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憲皇帝上諭八旗
世宗憲皇帝上諭八旗
欽定四庫全書
世宗憲皇帝諭行旗務奏議卷七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副都統梁永禧奏稱八旗大臣
等於㑹議處應照九卿議事之例按左右翼挨旗各
論品級敘坐如有不按品級越次不整者令查班御
史即行糾叅交部議處等語查(臣)等從前㑹議之處
俱按翼排班列坐自
皇上将(臣)等分為三班議事之後凡未定稿之前各於各
班㑹議及定稿之後三班公同㑹議之期乃知㑹御
史令其糾察嗣後於本班㑹議之事仍各分班㑹議
外其於公同㑹議之時照副都統梁永禧所請分别
兩翼按旗各照品級列坐詳悉議事倘有越次不整
者令查班御史即行指叅
奏入於雍正七年閏七月十三日奉
㫖依議
兵部議覆據副都統宗室諾穆住奏稱内府佐領渾
托和以及五旗包衣佐領下在外任之官員丁艱服
滿候選及考試進士舉人生員遞名併遞逃牌等事
該佐領叅領等即據所遞之呈呈明都統用印咨部
但此等事惟各該管處知之甚明該旗無憑稽察恐
有不肖之人從中作弊亦未可定(臣)請嗣後内府佐
領渾托和下人俱令其具呈内務府總管衙門由總
管查明用印咨旗五旗包衣佐領下人令各該管辦
理家務之人查明出具保結畵押呈送該旗由該旗
用印咨部則事件分明無滋弊之端矣等語查内府
佐領渾托和下之人凡有此等事件俱由内務府總
管查明用印咨旗轉部此件應無庸議惟五旗包衣
佐領祇用包衣叅領關防其辦理家務之人竝不列
名畵押不無舛錯滋弊之處應如諾穆住所奏嗣後
五旗包衣佐領下外任官員有丁艱服滿遞名考試
及遞逃牌等事俱令該包衣叅領佐領鈐用關防回
明辦理家務之人列名畵押呈送該旗由該旗查明
用印轉咨該部如該管之人不加詳慎致生弊端令
各該旗都統等查叅照例治罪
奏入於雍正七年閏七月十五日奉
㫖依議
監察御史齊士齊奏稱查部院已結未結案件每月
俱造册二次送至監察御史處查核如有違限及遺
漏等事查出於月底載入彚奏本内題叅所以部院
一應事務俱秩然就理八旗事件雖每月造册送監
察御史處稽察然至一年始彚奏一次其中有一月
内辦理已結未結之事乃遲至兩三月之後始行送
冊或有逾限及遺漏等事難於稽察誠恐滋弊(臣)請
嗣後八旗事件亦照部院之例令其每月二次送至
御史處以備稽察於月底彚奏如有逾限遺漏等故
一併載入本内題叅如此則旗務部務俱秩然有序
亦不致有稽遲躭延之弊矣
奏入於雍正七年閏七月十五日奉
㫖此奏是照依施行不必具本即用摺奏
兵部議覆據副都統朱國極奏稱八旗咨文宜用封
套查各部院衙門咨文俱加封套者所以防洩漏而
杜刪改也八旗行文各部之事無論大小輕重俱無
封套是以不肖之徒打探消息鑽營刪改俱未可定
應如該副都統所請嗣後除八旗在京城傳集官員
人等照常不用封套外凡八旗行文部院事宜俱令
加封套實封鈐印如有重要大事亦照例彌封遞送
若應加封之事竟不彌封致有洩漏刪改等弊將承
辦封送各官查叅如重大事務照收貯紅本不謹例
降一級留任如事務稍輕照不應輕律罰俸九箇月
俟
命下之日傳示八旗一體遵行
奏入於雍正七年八月初一日奉
㫖依議
兵部議覆據副都統徐仁奏稱凡具奏事件所關甚
要八旗事務俱係摺奏所奉
諭㫖繕寫摺片覆奏之後即收貯公署至於一應錢糧虧
空及補授官員叅處等事所奉
諭㫖尤為𦂳要倘有不肖人員於伊有渉之事賄囑原寫
奏摺之人另寫一摺將覆奏之
㫖亦另書寫伺隙將原摺換出以為日後作弊之地亦未
可定逮至日久又無印信可憑字跡又係一人之手
則真偽莫能辨矣(臣)請嗣後將八旗奏摺及覆奏之
㫖俱粘於一處於合縫之處鈐盖旗印封固仍立一號簿
將奏摺與所奉
諭㫖照樣謄寫亦鈐盖印信收貯則弊竇可除而稽查亦
易等語查各部院具奏事件俱立稿案用印註冊收
貯所以重事務而杜奸欺也嗣後八旗摺奏事件應
如副都統徐仁所請將奏摺及覆奏之
㫖俱粘於一處合縫之處鈐蓋旗印敬謹收貯設立號簿
将年月事由及所奉
諭㫖謄寫用印以備稽查其承辦之人遇有陞轉事故将
號簿交接任官管理倘有玩忽作弊等事即行叅奏
交部議處
奏入於雍正七年八月初二日奉
㫖依議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都統穆森奏稱各旗佐領下之
閒散滿洲間有過多過少之不齊遇挑補領催馬甲
之時其過少之佐領每不得人而過多之佐領又致
壅塞請將各旗閒散滿洲數目查明於本旗内酌量
均撥使各佐領下不致有過多過少等語查挑補領
催馬甲雖亦有人丁甚多甚少之佐領但八旗佐領
原有勲舊原管公中之分若照都統穆森所請交相
均撥必致刪改人丁冊檔此係行之久逺之事積至
數年其人丁冊檔不均又須另為刪改且勲舊佐領
原管佐領下人各懐欲出本佐領之心從中䝉混反
滋弊端嗣後挑選馬甲若該佐領下敎養兵開户人
赫爾根蒙古家生子之内果無可挑之人請照挑補
前鋒䕶軍之例於該旗内挑選不必刪改丁冊將此
人仍留於原佐領下令在得甲之佐領下支領錢糧
如此既不刪改册檔移動佐領而挑選兵丁亦不致
乏人矣
奏入於雍正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奉
㫖依議
禮部議覆據都統徳成奏稱八旗遇考試文生員舉
人進士之時俱令射馬歩箭此係
大典攸關既定有考試日期其咨取名册之處亦不可
不定以期限請嗣後禮部於四箇月以前行文該旗
咨取考試人等名册該旗由部文到日即將姓名年
貌清查造册於兩月以前送至禮部禮部即㑹同兵
部將應試人等之旗分姓名年貌明白查對若該旗
故意遲延有逾定限者禮部即據實叅奏若係該旗
遺漏錯誤者監箭大臣等查明叅奏其遺漏之人仍
令考試等語查八旗考試人等禮部行文該旗咨取
名冊轉送兵部考試馬歩箭若不預為查對名冊臨
期倉卒或有錯誤亦未可定應如都統徳成所請施
行再查科考之年該學臣於六七月間始行考取生
員於八月即入塲鄉試為日無多不可拘定四月兩
月之限應於科考之後該旗作速造冊送部轉送兵
部考試馬歩箭又奏稱内府莊頭等之子弟係荘屯
居住之人臨考之際派出之内府叅領不能認識恐
不無代考之弊等語查舊例八旗每逢考試之時每
旗原派叅領一員驗看送考以防假冒之弊但止叅
領一員於一旗考試之人尚不能盡皆認識況内府
莊頭之子弟俱係鄉屯居住之人益難認識應如所
請嗣後遇考箭及入塲考試之時每旗派叅領一員
每甲喇派好章京一員令每佐領渾托和下之領催
等将考試之人帶往叅領前認識驗看再將派出之
叅領章京領催等職名及考試人等名冊一同送往
禮部禮兵二部查對檔案之時亦將伊等傳徃公同
查對俾不得遺漏錯誤射完入塲之時亦令原派出
之叅領章京領催等驗看送入若派出之員有不去
者該部即行題叅治罪又奏稱向例未至十五歲之
人俱不令射馬箭惟射歩箭等語亦應如所請嗣後
未至十五歲之人俱不令射馬箭惟令射歩箭倘有
嫻習馬射之人情願射馬箭者亦准考試馬箭可也
奏入於雍正七年九月初九日奉
㫖依議
八旗王大臣等議覆據副都統傅昌奏稱八旗䝉古
遊牧地方每旗有捕盜之六品官兩員俱係由京城
之前鋒䕶軍領催内揀選補授者乃將伊等既不入
於京城應陞之例而遊牧地方又無伊等應陞之缺
是不獲有前進之路矣應將伊等交各該管遊牧地
方之總管等視其効力勤慎於五年無過填註考語
保送各該旗記檔遇伊等應陞缺出與京城之驍騎
校䕶軍校等一體揀選題補若有効力不勤者令該
管總管指名行文該旗該旗視其事之輕重題叅治
罪等語應如副都統傅昌所請八旗蒙古遊牧地方
所有之捕盜六品官交與各該總管等視其効力勤
慎五年無過者填註考語保送該旗記檔遇伊等應
陞缺出該旗指名行取與京城之驍騎校䕶軍校等
一體帶領引
見補用若効力不勤有過者該總管等即行文該旗該旗
察明情由視其輕重題叅交部治罪俟
命下之日行文八旗蒙古一體遵行
奏入於雍正七年九月十三日奉
㫖依議
副都統宗室諾穆柱奏稱凡
特㫖禁約之事及議准之條陳事件俱於降
㫖之日隨即登記檔案嚴行傳示不時曉諭該叅領官員
等令其約束繼有應禁事件亦仍前嚴行交付但現
在禁約事件雖一時遵行其從前禁約之事日久即
漸致懈弛是名雖禁約其實於事竝無裨益(臣)請嗣
後凡
特㫖禁約之事及大臣等條奏議覆准行之事交八旗查
明欵項彚成一冊送都察院稽察外各該旗察旗叅
領侍衛等亦送一冊令其稽察再各旗凡一應禁約
之事不論新舊俱照依彚成檔冊令甲喇佐領下俱
各立一冊嚴行禁約如此凡禁約事件庻不致懈弛
矣
奏入於雍正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奉
㫖此奏是交八旗大臣照所奏遵行
八旗都統等議覆據理藩院尚書特古忒奏稱八旗
領催馬甲人等嗣後如有事故告假者俱令報明該
叅領佐領等將所往之處及何等事件往返幾日問
明禀知都統等給與印票填寫事由回時將印票繳
還其䕶軍前鋒等有告假者令於各該管處呈明轉
行該旗亦給發印票遣往回時繳還閒散人等令本
佐領給與圖記等語應如所奏嗣後領催馬甲人等
如實有事故告假者令其告知該佐領報明叅領等
將其所往之處及來去日期詳查呈明都統等在公
署存案令該叅領鈐用關防給與牌票遣往回来之
時將原領之票繳還銷案其䕶軍前鋒各項執事人
等告假者俱由各該管處行文該旗該都統等交叅
領等查明亦給與叅領關防牌票遣徃其閒散人等
告假令佐領告知叅領給與圖記遣往回來之時俱
令繳還倘有逾限不回及不繳印票等事鞭責五十
如不領印票私行他徃或雖告假不往所指之處另
往他處者查出鞭責一百革退係閒散人亦鞭一百
俟
命下之日傳示八旗一體遵行
奏入於雍正七年十月十一日奉
㫖依議
副都統馬哈逹奏稱查支放八旗官員俸米向来俱
按官員等之品級各給紅票為憑由倉領取乃今年
支放秋季俸米將票更改凡一佐領下有官幾員共
給一票支領(臣)思此更票之由或於倉内有益使其
不能作弊因而更之亦未可定仰請
勅下倉場侍郎等或一佐領共給一票為善或每官各給
一票為善之處令其詳查妥議奏
聞著為定例通傳八旗一體遵行
奏入於雍正七年十月十一日奉
㫖八旗官員之俸米一佐領給與一票按票支放兵丁之
米仍照舊例支放將此通傳八旗一體遵行
兵部議覆據監察御史唐延奏稱刑部行查八旗事
件少則一月多則遲至二月有餘不行回覆以致案
件不能依限完結嗣後由刑部咨查八旗之事若仍
有逾限不行回覆者請交(臣)等於每月註銷檔案本
内一併聲明叅奏等語應如所請嗣後刑部及各部
院咨查八旗事件易於完結者令於十日之内即行
完結倘有輾轉咨查調取之處不能依限回文者令
該旗將不能依限完結之故聲明咨部如有故為遲
延以致逾限者令該衙門於註銷月冊檔内聲明咨
送科道詳查將該旗遲延月日情由入於註銷檔案
本内一併叅奏交該部照遲延事件例分别議處如
此則八旗事務不致躭延而各部院案件亦得依限
完結矣
奏入於雍正七年十月十七日奉
㫖依議
户部議覆據稽察抵通漕船御史梅瑴成等奏稱訪
得通倉開放大檔倉役賄賂監督家人每厫費錢十
千蓋倉役分管厫座若不用錢即不開其所管之厫
也且監督公署鋪設柴炭食用等項多令倉役供給
又訪得八旗監看放米之官員盤纏日用多取之倉
役是以領米之用錢不惟不行禁止且有為之慫慂
者嗣後請於開放大檔之時將挨陳應開之厫掣籖
開放如不掣籖以致家人賣厫者事發照州縣失察
家人犯贓例叅處而一應鋪設供給不得絲毫派索
倉役違者查叅計贓科罪至監看放米官員㨂選老
成謹守之員盤纏日用皆令自備如與倉役勾通需
索領米之人希圖分肥者查出計贓叅處其漫不經
心任從需索不行禁止拏首者察出竝該倉監督俱
照州縣失察衙役犯贓例叅處等語查開放大檔例
係挨陳支放不許需索錢文選擇厫口久經嚴禁在
案今該御史訪得通倉監督及監看放米之官員盤
纏日用多係倉役供應是以不行禁止領米之人用
錢竝有家人賣厫等弊奏請嚴定處分之例應如該
御史所奏行令倉塲嚴飭各倉監督行文八旗都統
誡飭派出監看放米之官員將應放厫座公同挨陳
掣籖俱不得私派供應併嚴禁領米人員用錢及倉
役家人勾通需索如仍有前項情弊即将監督同監
看放米之官員照例議處倉役家人等按律究治
奏入於雍正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奉
㫖依議
和碩莊親王允祿等議覆據副都統宗室鄂齊奏稱
近見敎習兵丁歩射惟以式樣硬弓為事不以中的
為能兵丁等惟期外觀之美只圖用大箭竝不與弓
力相稱亦不以中的為務(臣)請嗣後八旗兵丁習射
令各該管官員務以嫻熟中的為要則兵丁愈見精
鋭等語(臣)等詢問年老善射人等據稱箭輕弓硬則
箭出有力而指發亦凖若箭重弓軟則指發不凖務
期弓箭相稱始能嫻熟等語應照副都統宗室鄂齊
所請八旗訓練兵丁歩射務令弓箭相稱除每月六
次操演官箭外現在各叅領處學習拉弓不時較射
務令以純熟為要如有歩射嫻熟善於中的者以歸
於硬弓兵丁内記名又條奏内稱兵丁等製造披子
箭五枝需銀一兩有餘不時習射易於損壞請於每
月六次官射照常用披子箭外其一應習射之處俱
著用骲頭則指發與彌針箭相同而與製造披子箭
之價甚覺節省等語將此詢問年老善射人等據稱
骲頭於兩三力之弓尚屬可用若四五力以上之弓
射出必至飄揚若論價值骲頭之價甚賤尋常演射
無論披子箭骲頭皆可等語嗣後除每月六次官射
照常用披子箭外若尋常訓練兵丁時隨其所有無
論骲頭披子箭皆許射用如此則兵丁等大有禆益
而技藝更加精進矣
奏入於雍正七年十一月初六日奉
㫖依議
管理旗務王大臣等議覆據刑科給事中常住奏稱
將八旗各佐領下聽事兵所拴養之馬交該旗大臣
等與官馬一體查㸃等語又據光祿寺少卿徳爾弼
奏稱将每佐領下聽事兵各拴馬一匹之處改為一
甲喇共拴馬六匹足供傳事之用等語查八旗滿洲
蒙古各佐領下給與三兩錢糧所養自立之馬共八
百七十八匹每日所用之馬滿洲都統衙門每旗各
五匹火班之處各六匹五甲喇聽事之處二十五匹
跟隨大臣等廵查堆子之馬五匹八旗當月處一匹
共需馬四十二匹蒙古都統衙門每旗各二匹火班
之處各二匹甲喇聽事之處八匹跟隨大臣巡查堆
子之馬二匹共需馬十四匹滿洲八旗所餘之馬三
百三十八匹蒙古八旗所餘之馬九十二匹俱於迎
接織造府送来之縀疋迎送髙麗及牧放太僕寺所
餘之駝馬看守内外兩館蒙古之馬及押送犯人遞
送封套等事應用(臣)等伏思八旗當月處之馬一匹
滿洲都統等衙門之馬各五匹蒙古都統等衙門之
馬各二匹火班處滿洲旗分之馬各六匹蒙古旗分
之馬各二匹俱應照舊令其拴養外其滿洲五甲喇
聽事處所有之馬二十五匹應裁去十五匹止拴十
匹蒙古兩甲喇聽事處所有之馬八匹應裁去四匹
止拴四匹滿洲旗跟隨大臣等巡查堆子之馬裁去
三匹止拴二匹蒙古旗裁去一匹止拴一匹足供當
差之用又據䕶軍統領七十奏稱請將八旗所養官
馬每旗分九匹給與䕶軍等以為傳事之用等語查
佐領下所拴養之馬俱係以備𦂳要之用若用以傳
事則難於肥壯請將此項裁減馬匹之錢糧每旗䕶
軍營給與九分令其拴馬以備傳事之用此項馬匹
俱係動用正項錢糧拴養之馬若無查看或日久弊
生致有冒領謊報之處亦未可定應如給事中常住
所請交各該旗大臣等不時查看外值兵部查看之
時亦令其一併查看
奏入於雍正七年十一月初九日奉
㫖知道了
兵部議覆據署天津滿洲水師營都統事務拉錫奏
稱查各省駐防官員大省分滿洲每旗五佐領蒙古
每旗二佐領小省分滿洲每旗三佐領蒙古每旗一
佐領每翼設放恊領一員令其管束如官員缺出滿
洲旗分所有五佐領三佐領挑選去得之人尚屬容
易至蒙古旗分止有一二佐領難得應補之人如行
文京城補授而京城用人之處甚多蒙古人員亦少
請將各省蒙古旗分官員缺出於本翼内揀選題補
庶得其人等語應如所請嗣後蒙古旗分佐領防禦
等官缺出令該將軍副都統等秉公於各翼内揀選
應補之人題補如此則蒙古人才不致壅滯而各省
員缺俱得其人矣
奏入於雍正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奉
㫖依議
議政大臣等議覆據都統秦布奏稱下五旗移入公
中佐領下之章京䕶軍校兵丁等除在各該旗當差
該班外仍與上三旗人員在
紫禁城内看守行走惟驍騎營之官員雖節下朝㑹之
期與上三旗官員一體行走至於挑選一應執事之
人俱不將伊等之子弟挑取請嗣後將下五旗移入
公中佐領之人亦照上三旗例於大臣官員子弟内
挑取一應執事之人令其在
禁地學習行走等語應如秦布所請嗣後將下五旗移
入公中之佐領下大臣官員子弟内凡有挑選侍衛
執事之人俱照上三旗例一體挑取令其在
禁地學習行走其有志上進與漢仗好者既得効力之
處且亦皆可成就矣
奏入於雍正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奉
㫖依議
世宗憲皇帝諭行旗務奏議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