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氏禮記集說補正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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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卷五

          頭等侍衛納喇性德撰

   檀弓上三

司㓂惠子之喪子游為之麻衰牡麻絰文子辭曰子辱

與彌牟之弟游又辱為之服敢辭子㳺曰禮也文子退

反哭子㳺趨而就諸臣之位文子又辭曰子辱與彌牟

之弟㳺又辱為之服又辱臨其喪敢辭子游曰固以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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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退扶適子南面而立曰子辱與彌牟之弟㳺又辱

為之服又辱臨其喪虎也敢不復位子游趨而就客位

集説辭服者辭其服也次言敢辭者辭其立於臣位也

此辭尚未喻子游之意及子㳺言固以請則文子覺其

譏矣於是扶適子正喪主之位焉而子㳺之志達矣趨

就客位禮之正也

 竊按惠子舎適立庶子㳺為之牡麻絰又趨而就臣

 位皆有意義而集說不言馬氏曰死喪之威致哀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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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惟兄弟而已若朋友皆在他邦而無宗族兄弟乃

 得施親親之恩相為袒免檀弓之免子游之牡麻絰

 皆非在他邦者也而其服有過焉以為仲子之舎孫

 惠子之立庶而父兄不能正是猶無親也檀弓子游

 雖有朋友之道欲正而不可得故重為之服以視其

 親言唯親則有可正之恩就臣之位所以視其臣言

 唯臣則有可正之義此說𤼵明殊確可謂得其微矣

主人深衣練冠待于廟垂涕淚集説待而不迎受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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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也

 竊案士喪禮始死為君出小斂以后為大夫出是受

 弔有迎賔之禮今待於廟而不迎者必是同等故異

 於君大夫集說固非矣䟽曰以除喪受弔故不迎或

 曰此非已君之命以敵體待之故不迎恐非也夫始

 喪猶迎君小斂以後猶迎大夫而謂除喪反不迎賔

 有是禮乎且外君雖不同於已君而稱臣稱名初不

 異茍有使來亦未可待之以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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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文氏之子其庶㡬乎亡扵禮者之禮也集説文氏

之子其近於禮乎雖無此禮而為之禮又引䟽曰庶幾

堪行乎無於禮文之禮也

 竊按陳氏前之所云是以其庶幾乎為句亡於禮者

 之禮也為句後引孔䟽又似作一句讀兩說無定當

 以孔䟽為正

五十以伯仲集説朱子曰儀禮賈公彦䟽云少時便稱

伯某甫至五十乃去某甫而專稱伯仲此說為是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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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於尊者不敢字之而曰幾丈之類

 竊案孔䟽曰士冠禮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此云

 五十以伯仲二十之時雖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五

 十之時直呼伯仲耳賈公彦儀禮士冠禮䟽則云某

 甫者若云尼甫嘉父也伯仲叔季若兄弟四人則依

 次稱之夏殷質則積仲周文則積叔若管叔蔡叔是

 也殷質二十造字之時便兼伯仲叔季稱之周文造

 字時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故檀弓云㓜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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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字五十以伯仲周道也若孔子始冠但字尼甫至

 年五十乃稱仲尼是也朱子作儀禮經傳通觧既采

 賈䟽又引檀弓孔䟽而曰與此賈䟽不同疑孔說是

 今集說乃誤以孔䟽為賈䟽亦踈莽甚矣

掘中霤而浴毁竈以綴足及葬毁宗躐行出於大門殷

道也集説䟽云中霤室中也死而掘室中之地作坎以

牀架坎上尸於牀上浴令浴汁入坎也死人冷强足辟

戾不可著屨故用毁竈之甓連綴死人足令直可著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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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又曰毁宗毁廟也殷人殯於廟至塟柩出毁廟門西

邊牆而出於大門行神之位在廟門西邊當所毁宗之

外生時出行則為壇幣告行神告竟車躐行壇上而出

使道中安稳如在壇今向毁宗廟處出仍得躐行此壇

如生時之出也學於孔子者行之效殷禮也

 竊按集說取注䟽而刪其言周禮與殷道别者使人

 不知殷周之所以為異䟽矣鄭氏曰周人浴不掘中

 霤𦵏不毁宗躐行孔氏謂周人浴不中霤者用盤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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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浴汁也䘮大記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沐用瓦盤也周

 殯於正寢至𦵏而朝廟從正門出不毁宗也故士喪

 禮不云躐行也周綴足用燕几亦不毁竈綴足鄭但

 舉首末言之則中從可知

謀人之邦邑危則亡之集説應氏曰國危而身不可獨

存焉得而不亡

 竊案集說應氏之云與長樂陳氏同臨川呉氏駁之

 曰亡謂去其位也陳祥道觧亡字與鄭異謂社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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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則與亡為人臣殫忠致命而已其言深足警乎人臣

 然國亡則臣身當與俱亡今方危則他人固有能安

 之者去位足矣何至遽殞其身哉且如陳觧則死亡

 二字無别呉氏之說蓋亦本之鄭注注云言亡者雖

 避賢非義退則先儒已有亡去之說但朱子注論語

 云君子見危授命則仕危邦者無可去之義在外則

 不入可也由是觀之則亡去之說亦未必愈於陳應

 二氏昔元兵下宋執政曽淵子文翁倪普及侍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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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諌等棄位逃去太皇太后詔曰我朝三百餘年待士

 大夫以禮吾與嗣君遭家多難爾衆臣未嘗有出一言以

 捄國者吾何負於汝哉今内而庶僚畔官離次外而

 守令委印棄城耳目之司既不能為糾擊二三執政

 又不能倡率羣工方且表裏合謀接踵宵遁平日讀

 聖賢書自諉謂何乃於此時作此舉措縱偷生田里

 何面目對人言語他日死何以見先帝學者觀此詔

 則知見危授命不可易矣姑存吳說以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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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子樂之則瑗請前集説劉氏曰伯玉之請前葢始從

行於文子之後及聞文子之言而惡其將欲奪人之地

自為身後計遂譏之曰吾子樂之則我請前行以去子

矣示不欲與聞其事也

 竊按請前行以去子語覺太峻不似伯玉中和氣象

 呉文正曰前猶云豫先也請前請為豫定其所若徇

 其意實譏非之愚謂以豫先解前字亦非本㫖蓋是

 時伯玉從後請前者若徇其意而請前行以觀斯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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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風刺之言深於正諫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則哀矣而難為

繼也夫禮為可傳也為可繼也故哭踊有節集説孺子

泣者其聲若孺子無長短髙下之節也聖人制禮使人

可傳可繼故哭踊皆有其節若無節則不可傳而繼矣

 竊案集說之云未為不是但檀弓與雜記異而不為

 别白亦踈漏矣雜記曽申問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

 聲乎曰中路嬰兒失其母何常聲之有孔疏云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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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言是始死之時悲哀志懣未可為節此之所言在

 襲斂之日可以制禮故哭踊有節也較集說為勝

扶君卜人師扶右射人師扶左君薨以是舉集説卜音

僕君疾時僕人之長扶其右體射人之長扶其左體此

二人皆平日賛正服位之人故君既薨遇遷尸則仍用

此人也方氏釋師為衆應氏以卜人為卜筮之人

 竊案卜與師俱有二解以卜為僕者鄭氏據周禮大

 喪與僕人遷尸之文也以卜為如字者應氏本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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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儒之釋且據禮記卜筮皆在左右之文而知之也

 以師為長者陸氏以為僕人之長即太僕也以師為

 衆者方氏以扶君舉尸固非二人所能勝二官各下

 大夫為之且有小臣上下之士非一也呉文正斷之

 曰周官馭者亦名為僕蓋人君生時在車則僕人在

 右少前射人在左與君最親近未嘗暫相離故疾則

 二官扶右扶左薨則二官舉尸皆生時毎日親近之

 人卜人雖曰在左右然不如僕人之親近且與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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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儔類桉陸氏經典釋文前儒已有讀卜如字而以

 為卜人醫師者皆不若鄭注以卜為僕者之審蓋古

 者&KR0591;御僕從罔非正人綴衣虎賁則皆吉士俾之扶

 疾而舉尸所謂不死于婦人之手也集說存方應二

 說贅矣師氏釋文解為長者是方氏云衆者非

從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為服君子未之言也或曰

同爨緦集説從母母之姊妹舅母之兄弟從母夫於舅

妻無服所以禮經不載時偶有甥至外家見此二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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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同居者有喪而無文可據於是或人為同爨緦之說

以處之此亦原其情之不可已而極禮之變焉耳

 竊案此條乃據甥而言相為服故曰從母之夫又曰

 舅之妻也若果二人自相為服在男子則當曰妻兄

 弟之婦在女子則當曰夫姊妹之夫矣且從母之夫

 與舅之妻以情而言則無恩以義而言又當避嫌乃

 以同爨之故得相為服失經甚矣何取而記之張子

 曰此是甥自㓜居於從母之家或舅之家孤穉恩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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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如父母不可無服所以為此服也非是從母之夫

 與舅之妻相對為服吳氏亦曰禮為從母服小功五

 月而從母之夫則無服為舅服緦麻三月而舅之妻

 則無服時有妻之姊妹之子依從母家同居者又有

 夫之甥依舅家同居者念其鞠育之恩故一為舅之

 妻服二夫人謂妻之姊妹之子與從母之夫也謂夫

 之甥與舅之妻也見其二家有此二人者相為服然

 禮之所無故曰君子未之言也又記或人之言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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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同居而食之恩則雖禮之所無而可以義起此服

 也張子義是注䟽非也集說亦擇之不精矣

曽子與客立於門側其徒趨而出集説其徒門弟子也

 竊案鄭注以徒為客之旅者近是今作門弟子則客

 字為無著矣然呉氏以下文吾父死為客之言恐亦

 未然

南宫敬叔反必載寶而朝集説敬叔嘗失位去魯後得

反載寶而朝欲行賂以求復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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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竊案鄭注但言載其寶來朝於君不言所以載寶之

 故集說遂有欲行賂以求復位之說然上文死欲速

 朽為桓魋自為石椁𤼵即就死而言則此載寶而朝

 亦當就喪而言若行賂復位則隔一層矣故呉文正

 曰必載寶而朝者蓋前時委棄家財而去在外無可

 資用今再反國懲艾前事故嘗以寶貨隨身雖每日

 朝君車上亦載寶貨倘被君放逐而出則有寶貨不

 至貧乏也家語南宫敬叔以富得罪於定公奔衛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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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請復之載其寶玉以朝夫子聞之曰若是其貨也

 喪不如速貧之愈也子㳺侍曰敢問何謂孔子曰富

 而不好禮□也敬叔以富喪矣而又弗改吾懼其有

 後患也敬叔聞之驟如孔氏而後循禮施散焉則載

 寶之非行賂可知矣

昔者夫子失魯司㓂將之荆蓋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

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貧也集説將適楚而先使二子繼

往者盖欲觀楚之可仕與否而謀其可處之位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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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竊案孔子之出處進禮退義故雖欲得君行道而必

 不肯自輕所謂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者已為

 可疑况考之史記世家孔子失魯司㓂在定十四年

 之楚在哀六年其間年月相去甚逺又有適衛適宋

 適鄭適陳遷蔡等事何得失魯司㓂將之荆其事尤

 可疑也孔氏謂哀六年孔子之荆是失魯司宼之後

 非謂失司宼之年即之荆是亦不得其說從而為之

 辭惟何氏孟春云孔子之欲仕非為富也為行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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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富而瞰且趨焉以求利於蠻夷之國非孔子之所

 為也檀弓所載葢傳聞之謬者得之矣

仲憲言於曾子集説仲憲孔子弟子原憲也

 竊按此鄭注說也然原憲名憲字思今加仲為憲是

 以名為字矣此必當時之人有字為仲憲者或姓仲

 名憲為子路之族亦未可知而鄭注誤指為原憲也

公孫木集説公孫木衛公叔文子之子

 竊案春秋定十四年衛公叔戍來奔又案世本衛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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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生成子當當生文子㧞㧞生朱是文子之子名戍

 亦名朱而記獨作木者蓋戍與朱聲相近故世本誤

 戍為朱朱與木形相近故檀弓又誤朱為木也鄭氏

 云木當為朱春秋作戍詳矣集說漫不致辨何歟

 又案檀弓云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請諡於君則公孫

 木或别是一人不應一人所記又誤戍為木也更詳

 之

子思之母死於衛桞若謂子思曰子聖人之後也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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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子乎觀禮子蓋慎諸子思曰吾何慎哉吾聞之有其

禮無其財君子弗行也有其禮有其財無其時君子弗

行也吾何慎哉集説栁若衛人伯魚卒其妻嫁於衛有

其禮謂禮所得為者然無財則不可為禮時為大有禮

有財而時不可為則亦不得為之也

 竊案集說所云諸儒相沿舊說也或以吾何慎哉詞

 氣輕忽不似子思平日戒慎之學而集說未觧今以

 臨川呉氏一說通之吳氏曰禮父在為嫁母齊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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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沒為父後者則不服其時子思父伯魚乆沒祖仲

 尼亦沒而其已嫁之母死於衛子思將為之服桞若

 疑子思不當服此嫁母故戒之謹慎依禮而行母或

 厚於情而踰於禮時子思嫁母之家蓋貧子思雖欲

 備禮而不可踰喪主故其心歉然以為不得盡禮於

 其母柳若所謂慎者防其或過耳子思之歉則恨其

 有所不及也子思謂吾之於母禮所得為財亦能備

 而時弗可行方恨不及於禮何事湏慎防其過於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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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乎故曰吾何慎哉其言似得禮惟所云孔白接續主

 祭之說不免鑿空姜子西溟已辨之矣至若馬氏直

 貶子思為不慎且謂聖人之後而能慎之不失為君

 子廬陵胡氏又以為子思習於禮未嘗不慎曰吾何

 慎哉言其慎乆矣二說不同要皆未曉栁若與子思

 所言慎之之意也

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親滕伯文為孟虎齊衰其叔父

也為孟皮齊衰其叔父也集説䟽曰滕國之伯名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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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虎著齊衰之服者虎是文之叔父也又為孟皮著齊

衰之服者文是皮之叔父也言滕伯上為叔父下為兄

弟之子皆著齊衰也

 竊案周之滕國其君侯爵春秋降而為子今曰滕伯

 必是周以前諸侯故鄭注云伯文殷時滕君也爵為

 伯名文孔䟽不言殷時以注已明耳集說引䟽而不

 引注使讀者不明矣又案吴氏云其叔父也二句文

 同不應異議注䟽以上其字為滕伯下其字為孟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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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若馬氏以二其字為二孟者疑是馬氏曰唐虞夏

 殷之時其禮猶質故天子諸侯以少長相及不降上

 下滕伯文乃二孟之叔父也於其兄弟之子且不降

 則為諸父及昆弟可知矣至周則立子以適不以長

 故莫嚴於貴貴之際一為之君則諸父昆弟皆不得

 以其戚戚之若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

 之子為士者猶降而為大功也而况天子諸侯之為

 君愚謂馬氏以兩其為一勝注䟽多矣然以為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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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則非也蓋指滕伯耳當云孟虎孟皮為滕伯叔父

 而滕伯皆為之齊衰不以已諸侯之貴而降其旁尊

 則凡上下之親可知矣或謂周無貴貴之禮非也既

 云古者不降則今降可知矣

子蒲卒哭者呼滅集説滅子蒲之名復則呼名哭豈可

呼名也

 竊案鄭注云滅葢子蒲名蓋者疑辭本無所據未敢

 質言也集說則疑事而質矣應氏曰滅疑非名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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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有滅絶之義呼而哭之然不敬甚矣故子臯曰野

縣棺而封集說封音窆縣棺而封謂以手懸繩而下之

不設碑繂也

 竊案鄭注云封當為窆窆下棺也春秋傳作塴集説

 取之然易傳古之葬者不封不樹此記亦言孔子葬

 防封之崇四尺門人葬孔子三斬板而已封封皆指

 築土為墳而言則此亦當如字讀謂以手縣繩下棺

 而築土為墳耳不必改字而後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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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旅歸四布集説䟽曰送終既畢賻布有餘其家臣

司徒承主人之意使旅下士歸還四方賻主人之泉布

左傳叔孫氏之司馬鬷戾是家臣亦有司徒司馬也

 竊案䟽所云乃熊氏說也皇氏又謂獻子有餘布歸

 之於君君歸之於四方呉氏曰侯國三卿魯之季孫

 上卿司徒也其下二大夫一如王朝之小宰一如王

 朝之小司徒叔孫亞卿司馬也其下一大夫如王朝

 之小司馬左傳所謂叔孫之司馬鬷戾是仲孫下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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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空也其下二大夫一如王朝之小司㓂一如王朝

 之小司空夫子仕魯為司空司㓂即仲孫氏之司空

 司宼也家臣之賤應無稱司徒司馬者熊氏說非皇

 氏謂歸之君而君使司徒歸之者亦非但如鄭注云

 旅下士也司徒使下士歸四方之賻布是矣案周官

 諸大夫之喪宰夫使其旅帥有司而治之宰夫者冡

 宰之下大夫也季孫魯國上卿實兼冢宰之職司徒

 乃季孫之下大夫故其旅得為孟獻子之家治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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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問諸夫子曰居君之母與妻之喪居處言語飲食

衎爾集説君母君妻雖皆小君皆服齊衰不杖期然恩

義俱淺矣故居其喪則自處如此衎爾和適之貌此章

以文勢推之喪下當有如之何夫子曰字舊說謂記者

之畧亦或闕文歟又否則問當作聞

 竊案玉巖黄氏云鄭注為小君惻隐不能至此說是

 也葢小君主義重而恩輕也惟其義重故須為服惟

 其恩輕故容得和適也陳注謂恩義則淺矣此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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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夫先王制服只有二道有以恩服者有以義服者

 二者之外更無他道今曰恩義俱淺然則何從而為

 之服哉不幾於畏而哭之之謂乎至陸氏又曰喪雖

 輕惻隐不至則有之未有居之樂者子夏失問故不

 答此又一義也學者詳之愚謂黄氏駁集說恩義俱

 淺當矣引陸氏夫子不荅之說非也依集說闕文為

 是

君復於小寢大寢小祖大祖庫門四郊集説䟽曰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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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後曰寢室有東西廂曰廟無東西廂有室曰寢小寢

者髙祖以下寢也王侯同大寢天子始祖之寢諸侯太

祖之寢也小祖者髙祖以下廟也王侯同大祖者天子

始祖之廟諸侯太祖之廟也馬氏曰寢所居處之地祖

所有事之地門所出入之地郊所嘗至之地今案馬氏

以小寢大寢為燕寢正寢與舊說異

 竊案復者所以招魂復魄魂氣雖無所不之而始死

 之時必在生時熟習之地故先復之於燕寢正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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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所居處之地次復之於羣廟太廟生時所有事之

 地又次復之於庫門四郊生時所出入經歴之地記

 言自有次第不可混也言小祖大祖自足以該廟中

 之寢何用兩言之乎馬氏之說較注䟽為優方氏謂

 復必於寢廟者以人死必反本也亦仍舊誤

朝奠日出夕奠逮日集説方氏曰朝奠以象朝時之食

夕奠以象夕時之食孝子事死如事生也

 竊案方氏之說似是而非若云事死如事生則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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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但朝夕二食而已更有午食何以日中不奠故不

 如鄭注為精鄭氏曰隂陽交接庶幾遇之呉氏申之

 曰隂闇陽明日出者由闇而明隂交接陽也及日將

 入由明而闇陽文接隂也奠者所以聚死者之神死

 而神混於天地隂陽之中故於天地隂陽交接之際

 求之

菆塗龍輴以椁集説䟽曰菆叢也菆塗謂用木叢棺而

四靣塗之也龍輴殯時用輴車載柩而畫轅為龍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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椁者此叢木象椁之形也

 竊案廬陵胡氏曰菆塗龍輴以椁畫龍於輴車之轅

 以殯之又菆聚椁材以周輴而塗之先儒云以椁如

 椁也恐非臨川呉氏曰菆木以周龍輴即所謂椁也

 鄭氏謂之如椁者釋此椁字所以名為椁之義葢椁

 猶郭也外城周於内城者為郭故外棺周於内棺者

 亦名為椁其義如外城之郭也鄭意則是而立文不

 明是致胡氏之惑今案集說又仍䟽文而不為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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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則是以以椁為象椁之形而非真槨矣

未仕者不敢稅人集說稅人以物遺人也

 竊案稅人之稅當作裞郝氏曰稅與禭同贈死者衣

 服也未仕者則衣服不備不敢禭人而謂以物遺人

 非也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巻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