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書
樂書
欽定四庫全書
樂書卷四十四
宋 陳𤾉 撰
周禮訓義
春官
樂師
教樂儀行以肆夏趨以采薺車亦如之環拜以鐘鼔為節
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歩門外謂之趨樂師教樂之
儀堂下行以肆夏門外趨以采薺車亦如之大馭凡
路行以肆夏趨以采薺凡馭路儀以和鸞為節記曰
和鸞中采薺是也車出以鐘鼔奏九夏然則教樂之
儀或行或趨或環佩而拜如之何不以鐘鼔為節乎
禮曰升車有鸞和之聲行歩有環佩之聲則環佩而
拜其聲與鐘鼓之節相應固其理書大傳天子左五
鍾右五鍾出撞黄鐘右五鍾皆應然後太師奏登車告
出也入撞蕤賓左五鍾皆應然後少師奏登堂就席告
入也由是觀之黄鍾所以奏肆夏也㽔賓所以奏采薺
也出撞陽鍾而隂應之是動而節之以止易序卦物不
可以終動之意也入撞隂鍾而陽應之是止而濟之以
動易序卦不可以終止之意也此言行以肆夏先於趨
以采薺豈主出言之邪禮記趨以采薺先於行以肆夏
豈主入言之邪大戴禮言歩中采薺趨中肆夏誤矣後
世奏永至之樂為行歩之節豈傚古采薺肆夏之制歟
采薺之詩雖不經見大致亦不過若采蘩采蘋之類也
凡射王以騶虞為節諸侯以貍首為節大夫以采蘋為
節士以采繁為節
古者君臣之射以習禮樂内志正外體直其容體比
於禮其節比於樂故天子以備官為節樂仁而殺以
時也諸侯以時㑹為節樂御而射以禮也大夫則樂
循法而已士則樂不失職而已射人以射法治射儀
王以六耦射三侯三獲三容樂以騶虞九節諸侯以
四耦射二侯二獲二容樂以貍首七節孤卿大夫以
三耦射一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蘋五節士以三耦射
豻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蘩五節自天子達於士名位
不同節亦異数所以定志而明分也故明乎其節之
志以不失其事則功成而德行立徳行立則無暴亂
之禍而國安矣其於觀盛徳也何有記曰左射貍首
右射騶虞騶虞義獸也又其色白冝正以殺為事而
不殺是亦仁之至也騶虞樂仁而殺以時則庶類蕃
殖而朝廷治朝廷治則百官備而無曠職庸非樂官
備之意乎貍之為物其性善搏其行則止而擬度焉
射者必持弓矢審固奠而後發亦擬度之意也騶虞
之詩見於周南而貍首無所經見惟逸書有之曽孫
侯氏四正具舉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處御于
君所以燕以射則燕則譽豈貍首之詩邪檀弓曰貍
首之班然執女手之卷然豈貍首之歌邪貍首樂御
而射以禮則小大御于君所而㑹之有時而然也儀
禮大射樂正命大師奏貍首郷射奏騶虞盖以此歟
大夫士投壷之禮奏貍首亦大夫郷射奏騶虞之意
也射士職也不言孤卿則以射人見之矣
凡樂掌其序事治其樂政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奏鐘鼓
大宰政典居事典之先禮記祭統政行則事成冉子
退朝之晏則事也孔子不謂之政魯子叔奉君命以
弔滕則政也惠伯不謂之事是政者事之本上之所
施以正人者也事者政之末下之所為以治職者也
故凡樂序事雖政之末而樂師掌之知所先後故也
凡樂之政則事之本而樂師治之以掌國學之政故
也禮器曰晉人将有事於河必先有事於惡池左傳
曰國之大事在祀然則祭祀之禮無非事也以大祀
為大事則祭祀之小者小事而已祭祀之事雖大小
不同其用樂一也故凡大祭祀宿縣大事之用樂者
也凡國之小事令奏鐘鼓小事之用樂者也然則鍾
鼓樂之盛亦用之小事可乎曰凡樂事以鐘鼓奏九
夏雖用有等降要之以鐘鼓為節無時而可廢
凡樂成則告備詔来瞽臯舞及徹帥學士而歌徹令相
饗食諸侯序其樂事令奏鐘鼓令相如祭之儀
禮以陳為備樂以奏為備故禮則告備而後行禮樂
則樂成而後告備古者郷飲鄉射燕禮大射皆於樂
成告于樂正曰正歌備所謂樂成告備也瞽則瞽矇
之職而詔之使来舞則舞人之職而詔之使緩者樂
師主以樂教非特知可陳之數又達難知之義焉所
以詔瞽與舞非以事也以義而已然則詔舞使緩豈
非訊疾以雅乎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凡祭
祀用樂以鼓徴學士小胥掌學士徴令樂師掌國學
之政以教國子所謂學士者學樂之士非國子則諸
子也方祭祀之時樂師凡樂成告備詔来瞽臯舞則
凡發諸聲音形諸動静者亦已盡矣及徹又帥學士
而歌徹令相豈詩所謂樂具入奏廢徹不遲之意歟
饗食諸侯序其樂事令奏鐘鼓為節與夫相瞽之禮
如祭祀之儀是待賔客如事神敬之至也然樂師所
掌特饗而已大饗大食則有大司樂存焉
燕射帥射夫以弓矢舞
凡射禮卿大夫士三耦天子六耦車攻詩曰射夫既
同助我舉柴賔之初筵詩曰射夫既同獻爾發功與
此所謂射夫者耦射之夫其智足以帥人者也祭統
曰及入舞君執干戚就舞位率其羣臣以樂皇尸則
舞動其容雖天子必有執也必有帥也况射夫乎司
弓矢大射燕射共弓矢如數并夾則燕射之夫其舞
率以樂師其執則以弓矢容必比禮節必比樂非特
内志正外體直而已又将見内順治外無敵而可以
觀盛徳也詩曰鐘鼔既設舉醻逸逸大侯既抗弓矢
斯張發彼有的以祈爾爵此大射之禮也籥舞笙鼓
樂既和奏各奏爾能賔載手仇室人入又酌彼康爵
以奏爾時此燕射之禮也射義曰古者諸侯射必先行
燕禮所以明君臣之義也然則燕射樂師射夫以弓
矢舞則亦使之行君臣之義而已帥之而舞非特樂
師之於射夫為然大司樂之於國子舞師之於祭祀
亦莫不在所帥焉詔之而舞者以義帥之而舞者以
身
樂出入令奏鐘鼓
樂固非有出入其出入則應彼而已故王出入則令
以鐘鼓奏王夏尸出入則令以鐘鼓奏肆夏牲出入
則令以鐘鼔奏昭夏鐘師凡樂事以鐘鼔奏九夏是
也楚茨詩曰鼓鐘送尸言送以見逆又曰樂具入奏
言入以見出記曰入門而金作出以雍盖送尸者以
樂之出入見於燕禮也出以徹歌入以金作是又享
禮也樂之出入大致如此孰謂笙歌舞者及其器哉
凡軍大獻教愷歌遂倡之
泮水之頌曰矯矯虎臣在泮獻馘淑問如臯陶在泮
獻囚不告于訩在泮獻功凡軍大獻非特獻馘獻囚
而已功亦在所獻焉傳曰清廟之歌一倡而三歎則
教愷歌在樂師而遂倡之在學士凡軍大獻如此則
其大獻于祖得無所待乎樂師之教國子非特小舞
也凡形之為樂儀聲之為愷歌亦然記所謂樂師辨
乎聲詩此也若夫大司樂則并與樂徳樂語樂舞而
教之豈特聲歌儀容小舞之末哉然言愷歌不足以
該樂言愷樂則歌在其中矣與郷射奏騶虞又歌之
同意
凡䘮陳樂器則帥樂官及序哭亦如之
凡䘮陳樂器而不作與檀弓謂琴瑟張而不平竽笙
備而不和謂之明器異矣
凡樂官掌其政令聽其治訟
凡司伺末官探本大司樂所司猶至於末則凡樂之本
無不舉矣樂官非能如大司樂并與本末而舉之僅
能各探一器之本元一官之職而已雖謂之官可也
凡樂官大有政令樂師不得而專也掌之而已小有
治訟樂師得以專聽之豈非大事從其長小事則專逹
歟
樂書卷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