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禮通考
讀禮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讀禮通考卷十六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喪期十六
緦麻三月下
補注疏為夫之外祖父母從母
服問有從無服而有服公子之妻為公子之外兄弟(注/謂)
(為公子之外祖父母從母緦麻子疏公子被厭不服已/母之外家是無服也妻猶從公 而服公子外祖父母)
(從母緦麻是從無服而有服也經唯云公子外兄弟知/非公子姑之子者以喪服記云夫之所為兄弟服妻皆)
(降一等夫為姑之子緦麻妻則無服今公子之妻為之/有服故知公子之外祖父母從母也此等皆小功之服)
(凡小功者謂為兄弟若同宗直/稱兄弟以外族故稱外兄弟也)
乾學案公子之妻既為其夫之外祖父母從
母則凡諸人之妻皆為其夫之外祖父母從
母可知也故取此條補之不及夫之舅者舅
本服緦妻從夫降一等則無服故不言也
(郝敬曰公子之外兄弟即公子妻之兄弟也妻不言/兄弟而言公子者從夫也禮為外父母緦則外兄弟)
(無服而其妻則女子子之適人者為其昆弟之為父/後者期是從夫之無服而有服也○案鄭謂外兄弟)
(為公子之外祖父母從母非也既/稱兄弟何謂為外祖父母從母乎)
(萬斯同曰本文言外兄弟依注家外兄弟之說當是/姑之子即不然以外家之兄弟釋之亦當是舅之子)
(乃不指此二人者妻從夫服降一等姑舅之子皆緦/麻則妻無服故不言此二人孔氏之疏是也獨是禮)
(言兄弟而以外祖父母從母當之豈外祖父母從母/可以稱之為兄弟乎乃孔氏謂此等皆小功之服凡)
(小功者謂為兄弟則益大謬不然記言小功已下為/兄弟者葢謂期兄弟本一體之人其服已重不可得)
(而加大功兄弟有同財之義其服又不必加惟小功/已下之兄弟情分已疎今同居同在他邦而一人死)
(則當加服一等故曰小功已下為兄弟猶言記之所/謂兄弟者葢指小功已下之兄弟云爾非謂凡小功)
(者皆可稱之為兄弟也孔氏此言且不得儀禮之意/而欲以兄弟之稱槩加於外祖父母從母乎况小功)
(之服多矣在吾上者則有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之/類在吾下者則有昆弟之孫從父昆弟之子之類吾)
(未見此等之人皆可稱之為兄弟也鄭氏不得已而/為此注猶可也至孔氏之說則誣經惑世其謬有不)
(可得而揜者矣吳草廬號為善解經者終疑之而亦/不能别為之說則此條固不可解今姑且從鄭注以)
(補夫之外祖父母/從母服制之缺焉)
乾學案凡人之妻之兄弟皆無服何必繫以
公子郝氏解未當 又案孔疏凡小功者謂
為兄弟葢本齊衰三月章小功者兄弟之服
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並同今律文
無 右經傳注疏
唐律為𤣥孫
(車垓曰曽祖父母為曽孫服緦麻而髙祖父/母為𤣥孫亦同若當承重者則服不杖期)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唐律為夫之曽髙祖父母
乾學案夫為曽髙祖父母齊衰三月妻不服
齊衰而服緦麻者妻從服降一等齊衰三月
無可降故月數則同夫而服式則用緦也
(萬斯同曰禮有夫之諸祖父母條反無夫之曽祖父/母條殊為闕典然諸祖父母既有服則曽祖父母豈)
(有無服之理乎此可推而知也唐又案儀禮曽孫為/曽祖止三月故妻亦止三月至 加曽祖為五月矣)
(則其妻亦可遞加而乃仍三月者何也若謂從服須/降一等則夫齊衰而婦小功衰已為降矣不必再減)
(其月數然後為降也乃究與𤣥/孫婦同服亦當時慮不及之爾)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唐律為夫之從父姊妹在室及適人者
(車垓曰夫之從父姊妹者即夫之同堂姊妹也夫為/之服大功則妻以堂嫂而服緦麻雖適人不降也)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唐律為夫之舅及從母
政和禮家禮㑹典並同今律文無
唐律為姊妹子之婦
政和禮家禮集禮並同㑹典今律文無
唐律為甥之婦
政和禮家禮會典並同今律文無
乾學案開元禮為夫之舅及從母報則此二
條即是所報之人兹特别出之爾
開元禮為族曽祖姑在室者報
(車垓曰族曽祖姑者曽祖之親姊妹也已為曽祖/服齊衰五月矣則宜為其姊妹服緦麻三月也)
(徐駿五服集證為族曽祖姑者/是曾祖之姊妹也出嫁則無服)
開元禮為族祖姑在室者報
(車垓曰族祖姑者祖之堂姊妹也已為祖之/親姊妹小功矣則宜為其堂姊妹緦麻也)
(徐駿曰祖之同堂姊妹謂/之族祖姑出嫁則無服)
開元禮為族姑在室者報
(車垓曰族姑者吾父之再從姊妹吾/髙祖之曽孫女也故宜為服緦麻)
(徐駿曰父之再從姊妹/謂之族姑出嫁則無服)
乾學案族曽祖姑即族曽祖父之姊妹族祖
姑即族祖父之姊妹族姑即族父之姊妹也
卷首三條足以包之猶齊衰不杖期章言世
叔父而不言姑言兄弟而不言姊妹言衆子
而不言女子子皆省文也
已上三條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
同
補政和禮為兄弟之曽孫(女在/室同)
(車垓曰兄弟之曽孫姪孫之子也已/為姪孫小功矣則宜為其子緦麻也)
補政和禮為從父兄弟之孫(女在/室同)
(車垓曰從父兄弟之孫即堂兄弟之孫也已/為堂兄弟之子小功矣則宜為其孫緦麻也)
乾學案此二條即卷首為族曽祖父為族祖
父制服之人也凡旁尊之服皆報則此二條
已包於上二條之中特文略爾 又案族曽
祖父族祖父所報之人則經不言族父所報
之從祖昆弟之子經獨言之或略或詳非有
他故舉一端以槩其餘使人推尋而得之爾
補政和禮為夫兄弟之曽孫
補政和禮為夫同堂兄弟之孫(即從父兄/弟之孫)
已上四條家禮集禮會典今律文並同
乾學案已上四條本出政和禮然開元禮有
族曽祖父母報族曽祖姑報又有族祖父母
報族祖姑在室報即此四條皆其報服也
開元禮為族姊妹
(車垓曰族姊妹者已之三從姊妹與/已同髙祖者也故亦宜為服緦麻)
(徐駿曰族姊妹者即曽祖親兄弟之曽孫女已/之三從姊妹同出於髙祖者也出嫁則無服)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開元禮為人後者為本生外祖父母
(車垓曰人子於母之父母本小功今既為人後則為/之降服緦麻也於所後家之外祖父母却當為服小)
(功/)
政和禮家禮孝慈錄㑹典並同書儀今律文無
開元禮女適人者為從祖父母報
(車垓曰從祖父者父之堂兄弟已之堂伯叔/也本小功之親今既適人則降服緦麻也)
政和禮家禮孝慈錄會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補政和禮為夫從父兄弟之女適人者
(車垓曰此夫同堂兄弟之女也在室/本小功今適人則為降服緦麻也)
補家禮為從父兄弟之女出嫁者
(車垓曰從父兄弟之女者即堂兄弟之女已之堂姪/女也在室則為小功親既適人則為降服緦麻也)
右二條今律文同諸書皆無
乾學案二條即上從祖父母之報服
開元禮為兄弟之孫女適人者報
(車垓曰兄弟之孫女者已之親姪孫女也伯叔祖/父於姪孫女本小功既適人則為降服緦麻也)
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開元禮為夫之從祖兄弟之子
(徐駿曰此夫再從兄弟之子謂之再從/姪服緦麻三月報之也女在室者亦同)
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唐禮儀志舅母
舊唐書禮儀志𤣥宗開元二十三年古制諸服紀有所
未通者令禮官學士詳議太常卿韋縚奏曰案儀禮舅
緦麻三月從母小功五月舅母恩所不及同㸑之禮不
如竊以古意猶有所未暢望加至袒免太子賔客崔沔
職方郎中韋述户部郎中楊伯成禮部員外郎楊仲昌
暨録事參軍劉秩皆不同其議帝手勅曰朕以姨舅既
服小功則舅母於舅有三年之服以服制情則舅母之
服不得全降於舅也宜服緦麻侍中裴耀卿中書令張
九齡禮部尚書李林甫等奏曰外族之親禮無厭降外
甥既為舅母制服舅母還合報之夫外甥既為報服則
與夫之姨舅以類是同外甥之妻不得無服所増者頗
廣所引者漸疎㣲臣愚蒙有所未達帝又手詔諭之於
是耀卿等奉詔制舅母服緦麻三月(詳見第十三卷外/祖父母條當參考)
勉齋儀禮經傳續解案本朝乾德三年左僕射魏仁
浦等奏云唐明皇増舅母服緦麻又堂姨舅服袒免
訖今遵行遂為定制及案今服制令與温公書儀等
書並不見有舅母服緦麻及堂姨舅袒免之文
乾學案舅母之服唐朝既制於前宋初復遵
於後而服制令諸書不載者葢前此禮院及
刑法司所執姨舅嫂叔皆加至大功婦翁女
壻皆加至小功至天聖時學士孫奭請兩制
詳定因并舅母服而削之也夫舅母無服雖
本古禮然檀弓有同㸑服緦之言明皇既定
之為制則後世因而仍之於禮亦無害儻以
古禮所無不可増益則後世之増益古禮者
不知凡幾矣何獨於此條齗齗也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此制定於開元禮既成之後/故不復補載至政和禮諸書)
(則此制已革/故無可載也) 右唐制
政和五禮新儀女適人者為兄弟之孫
乾學案儀禮有父之姑條此即父之姑所報
之人也
家禮迄今律文俱無(疑統於儀禮/父之姑内)
政和禮為夫兄弟之孫女適人者
(車垓曰伯叔祖母為在室姪孫女本/小功今彼既適人則降服緦麻也)
書儀家禮集禮㑹典並無今律文有
政和禮女適人者為從祖祖父母為從祖祖姑
(車垓曰此祖之親兄弟姊妹在室則/皆小功今既適人則降服緦麻也)
政和禮女適人者為從祖姑
(車垓曰此父之同堂姊妹在室/小功今既適人則降服緦麻也)
乾學案從祖姑者即從祖父之姊妹也乃開
元禮有從祖父而無從祖姑亦省文
已上二條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朱子家禮為從兄弟之妻
家禮為夫之從父兄弟
家禮為夫之從祖祖姑
家禮為夫之從祖姑在室者
已上四條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家禮為同㸑
檀弓從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為服君子未之言也
(注二夫人猶言此二人也時有此二人/同居死相為服者甥居外家而非之)或曰同㸑緦(注/以)
(同居生緦之親可謂疏甥居外家而非之者以言從母/及舅皆是外甥稱 之辭故知甥也甥來居在外姓舅)
(氏之家見有此事而非之也甥既指為非禮或人以為/於禮可許既同㸑而食合有緦麻之親此皆據緦麻正)
(衰非弔服也何𦙍以為弔服加麻絰/如朋友然非也凡弔服不得稱服)
張子曰此是甥自幼居於從母之家或舅之家孤稚
恩養直如父母不可無服所以為此服也非是從母
之夫與舅之妻相對如何得此稱既言從母與舅故
知是甥為二夫人者為之服也
朱子語類黄文問從母之夫舅之妻皆無服何也曰
先王制禮父族四故由父而上為從曽祖服緦麻姑
之子姊妹之子女子子之子皆有服皆由父而推之
故也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恩止於舅故
從母之夫舅之妻皆不為服推不去故也妻之族二
妻之父妻之母粗看似乎雜亂無紀仔細看皆有意
義存焉 又云從母之夫舅之妻二人相為服這恰
似難曉徃徃是外甥在舅家見得舅母與姨夫相為
服其本來無服故異之也
(吳澄曰禮為從母服小功五月而從母之夫則無服/為舅服緦麻三月而舅之妻則無服時有妻之姊妹)
(之子依從母家同居者又有夫之甥依舅家同居者/念其鞠養之恩故一為從母之夫服一為舅之妻服)
(二夫人謂妻之姊妹之子與從母之夫也謂夫之甥/與舅之妻也見其二家有此二人者相為服然禮之)
(所無故曰君子未之言也又記或人之言以為有同/居而食之恩則雖禮之所無而可以義起此服也張)
(子義是注/疏非也)
(郝敬曰二夫人猶言此二人一人則妻姊妹之子也/幼依母姨夫家一人則夫之外甥也幼依舅母家同)
(居恩養如父母故一人為其母姨夫服一人為其舅/母服故曰相為服此禮經所不載故曰君子未之言)
(因引或人/語明之)
(汪琬曰或問舅妻何以無服也曰由父而推之則有/父族之服由母而推之則有母族之服姑之夫不可)
(以為父族舅妻與從母之夫不可以為/母族者也禮絶族無施服其此之謂與)
乾學案張子吳氏郝氏之解皆是也注疏之
説備覽而已 又案同㸑緦即指上二人而
言非謂他人之同㸑者皆當服緦也乃唐太
宗欲加嫂叔之服首以同㸑尚有緦服為言
則竟以凡同㸑者皆當為之緦矣此豈記禮
者之意乎若家禮所云為同㸑則難執一夫
同㸑不止於同居情誼非泛然矣苟遇死喪
其人舉家衰麤而我獨吉服與之相雜於心
安乎為之服緦其亦可也
(顧炎武曰從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為服從母之/夫與謂吾從母之夫者相為服也舅之妻與謂吾舅)
(之妻者相為服也上不言妻之姊妹之子下不言夫/之甥語繁而冗不可以成文也聞一知二吾於孟子)
(以紂為兄/之子言之)
家禮為朋友
喪服記朋友麻(注見心/喪章)
已上二條諸書皆無
右宋制
孝慈録嫁女為同堂姊妹之出嫁者
會典同今律文無
右明制
袒免
大傳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
屬竭矣(注四世共髙祖五世髙祖昆弟六世以外親盡/無屬名 疏四世謂上至髙祖下至已兄弟同)
(承髙祖之後為族兄弟相報緦麻是服盡於此故緦麻/服窮是四世也為親兄弟期一從兄弟大功再從兄弟)
(小功三從兄弟緦麻共承髙祖為四世而緦服盡也五/世謂共承髙祖之父者也言服袒免而無正服減殺同)
(姓也六世謂共承髙祖之祖者也言/不服袒免同姓而已故云親屬竭矣)
(馬晞孟曰服有五者葢其親有隆殺則服有精粗故/四世而緦者服之精乃其服之窮也至於五世則宜)
(其無服而先王不忍遂絶之也故為之袒免之禮所/以殺同姓也免者如冠廣一寸加之於首所以示其)
(吉袒者袒其體所以示其凶吉/凶相半此其所以為殺同姓也)
文王世子族之相為也宜弔不弔宜免不免有司罰之
(注弔謂六世以徃免謂五世髙疏六世以徃者從六世/以至百世但有弔禮四世同 祖有緦麻之親五世則)
(親盡但有袒免故/云免謂五世也)
(陳祥道曰五世而親屬盡故為之免六世而親屬竭/故弔之而已宜弔不弔宜免不免有司罰之則緦麻)
(而上宜服不/服者可知也)
問喪或問曰免者以何為也曰不冠者之所服也禮曰
童子不緦唯當室緦緦者其免也當室則免而杖矣(注/不)
(冠者猶未冠也當室謂無父兄而主家者也童子不杖/不杖者不免當室則杖而免免冠之細别以次成人也)
(緦者其免言免/乃有緦服也)
(方慤曰不緦則不杖不杖則不免此童子之正也童/子以幼故不服古人之緦至當室雖未冠亦責以成)
(人之備/禮矣)
奔喪聞逺兄弟之喪既除喪而后聞喪免袒成踊(注小/功緦)
(麻不稅者也雖不服猶免袒而疏小功以下應除之後/服雖不稅而初聞喪亦免袒 成其踊也以本是五服)
(之親為/之變也)
喪服記朋友皆在他邦袒免歸則已(再/見)
孔叢子魯人有同姓死而弗弔者人曰在禮當免不
免當弔不弔有司罰之如之何子之無弔也荅曰吾
以其疎逺也子思聞之曰無恩之甚也昔者季孫(康/子)
問於夫子曰百世之宗有絶道乎子曰繼之以姓義
無絶也故同姓為宗合族為屬雖國子之尊不廢其
親所以崇愛也是以綴之以食序列昭穆萬世㛰姻
不通忠篤之道然也 陳王勝問於子魚曰請問同
姓而服不及者其制何耶對曰先王制禮雖國君有
合族之道宗人掌其列繼之以姓而無别醊之以食
而無殊各隨本屬之隆殺屬近則死為之免屬逺則
弔之而已禮之正也是故臣之家哭孔氏之别姓於
弗父之廟哭孔氏則於夫子之廟此有據而然也
舊唐書禮儀志𤣥宗開元二十三年詔議服紀所未通
者韋縚言堂姨舅親未疏不相為服請降親舅從母一
等著服太子賔客崔沔職方郎中韋述禮部員外郎楊
仲昌等皆不同其議帝乃降手勅朕思敦睦九族其堂
姨舅宜袒免於是侍中裴耀卿中書令張九齡等請準
制施行從之(詳見第十三卷外祖/父母條下宜參看)
(馮善家禮集說或問國朝之制本族五服之外為袒/免親遇喪葬則素服尺布纒頭此可為法用麻布頭)
(巾然近今功緦之服亦多尺布纒頭而已曽未及月/或甫及葬又悉除之甚可歎也然則親近而無服者)
(雖同於此/亦何害乎)
(車垓曰袒免親葢五服之外五世之親也袒謂偏脫/一袖也臨喪而袒所以示哀苦之勞也免謂裂布廣)
(寸自項向前交於額上却遶髻如著掠頭也古者五/服之人將帶首絰必先之以免故於五世之親而以)
(袒免為服也然袒免之儀其廢久矣故今之人雖齊/衰帶絰而亦未嘗免也是以五世之親不為袒免之)
(服止於成服之日白/襴縞巾弔哭而已)
徐駿五服集證無服之親
已身為本宗親不載服紀
曽祖之姊妹適人(謂之族/曽祖姑)及夫
祖之姊妹之夫(謂之從祖/祖姑之夫)
祖之同堂姊妹適人(謂族/祖姑)及夫
從祖叔父中下殤(謂之堂叔是/父之堂弟)
父姊妹之夫(謂之/姑夫) 姊妹之夫
父之同堂兄弟中下殤(謂之從/祖叔父)及妻
父之同堂姊妹中下殤(謂之從/祖姑)及夫
父再從兄弟中下殤(謂之族/伯叔)
父再從姊妹適人并長中下殤(謂之/族姑)及夫
再從兄弟中下殤(是族伯/叔之子)及妻
再從姊妹中下殤及夫
三從兄弟長中殤(謂之族/兄弟)及妻
三從姊妹適人并長中下殤(謂之族/姊妹)及夫
同堂兄弟之子中下殤(謂之/堂姪)
同堂兄弟之女中下殤及夫
再從兄弟之子長中下殤(謂之再/從姪)及妻
再從兄弟之女適人并長中下殤及夫
三從兄弟之子
三從兄弟之女
同堂兄弟之孫長中下殤(謂之堂/姪孫)及妻
同堂兄弟之孫女適人并長中下殤及夫
兄弟之孫中下殤(謂之/姪孫)
兄弟之孫女中下殤及夫
兄弟之曾孫長中下殤(謂之姪/曾孫)及妻
兄弟之曾孫女適人并長中下殤及夫
適曾孫長中下殤及妻
適曾孫女長中下殤并適人及夫
適𤣥孫長中下殤及妻
適𤣥孫女長中下殤并適人及夫
同堂姊妹之夫
兄弟女之夫(謂之姪/女夫)
姑之孫及妻并姑之孫女及夫
女之孫及妻并女之孫女及夫
外甥女之適人
已身為母黨無服之親
母之祖父母
母之兄弟子之妻
母之姊妹之女適人
母之兄弟之妻
母之姊妹之夫
母之堂兄弟姊妹
母之兄弟中下殤
母之姊妹中下殤
母之同堂兄弟之子及妻
母之同堂姊妹之女及夫
母之兄弟之孫及妻
母之兄弟之孫女及夫
女適人者為本宗親不載服紀
曾祖之兄弟及妻
曾祖之姊妹及夫
祖之同堂兄弟及妻
祖之同堂姊妹及夫
祖之姊妹之夫
父之姊妹之夫
父之再從兄弟及妻
父之再從姊妹及夫
父之同堂姊妹之夫
姊妹之夫
三從兄弟及妻
三從姊妹及夫
從祖兄弟長中下殤及妻
從祖姊妹長中下殤及夫
從父兄弟中下殤
從父姊妹中下殤及夫
同堂兄弟之子長中下殤及妻
同堂兄弟之女適人并長中下殤及夫
再從姪及妻
再從姪女及夫
兄弟之孫長中下殤
兄弟之孫女長中下殤并適人及夫
堂姪孫及妻
堂姪孫女及夫
姪曾孫及妻
姪曾孫女及夫
兄弟女之夫
姑舅之女
母之兄弟姊妹
妻為夫之親不載服紀
夫曾祖兄弟及妻
夫曾祖姊妹及夫
夫堂祖兄弟及妻
夫堂祖姊妹及夫
夫祖姊妹適人及夫
夫從祖父長中下殤
夫之父再從兄弟及妻
夫之再從姊妹及夫
夫族伯叔父母
夫族姑及夫
夫堂姑長中下殤
夫之父妹中下殤
夫之從兄弟中下殤
夫之再從兄弟及妻
夫之三從兄弟及妻
夫之兄弟中下殤
夫之姊妹中下殤及夫
夫之從父姊妹適人及夫
夫之三從姊妹及夫
夫之兄弟女之夫
夫之同堂兄弟之子長中下殤
夫同堂兄弟之女長中下殤并適人及夫
夫再從兄弟之子長中下殤及妻
夫再從兄弟之女長中下殤并適人及夫
夫之兄弟之孫長中下殤
夫之母兄弟之妻
緦麻親有四
曽祖兄弟
祖從父兄弟
父之再從兄弟
身之三從兄弟
袒免者據禮有五
髙祖兄弟
曾祖從父兄弟
祖再從兄弟
父三從兄弟
身之四從兄弟
讀禮通考卷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