杖耳愚謂當室童子亦十嵗以上者乃能杖也

  家禮云凡婦人皆不杖葢酌古準今之意宜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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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杖皆以根向下順其性也

 齊衰杖

  用桐木為之削取上圓下方名曰削杖長與苴杖

  同也凡子為母用桐削杖何也謂桐之為言同也

  欲取同心悲痛同於父也又以桐外無節象家無

  二尊也必削使下方者取母象於地也又桐之子

  隨枝葉而生象母能生子無絶道

 寢苫枕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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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禮居父母喪三月卧茒葢苫枕凷(音/塊)註云卧茒

  為茒有刃葢苫為苫有芒枕凷以土塊為枕使孝

  子席枕不完睡卧不安以思其父母也

 百日卒哭

  父母喪百日内哭無時亦無常處但哀至即哭耳

  百日之外止於靈座前朝夕哭而已其他時他處

  雖哀至亦不哭故曰卒哭禮三月而葬葬而虞虞

  而卒哭皆有祭卒哭祭後孝子可以疏食水飲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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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枕木矣

 十三月小祥

  自始死之月數起至次年所死之月凡十三月矣

  是名曰小祥祥者練也善也吉也孝子至此設小

  祥之祭祭畢則除首絰去負版辟領衰而服練服

  也練服謂以熟布為冠服也葢漸漸去㐫即吉之

  意也

 二十五月大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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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始死之月數起至第三年所死之月凡二十五

  月矣是名曰大祥大祥者大吉也孝子至此設大

  祥之祭祭畢奉神主入祠堂撤靈座去衰裳弃絰

  杖而服禫服也禫服者謂以黔布為冠服也禮所

  謂喪二十五月而畢者葢亦言禫也

 二十七月禫祭

  禮曰大祥之後中月而禫鄭氏曰中間也朱子曰

  間一月也自初喪至此不計閏凡二十七月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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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大祥方二十五月祥祭之後即服禫服至於

  二月則二十六月也又及乎三月然後方滿二十

  七月却於三月之内選卜一日行禫祭禮是則所

  謂二十七月而禫祭也間月而禫者正謂祥祭與

  禫祭相間一月也

 踰月從吉

  禫祭雖畢孝子猶未忍遽即吉也故又服此禫服

  盡此月之終至于次月之改朔然後除禫服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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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而行吉事是則所謂踰月從吉也踰月云者葢

  以改朔為月非以三十日為月也故禮云徹晦至

  朔為踰月已上皆從鄭氏之説也

 喪稱三年

  實計二十七月而謂之三年者葢以年辰計之而

  不以月日計之也謂如子年死至丑年而小祥又

  至寅年而大祥既跨涉子丑寅三年矣故謂之三

  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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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服

  正先祖之體本族之正也故曰正服

 加服

  加者増也本體輕而増之扵重如孫為祖本服期

  或以嫡孫承祖則服斬衰三年若此之類名曰加

  服

 降服

  降者下也減也本服重而減之從輕如子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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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服三年或為人後則為本生服期年耳若此之

  類名為降服

 義服

  元非本族以義相聚而為之服如夫為妻舅姑為

  子婦之類名曰義服

 齊衰杖期(唐明皇諱基改期為周至宋/紹興詔敕中方改周為期)

  服制與三年者同但用尋常次等生麻布為之(禮/用)

  (四升五/升布)不裁濶中不用負版衰為稍異耳服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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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持哭杖自初喪數至十一箇月而練十三箇月

  而祥十五箇月而禫然後除之

 齊衰不杖期

  服制與杖期同但不持哭杖至周年而止耳

 齊衰五月

  服制同上但服五箇月而除之也

 齊衰三月

  服制同上但服三箇月而除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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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功九月

  服制同上但用稍緦熟麻布為之(禮用八升/九升布)大功

  小功云者以治布之功有精粗而言也大功之服

  比期親之情而又疎比小功緦麻而又大故名之

  曰大功服此服至九箇月而除之或為期喪而中

  殤者則亦以大功至七箇月而除之禮曰九月七

  月之喪三時者是也

 小功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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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制同上其布又細于大功之布故曰小功(禮用/十升)

  (十布/升)服此服至五箇月而除之也聖人制服而分

  五等正以人之情義有親疎逺近之殊故自斬衰

  而下布漸加細而月漸加少以别其親疎逺近也

  小功之服比期親大功之情又逺矣故(闕/)孝之月

  減小功之半也

 緦麻三月

  服制同上但以極細熟麻布為之緦即絲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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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布用十五升抽其半抽其半者八十縷為一升/乃千二百縷抽其半六百縷世俗以為九升半升)

  (闕今時服簆用闕縷此一服簆闕也縷/如 單串布可謂細而疎最輕)白虎通云

  緦麻之布用麻與絲相兼而成故曰緦麻今世俗

  以落機熟苧布為之或以生絹為之葢省約也然

  亦未嘗用縗裳之制但為襴衫而已要亦以其服

  之至輕故也緦麻之服盡三月而止者葢三月為

  一時亦天道之小變也

 三殤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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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殤者傷也以其年幼而亡可悲傷也故謂之殤三

  殤者長殤中殤下殤也男女年八嵗至十一嵗為

  下殤十二嵗至十五嵗為中殤十六嵗至十九嵗

  為長殤凡為殤服者皆于本服内以次降一等如

  應服期而長殤則降服大功九月中殤則大功七

  月下殤則小功五月應服大功而長殤則降服小

  功五月中殤下殤則緦麻三月應服小功而長殤

  則降服緦中下殤則無服也不滿八嵗者為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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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殤哭之以日易月本服期者哭之以十三日大

  功九日小功五日緦麻三日是之謂三殤之服也

  男已娶女許嫁皆不以殤論也其詳又具五服圖

  説之後

 無服謂之袒免親

  袒免親葢五服之外五世之親也袒謂偏脱一袖

  也臨喪而袒所以示哀苦之勞也免謂裂布廣寸

  自項向前交於額上却遶髻如着掠頭也古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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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之人將帶首絰必先之以免故於五世之親而

  以袒免為服也然袒免之儀其廢久矣故今之人

  雖齊衰帶絰而亦未嘗免也是以于五世之親不

  為袒免之服止于成服之日白襴縞巾吊哭而已

  (免音/問)

 改葬服

  韓文公改葬服議云經曰改葬緦榖梁傳亦曰改

  葬之禮緦舉下緬也此皆謂子於父母其他則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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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服云云又曰衛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問服于

  子思子思曰禮父母改葬緦既葬而除之不忍無

  服送至親也非父母則無服也無服亦吊服而加

  麻此又其著者也云云或曰經稱改葬緦而不著

  其月數則似三月而後除也子思之對文子則曰

  既葬而除之今宜如何曰自啟至于既葬而三月

  則除之未三月則服以終三月也曰妻為夫如何

  曰如子(已上皆韓/公之議也)愚竊謂改葬之禮多行於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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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吉之餘聖人謂孝子不可以吉服送至親也故

  令以緦服將事特用此至輕之㐫服以别異于吉

  服耳若有取于緦麻三月之制也故經止言改葬

  緦而不著其月數也子思既葬而除之説得其旨

  矣韓公服終三月之議葢本於儀禮注疏之失非

  聖人意也

 朋友服議          魯齋王柏

  咸淳戊辰臘月十有九夜承北山何先生之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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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排闗往哭之既斂僕雖以深衣入哭隠之于心

  疑所服之未稱也自吾夫子之喪門人不立正服

  乃以義起若喪父而為心喪程子曰師可立服不

  可立也當以情之厚薄事之大小處之若顔閔之

  於孔子雖斬衰三年可也其成已之功若君父並

  其次各有淺深稱其情而已僕于北山受教為甚

  深豈可自同于流俗因思儀禮喪服有朋友麻三

  字豈非朋友之服乎鄭康成云朋友雖無親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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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之恩相為服緦之絰帶又曰士以緦麻為喪服

  其吊服則疑衰疑之為言擬也緦麻之布十五升

  疑衰十四升即白麻深衣擬于吉服也葢緦衰服

  之極輕者也他無服矣止有吊服所以擬之註云

  吊服如麻其師與朋友同既葬除之疏云以白布

  深衣庶人之常服又尊卑未成服以前服之故庶

  人得為吊服素冠吉履無絇其弔服圖云庶人弔

  服素委貌白布深衣士朋友相為服弔服加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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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者即加緦之絰帶是為疑衰或曰深衣吉服也

  而可為吊服乎僕曰註固已云擬于吉服也况非

  正為弔服親疾病時男女改服註云庶人服深衣

  又曰子為父斬衰尸既襲衣十五升布深衣扱上

  袵徒跣交手哭是孝子未成服亦服深衣也或者

  又曰安知深衣為弔服又為麻純乎僕曰純之以

  采者曰深衣純之以麻者曰麻衣純之以素者曰

  長衣以采緣之袖長在外則曰中衣又各自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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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亂也或又曰子創為此服豈不驚世駭俗人

  將指為怪民矣僕曰以深衣為弔服鄉閭亦行之

  但未有麻耳是服也勉齋黄先生考之為至詳其

  書進之於朝藏於祕省板行天下非一家之私書

  也遵而行之豈得為過僕于北山成服日服深衣

  加絰帶冠加絲武即素委貌覆以白巾見者未嘗

  以為怪越數日通齋葉仲成父來弔僕問昔日毅

  齋之喪門人何服曰初遭喪時朋友以襴襆加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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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其後共考儀禮至葬時方以深衣加絰帶僕於

  是釋然知其無戾於禮也故作朋友服議(絇音劬/履頭繩)

  (履飾也純音準緣也/委貎乃冠冕之屬也)

   愚昔侍兄玉峰肄業上蔡書堂時堂長魯齋出

   示此議愚于勉齋之書未曽得見今於此議又

   恐不行于世故并附于通釋之後俾世之師友

   者知之而不可忽也

五服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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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緦麻之親有四

  曽祖兄弟     祖從父兄弟

  父再從兄弟    身之三從兄弟

 小功之親有三

  祖之兄弟     父之從父兄弟

  身之再從兄弟

 男子無大功尊

  按禮男子於髙祖服緦麻曽祖服小功祖服期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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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三年是無大功尊也

 大功尊

  按禮男子無大功尊惟婦人於夫之祖父母及夫

  伯叔父母是大功尊

 大功長

  謂從父兄姊之類無大功以上親者伯叔父母姑

  兄姊是也

 小功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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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謂從祖祖父母姑從祖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舅

  從母之類

 小功長

  謂從祖兄姊之類

 袒免

  按禮有五刑統議曰緦麻之外即是袒免

  高祖兄弟     曽祖從父兄弟

  祖再從兄弟    父三從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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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之四從兄弟

 女嫁反在父之室

  謂女在夫家本為父母降服期若降服未滿被出

  則服其本服三年如降服已滿被出則不復服也

 嫡孫為祖

  謂承重者承高曽祖亦如之

 父為長子重

  謂其當先祖之正體將代已為宗廟主者故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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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為長子三年不繼祖與禰也庶子之嫡孫乃

  得為其嫡子三年

 凡婦人皆不杖

  按禮經圖多有婦人杖文然此乃文公㕘酌時宜

  之特筆也門人楊復不曉師意輒加論辯且以未

  得是正為恨何其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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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外服制通釋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