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究遺
春秋究遺
欽定四庫全書 經部五
春秋究遺目錄 春秋類
卷一
隠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莊公上
卷四
莊公下
卷五
閔公
卷六
僖公上
卷七
僖公下
卷八
文公
卷九
宣公
卷十
成公
卷十一
襄公上
卷十二
襄公下
卷十三
昭公上
卷十四
昭公下
卷十五
定公
卷十六
哀公
(臣/)等謹案春秋究遺十六卷
國朝葉酉撰酉字書山號花南桐城人乾隆己
未進士官至左春坊左庶子是編多宗其師
方苞春秋通論而亦稍有從違其曰究遺者
盖用韓昌黎贈盧仝詩春秋三傳束髙閣獨
抱遺經究終始語也於胡傳苛刻之説及公
榖附㑹之例芟除殆盡於左氏亦多所糾正
乃往往併其事迹疑之如開卷之仲子謂恵
公違禮再娶以嫡禮聘之可也酉必據此謂
諸侯可再娶則衛莊公於莊姜見在復娶於
陳陳之厲媯有娣戴媯其正名為嫡可知亦
將據以為諸侯之禮可以建兩嫡乎又謂仲
子之宫立所當立故書考而不書立是據何
禮典也郎之戰距桓公之立已十年酉乃謂
三國來討弑隠公之罪左傳周班後鄭之説
為誣鄫季姬之事左氏以為歸寧見止於事
理稍近公羊以為使自擇配已属難據乃斷
為季姬已許鄫子而僖公悔婚故季姬義不
改適私㑹鄫子文公十二年之子叔姬與十
四年之子叔姬酉以為㝈生之女已属臆度
又以齊人所執之子叔姬為舍之妻傳誤以
為舍之母又以宣公五年齊髙子所娶之子
叔姬即此妻舍之子叔姬並非兩人輾轉牽
合總以叔之一字不容有兩生意不知女笄
而字不過伯仲叔季四文益以庶長之孟亦
不過五設生六女何以字之是知未笄以前
用名為别既笄而字字不妨複因此而駁傳
文未免横生枝節莒人滅鄫傳言恃賂酉以
為襄公五年鄫已不属魯傳為失實而下文
季孫宿如晉又引傳晉以鄫故來討曰何故
亡鄫之語使鄫不属魯其亡與魯何闗亦為
矛盾他如王不稱天桓無王之説因仍舊文
不能改正而以趙岐孟子註曹交曹君之弟
語證左傳哀公八年宋人滅曹之誤更為倒
置然大致凖情度理得經意者為多其比例
中所謂變例特文隠文缺文之説亦較諸家
之例為有條理他若據漢地理志辨戎伐凡
伯之楚丘非衛地據史記夷姜為衛宣夫人
非烝父妾據宣公五年經書春王正月郊牛
之口傷改卜牛牛死乃不郊辨魯不止僣祈
榖之郊如斯之類亦時有考証統核全書瑕
固不掩其瑜也乾隆四十三年三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 校 官 (臣/) 陸 費 墀
春秋究遺凡例
一春秋據事直書註家只當以𤼵明聖意為主若逞
其臆見務為苛刻穿鑿之論縱能引經据史總屬
節外生枝先儒頗多此弊不敢效尤
一聖經如書同盟書公至書歸書入書人之類頭緒
如亂絲今悉為一一拈出又恐散見各條下或難
參考其異同故每于開首一條下輒作一總案覽
者第將此總案理清則其下皆迎刃而解矣
一凡禮制地名以及一切應加考訂之事先儒具有
成説然于聖人筆削之義無與也兹故略為疏解
無事嘵嘵
一春秋義例有為衆人所共知者輒隨筆為註數語
于下雖先儒成說槩不標出以本非特出手眼故
也
一三傳誤信傳聞有情理所必無之事不得不為辨
明或先儒已有舊説輒採入之
一凡事之緣起有節錄左氏傳不增易一字者則標
一傳字于上若傳文先後參錯或頭緒繁多不能
備載只以數語括之者則不標傳字
一吾師望溪先生通論皆𤼵從前人所未𤼵其為功
于經學甚大惜先生精力全注于三禮之學于春
秋則大綱雖舉而節目未詳今悉為綴緝完備頗
有與先生異同處亦由先生先闢其門徑而承學
之士特因其說而加審焉爾若謂青出于藍則吾豈敢
一春秋比例一編鄙意欲補從來說是經者之所未
備葢必理清頭緒而後可以斬斷葛藤天下不乏
好學深思之士當不河漢余言
春秋總說
聖人因史作經原欲垂教于天下萬世非為魯國修史
也故凡事之無關于勸懲者輒削而不錄其所削之事
非必盡一事而削之也或錄其前而削其後或錄其後
而削其前其事之首尾聖人以為不必備者以有魯史
在耳其後魯史不傳必三家惡其害己而去其籍固聖
人之所不及料者也王介甫目為斷爛朝報所為斷爛
誠有之然學者所宜盡心之處正在于此彼乃因此而
欲廢此一經斯則為聖門之罪人矣
聖人春秋凡事止撮其大綱魯史舊文必詳備古者史
官記事小則書之于簡大則書之于冊所謂冊者葢聨
數版為之事大則文繁故必以冊書之而始盡也若魯
史舊文一如聖人春秋止撮其大綱則通二百四十二
年之事書之未有過三行者登之于簡足矣安用冊為
哉
春秋所以不仍舊史之文而凡事止撮其大綱者史官
記事大都皆循習舊例案而不斷不足以見褒貶之義
如鄭伯之歸祊假田若止如舊史之文雖首尾詳備不
過見兩國之以利交耳至鄭伯目無天王之罪必如經
文兩書鄭伯乃足以見之葢褒貶之義恒隠寓于一兩
字之内此一兩字非撮其大綱則其文繁而其義無由
著故朱子綱目雖本温公通鑑而必先撮其要以為綱
者正彷春秋以一兩字寓褒貶之法也葢案者所以為
史斷者所以為經聖人若止為魯國修史則據事直書
而史家之能事畢矣又何必以竊取其義為己任也哉
以朱子綱目例之聖經如綱魯史如目聖人當日若不
恃有魯史聖人固不能逆料身沒後之必有左氏為之
傳也亦安用此一部首尾不具之書以疑誤來學乎
春秋一定之例有本乎舊史者有不本乎舊史者如崩
薨卒葬之必書官爵名氏之從告此本乎舊史者也至
若一兩字之間辨别名分(如諸侯返國書復/歸大夫書歸之類)其為例至
纎至悉史官記事徃徃有至數百言之多者豈能拘拘
于是哉故魯史有魯史之例聖經有聖經之例然皆非
襃貶之所寓也褒貶之義惟當于變例中求之如歸祊
假田例應書鄭人而書鄭伯是也
聖人若為魯國修史自有一定史例如齊之盟不序齊
宋之㑹不序宋天下有如是之史例乎又如季姬及鄭
子遇于防舊史必不為季姬著此特筆當是書鄫子來
朝因序其事之縁起如是耳聖人則欲以季姬垂教遂
大書特書若不勝其咨嗟愛惜之意所為因史作經非
為魯國修史者于此等處見之
先儒謂春秋以一字為褒貶是則然矣但皆以稱名稱
人為貶稱官稱爵為褒是以黜陟為褒貶非為下不倍
之道也褒貶與黜陟不同黜陟為人君馭臣之大柄必
天子諸侯有其權乃得行其事若褒貶不過托諸空文
是是非非無所避忌耳所為庶人之議也春秋之所以
有褒貶者只縁聖人之心渾然天理故見善則好見不
善則惡而此好善惡不善之心誠于中自不覺流露于
筆削之際蓋欲顯著其善不善之迹以垂教於天下後
世聖人並非有意為此褒貶也况敢以匹夫而僭擬天
子諸侯黜陟之大柄哉然則孟子以春秋為天子之事
何也是是非非以誅討亂賊為己任天子固不能外是
以為事也豈必書諸侯而去其爵書大夫而去其官而
後為天子之事乎
程子春秋傳序云春秋大義數十炳如日星乃易見也
惟其微辭隠義忽予忽奪忽抑忽縱時措從宜者為難
知耳其意蓋指稱人稱爵之類不知聖人固不以此等
為褒貶也且其忽予忽奪云云尤不脫前人窠臼若引
此斷獄則舞文弄法弊將有不可勝言者矣是書為伊
川未成之書想亦自知其無當于經義也故甫至桓公
十年而遂己歟
史記載聖人之言曰我欲載之空言不若見諸行事之
深切著明蓋謂是非只據理而言則虚而無實不若就
當時諸侯所行之事而斷其是非以垂教于天下後世
為更犂然易曉也先儒誤㑹文義竟以作春秋為聖人
自己所行之事豈不可笑
杜氏預春秋序云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與魯春秋歎曰
周禮盡在魯矣韓子所見葢周之舊典禮經也周徳既
衰官失其序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䇿書諸所
記注多違舊章仲尼上遵周公之遺訓刋而正之以示
勸戒云云其語俱不甚允愜周公佐武王定天下制禮
作樂事非一端史官記注一文學之臣任之而有餘矣
周公遺訓恐不在兹春秋昭明語更鶻突周徳既衰惟
是禮樂征伐不自天子出耳赴告䇿書現存舊章何至
違異彼其所以為此語者總由誤以聖人為魯國修史
故不得不坐舊史以違舊章之失惟欲坐舊史以違舊
章之失故不得不以韓子所見者為周之舊典禮經不
知韓宣子來聘在昭公二年逆推而上自昭公元年至
平王四十九年凡一百七十餘年之春秋其藏之太史
者當韓子來聘時魯豈皆秘之而不以相示乎乃於韓
子之所見者則以為舊典禮經於孔子之所本者則以
為多違舊章前後矛盾失考殊甚竊意魯史舊文為聖
經藍本其記注必不至有甚差謬但案而不斷不足以
垂教耳杜氏只刋而正之一語便見其受病之處種種
支蔓由此而生學者誠確然知聖人非為魯國修史則
其于春秋也思過半矣
事以積而成例聖人初不知有所為例也事變則例變
如夏之不得不葛冬之不得不裘皆行其所無事而已
聖人曷嘗容心于其際哉
春秋之所以為經雖游夏不能賛一辭者只三語足以
盡之一曰心胸大二曰義理精三曰文法妙
天下大局勢有𦂳要闗係之處聖人必不草草叙過如
胥命于蒲為伯事之始黄池之㑹為伯事之終齊桓沒
而楚氛漸熾于是有齊之盟晉伯衰而楚勢益强于是
有宋之盟前後二百年間天下之大局數變皆特立異
文以見義焉葢聖人之心上下千古至此不覺怦怦一
動而筆即隨之其文法之妙能使千載而下玩其詞而
考其事猶不勝世變升降之感宜其為游夏所不能賛
者歟
王迹既熄則伯之係于天下不小晉至厲公之世國勢
甚强而匠麗禍作伯業幾于不振此天下大局之所係
也故州蒲之弑稱國而不目其人
聖人于楚所以深惡而痛絶之者只為其僭王而楚之
僭王與後世之稱兵犯順僭稱大號者不同不過妄自
尊大耳聖人却見得此事極重使非義理精到極處不
能如此
榮叔歸賻王不稱天聖人之謹于名分如此後世人子
官至一二品其母雖妾媵亦受夫人之封若凖以春秋
之法皆為亂嫡庶之大分此義非聖人不能見得如此
清楚非聖人不能斷得如此斬截
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祖父母與父母同宋昭無禮于襄
夫人以致孟諸之禍畢竟于孝道有虧欠處故春秋只
以宋昭垂戒而不為宋昭討賊若朱子綱目書魏馮太
后弑其主以母而鴆殺其子竟以弑書雖所持未嘗不
正究不即乎人心之安以此見聖人精義之學雖朱子
大儒尚不免毫釐之差其他則又何説
聖人心細如髪其文法之妙雖至無闗𦂳要之處亦必
斟酌盡善恰與其事相稱如季子來歸不書自陳王使
榮叔歸含且賵不書來以及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
不列序而書及公與夫人遂如齊不言及而言與之類
皆是所謂語小天下莫能破焉者于此見之
春秋義例頭緒極多而極清分肌劈理細入微芒容一
毫粗疎不得如返國書入在大夫則為逆辭在公子則
為恒辭諸侯返其國都書入則為逆辭返其國邑書入
則為恒辭先儒不問其為公子為大夫或都或邑但見
一入字即以逆辭槩之及推之而不可通則又以為難
辭皆所為遁辭之必窮者也他如弑君之不書葬乃以
仇未復之故若以賊未討則蔡景許悼二公之書葬推
不去矣賊與仇有分先儒多鶻突過去其弊總由于心
粗
春秋逐條史例之外又有全經通例如國有弑逆之事
其大夫之因亂而出奔者即不書所謂春秋舉重也又
如書桓宫僖宫災不書司鐸火書虞師晉師滅下陽不
書伐虢皆是此義觀此益見聖人作經以垂教之意若
為魯國修史則如季友之奔陳與齊糾之來奔安有不
書者乎
春秋史例之外又有聖人文法辭以達意為主人止知
以多為達而春秋則徃徃以少為達如鄭伯克段于鄢
不書段出奔單伯逆王姬不書如京師之類使非以少
為達其于義無所處矣又凡接書一國兩事或一人兩
事必覆舉某國某人若一事而接書其首尾則不覆舉
凡此兩法聖人止隨事立文本無所容心于其際也而
褒貶之義所以扶人極而明王法者每即于此見之學
者不可不察
春秋有聖人文法又有聖人語氣如齊之盟不序齊宋
之㑹不序宋知是聖人歸咎于此二國者只將下三字
重讀而聖人之語氣自見其他如楚屈完來盟于師蔡
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栢舉以及魯閔宋昭時諸大夫
不名之類皆是是在善學者之以意逆志耳
左氏傳于宣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以稱公子為尊君
命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以不稱公子為尊夫人與成
十四年稱族舍族之説同一穿鑿不知前稱公子叔孫
而後不稱者不過承上文從省耳何必多費此解乎然
從來説春秋者又有鹵莽之弊即如此兩婦姜一稱氏
一不稱氏聖人必非無故而漫為增損此一字也乃或
以缺文衍文疑之則又過于鹵莽其弊與穿鑿等學者
不可不知
左氏有極心粗處如宋之盟楚先晉歃明明是盟先楚
彼却誤認作㑹又無奈聖人先序趙武何乃曲為之解
曰貴信此不細心分别盟與㑹之故也于此益見聖人
文法不可不知若知有兩事覆舉之法則此盟之覆舉
叔孫豹聖人已明示天下以㑹先晉而盟先楚而一切
支詞蔓說自無所容其喙矣
公羊有大亂道處如鄫季姬以貞女而目為淫泆千古
覆盆至今日始為一洒之其所以知其為貞女者只是
反覆經文有以得聖人嘉予之意耳
胡傳有與聖意恰相反處如兩國接戰例以受兵之國
主兵主之者内之也胡氏乃謂聖人以其不告天子方
伯而忿與之戰為罪果如其說則凡魯與外兵接戰皆
以魯主兵豈皆譏在魯乎
周正建子不特正月宜書王以别于建寅之正月也自
子至亥十二月皆與夏時不同皆當書王以别之因多
不勝書故止書開首一月以例其餘正月無事則書王
二月二月無事則書王三月二三月之書王與正月之
書王皆不過以其為開首一月耳無他義也公羊存夏
商二王之說謬甚
春秋終于獲麟其文法之周匝亦斷非聖人不能葢春
秋記二百四十二年之事如一堆散錢竒零雜亂漫無
統紀若只逐年逐件依次加增何時了局耶今以麟之
出非其時喻己之老不得志忽從天下大局勢轉入一
己之遇合為全書作結離竒天矯遂使一堆散錢囊括
都盡此後更增一語不得真天造地設之文
春秋比例
春秋有一定之例諸家之所以横生異議隨處窒閡
而不可通者皆坐不知其例故耳又多為三傳之例
所誤即如及者我所欲㑹者外為志此公羊書及盟
與㑹盟之例也彼葢見隠公初年公即位而欲求好
于邾故以及邾盟為我所欲見戎請盟故以公㑹戎
于潛為外為志然以下文公及戎盟于唐比之即不
合矣况如首止之盟書公及某某㑹王世子一事也
及與㑹並書我所欲乎外為志乎又如國逆而立之
曰入復其位曰復歸諸侯納之曰歸以惡曰復入此
左氏書出奔歸入之例也然昭公十三年楚公子比
歸于楚傳稱以蔡公之命召子干子晳則是國逆而
立之矣而經書歸何說乎(杜註以陳蔡為/解穿鑿不可從)至以惡曰
復入謬誤尤甚彼其所以為此說者特以欒盈魚石
書復入故耳抑思例必有文義可解復字豈可作惡
解乎大夫返國例書歸書入即為逆辭不必書復入
而始為以惡也如鄭良霄出奔許自許入于鄭彼固
入而欲為亂于國者何嘗書復入乎其他如稱人稱
名稱官爵行次皆有一定之例例當稱人稱名者則
稱人稱名例當稱官爵行次者則稱官爵行次聖人
豈有所容心于其際哉今概以褒貶求之至以洩冶
之忠亦以稱名而謂非春秋之所貴此皆所謂不知
其例者也然經文明白簡易細繹之其例皆顯然可
見諸家顧為此紛紛者葢春秋雖有一定之例而隨
事立文徃徃不可以一例拘彼見聖人之不可以一
例拘也求其故而不得于是反并其例之顯然可見
者胥以不拘乎例者亂之而疑為筆削之義之所存
夫春秋之義聖人之所謙言竊取者也而其文則史
史之例文也非義也然欲明春秋之義者要當即一
定之例求之蓋義必得其間而後有可致吾思之處
間不生于同而生于異惟明乎一定之例而于其彼
此異同之間有所據以相印而其間乃出既得其間
由是沈潛反覆融㑹貫通覺千端萬緒皆有天造地
設之妙斯筆削之義因文以見而一切支離附㑹之
論自無所容其喙矣例凡若干條每一條下各有其
文之不合例者若干條爰彚為春秋比例一編弁諸
首
王稱天王
變例
莊公元年冬十月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文公五年春王正月王使榮叔歸含且賵
文公五年三月王使召伯來㑹葬
異文
成公八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來賜公命
正月稱王正月
變例
桓公自三年至九年又自十有一年至十有七年
俱不書王
公即位必書其不書者如隠公則以攝讓莊閔僖三公
則以繼故皆變例也然繼故亦有書即位者又變中之
變其義則更精矣
桓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宣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凡公薨書地弑則不地未即位書子卒不地未葬書名
隠文
文公十有八年冬十月子卒(叔仲彭生/之及不書)
凡公㑹盟㑹伐以及有事如鄰國皆書至大夫則不書
至然公行亦有不書至者不告廟故也無變例
凡嗣君既葬稱子踰年稱爵
變例
宣公十年四月齊侯元卒冬齊侯使國佐來聘
成公四年三月鄭伯堅卒冬鄭伯伐許
凡附庸之君稱字
變例
莊公五年秋郳黎來來朝(稱名/)
僖公二十有九年春介葛盧來(同上/)
王卿士書行次文公後稱子大夫書名(宰聘則書官或/繋名或繫爵㑹)
(盟則書/官繋爵)
變例
隠公三年秋武氏子來求賻(稱武/氏子)
桓公五年夏仍叔之子來聘(稱仍叔/之子)
莊公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
僖公八年春王正月公㑹王人齊侯宋公衛侯許
男曹伯陳世子欵盟于洮
僖公二十有九年夏六月㑹王人晉人宋人齊人
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以上皆/稱王人)
昭公二十有三年秋七月尹氏立王子朝(稱氏/)
昭公二十有六年冬十月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
朝奔楚(尹稱氏召/毛稱行次)
凡内外臣惟卿為大夫非卿則姓名不登于冊故雖内
三叛不書微之也無變例
凡外諸侯㑹而不盟則書某某㑹于某地盟而不㑹則
書某某盟于某地若㑹而又盟則書某某㑹于某地某
日盟于某地
變例
文公十有五年冬十有一月諸侯盟于扈(諸侯/不序)
文公十有七年夏六月諸侯㑹于扈(同上/)
異文
桓公三年夏齊侯衛侯胥命于蒲
凡外大夫㑹盟自文公以前卿皆稱人惟以事接于我
者稱名至盟于垂隴之後始以名見然自宣公以前尚
不列序至成公十五年㑹吳于鍾離始列序惟大夫則
稱人諸小國之大夫稱人(小國之大夫謂卿也小/國之卿只謂之大夫)
變例
僖公二十有五年冬十有二月癸亥公㑹衛子莒
慶盟于洮(小國之/大夫名)
襄公八年夏季孫宿㑹晉侯鄭伯齊人宋人衛人
邾人于郉丘(齊宋衛皆/卿稱人)
特文
襄公三十年冬晉人齊人宋人衛人鄭人曹人莒
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㑹于澶淵宋災故
凡魯君與外諸侯㑹而不盟則書公㑹某某于某地盟
而不㑹則書公及某某盟于某地若㑹而又盟則書公
㑹某某盟于某地其盟㑹不同日者則書公㑹某某于
某地某日盟于某地前目後凡不覆書公
變例
文公七年秋八月公㑹諸侯晉大夫盟于扈(諸侯/不序)
(晉大夫/不名)
文公十有四年六月公㑹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
男曹伯晉趙盾癸酉同盟于新城(列序後不/書于某地)
襄公三年六月公㑹單子晉侯宋公衛侯鄭伯莒
子邾子齊世子光己未同盟于雞澤(同上/)
定公四年三月公㑹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衛侯陳
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
杞伯小邾子齊國夏于召陵侵楚五月公及諸侯
盟于皋鼬(覆書/公及)
特文
桓公二年三月公㑹齊侯陳侯鄭伯于稷以成宋
亂
異文
哀公十有三年夏公㑹晉侯及吳子于黄池
缺文(春秋缺文甚多其無/闗於義例者不具列)
莊公十有六年冬十有二月㑹齊侯宋公陳侯鄭
伯同盟于幽(左氏榖梁無公字公/羊有公字當從公羊)
凡魯君與外大夫㑹盟不書公(與王臣㑹/盟同此例)
變例
隠公八年九月辛夘公及莒人盟于浮來
成公三年十有二月公㑹楚公子嬰齊于蜀丙申
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
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襄公二十有六年公㑹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于
澶淵
異文
文公二年三月乙巳及晉處父盟(不書/族)
隠文
僖公十有九年冬㑹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
(不書/齊人)
魯臣㑹盟或㑹而不盟或盟而不㑹或㑹而又盟俱與
魯君同
變例
襄公五年夏仲孫蔑衛孫林父㑹吳于善道(不主/魯卿)
(書/及)
襄公十有六年三月公㑹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
伯莒子邾子薛伯杞子小邾子于湨梁戊寅大夫
盟(不書諸侯之大夫不主魯/卿書及又不書盟于某地)
襄公二十有七年秋七月辛巳豹及諸侯之大夫
盟于宋(覆書/豹及)
異文
莊公十有九年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
齊侯宋公盟
隠文
襄公二十有七年夏叔孫豹㑹晉趙武楚屈建蔡
公孫歸生衛石惡陳孔奐鄭良霄許人曹人于宋
(不書宋/向戌)
凡外諸侯侵伐君將稱君大夫將自文公以前卿皆稱
人至晉陽處父伐楚救江之後始以名見然尚不列序
至成二年戰于鞌始列序惟大夫則稱人諸小國之大
夫稱人師衆則稱師少則稱人(小國之大夫謂卿也小/國之卿只謂之大夫以)
(其不命于/天子故)
變例
文公以後卿將亦多有稱人者葢偶不得其名氏
故以人渾之
特文
文公三年十有二月晉陽處父帥師伐楚以救江
凡魯國侵伐君將稱君卿將稱某帥師微者將稱師若
與外兵同事侵伐君卿將書㑹微者將書及戰則君將
書公及某國戰于某地卿將則書某帥師及某國戰于
某地微者將但書及某國戰于某地
特文
莊公八年春王正月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甲
午治兵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秋師還(書/俟)
(陳蔡書治兵書師/還皆惟此一見)
異文
桓公十有二年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于
宋
隠文
成公十有三年三月公如京師夏五月公自京師
遂㑹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人滕人伐
秦(不書戰又不/書成劉二子)
魯被侵伐
異文
桓公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
于郎
凡内外取邑必先書伐某國
變例
昭公元年取鄆
昭公四年取鄫
序戰不以大夫先諸侯
變例
僖公二十有七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
宋
凡内兵與外兵戰皆以魯主兵書及外兵與外兵戰皆
以受兵之國主兵惟吳楚僭王雖戰于其地不以之主
兵(如柏舉之/戰是也)外之也
變例
僖公十有八年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于甗(不/以)
(齊主/兵)
文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午晉人秦人戰于
河曲(兩國列序不以/晉人主兵書及)
凡伯國合兵侵伐只列序而不書及
變例
僖公三十有三年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
師于殽
凡侵伐不書戰者或服而聽命或守而不出本未嘗戰
也書戰而先書伐者兵薄其城邑而後出戰也其不先
書伐者兵未至而逆與之戰也入而先書伐者攻圍乆
而後入也兵甫至而即入者不書伐
變例
桓公十有三年春二月公㑹紀侯鄭伯己巳及齊
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兵/薄)
(國都而不/先書伐)
異文
定公四年冬十有一月庚辰吳入郢
凡敗績君傷則書某君敗績君卒於陣書滅君見獲則
書獲而不書敗大夫見獲則先書敗後書獲未陣書某
敗某師王師敗則書王師敗績于某魯敗君將則書戰
而諱其敗卿並不書戰
變例
莊公九年八月庚申及齊師戰于乾時我師敗績
(魯敗/不諱)
僖公十有五年冬楚人敗徐于婁林(徐不/稱師)
異文
隠公元年五月鄭伯克段于䣕(書/克)
凡春秋書地皆不係國
變例
襄公元年仲孫蔑㑹晉欒黶宋華元衛寗殖曹人
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
襄公十年冬戍鄭虎牢
凡魯築城皆曰城不論其為都為邑也惟臺囿則曰築
變例
莊公二十有八年冬築郿
凡内外相與平書及某國平
變例
宣公十有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書/人)
異文
隠公六年春鄭人來輸平
昭公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
凡外臣來俱書某君使某來王臣來亦書天王使某來
變例
隠公三年秋武氏子來求賻(不書/王使)
桓公五年夏仍叔之子來聘(同/上)
莊公二十有三年荆人來聘(書人又不/書楚子使)
閔公元年齊仲孫來
閔公二年齊髙子來盟
僖公四年楚屈完來盟于師
文公十有五年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以上皆不/書君使)
文公五年春王正月王使榮叔歸含且賵(不書/來)
特文
成公八年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于齊
凡内臣出聘書某如某國不書公使
變例
莊公元年夏單伯逆王姬(不書如/京師)
凡外臣來逆女納幣皆不書君使
變例
成公八年夏宋公使公孫夀來納幣
凡諸侯出奔書某爵出奔某國稱爵而不名
變例
桓公十有一年九月鄭忽出奔衛
莊公二十有四年冬曹羈出奔陳
昭公元年秋莒展輿出奔吳(以上皆書/名不書爵)
桓公十有五年五月鄭伯突出奔蔡
桓公十有六年十有一月衛侯朔出奔齊
昭公二十有二年冬蔡侯朱出奔楚
昭公二十有三年秋七月莒子庚輿來奔(以上皆/書名)
異文
莊公四年夏紀侯大去其國
凡諸侯返國書爵書名書復歸不書自某國
變例
桓公十有五年五月鄭世子忽復歸于鄭(不書/爵)
莊公六年夏六月衛侯朔入于衛(不書/復歸)
僖公二十有八年衛侯鄭自楚復歸于衛(書自/楚)
僖公三十年秋衛侯鄭歸于衛(書歸不/書復)
成公二十有六年秋曹伯歸自京師(書歸不書復/不書名又書)
(自/)
隠文
桓公十有五年秋九月鄭伯突入于櫟(其入鄭/不書)
凡大夫出奔書某國某人出奔某國
變例
文公七年夏四月戊子晉人及秦人戰于令狐晉
先蔑奔秦
文公八年冬十月公孫敖如京師不至而復丙戌
奔莒
宣公十有八年冬十月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晉
(以上皆不書出王臣王子瑕于襄公三十年奔晉/尹氏召伯毛伯于昭公二十六年奔楚俱不書出)
宣公十年齊崔氏出奔衛(書氏不/書名)
異文
定公十年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陳
凡大夫返國書名書歸書自某國
變例
閔公元年秋八月季子來歸(不書/自)
僖公二十有八年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書復歸/與諸侯)
(同/)
成公十有八年夏宋魚石復入于彭城(不書歸又/不書自)
襄公二十有三年夏晉欒盈復入于晉入于曲沃
(同/上)
襄公三十年秋七月鄭良霄出奔許自許入于鄭
(不書/歸)
定公十有一年秋宋樂大心自曹入于蕭(同/上)
定公十有三年冬晉趙鞅歸于晉(不書/自)
凡公子返國嗣位書入當立者係國不當立者不係國
外有奉書自某國
變例
桓公十有一年九月突歸于鄭(不書入又不/書自某國)
莊公二十有四年冬赤歸于曹(同/上)
特文
隠公四年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
異文
文公十有四年秋七月晉人納捷菑于邾弗克納
隠文
僖公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
齊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于甗齊師敗績(不書/納昭)
(不書齊昭/入於齊)
諸侯不生名
變例
桓公七年夏榖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僖公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衛侯燬滅邢
昭公十有一年夏四月丁巳楚子䖍誘蔡侯般殺
之于申
外諸侯之事凡不以身親第為其臣之所奉命而行者
(如今部院中奉/㫖所辨之事)皆稱人
變例
隠公八年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
桓公元年三月鄭伯以璧假許田
莊公四年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
莊公二十有七年齊侯來獻戎捷
成公八年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于齊
大夫稱名
變例
閔公元年秋八月季子來歸
閔公元年冬齊仲孫來
閔公二年冬齊高子來盟
文公八年冬宋人殺其大夫司馬宋司城來奔
文公十有五年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
凡公子而為卿者稱公子不為卿者時君之子稱子先
君之子而為時君之兄弟者稱某侯之兄某侯之弟先
君之子而與時君之屬稍疎者稱名皆不稱公子
變例
隠公元年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不稱/弟)
桓公十有一年柔㑹宋公陳侯蔡叔盟于折
桓公十有五年五月許叔入于許
桓公十有七年秋八月蔡季自陳歸于蔡
莊公三年秋紀季以酅入于齊(以上皆/稱行次)
昭公八年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公子為/卿而不)
(稱公/子)
荆吳狄越皆以號舉
變例
莊公二十有三年夏荆人來聘
僖公十有八年冬邢人狄人伐衛
僖公二十年秋齊人狄人盟于邢
襄公五年秋公㑹晉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曹伯
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于戚
昭公五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
越人伐吳(以上皆/稱人)
定公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
戰于栢舉(稱/爵)
哀公十有三年夏公㑹晉侯及吳子于黄池(同/上)
凡弑君稱某人弑其君某不書地微者弑稱人討而殺
之書人殺
變例
文公十有八年冬十月莒弑其君庶其
成公十有八年正月庚申晉弑其君州蒲
昭公二十有七年夏四月吳弑其君僚
定公十有三年冬薛弑其君比(以上皆/書國)
襄公二十有九年夏五月閽弑吳子餘祭(書/閽)
昭公十有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弑
其君䖍于乾谿(書/地)
凡外諸侯之卒書爵葬則稱公從其臣下之辭也無變
例
特文
襄公七年十有二月鄭伯髠頑如㑹未見諸侯丙
戌卒于鄵
凡外諸侯之葬魯㑹則書不㑹則不書其㑹而不書者
或諱其辱或避其號或不以考終皆變例也然弑君亦
有書葬者又變中之變其義則更精矣
襄公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冬十月
葬蔡景公
昭公十有九年夏五月戊申許世子止弑其君買
冬葬許悼公
凡殺大夫書某國殺其大夫某兩下相殺不書其羣下
作亂而殺或為執政之大臣所擅殺皆書人殺弟及世
子目其君内殺大夫諱言刺
變例
文公六年十月晉殺其大夫陽處父(狐射姑殺/而稱國殺)
文公七年四月宋人殺其大夫(不/名)
文公八年十月宋人殺其大夫司馬(同/上)
成公十有八年春王正月晉殺其大夫胥童(欒書/殺而)
(稱國/殺)
昭公十有四年冬莒殺其公子意恢(蒲餘侯殺/而稱國殺)
特文
僖公二十有八年春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
缺文
莊公二十有六年夏曹殺其大夫
僖公二十有五年夏四月宋殺其大夫
凡書盜殺者據其告詞本無主名也書盜竊則以陪臣
賤故此皆無變例
凡伐人之國而夷其宗社曰滅滅而旋復者則書入或
取之為附庸而存其五廟亦曰入魯滅國諱之曰取邑
只書取不書滅
變例
僖公二年虞師晉師滅下陽(邑書/滅)
僖公十有七年夏滅項(魯滅國/不諱)
凡滅國或書爵或書人或書師或書某帥師滅某國見
滅者或書奔或書以歸其奔不書出宣公以前不名宣
公以後名
變例
僖公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衛侯燬滅邢(書/名)
凡戕殺鄰國諸侯稱人見戕者不名國滅則名
變例
昭公十有一年夏四月丁巳楚子䖍誘蔡侯般殺
之于申(彼此/皆名)
昭公十有六年春楚子誘戎蠻子殺之(稱楚/子)
凡執鄰國諸侯稱人見執者書爵而不名從此遂失國
者名
變例
成公十有五年二月晉侯執曹伯歸于京師(稱晉/侯)
凡執隣國大夫稱人見執者稱某國某人不稱官惟行
人稱某國行人某無變例
凡夫人稱某氏有姑稱婦某氏葬稱小君稱諡係姓
變例
莊公元年三月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
僖公元年十有二月夫人氏之喪至自齊(不稱/姜)
文公四年夏逆婦姜于齊(不稱/氏)
宣公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同/上)
異文
隠公三年夏四月辛夘君氏卒
凡夫人與公並序以公為主書及
變例
隠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
賵
異文
桓公十有八年公與夫人遂如齊
凡娶夫人書某人如某國逆女某人以夫人某氏至自
某國其逆女之人前稱氏後從省文第稱名
變例
桓公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齊
莊公二十有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文公四年夏逆婦姜于齊
凡内女已嫁者係國未嫁者不係國
變例
文公十有二年二月庚子子叔姬卒
文公十有四年齊人執子叔姬
文公十有五年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
宣公五年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子叔姬冬齊髙固
及子叔姬來(以上俱/稱子)
異文
僖公十有四年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來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