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宋史
欽定四庫全書
宋史巻一百六十
元中書右丞相總裁托克托等修
選舉志第一百十三
選舉六 (保任考課)
保任之制銓注有格槩拘以法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
擇才故予奪升黜品式具在而又責官以保任之凡改
秩遷資必視舉任有無以為應否至其職任優殊則又
隨事立目往往特詔公卿部刺史牧守長官即所部所
知揚其才識而任其能否上自侍從臺諫館學下暨錢
榖兵武之職時亦以薦舉命之蓋不膠於法矣國初保
任未立限制建隆三年始詔常參官及翰林學士舉堪
充幕職令錄者各一人條析其實毋以親為避既而舉
者頗因緣為姦用知制誥髙錫奏請許人訐告得實則
有官者優擢非仕宦者授以官或賞緡錢不實則反坐
之自是或特命陶榖等舉才堪通判者或詔翰林學士
及常參官舉京官幕職州縣正員堪升朝者藩鎮奏掌
書記多越資叙則詔厯兩任有文學方得奏又令諸道
節度觀察使於部内官選才識優茂徳行敦篤者各二
人防禦團練使各舉一人遣詣闕庭觀其器業而進用
焉凡被舉擢官於誥命署舉主姓名他日不如舉狀則
連坐之太宗尤嚴牧守之任詔諸道使者察部内履行
著聞政術尤異文學茂異者州長吏擇判司簿尉之清
廉明幹者具名以聞驛召引對授之知縣又令閱屬部
司理參軍廉慎而明於推鞫者舉之雍熙二年舉可升
朝者始令翰林學士兩省御史臺尚書省官舉之淳化
元年令宰相以下至御史中丞各舉朝官一人為轉運
使廼詔曰國家詳求幹事之吏外分主計之司雖曰轉
輸得兼按察總覽郡國職任尤重物情舒慘靡不由之
尚慮徼功固當責實凡轉運使釐革庶務平反獄訟漕
運金榖成績居最及有建置之事果利於民令嵗終以
聞非殊異者不得條奏又詔三司三館職事官巳升擢
者不在論薦其有懷材外任未為朝廷所知者方得奏
舉始令内外官凡所舉薦有變節踰矩者自首則原其
聯坐之罪太宗聽政之暇每取兩省兩制清望官名籍
擇其有徳譽者悉令舉官所舉之人須析其爵里及厯
任殿最以聞不得有隠如舉狀者有賞典無驗者罪之
又嘗謂宰臣曰君子小人趨向不同君子畏慎不欺暗
室名節造次靡渝小人雖善談忠信而履行頗僻在官
黷貨罔畏刑罰如薛智周以侍御史守婺政以賄成聚
歛無已其土産富於羅州民謂之羅端公則為治可知
矣卿等職在掄材今令朝臣舉官已是逐末更不擇舉
主何由得人也供奉官劉文質嘗入奏察舉兩浙部内
官髙輔之李易直艾仲孺梅詢髙鼎髙貽慶姜嶼戚綸
八人有治迹並降璽書褒諭帝曰文質所舉皆良吏也
特遷文質為西京作坊副使咸平間祕書丞陳彭年請
用唐故事舉官自代詔祕書直學士馮拯陳堯叟叅詳
之拯等上言往制常參官及節度觀察防禦刺史少尹
畿赤令并七品以上清望官授訖三日内於四方館上
表讓一人以自代其表付中書門下每官闕以見舉多
者量而授之今官品制度沿革不同請令兩省御史臺
尚書省六品以上諸司四品以上授訖具表讓一人自
代於閤門投下方得入謝在外者授訖三月内具表附
驛以聞遂著為令真宗初屢詔舉官未立常制大中祥
符二年詔幕職州縣官初任未閑吏事須三任六考方
得論薦五年始定制自翰林學士以上常參官嵗各舉
外任京朝官三班使臣幕職州縣官一人著其治行所
宜任令閤門御史臺嵗終㑹其數如無舉狀即具奏致
罰於冬季以差出亦須舉官後乃入辭諸司使副承制
崇班曾任西北邊川廣鈐轄親民者亦倣此制諸路轉
運使副提㸃刑獄官知州通判奏舉部内官屬則不限
人數具在任勞績無由可舉及顯有踰濫者亦須指述
不得顧避以次年二月二十五日以前到京違期則都
進奏院以名聞論如不申考帳法三司使副舉在京掌
事京朝官使臣凡被舉者中書嵗置二籍疏其名銜下
列厯任功過舉主姓名及薦舉數一以留中書一以五
月一日進内明年籍内仍計向來功過及舉主數使臣
即樞密院置籍兩省尚書省御史臺官凡出使迴須採
訪所至及經厯隣近郡官治迹善惡以聞轉運使副提
㸃刑獄官知州通判赴闕各具前任部内官治迹能否
如隣近及所經州縣訪聞善惡亦許同奏先於閤門投
進方得入見凡朝廷須人才及欲理州縣弊政劇務即
籍内視舉任及課績數多而資厯相當者差委於宣勅
内盡列舉主姓名或任内幹集特與遷秩茍不集事本
犯雖不去官亦移閑慢僻遠地内外羣臣所舉及三人
有成績仰中書樞密院具姓名取㫖甄奬如併舉三人
俱不集事坐罪不至去官亦仰奏裁當行責降或得失
相參亦與折當天聖六年詔審刑院舉常參官在京刑
法司皆為詳議官大理寺詳斷刑部詳覆法直官皆舉
幕職州縣曉法令者為之自請試律者須五考有舉者
乃聽試試律三道疏二道又斷中小獄案二道通者為
中格時舉官擢人不常其制國子監闕講官則詔諸路
轉運使舉經義通明者或欲不次用人嘗詔近臣舉常
參官厯通判無贓罪而才任繁劇者欲官諸邊要亦嘗
詔節度使至閤門使知州軍鈐轄諸司使舉殿直以上
材勇堪邊任者或令三司使下至天章閣待制舉奏之
邊有警則詔諸轉運使提㸃刑獄舉所部官才堪將帥
者三路知州通判縣令則詔近臣舉廉幹吏選任之毋
拘資格至于文行之士錢榖之才刑名之學各因時所
求而薦焉自天聖後進者頗多始戒近臣非受詔毋輙
舉官又下詔風厲毋以薦舉為阿私其任用已至部使
者毋得復薦失舉而已擢用聽自言不實弗為負初選
人四考有舉者四人得磨勘遷京官始詔增為六考舉
者五人須有本部使者御史王端以為法用舉者兩人
得為縣令為令無過譴遷職事官知縣又無過譴遂得
改京官乃是用舉者兩人保其三任也朝廷初無參伍
考察之法偶幸無過輙信而遷之是以碌碌之人皆得
自進因仍弗革其弊將深乃定令被薦為令任内復有
舉者始得遷否則如常選毋輙升補時增設禁限常參
官巳授外任毋得奏舉京官見任知州通判升朝官兵
馬都監諸司副使以上及在京員外郎嘗任知州通判
諸司副使嘗任兵馬都監者乃聽舉流内銓復裁内外
臣僚嵗舉數文臣待制至侍御史武臣自觀察至諸司
副使舉吏各有等數毋得輙過而被舉者須有本部監
司長使按察官乃得磨勘又限到官一考方得薦知雜
御史觀察使以上嵗舉京官不得過二人其常參官毋
得復舉自是舉官之數省矣定監司以所部州多少劇
易之差為舉令數非本部勿舉其後又增舉主三員蓋
官冗之弊浸極故保薦之法大抵初畧而後詳也英宗
時御史中丞賈黯又言今京朝官至卿監凡一千八百
餘員而吏部奏舉磨勘選人未引見者至二百五十餘
人且以先朝事較之方天聖中法尚簡選人以四考改
官而諸路使者薦部吏未有限數而在京臺閣及常參
官嘗任知州通判者雖非部吏皆得薦時磨勘改官者
嵗才數十人後資考頗增而知州薦吏視屬邑多少裁
定其數常參官不許薦士其條約漸繁而改官者固已
衆矣然引對猶未有待次者也皇祐中始限監司奏舉
之數其法益密而磨勘待次者已不減六七十人皇祐
中今纔十年耳而猥多至於三倍向也法疏而其數省
今也法密而其數增此何故哉正在薦吏者嵗限定員
務充數而巳如郡守嵗許薦五人而嵗終不滿其數則
人人以為遺巳當舉者避謗畏議欲止不敢此所以多
而真才實亷未免慁於無能也宜明詔天下使有人則
薦不必滿所限之數天子納其言下詔申勅中外臣僚
嵗得舉京官者視元數以三分率之減一分舉職官有
舉者三人任滿選如法所以分減舉者數省京官也判
吏部流内銓蔡抗又言奏舉京官人度二年引對乃可
畢計每嵗所舉無慮千九百員被舉者既多則磨勘者
愈衆且今天下員多闕少率三人而待一闕若不稍改
除吏愈難臣以為可罷知雜御史觀察使以上嵗得舉
官法從之自是舉官之數彌省矣故事初入二府舉所
知者三人將以觀大臣之能後來請謁之說勝而薦者
或不以公四年詔中書樞密院舉人皆明言才業所長
堪任何事以副朕為官擇人之意神宗即位乃罷兩府
初入舉官凡薦任之法選人用以進資改秩京朝官用
以升任舊悉有制熙寧後又從而損益之故舉皆限員
而嵗又分舉制益詳矣定十六路提㸃刑獄嵗舉京官
縣令額又詔察訪使者得舉官選人任中都官者舊無
舉薦始許其屬有選人六員者嵗得舉三員既而帝以
舊舉官往往緣求請得之乃革去奏舉而槩以定格詔
内外舉官法皆罷令吏部審官院參議選格元祐初左
司諫王巖叟言自罷辟舉而用選格可以見功過而不
可以見人材中外病之於是不得巳而别為之名以用
其平日之所信故有踏逐申差之目踏逐實薦舉而不
與同罪且選才薦能而謂之踏逐非雅名也况委人以
權而不容舉其所知豈為通術遂復内外舉官法及司
馬光為相奏曰為政得人則治然人之才或長於此而
短於彼雖臯夔稷契各守一官中人安可求備故孔門
以四科論士漢室以數路得人若指瑕掩善則朝無可
用之人茍隨器授任則世無可棄之士臣備位宰相職
當選官而識短見狹士有恬退滯淹或孤寒遺逸豈能
周知若專引知識則嫌於私若止循資序未必皆才莫
若使有位達官各舉所知然後克叶至公野無遺賢矣
欲乞朝廷設十科舉士一曰行義純固可為師表科(有官)
(無官人皆可舉)二曰節操方正可備獻納科(舉有官人)三曰智勇過
人可備將帥科(舉文武有官人)四曰公正聰明可備監司科(舉知)
(州以上資序)五曰經術精通可備講讀科(有官無官人皆可舉)六曰學
問該博可備顧問科(同上)七曰文章典麗可備著述科(同上)
八曰善聽獄訟盡公得實科(舉有官人)九曰善治財賦公私
俱便科(同上)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同上)應職事官
自尚書至給舍諫議寄祿官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大中
大夫職自觀文殿大學士至待制每嵗須於十科内舉
三人仍具狀保任中書置籍記之異時有事須材即執
政案籍視其所嘗被舉科格隨事試之有勞又著之籍
内外官闕取嘗試有效者隨科授職所賜誥命仍備所
舉官姓名其人任官無狀坐以繆舉之罪所貴人人重
慎所舉得才光又言朝廷執政惟八九人若非交舊無
以知其行能不惟渉循私之嫌兼所取至狹豈足以盡
天下之賢才若採訪毁譽則情偽萬端與其聽遊談之
言曷若使之結罪保舉故臣奏設十科以舉士其公正
聰明可備監司誠知請屬挾私所不能無但有不如所
舉譴責無所寛宥則不敢妄舉矣詔皆從之二年殿中
侍御史吕陶言郡守提封千里生聚萬衆所係休戚而
不察能否一以資格用之凡再為半刺有薦者三人則
得之矣不公不明十郡而居三四是天下之民半失其
養請令内外從嵗舉可為守臣者各三人畧資序而採
公言庶其可以擇才芘民也詔内外待制大中大夫以
上嵗舉再厯通判資序堪任知州者一人籍於吏部遇
三路及一州而四縣者其守臣有闕先差本資序人次
案籍以所薦者填之侍御史韓川言近太中大夫以上
嵗舉守臣而薦所不及雖課入優等皆未預選此倚薦
以為信也然太中大夫以上率在京師唯馳騖請求因
緣宛轉者常多得之迹遠地寒雖厯郡久治狀著課入
上考偶以無薦則反在通判下不許入三路及四縣州
且州以縣之多少而分簡劇亦未為盡蓋繁簡在事不
在縣固有縣多而事不繁亦有縣少而事不簡者願參
以考績之實著為通令仍不以縣之多少而為簡劇詔
吏部立法以聞巳而嵗舉積久吏部無闕以授四年遂
罷太中大夫以上嵗舉法惟奉詔乃舉焉紹聖元年右
司諫朱勃言選人初受任雖能法未得舉為京官而有
挾權善請求者職官縣令舉員既足又併改官舉員求
之詔厯任通及三考而資序已入幕職令錄方許舉之
改官初神宗罷薦舉惟舉御史法不廢熙寧二年王安
石言舉御史法太密故難於得人帝曰豈執政者惡言
官得人耶於是中書悉具舊法以奏安石曰舊法凡執
政所薦即不得為御史執政取其平日所畏者薦之則
其人不復得言事矣蓋法之弊如此帝乃令悉除舊法
一委中丞舉之而稍畧其資格趙抃曰用京官恐非體
又不委知雜專任中丞亦非舊制帝曰唐以布衣馬周
為之用京官何為不可知雜屬也委長為是侍御史劉
述奏曰舊制舉御史必官升京朝資入通判衆學士本
臺丞知雜更互論薦每一闕上二人而擇用一人今專
委中丞則愛憎由巳公道廢於私恩或受權臣之託引
所親厚擅竊人主威福此大不便弗聽既改法著作佐
郎程顥王子韶謝景福方為條例司屬官中丞吕公著
薦之遂以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裏行宣仁太后聽政
詔范純仁為諫議大夫唐叔問蘇轍為司諫朱光庭范
祖禹為正言章惇曰故事諫官皆薦諸侍從然後大臣
禀奏今得無有近習援引乎太后曰大臣實皆言之非
左右也惇曰臺諫所以糾大臣之越法者故事執政初
除茍有親戚及嘗被薦引者見為臺臣則皆他徙防壅
弊也今天子幼沖太皇太后同聽萬機故事不可違於
是吕公著以范祖禹韓績司馬光以范純仁皆避親嫌
光曰純仁祖禹實宜在諫列不可以臣故妨賢寧臣避
位惇曰績光公著必不私他日有懷姦當國者例此而
引其親黨蔽塞聰明恐非國之福純仁祖禹請除他官
仍令侍從以上各得奏舉於是詔尚書侍郎給舍諫議
中丞待制各舉諫官二員純仁改除天章閣待制祖禹
為著作佐郎後又命司諫正言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
並用升朝官通判資序元祐六年御史中丞鄭雍言舊
御史闕臺官得自薦所以正名舉職也自官制行御史
中丞與兩省分舉而今之兩省官屬皆與聞門下中書
政事其自舉非故事且有嫌乞專委臺官若稍渉私自
有黜典詔御史中丞舉殿中侍御史二員翰林學士中
書舍人同舉監察御史二員給事中亦舉二員雍又言
風憲之地責任宜專若臺屬多由他薦恐非責任之本
意詔中丞更舉監察御史二員八年侍御史楊畏言風
憲之任人主寄耳目焉御史進用宰執不得預顧令兩
省屬官舉之非是遂寢前命武臣薦舉立格有枚别職
任而舉之者有槩名材武而入之銓格者又其上則謀
畧膽勇可備統衆諳練兵事可任邊寄之類惟邊要任
使隷樞密院餘則審官西院三班院按格注之其後雖
時有更易而薦舉之所重輕選用之所隷屬多規此立
制建炎兵興多事以中外有文武材畧出倫或淹布衣
或沉下僚命侍從監司郡守搜訪各舉所知州縣禮遣
赴行在又詔舉忠信寛博可使絶域與智謀勇毅能將
萬衆者不以有無官資並詣登聞檢院自陳才謀勇畧
可使者赴御營司量才錄用或命庶僚各舉内外官及
布衣隠士才堪大用者擢為輔弼協濟大功或命侍從
舉可為臺諫者或舉縣令或舉宗室刺史舉忠義之士
能恢復土疆保䕶王室者師臣監司守令舉所部見任
寄居待次文武官有智謀及武藝精熟者及訪求國初
功臣後裔中興以來忠義死節之家子孫四年以朝班
多闕詔臺諫左右司郎官以上各薦士二人仍令執政
同選在外侍從雖在謫籍無大過而政事才學實可用
者亦與召擢紹興二年廷臣言今右武之世雖二三大
將各立雋功微賤之中尚多奇士願廣加薦舉延問恢
復之計帝然其言詔觀察使以上各薦可為將帥者二
人樞密籍錄以備選用又以中原士大夫隔絶滋久流
徙東南者媒寡援疎多致沉滯令侍從搜訪以聞三年
復司馬光十科時遣五使宣諭諸道令訪廉潔清脩可
以師表吏民者尋詔宣諭官所薦並俟終更令入對升
擢以勸能吏復用舊制侍從官受命三日舉官一員自
代中書門下省籍記姓名每闕官即以舉狀多者進擬
内外武臣舉忠勇智畧可自代者一人如文臣法五年
命自監察御史至侍從官舉曾經治縣聲績顯著者為
監司郡守不限員數遇闕選除才堪大縣者通舉二十
人不限資序十年以南渡後人材萃於兩浙而屬吏薦
員甚狹增部使者薦舉改官之額嵗吾貝十四年命守
臣終更入見各舉所部縣令一人二十二年右諫議大
夫林大鼐言國初常參官皆得舉人不限内外亦無員
數南渡之初恩或非泛人得僥倖有從軍而改秩者有
捕盗而改秩者有以登對而改秩者今朝廷無事謹惜
名器惟薦舉一路貪躁者速化廉静者陸沉今欲取考
第員數增減以便之增一任者減一員十考者用四十
二考者用三十五考者用二如減舉法須實厯縣令不
得仍請獄司其或負犯殿選自如常坐士有應此格者
行無玷缺年亦蹉跎無非孤寒老練安義分之士望付
有司條上以弭奔競二十五年命侍從舉知州通判治
跡顯著者以補監司之闕仍保任終身犯贓及不職與
同罪二十九年聞人滋又請凡在官厯任及十考以上
無公私罪雖舉削不及格許降等升改或疑其太濫則
取吏部累年改官酌中之數立為限隔舉狀年勞參酌
並用於是下其議中書舍人洪遵給事中王晞亮等上
議曰本朝立薦舉之法必使厯任六考所以遲其嵗月
而責其赴功必使之舉官五員所以多其保任而必其
可用今如議臣所請則有力者惟圖見次無材者茍冀
終更出官十餘年可以坐待京秩此不可一也今欲減
改官分數以待無舉削者則當被舉之人必有失職淹
滯之歎此不可二也京官易得馴至郎位任子之恩愈
不可減非可以救入流之弊此不可三也夫祖宗之法
非有大害未易輕議今一旦取二百年成法而易之此
不可四也臣以為如故便滋議遂寢三十年以武臣被
薦者衆命内外大臣所舉統制統領官各遷一秩將官
以下所舉者令兩府籍記右正言何溥言比命侍從薦
舉縣令如聞選人不可授大邑止籍記姓名夫論人才
不拘資格豈堪為縣令而有小大之别乎今所舉者才
也非官也願無拘劇易早與選除嵗一行之十年之後
天下多賢令矣乃詔薦舉守令遇見闕依次除授如巳
授差遣者任滿取㫖帝謂輔臣曰朕有一人材簿臣下
有所薦揚退則記其姓名遇有選用搜而得之無不適
當孝宗嘗命内外選在任閑居待次官舉可任監司郡
守之人以資序分二等一見今可任一將來可任注籍
于三省仍作圖進呈以憑除擢又以武選之衆拔擢未
廣立謀畧沉雄可任大計寛猛適宜可使御衆臨陣驍
勇可鼓士氣威信有聞可守邊郡思智精巧可治器械
凡五等科目令曾厯軍功觀察使以上各舉二人其通
習典章可掌朝儀練達民事可任郡寄諳曉財計可裕
民力持身亷潔可律貪鄙詞辯不屈可備奉使五等令
非軍功觀察使以上舉之並隨類指陳實迹毋得别撰
褒詞隆興二年廷臣上言謂國朝視文武為一體故有
武臣以文學換授文資文臣以材畧智謀換右職當邊
寄者蓋文武兩塗情本參商若文臣總幹戎事不換武
階則終以氣習相忌有不樂從者矣今兵塵未息方厲
恢復之圖願博采中外有材智權畧可以臨邊可以制
閫者倣舊制改授從之乾道以後又選大將之家能世
其武勇者武舉及第武藝絶倫可為將佐者會廷臣言
曰方今國家之兵東至淮海西至川蜀殆百餘萬其間
可為將帥者不在其上則在其下而朝廷未知振其氣
表其才也今文臣有三人舉主則為之循資再任五人
則為之改秩而武臣無有焉古語曰三辰不軌擢士為
相蠻夷不恭拔卒為將宜令都統制視監司者嵗舉武
臣二人視郡守者嵗舉一人以智勇俱全為上善撫士
卒專有膽勇者次之不拘將校士卒優以奬擢被舉人
有臨戰不用命者與文臣犯入已贓者同併坐舉主帝
可其奏仍著為法三年禮部尚書趙雄請令侍從臺諫
兩省於知縣資序以上嵗薦堪充郡守通判資序以上
嵗薦監司仍用漢朝雜舉之制三省詳加考察詔如所
請仍不以内外雜舉嵗各五人保舉官及五員以上列
銜共奏帝曰薦舉本欲得人又恐干請反長奔競龔茂
良言三代良法亦不免於弊今欲精選監司郡守非薦
舉何由知之帝曰若今雜舉則雖衆論僉允又經中書
考察而後除授亦博采遴選之道也吏部請武舉軍班
武藝特奏名出身并任巡檢駐泊監押知砦比附文臣
闗升條令並實厯六考有舉主四人内監司一人聽闗
升親民正副將兩任有舉主二人内一人監司亦與闗
升凡升副將視文臣初任通判資序再闗升正將視文
臣次任通判資序闗升路分副都監視文臣初任知州
資序小郡州鈐轄視文臣次任知州資序孝宗以嵗舉
京官數濫於是内外薦舉改官員數六部寺監長貳户
部右曹郎官等三分減一禮部國子監長貳如上條外
又減半前宰執嵗各減二員諸道轉運提刑提舉常平
茶鹽學事司總領茶馬鑄錢司安撫制置司及諸路州
軍並四分減一通籍之數彌省矣光宗時言者謂被薦
者衆朝廷疑其私而不信病其泛而難從縱有賢才不
免與僥倖者併棄請條約之乃命帥守監司毋獨員薦
士時薦舉固多得人然有或乏亷聲而舉充亷吏或素
昧平生而舉充所知或不能文而舉可備著述遂命臣
僚自今有人則薦無人則闕其尤繆妄者覺察之嘉泰
二年令内外舉薦並具實跡以聞自是監舉之弊稍革
嘉定十二年命監司守臣舉十科政績所知自代露章
列薦並籍記審察任滿則取其舉數多有政績行誼者
升擢之宋初内外小職任長吏得自奏辟熙寧間悉罷
歸選部然要處職任如沿邊兵官防河捕盜重課額務
場之類尋又立專法聽舉於是辟置不能全廢也既出
常格則憸人往往因之以行其私元祐以來屢行屢止
蓋處心公明則得以用其所知固為良法茍循私昧理
則才不為用請屬賄賂無所不有矣又孰若付之銓曹
而槩以公法者哉建炎初詔河北招撫河東經制及安
撫等使皆得辟置將佐官屬行在五軍并御營司將領
亦辟大小使臣諸道郡縣殘破之餘官吏解散諸司誘
人填闕皆先領職而後奏給付身於是州郡守將皆假
軍興之名換易官屬有罪籍未叙復守選未參部者朝
論患之乃令釐正使歸部依格注擬惟陜西五路兩河
兩淮京東等路經畧安撫司屬官聽舉辟餘路並罷四
年初置諸鎮撫使管内州縣官並許辟置言者謂遠方
之民理宜綏撫如峽州四縣多用軍功或胥吏補知縣
欄吏補監稅民被其害遂命取峽州江陵府荆門軍公
安軍州縣官闕委安撫司奏辟命御史臺仍舊辟舉承
務郎以上官充主簿檢法官不限資序紹興二年臣僚
又以比年帥守監司辟官攙奪部注朝廷不能奪銓曹
不能違又多畀以添差不釐務之闕上自監司倅貳下
至掾屬給使一郡之中兵官八九員一務之中監當六
七員數倍於前日存無事之官食至重之祿所以重困
生民請裁省其闕否則以宫廟之祿畀之遂命自今已
就辟差理資任者毋得據舊闕以妨下次六年詔諸道
宣撫司僚屬許本司奏辟内京官以二年為任願留再
任者取㫖自兵興所辟官有經十年不退者故條約焉
二十六年詔已注知縣縣令不許奏辟孝宗初詔内外
有專法辟闕並仍舊乾道九年命監司帥臣非有著令
不得創行奏辟所辟毋得攙巳差之闕違者御史臺察
之淳熙三年命自今極邊知縣縣令闕官專委本州守
臣奏辟毋得仍舊權攝其見攝官留意民事百姓愛服
者許不以有無拘礙特行奏辟七年詔未中銓未厯任
初改秩人毋得差辟著為令理宗寶慶三年以廣南東
西路通判幕職教授等官法未嘗許辟者須於各官將
滿之前具闕如未有代者即聽申部出闕滿三月無人
注擬申省下本路通判以下京官闕從諸司奏辟選人
闕從漕司定差作邑未滿三年作倅未滿二考不許預
期奏辟他闕諸司屬官不許輕自辟置或久闕正官許
令次官暫攝待朝命方許奏辟淳熙十一年以御史臺
申嚴銓法禁監司郡守辟親戚為屬吏又選人無考第
舉主不及三員及納粟人雖有考第舉主並不聽辟為
令寶祐三年戒諸路監司帥閫不應辟而輙辟者辟主
及受辟之官並與鐫秩
考課宋初循舊制文武常參官各以曹務閑劇為月限
考滿即遷太祖謂非循名責實之道罷嵗月叙遷之制
置審官院考課中外職事受代京朝官引對磨勘非有
勞績不進秩其後立法文臣五年武臣七年無贓私罪
始得遷秩曾犯贓罪則文臣七年武臣十年中書樞密
院取㫖其七階選人則考第資厯無過犯或有勞績者
遞遷謂之循資凡考第之法内外選人周一嵗為一考
欠日不得成考三考未替更周一嵗書為第四考巳書
之績不得重計初著令州縣户口準見户十分増一刺
史縣令進考若耗一分降考一等建隆三年又以科賦
有欠踰十之一及公事曠違嘗有制受罰者皆如耗户
口降考吏部南曹又舉周制請州縣官益户増稅受代
日並書於籍凡千户以下能増百户減一選減及三選
以上令賜章服主簿升秩進階能歸復逋亡之民者亦
如之是年縣始置尉頒捕盗條給以三限限各二十日
三限内獲者令尉等第議賞三限外不獲尉罰一月奉
令半之尉三罰令四罰皆殿一選三殿停官令尉與賊
鬬而能盡獲者賜緋升擢乾徳四年詔諸縣令佐有能
招攜勸課以致蕃庶民籍租額出其元數減一選仍進
一階太宗勵精圖治遣官分行郡縣亷察官吏河南府
法曹參軍高丕等皆以不勝任免官復詔諸道察舉部
内官第其優劣為三等政績尤異為上職務粗治為中
臨事弛慢所涖無狀者為下嵗終以聞先是諸州掾曹
及縣令簿尉皆户部南曹給印紙厯子俾州郡長吏書
其績用愆過秩滿送有司差其殿最詔有司申明其諸
州别給公據者罷之判吏部南曹董淳言有司批書印
厯多所闕畧令漏書一事殿一選三事降一資自是職
事官依州縣給南曹厯子天下知州通判京朝官釐務
於外者給以御前印紙令書課績時蔣元振知白州為
政清簡民甚便之秩滿衆輙詣部使乞留凡十有八年
未受代姚益恭清白有才幹知鄆州須城縣鞭朴不施
境内大治淳化初採訪使各言其狀下詔褒嘉賜元振
絹三十匹粟五十石賜益恭對衣銀帶絹五十匹四年
始分置磨勘之司審官院掌京朝官考課院掌幕職州
縣官廢差遣院令審官總之乃詔郡縣有治行尤異吏
民畏服居官廉恪蒞事明敏鬬訟衰息倉廩盈羡寇盗
剪滅部内清肅者本道轉運司各以名聞當驛置赴闕
親問其狀加旌賞焉其貪冒無狀淹延鬬訟踰越憲度
盗賊競起部内不治者亦條其狀以聞當行貶斥以翰
林學士錢若水樞密直學士劉昌言同知審官院考覆
功過以定升降又以判流内銓翰林學士蘇易簡知制
誥王旦等知考課院重其職也凡流内銓主常調選人
考課院主奏舉及厯任有殿最者明年帝親選京朝官
三十餘人自書戒諭之言于印紙曰勤政愛民奉法除
姦方可書為勞績且謂錢若水曰奉法除姦之言恐諸
臣未喻因而生事可語之曰除姦之要在乎奉法至道
初罷考課院併流内銓二年遣使廉察諸道長吏得八
人蒞事公正恵愛及民皆降璽書奬諭真宗即位命審
官院考京朝官殿最引對遷秩京朝官引對磨勘自此
始先是每恩慶百僚多得序進帝始罷之惟郊祀恩許
加勲階爵邑帝察羣臣有聞望者得刑部郎中邊肅等
二十有四人令閤門再引對觀其辭氣文藝並得優升
景徳初令諸道辨察所部官吏能否為三等公勤廉幹
恵及民者為上幹事而無廉譽清白而無治聲者為次
畏懦貪猥為下仁宗尤矜憐下吏以銓法選人有私罪
皆未聽磨勘諭近臣凡門謝弗至與對敭失儀其毋以
為罪又曰州縣秩卑而長吏多鈎摭細故文致之法使
不得自進朕甚憫焉宰相王曾曰引對時陛下酌其輕
重而稍擢之則下無滯才矣其後選人有束鹿縣尉王
得說厯官寡過書考最多而無保任者帝察其孤貧特
擢為大理寺丞天聖時詔文武臣僚非有勲徳善狀不
得非時進秩非次罷免者毋以轉官帶職為例兩省以
上舊法四年一遷官今具履厯聽㫖京朝官磨勘年限
有私罪及厯任嘗有罪先以情重輕及勤績與舉者數
奏聽㫖若無私犯而著最課及有舉者皆第遷之自請
釐物務于京師五年一磨勘因舉及選差勿拘凡有善
政異績準事大小遷升選人視此又定監物務入親民
次升通判通判升知州皆用舉者舉數不足毋輙闗升
慶厯三年從輔臣范仲淹等奏定磨勘保任之法自朝
官至郎中少卿須清望官五人保任始得遷其後知諫
院劉元瑜以為適長奔競非所以養亷恥乃罷之八年
詔近臣論時政翰林學士張方平言祖宗之時文武官
不立磨勘年嵗不為升遷次序有才實者從下位立見
超擢無才實者守一官十餘年不轉其任監當或知縣
通判知州至數任不遷當時人皆自勉非有勞効知不
得進祥符之後朝廷益循寛大自監當入知縣知縣入
通判通判入知州皆以兩任為限守官及三年例得磨
勘先朝始行未見有弊及今年深習以為常皆謂分所
宜得無賢不肖莫知所勸願陛下稍革此制其應磨勘
叙遷必有勞績或特勅擇官保任者即與轉遷如無勞
績又不因保任者更增展年其保任之法須選擇清望
有才識之人命之舉官如此則是執政之臣舉清望官
委清望官舉親民官凡官有闕惟隨員數舉之庶見急
才愛民之意嘉祐六年下詔曰朕觀古者治世牧民之
吏多稱其職而百姓安其業今求材之路非不廣責善
之法非不詳而吏多失職非稱所以為民之意豈人材
獨少而世變殊哉殆不得久於其官故也蓋智能材力
之士雖有興利除害禁奸勸善之意非假以嵗月則亦
媮不為用欲終厥功其路無由自今諸州縣守令有清
白不擾政迹尤異而實恵及民者本路若州連書同罪
保舉將政迹實狀以聞中書門下察訪得實許令再任
英宗治平三年考課院言知磁州李田再考在劣等降
監淄州鹽酒稅務坐考劣降等自田始考績舊審定殿
最格法自發運使率而下至於知州皆歸考課院專以
監司所第等級為據至考監司則總其甄别部吏能否
副以採訪才行合二事為課悉書中等無高下神宗即
位凡職皆有課凡課皆責實監司所上守臣課不占等
者展年降資而治狀優異者增秩賜金帛以璽書奬勸
之若監司以上則命御史中丞侍御史考校凡縣令之
課以斷獄平允賦入不擾均役屏盗勸課農桑振恤饑
窮導脩水利户籍增衍整治簿書為最而徳義清謹公
平勤恪為善參考治行分定上中下等至其能否尤殊
絶者别立優劣二等嵗上其狀以詔賞罰其入優劣者
賞罰尤峻繼又令一路長吏無甚臧否不須别為優劣
二等止因上中下三等區别以聞是時内外官職各從
所隷司以考覈而中書皆置之籍每嵗竟或有除授則
稽差殿最取其尤甚者而進退之熙寧五年遂罷考課
院間遣使察訪所至州縣條其吏課凡知州通判上中
書縣令上司農各注籍以相參考惟侍從出守郡聽不
以考法朝廷察其治焉元豐元年詔因勞効得酬賞皆
分五等有司受其等而差進之初一等京朝官大小使
臣皆轉一官選人資厯深者改京朝官資淺者循兩資
次二等隨其官高下升資或減磨勘年惟軍功捕盗皆
得改次等京朝官自三等以下賞以差減若一人而該
兩賞許累計其等以遷三年詔御史臺六察按官以所
糾劾官司稽違失職事多寡為殿最中書置簿以時書
之任滿取㫖升黜元祐初御史中丞劉摯言近者朝廷
主察名實行綜覈之政下乃承之以刻主行教化擴寛
洪之澤而下乃為茍簡先此追罪監司數人為其掊歛
害民耳而昧者矯枉過正乃欲以緩縱委靡為安静請
申立監司考績之政以常賦登耗郡縣勤惰刑獄當否
民俗休戚為之殿最嵗終用此以誅賞之文彦博又奏
唐六典所載以徳行才用勞效三類察在選之士參辯
能否今之選格特多舉主有軍功斯為上矣然舉主可
求軍功或妄何可盡據請委吏依倣三類第其才徳功
效送中書門下覆驗取其應選者引對而去留之詔令
近臣議議者請用元豐考課令第為高下以行升黜嵗
毋過五人後改立縣令課有四善五最之目及增損監
司轉運課格守令為五等減磨勘法初元祐嘗立吏户
刑三部郎官課崇寧間言者乞倣周制嵗終委省寺監
六曹之長各考其屬稽其官成而三年遂校其勤惰行
賞罰焉大觀元年詔國家休養生民垂百五十年生齒
日繁而户部民籍曾不加益州縣於進丁入老收落失
實以故課役不均皆守令弛職可申嚴考課法然其考
法因時所尚以示誘抑若勸學墾田植桑棗振貸葬枮
興發坑冶奉詔無違誘進道徒賦稅趣辦能按贓吏皆
因事而增品目舊法固不易也但奉行不皆良吏以請
謁移實者亦多紹興二年初詔監司守臣舉行考課之
法時郡縣數罹兵燹又命以户口增否别立守令課分
上中下三等每等分三甲置籍守倅考縣令監司考知
州考功㑹其已成較其優劣而賞罰之五年立縣令四
課曰糾正稅籍團結民兵勸課農桑勸勉孝悌三嵗就
緒者加旌賞無善狀者汰之臣僚上言守令之治其畧
有七一曰宣詔令二曰厚風俗三曰勸農桑四曰平獄
訟五曰理財賦六曰興學校七曰實户口得人則七者
皆舉今之監司實古刺史比年守令姦貪監司未嘗按
發玩弛之弊日甚而户部侍郎張致遠亦言之乃下詔
戒飭監司考察守令而舉按焉頃之有請令江淮官久
任而課其功過者帝曰朕昔為元帥時見州縣官以三
年為任猶且一年立威信二年守規矩三年則務收人
心以為去計今止以二年為任雖有葺治之心蓋亦無
暇矣可如所奏是時嵗以十五事考校監司取四善四
最考校縣令違限不實者有罪又詔監司一嵗再具所
部知縣有無善政顯著繆懦不職上之省十三年詔淮
東京西路州縣逐考批書若増添户口勸課農桑増修
水利嵗終委監司覆實比較守臣之條有九通判之條
十有四令佐而下有差二十五年以州縣貪吏為虐監
司郡守不訶察遂命監司按郡守之縱容臺諫劾監司
之失察而每嵗校其所按之多寡以為殿最之課二十
七年校書郎陳俊卿言古人各守一官終身使易地而
居未必盡其能也今監司帥守小州換大州東路易西
路朝廷百執事亦往往計日待遷視所居之官有如傳
舍望令有政術優異者或増秩賜金或待終秩而後遷
使久於其職察其勤惰而升黜之庶幾人安其分而萬
事舉矣詔三省行之隆興元年命湖南北路應守令増
闢田疇自一千頃以下轉磨勘有差虧者展磨勘降名
次二年詔淮南川陜京西邊郡守令能安輯流亡勸課
農桑首就緒者本道監司以聞乾道二年廷臣上言國
朝盛時有京朝官考課有幕職州縣官考課其後為審
官院為考課院皆中書或兩制臣僚校其能否以施賞
罰望遵故事應監司郡守朝辭日别給御前厯子如薦
賢才為幾人若為治錢榖若為理獄訟興某利除某害
合為條目使之黽勉從事每考令當職官吏從實批書
代還使籍手陛見然後詔執事精加考覈其風績有聞
者優與增秩所蒞無狀者罰之無赦則賢者效職而中
下之才亦皆强於為善矣帝乃命經筵官參照累朝考
課之法講而行之淳熙二年因臣僚言㳂邊七路每路
以文臣一人充安撫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總管以
治兵分舉其職各奏其功任必加九嵗考優劣一年視
其規畫二年視其成效三年視其大成重議誅賞臧否
分為三等治效顯著者為臧貪刻庸繆者為否無功無
過者為平時天子留意黜陟諸道莫敢不奉承於是得
實者皆増秩升擢而監司牧伯舉按稽緩者輙降黜行
之十餘年不免有弊帝因諭輔臣曰臧否亦有喜怒之
私如諸司以為臧一司以為否必從衆為公亦在精擇
監司而以臺諫攷察之庶乎其可也光宗初詔罷其令
寧宗以郡國按刺多徇私情遂倣舊制於御史臺别立
考課一司嵗終各以能否之實聞于上以詔升黜其貪
墨昏懦致臺諫奏劾者坐監司郡守以容庇之罪度宗
咸淳三年命參酌舊制凡文武官一是以公勤廉恪為
主而又職事修舉斯為上等公勤廉恪各有一長為中
等既無廉聲又多繆政者考下等其要則以御史臺總
帥閫監司監司總守倅守倅總州縣屬官餘如戎司及
屯司軍大壘則總之制司或無制司則併各郡總管鈐
轄並總於帥司或以逐路所部州郡多寡之數分隷轉
運提舉提刑三司守倅月一考州縣屬官監司㑹所隷
守倅制司㑹戎司軍壘遵照舊制互用文移㑹其兵甲
獄訟金榖之數及各司屬官書擬公事拘榷錢物招軍
備器之數次月置冊各申御史臺上之課籍俟至半年
類考較前三年定為三等中者無所賞罰上者或轉官
或減磨勘下者降官展磨勘各有等差
宋史巻一百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