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事表
春秋大事表
欽定四庫全書
春秋大事表卷十二上
國子監司業顧棟髙撰
卿大夫世系表
三代之宗法原於封建葢先王建樹屏藩其嫡長嗣
世為君支庶則推恩列為大夫掌國事食采邑稱公
子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世
世不絶若異姓積功勞用為卿世掌國政則各以其
官或以邑為氏然此非先王令典也孟子曰立賢無
方又曰士無世官故春秋譏世卿世卿之禍小者淫
侈越法隕世䘮宗或族大寵多權逼主上甚者厚施
竊國陳氏簒齊三家分晋故世卿之禍㡬與封建等
然論者謂先王親親報功之典於是乎在儀禮䘮服
傳曰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又曰大宗者收族者
也不可以絶戴記謂别子為祖繼别為宗有自卑而
别於尊者則國君之支庶别為大夫所謂大夫不得
祖諸侯者是也有自尊而别於卑者則單寒之庶姓
積功勞用為卿子孫世世宗之者是也嗚呼先王之
立法豈能百世無弊哉在後之人因其勢而去其積
甚者可矣由乎親親之義而言之則展親睦族為國
毘輔所謂百足之蟲至死不僵者而不能無尾大不
掉之弊由乎選賢之意而言之則唯賢是擇不拘世
類所謂挹損彊宗獨操主柄者而亦有枝葉衰落之
患惟使恩有所止其疎者則齒於士族使各得以材
能自進而其在位者則束之以禮法使有大故不得
免於罪戾用此權衡輕重雖傳諸百世豈有弊哉以
余觀春秋卿大夫其得失俱可概見晋懲驪姬之亂
詛無畜羣公子故文公諸子皆出仕於外晉無公子
秉政者而權卒移於趙魏魯之孟孫叔孫再世有大
罪宜絶其屬籍而子孫仍列於貴位所以卒兆乾侯
之禍出彼入此厥害惟均徵諸己事良用顯然惟楚
之令尹俱以親公子為之一有罪則必誅不赦所以
權不下替而國本盛彊嗚呼鑒徃可以知來斯言諒
哉輯春秋卿大夫世系表第十二
凡世系相承者俱直下兄弟平列
有世次可稽而無祖父可承者上空㡬格
無系可考者另列於後視其本族有某公時人略
以年代為次
周
周氏
召氏(厲王宣王時有召穆公虎僖二十四年傳召穆公/思周徳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是也)
祭氏(穆王時有/祭公謀父)
儋氏
尹氏(宣王時有/尹吉甫)
郈氏
東門氏
叔氏(傳稱/子叔)
晉
韓氏
趙氏(史記造父幸於周繆王賜以趙城由此為趙氏七/世而生叔帶去周如晉事晉文侯又五世生趙夙)
魏氏
春秋大事表卷十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