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律全書

樂律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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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四庫全書

  樂律全書卷五

  明 朱載堉 撰

  律呂精義内篇五

  新舊律試驗第七

  或問新律舊律其同異易知也孰真孰偽斯難知也荅

曰試驗則易知耳試驗之法有二其一累黍造尺依尺

造律吹之試驗其二吹笙定琴用琴定瑟彈之試驗(造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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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審度篇定琴見旋宫篇)所謂依尺造律者多採金門山竹擇天生

合式者為律最佳

  金門山亦名律管山今屬河南府永寧縣地雖産竹

其大竹不堪用惟用小竹長節者耳節短而不圓兩

端不匀者亦不堪也甜竹最佳而長節者尤為難得

選得天生律管内外周徑自然合式可珍可貴然須

先有定式而後知其合否

  如無則擇厚竹内外修治使合式亦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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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竹俗呼為觀音竹此竹節長而厚内外皆可修治

假如黄鍾外徑五分内徑三分五釐竹之厚者外徑

五分强内徑三分五釐弱則内外皆有餘斯可以修

治也若外徑在五分已下而内徑在三分五釐已上

則内外皆不足斯不可修治也餘律放此新採濕竹

待極乾乃造濕造則不佳

  治法外用方錯内用圓錯各依後項開列内外徑而治之

竹匠木匠雖有巧者但器未利欲就利器則於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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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旋匠輩選巧者易教也方錯若馬齦錯之𩔖是也

斯可治外圓錯彼或無之則令創造似箭杆而細小

稍頭微大狀如蓮子蓮子周圍即鋼錯也旋轉入内

取圓而已黄鍾倍律錯頭圓徑五分黄鍾半律錯頭

圓徑二分五釐如是錯有三十六等先小後大漸次

更換造成以尺量之令内外徑與分寸相合名為合

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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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寸曰尺八寸曰咫殷以夏尺為咫因而益也周以殷咫為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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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而損也殷尺太過周尺不及惟夏尺得其中是故律家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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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鍾長八寸一分(用縱黍尺依新法筭)  四分○五毫  二分八釐六毫

  大吕長七寸六分四釐五毫  三分九釐三毫 二分七釐八毫

  太蔟長七寸二分一釐六毫  三分八釐二毫 二分七釐○

  夾鍾長六寸八分一釐一毫  三分七釐一毫 二分六釐二毫

  姑洗長六寸四分二釐八毫  三分六釐○  二分五釐五毫

  仲呂長六寸○六釐八毫   三分五釐○  二分四釐七毫

  蕤賔長五寸七分二釐七毫  三分四釐○  二分四釐○

  林鍾長五寸四分○六毫   三分三釐○  二分三釐三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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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則長五寸一分○二毫    三分二釐一毫 二分二釐七毫

  南吕長四寸八分一釐六毫   三分一釐二毫 二分二釐○

  無射長四寸五分四釐五毫   三分○三毫  二分一釐四毫

  應鍾長四寸二分九釐○    二分九釐四毫 二分○八毫

  黄鍾長四寸○五釐      二分八釐六毫 二分○二毫

  大吕長三寸八分二釐二毫   二分七釐八毫 一分九釐九毫

  太蔟長三寸六分○八毫    二分七釐○  一分九釐一毫

  夾鍾長三寸四分○五毫    二分六釐二毫 一分八釐五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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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鍾長九寸(用縦黍尺依新法算)    四分○四毫  二分七釐六毫

  大吕長八寸四分四釐    三分八釐三毫 二八七釐○

  太蔟長八寸○一釐四毫   三分七釐三毫 二分六釐二毫

  夾鍾長七寸五分一釐○   三分六釐三毫 二分五釐五毫

  姑洗長七寸一分二釐五毫  三分五釐四毫 二分四釐八毫

  仲吕長六寸六分六釐一毫  三分四釐四毫 二分四釐二毫

  蕤賔長六寸三分二釐四毫  三分三釐五毫 二分三釐六毫

  林鍾長六寸○○四毫    三分二釐七毫 二分三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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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則長五寸六分○二毫   三分一釐八毫 二分二釐四毫

  南吕長五寸三分一釐四毫  三分一釐○  二分一釐七毫

  無射長五寸○四釐一毫   三分○二毫  二分一釐二毫

  應鍾長四寸六分八釐一毫  二分八釐四毫 二分○六毫

  黄鍾長四寸四分四釐四毫  二分七釐六毫 二分○二毫

  大吕長四寸二分二釐○   二分七釐○  一分八釐六毫

  太蔟長四寸○○六毫    二分六釐二毫 一分八釐一毫

  夾鍾長三寸七分○四毫   二分五釐五毫 一分七釐六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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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鍾長九寸(用斜黍尺依新法算)   四分五釐   三分一釐八毫

  大吕長八寸四分九釐四毫 四分三釐七毫 三分○九毫

  太蔟長八寸○一釐八毫  四分二釐四毫 三分○○

  夾鍾長七五分六釐八毫  四分一釐二毫 二分九釐一毫

  姑洗長七寸一分四釐三毫 四分○○   二分八釐三毫

  仲吕長六寸七分四釐二毫 三分八釐九毫 二分七釐五毫

  蕤賔長六寸三分六釐三毫 三分七釐八毫 二分六釐七毫

  林鍾長六寸○○六毫   三分六釐七毫 二分五釐九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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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則長五寸六分六釐九毫  三分五釐七毫 二分五釐二毫

  南吕長五寸三分五釐一毫  三分四釐六毫 二分四釐五毫

  無射長五寸○五釐一毫   三分三釐七毫 二分三釐八毫

  應鍾長四寸七分六釐七毫  三分二釐七毫 二分三釐一毫

  黄鍾長四寸五分      三分一釐八毫 二分二釐五毫

  大吕長四寸二分四釐七毫   三分○九毫 二分一釐八毫

  太蔟長四寸○○九毫     三分○○  二分一釐二毫

  夾鍾長三寸七分八釐四毫   二分九釐一毫 二分○六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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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鍾長一尺(用夏尺造依新法算)    五分     三分五釐三毫

  大吕長九寸四分三釐八毫  四分八釐五毫 三分四釐三毫

  太蔟長八寸九分○八毫   四分七釐一毫 三分三釐三毫

  夾鍾長八寸四分○八毫   四分五釐八毫 三分二釐四毫

  姑洗長七寸九分三釐七毫  四分四釐五毫 三分一釐四毫

  仲吕長七寸四分九釐一毫  四分三釐二毫 三分○六毫

  蕤賔長七寸○七釐一毫   四分二釐○  三分九釐七毫

  林鍾長六寸六分七釐四毫  四分○八毫  二分八釐八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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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則長六寸二分九釐四毫   三分九釐六毫 二分八釐○

  南吕長五寸九分四釐六毫   三分八釐五毫 二分七釐二毫

  無射長五寸六分一釐二毫   三分七釐四毫 二分六釐四毫

  應鍾長五寸二分九釐七毫   三分六釐三毫 二分五釐七毫

  黄鍾長五寸         三分五釐三毫 二分五釐

  大吕長四寸七分一釐九毫   三分四釐三毫 二分四釐二毫

  太蔟長四寸四分五釐四毫   三分三釐三毫 二分三釐五毫

  夾鍾長四寸二分○四毫    三分二釐四毫 二分二釐九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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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鍾長八寸(用商尺造依新法算)    四分      二分八釐二毫

  大吕長七寸五分五釐○   三分八釐八毫  二分七釐四毫

  太蔟長七寸一分二釐七毫  三分七釐七毫  二分六釐六毫

  夾鍾長六寸七分二釐七毫  三分六釐六毫  二分五釐九毫

  姑洗長六寸三分四釐九毫  三分五釐六毫  二分五釐一毫

  仲吕長五寸九分九釐三毫  三分四釐六毫  二分四釐四毫

  蕤賔長五寸六分五釐六毫  三分三釐六毫  二分三釐七毫

  林鍾長五寸三分三釐九毫  三分二釐六毫  二分三釐一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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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則長五寸○三釐九毫  三分一釐七毫  二分二釐四毫

  南吕長四寸七分五釐六毫 三分○八毫   二分一釐八毫

  無射長四寸四分八釐九毫 二分九釐九毫  二分一釐一毫

  應鍾長四寸二分三釐七毫 二分九釐一毫  二分一釐一毫

  黄鍾長四寸       二分八釐二毫  二分

  大吕長三寸七分七釐五毫 二分七釐四毫  一分九釐四毫

  太蔟長三寸五分六釐三毫 二分六釐六毫  一分八釐八毫

  夾鍾長三寸三分六釐三毫 二分五釐九毫  一分八釐三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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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鍾長一尺二寸五分(用周尺造依新法算)  六分二釐五毫 四分四釐一毫

  大吕長一尺一寸七分九釐八毫  六分○七毫  四分二釐九毫

  太蔟長一尺一寸一分三釐六毫  五分八釐九毫 四分一釐七毫

  夾鍾長一尺○五分一釐一毫   五分七釐三毫  四分○五毫

  姑洗長九寸九分二釐一毫   五分五釐六毫  三分九釐三毫

  仲吕長九寸三分六釐四毫   五分四釐○   三分八釐二毫

  蕤賔長八寸八分三釐八毫   五分二釐五毫  三分七釐一毫

  林鍾長八寸三分四釐二毫   五分一釐○   三分六釐二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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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則長七寸八分七釐四毫  四分九釐六毫  三分五釐○

  南吕長七寸四分三釐二毫  四分八釐一毫  三分四釐○

  無射長七寸○一釐五毫   四分六釐八毫  三分三釐一毫

  應鍾長六寸六分二釐一毫  四分五釐四毫  三分二釐一毫

  黄鍾長六寸二分五釐    四分四釐一毫  三分一釐二毫

  大呂長五寸八分九釐九毫  四分二釐九毫  三分○三毫

  太蔟長五寸五分六釐八毫  四分一釐七毫  二分九釐四毫

  夾鍾長五寸二分五釐五毫  四分○五毫   二分八釐六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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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斜黍尺造十二律並四清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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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夏尺造十二律並四清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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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商尺造十二律並四清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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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周尺造十二律並四清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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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鍾長九寸(或依後漢志京房所算每寸皆)  此係舊法三分損益

  林鍾長六寸(十分舊法每管内徑三分或徑三分四釐六毫)

  太蔟長八寸

  南吕長五寸三分小分三强(係胡瑗法小分三者謂三)

  姑洗長七寸一分小分一微强

  應鍾長四寸七分小分四微强

  蕤賔長六寸三分小分二微强

  大吕長八寸四分小分三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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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夷則長五寸六分小分二弱

  夾鍾長七寸四分小分九微强

  無射長四寸九分小分九强

  仲吕長六寸六分小分六弱(釐也下文放此已上見後)

  黄鍾長九寸(漢志即京氏所算也或依性理)   此係舊法九分為寸

  林鍾長六寸(蔡元定所算每寸皆九分)

  太蔟長八寸

  南吕長五寸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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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洗長七寸一分

  應鍾長四寸六分六釐

  蕤賔長六寸二分八釐

  大吕長八寸三分七釐六毫

  夷則長五寸五分五釐一毫

  夾鍾長七寸四分三釐七毫三絲

  無射長四寸八分八釐四毫八絲

  仲吕長六寸五分八釐三毫四絲六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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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劉歆晉荀朂所造律管皆用貨泉尺宋蔡元定著

律吕新書大率宗此尺則其黄鍾與歆朂之黄鍾大

同小異歆朂之黄鍾空徑三分元定則徑三分四釐

六毫依此尺法造律吹之黄鍾聲中夾鍾宋志謂王

朴之黄鍾亦然蓋四家比古律髙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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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李照范鎮魏漢津所定律大率依宋太府尺黄鍾長九寸空

徑三分積六百三十六分聲比古黄鍾低二律即無射倍律國

初冷謙所定律用今工部營造尺黄鍾長九寸空徑三分四釐

六毫積八百四十六分比古黄鍾低三律即南吕倍律微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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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毎律上端各有豁口長廣一分七釐六毫倍律正律半

律皆同勿令過與不及不及則濁過則清矣通長正數

連豁口算者是也除豁口不算非也倍律正律半律但

係律名同者新律皆相協舊律則不協如是試驗真偽

可辨矣吹時不可性急急乃焦聲非自然聲也古云細

若氣微若聲吹之可養性有益於人也

  謹按程頥嘗曰黄鍾之聲亦不難定世自有知音者

張載嘗曰今人求古樂太深始以古樂為不可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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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誠然也蓋知音者隨處有之㸃笙之人其非知音

而何彼但不知律之名耳宜選精於㸃笙之人先擇

聲與黄鍾相似之簧令彼增減其蠟務與黄鍾律聲

全協復擇聲與林鍾相似之簧亦令增減其蠟務與

林鐘律聲全協然後兩簧一口噙而吹之則知黄鍾

與林鍾全協者為是不協者為非也太蔟已下諸律

倣此開列如左

  黄鍾生林鍾此二律相協 林鍾生太蔟此二律相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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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蔟生南吕此二律相協 南吕生姑洗此二律相協

  姑洗生應鍾此二律相協 應鍾生蕤賔此二律相協(已上用笙一攅)

  蕤賔生大呂此二律相協 大吕生夷則此二律相協

  夷則生夾鍾此二律相協  夾鍾生無射此二律相協

  無射生仲吕此二律相協  仲吕生黄鍾此二律相協(已上用笙一攅)

  吹律人勿用老弱者氣與少壯不同必不相協然非律

不協也宜選一様二律令二人互換齊吹察其氣同

乃與笙齊吹相協照前法增減各簧之蠟一一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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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律吕名寫於本簧之管先取二攅依新法所算之

律㸃畢别取二攅却依舊法所算之律亦照前法㸃

成試驗則新律與舊律孰是孰非皆可知矣笙匠知

音者尺吹律聽之即知協否不用笙亦可也

  候氣辨疑第八

  序曰不經之談儒者不信蓋常理也不經之談儒

者信之豈非一大怪異事乎候氣之説有二作樂

致物此其正説非不經之談也埋管飛灰此其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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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乃不經之談也然自兩漢揚雄蔡邕已有是説

迄於宋元朱熹許衡中歴多儒未嘗辨論以破其

謬是故學者惑之久矣恭惟世廟中興禮樂咸新

文化逺被於是始有一二儒臣稍稍辨論以破其

謬若王廷相劉濓季本何瑭之徒是已此係本朝

盛事理合拾遺補闕著成篇章以備國史采用或

少裨於萬一云耳

  王廷相曰律吕何為者正樂之法器也人有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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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有詩有詩則歌詠生焉有歌則被之音以為樂

有樂必調之以律吕而後定是律也者本之人聲

而為正樂之具也書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

和聲此之謂也然則何以為用曰古之神聖本人

聲清濁之形故吹律以定其樂聲之中恐後世或

失其傳故累黍以存其畫一之法令為律者吹之

求以正鐘磬之音爾鐘磬既正則琴瑟笙竽依𩔖

而定由是合而奏之黄鍾之宫作而林鍾之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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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吕之宫作而夷則之徵應天然妙合不假人為

所謂同聲相應是也今之作樂也當何如曰因尺

造律以累黍為法求中聲以為樂元比之詩而吹

之使濁不至弇鬱而不暢則黄鍾之元聲定矣元

聲定則諸律正諸律正則八音克諧如運之掌夫

樂者中和之道也音者以漸而清之道也極清不

足以成調極濁不足以為元律吕之始終要諸此

而已矣王朴之樂鐘磬遥長掩遏羣音固太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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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照改定輒下四律遂使律度疎長八音鬱抑

是豈知中和之道哉(見王氏家藏集)

  又曰律以候氣之説然乎曰非也鄒衍京房謬幽

之説爾天地之氣有升有降天氣降地氣升則達

而為陽天氣升地氣降則閉而為隂寒暑者其氣

也日進退者其機也氣無微不入者也達即不可

禦矣豈拘拘於九寸之間耶豈膠固留滯於方寸

之差而月餘始達以應耶若曰夏至以前陽氣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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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冬至以前隂氣律應是一歳之中隂陽皆上升

而不下降矣若曰陽氣升自中吕而止隂氣即乘

之不知陽氣升至半塗當何所歸往使日漸上升

不幾於動隂律之灰乎若曰小雪方動應鍾之灰

是一歳之周地氣猶未出土萬物安所藉之以發

育乎天下古今安有是理故曰謬幽之説也(同上)

  劉濓曰六經缺樂經古今有是論矣愚謂樂經不

缺三百篇者樂經也世儒未之深考耳夫詩者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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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之道也昔夫子刪詩取風雅頌一一弦歌之得

詩得聲者三百篇餘皆放逸可見詩在聖門辭與

音並存矣仲尼殁而微言絶談經者知有辭不復

知有音如以辭焉凡書皆可何必詩也滅學之後

此道益加淪謬文義且不能曉解況不可傳之聲

音乎無怪乎以詩為詩不以詩為樂也故曰三百

篇者樂經也或疑之曰樂之用廣矣大矣乃以三

百篇當之何局而不𢎞也愚曰樂之道與他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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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以文義存者器數存者聲調譜奏存者文義

存者詩章是也器數存者六律八音是也聲調譜

奏存者工師以神意相授受是也古聖人以明物

之智制為黄鍾之宫自十二律出而律吕之能事

畢矣自鐘磬琴瑟笙簫塤篪出而聲音之能事畢

矣則器數者即經也周太師制歌聲自闗雎鹿鳴

文王清廟以往皆有定調國風小雅多商音大雅

多宫音三頌盡為宫音則周庭之樂惟黄鍾太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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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調也至春秋而魯庭師摰猶能傳其音漢興制

氏以聲音之學肄業晉杜夔尚能傳文王鹿鳴伐

檀騶虞四詩餘響此以音調相授受也南陔白華

華黍崇丘由庚由儀六篇其辭已不可考而笙竽

獨能存其音節此以譜奏相授受也則神意者即

經也二者其始皆出於聖人既寄之器數即求之

器數寄之神意即求之神意遺此而使聖人更復

著經將何著經惟所謂詩者以辭義寓乎聲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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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附之辭義讀之則為言歌之則為曲被之金

石弦管則為樂三百篇非樂經而何哉至於律吕

之法古聖人本人聲清濁之形故吹律以定其樂

聲之中使鐘磬弦管諸音與人歌協和而不奪倫

者律吕之能也以累黍容黍為黄鍾三分其一以

損益之十二變復歸黄鍾本數其法亦甚簡矣三

代襲用皆其遺法漢魏以後儒者智不稽聖性寡

神解視律吕為神異之物鑿以元尺之淫説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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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氣之詖術其論愈夥其法愈密去古樂萬里矣

故愚論律吕於黄鍾諸篇各著數語餘幾萬言不過辨

歴代諸儒穿鑿附㑹之謬於律吕本意不敢有加

也夫自周至今上下數千年中閒閲歴聖哲凡不

知有幾未聞擬三百篇為宫商二調者乃今輒擬

之其於古今諸儒之論不無少涉於刺辨揆之聖

門之教先王之律則固不敢叛也嗚呼黄帝逺矣

䕫倫邈矣求之載籍載籍不靈求之世説世説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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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反而求之心焉有餘師矣此吾之所以作元義

也(見樂經元義)

  又曰書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

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此萬世詩樂之宗也夫人

性本静也喜怒哀樂之心感而呻吟謳嘆之事興

凡詩篇歌曲莫不陳其情而敷其事故曰詩言志

也歌生於言永生於歌引長其音而使之悠颺回

翔累然而成節奏故曰歌永言也樂聲效歌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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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效樂當歌之詩必和之以鐘磬琴瑟之聲故曰

聲依永也樂聲以清濁順序不相凌犯為美必定

之以律管而後協焉故曰律和聲也律吕既定由

是度之金石弦管諸音且如作黄鍾調則衆音以

次皆從黄鍾作太蔟調則衆音以次皆從太蔟人

聲樂聲莫不安順和好故曰八音克諧無相奪倫

也此堂上之樂即古先王所謂雅奏登歌平調者

也夫始於詩言志終於八音克諧古樂之全大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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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矣獨所謂律和聲者囂然未定也蓋律吕者

正樂之法器也古聖人本人聲清濁之形吹律以

定其樂聲之中然吹律之法又不可以徑致而襲

取必有所由起而後可以施吾之智而運吾之巧

于是仰觀俯察於秬黍而有得焉謂一黍可以為

分(蓋指縱黍之長)九分可以為寸(九分均作十分)計九十分可以

為尺(九寸均作十寸)容一千二百黍可以為中空之廣使

天下後世累黍為尺以較律之長容黍為量以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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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之廣此一物也而尺量生焉所以為聖人之神

智也或謂年有凶豐地有肥瘠種有長短圓妥大

小不同如何曰雖有不同要之不甚相逺也神明

存乎人耳聖人何不用菽麥粟稻也(同上)

  又曰六律為陽老陽之數九而陽始於子故黄鍾

象陽以次而短至無射而極六吕為隂老隂之數

六而隂始於未故林鍾象隂以次而短至仲吕而

極此十二律取象取義於十二月之微旨也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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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説矣後世既不識月律肇造之原又不察聖王

造律簡易之心遂以十二律為神物真可以通天

地而合神明者及考其法皆極為不通然後知其

非聖人之制也一歳之氣有升有降天氣上升地

氣下降閉塞而為隂秋冬之事也升者上降者下

埋管於地將誰候乎天氣下降地氣上升暢達而

為陽春夏之事也氤氲兩間發育萬物地下無氣

不可候矣氣無微而不入者也十二管飛則皆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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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飛則皆不飛若曰冬至動黄鍾夏至動蕤賔其

餘皆以辰位應用不爽是氣為有知擇管而入管

為有知擇氣而施天下古今有是理乎其説始於

張蒼定律推五勝之法京房劉歆又傅㑹以五行

幽謬之術已叛於先王之教矣至後齊信都芳仰

觀雲色嘗與人對語即指天曰孟春之氣至矣人

往驗管而飛灰已應又為輪扇二十四埋地中以

測二十四氣每一氣感則一扇自動他扇自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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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氣在地中無形可見故用律管候之若仰觀雲

色即知氣至又何必用律驗灰也且以輪扇代律

管候之扇可用則律為不可慿矣此邪佞之人敢

為妖誕之事以惑主誣民可以誅矣(同上)

  季本曰候氣法本後漢志而律吕家以此著為定

法至朱熹鍾律解乃取隋志埋管上與地平之説

而與内庳外髙者不同何邪蓋陽之升始於子午

雖隂生而陽之升於上者未巳至亥而後窮上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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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又地有四游氣亦隨方而至但得律之圍徑長

短不差則自然與天地之氣相應故雖斜埋直置

皆能受之二説蓋兩通矣若夫黄鍾九寸冬至氣

應大寒以下其律漸短其氣漸升者則以陽氣潛

藏從微至著其初細弱其𫝑未揚其後憤盈其𫝑

漸達蓋氣力强弱自然不同非謂陽氣之升果以

分毫而進也沈括發明隋志乃曰冬至陽氣距地

面九寸而止故黄鍾應之正月距八寸而止故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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蔟應之則有不通者矣夫陽之上升本無停息距

地九寸八寸而止則九寸八寸之上獨無陽乎況

地有髙卑氣無先後將地之卑者氣先止而髙者

乃後至耶就如其説則凡候氣者苟律之長短適

合則不必度其圍徑定其中聲而氣無不應矣安

在其聲音之道與天地通哉然小動大動應各有

由則天地之氣必待人主致中和而後正是候氣

定律之説或者亦難乎其盡恃爾(見彭山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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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曰天地之氣陽生於子以漸而進其𫝑憤盈至

於已而極隂生於午以漸而退其𫝑衰颯至於亥

而窮此自然之運也自蕤賔以下氣宜降矣而槩

以升言則天地之氣將有進而無退乎意者陽氣

常升以弱為降隂氣常降以强為升陽中之隂即

隂中之陽而降亦可以言升歟但謂氣以漸而自

子升至於亥律以漸而自黄鍾短至於應鍾而其

所升所短之數多寡異數各不均齊至於應鍾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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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鍾之律相隔四寸二分三釐其交接之際又太

懸絶矣豈有天地循環無端之氣而可以往而不

返言哉蔡元定知其説之不通也則曰陽之升始

於子至亥而後窮上反下隂之升始於午至已而

後窮上反下律於隂則不書故終不復始亦近於

遁辭矣然則律豈難知哉得聰聽者而審音亦甚

易簡何則天下之大豈無其人而瞽之善聽又質

之近者也使其學習之專則天聰明自有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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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蔽者考其聲而聲和自將候於氣而氣應矣聖

人特以聲之和者無所取衷故假候氣以為則耳

(同上)

  何瑭曰古樂之不傳也久矣然其始終本末則畧

見於虞書之數言而律吕聲音則猶存於俗樂之

制作顧觀者不加察耳䕫作典樂舜命之曰詩言

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

人以和樂之始終本末畧見於此自明良之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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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三百篇之作今尚可考莫非各陳其情是之謂

詩言志俗樂之詞曲各陳其情乃其遺法也詩既

成矣其吟咏之間必悠揚宛轉有清濁髙下之節

然後可聽是之謂歌永言今俗樂之唱詞曲乃其

遺法也當歌之時欲和之以樂器之聲其樂聲之

清濁髙下必與歌聲之清濁髙下相應是之謂聲

依永俗樂唱詞曲之時或吹竹彈絲與之相應乃

其遺法也至此則樂已小成矣若並奏衆音清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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髙下難得齊一故須用律以齊之如作黄鍾宫調

則衆音之聲皆用黄鍾為節作太蔟商調則衆音

之聲皆用太蔟為節然後清濁髙下自齊一而不

亂是之謂律和聲俗樂以工尺上一四合為板眼

如作工字則衆音皆以工為節作尺字則衆音皆

以尺為節然後不亂乃其遺法也八音克諧無相

奪倫至此則樂乃大成矣神人以和則其用也夫

作樂之法始於詩言志終於律和聲始乃言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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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則言其末也古樂之始終本末亦畧可見矣自

蔡沈書傳誤以聲依永之聲為歌聲致先王作樂

之妙晦而不明殊可嘆也夫樂器之聲與歌聲相

依乃事體文理之自然也若謂歌聲與歌聲相依

則非惟事體不通且亦不成文理矣況歌聲隨口

而出又安用以律而和之乎律之所和止於歌聲

八音又何自而克諧乎蔡傳之誤也明矣或問古

樂俗樂不可並論尚矣今所論古樂動引俗樂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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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何也曰古之度量權衡皆出於黄鍾之律今之

度量權衡非古也然以量長短以較多寡以稱輕

重與古之度量權衡無異蓋物有定形初不以度

量權衡出於黄鍾與否而變也今之俗樂雖不出

於黄鍾之律亦豈至大異於古哉蓋清濁髙下樂

有定音是亦不可變也然則樂之本末始終斷可

知矣論樂者不知樂之本末始終乃謂不得黄鍾

則不可復古樂以成至治豈不悞哉(見樂律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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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曰十二律候氣之法相傳已誤況律吕本為正

五音而設候氣蓋其用之一端耳或問古有十二

律管候氣之法其理如何曰此相傳之誤也候氣

止用黄鍾之管候子月冬至之氣餘月則否何以

知之蓋古法占候恒在歳始冬至蓋陽氣之始也

氣在地中且無形可見故以黄鍾之管候之冬至

之日氣至灰飛則氣節相應是謂和平若氣至灰

飛在冬至之前或在其後則為太過不及於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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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占與冬至登臺望雲物以占吉凶蓋同一意也

若謂餘月皆候則丑月陽氣未出地中候之猶可

也寅月以後陽已出地又何候乎況午月以後陽

氣皆自上降下又安有飛灰之理然則謂十二月

皆以律管候氣者非也其為相傳之誤也無疑矣

(同上)

  李文察曰候天地之氣則可以驗十二律之妙候

吾心之氣則可以定黄鍾一律之長短候吾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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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以定黄鍾有本乎曰本於記記曰凡音之起由

人心生是也記有本乎曰本於書書曰詩言志歌

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是也即書之言觀之永其聲

氣之元乎蓋永乃人心之中聲也誠亦有據人自

不察之耳蓋志微焦殺固不能永而粗厲猛憤亦

不能永必心平氣和不疾不徐不剛不柔然後始

有永聲永聲乃人心純陽之氣發而為純陽之聲

然是永聲亦未易得必養之深鍊之熟識之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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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有之養不深則無永之氣鍊不熟則無永之力

識不精則無永之辨三者備始可以言永矣故曰

聲為律非永以為黄鍾之謂乎歌到有永處則天

地之氣已在我矣故曰直已而陳德焉動已而天

地應焉星辰理焉四時和焉萬物育焉或曰舜之

命䕫言樂之槩而聲之元作樂之本未必在是曰

制禮作樂道綂之傳其本皆出於堯舜之世其言

也辭簡而理盡不容添一字如添一字以制禮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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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制者必非五典之禮添一字以為道則其所

為者必非執中之道添一字以言樂則其所作者

必非德音之樂是故三本皆備於堯舜之世于禮

于道人固本而述之獨于樂以為槩而疑其本之

不在是何堯舜之世人獨詳於禮於道而畧於樂

也耶(見律書補註)

  又曰作樂必以律吕者蓋本於書律和聲之一言

也彼言律此兼吕吕迺隂律隂亦律焉律吕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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筌蹄得魚者忘筌得獸者忘蹄得樂者亦可以忘

律吕非律吕無以正樂之聲滯律吕無以得樂之

意得意在律吕前制律在得意後故自古一聖人

作必有一代之樂律吕未必親傳傳其理耳異代

制樂萬代同理非得其意能之乎故曰識禮樂之

情者能作興樂君子未考律吕先得律意意得則

律吕亦得(同上)

  右律吕本末并候氣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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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撰本末辨疑論曰古聖人制律厯度量權衡者所

以齊逺近立民信也是故物有脩短則齊之以度容

有多寡則齊之以量體有輕重則齊之以權衡聲有

髙下則齊之以律事有先後則齊之以厯齊脩短者

不失毫釐齊多寡者不失圭撮齊輕重者不失銖絫

齊髙下者不失中和齊先後者不失時令民信既立

爭端不起自古有國家者靡不由之故舜典曰協時

月正日同律度量衡此其本也故黄帝造律與伏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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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卦同功聞成紀卦臺山其上有伏羲廟相傳雪後

卦文自現民俗神之香火不絶有好事者每歳雪後

察之卒無效驗香火遂絶噫八卦之功豈以現與否

而為輕重哉彼惑於舊説而信之者固非其泥於新

聞而疑之者亦未必是殆與候氣之説𩔖矣夫候氣

之説六經不載月令雖有律中某某之文蓋以按月

奏樂言耳宋儒張載曰聲音之道與天地同和與政

通蠶吐絲而商弦絶正與天地相應方蠶吐絲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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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極盛之時商金之氣衰如言律中太蔟律中林鍾

於此盛則彼必衰方春木當盛郤金氣不衰便是不

和不與天地之氣相應疑古所謂候氣不過如此云

耳蓋謂人吹此律以調天地之氣非謂律自能吹灰

也鄒衍吹律生黍京房吹律知姓亦無吹灰之説或

謂始於蔡邕然邕月令章句但云律率也率聲之管也上

古聖人本隂陽别風聲審清濁而不可以文載口傳

也於是始鑄金作鍾以主十二月之聲然後以放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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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之氣鍾難分别乃截竹為管謂之律律者清濁之

率法也聲之清濁以律長短為制亦為按月奏樂言

也前漢志言律甚詳但云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

奏用焉而已初無吹灰之説吹灰之説其始於後漢

乎光武以讖興命解經從讖漢儒遵時制不得不然

也隋唐已後疏家逓相祖述而遂為定論矣按後漢

晉隋志所載候氣之法各有異同既云以木為案加

律其上又云埋之上與地平又云置於案上而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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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之上平於地此置律有淺深髙下其説不一也既

云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氣至者灰去又云以竹莩灰

實律中以羅縠覆律口氣至吹灰動縠而有小動大

動不動三説又云灰飛衝素散出於外而氣應有早

晚灰飛有多少其説又不一也總似道聽途説而未

嘗試驗耳蓋候氣之法不見於經而見於緯信都芳

輪扇事尤為虚誕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儒家

以格物窮理為要務乃被無稽之辭欺惑千載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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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覺則格物致知之學安在哉蔡元定曰今欲求聲

氣之中而莫適為準則莫若且多截竹以擬黄鍾之

管或極其短或極其長更迭以吹則中聲可得淺深

以列則中氣可驗茍聲和氣應則黄鍾之為黄鍾者

信矣百世之下欲求百世之前之律者其亦求之於

聲氣之元而毋必之於秬黍則得之矣臣愚竊以為

大不然何也史志所載天子常以日冬夏至合八能

之士度晷景候鍾律權土灰進退於先後五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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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能各以候狀聞太史封上效則和否則占蓋緯書

之文也後漢著令依法行之故史志述焉此乃以律

驗氣非以氣驗律也何謂以律驗氣吾既得黄鍾真

數之管矣以之候氣而尚有不應者蓋係其歳氣候

和否何如耳則是先得真律吾恃夫律用以驗氣也

假若吾之所謂黄鍾之律者長短寬狹尚無一定而

即以之驗氣萬一推步之術未善氣候之感不常安

知所中之管非真數之黄鍾其所不中者雖乃真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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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而誰可辨哉候氣之法不足恃也明矣臣嘗考諸

往代凡造樂者學士大夫之説卒不能勝工師之説

蓋學士大夫之明理者苦於不知音工師之知音者

又率皆不明理然學士大夫之説務必欲其器之中

度工師之説不過欲其音之美聽此二者不可得兼

也欲議此事須㑹二者之同乃可耳元定既言累黍

不足取矣彼候氣之法又多無證騐所謂聲氣之元

者有何狀貌而為慿據耶將使學士大夫聽而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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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抑使工師聽之耶夫工師聽之雖言可用而未必

合於理為士大夫者又豈能盡如師曠鍾子期哉即

如師曠之聰亦未嘗不以六律而能正五音况於他

人乎是以古先聖人立成畫一之法為制律之凖則

所謂累黍是也歐陽脩司馬光之論得之矣而元定

乃反之不亦謬乎要之律以和聲為本累黍為要若

夫候氣蓋其用之一端耳非樂學之所急或有或無

存而不論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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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曰按劉濓指詩經即樂經其論甚精何瑭引俗

樂證古樂其説甚明李文察謂律吕乃樂之筌蹄

而永乃聲氣之元其論益精其説益明要之皆為

有見者也季本辨往而不返之非王廷相等辨候

氣之謬誠為卓見不可誣也故其言或同或不同

或當或未當今並載之以廣異聞但諸臣所著律

書皆宗三分損益之法其本既乖故無可取茲摘

取已上數條譬猶斷章取義不以其所短廢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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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也間有當辨者外篇辨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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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律全書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