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呂闡微
律呂闡微
欽定四庫全書
律呂闡微卷十
婺源江永撰
餘論
論候氣不可信
古無候氣之説月令與呂氏十二月紀所謂某月中律
者言與某律相當耳非真謂埋管於地氣應灰飛也季
夏律中林鍾中央土又曰律中黄鍾之宫二管長短迥
異豈數日之間兩次灰飛耶蔡邕月令章句謂黄鍾之
宫用為候氣亦不言如何候法司馬彪續後漢志始有
密室埋管之説晉隋志繼之其説又多不一朱載堉謂
皆道聽塗説未甞試驗者也隋志載後齊信都芳有巧
思能以管候氣仰觀雲色甞與人對語即指天曰孟春
之氣至矣人徃驗管而飛灰以應予讀之而疑焉黄鍾
應子半冬至則諸律皆當應月之中氣太蔟當應雨水
何以立春而即應耶史言每月所候言皆無爽史家潤
色之詞耳又言埋二十四輪扇與管灰相應此與張衡
動地儀相類恐皆不足信也隋髙祖遣毛爽等依古法
候氣應有早晚灰飛有多少或初入月其氣即應或至
中下旬間氣始應者或灰飛出三五夜而盡或終月纔
飛少許者然則氣應亦不足為憑矣将以何者為凖而
定管之長短與圍徑之大小乎及令爽等草定候氣之
法著為律譜爽述漢魏以來律尺稍長灰悉不飛其先
人栖誠與其兄喜之律管皆飛灰有徴應此誕妄之説
也漢魏以來律尺皆失之短而以為失之長已無據矣
其父與兄何年造律皆有徴應曷不以其律獻之於朝
乃為是空言耶管皆飛灰亦無左驗之事敢為謬言以
欺其君且以欺天下後世者也隋以後無言候氣者蔡
氏乃欲多截管擬黄鐘冀其幸而有應其求之愈難而
愈逺矣明王廷相何瑭朱載堉皆辨其謬袁黄答張居
正五不合之説則謂候之不得其法事不見史僅見李
世達序今附載之其云依法候之而飛灰皆應恐亦作
序者餙辭果有應氣之律管豈不上之朝載之史遂黙
黙而已耶(袁黄著厯法新書闗中李世達作序曰昔張江陵傲睨一世
無所許可獨折節於了凡延 )
(為諸子師江陵自謂湥明律學命官依古法造三層密室又依蔡氏多
截管以候氣不應請袁徃視之復命曰 )
(侯氣之室宜擇清静間曠之地今瓦礫叢積則地氣不清一不合也築
室三層木固地氣耳故外室之牆須掘 )
(地三尺而築之二層木室之板宜入地一尺六寸三層室入地七寸六
分今皆不然止可封地上之氣而不可 )
(封地中之氣二不合也外室之門宜向子第二層門宜向午第三層門
復向子所以反復而固氣也今皆向午 )
(三不合也聲氣之元寄之象數厥有自然之理必心探造化之祕者始
可制器詣聲不然求之累黍酌之古器 )
(皆不可廢今觀所截諸管大小不倫四不合也天地之形常相參差故
天之午常偏於丙上二分五釐今日至 )
(所測是也地之午常偏午上二分五釐冬至候黄鍾之管宜埋壬子之
中一室只有一位豈可多截管乎五不 )
(合也由是託之擇地於天壇之南隅依法候之而飛灰皆應張甚喜欱
委之正樂袁請先改厯法語不合遂稱 )
(疾求歸歸未幾而張變作矣)
論二變
律有十二用其七存其五天地自然之妙用自圖書勾
股推之皆有二變之理不必别其為和為繆也律之相
生二變在其後所以補角與徴羽與宫之間或用七而
存五或用五而存七皆能成曲調琴有七弦而用五音
亦有七弦而用七音笙則皆用七音不可謂五音是而
七音非也燕樂北曲用一凡南曲不用一凡不可謂南
曲是而北曲非也南曲不用一凡但於每調中閉其當
一凡之音而一凡未嘗不為調既有可為調之理則宜
用之以盡其變故隋萬寶常唐祖孝孫後周王朴皆有
八十四調所以備聲律之用也必謂禮運還宫疏不及
二變以此知二變不可為調則太拘矣若陳暘者嘳嘖
以去二變為復雅彼惡知二變所由來哉
論四清
古者鐘磬編縣之則一架各用十六枚漢成帝時犍為
郡於水濱得古磬十六枚鄭氏注小胥鐘磬者編縣之
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説者謂十二律之外更有黄鐘
大吕太蔟夾鐘四清聲也予謂不然黄鐘用中聲則有
徴羽與變宫在其前其後四清乃林鐘夷則南吕無射
之半聲耳如以黄鐘為半律則後皆半律而在前者林
鍾夷則南吕無射之本律如以黄鐘為正律則在後者
皆正律而在前者林鍾夷則南吕無射之倍律四清之
為半聲其理則一總之最大而濁者不得為黄鍾如琴
初弦是林鍾徴二弦是南呂羽則六七弦是少徴少羽
不得云少宫少商故謂四清為黄鍾大吕太蔟夾鍾者
相傳之誤也所以用四清者因徵羽濁聲在宫前(旋宫之法)
(宫商角徵羽本無定位言濁聲是徵羽者據黄鍾宫言之耳)(故用其
清者與之相應)
以和之説者又謂旋宫至夷則為宫以後避陵犯而設
則又相傳之謬樂何嘗有陵犯之説耶考樂縣之制大
夫判縣以下不得備音天子宫縣諸侯軒縣乃能備之
編鍾編磬有三法焉第一枚有當用林鍾倍律者則黄
鍾在第六枚後以林鍾夷則南吕無射為四清有當用
蕤賓倍律者則黄鍾在第七枚後以蕤賓林鍾夷則南
吕為四清有當用夷則倍律者則黄鍾在第五枚後以
夷則南吕無射應鍾為四清諸侯三面有鍾磬則三法
備而十二律皆可旋宫大射因避射位去其南方一面
在東方者曰笙磬笙鍾在西方者曰頌磬頌鍾意其首
一枚之律有異是以别其名此義先儒所未知也鍾磬
有用半者各八枚蓋以七枚為七律餘一枚為第一枚
之半聲此則不能旋宫矣先儒不得四清之由李照范
鎮陳晹汲汲於去四清辯之者曰無四清則陵犯之音作
皆非知樂者也
論樂無陵犯之説
十二律旋相為宫宫者一均之主也其迭相生之徴商
羽角變宫變徴皆所以輔翊乎均主以琴言七弦皆可
為宫以管言諸孔皆可為宫金石之屬亦然初不論其
聲之清濁大小譬如人主君天下臣民事物皆君所統
豈論其年之長幼哉正宫之位在清濁之間徴羽在宫
前商角在宫後徴羽仍有清聲在商角後以應之譬如
人君出入前有驅後有殿豈必以在前者為尊一有過
其前者即謂之陵犯哉宫之所在或為小聲商角徴羽
皆在其前亦可也故樂初無陵犯之説非謂徴為事羽
為物者不必避商為臣角為民者即當避也樂記云宫
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危其臣壊角亂則憂其民怨徴
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
之慢意者陵犯之説始於此乎曰非也此謂五聲中各
有淫聲遇聲凶聲慢聲迭相陵亂耳非陵犯之謂也如
謂細過其大者為陵則當云宫亂則㣲其君卑商亂則
縱其臣驕角亂則慢其民暴不得言宫荒而君驕商陂
而臣壊角憂而民怨矣考陵犯之説蓋起於宋人王堯
臣等議阮逸所上編鐘四清聲譜也謂黄鐘大吕太簇
夾鍾正律俱長並當用清聲蓋自夷則至應鍾四律為
均之時若盡用正聲則宫輕而商重縁宫聲以下不容
更有濁聲一均之中宫弱商彊是謂陵僭故須用子聲
乃得長短相叙自角以下亦然如此則音律相諧而無
所抗馮元等駁李照欲廢四清曰四清蓋謂夷則至應
鍾四宫而設五聲不相陵謂之正迭相陵謂之慢然事
為君治物為君用不能尊於君惟君臣民三者則自有
上下之分不得相越故四清聲之設正謂臣民相避以
為尊卑今若止用十二鍾則夷則為宫以下臣民相越
陵犯之音作此皆陵犯之説也王馮等雖皆不知四清
之為林鍾夷則南吕無射然猶曰臣民當避事物不與
至先儒誤用通典變律子聲之説則凡為宫者必是一
均最長之律最大之聲雖徴羽亦不得駕出其前一聲
踰越即為陵犯以此次第為旋宫之圖六十調八十四
聲豈不秩然有條理試以施之管弦則必至於窮如彈
琴者用二弦為宫則大弦之散聲不可彈以下迭差至
第五弦為宫則前四弦皆不可彈有此理法乎吹管者
或用上孔為宫則以下諸孔皆不可放將何以成曲調
乎律短之宫純用清聲為調有似以水濟水如知其必
窮而欲反之則必如隋何妥廢罷旋宫止用黄鍾一均
而後可不知其所謂黄鍾者乃是林鍾而黄鍾竟廢不
用矣蔡氏雖成新書嘗有絣定七弦只彈黄鍾一均之
説正是欲廢旋宫之説也朱子深不然之謂季通不能
琴彈出便不可行又謂吾人俱欠下學工夫皆是虚談
義理之弊推原其所以失之者皆由忽棄管吕之書誤
認黄鍾最長宫聲最大尊卑不可相陵之説又甚近似
有理故終不覺其失也然則陵犯之説不息中聲之理
不明言律學者必溯源於管吕之書證驗於古今之法
毋以先入之言為主則此理昭然若發矇矣(朱子亦主不可陵犯)
(之説儀禮經傳通解詩樂篇謂黄鍾五調皆當以正律起調畢曲疑唐
時鄉飲十二詩譜以清黄為調非古法 )
(其後云古人亦用黄鍾清聲則必有林鍾南吕低類九十二卷輔廣録
計中夫黄鍾用清聲則必有林鍾南吕 )
(低於黄鍾者在其前不可謂之陵犯矣蓋朱子晚年始悟黄鍾用半律
之理惜禮書中未及追改又未與蔡氏 )
(講明此理改正律吕新書豈蔡氏己卒於道州歟朱載堉湥逹此理嘗
引大常樂譜以證避陵犯之謬矣至馮 )
(元駁李照廢四清有陵犯之説則又取之葢但取其言四清不可廢非
取其陵犯之説也 )
論何妥廢旋宫
隋開皇初蘇夔鄭譯欲正定律吕何妥宿儒恥不建譯
等欲沮壊其事請髙祖張樂試之遂先説曰黄鍾者以
象人君之徳及奏黄鍾之調髙祖曰滔滔和雅甚與我
心㑹妥因陳用黄鍾一宫不假餘律髙祖大悦遂不許
作旋宫之樂但作黄鍾一宫而已故隋代雅樂唯奏黄
鍾一宫惟迎氣用五調致堂胡氏論之曰獨奏黄鍾而
不用餘音是有君而無臣民事物其為君也不亦亢乎
何妥佞人能探其主猜防克忌之㣲而尊隆君道寓意
於黄鍾帝果悦而從之遂使古樂盡廢後世無所考其
害豈不甚按胡氏此論得其情矣然未知其所謂黄鍾
者非真黄鍾也當時黄鍾宫以最大者為調首如此則
是林鍾宫耳林鍾為宫南吕為商應鍾為角太蔟為徴
姑洗為羽蕤賓爲變宫大吕為變徴七律更無黄鍾安
見其尊君哉廢旋宫而黄鍾不用其亦隋氏短祚之先
兆歟迎氣用五調所謂五調者黄鍾宫姑洗角林鍾徴
仲呂宫太蔟羽五調只是黄鍾仲吕二均不知仲吕正
是黄鍾均乃誤以仲吕當之而黄鍾之實隠矣此等曲
折後世能知之者蓋鮮
論鄭譯變古法
自黄帝命伶倫造律之始必以黄鍾之宫為律吕之本
管子論五音相生不曰黄鍾為宫必曰黄鍾小素之首
以為宫不謂三分去一生徴必曰三分益一生徴不曰
宫商角徴羽必曰徴羽宫商角以至伶州鳩之論武王
四樂律短者為上宫律長者為下宫韓非之論琴小弦
為大聲大弦為小聲吕不韋之論十二律黄鍾七律上
生林鍾五律下生司馬遷之論聲數宫當五徴當九蔡
邕之製笛一律有正聲有下徴聲仲吕笛最短蕤賓笛
最長厯代相傳之法皆是以黄鍾宫聲居中者為貴雖
旋宫之樂曠闕而旋宫之理自存雖知音知樂之人未
易言而用律吕之法自漢魏六朝南北以至於隋樂工
猶能固守也後來學士大夫或造律制樂或著書立言
皆失古人之意但見聲之最大者是為黄鍾律之最短
者是為應鍾聲之最清者是為太蔟夾鍾之半聲而古
人之法幾無存遡其變古之由自隋鄭譯始也譯言樂
府七聲之内三聲乖應毎常求訪終莫能通有龜兹人
蘇祗婆善琵琶聴其所奏一均之中有七聲以其聲考
校大樂所奏林鍾之宫應用林鍾為宫乃用黄鍾宫聲
應用南吕為商乃用太蔟為商應用應鍾為角乃取姑洗
為角故林鍾一宫七聲三聲竝戾其十一宫七十七音
例皆乖越譯又謂蘇夔云今樂府黄鍾乃以林鍾為調
首失君臣之義今請推黄鍾為調首此譯不知而妄作
也以琴言之林鍾不在四弦而在大弦黄鍾不在大弦
而在三弦譯所謂黄鍾宫者正是林鍾宫所謂太蔟商
者正是南吕商所謂姑洗角者正是應鍾角顧反以為
乖應乎譯謂黄鍾乃以林鍾為調首不知樂府以林鍾
為調首者正是林鍾均初非黄鍾均何嘗失君臣之義
乎蓋譯本庸耳俗目但見大聲便以為長律見小聲便
以為短律不知樂家用律之法不如此自此議行牛弘
蘇夔之徒皆靡然從之區區樂工何能與之争古法之所
以變也何妥廢旋宫後世猶可復鄭譯變古法後世幾
失傳則譯之罪甚於妥唐之祖孝孫張文收等復旋宫
其説曰一宫二商三角四變徴五徴六羽七變宫其聲
由濁至清為一均十二宫調皆正宫正宫之下無復濁
音是以最濁者為宫誤以林鍾均為黄鍾均矣後周王
朴亦復旋宫其作律準十三弦以宫聲長九尺張弦如
黄鍾之聲是亦以最濁者為宫所謂黄鍾均實是林鍾
均矣宋累朝制樂和峴胡瑗阮逸李照范鎮司馬光劉
几楊傑諸賢議論紛然絶無一人能言黄鍾宫聲居中
之理者蓋古法之廢已乆雖有大儒立言垂世亦不能
正流俗之失復古初之法也幸而琴家五調正宫調在
三弦笙家列簧最長者為林鍾下至民間之笛教坊之
樂皆有宫聲居中之理則古法終未嘗亡無如舊説相
沿論琴者猶謂初弦為宫是慢角調黄鍾大吕用之又
謂之黄鍾復古調終不悟其為林鍾均三弦正宫調分
明是黄鍾宫乃謂之清角調至蘇氏乃斥為鄭衛欲去
之何此理之難明而易昧也則由隋人之輕變樂府法
遂貽誤於千載也朱載堉獨能考正其失謂宫無定位
以清濁二字論宫商角徴羽者皆非知音史記序五音
先宫商而後角徴羽管子序五音先徴羽而後宫商角
世俗從馬遷者十有九是夷吾者百無一不知夷吾所
得者湥馬遷所知者淺其論卓然此理雖晦蝕者乆猶
將欲復明於世伏惟
聖祖仁皇帝與臣下論樂特發宫聲君也宐居中位一
條醒千百年之聾聵直追古初造律之本原豈非萬世
之幸哉
論詩樂
儀禮經傳通解詩樂篇風雅十二詩譜趙彦肅所傳唐
時鄉飲酒樂歌也朱子論之云竊疑古樂有倡有和倡
者發歌句也和者繼其聲也詩辭之外應更有疊字散
聲以歎發其趣若但以一聲叶一字則古詩篇篇可歌
無復樂崩之歎矣夫豈然哉今按歌以永言固當延引
其聲抑揚宛轉以發其趣若但一字一聲是謂誦詩非
歌詩也人聲出於喉牙齒舌唇有三十六字母牙齒舌
唇之字開口即盡不能引長即喉音中曉匣二母亦一
吠而止唯影喻二母為深喉乃人身之元聲能使三十
四母之字皆可抑揚宛轉而引長之一字中可為宫商
角徴羽也然歌聲有當徐亦有當疾書言歌永言必先
云詩言志志者詩人之意也音節之疾徐宜視言中之
意如闗闗萋萋喈喈莫莫疉字也窈窕參差雙聲也疉
字者急疉雙聲者聫緜下一字可引長上一字不可引
長雎鳩黄鳥物名也淑女君子人之稱謂也意義相連
不可將上一字隔斷他如虚辭語助之字亦然其有當
重疉者如輾轉反側再歌以冩其憂琴瑟友之鍾鼓樂
之重言以冩其樂可也此歌永言而不失其言中之意
者也樂府之譜皆以一聲叶一字恐為朱子所訶載堉
樂譜一字例引十餘聲又恐失詩中之意平時學操縵
而拈弄可也若用之燕享祭祀古人禮文甚繁如歌文
王大明緜諸句又甚多若字字如此引長窮日之力不
足以給矣古樂今無傳載堉謂商頌用商調周頌無商
調亦無商音國風用角調小雅用徴調大雅用宫調周
頌魯頌用羽調惟變風變雅有商音亦無商調是説未
知何據姑存其説未敢以為必然也
論學士大夫不能勝工師之説
馬氏端臨貴與論宋樂曰宋中興以前樂制屢變然李
照阮逸劉几之樂行而随廢范鎮之樂元未嘗行至大
晟樂既成始盡棄舊樂以其制頒行天下蓋建隆之樂
至崇寧而始盡變耳嘗試論之樂之道雖未易言然學
士大夫之説則欲其律吕之中度工師之説則不過欲
其音韻之入耳今宋之樂雖屢變然景祐之樂李照主
之太常歌工病其太濁歌不成聲私賂鑄工使減銅齊
而聲稍清歌乃叶而照卒不知元豐之樂楊傑主之欲
廢舊鍾樂工不平一夕易之而傑亦不知崇寧之樂魏
漢津主之欲請帝中指寸為律徑圍為容盛其後止用
中指寸不用徑圍且制器不能成劑量工人但随律調
之大率有非漢津之本説者而漢津亦不知然則學士
大夫之説卒不能勝工師之説是樂制雖曰屢變而元
未嘗變也蓋樂者器也聲也非徒以資議論而已今訂
正雖詳而鏗鏘不韻辯析雖可聽而考擊不成聲則亦
何取焉然照傑漢津之説亦既私為工師所易而懵不
復覺方且自詭改制顯受醲賞則三人者亦豈真為審
音知律之士其暗悟神解豈足以希荀朂阮咸張文收
輩之萬一也哉
按此論切中後世學士大夫虚論聲律之病鐘磬鏗
鏘不韻考之不成聲推之管弦亦然人聲亦然然則
樂必與工師謀猶之耕當問奴織當問婢非可以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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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勝也特録之以為是書之殿
律吕闡㣲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