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中理學淵源考
閩中理學淵源考
欽定四庫全書
閩中理學淵源考卷五十一
廣平府知府李清馥撰
九牧林氏家世學派
貞肅林公俊曰林自矩軒(應/成)松湖(棟/)于野 慎齋(岡/孫)
玉井(以/辨)子木(以/順)三復(圭/)世以道學名敬齋公宗莊重
古質而尤名經學逺邇及門往往榮顯仕天官卿尹
公旻尤顯者按貞肅所叙此一派為九牧邵州公藴
之後源流最夥曰三復諱圭者正學道風為時推首
所指授弟子數十名輩皆一時偉望其餘端州公葦
之後有林氏環林氏富林氏文林氏堯俞林氏雲同
江陵公藻之後有林氏廷綱林氏瀾林氏嵒林氏大
輅皆卓然鴻碩之彦典型表著可為世法者也今録
其要者載於篇端
教授林敬齋先生宗
林宗字存敬號敬齋徳齋公子林自矩軒松湖于野慎
齋玉井子木三復世以道學名宗莊重古質而尤名經
學逺邇及門往往榮顯仕天官卿尹公旻尤顯者嘗發
解首為忌者所落後鄉薦授寧海學正改蘄州至揚州
教授以養老母公在官正身率物督士成材風為之盛
蘄祠之學主考山東王察使越尚浮藻宗務以理勝榜
稱得人寧海之歸無力北上揚歸始葺先祠故宇量周
其三族晚得末疾孝敬不衰日數數省母母間不樂拳
跽請過悦然後起祠墓之祭扶拜匍匐淚油油下岳閣
老䝉泉為郡守亷其貧助以河南闗之地辭焉孫俊贊
曰于泮之濵于鳯之趾一脉東湖言世孫子經學埀聞
猶取淵委師嚴道尊名無虛士㣲禄逮親厥有繩軌歸
羅轍涸言活升水為周為辭義適彼已後償于天考祥
視履(林見素集撰敬齋公贊/)
襄敏林澹軒先生文
林文字恒簡號澹軒與環同出九牧葦之後宣徳五年
廷對第三人授翰林院編修正統初預修宣廟實録成
轉修撰景泰三年遷右春坊左諭徳兼翰林院侍讀四
年修歴代君鑒成七年修寰宇通志成陞庶子仍兼侍
讀英宗復位罷景泰中宫僚改尚寳司卿仍兼侍讀時
翰林應博學士者七人上疑其多兵部尚書陳汝言進
曰唐有十八學士是不為多遂拜學士四年請老上諭
李文逹賢曰林文老成忠厚不可令去仍留供職八年
憲廟登極褒進舊學遷太常寺少卿兼侍讀學士未幾
復懇辭歸老學者稱為上林先生年八十七卒贈禮部
左侍郎諡襄敏文神觀清爽酬應安詳暮年神色安康
賔祭惟謹大小不慢人盡服其耆徳黎文僖語彭惠安
曰翰苑中古意時流時時相半若林先生醇乎醇者也
李文逹亦稱其徳性堅確而不移氣質沉静而不躁處
心平易操行潔修臞然若不勝衣而志不懾氣不餒其
為時推重如此曽孫渠希範元孫焜章(閩書莆莆陽文/獻 田志)
簡討林子道先生大猷
林大猷字子道莆田人天順己夘鄉薦授新建教諭遷
國子學録轉監丞再轉翰林簡討陞徴仕郎監丞如故
贍博善考禮儀榘矱嚴而内冲晦懇欵館中執經以五
六百輩齋舍至不能容輪畨聽講又約日通集謂之普
講所以處諸生貧者授衣病者給藥死者躬詣哭殮或
屬其鄉人扶䘮歸或捐俸以塟力弗能給又以疏告於
好義君子滿九載陞翰林簡討仍掌監丞事以疾卒官
大猷志行端謹學問該博奬與後進卒之日六館諸生
咸哀悼之林見素銘其墓謂其秩則卑而其品在彭惠
安陳康懿之間子䕫戸部員外郎有雋才(閩書/志) (莆陽/)
貞肅林見素先生俊
林俊字待用福建莆田人成化十四年進士授刑部主
事遷員外郎性侃直不隨俗浮沉事屬權貴尚書林聰
輒屬俊治之陳獻章以薦至京日與講學大有所得時
妖僧繼曉挾近倖梁芳以秘術進得被殊眷發内帑銀
數十萬營建其寺俊疏極論之請斬繼曉而黜梁芳言
甚激烈憲宗怒尋下詔獄加刑對益厲後府經歴張黻
上疏論救併下獄謫逺方俊得姚州判官時言路乆塞二
人直聲振海内王恕在留都疏乞還之以勵忠節㑹元日
星變憲宗感悟叙復南部孝宗踐祚廷臣交薦之擢雲南
按察副使俗崇釋信鬼鶴慶元化寺稱有活佛嵗時士女
㑹集動數萬争以金泥其面俊按鶴慶命焚之得金數百
鎰悉輸之官代民償逋毁邊方諸淫祠三百六十餘區所
在學宫頽敝撤其材新之𢎞治四年用薦擢按察使調湖
廣風儀整肅屬吏斂不敢犯㑹境内雨雪災異上疏觸時
忌引疾乞休歸已而言官交薦十三年拜南京右僉都御
史操江正月朔陜西地震水涌上疏謂變不虚生必有其
應述漢晉以來宫闈内寺柄臣之禍陳時政八事又請豫
教皇儲因薦侍郎謝鐸少卿儲瓘楊亷致仕副使曺時中
堪居宫僚處士劉閔可布衣入侍東宫旋江西盗起勅俊
巡視江西寧庶人貪譎忮害倍取禄米官校侵牟民利俊悉
裁抑具奏乞斷大義特垂善處毋涉吳王几杖之賜叔段京
鄙之求時濠雖横逆萌未著或以為過後卒如所言人服其
先見云武宗即位起廵撫江西遭父憂不果正徳四年
改撫四川時藍鄢之㓂方劇至即宣布聖恩勦撫並行
屢以㨗聞㑹誅劉瑾俊疏賀且言瑾雖誅權又在近倖
安知後無有如瑾者出請召用先朝舊臣劉健謝遷林
瀚王鏊等以修復舊政并請擇取宗室育之宫中用事
者滋不悦屬俊致仕許之命下朝論大駭科道交留不
果未幾而兩川之冦復作矣世宗在藩邸乆知名及入
繼大統召起為刑部尚書未入覲上疏乞親近儒臣與
商可否以臻至治且言新詔之革所謂壊極而不得不
革者也然貴近之臣或稱不便圖有變更未宜壊天下
公議時近倖寖有用事者故疏及之既蒞任命侍經筵
㑹暑罷講上疏言學貴緝熈禹惜分隂不宜輙罷屢上
親大臣勤聖學闢異端疏太監崔文寵擅一時其私人
李陽鳯犯法事下刑部文夤縁内降改付鎮撫司問理
俊據法執奏不遣有㫖還送鎮撫司俊又奏言奉詔則
違法守法則違詔臣能違詔不敢違法上怒雖不罪俊
而陽鳯乞改錦衣獄俊以不得其職乃上疏乞致仕章
八上乃允詔加太子太保給驛還鄉令有司給米輿夫
嵗時存問時嘉靖二年也俊嘗偕楊廷和數争大禮
大禮議定得罪者或杖死四年秋俊即家上書言古者
鞭扑之刑辱之而已非欲糜爛其體膚而致之死也又
非所以加於士大夫也成化時臣及見廷杖二三臣率
容厚綿底衣重氊疊裹然且沉卧乆乃得痊正徳朝逆
瑾竊權始令去衣致末年多杖死臣又見成化𢎞治時
惟叛逆妖言刦盗下詔獄始命打問他犯但言送問而
已今一槩打問亦非故事臣又見自去嵗舊臣斥逐殆
盡朝署為空乞聖明留念既去者禮致未去者慰留碩
徳重望如羅欽順王守仁吕柟魯鐸輩宜置左右臣衰
病待盡無復他望不勝懸結不報又明年疾革復草遺
表勸上懋學隆孝任賢納諫保躬導和且預辭身後䘏
典遂卒年七十六時嘉靖六年也後一年明倫大典成
追論俊附和廷和削其官其子逹以士禮𦵏之俊歴事
四朝抗辭敢諫以禮進退始終一節性簡儉好讀書慎
交逰接引後進惟恐不及士大夫論當世人物推俊於
韓范富歐間隆慶初復官贈少保諡貞肅(理學備考史/通志 明)
(閩書/)
閩中理學淵源考卷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