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名臣奏議

歷代名臣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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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歴代名臣奏議卷二百十四

           明 楊士竒等 撰

  法令

宋孝宗時趙汝愚繳論張時中獄事状曰臣竊謂朝廷

之法畫而不變者也法當輕則從輕法當重則從重有

司惟知奉法而已法之外非所敢議也至於情法不能

相當故有情重法輕情輕法重有司不敢專決者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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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因以請于上亦惟上之所命如何耳臣伏覩臨安府

所勘將仕郎張時中為不合因弟居中在禁用錢行賂

于獄吏徐造等法司定法合徒二年私罪追將仕郎綾

紙當徒一年餘徒一年贖銅二十斤其法不為不重矣

誠使時中之罪猶不止此本府惟當開具情法申取朝

廷㫖揮不應輙用己意既乞依條斷罪又乞某人特配

五百里某人特配鄰州某人特送三百里外州軍編管

如此則輕重予奪之權皆在有司而朝廷之法不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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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矣夫京師者諸夏之本也使有司任情廢法一至于

此四方何觀臣愚伏望聖慈特降睿㫖行下本府將張

時中止依條定斷外仍令今後不得妄於法外擅自擬

法庶幾君臣之分嚴朝廷之體尊

虞允文論金州之弊乞加威令於諸將狀曰臣閏七月

二十九日到金州宣布陛下徳意不敢不盡而臣以非

才乃使之理軍市修民政去大奸蠧以革四十年不可

勝言之弊大懼不足以奉明詔稱崇委也臣自累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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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聞見考質文簿則随一事有一弊條目至多不可

殫紀臣甞行江淮荆襄歴徧諸軍較之金州實所未有

也大抵視民之財即已之財視官之物即已之物公取

竊取見於一事輙以十數萬計貪墨自肆上下一律略

無忌憚至軍民日用食飲之物一毫不恤也原其端由

起於王友直而成於今日愁怨之聲載於道路臣既摘

其大者牓於通衢劄下諸軍明以實事丁寧約束庶其

懲改或可少副陛下顧懐逺方軍民之意然牓與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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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先示告戒而已如欲羣貪斂戢根株脫壊大洗堅乆

之惡習非一振朝廷威令則小人之聽未必具孚小人

之心無縁盡革也數十年来士夫之說以循習守常者

謂之静重以革敝盡治者謂之生事自生事之說行於

上而巧詆深謗之人四出以應之流言一行非者輙信

是者輙疑敝未必能盡革治未必能盡立而身已危故寧

為因循茍且以竊静重之名而享安榮逸樂之福此臣

之所甚憤也然臣倚陛下聖明不敢自愛雖其人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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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未敢明有所究治而官庫之錢前後欺隱與顯然分

取者一面拘收已及五十餘萬緍至以諸軍折估等錢

自利州捴領所闗請徑為回易隱落乾沒之數未敢問

也日者伏聞陛下以鎮江主將之貪亟罷黜之赫然一

怒以慰安三軍之士而擢用王友直郭剛近者莫不恱

逺者莫不畏甚盛舉也論者獨曰一將在軍指顧笑譚

之間掊斂剋剥之事無不如意財既鉅萬矣富可百世

矣一旦得罷去以就祠庭之逸而月食厚禄是其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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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也如使諸將始效其貪中極其富而終覬其逸則知

懲艾者鮮矣如未欲正其罪籍其財姑禠其崇資而徙

之逺方猶足以伸威令示方来也臣伏望陛下剛明果

斷作新治功竊意必有以處此特萬里外未知之爾臣

所出牓約束事件謹録具别劄進呈伏乞睿照

衛涇上奏曰臣聞養子之法所以重繼嗣之道又以年

之長幼為定則人情法意盖曲盡矣臣照得吕念一彭

一皆吕細三阿陳養子初乞養時彭一纔二嵗吕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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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生十四箇月按令節文異姓三嵗以下聽收養依親

子孫法吕細三與彭一吕念一為親父子則吕念一彭

一為親兄弟無可疑者據案稱吕細三夫婦以前後生

男女不成恐有相剋其彭一自七嵗以来止呼其姓其

吕念一彭一自来作兄弟稱呼如此則所呼彭一乃世

俗厭禳之意初不害為親兄弟也今吕念一止因其兄

彭一取去房門手板各以酒後紛争本無利害彭一先

用柴棒打吕念一吕念一就奪柴棒打彭一致死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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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打兄甚明其間下手先後雖有情理然名分所在則

是非曲直有不容以輜銖較者按律十惡四曰惡逆註

謂殺兄大赦所不原免今徒以稱謂避忌之小嫌遽謂

之異姓與凡人同科則三嵗收養為親子孫之法可廢

不用而養子之悖理傷道者雖父子相陵犯亦可以異

姓而薄其罰矣況人情不甚相逺凡養子者固望其相

視如至親乃所以為繼嗣之誼若雖三嵗以下收養如

法而以異姓之故既不可以為親兄弟則亦不可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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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父子則凡世之養子於父子兄弟間無有定分同居

共處一室之内不可恃以為親輕於暌異而不相保矣

寧失不經雖聖人好生之徳然天倫人紀之所繫風教

名分之所闗乃治道之大經尤不可一日而或紊也豈

以一夫之死為足惜哉然臣區區之愚猶非敢以吕念

一為必當殺苐見法寺刑部兩甞堅執而朝廷以特㫖

行之似於有司之職為未能盡欲望聖慈特降指揮將

吕念一案再送法寺刑部及勅令所從公詳議庶各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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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職守如情法相當所斷允當則從其元斷在朝廷不

失為好生在有司不失為守法義斯兩得若吕念一所

犯果為可憫人情法意可以通行或已有似此斷過體

例俟其申上貸之未晚亦可以乆行而無弊誠非小補

所有録黄臣未敢書行謹録奏聞

涇&KR0819;榮傅辰改正上奏曰臣聞朝廷行法非難守法

為難法之所在行之果而守之堅則人有所畏而不敢

犯若能行之一時而不能守於異日則將啟人之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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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知懲創矣諸事已經斷而理訴者一年内聽乞别

勘三年聽别定其經勅斷者詣闕進状此法也今榮傅

辰甞任蕭山知縣在任以不法取勘曾經伏辨准勅比

加役流贓罪追毁出身以来文字除名勒停則是法已

行矣𫝊辰既而申訴亦甞詣闕進状臣取索到刑部文

案法寺則以為應得别定條法合具申朝廷行下無干

礙監司照應别定條法施行刑部則以傅辰所訴未應

條法乞朝廷批状告示據此二說則𫝊辰所訴未可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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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甚明今置有司之言不問而輒與改正則於守法之

吏毋乃或未安乎臣竊惟陛下比来與二三大臣脩明

紀綱嚴贓吏之禁恐為民害犯者不貫若已經勘結勅

斷如傅辰輩容易與之改正則凡不曾勘結伏辨而以

贓罪廢罷者豈得無辭以自解乎兼傅辰状自稱元勘

寃屈臣未暇詳究其事或萬一有如所訴何惜不與從條

别定然後斟酌施行庶足以昭示至公在朝廷不失為

守法在傅辰容有可諉者臣職守所在既有愚見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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緘黙所有録黄臣未敢書行謹録奏聞

薛季宣上奏曰臣聞牧馬者在鞭其後敺羊者去其亂

羣施之於民其則不逺先王制徒流之法所以懲惡緩

死也𨽻於赤籍所以繩其悍戾困之居作所以折服其

心用示戒懲于以納民于善而除俗之蠧也近自軍法

之壊非復紀律之存配流之徒知不得與善人齒於是

留則肆其頑惡逃者流為奸盗椎埋屠販習以為常鄉

之所以繩其悍戾折服其心者曾不復見為民之害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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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甚於此屬者非細患也&KR0704;見大軍招刺强壯絶為艱

得給賞例物其費不貲强刺良民不勝其擾毎念小人

罪至徒流以上非勇悍則奸賊也收之於軍則使貪使

愚之法可得而用漢世募弛刑徒徙塞下周世宗收天

下奸人亡命以備禁旅治以軍法皆有成效臣謂先王

加役之流𨽻于赤籍者此其意也有軍律以繩其悍戾

有師役以折服其心使皆遷善嚮功不復混于民伍而

為善人之蠧鞭其後去亂羣者不幾是乎願詔天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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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凡罪至配流年五十五嵗以下非尫羸無疾患者並

送大軍收管情理輕者特免刺面其徒罪以上願從軍

者許從原收仍免重役如此一嵗之内大軍所得將不

啻數千人無非悍戾之夫比之招刺而来居然異矣軍

收其用民去其頑善有所遷人除其害而法出寛厚亦

當今善計也

觀文殿大學士兼侍讀史浩上奏曰臣聞罔以辨言亂

舊政伊尹進戒於商王無作聰明亂舊章成王申命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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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仲伊尹傳堯舜之道成王重文武之光立一時金石

之言為萬世蓍龜之訓蓋以祖宗創業垂統有望後人

故其君臣疊矩重規無非成法實不刋之令典為可繼

之詒謀難得者聖賢之相逢所貴者子孫之長守若思

輕改決匪良圖方陛下即阼之初正㣲臣輔治之日上

封事者累百輩言弊政者僅千條必欲取而紛更罔有

賛其紹述固甞大書方䇿不辜其来及夫聚議廟堂頗

難其用陛下挺㧞俗之見深垂裕之原一遵列聖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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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已輩中興之哲后此其明效大驗所當謹守弗渝比

年以来獻言頗雜一劄可喜即日與之施行衆志未孚

當時已自窒礙徒為紛擾無益施為始雖易若轉圜旋

未免乎反汗間有深知時病灼究弊端雖惓惓以盡忠

亦悠悠而未效薰蕕既溷玉石奚分良由稽考無官

審訂無局行之既無所據罷之不究其因幸賴四逹之

聖聰終亦一歸於舊貫為今之計當謹其初遴選從班

一二人就取敕局三數吏盡裒彛憲立為司存凡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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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而獻陳必使看詳而指定稽之典禮而不悖揆之律

令以無愆有補於時必著於籍前鋪條貫後列姓名庶

於指掌之間若見肺肝之易一以供上方之觀覽一以

備中書之舉行或有兵機則闗密院儻乆行而有利益

必加賞以示恩私務使三尺之金科不撓一夫之臆說其

或姑欲藉手以求羙官無復究心更防後患率然而作

出於不思意有在於身謀事無裨於國計蓋言之者無

罪當置之而勿聞苐欲公朝發號出令之間不失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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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志述事之羙臣輒殫一己之見未盡天下之公欲望

聖慈更諏衆議参樞邇列侍從近班烏臺洎兩省之英

樞府及百司之屬盡從公道罔有異詞則此芻蕘之言

或有毫髪之益

知長沙王師愈乞禁止師巫疏曰臣竊聞荆楚之俗自

古信師巫然而近世為尤甚其最為害者有所謂把門

師是也言一家之事皆由其掌握也有嫁娶不暇問媒

妁專信其勘婚稍奉之不至則離間兩家致嫁娶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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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多矣有疾病不敢求醫藥專信其下禁稍奉之不至

則恐動其親屬不令侍奉至有飢渇而死者多矣比其

死亡則專掌其擇地選日稍奉之不至則托以山川之

不吉年月之未利動經數嵗不獲葬埋鈐制其家嫁娶

者又多矣愚民無知信其邪說甘受此害而不悟惟恐

奉之不厚以是師巫家無非温户甚可切齒在律法事

邪神言禍福自有常刑奈何州縣欲賣乳香或貪其㣲

利返給公據縱而不問甚可駭也欲望聖慈申敕州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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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行禁止如或不悛重作斷遣無貸庶㡬其害可革

時省符下知平江府王佐決陳長年輙私賣田其從子

愬有司十有八年母魚氏年七十坐獄廷辨按法追正

令候母死服闋日理為已分令天下郡縣視此為法知

進賢縣程迴議曰天下之人孰無母慈子若孫宜定省

温凊不宜有私財也在律别籍者有禁異財者有禁當

報牒之初縣令杖而遣之使聽命于其母可矣何稽滯

徧愬有司而達于登聞院乎春秋榖梁𫝊注曰臣無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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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道為衛侯鄭與元咺發論也夫諸侯之於命大夫

猶若此子孫之於母乃使坐獄以對吏愛其親者聞之

不覺泣涕之横集也按令文分財産謂祖父母父母服

闋巳前所有者然則母在子孫不得有私財借使其母

一朝盡費其子孫亦不得違教令也既使歸于其母其

日前所費乃卑幼輙用尊長物法須五年尊長告乃為

理何至豫期母死又開它日爭訟之端也抑亦安知不

令之子孫不死于母之前乎守令者民之師帥政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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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由出誠宜正守令不職之愆與子孫不孝之罪以敬

天下之為人母者

蔡戡議治贓吏法状曰臣聞法貴於行不貴於重太重

則不可常行法重而必行非先王之法也王者之政蓋

有不忍之心存焉一有不忍之心則法雖重而未必常

行不過救一時之弊而已今夫蠧國害民莫甚贓吏雖

肆諸市朝有不足恤伏自陛下初政以来舉行決配之

法所以嚴戢此徒而惠愛斯民者可謂至矣然十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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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之間抵觸重憲者數人耳豈州縣之吏人人精白謹

㢘或畏法逺罪而不犯有司乎然贓吏固自若也國家

忠厚與周匹休風俗習為醇羙監司守臣務行寛大坐

視笞辱黥涅與徒𨽻䓁惡傷士𩔖故不忍為甚則持釋

氏因果之說寧鐫秩罷官不肯劾吏必不得已使之尋

醫而去贓汚狼藉所不可掩姑求一二㣲罪應課塞責

或經年參選或遇赦敘用復使臨民其害滋甚臣愚欲

望聖慈特賜詳酌凡贓吏罪至決配者姑免其罪編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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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州軍雖遇大赦永不量移或情理巨蠧非常法所

可治者取自聖裁時一用之仍乞睿㫖嚴飭監司守臣

悉以刺舉部内有犯失於覺察或它司按劾或朝廷訪

聞考驗得實者併坐之庶得贓吏必達不至漏網重為

民害

崔敦禮代江東帥論法制不可輕立疏曰臣竊惟立國

之權惟法度政令而已祖宗之法度要使天下遵之而

不敢議人主之政令要使天下信之而不敢疑若夫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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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而立一法因一人而創一令則天下竊議而人心

益疑矣仰惟陛下剛健出於天縱宏規逺畧冠古未有甚

盛徳也然比年以来祖宗舊法或變於小臣之獻言而

朝廷出令或徇於一夫之私意為之特降指揮如此等

𩔖不勝其多臣姑以到江東州郡所見一二言之夫廵

轄遞鋪自有司存若其稽違行法可也今乃因有闕誤

特令守倅入銜夫州郡之事孰非𨽻守倅者可盡入銜

乎此亦未免為文具也豈非因一事而立一法乎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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鈐轄與轉運判官提舉常平茶鹽官序官著在乾道新

書所至未嘗不遵守今忽特降指揮申明如此則乾

道一書每事皆當降指揮然後遵守何其繁也豈非因

一人而下一令乎此特其小者猶未至於害政也至於

兵戎之職各有臨制階級自都捴管而下又有副捴管

乃有路鈐鈐轄路分都監亦猶諸軍之有都統制副都

統統制統領之屬今乃許路鈐因訓練得以專奏則諸

路副捴管路分都監及諸軍統制統領茍有為之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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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當援例而降指揮矣平居無事未計利害緩急之際

軍政不一豈不乖亂況其間挾勢妄作之人必至率意

生事帥臣不敢號令監司不敢誰何紊亂常制莫甚於

此此令一下輿議讙然知必有謂良由結交植黨茍相

崇重欺罔聖聡變亂法制充其𩔖而長之將何所不至

外議以為權要近習有主其人者臣在逺方不得而知

但觀近數年凡權要近習所主之人所立之事號令一

出無敢執奏論駮者而士大夫顧望如此豈不負國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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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充國有言吾年老矣不以餘命為國家言之誰當言

者況臣䝉恩最厚非充國比年將七十方欲乞骸以歸

若隱黙不言徒與天下竊議實負陛下伏望斷自宸衷

自今以往凡小臣獻說必察其所由来詳之重之毋輕

立法凡朝廷出命必合天下之公心毋徇一夫之私意

俾天下咸知王言之大王心之一則綏先王之禄底蒸

民之生端自此也臣無任惓惓

敦禮又代陳丞相乞住白劄施行事疏曰臣待罪帥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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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事之外年老識昏每恨無以仰裨聖徳敢因近事輙

効愚忠竊聞號令出於人主行於朝廷布於中外古今

天下之所同也間有軍國機密之事或慮行遣稽緩則

自御前批降指揮用寳行下此所以令天下信而不容

偽也未聞有内臣或都承㫖司數百里外以白劄傳㫖

處分事者臣自到任以来一年又半矣凡三次被受指

揮皆是白劄其一發北来人王濟等送都統司支破請

受其一催勘楊百寧侵用官綱其一今次天申節斷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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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臣各已遵依施行矣此三事者非甚機宻之事若付

省部行下何所不可夫省部行移則有印御前批降則

有寳其文書可驗其經由可考天下無得而疑者舎此

而用白劄雖是小事無甚利害臣之愚慮竊慮白劄既

言於天下則它時緩急有支降錢物調發軍馬處置邉

儌干國家大利害等事既是地逺其勢不得覆奏又所

取遵依状止令付差来人回或申元承受去處其間詐

偽豈可盡防若嚴重知體之人必至奏審則往来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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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失事機若繆懦無識之人耳目習熟以為當然即便

施行豈不誤事又文字或不附遞差使臣虞候齎送所

至妄自張皇頗有驚動官吏奉之如奉勅使犒勞僕馬

饋遺酒食之費有至二三百千者州郡如此其它可知

兼又訪聞諸軍將佐或総領諸司及兩淮州郡時時有

之如此實於朝廷事體非便亦有外方施行之事而朝

廷不預知者萬一詐偽決至誤事悔無所及大率奸民

巧詐如度牒交子茶塩鈔引之𩔖猶能偽況此白批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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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豈難撰造使其奸細容心於其間當不止於脫漏饋

遺而已也臣愚欲望聖慈自今以後在外有合處分之

事乞從御前批降或從省部行下庶幾號令信確人不

致疑而於事體甚正異時緩急不至誤事天下幸甚

端明殿學士汪應辰上奏曰臣聞兵所以衛民也民所

以養兵也相須而成其實一體然茍惟御之不以其道

則或更相為瘉而不得其所矣夫以三代盛時兵出於

農而其告戒之詞猶曰無敢冦攘踰垣墻竊馬牛誘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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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況後世兵農之分而政治又不及三代乎唐劉蕡謂足

蹈軍門視農夫如草芥可以見其弊矣雖然此唐末之

政也若夫聖人有作雖兵農已分雖三代已逺所以因

時制宜者固自有道矣恭惟陛下明察政體総攬權綱

駕馭將帥惟所進退訓飭堅明賞罰必信是以軍旅所

在雖雜耕錯處而部伍整肅無敢譁囂兵民相安帥守

協濟凡昔人所云云者今皆可以無慮矣乾道二年因

三省樞宻院有請戒敕諸將禁約人兵不得侵擾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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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陳訴聽守臣一面追捕依條斷治如有本將不即

發遣仍聽守臣具因依聞奏所以防㣲杜漸可謂至矣

將帥固已擇人士卒固已用命而詔令之下又如此其

明白其消患於冥冥之中蓋不可勝數伏見乾道新書

偶不該載竊恐或者以為一時指揮未必常用非所以

申嚴約束傳示永乆之意伏望聖慈更詔有司以前此

詔㫖載之著令使帥守皆得遵奉兵民皆得通曉人有

所畏則法雖設而不犯矣臣䝉恩假守實當兵馬屯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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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地憑藉朝廷威令之重所謂兵民相安帥守協濟竊

庶幾於萬一焉是以敢冒昧言之臣不勝戰栗之至

光宗紹熈三年陳傅良上奏曰准中書門下省送到録

黄一道節文為刑部大理寺狀吉州奏勘到百姓鄢大

為說合已斷人李一討合㳺六等各持杖行刧朱三家

榖物贓滿按法寺稱其鄢大為准條於絞刑上定斷合

決重杖處死二月十四日三省同奉聖㫖鄢大為依斷

令臣書行縁事干人命須至奏聞者臣竊詳上件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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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以鄢大為所帶刧榖木檐堪以害人定為持仗强盜

贓滿五貫合決重杖處死設若不以木檐為仗即計贓

須滿十貫方得死罪死生之分在於木檐稱仗不稱仗

毫釐之間此不可不謹也臣嘗習此矣在律杖謂兵器

杵棒之屬餘不稱仗准此恭惟本朝列聖繼作刑日益

輕以為杵棒立文該載未明則犯法者易陷刑者衆於

是重立兩條案嘉祐編敕賊盜門其一云應持竹鎗竹

杖磚石之𩔖為盜堪以害人者並同持仗之法此謂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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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竹鎗竹杖磚石堪以害人之物而為盜者即為持仗

以明但持所須之物為盜不得稱仗矣其一云將鎌檐

刀斧之屬於人園林陂野内偷割禾榖蔬果盜斫柴薪

之𩔖元非積聚者并將篙楫盜取空船或持鞭杖偷趂

孶畜雖變主知覺但不曽施威力抵拒者依不持仗竊

盜法此謂茍持鎌檐刀斧所須之物而為盜即不為持

仗以明必是持仗堪以害人之物為盜始得稱仗矣上

件兩仗合為一編載在敕文則有司承用可以參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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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牴牾至於元豐刪修舊敕一時不深求嘉祐以前立

法羙意輙將上件兩條離為兩門其一條在名例門云

諸稱仗者持竹木磚石之𩔖堪以害人者同其一條在

賊盜門云諸於城外竊盜無人防守特持所須之具者並

為不持仗注云謂採斫須金刀船栰須篙楫負須檐畜

須鞭之𩔖蓋自將兩條離為二處即凡用持仗之法只

據名例門立文凡用不持仗之法只據賊盜門立文而

兩文始不相叅照無所斟酌矣兼詳元豐剛定嘉祐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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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倒本文已失初意(謂並同持仗之法/改作諸稱仗者)節畧數字便成

深文(謂剛去鎗杖/但稱竹木)自元豐迄今有司遵用蓋不知重報

者幾千人矣今来鄢大為之獄只是布袋并檐即不曽

施威力若用嘉祐舊勅即非持堪以害人之物為盜明

矣且夫前朝立法本持所須之物為盜其意非是欲以

害人雖斧刃不謂為仗本持堪害人之物為盜其意是

欲以害人雖磚石得謂為仗但論其盜有無欲害人之

心不計所持是不是堪害人之物原情定罪此春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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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也又云持仗在外空手入室罪至死者減一等即雖

持仗若其時不以入室可以減等又云變主知覺但不

曽施威力抵拒者並同不持仗即雖持所須之物若其

時施威力抵拒可以加等可謂深切著明矣而元豐改

作離析勅文今来有司尚循謬誤臣愚欲望睿慈特將

鄢大為之罪從未滿十貫條特貸命斷遣仍乞以刑部

大理寺擬斷官吏並見免坐失入之罪仍乞將見行條

法送刪定所據嘉祐舊敕將兩條刪潤併入賊盜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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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憑遵守臣聞中興之初重修紹興勅令已有指揮用

嘉祐舊法故元豐敕多在釐改之科數内持仗一條當

時有司偶失參攷尚未追正今来若行刪潤初非創新

衝改而聖主好生之徳公朝從恕之風自今以始益深

益厚愚民無知雖似幸免而天聽甚卑宜享其報此臣

所以拳拳也所有録黄臣未敢書行

寧宗即位國子録王介上疏曰陛下即位未三月策免

宰相遷易臺諫悉出内批非治世事也崇寧大觀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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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御批遂成北狩之禍杜衍為相常積内降十數封還

今宰相不敢封納臺諫不敢彈奏此豈可乆之道

嘉定四年著作佐郎真徳秀上奏曰臣伏見朝廷以楮幣

過多折閱日甚舉積年之弊而一新之其為利至博也

然臣竊聽道塗之論尚慮四方郡國之間未能悉體公

朝之意奉行頒布壹或不䖍其為民患蓋亦非一臣嘗

官于州縣每觀詔令之下本為利民而吏於其間並縁

苛擾民未拜賜而害已随之承流宣化之臣有未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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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問者雖詔㫖丁寧毋得抑配而抑配自如毋得搔動而

搔動自若許民庶以越訴矣所能赴愬者㡬人命監司以

糾察矣果能舉按者何事此臣疇昔所親見者是以下情

鬱於上達上澤壅於下流積習相㳂非一日矣今新令

之行以舊劵之二而易新劵之一儻郡縣推行惟謹則

實恵豈不周流然慮其間未能亡弊或頒降有限僅充

官吏之橐而弗及齊民或胥吏要求秖給豪富之家而

弗及下户或創局亡㡬恵止城邑而田里未免見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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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奪紛拏難於禁止而公私反致多事自非守宰得人

區處有術則其為害殆不止斯怨嗟之聲所在必衆且

神臯輦轂近在闕庭舉行之初尚多惶惑然隨病隨藥

易於察知外而四方去天既逺設有弊倖何由上聞羣

情嗸嗸感動和氣非細故也況欲新令之行必先民信

其上若使逺近之人齎持舊劵徬徨四顧無所用之棄

擲燔燒不復愛惜豈不逆料它時之必至此乎臣愚伏

望申攽明指戒飭監司守臣一意講求多為區畫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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恵及人而無換易不行之歎庶幾詔令之下不為空言

實天下幸甚

嘉定六年徳秀為起居舎人又上奏曰臣伏覩陛下以

郊禋慶成天地報汛思與元元同其祉福酌議臣從厚

之請凡厥恩霈加隆於舊徳澤洋溢延及羣生物情熈

然蓋庶㡬虖升平氣象矣抑臣聞之滿堂飲酒有一人向

隅而泣則滿堂為之不樂四海之廣匹夫弗獲聖人以

為己憂頃者朝廷以楮幣日輕改行新令慮士大夫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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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不恪於是威之以禠奪竄斥之刑慮民之虧減牟

利於是儆之以沒入家貲之罰蓋亦大為之防而欲其

無犯焉耳中外有司茍能體認朝廷之意擇其甚者而

加懲焉則人孰不畏亦孰不服而臣得諸所聞迺有未

嘗玩令而以玩令言未嘗誤國而以誤國劾者或因寮

屬之讒而不究其實或因豪强之謗而輙徇其私是豈

朝廷立法之本意耶至若籍沒之行尤多濫及蓋有胥

吏利其多貲而因以傾奪者矣有閭巷平時睚眦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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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傷者矣夫估籍之禍甚於刑誅刑誅雖酷痛止其

身貲財一空盡室溝壑今乃不量其輕重而驟施之亦

豈朝廷立法之本意耶夫當惪洋恩普之時顧未免有

向隅之泣者此亦聖朝所宜矜惻也臣愚伏望深詔輔

臣稽參衆論凡州縣官有因奉行新劵為監司守臣按

劾追削居住其倚法漁利重為公私之蠧者自無足議

其間咎犯稍輕及止縁材術短拙情在可矜者當此郊

霈之餘量行牽復許之自便至於估籍一節雖令申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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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展轉經營縱幸獲免已亡其半謂宜明勅監司守令

自今民間有違犯約束諭告弗悛者止當嚴寘典憲不

許更籍其家亦足以廣聖朝惟新之澤或者必謂如此

則法禁既弛令愈不行臣竊以為不然今四方郡國蓋

有未嘗劾一吏籍一民而流通無滯者亦有操切太甚

物情愈駭而終不可禁者此在有司推行之工拙耳況

臣所請止欲罰當其罪而開釋無辜非欲蕩然撤去禁

防而後已也儻臣言可采惟陛下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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徳秀又上奏曰臣既勸陛下以容受忠言今願以忠言

為陛下獻竊惟今日闗國脉盛衰繫民生休戚其惟楮

幣一事乎惟我祖宗有國以来所以保天命結人心者

其道非它曰不施重刑不事厚斂不行苛政不用酷吏

而已列聖相承世守弗易是以徳澤深長與天無極太

平之乆逺過漢唐陛下聖性寛仁率由祖訓更化之後

偃兵息民天下䝉福不可勝計而自楮幣之更州縣奉

行失當於是估籍徒流所在相踵而重刑始用矣科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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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配逺近騷然而厚斂始及民矣告訐公行根連株逮

而苛政始肆出矣假稱提之說逞朘削之私者唾掌四起

而酷吏始得志矣夫是數者豈朝廷本指哉方其弊壊

既極不得已而變通之出御府之金捐祠曹之牒展期

以收換多方以優恤唯恐其病民也法行之初雖有情

重估籍之文未幾又為之令曰當估籍者毋得專行必

聞於朝以竢報可忠厚謹審之意寓於不言又若是其

至也而臣觀今之州縣間務為新竒創立科調迺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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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朝廷約束之外故有一夫坐罪而昆弟之財併遭沒

入者矣有虧陌四錢而百萬之貲悉從沒入者矣謂之

奉法可乎至於科富室之錢朝廷之令所無也拘鹽商

之舟朝廷之令所無也以産稅多寡為差令民藏劵此

又朝廷之令所無也昔者熈寧新法之行可謂嚴矣識

者猶曰寛之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況今朝廷之意本

以便民而奉行者乃背戾如此謂之體國可乎雖然四

方利病臣不能徧知臣閩人也所謂家産滿千錢藏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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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者閩中之新令也夫産滿千錢大約田幾百畝養

生送死之費縣官征稅之輸皆取具焉非常之須又不

在是安有餘貲可市劵而藏楮乎況閩之為俗土瘠人

貧號為甚富者視江浙不能伯一故此令既行鬻田宅

以收劵者雖大家不能免豈便民之策耶或者徒見楮

價驟増遂指以為新令之効臣竊謂不然迺者朝廷蓋

自有良畫矣曰福建上供純許用劵以一嵗計之為數

幾二百萬官之用劵既多則民之視劵亦重蓋將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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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貴而自貴不迫之藏而自藏矣況民之輸官者錢楮

各半是朝廷輟見緡予州郡者亡慮百萬稱提之助沛

然有餘尚何待它為科配乎厥今四方之民病此極矣

使前數端果出於公朝之令陛下與二三大臣聞其為

害至此亦必惻然更張不俟終日況特出於州縣旁縁

之私何憚何疑而弗捄之乎臣願陛下渙發徳音明勅

諸道監司守臣體認國家更幣便民之本意凡於詔令

之外創意妄為託名奉法實則壊法者悉從蠲罷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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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嚴刑厚斂肆苛嬈而恣貪酷者令臺諫糾察以聞重

寘之罰庶幾安元元之生以壽宗社之脉實天下幸甚

寧宗時籍田令徐清叟疏言邇者江右閩嶠盜賊竊發

監司帥守未免少立威名專行誅謬此特以權濟事而

已而偏州僻壘習熟見聞轉相倣傚亦皆不俟論報輙

行專殺欲望明行禁止一變臣下嗜殺希進之心以無

墜祖宗立國仁厚之意

太學博士許應龍上奏曰臣聞有法之弊有例之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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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弊易見例之弊難革舎法而用例此今日之大患也

夫著而為律疏而為令編次成書各有條目蓋截然而

不可易也是雖有旁照有通用舞文弄法者固未免輕

重出入於其間然使有司之精明詳考而熟究之其奸

莫能逃也豈不曰法之弊易見乎乃若例者或出於一

時之特恩或出於一時之權宜有徇親故而開是例者

有迫於勢要而創是例者揆之於法大相牴牾而後来

者扳援不已案牘在胥吏之手有司不可得而知也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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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執已行之比有司不可得而拒也豈不曰例之弊難

革乎今日之弊百司庶府凡所施行固未嘗無一定之法

然未免循積習之弊舎法而用例焉非不知三尺之背

違也執而不行恐至於咈人情非不知冒濫之滋甚也

抑而不予慮至於召衆怨遂使胥吏得以執其柄而容

其私厚賂以賈之則以為有例之可行請求之未至則

匿其例而不用長吏知之而不能禁天下交病之而不

敢言昔富弼有言曰近年綱紀甚紊随事變更便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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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至使民力單竭國用匱乏所以然者法制不立而習

為例者淪胥至此也是則用例者豈非壊法之尤者乎

今日之弊亦已極矣一切禁戢而惟法是用固為㧞本

塞源之論然循習之乆遽爾盡革恐事勢有扞格而難

行者若聽其冗濫而不為之捄止則轉相因仍必至於

蕩然而無法矣昔韓琦每事用例吏持例在手惟視金

錢之多寡以為去取琦目擊其弊取其可用者而刪其

冗謬者是以吏無所容其奸事以職舉今莫若明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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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搜求前後已用之例公共參酌可行者留之不可行

者去之使之輕重得宜於法意不相違戾編為成書藏

之有司凡有陳乞據此施行若是書之所不載者皆抑

而不予庶幾權不在吏而奔競妄求者無所容其巧矣

此亦因時施宜之一策也惟陛下與大臣熟議而行之

青田縣主簿陳耆卿上奏曰臣聞民俗之不媺非一端

也而健訟之禍為大夫州縣所以平天下之不平者也

民有不得其平而求於州縣州縣不能平之則於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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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蓋其勢之不獲誰得而忿疾之哉然觀今日州縣之

訟未必皆不得其平者也良民以訟為耻頑民以訟為

喜夫以訟為恥藉有不得其平非至慘烈有茹苦不言

者矣不幸而至於訟有未幾而中輟者矣頑民幸其然

也故常以强籠弱以富撼貧既侵奪之懼其直於官也

則先粉澤其辭以自媒於訟故今天下之不直者多為

詞主而直者起應之爾夫其樂競好爭如嗜飲食而又

能髙貲以啗胥吏强辭以瞽官曹未及書判則已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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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其長短而曰不勝不止矣所較者不數緡而其求勝

之心雖竭産不靳稍不如意則鑿空越訴不遺餘力故

官吏聞風畏之往往含容黑白而天下多不決之訟由

是喜訟日熾矣喜訟者日熾則天下之不得其平者日

廣矣夫告訐者有法自刑者有法不干己者有法告上

而不以實者亦有法今未必盡行也是以奸民勇無所

忌而風俗益媮臣愚乞降睿㫖申諭省部臺郡凡民訟

小大其已經剖斷得實而輙枝蔓誣訴者各以其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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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毋俾幸免彼知喜訟之為無益也則相率而歸於無

訟惡草去則良苗殖此自然之理臣不勝惓惓

理宗時許應龍奏曰臣聞歐陽脩曰今出令之初不加

詳審行之未乆尋又更改以不信之言行難從之令故

毎有處置之事州縣知朝廷未是一定之論官吏或相

謂曰且未要行不乆改或曰備禮行下畧與應破指揮

符牒縱横上下莫能遵守劉安世曰命令變更逺不過

三嵗近或朞月甚者朝行夕改使民疑惑欲乞出令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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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大臣協謀門下審覆臣謂言多變則不信命頻改則

難從此昔人之格言也夫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

令而致之民者也必相與講明以求其是若順乎人心

合於事宜然後布之天下其信則如四時之不移其行

則如汗出而弗反若此則規模一定上下相孚為無不

成政罔不舉而治效可以立致茍思之不精講之不詳

聞斯行諸既不察其當否人或有言則又從而中輟前

後牴牾莫知適從文移雖繁徒挂墻壁歐陽脩謂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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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詳審尋又更易上下莫能遵守劉安世謂朝行暮

改使民疑惑欲乞出令必使大臣協謀門下審覆其意

正為此爾今宵旰非不勤施行非不多然悠悠嵗月莫

覩成緒豈積弊難遽革治功難驟成耶無亦數更數易

而無一定規耶履畝恐為民之擾則復令給還混試恐

人物之繁而復分諸路雖曰更變靡定猶不失乎厚下

以立本因時而施宜至若竄謫者當以漸移乃驟還其

舊秩不與親民者未經赦宥乃遽與之注授邉功者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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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之從軍而復與之参選居官者當俾之終秩而随即

改除秤提之令洊更鹽鈔之法屢變遂使人心皇惑雖

令不從倖門一開扳援無已欲轉而移之亦無甚難惟

當致謹於出令之初則不輕變於己行之後賢果可任

則任而勿貳邪若宜去則去而勿疑利所當興則不動

揺於浮言弊所當革則不遷易於羣議如是則奉行之

必䖍事功之必立理内御外殆將無不如意然而人心

不難孚國是不難定惟在乎公與斷耳公則心無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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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用或舎悉參輿論必不至於以一人譽而召以一人

毁而棄斷則不惑羣議或罷或行莫不當理何至輕於

嘗試而遽為小不如意而輙沮為人上者茍能守之以

至公行之以獨斷則發號施令罔有不臧人莫得以容

其議則尚何變更之有此又要終原始之道惟陛下與

大臣亟圗之則天下幸甚

禮部尚書魏了翁進故事曰唐陸贄入翰林嘗居中參

裁可否時號内相嘗為帝言今盜徧天下宜痛自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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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感人心昔成湯罪己以興楚昭王出奔以一言善復

國陛下誠不吝改過以言謝天下使臣持筆亡所忌庶

叛者革心帝從之故奉天所下制書雖武人悍卒無不

感動流涕後李抱真入朝為帝言陛下在奉天山南時

赦令至山東士卒聞者皆感泣思奮臣是時知賊不足

平議者謂興元戡難功雖爪牙宣力蓋贄有助焉奉天

改元詔曰致理興化必在推誠忘己濟人不吝改過朕

嗣守丕緒君臨萬方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徳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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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追於既往永言思咎期有復於將来明證厥初以示

天下惟我烈祖邁徳庇人致俗化於和平拯生靈於塗

炭重熈積慶垂二百年伊爾卿尹庶官洎億兆之衆代

受亭育以迄于今功存于人澤垂于後肆予小子獲纉

鴻業懼徳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長于深宫之中暗于經

國之務積習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穡之艱難不察征

戍之勞苦澤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懐疑阻猶

昧省已遂用興戎召師四方轉餉千里賦車籍馬逺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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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然行齎居送衆庶勞止或一日屢交鋒刃或連年不

解甲胄祀奠乏主室家靡依生死流離怨氣凝結力役

不息田莱多荒暴命峻於誅求疲甿空於杼軸轉死溝

壑離去鄉閭邑里丘虚人烟斷絶天譴於上而朕不悟

人怨於下而朕不知循致亂階變興都邑賊臣乗舋肆

逆淊天曽莫愧畏敢行淩逼萬品失叙九廟震驚上辱

于祖宗下負於黎庶痛心靦貌罪實在予永宛愧悼若

墜深谷賴天地降祐神人叶謀將相竭誠爪牙宣力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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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大盜載張皇維將𢎞永圗必布新令

  臣聞感民之事非一而詔令莫先焉臣嘗觀三代

  而下惟漢文為最篤實而近古其日蝕之詔曰朕

  下不能治育羣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悉思朕之

  過失以告其祠官之詔曰以不敏不明而乆撫臨

  天下朕甚自媿其和親之詔又曰四荒之外不安

  其生封圻之外勤勞不處皆朕之徳薄而不能達

  逺也嗚呼何其責已之重以周乎蓋人君以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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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身臨億兆民之上而欲率天下惟一己之從此

  非可以空言聳動也漢以後惟唐徳宗能識此義

  聽用陸贄之言以實徳誠意用之於詔誥命令之

  間如云長於深宫之中暗于經世之務積習易溺

  居安忘危又云天譴於上而朕不悟人怨于下而

  朕不知循至亂階變興都邑此等語言雖以徳宗

  强明自任耻屈正論而猶能痛自咎責以格頑悍

  此外制書詔書凡二十有八去其小事四篇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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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二十四篇亦無一而非罪己之語蓋不獨奉天

  制書為然也今自權臣專國以来内患外禍無嵗

  無之而毎詔令下未嘗有一言稍自咎責詞臣習

  成諛佞不知其非雖有水旱盜賊例曰年榖屢登

  四方無虞扶杖聽詔之民無不愁怨以為朝廷之

  不恤人窮也今幸陛下親攬萬機而是弊也相承

  而莫之改臣自入都以来親睹士大夫之論似謂

  禁旅之變自誅戮以後皆已退聽可保無它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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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變自遁入茅山之後漸已窮蹙可保平安雖以

  廟社威靈凡可怖可愕之事往往幸而銷弭然喜

  諛佞而惡訐直樂䝉蔽而咎張皇上下相徇習以

  為常臣恐一旦事有大於此則無以為陛下告此

  不可不過為之慮也

淳祐間徐元杰進故事曰仁宗皇帝皇祐二年詔内降

指揮許執奏敢因縁干請者臺諫察舉先是上諭輔臣

可於明堂赦文中禁止内降庶澄宿弊輔臣等奏曰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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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赦未盡聖意乃别下此詔

  臣聞人主之命令至不可輕也輕則主威䙝而民

  聽惑始之所忽者若甚㣲而末流之患有不可勝

  禦者是不可不察也至哉仁祖之用心其申嚴内

  降執奏之法必欲見之於宗祀之徳音所以對越

  祖宗而示其無媿於詒謀之初意在是爾然觀輔

  臣之逺慮尤欲盡述聖人之徳意志慮而專布於

  詔㫖之丁寧者若恐視之以為赦宥之故常而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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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也在易之夬以剛決柔者也聖人取其孚號之

  義而必曰揚于王庭蓋王庭者出命之地明白洞

  達所以公天下而信萬世也祖宗成憲載在國史

  行之至今不翅如桑麻榖粟不可一日廢而三省

  體統先後綱維凡建明之惟允者必審於覆奏覆

  奏之已行者必嚴於封駁故外庭之事非内庭之

  所得與公道元氣之繫命非私意小不忍之所能

  轉移此聖宋宗社靈長之本未有不自防㣲杜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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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始得之也臣觀成周盛時八柄之誅賞廢置固

  王之所得專而必惟大宰之所詔告使大廷廣衆

  之所共知也今考王宫之職掌自小宰而下曰宫

  正曰宫伯凡宫之政令糾禁各有司存而𨽻王宫

  之役者又皆士庶子為之是以當時居虎門以司

  王朝者必嚴以師氏之職凡可以䕶養人主之徳

  性保固其心術謹之於未萌制之於未動者無非

  太宰以下羣臣之責豈若後世耳目之輕有所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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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偏受私昵之易啟卒無以禁斜封墨敕之弊所

  以蹙唐祚於亂亡其所由来者漸矣由辨之不早

  辨也臣又觀諸葛亮出師一表方當益州罷敝則

  以為危急存亡之秋深懼其塞忠諫之路而無以

  光先帝之遺徳故直其辭曰宫中府中俱為一體

  若有作奸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至

  於親賢臣逺小人而必深述乎先漢之興隆者在

  是若夫親小人逺賢士而後漢之所以傾頽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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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重致其丁寧之戒吁此亮之一表所以與伊訓

  說命相為表裏也歟然則有天下者其必考周之

  盛而監唐之衰重周典宫禁之制而參之以宫府一

  體之言則賢臣必親小人必逺外廷此心必不為

  内廷之所移如是則仁祖之宏規懿範只在陛下

  一心術持敬之頃而已臣不勝拳拳

金世宗時有司言民間收藏制文恐因而滋訟乞禁之

平章政事張汝霖謂王者之法譬猶江河欲使易避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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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犯本朝法制坦然明白今已著為不刋之典天下之

人無不聞誦若令私家收之則人皆曉然不敢為非亦

助治之一端也不禁為便詔從之

梁肅為濟南尹上疏曰刑罰世輕世重自漢文除肉刑

罪至徒者帶鐐居役嵗滿釋之家無兼丁者加杖準徒

今取遼季之法徒一年者杖一百是一罪二刑也刑罰

之重於斯為甚今太平日乆當用中典有司猶用重法

臣實痛之自今徒罪之人止居作更不決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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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宗承安四年户部尚書孫鐸因轉對奏曰比年號令

或已行而中輟或既改而復行更張太煩百姓不信乞

自今凡將下令再三講究如有益於治則必行無恤小

民之言國子司業赫舎哩善才亦言頒行法令絲綸既

出尤當固守上然之

元世祖時有二道士争長互立黨與其一誣其仇之黨

二人為逃軍結中貴及通事楊惟忠執而虐殺之中書

耶律楚材按收惟忠中貴復訴楚材違制帝怒繫楚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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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而自悔命釋之楚材不肯解縳進曰臣備位公輔國

政所屬陛下初令繋臣以有罪也當明示百官罪在不赦

今釋臣是無罪也豈宜輕易反覆如戲小兒國有大事

何以行焉衆皆失色帝曰朕雖為帝寧無過舉耶乃温

言以慰之

趙天麟上太平金鏡策曰臣聞意由言而後彰言須書

而克備故雷風既動造化可以施功王者不言臣下罔

攸禀令興戎出好有信無私際天下而咸指薄四海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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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視豈輕也哉湯后告殷人以不食史佚戒成王之無

戲所係大矣能無慎乎今國家聖祖神宗遺規樹典至

于陛下益廣徳音八十餘年一家天地宣於民書於史

成於禮歌于樂者固非一也然而中外之臣民或得其

一而不得其二或見其後而不見其前互相照依未遑

明辨循如是之風而望治寧之至臣竊謂似乎未之能

盡也伏見至元壬申年間聖㫖節該不用泰和律令将

以損其餘而益其闕舎其舊而新是圗也越至於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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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餘年猶未有示民之明文守令自專宰相無據臣已

於先所獻萬言䇿内備陳之矣又伏見乙丑年間聖㫖

宣諭出征人須要正身當役無令頂替雇覔其後復降

聖㫖條畫内一欵該諸正軍若有雇覔慣熟好人出征

者聽欽奉如此此蓋前後不相同之𩔖也若以後㫖為

宜遵依則方今萬夫千夫百夫之長多有申達上司行

移各處勾取正身以相搔擾今若以前㫖為宜遵依則

後㫖何為而復出哉如張湯輕重其心州犂上下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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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官吏多有因此以啟之也又伏見國典時有和同不

拘此例之文臣竊以禮有一源義無二本法綱未定大

化何行且鑄器用者在於防範成方圗者由於規矩如

已立制而仍使和同不拘此例則是設防範而恣器用

之不遵置規矩而任方圎之自用也欲其合準不亦難

乎又伏見國典時有䝉古人不在此限之文而無所定

之例也臣竊以九州四海一札十行大仁覃於邃逺而

不之遺也大義及於滅親而不敢私也天子者天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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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民者天之所陰隲也彼羣方庶𩔖形異音殊在天子

視之雖有親疎而天溥視之則無彼此之殊也人君代

天理物當合天意以行之若獨愛䝉古人則既非公道

之坦夷又異皇天之溥視也且凡明詔之文其究歸于

豐化節財壮本衛生之理爾若獨以䝉古人不在例則

愛之適所以使之不豐不節不壯不衛以害之也又

伏見詔令毎下逺近震驚欣恱以為太平之可冀也開

讀于京師降示於外路流布于司縣張掛于市井如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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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可仰而不可測也如望江河可近而不可犯也及

乎三日之後甫收掛壁之文而已半知半不知矣迨於

逾年而知者百無一二焉小民之愚騃者欲其不犯何

以能哉今之人有恒言曰新條不可犯也臣之所痛傷

者尤在於斯焉小民意以舊條攸逺雖宿吏猶有遺忘

庶可犯之以茍免故獨不敢犯新條也新條雖新不乆

而又成舊矣不更此化雖復曹参百輩亦難興畫一之

歌而成清静寧一之治也伏望陛下新天下之視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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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權衡頓五葉之綱維立一朝之典式逺求告制

近采家法上承天意下訪輿言乗除常理勒成一書頒

於四海垂諸萬姓咸曰大哉王言又曰一哉王心下民

昭知而憚犯官吏守之而不疑宰相賴之而清化陛下

因之而垂拱矣愚臣妄議仰冀矜之

文宗天歴二年六月陕西行臺御史孔思迪言人倫之

中夫婦為重比見内外大臣得罪就刑者其妻妾即斷

付它人似與國朝旌表貞節之㫖不侔夫亡終制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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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況以失節之婦配有功之人又似與前賢所謂娶

失節者以配身是已失節之意不同今後凡負國之臣

籍沒奴婢財産不必罪其妻子當典刑者則孥戮之不

必斷付它人庶使婦人均得守節請著為令

順帝時蘇天爵上奏曰蓋聞國之重者莫先乎刑刑之

重者莫大乎殺且立法在于可守用刑貴于適中夫法

不可守則徒法不能以自行刑不適中則民無所措手

足是以古昔之用刑必也随世而輕重故殺人者死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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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定名然鬭殺之情至為不一若皆置之死地或情有

可恕欲悉為斷放則死者何辜照得大徳十年八月刑

部郎中趙奉政牒鬬毆殺人輕重似少詳論本部議得

鬬毆殺人所犯不一原情議罪事各有異若許一例斷

放被死之人寃何由雪又恐官吏乗此弄法漸生奸弊

甚於刑政不便如准所言但犯鬬毆殺人追勘完備依

例結案詳斷庶免差池都省准擬又照得至正五年五

月中書奏准節該鬬毆以手足毆人及頭撞擊或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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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於人非要害處毆損致命者或因鬬擊非虚怯處痛

氣攻心邂逅致命者並為本無殺心擬合杖斷一百以

下並流三千里其因鬬用刃及它物於人虚怯要害

處毆擊登時而死或非因鬬争無事而殺并被毆者元

無忿争止辨已事因而致命若鬬毆罷散聲不相接去

而又来毆人致命身死者以其即有害心並從故殺之

法依例結案待報欽此夫以法制平允則永逺可以奉

行如或執一則刑獄必至淹滯近因欽奉詔書巡行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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甸詢民疾苦疎滌寃滯所歴州縣等處或有鬬殺之囚

原情比附新例往往不克斷遣蓋禁奸止暴固宜嚴肅

慎獄卹刑尤當慎重且今村野人民素無教養誤犯刑

憲者多而郡縣官吏貪汚茍且通知法律者少夫既不

能詳情審問又復不肯追勘結解致使囚徒淹延一切

死于囹圄豈惟玩舞刑政亦實為感傷中和書曰罪疑

惟輕易曰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宜從都省詳定

其法務使允平庶幾天下在獄之囚幸得以生全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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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生之徳普洽于逺邇

天爵又上奏曰法者天下之公所以輔乎治也律者歴

代之典所以行乎法也故自昔國家為治者必立一代

之法立法者必制一定之律蓋禮樂教化固為治之本

而法制禁令實輔治之具故設律學以教人置律科以

試吏其所以輔乎治者豈不詳且密歟我國家自太祖

皇帝戡定中夏法尚寛簡世祖皇帝混一海宇肇立制

度列聖相承日圗政治雖法令之未行皆因事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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嵗月既乆條例滋多英宗皇帝始命中書定為通制頒

行多方官吏遵守然自延祐至今又幾二十年矣夫人

情有萬状豈一例之能拘加以一時官曹材識有髙下

之異以致諸人罪状議擬有輕重之殊是以煩條碎目

與日俱増毎罰一辜或斷一事有司引用不能遍舉若

不𩔖編頒示中外誠恐逺方之民或不識而誤犯奸貪

之吏獨習知而舞文事至于斯深為未便宜從都省早

為奏聞精選文臣學通經術明於治體練達民政者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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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聽讀定擬去取續為通制刻板頒行中間或有與先

行通制参差牴牾本末不應悉當㑹同講若畫一要在

詳書情犯顯言法意通融不滯于一偏明白可行于乆

逺庶幾列聖之制度合為一代之憲章民知所避吏有

所守刑政肅清治化熈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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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歴代名臣奏議卷二百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