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輔通志
畿輔通志
欽定四庫全書
畿輔通志卷四
詔諭
皇上諭㫖
雍正四年正月初三日
上諭發通倉足五成米十萬石運至天津照前交與天津
道通永道為七十五州縣加賑一月之用
雍正四年正月二十九日
上諭直𨽻地方去嵗雨水過多損傷禾稼小民失業朕深
憫之已令五城煮粥賑濟以惠窮民又恐人多米少復
諭都察院倉場於五城各加米石賑濟但念東直西直
安定右安廣寧五門向來未設飯厰今恐就食者多未
免稍有不足且路途遥逺者難以趕赴用是再沛恩膏
著於五城飯厰每日每城賑米六石外加米二石再於
東直等門添設飯厰五處每日每厰給米二石著都察
院派滿漢御史五員專管辦理其需用人員著都察院
順天府酌量派出并著堂官不時稽查務使窮民均沾
實惠以三月二十日為止都察院順天府即遵諭行
雍正四年二月初七日
上諭去年近京地方雨水稍多收成歉薄窮民乏食朕心
軫念蠲免錢糧發通倉米糧四五十萬石交與欽差及
地方官遍行賑濟又念失業之民覓食來京者多故於
五城飯厰兩次加添米石又於五門増設飯厰五處俾
窮民得以養給但目前雖逐日散賑究非長策春氣漸
暖正宜播種此等窮民不得早還故土必致有悞春耕
應如何設法資送或由陸路或由水路俾得各囘原籍
復其本業大學士㑹同都統拉錫步軍統領阿齊圖并
都察院堂官及五城御史詳議具奏
雍正四年二月十一日
上諭直𨽻近京地方去嵗被水歉收朕心軫念已疊沛恩
膏毋使失所其覓食來京者又復増給米石添設飯厰
俾窮民得以養給近因東作方興正令大臣等酌議設
法資送貧民囘籍不使有悞春耕乃畿輔覔食之民前
來京師者日衆是必傳聞京師加恩賑濟是以無知愚
民希冀非分之望反舍其耕種之本業則大負朕綏輯
窮黎之盛心矣况本地既已散賑若實係窮民則已入
本縣冊籍何以又逺赴京師其中不無假冒可即傳諭
順天府大興宛平二縣及近京地方文武官員將續來
之民曉諭攔阻目今春氣和暖其有田可耕者則當乘
時播種其無田可耕者則各處皆有工程或修堤岸或
開水利正需人力以興土功伊等囘籍就近傭工度日
不致離枼鄉井轉徙外方實為謀生善策可嚴切諭令
伊等知之并將此行文直𨽻總督
雍正四年二月十三日
上諭據直𨽻總督蔡珽奏稱從前將通倉之米運至保定
糶賣以濟民食今已糶完頃值青黄不接之時民間糴
米艱難懇請再賜給發等語著即行文倉場侍郎將七
成以上之米速發二萬五千石照前運至天津交與蔡
珽運往保定
雍正四年二月十五日
諭户部去秋北方多雨直𨽻所屬七十四州縣被水歉收
朕心深為軫恤疊沛恩澤加惠窮黎已將七十四州縣
被災田畝之錢糧照例蠲免其餘應徵額賦又復停徵
在案朕思一省之中既有七十餘州縣收成歉薄則必
有向隣封隔縣謀生覔食之人當此青黄不接之時閭
閻豈能充裕若仍照舊徵收錢糧民力輸將未免竭蹷
用是特頒諭㫖施恩於常格之外將雍正四年通省應
徵額賦一體停其徵收俾民力寛舒各得用功於南畝
以副朕勤恤民𨼆之至意爾部即遵諭行
雍正四年三月十二日
上諭去嵗畿南被水深軫朕懷雖截漕發粟賑糶頻施然
猶恐小民甫經災沴之後無力供輸是以又特降諭㫖
將雍正四年錢糧通省俱令緩徵夫今年錢糧尚且緩
徵則從前未完之項豈有轉行急徵之理今聞地方官
竟有仍追比前欠者漠視民瘼莫此為甚深負朕憂念
斯民之至意著傳㫖直𨽻總督速飭各地方官凡一切
舊欠錢糧一槩緩徵其所有兵餉工料各項需用之處
俱動藩庫銀兩撥給不得短少扣尅如地方官仍有私
徵等弊一經查出定行從重治罪
雍正四年四月十四日
諭九卿怡親王陳奏畿輔西南水利情形並繪圖進呈朕
披覽甚為明晰著交與九卿㑹議具奏怡親王等於去
冬今春奉命查勘水利情形前後往返三月餘而於直
𨽻地方東西南三面數千里之廣俱身歴其地不憚煩
勞凡巨川細流莫不窮源竟委相度周詳且因地制宜
凖今酌古曲盡籌畫以期有益於民生公忠為國實心
辦理甚屬可嘉何國宗等同事多人前往查看運河將
及半年之久所清不過數河而小丹河一節何國宗與
田文鏡各持意見彼此參差不肯虚心商酌以濟公事
今又仍持兩議爭論具奏較之怡親王何如衆人自有
公論也
雍正四年四月十八日
上諭去嵗畿南被水朕軫念民生除截漕賑濟種種加恩
外又特命怡親王等親身前往查勘地理情形以除水
患以興水利今一切工程事務雖有分發効力人員但
地非素經人非素轄恐有呼應不靈之處必得本處地
方官公同實心恊辦始克有濟且事權必欲専一方可
奏功凡直𨽻地方文武官於水利事務務須與分發効
力人員秉公和衷協助如有漠視推諉及阻撓者俱著
怡親王題叅有實力奉公者亦著怡親王保題
雍正四年五月十二日
上諭五月設立米厰俱在城外所有城内僻巷老弱窮民
糴買甚難著該城御史在城内添設米厰㡬處以便窮
民糴買
雍正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上諭聞京城近日米價騰貴雖因天氣連陰然一時驟長
恐有奸人囤積射利借此擾亂情弊著都察院轉飭五
城曉諭各行户不得過髙價值勒索小民倘有囤積遏
糶不遵勸諭者該城御史密行訪察從重治罪將京倉
好米發五萬石分給五城每城領米一萬石照例立厰
委員平糶其價值著九卿定議具奏此所糶米石俟市
價平減即行停止其存剩之米即存貯該城將來若市
價一貴即將此米平糴以濟窮民若此米用完仍需平
糶著都察院再行奏請
雍正四年六月初一日
諭大學士九卿翰詹科道朕自即位以來思念
皇考付託之重惟恐天下之人有一夫一婦不獲其所自朝
至夜殫心竭慮晷刻靡寧無非欲休養民生澄清吏治
使中外永享昇平之福以仰慰我
聖祖仁皇帝在
天之靈即如前嵗雨澤偶愆去嵗畿輔被潦朕在宮中䖍禱
上天叩首至於傷腫中夜屢起瞻望雲色以卜睛雨祈禱之
時甞終日飲膳不御不止於減膳而已此皆朕黙盡其
心不肯令人知之在朕心以為敬
天勤民勵精圖治之意至真至切可以自盡無少愧歉於中
故凡下詔求言之事未曽舉行今夏二麥登場之時適
值連雨目前雨雖暫晴尚未開霽朕為小民深切軫念
且奸民郭允進私貼謡歌有軍民怨新主之語朕心因
此反躬自省不能無疑或用人行政之間在朕已實盡
其心而衆人觀論尚有以為未當之處亦未可知總之
千萬人之中有一二人或有異議朕心即欲省察而權
衡之爾内閣九卿翰詹科道等官皆朕簡用之員職在
劻勷誼同休戚若朕身有過可直言無𨼆政治得失亦
即各抒己見據實陳奏朕必嘉納勿視為具文勿有所
瞻顧茍且塞責重負朕真切清問之至意
雍正四年七月十五日
上諭據鄂爾奇繆沅奏稱直𨽻借糶倉穀弊端種種無非
地方官巧為掩飾虧空之計向來直𨽻倉穀虧缺甚多
朕知之甚悉各官惟恐敗露故設計彌縫詳請借糶李
紱為其所欺遂代為題請且未經奉㫖即先為散給及
派員往查又轉停止覽鄂爾奇等所奏各官情弊顯然
凡此等州縣官員若仍留原任將來假公濟私那新掩
舊必至刻剥小民虧欠正項而地方倉厫始終不得清
楚可將巧稱倉穀出借各官悉行解任著吏部將投供
到部候補候選之州縣官俱帶來引見朕親自選定人
數其鄂爾奇等已經到過之正定順德大名廣平保定
五府所屬贊皇等二十一州縣著即將揀選人員掣籖
發往鄂爾奇等未到之永平宣化順天三府所屬之二
十一州縣俟伊等到彼查出有出借倉糧者即咨吏部
令籖掣人員前往代之以上各州縣借出之穀俱著解
任之官員自行催還以一年為限限内全完者仍准即
行另補若先期速完者隨到隨即另補若逾限不還者
治以那移虧空之罪如此辦理則虧空之員不得復居
現任挾制小民那移出納而接任之員交代井然又無
前後不清之項若果係借欠在民按數催還其原官仍
可另補於公私均有裨益李紱既不能稽查屬員之巧
飾虧空轉為伊等欺朦具題代請又不候㫖即令各屬
擅自給發甚屬不合著嚴飭行又鄂爾奇等奏稱阜平
贊皇等處違例將穀借給兵丁向來有無借給兵丁之
例著九卿察明具奏聞直𨽻各處倉厫久未修理傾圮
者多此皆地方官漫不經心李維鈞不實心任事之故
著李紱嚴飭各屬設法速行修整
雍正四年七月二十八日直𨽻總督李紱奏昌黎縣
知縣李士著乞休奉
上諭昌黎縣知縣李士著現因私借倉穀解任清還借項
今以老病乞休顯有虧空穀石情弊著將李士著留住
昌黎交與新令俟伊將借動之穀清還申請該督報部
後准其囘籍直𨽻解任之四十二州縣知州知縣等官
俱照此例留住原地方清楚倉穀
雍正四年八月初九日
上諭從來直𨽻江南兩省盜案多於别省雍正二年三年
間李維鈞為直𨽻總督節制提鎮遵朕諭㫖嚴拏盜賊
故直𨽻盜案因而甚少自去冬以至今春盜案復多若
云因去秋水潦歉收所致何以彼時正當被災乏食之
際不聞盜賊肆行偷竊至今春夏二麥豐收小民反為
此犯法之事是必有為首積盜糾合匪類巧於漏網各
州縣被竊之處雖多而奸滑之盜首不過數人窩藏之
巢穴亦不過數處而已畿輔之地為四方觀瞻豈可聽
宵小之潛藏任有司之疎忽昨朕特降諭㫖從雍正五
年為始凡直𨽻盜案仍照舊例不分首從皆斬不准寛
貸蓋除盜安民乃國家政事之要應加懲創李紱職司
表率安可漠不經心可速飭屬員嚴加緝捕務令得其
根柢以清盜源若仍前疎忽定將李紱治以重罪並諭
直𨽻提鎮等官各飭屬員稽查防汛以靖地方毋得疎
縱自干罪戾在京步軍統領衙門及巡捕營弁五城御
史及司坊官員各宜盡心訪緝以副詰奸弭盜之職
雍正四年十月十一日
諭大學士九卿等直𨽻地方旗民雜處往往以強凌弱勢
力相加而謹樸良民常被欺壓因而相習於強悍之風
不知悛改而風俗不能臻於淳厚朕勵精圖治欲四海
之廣道德一而風俗同况輦轂之下首善之區尤當整飭
化導以為萬邦之式今欲將滿漢漢軍御史各差二員
令其巡查八府地方凡旗下告退之官員及在屯之莊
頭内監之族戚與在籍之鄉紳衿監倘有不安本分凌
虐良民不畏官吏恣行暴悍者或即行懲治或具本叅
奏其地方命盜案件亦聽其查訪有應在本地方歸結
者即㑹同地方有司秉公歸結有應奏聞者即行奏聞
務使豪強斂跡良善安居以副朕移風易俗之至意其
如何遣官分巡之處爾等定議具奏
雍正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諭五城官員軍民人等制錢乃日用之所必需務使充足
流通始便民間之用國家開局年年鼓鑄而京師錢文
不見加増外省地方亦未流布是必有銷燬制錢製造
器皿以致錢文短少錢價日昻其中情弊顯然朕念切
民生屢降諭㫖而錢價仍未平減是以禁用黄銅器皿
凡民間所有俱給價令其交官以資鼓鑄此朕悉心籌
畫至再至三專為民間資生便用起見並非朕有需用
銅觔之處而廣收民間之銅器於内府也似此有益於
民間之事爾等當即踴躍急公欣然交納使錢文贏餘
日用贍足尚何待於上官稽查催迫耶况銅器交官皆
如數領受價值又何樂而不為耶且民間器皿非必定
需黄銅製造其在有力之家則白銅紅銅皆非難得之
物而無力之家如木盆磁器價亷工省亦未甞不適於
用非若錢文為人人所萬不可缺者朕為爾等日用之
計如此籌畫爾等自為日用之計更當鼓舞奉行何必
遷延觀望令公私俱無所裨益乎與其藏匿於家將來
限滿三年犯禁獲罪何如彼此相勸早為交納既得價
值而又受錢價減省之利益乎朕憫爾等愚昧無知再
頒此㫖遵行曉諭其咸體朕意
畿輔通志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