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禮通考
讀禮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讀禮通考卷一百四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變禮四
喪不助祭(喪祭可/與附)
曾子問曾子問曰相識有喪服可以與於祭乎(注問已/有喪服)
(可以助所/識者祭否)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疏言身有緦服/尚不得祭已家)
(宗廟何得助他人祭乎熊氏謂身有緦服不得自爲父/母虞袝卒哭祭此謂同宫緦則士爲妾有子及大夫爲)
(貴妾是同宫緦者若大夫士有齊衰大功小功緦麻同/宫則亦不祭若異宫則殯後得祭故雜記云父母之喪)
(將祭而昆弟死既殯而祭若同宫則雖臣妾葬而后祭/虞祔亦然天子諸侯臣妾死於宫中雖無服亦不得爲)
(父母虞祔卒哭祭也天子諸侯適子死既練/乃祭適孫適婦死既殯乃祭以異宫故也)
(張氏曰相識有喪服謂有所識朋友之緦服也舊/注相識有祭而已有服竊恐語意不倫不敢從)
曽子問曰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注謂新除/喪服也)孔
曰說衰與奠非禮也(注執事於人之神/爲其忘哀疾也)以擯相可也(疏/此)
(一節論大祥除服不得與他人饋奠之事廢猶除也言/已新說喪服可以與他人在殯饋奠之事不問可以與)
(於吉祭而問可與饋奠者以己新說喪服吉祭/決其不可饋奠是凶事疑得助奠故問之也)
(呉澄曰曽子既知有服之人不分重輕皆不可爲人/祭矣遂疑新除喪服之後或可與人饋奠孔子亦以)
(爲不可而但許其可以擯相謂之可也者略許之而/不深許之則不若并擯相亦不爲之爲得孔疏以廢)
(喪爲大祥除服是專主斬衰重服而言然凡喪服皆/謂之衰則說衰云者疑是兼重輕之服言也今詳酌)
(人情禮義緦功之喪除服後踰月可與人祭齊/斬之喪則須自己行吉祭畢乃可為人執事也)
曽子問曰卿大夫將為尸於公受宿矣而有齊衰内喪
則如之何孔子曰出舍於公館以待事禮也(注吉凶不/可以同處)
(喪疏卿大夫將為尸也受宿齋戒而門内有齊衰之者/ 且出舍公館待事畢然後歸哭也所以出於公館)
(以祭是吉吉凶/不可同處也)
(陳澔曰受宿受君命而宿齋戒/也待事待祭事畢然後歸哭也)
雜記大夫士將與祭於公既視濯而父母死則猶是與
祭也次於異宫既祭釋服出公門外哭而歸其他如奔
喪之禮如未視濯則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注次於異/宫不可以)
(吉與凶同處也使者反而/后哭不敢專已於君命也)如諸父昆弟姑姊妹之喪則
既宿則與祭卒事出公門釋服而后歸其他如奔喪之
禮如同宫則次于異宫(注宿則與祭出門乃解祭服皆/爲差緩也 疏祭日前既視濯)
(之後而遭父母之喪則猶是吉禮而與於祭也次於異/宫者不可以吉與凶同處也如未視濯則使人告君必)
(待告君者反而後哭父母也宿謂祭前三日將致齋之/時既受齋戒雖有期喪則與公家之祭若諸父昆弟姑)
(姊妹等先是同宫而死則既宿之後/出次異宫不可以吉凶雜處故也)
(黄氏日抄將與祭聞父母喪猶卒祭謂君命嚴而祭/事重也然人子之情當何如雖堅忍其痛而不哭果)
(能一其將事之誠否邪漢儒傳/聞古説幸於今無用闕疑可也)
(陳澔曰視濯監視祭器之滌濯也猶是與祭者猶是/在吉禮之中不得不與祭但居次于異宫耳以吉凶)
(不可同處也候告者反而後/哭不敢專也哭則不與祭也)
(黄叔陽曰此章記助祭遭喪之禮其前一節當爲疑/經禮大夫死雖當祭必告豈以既濯之故而猶使其)
(子與祭者苟從此禮則是君不以孝處/其臣臣不以孝視其親而人道絶矣)
乾學案視濯乃祭前一日之事當此時而遭
親喪五内崩裂自以親喪為急豈有從容晏
處别室至次日祭畢而後釋服奔喪之禮乎
此事之大不近人情者恐非先王之禮也且
身爲祭主而遭喪尚當廢祭況與祭者乎若
爲尸受宿而有齊衰内喪則情事與此不同
盖為尸則止已一人非與祭者比齊衰則哀
痛稍輕非父母之喪比故可以輟哀從事也
若此所云則拂逆人情之至者不敢以載於
禮經而輕信之也
通典東晉成帝咸康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虞潭有嗣子
喪既葬依令文行喪三十日至十二月十日公除其日
䄍祭宗廟潭與焉潭自爲論曰予身受公除歳終大䄍
至敬兼興如當遂闕心所不安故諮之有議難曰禮素
衣芻席不入廟門不以干神明之位緦服雖輕脫服而
祭況嗣子當承祚者乎答曰髙宗三年諒闇今則不爾
帝王既葬縞素躬親宗廟之獻不以喪遂闕者盖國之
大事在祀與戎也且吉祭廷有金石鏗鏘之和今去凶
制而奉烝嘗干戚戢而不振慎終之情不逺隨時之義
亦通也
唐律疏議諸廟享知有緦麻以上喪遣充執事者笞五
十陪從者笞三十主司不知勿論有喪不自言者罪亦
如之其祭天地社稷則不禁
疏議曰廟享為吉事左傳曰吉禘于莊公其有緦麻
以上慘不得預其事若知有緦麻以上喪遣充執事
者主司笞五十雖不執事遣陪從者主司笞三十若
主司不知前人有喪者勿論即有喪不自言而冐充
執事及陪從者亦如之其祭天地社稷不禁者禮云
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不避有慘故云則不
禁
諸大祀在散齋而弔喪問疾者笞五十致齋者加一等
疏議曰大祀散齋四日並不得弔喪違者笞五十中
小祀犯者遞減二等
開元禮凡散齋有大功以上喪致齋有周以上喪並聽
赴即居緦麻以上喪者不得預宗廟之事 凡大祀散
齋四日致齋三日中祀散齋三日致齋二日小祀散齋
二日致齋一日散齋之日晝理事如舊夜宿止於家正
寢不得弔喪問疾致齋之日百事俱絶
唐㑹要徳宗貞元六年正月詔百官有私喪公除者聽
赴宗廟之祭初御史監祭者以開元禮凡有緦麻以上
喪不得饗廟移牒吏部告以奏差祭官有私喪者於是
吏部奏曰準禮諸侯絶周大夫絶緦者所以殺旁親不
敢廢大宗之祭事則緦不祭者謂同宫未葬欲人之吉
凶不相瀆也魏晉以降變而從權緦以上喪服内衣衰
謂之喪服假滿即吉謂之公除凡既葬公除則無事不
可故江右虞潭殷仲堪並云既葬公除廢祭者非也故
其時公除者則行公祭盖大夫不敢以家事辭王事春
秋之義也今國家行公除之令既已即吉於祭無妨私
家之祭則無廢者公家之祭則猶禁之是有司限文進
退維谷若以服爲禁即懼虧祭禮若以例奏差則懼違
令文先王立禮所以進人爲善也立法所以禁人為非
也彼公除者人君思親莫不欲祭使子得祭其父孝莫
大焉臣得祭其君義莫重焉苟祭而不許是禁人為善
也苟私祭不禁則公祭無嫌是則垂之空文不若行其
變禮今請申明舊令使行之可守凡有黲服既葬公除
及聞哀假滿者許吉服赴宗廟之祭其同宫未葬雖公
除者請依前禁之庶輕重有倫以一王法從之
宋史禮志仁宗景祐二年禮儀使上言曰天聖五年太
常禮院言自來宗廟祠祭皆宰臣參知政事行事毎有
服制旋復改差多致妨闕檢唐㑹要貞元六年詔百官
有私喪公除者聽赴宗廟之祭監察御史以禮有緦麻
以上喪不得饗廟移牒吏部詰之吏部奏準禮諸侯絶
周大夫絶緦者所以殺旁親不敢廢大宗之祭事則緦
不祭者謂同宫未葬欲人吉凶不相瀆也魏晉以降變
而從權緦以上喪服假滿即吉謂之公除凡既葬公除
則無事不可故於祭無妨乞令凡有黲服既葬公除及
聞哀假滿許吉服赴祭同宫未葬雖公除依前禁之詔
從之又王涇郊祀録緦麻以上喪不行宗廟之祭者以
明吉凶不相干也貞元吏部奏請得許權改吉服以從
宗廟之祭此一時之事非舊典也今本院看詳律稱如
有緦麻以上喪遣充掌事者笞五十此唐初所定吏部
啓請皆援引典故奉詔百官有私喪公除者聽赴宗廟
之祭後雖王涇著郊祀錄是一時之事非舊典也又别
無詔敕改更是以歴代止依貞元詔命施行至大中祥
符中詳定官請依郊祀錄緦麻以上喪不預宗廟之祭
今詳貞元起請證據分明王涇所説别無典故望自今
後有私喪公除者聽赴宗廟之祭免致廢闕
慶厯七年禮官邵必上言曰古之臣子未有居父母喪
而輒與國家大祭者今但不許入宗廟至於南郊壇景
靈宫皆許行事案唐吏部所請黲服既葬公除者謂周
以下也前後相承誤爲三年之喪得吉服從祭失之甚
也又據律文諸廟享有緦麻以上喪不許執事祭天地
社稷不禁此唐之定律者不詳經典意也王制曰喪三
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注云不敢以卑
廢尊也是指王者不敢以私親之喪廢天地社稷之祭
非謂臣下有父母喪而得從天子祭天地社稷也兼律
文所以不禁者亦止謂緦麻以上周以下故也南郊太
廟俱爲吉祀奉承之意無容異禮今居父母喪不得入
太廟至南郊則爲愈重朝廷毎因大禮侍祠之官普有
霑賚使居喪之人得預是事是不欲慶澤之行有所不
被奈何以小恵而傷大禮近歳兩制以上並許終喪惟
於武臣尚仍舊制是亦取古之墨衰從事金革無避之
義也然於郊祀吉禮則爲不可下禮院議曰郊祀大禮
國之重事百司聨職僅取濟集若居喪被起之官悉不
與事則或有妨闕但不以慘麤之容接於祭次則亦可
行請依太常新禮宗室及文武官有遭喪被起及卒哭
赴朝參者遇大朝㑹聽不入若縁郊廟大禮唯不入宗
廟其郊壇景靈宫得權從吉服陪位或差攝行事詔可
明律文郊祀齋戒百官已受誓戒而弔喪問疾者罰俸
一月其所司知百官有緦麻以上喪遣充執事及令陪
祀者罪同不知者不坐若有喪不自言者罪亦如之
乾學案唐律百官有喪服者唯不陪宗廟之
祭而郊祀則否盖本祭天越紼之意也但越
紼指主祭者而言陪祀則廷臣甚衆何至遣
及有服之人乎明律并郊祀亦不與此其勝
於唐者一也唐律遣有喪者與祭及有喪而
不自言者俱笞五十夫彼皆朝之大臣也豈
有加笞之理此爲虚設不用之刑非可以為
制也奚若明律罰俸之為善乎此其勝於唐
者二也後世立法實有度越前王者此類是
也
嘉靖時禮部侍郎霍韜奏疏臣謹案律例凡祭祀緦麻
以上喪皆不與致其潔也再案古禮期服諸侯絶大夫
降夫古之諸侯今之守令也諸侯無期服公卿可知也
然律例云緦麻以上皆不與又若通上下言之何也臣
等竊詳禮意古者諸侯世國其於族屬有君道焉故絶
期服禮也今之臣僚在位則爲公卿釋位則有族屬謂
公卿釋位亦無期服非禮也當其居公卿之位也亦猶
古之諸侯也尊則統於天子位則列於帝臣乃云猶有
期服亦非禮也則凡臣僚五品以上皆無迴避期服之
禮可知也然律例緦麻已上皆迴避何也臣等竊詳律
意喪疾刑餘皆惡不潔也凡言喪者謂其身涖之者也
凡言疾者謂其身有之者也身涖喪事雖同居無服凡
涖焉皆穢也況有緦麻之戚者乎故律例服不與祭爲
身親涖者言之也然則百官凡遇期功之訃私家為位
致情禮焉當其為位也有愴慼焉迴避吉禮可也隨任
同居有期功之喪暫輟公事致情禮焉當其輟公事也
有愴慼焉迴避吉禮可也若踰旬月皆無容於避矣何
也尊則統於天子位則列爲帝臣擬古之諸侯不避期
服禮也臣等聞大功期服之訃已踰數月矣然而古禮
為當尊也則駿奔之役不敢辭若曰常例亦宜式也則
服制之期猶未滿欽承聖眷復命臣等供事太廟臣等
若隨例具辭則上拂聖意且非古禮正中之極矩如不
深思禮制講而議之輒爾供役彼執律例而不通其義
者又將議臣等之為戾也
乾學案明世議禮者無如霍韜之謬其論后
喪則欲於易月之内不用凶服其論立後則
痛詆司馬光諸人謂古無爲人後之禮至此
則自比古諸侯欲以喪服助祭此皆顯然背
經畔聖者也時議禮諸貴雖皆假經術以文
姦言然無有如韜之甚者其顛倒謬妄誠名
教中之罪人也
明世宗實錄嘉靖十三年孟冬享廟先期命侍郎顧鼎
臣霍韜捧主會鼎臣韜皆有期功之服上言臣等考之
古禮期服諸侯絶大夫降今之公卿即古之諸侯而猶
有期制非禮也若律言緦麻以上皆不與祭者謂其身
涖之者也而百官聞期功之訃不過私家為位及踰旬
月則無容於避矣上曰所言亦當但不以私妨公可也
然須分别輕重令禮官考議以聞於是尚書夏言奏封
建法廢世無諸侯久矣古之諸侯建邦啓土世有其國
伯叔兄弟皆其臣也故期可絶不知今之所謂公卿者
能以君道自處而臣其伯叔兄弟乎又曰在位則為公
卿釋位乃為族屬不知喪服之制人情之所由生也豈
以在位釋位爲有隆殺哉夫喪服哀有淺深故服有輕
重定之三月以哀不能忘於三月也定之期年以哀不
能忘於期年也而祭祀吉禮所以致敬於神明若情未
忘哀則不能專誠於祭故不與也今以其不身涖喪與
夫時之過者皆無可避臣未之前聞也禮曰小功緦麻
執事不與禮言小功緦麻但可執事至饋奠之禮重則
不敢與也今二臣所服之喪非小功緦麻皆服之重者
也太廟捧主又禮之重者也以服之重而與夫禮之重
者是得謂之知禮乎臣等職司典禮敢不據經守正以
嚴黷踰之防若苟徇二臣之請以滅先王彞憲且使之
得罪名教傳笑後世臣等與有責矣疏入詔鼎臣韜迴
避以侍郎黄宗明林廷㭿代之且令自後廟享前五日
太常寺即奏捧主官十餘人以請
霍韜集韜為南京禮部尚書移咨禮部為廟成奉安儀
禮事南京户部咨準本部右侍郎袁宗儒咨稱弟故制
服有礙齎捧縁由查得大明律只有刑名喪疾不許陪
祀其餘如正旦冬至聖節皆無私服迴避之例先年禮
部尚書夏言有適子之喪不迴避太廟之禮吏部左侍
郎顧鼎臣有期功之喪奉命捧主不敢迴避盖尊在朝
庭不敢以私服迴避也又查得魏國公徐有繼母王氏
喪乞敕相應官員代主祀行禮該禮部議合候王氏發
引事畢仍舊主行祀禮奉聖㫖是欽此夫三年之喪服
至重也孝陵主祀禮至重至潔且嚴者也魏國不得以
重服迴避尊在朝廷也三年之服且不避則期服可知
也今文武百官遇聖節吉禮未聞以私服不稱賀者禮
部尚書如遇私服亦未聞不宣表者古者期服諸侯絶
大夫降今之卿大夫即古諸侯也如列職皇朝又行私
服以避公事是貳尊也今户部右侍郎袁宗儒兵部右
侍郎蘇民刑部右侍郎王爌大理寺卿王潮皆稱有服
窒礙捧表本部難擅定擬合通咨前去㑹議煩查律例
典禮應否迴避明白咨示施行免致兩誤
世宗實錄嘉靖十四年十月朔祫祭駙馬都尉謝詔例
奉命捧主及山陵行禮詔請於上宗廟以有事為榮臣
敢不遵命以盡㣲誠但臣父喪服凡一應祭祀俱不該
與況祀典甚重理當迴避㐲乞欽命另遣大臣一員至
期捧主一貟山陵行禮容臣迴避庶臨期不至悞事上
曰禮部看了來說時尚書夏言奏曰宗廟捧主陪祀凡
有期功以上喪者例當迴避今謝詔乃三年之喪比於
期功之服較重但駙馬都尉係武臣例不守制一切朝
參供事如故與文職不同其遣祭陵寢非比宗廟吉禮
不當迴避其捧主行禮合準辭奉㫖是捧主著大學士
費宏代
南京禮部尚書霍韜上言𢎞治二年本部尚書黎淳奏
稱慶賀差官臨當差委之時議論紛紜誠恐臨時有悞
乞敕該部立為定例禮部題覆今後進表務要照舊挨
次實輪如遇衙門缺官待後有官之日仍令補差務令
均平奉孝宗皇帝聖㫖準議欽此嘉靖十六年正月初
六日賀九廟禮成輪該户部右侍郎袁宗儒捧表本官
咨稱有服次該兵部右侍郎蘇民亦稱有服又該刑部
右侍郎王爌亦稱有服又次該大理寺卿王潮亦稱有
服臣沗禮官凡賀表雖臣職惟六部九卿同品聨職臣
豈能擅擬而强之行也乃案律例移咨九卿㑹議咨曰
查得大明律只有刑名喪疾不許陪祀若正旦冬至聖
節皆無私服迴避之例往年禮部尚書夏言有子弟兩
喪不迴避郊廟之禮吏部左侍郎顧鼎臣有大功之服
奉命捧主不敢迴避禮部尚書未聞拘於私服不宣賀
表尊在朝廷不敢以私服避也今户部右侍郎袁宗儒
等皆稱有服窒礙捧表本部擅難定擬合通咨㑹議兵
部尚書王軏議曰九卿衙門輪進表箋自有定規難以
卑幼私嫌妨尊上大體署工部事兵部右侍郎蘇民議
曰輪進表箋九卿衙門舊有定規前此官員豈無期功
之服俱以事尊朝廷不敢更顧私情刑部右侍郎王爌
議曰齎捧表文與陪祀不同期功私服律例典禮並無
迴避大理寺卿王潮議曰捧表私服於禮無礙輪捧次
序周而復始已是舊規都御史周用議曰自來大慶稱
賀之禮不同祭祀迴避之文宜抑私情以從公義通政
使司右通政馬汝驥議曰期服迴避律例原無該載署
吏部事禮部右侍郎吕柟議曰各官俱無迴避之例户
部右侍郎袁宗儒見公議僉同乃遵例捧表本年二月
初八日南京刑科給事中尹相等候陪文廟丁祭直與
九卿對坐臣查㑹典給事中例宜旁坐具奏請㫖定奪
尹相等曰逼我旁坐屈辱我也遂誣臣强差侍郎袁宗
儒進表臣惟侍郎袁宗儒之捧賀表也由臣强之與不
由臣强之與聖明在上自能洞察臣不敢辨且事理顯
白舊例著明亦不俟臣贅解也惟是往年捧表循例輪
差又不推難又不託故事例定故也自尹相等倡迴避
之説諸臣自是得推難矣自是得託故矣自是輪差捧
表可諉曰家有期緦之服矣況族屬之衆期功之服誰
則無之如曰私服可避公差誰不諉諸私服以苟避難
也臨期推託遂誤公事乞敕禮部查照律例期緦之服
應否迴避公差再查禮部尚書侍郎有期緦之服應否
捧宣賀表著為定禮永是遵守實聖明建中立極之矩
也
(附/)徐問集與馬光禄溪田論郊祀齋次值忌祭書承
示禮有當祭不告大夫之喪亦爲正論但大夫名分
與開基太祖不同留都之齋與躬陪大祭有間吾輩
似可權而行之昨所謂並行不悖亦不得已之辭耳
若以不可同日而行則陵上忌祭自當釐正不與可
也既不可釐正而與矣而悽慘之心猶在又當姑從
變禮終此一日以須翌日之齋若黲服在身即更吉
服致其精誠則吾本體天理良心未有若是其異變
而二三之者也所謂觀其㑹通行其典禮恐於所引
前禮未合粗識淺見不能無疑更煩精思一求至當
歸一之論垂教是望 又復書云昨復書後又思執
事簡云皇祖忌辰臣子終身之喪只此二句已盡肯
綮此公之學識其大本處無待生之多言也盖終身
之喪臨於一日自有天然而不能易者大祭在北而
不在南忌喪至切而弗能已此正事體緩急而吾人
處事權衡之機也禮以喪而廢祭不以祭而廢喪故
今兩京禮部遵行定式先期告示皆云喪不與祭尤
宜據守未為失也而況一日之間心無二用去此取
彼是謂弗恒終一日之心則次日之齋猶在也次日
之齋既在則所以奉若朝廷大祭之典致寅清精一
之誠非所謂並行而不悖者乎(時徐馬二人/俱官南京)
乾學案檀弓柳莊死衞獻公當祭聞告而往
襚之穀梁傳君在祭樂之中聞大夫之喪則
去樂卒事其曰禮當祭不告大夫之喪此非
先王之禮明矣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
謂父母也祖妣已不然況皇祖乎徐公二書
所論禮愚未敢以為確也
喪祭可與(附/)
曾子問曽子問曰大功之喪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注/饋)
(奠在殯/時也)孔子曰豈大功耳自斬衰以下皆可禮也曽子
曰不以輕服而重相爲乎(注怪以重服/而為人執事)孔子曰非此之
謂也(注非謂為人謂/於其所為服也)天子諸侯之喪斬衰者奠(注爲君/服者皆)
(斬衰唯主/人不奠)大夫齊衰者奠(注服斬衰者不奠辟正/君也齊衰者其兄弟)士則
朋友奠不足則取於大功以下者不足則反之(注服齊/衰者不)
(奠辟大夫也言不足者謂殷奠時問疏此一節論為死/者服還得為死者饋奠之事曽子 己有大功之喪可)
(以與於他人饋奠之事乎孔子不解曾子問㫖謂曽子/意得為大功者饋奠以否故答云豈但為大功者饋奠)
(自斬衰以下皆可禮也言身有斬衰所為者斬衰身有/齊衰所為者齊衰皆可與於饋奠故云禮也孔子所論)
(據所服者言之曽子又不解孔子之㫖謂言為他人故/更問云若為他人不以輕已喪服而重他人相為饋奠)
(乎孔子答云我之所言據所為服者饋奠非此為他人/之謂也知主人不奠者案士喪禮主人不親奠又此文)
(云士則朋友奠故知主人不親奠也主人必不親奠者/以悲號思慕不暇執事故也大夫之喪子服斬衰者不)
(親奠此服斬衰謂大夫家臣雖服斬衰不得饋奠辟天/子諸侯之正君齊衰其兄弟者以大夫之喪子及屬臣)
(皆服斬衰今服齊衰唯兄弟耳故云其兄弟也殷奠謂/月朔之奠以其有牲牢黍稷用人多也殷盛也以月朔)
(之奠盛於常奠非半月之殷奠也以士月半不暇殷奠/故也以次差之天子斬衰者奠大夫用齊衰士則應先)
(取大功今先取朋友者以天子諸侯皆使臣為奠大夫/辟正君故遣兄弟奠士則位卑不嫌敵君故遣僚屬奠)
(僚屬則朋友也案士虞禮祝免藻葛絰帶鄭云治葛以/為首絰及帶接神宜變也然則士之屬官為其長弔服)
(加麻矣祝則僚屬/也加麻則朋友也)
(陳澔曰士用朋友奠人不充數則取大/功以下又不足則反取大功以上也)
(萬斯同曰孔疏謂孔子不悟曽子問意又謂曽子不/悟孔子答旨則是至聖大賢一則懵然以答一則懵)
(然以問也其視聖賢為如何人乎身有重服自無饋/奠他人之理則曽子之初問原非問忘己之喪而助)
(人之奠及孔子言斬衰以下與奠則為此死者制服/即為此死者行奠曽子豈有不知者而謂其不悟答)
(㫖乎自孔氏為是説呉幼清陳可大徐伯魯諸家皆/因之吾未敢以為然也漫書臆見以附於後古禮天)
(子諸侯之喪用斬衰者行奠大夫之喪用齊衰者行/奠獨大功者皆不及曽子疑之恐其不可以與奠故)
(問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孔子言齊斬猶可何況大/功曽子因言大功輕服也為天子諸侯大夫饋奠重)
(事也今使大功者相為饋奠不以輕服而重相為乎/孔子言大功饋奠非天子諸侯大夫有喪之謂也天)
(子諸侯大夫之喪本用齊斬之人唯士之喪而朋友/不足始用大功之人所謂大功可以與奠也孔子之)
(答即曽子之意曽子/之問即孔子之意也)
曽子問曰小功可以與於祭乎(注祭謂虞/卒哭時)孔子曰何必
小功耳自斬衰以下與祭禮也曽子曰不以輕喪而重
祭乎(注怪使重/者執事)孔子曰天子諸侯之喪祭也不斬衰者
不與祭大夫齊衰者與祭士祭不足則取於兄弟大功
以下者(疏知祭謂虞卒哭時非練祥者以士練祥之祭/大功之服已除不得云取於兄弟大功以下者)
(其天子諸侯則得兼練祥/以練祥時猶斬衰與祭也)
(閻若璩曰孔子曰天子諸侯之喪祭也喪祭自指不/得卒哭吉祭鄭氏注明明與經文相悖從來不知)
乾學案與於饋奠與於祭有喪而與於事也
禮喪者不祭又言緦不祭有死於宫中者三
月不舉祭夫死於宫中情至疏而緦之為服
至輕猶為之不祭況小功大功之喪而得與
奠祭之事乎曾子所以不能無疑而於大功
疑與奠小功疑與祭則又何也喪者不祭統
言之耳自始死而大小斂殯而朝夕哭朝祖
而遣而墓所皆不曰祭而曰奠不成祭凶事
也自虞而卒哭升祔而祥禫則不曰奠而曰
祭遷於吉矣故葬之日以虞易奠此奠與祭
遷代之界也服之重者固不可與祭似亦未
可與奠故疑於大功服之輕者即可與於奠
似猶未可與祭故疑於小功而孔子一則曰
自斬衰以下皆可再則曰自斬衰以下與祭
故曽子於與奠則疑輕服而重相為於與祭
則疑輕喪而重祭孔子一斷之以禮而説始
定疏謂曽子不解孔子之㫖可也而謂孔子
不解曽子之㫖可乎合前後之問答而觀之
義正相發又閻氏謂孔子明言天子諸侯之
喪祭鄭氏指卒哭吉祭注與經悖而從來不
知及案孔子之答一則曰天子諸侯之喪再
則曰天子諸侯之喪以遞及乎大夫士云爾
其下斬衰者奠則祭也不斬衰者不與祭同
為答辭是未可割裂句讀以訾鄭氏也
夫婦未昬服
曽子問曽子問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
壻齊衰而弔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注未有期三年/之恩也女服斬)
(衰未疏所以既葬除者壻於女未有期之恩女於/壻 有三年之恩也以壻服齊衰故知女服斬衰)
(黄乾行曰齊斬而弔者義之/重也既葬而除者恩之輕也)
(陳絳曰弔而未葬女則何居女未廟見而死歸葬於/女氏之黨示未成婦死不可即墓而生可即其室乎)
(弔而返服而待葬而除/焉可也斯禮之正也)
通典已拜時而夫死服議晉鄭澄問弟女當適武留繇
兒留去年自將兒來拜時其兒今卒不知弟女當奔弔
否若弔著何服范寗答曰禮曽子問娶女有吉日而女
死如之何孔子曰壻齊衰而往弔既葬而除之夫死亦
如之謂斬衰也謂既親拜舅寧當重於吉日耳鄭又問
若拜舅爲重於吉日應服斬誠如來告若拜旁親復云
何昔荀啓拜時而卒庾家女不往弔不被譏何也再答
曰三代殊制禮有因革意謂娶女有吉日理輕於拜舅
復重於拜餘人荀氏海内名族庾則異行之門想其不
奔弔必有所據又陳仲欣拜時婦奔喪議曰夫拜時出
於末代或恐歳有忌而吉日不辰有此變禮既無文於
古及其損益故當使今之情制不失古之義㫖亦宜以
前事之得中者為後事之元龜輒尋今人拜時壻身發
蒙交拜者往往長迎而盡婦人之禮案記婦至壻揖婦
以入共牢而食夙興沐浴質明見婦於舅姑則與拜而
長迎然後婦禮乃備者兩相依準至於三月廟見鄭𤣥
云以舅姑沒者耳若以三日擬三月施之二親沒則可
若其親尚存豈容借言乃以衆人所行失禮之事反議
許長迎而為非則是賤於準禮而貴於衆失可得然乎
又記云娶女有吉日而死壻以齊衰而弔既葬而除夫
死亦然又在塗之女而夫父母沒布深衣以赴喪又記
云女未廟見而死雖不祔於皇姑而壻不杖歸葬於女
氏示未成婦鄭𤣥云雖不備喪禮猶為服齊衰依準古
義無不赴哀之文若苟以今失為是而以古禮先儒為
非人則末如之何夫拜時雖非古既女交拜亦敬慎重
正但未見婦於姑然夫妻之分定矣若謂猶非定則女
子可冒絳紗使他丈夫發而相見拜以為壻輒可委去
女子之分固若是乎夫稱妻者係夫之言稱婦者有舅
姑之辭凡娶妻誠盡婦禮所以事其所生而代中有三
日行敬或上堂見姑又設有甲乙二親不存娶妻雖已
三日無可致敬又未烝嘗則與拜時未敬舅姑事殊而
理同豈聞今人以為非妻乎由斯而言迎婦入家發蒙
交拜夫妻之禮定致敬舅姑為婦之禮畢以明婦順耳
情禮不相背故可推情以言禮凡人有喪猶或悽愴況
已入夫門而不䘏其哀乎若謂與古禮相準而合情者
夫家尚中祥祥日可赴哀赴哀而情敬申矣仲欣又書
曰庾揚州以拜舅姑擬之廟見同先配而後祖尋陳鍼
子之譏鄭忽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鄭云配謂同牢後
祭無其敬神心故曰誣其祖未三月而祭非禮也又記
曰婦入牢食沐浴俟明乃見舅姑以明婦順今思禮傳
所以同異而謬以拜時為先配後祖未是尋書之意且
代人三日先配及同牢行禮不以為嫌又今人拜時皆
未施敬舅姑誠準昬已交禮未及三日故也設有昬未
三日而夫有大喪必盡哀而婦義已成矣既以拜時準
昬未三月則是俱已入門交禮同未致敬舅姑情義赴
哭之例不得云異
宋史禮志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廣平公徳彞聘王顯孫
女將大歸而徳彞卒疑其禮制禮官言案禮曾子問曰
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壻齊衰而弔既葬
而除之夫死亦如之注云謂無期三年之恩也女服斬
衰
刑統依禮有三月廟見未有廟見就昬等三種之文妻
並同夫法其有克吉日及定昬夫等惟不得違約改嫁
自餘相犯並同凡人今詳女合服斬於室既葬而除或
未葬但出欑即除之
(柴紹炳曰同里有室女已字於某將成昬有期矣而/感疾沒其從昆弟及予門盖欲講於禮者因請曰某)
(所親議欲令主人與壻同訃予應之曰惡有是哉案/禮曽子問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壻)
(齊衰而弔既葬而除之夫壻稱齊衰而弔是有賔道/焉若之何可與主人同訃也故女始死其訃於壻家)
(也訃宜云寒門第幾女許適上宅不幸某年月日時/以疾沒於内寢其訃三黨之親則宜曰字某女云云)
(自署期服生盖女出嫁則降為大功在室與子等或/曰有年在殤之列者則服降否乎禮曰男子二十冠)
(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冠笄成人之道/也況昬有吉期尚何殤與降服之有)
讀禮通考卷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