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野疏稿
華野疏稿
欽定四庫全書 史部六
華野疏稿 詔令奏議𩔖二(奏議之/屬)
提要
(臣/)等謹案華野疏稿五巻
國朝郭琇撰琇即墨人華野其字也康熙庚
戌進士官至湖廣總督此編乃其歴官奏疏
起康熙二十七年迄四十一年凡四十四篇
疏末多載原奉
諭㫖葢琇所恭録而其後人彚刋以𫝊也琇初由吳
江知縣行取入臺即劾罷大學士明珠尚書
王鴻緒等
聖祖仁皇帝嘉其敢言洊擢左僉都御史進左都御
史後縁事鐫秩復起為湖廣總督在官四年
别以紅苗搶掠一事禠職歸葢當其彈抨得
實則拔擢以旌其忠當其貽悞封疆則罷斥
以明其罪仰見
聖祖仁皇帝行政用人大公獨斷賞罰悉視其自
取而無一毫畸輕畸重於其間前者纂輯
五朝國史列傳
特命於明珠及王鴻緒𫝊中各載琇劾疏全文毋
庸刪削復頒示
綸音闡明其進退之由俾共知琇之罷官非由傾
軋百爾臣工仰承
誥誡已無不曉然共喻(臣/)等謹録琇此編並恭録
前奉
諭㫖冠諸巻端庶
彞訓昭然永垂成憲益共知所警勵焉乾隆四十
六年十一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 校 官(臣/)陸 費 墀
乾隆三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奉
上諭國史館進呈新纂明珠列傳内所列郭琇紏㕘
各欵臚採不全於核實紀載之義未合明珠在康
熙年間身為大學士柄用有年乃竟不克自終漸
至植黨營私市恩通賂勢燄熏灼物議沸騰
皇祖叠申
誡諭期得以恩禮保全而明珠不知省改致為郭琇㕘
奏復
念其於平定三藩時曾有贊理軍務㣲勞不即暴示罪
狀然亦立予罷斥並未甞廢法姑容後雖量為録
用僅授内大臣之職距其身殁二十餘年不復再
加委任此實
皇祖恩威並用權衡纎毫不爽迥非三代以後所可幾
及而確核明珠罪案秖在徇利太深結交太廣不
能恪守官箴要不致如明代之嚴嵩温體仁輩竊
弄威福竟敢隂排異已潛害忠良舉朝側目而莫
可誰何也即如明珠以現任閣臣而郭琇即以露
章臚欵抨擊甚力使明珠果能如明季諸奸之箝
制言路則郭琇矢口之間早已禍不旋踵即或深
謀修隙亦必多方狙伺假手擠排乃郭琇因此一
疏遂以鯁直受
知不及二年即由僉都御史洊擢都御史不聞明珠之
黨有能為之抑沮者雖其間亦曾因事論黜而我
皇祖鑒其政績風力由閒廢中擢為湖廣總督後因紅
苗搶奪隠匿不報削籍歸里其罪實由自致亦非
明珠之黨藉事以為報復今郭琇列傳具在可攷
而知也至扵明珠生平是非功過原不相掩我
皇祖慎持予奪之柄至公至明因物付物恭繹
聖諭仁至義盡一一適如其人之所自取即此可以窺
見萬一兹館臣裒輯明珠事蹟因檢閣庫未獲郭
琇劾章似由當日
留中不下遂據館中所存郭琇疏稿刋本撮載大凡但
其間刪削過多恐𫝊之既久或疑修史者有意曲
為隠諱於据事直書之㫖無當也因命於明珠𫝊
中全列郭琇㕘本俾天下後世得喻此事本末共
知我國家立綱陳紀朝宁肅清從無有宵小僉壬
如前代之得以怙權干政而我
皇祖聖明英斷刑賞持平實為執兩用中之極則朕禀
承
祖訓凡一切用人行政無不本此意為折衷用是剖悉
原委宣諭中外仍命録載𫝊後使定論昭然永以
示𫝊信而垂法戒焉欽此
乾隆四十年三月二十六日奉
上諭國史館進呈所纂王鴻緒列傳于左都御史郭
琇劾鴻緒與髙士竒招納賄賂等案僅叙大畧而
郭琇原疏未經載入恐𫝊之後世其不知鴻緒輩
之罪狀者妄疑一劾即去或有屈抑其知者又疑
秉史筆之人意存袒䕶不肯顯暴其短豈朕特命
另修史傳之意乎夫王鴻緒髙士竒與明珠徐乾
學諸人當時互為黨援交通營納衆所共知如郭
琇所劾諸事並不為枉而我
皇祖不加窮究僅予罷退葢扵明珠念其曾有襄辦討
平吴逆之勞而王鴻緒髙士竒諸人則因文學尚
優宣力史館是以屢下
明詔剴切曉諭曲予矜全實由我
皇祖聖德然即以諸人事蹟而論雖有交結納賄之私
亦止於暗為闗照不至勢燄薫灼生殺擅専如前
明嚴嵩輩之肆奸蠧國陷害正人此亦人所共知
也即如郭琇㕘劾明珠王鴻緒諸人後旋經
皇祖特加任用未聞有能稍事排擠者即其後郭琇於
總督任内因他事罷官亦由其自取並非諸人之
所能媒孽又實由我
皇祖聖明是郭琇原疏於諸人被劾欵蹟皆當據事直
書不必稍為刪節使天下後世曉然於王鴻緒輩
之罪狀如此郭琇之鯁直如此其後之自取罪戾
如此並敬悉我
皇祖之仁智並用措置得中又如此既可令海内𫝊為
美談且足令朝臣共知鑑戒其於世道人心甚為
有益何必曲存隠諱乎其明珠本傳前已降㫖改
修外著交該館總裁將王鴻緒徐乾學髙士竒等
列傳覆加核訂所有郭琇等原劾諸疏悉載入𫝊
内另繕呈覽其餘有𩔖此者並著一體詳載以示
大公而昭𫝊信焉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