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輔通志
畿輔通志
欽定四庫全書
畿輔通志卷三十七
鹽政
課額
額徵綱引課銀三十四萬七千二百五兩三錢八分
一毫計引七十四萬四千四百五引每引應徵銀四
錢六分六釐四毫二絲
額徵大宛兩縣分銷餘引課銀一萬六千四百七十
兩六錢八分九釐四毫六絲計引三萬五千三百一
十三道每引應徵銀四錢六分六釐四毫二絲
額徵薊引課銀八千九百七十二兩八錢九釐一毫
四絲八忽四微計引二萬一千一百八十道每引應
徵銀四錢二分三釐六毫四絲五忽三微八纎
額徵永引課銀五千八百一十五兩三錢八分一毫
三絲一忽二微六纎計引一萬三千七百二十七引
每引應徵銀四錢二分三釐六毫四絲五忽三微八
纖
額徵正引課銀一萬二千三百六兩八錢九分八釐
二毫八絲九忽計引二萬九千五十引每引應徵銀
四錢二分三釐六毫四絲五忽三微八纎
額徵采育引課銀八百四十七兩二錢九分七毫六
絲計引二千道每引應徵銀四錢二分三釐六毫四
絲五忽三微八纎
額徵河引課銀一千八百二十六兩七錢五分八釐
八毫七絲八忽五微六纎計引四千三百一十二引
每引應徵銀四錢二分三釐六毫四絲五忽三微八
纎
額徵儀封引課銀六千一百五十一兩六錢一分三
釐三毫八絲計引一萬三千一百八十九引每引應
徵銀四錢六分六釐四毫二絲
額徵懷慶引課銀一萬七千四百三十五兩七錢五
分八釐九毫三絲六忽五微計引三萬七千二百五
十一引每引應徵銀四錢六分八釐六絲一忽五微
額徵陳州引課銀九千五百二十三兩八錢二分九
釐九毫八絲計引二萬四百一十九道每引應徵銀
四錢六分六釐四毫二絲
額徵天津引課銀二百九十六兩五錢五分一釐七
毫六絲六忽計引七百道每引應徵銀四錢二分三
釐六毫四絲五忽三微八纎
宣化府屬包課銀二千五百九十四兩四錢三分二
釐七絲計引五千七百道
延慶州包課銀九百七十九兩四錢八分二釐計引
二千一百道
保安州包課銀五百二十二兩三錢九分四毫計引
一千一百二十道(以上三宗每引照綱引算課)
宣化縣包課銀四十二兩三錢六分四釐五毫三絲
八忽計引一百道(每引照正引算)
懷來縣包課銀五百八十四兩一錢八分五釐二毫
一絲四忽計引一千二百八十道(内九百八十引照綱引算其餘照正
引算)
西寧縣包課銀四百六十六兩九釐九毫一絲八忽
計引一千一百道(每引照河引算)
以上各項嵗徵課銀共四十二萬九千四百四十
七兩三錢九分二釐八毫九絲九忽七微二纎共
計引九十二萬七千二百四十六引
引目
順治元年計正引七十一萬九千五百五十道應徵
課銀一十九萬一千二百二十兩四錢一分二釐五
毫
又按鹽法考順永正河四府并采育營地連邊海私
販盛行以致課派地畝人丁後召募土商包納課銀
給引認地行鹽順天府屬之薊州遵化豐潤玉田寳
坻平谷香河三河八州縣嵗改行引八千七百六十
三引永平府屬之灤州盧龍遷安撫寧樂亭昌黎六
州縣嵗改行引五千八十七引正定府屬之冀州深
州南宫武强饒陽安平衡水武邑八州縣嵗改行引
一萬五千九百引河間府屬之滄州獻縣静海青縣
鹽山慶雲六州縣嵗行引三千七百零三引采育營
嵗行二千引共計三萬五千四百五十三道嵗徵課
銀一萬一千一百十九兩六錢六分九釐六毫五絲
七忽一微四纎每引徵銀三錢一分三釐六毫四絲
五忽三微八纎
順治十七年十二月河南道御史髙而明題増永平
六州縣薊遵八州縣共引三千六百道
康熈元年七月御史髙而明題准照兩淮附銷積引
例納三引之課行二引之鹽每三引銃毁一引存司
繳部内包課改引三萬五千四百五十三引仍照舊
例一引一鹽其正引七十一萬九千五百五十引至
康熙七年八月二十九日限滿仍行一引一鹽
康熙五年三月御史李粹然題開封府屬儀封杞縣
通許太康蘭陽五縣向食河東之鹽請改歸長蘆每
年増課銀一千六百四十餘兩計引一萬三千一百
八十九道
康熈九年御史呉賽余縉題明懸引四萬三千七十
九引又康熙十二年御史哲備題明懸引四萬六千
三百三十九引二項共八萬九千四百一十八引康
熙十七年御史邁色題准各商分認行銷於十八年
起将此項入各州縣額引每年奏銷册内考成
康熙二十八年十二月直𨽻廵撫于成龍䟽稱長蘆
新増引八萬六千九百六十二引内三萬三千二百
六十三道課銀一萬五千三百七兩二分八釐七毫
七絲八忽三微八纎詳請題豁部議不准奉
㫖豁免計免趙州滑縣寧津灤城棗强晉州藁城元城東
明南樂清河内黄祁州肅寧十四州縣綱引二萬八
千四百一十二道減課銀一萬三千二百五十一兩
九錢二分五釐四絲南宫鹽山慶雲三縣正河引四
千八百五十一道減課銀二千五十五兩一錢三釐
七毫七絲八忽三微八纎
康熙二十九年三月直隸廵撫于成龍㑹同御史江
蘩䟽稱十七年天津新設鹽引四千道内酌留七百
道應徵課銀二百九十六兩三錢五分一釐七毫六
絲六忽外三千三百道課銀一千三百九十八兩二
錢九分七釐五毫五絲題請豁除奉
㫖豁免
康熙四十二年直𨽻廵撫李光地疏請停止大宛二
縣代銷之例增引三萬五千三百一十三道以符舊
額一十萬五千九百三十七引之數嵗徵兩縣餘引
課銀一萬六千四百七十兩六錢八分九釐四毫六
忽
康熙四十七年五月御史桑格㑹同直隸廵撫趙𢎞
爕議増薊遵等八州縣引課銀四千二百三十六兩
零計引一萬道又七月戸部行令將永屬火鹽改斗
為秤准用筐籃委員監收餘鹽報部因永平府鹽商
王謙吉多收耗鹽照數合引每年加五百七十二引
課銀二百四十二兩零自四十七年為始入額徵收
貢鹽額例
天下産鹽之省八兩淮兩浙山東河東福建廣東四
川雲南而貢鹽獨責之長蘆者以長蘆屬京師内地
就近取給故明制於每年正課一十八萬餘引内進
五十三萬四千六百六十九觔零二兩計二千六百
七十三引零竈丁之煎辦白鹽其勞倍於青鹽必十
餘丁始能煎辦一包在南北場則有往來運載看守
伺候交納等費其總催解京交納又有沿途起運車
船大小使用長蘆土地瘠薄各竈差役浩繁故竈丁
所出解京脚價曽經題准盡數蠲免又議僉審丁糧
近上之家充當各場白鹽上戸於本司所轄場分每
丁派白銀六分共銀二千四十兩每年三月内依限
徵完解司貯庫呈詳廵鹽御史委首領官一員場官
二員動支前銀南場一千三百二十引每引銀六錢
五分該銀八百五十八兩北場一千三百五十三引
每引銀五錢五分該銀七百四十四兩一錢五分給
與首領官責令利民富國等場見年總催南赴海豐
嚴鎮等場北赴蘆臺越支等場買鹽築包運赴小直
沽批驗所坨内聽掣一應蘆蓆繩索僱船搬運包築
看守人工俱取足前銀數内其運鹽脚價併赴京上
納費用即於司貯庫銀内動支銀一千七百七十四
兩六分給總催等役同委官解京上納外給總解官
路費銀四十兩分解官各給銀十兩一應常例盡行
裁革餘銀三百九十三兩八錢五分每總催解鹽一
引補給銀一錢以賠補不敷之數再有多餘存作都
察院食鹽動支其各竈該辦額鹽仍派與引商闗支
即後到之商亦一體支課無致拖欠此前明貢鹽舊
制也我
朝定鼎順治元年八月户部請定
御用鹽斤數目行文長蘆運使每年解納鹽斤供用庫
青白鹽二十四萬一千六百六十六斤内官監青白
鹽一十三萬四千五百斤光禄寺青鹽一十二萬斤
内鹽磚二百七十七塊每塊重十五斤白鹽三萬二
千斤滷水二千四百斤神樂觀食鹽六千五百二斤
務於九月中旬解納以供
御用順治七年題准光禄寺鹽交本寺收貯順治十五
年題准供用庫鹽歸併宣徽院收貯康熈元年題准
各監庫鹽仍交戸部收貯三年題准光禄寺鹽仍交
戸部收貯二十八年議准長蘆運司煎辦貢鹽九十
餘萬觔内務府光禄寺每年取用三十餘萬觔自二
十八年為始止令煎辦四十萬觔其餘五十餘萬觔
停其煎辦每包折價銀七錢五分報部三十三年覆
准将長蘆三十三年三十四年額解鹽觔停止俟用
完再照例移解五十一年議准長蘆運司解送備用
青白鹽十萬觔磚鹽一萬觔於五十一年起至五十
五年止停止解送折價解部俟五年後每年止解青
白鹽六萬觔磚鹽四千觔交光禄寺仍將每年應折
價銀報部查核
食鹽額例
明初在京府部院寺科監等衙門俱有食鹽至萬歴
八年盡數裁革惟戸部堂上及十三司官吏都察院
堂道官吏併鹽院書吏尚有嵗支食鹽多寡不等俱
以六百觔浄鹽為一包候部院劄到本司差官下場
支領於庫貯私鹽銀内動支夫馬脚價等費給與差
委解官装運至京各衙門交納我
朝順治元年八月題定
御用鹽觔行司納解部院等衙門食鹽仍照前數每年
辦解戸部官吏食鹽四萬九千一十六觔都察院堂
道官吏食鹽一十五萬六千九百四十觔鹽院官吏
食鹽三千二百五十觔交納戸部查收貯庫給散各
旗順治四年題定給發宗室及官員兵匠人役鹽觔
額數順治十一年題准諸王各旗官員按俸銀每兩
給鹽一斤
供用庫原額白鹽二十四萬一千六百六十六觔每
百觔加耗鹽三十觔該耗鹽七萬二千四百九十九
觔十二兩八錢
内官監原額白鹽六萬二千觔青鹽七萬二千五百
觔每百觔加耗鹽三十觔該耗鹽四萬三百五十觔
光禄寺原額青白鹽一十五萬二千觔(内扣鹽磚一萬觔)實
青白鹽十四萬二千觔每百觔加耗鹽三十觔共該
耗鹽四萬二千六百觔
神樂觀食鹽六千五百二觔每百觔加耗鹽三十觔
該耗鹽一千九百五十觔九兩六錢
戸部官吏食鹽四萬九千九百一十六觔每百觔加
耗鹽十觔該耗鹽四千九百九十一觔九兩六錢
都察院堂道官吏食鹽一十五萬六千九百四十觔
每百觔加耗鹽十觔該耗鹽一萬五千六百九十四
觔
鹽院官吏食鹽三千二百五十觔每百觔加耗鹽十
觔該耗鹽三百二十五觔
閏月加食耗鹽一萬九千二百九十七觔十一兩二
錢
雍正五年議准天津駐劄水師營官兵所食鹽觔商
人將就近灘場生鹽百包運至該處交與該同知呈
明都統按名分給以濟官兵食鹽每包定價銀五錢
其鹽價銀兩官兵初到令該同知於俸餉内照數扣
交鹽法道庫至明嵗官兵駐劄已定令該御史照依
天津附近軍民食鹽之例行文該都統将官兵水手
人等查明戸口若干應用鹽觔若干造具清册飭令
分司聽其自備鹽價買食如有不肖兵丁混雜灘場
偷竊以及串通商人夾帶行私等弊該御史即行查
拏治罪
白鹽折價
順治十八年八月起至康熙元年八月止一年之内
内庭各處用鹽僅十萬觔今現在貯庫鹽觔尚足取用
令長蘆運司額解内官監供用庫正耗等鹽照依時
價併脚價自康熙元年為始改折三年以充兵餉至
三年之後該運司聽候部文取用本色照數解納轉
送内務府以供
内庭之用其餘下剰鹽觔仍行改折每年將改折銀兩
照時價併脚價先行報部酌定數目以便載入年額
考成如起解稽延照鹽課未完例叅處
康熙八年以後長蘆嵗辦貢鹽照例奉文煎辦餘鹽
折價解部其煎辦鹽觔除奉文取解本色外所有存
剰餘鹽收貯津坨來年額辦鹽觔或徵本色或徵折
色咨部酌定
嵗辦貢鹽正耗原額共九十一萬三千一百八十五
觔每年照例煎辦解赴津坨候部文取解如有餘剰
存坨鹽觔久貯不免消耗照依時價併脚價每包重
二百二十五觔改折價銀七錢五分發商變賣今除
光禄寺内務府鹽二十六萬觔外共該徵解折價銀
二千三百七十七兩二錢八分三釐三毫三絲三忽
三微三纎三沙三塵三埃三𣺌三漠三糊載入年額
考成一體奏銷
閠月白鹽折價銀六十四兩三錢二分五釐六毫六
絲六忽六微六纎六沙六塵六埃六𣺌六漠六糊
鹽磚折價
鹽法考載前明鹽磚二百七十六塊每塊重十五觔
至
本朝順治五年因不足用行令運司添造鹽磚三百九
十一塊連前共六百六十七塊共計一萬觔自順治
二年起至十六年止每年照額徵解本色順治十七
年分光禄寺題請每塊鹽磚折價銀二錢八分共折
價銀一百八十六兩七錢六分
滷水折價
長蘆貢鹽則例光禄寺定額鹽滷二千四百觔俱行
折價明制已然
本朝因之每年鹽滷二千四百觔每百觔折價銀一錢
六分共折銀三兩八錢四分運司捐解奏銷
貢鹽節省
康熙四十年六月戸部准據光禄寺呈稱額解鹽十
八萬四千六百觔一年所用不至十萬觔嗣後每年
只解送十萬觔以備應用減省鹽八萬四千六百觔
每年折價倘有賔客多來鹽觔不敷應用酌量移取
鹽觔變價
康熙四十一年六月戸部題准四十年分鹽觔煎辦
三十萬觔備用餘鹽六十餘萬觔已經折價解部除
解過鹽二十二萬五千七十觔零尚餘鹽七萬四千
九百二十觔零應變價送部其康熙四十一年分鹽
觔仍令煎辦三十萬觔備用餘鹽照例變價至每年
額解鹽磚光禄寺庫存無㡬不敷應用仍解本色
康熙五十一年六月題准光禄寺每年長蘆鹽運司
解送備用青白鹽十萬觔磚鹽一萬觔一年各處只
用青白鹽五萬二千餘觔鹽磚三千餘觔歴年除用
下存青白鹽三十二萬四千十六觔零鹽磚四萬四
千十五觔零因省存剰鹽觔将長蘆鹽運司每年所
解鹽觔暫停五年此停解五年青白鹽五十萬觔鹽
磚五萬觔折價交部俟五年後每年解送十萬斤青
白鹽内減去四萬觔止解六萬觔鹽磚一萬觔内減
去六千觔止解四千觔備用此減去四萬觔青白鹽
六千觔鹽磚亦應折價交部
康熙六十一年七月戸部議准長蘆廵鹽御史孫塔
自康熙五十二年起至康熙六十年止尚有存剰鹽
八十餘萬觔尚未變價解部應將康熙六十一年分
應辦鹽觔毋庸煎辦俟有咨取即將歴年存剰鹽觔
解送其康熙六十一年應煎辦鹽觔照例折價解部
雍正二年三月戸部議覆長蘆廵鹽御史莽鵠立雍
正元年分煎辦内務府鹽二十萬觔内除雍正元年
三月至十一月奉文取解内務府交送和碩怡親
王多羅果郡王多羅理郡王借商舖鹽四項共計一
十一萬七千五十觔續即差官起解補還商舖外其
餘存剰鹽八萬二千九百五十觔計築三百六十八
包一百五十八觔應否照例變價查長蘆運司每年
額解本寺青白鹽六萬觔鹽磚四千觔貯庫備用今
雍正三年分額解鹽觔應作速解送
雍正三年二月戸部議准長蘆廵鹽御史莽鵠立雍
正二年煎辦本色鹽二十萬觔内除雍正二年八月
十月兩次取解内務府借商舖鹽觔共計九萬四千
五十觔續即批解補還商舖餘剰鹽十萬五千九百
五十觔計築鹽四百七十包二百觔飭商照例領運
變價其雍正三年分内務府鹽觔遵照舊例煎辦
邊布銀兩
鹽之有邊名也昉于宋雍熙間其法募商輸芻粟塞
下而官給之鹽明代循之成化以後稍更矣使商人
於邊代間輸芻粟與金各半報中給引是曰邊鹽成
化六年御史林誠以深州海盈及益民阜財富民富
國海豐海阜海潤越支濟民石碑恵民歸化十三場
陸路窵逺商人不支鹽課遂致鹽觔堆積年久消折
請自本年為始每鹽二大引合為四小引共重八百
觔折濶白布一疋長三丈二尺議價銀三錢徵解通
州通濟庫交納以備折俸支用是曰布鹽此邊布所
由名也至嘉靖九年御史傅炯題請青州分司所屬
濟民石碑恵民歸化四場離小直沽批驗所窵逺商
人支掣實難請將本色盡行折價每引折銀一錢嘉
靖二十九年御史趙鏜援例議將深州海盈場除鹽
山縣近場一十三戸照舊辦納本色其餘居住正定
府衡水縣等戸照例折色每引納銀一錢折色貯庫
本色入坨俱聽倉勘到日支給計每丁納鹽四引二
十觔此又邊布折價之所由來也我
朝因之每年實徵邊布銀六千三百三十七兩九錢八
分八釐三毫一絲七忽三微一纎四沙一埃三渺三
漠入册奏銷照額徵解新増邊布銀十五兩二錢五
分二釐四絲二忽四微六纎三沙一塵七埃七渺五
漠六糊
京山
京山者乃前明京山順慶柘城汝寧嘉定新昌太和
景寧建德太康陽夏徳平榮陽慶雲十四藩府每年
各給鹽若干引每引折銀一兩三錢三分三釐派於
長蘆運司按年徵給我
朝定長蘆鹽法課額廵鹽御史王秉乾以此項原係舊
例正名京山每年應徵銀七百五十四兩六錢九分
八釐派各場地丁
灘價鍋價
長蘆之鹽有由煎而成者其舊有四場曰阜民曰石
碑曰濟民曰歸化是也今則阜民場荒矣有由晒而
成者其舊有九場曰興國曰利民曰富國曰富民曰
海豐曰深州海盈曰阜財曰利國曰嚴鎮是也今則
富國富民深州海盈亦荒矣若豐財越支蘆臺三場
其舊半煎而半晒今則蘆臺如故而豐財晒越支煎
矣煎者何竈丁秋日採草於所分場中至十一月間
鑿海氷蔵之春暖以後淋其滷於鍋煎之週十二時
為一伏火凡乾六鍋每鍋約得鹽百觔詰旦出坑灰
晒於亭場俟鹽花浸入灰内仍實灰於坑以取滷其
試滷也投石蓮滷中沉而下者為淡滷浮而横側者
鹽淡半焉煎之則耗薪必浮而立於滷面者乃為鹽
滷以此入鍋可頃刻成鹽将成時又須投皂角數片
鹽始凝至於積灰則以年久者為良滷水浸潤其成
鹽尤多久旱則潮氣下降土燥而鹽不生花久雨則
客水浸滛亭場沾濕晒之反致銷蝕故以灰取滷必
雨𤾉時若而鹽乃豐也晒者何竈丁於近海之區預
掘土溝以待海潮浸入復於溝旁堅築晒池九層或
七層自髙而低俟潮退後兩人繩繫栁兜輓溝中鹽
水傾入最髙一層池中注滿晒之然後放入第二池
又灌髙池使滿逐層放至末池投石蓮試之鹹矣於
是趂晴曝一日以木扒把起堆貯池旁隙地如髙墉
然泥封覆其上待商至而批發之凡鹽由晒成者其
形顆名曰盬鹽由煎成者其形散名曰末鹽末味髙
而盬次之晒必資於灘故灘有價煎必資於鍋故鍋
有價半煎半晒則灘鍋兼徵焉若今之不煎不晒而
聽其荒者務别業以包課課則仍其舊名明時徵法
每灘一畝科鹽三引每引折價三分五釐補給逃亾
額數及給與各竈償其排濬等費餘銀解司報部
本朝則照舊額徵價而聽各場竈戸自為批發其批發
也南北之場不同南場以四百二十觔重為一包其
價随時低昻每包約略一錢以外北場以二百四十
觔重為一包其價至八九分而止南場之運鹽也由
陸而至滄州北場之運鹽也由水而至天津未運入
坨之先曰生鹽既運入坨之後曰熟鹽熟鹽改包另
築以三百觔為度轉運各商行鹽地方運司每年額
徵灘價銀六百兩解部至於鍋價則自順治十二年
廵鹽御史題請清查各場鍋面分别逺近以上下其
科則每年額徵鍋價銀四十五兩七錢八分解部
各場錢糧額徵
興國場
額徵邊布銀二百一十六兩二錢三分
額徵新増邊布銀八分一釐五毫二絲二忽
額徵京山銀一十七兩一錢五釐
額徵灘價銀六兩九錢六分六釐
額徵白鹽八千九百五觔
額徵白鹽折價銀七十四兩五錢六分六釐三毫
三絲三忽三微三纎三沙三塵二埃八渺七漠六
糊遇閏加銀二兩四錢七分五釐
額徵鹽磚折價七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四十五兩二錢三分二釐遇閠加銀
一兩七錢一分六釐二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厚財場歸併興國場
額徵邊布銀一百六兩五錢三分二釐二毫三絲
一忽一微七纎
額徵新増邊布銀一錢五分六釐八毫二微
額徵京山銀二十三兩三錢三分九釐
額徵灘價銀六兩四錢八分
額徵白鹽四千九十九觔八兩八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三十四兩三錢三分五釐一毫
六絲三忽六微六纎六沙六塵六埃四渺六漠七
糊遇閠加銀一兩六錢五分
額徵鹽磚折價銀六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三十八兩七錢九分遇閠加銀一兩
四錢一分五釐九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額徵裁併青衣工食銀十四兩四錢
富國場
額徵邊布銀三百七十四兩六錢四分
額徵新増邊布銀二兩三錢八分八釐七毫七絲
九微一纎八沙四塵
額徵京山銀四十一兩六錢九分
額徵灘價銀二兩一錢八分六釐
額徵白鹽一萬七千一百四觔一兩六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一百四十三兩二錢三分六釐
三毫三絲三忽三微三纎三沙三塵二埃四渺五
漠六糊遇閠加銀四兩一錢二分五釐
額徵鹽磚折價銀十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八十九兩四錢九分九釐一毫遇閏
加銀五兩九錢四分四釐三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豐財場
額徵邊布銀二百四十五兩五錢一釐
額徵新増邊布銀七分一釐四毫四絲八忽
額徵京山銀五十五兩九分四釐
額徵灘價銀一百四兩三錢九分二釐六毫六絲
額徵鍋價銀二兩八錢
額徵白鹽九千六百七十三觔四兩八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八十一兩五釐六毫六絲六忽
六微六纎六沙六塵六埃一渺七漠二糊遇閏加
銀三兩三錢
額徵鹽磚折價銀十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六十七兩三錢四分七釐遇閏加銀
二兩八錢二分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蘆臺場
額徵邊布銀二百八十七兩四錢四分八釐五毫
額徵新増邊布銀一兩六分九釐六毫八絲一忽
二微
額徵京山銀六十一兩一錢二分四釐
額徵灘價銀二百一兩三錢九分三釐三絲
額徵鍋價銀二兩一錢七分
額徵白鹽九千二百二十四觔十二兩八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七十七兩二錢五分六毫六絲
六忽六微六纎六沙六塵六埃一渺九漠五糊遇
閏加銀三兩三錢
額徵鹽磚折價銀十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六十七兩九錢一分七釐遇閏加銀
二兩五錢八分六釐七毫九絲二忽七微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濟民場
額徵邊布銀二百二十九兩四錢一分三釐三毫
額徵京山銀四十二兩九錢一分
額徵鍋價銀一十一兩五錢五分
額徵白鹽七千七百五十一觔四兩
額徵白鹽折價銀六十四兩九錢一分二釐四毫
九絲九忽九微九纎九沙九塵九埃六渺三糊遇
閏加銀二兩四錢七分五釐
額徵鹽磚折價銀九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四十四兩九錢七分五釐遇閏加銀
一兩八錢六分七釐七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越支場
額徵邊布銀三百五十三兩六錢二分六釐三毫
五絲
額徵京山銀一百七十三兩六錢七分
額徵灘價銀三十五兩三錢五分八釐六毫六絲
額徵鍋價銀六兩八錢六分
額徵白鹽三萬二千七百三十九觔十三兩六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二百七十四兩一錢六分七釐
一毫六絲六忽六微六纎六沙七塵八埃三渺三
糊遇閠加銀六兩六錢四分
額徵鹽磚折價銀五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一百八十三兩六錢四分七釐遇閏
加銀八兩四錢三分八釐四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豐潤縣
額徵邊布銀一百一十九兩四分
額徵新増邊布銀八錢七分四毫七絲九忽九微
九纎九沙三塵五埃六渺五漠
石碑場
額徵邊布銀二百九十一兩三錢三分八毫五絲
額徵京山銀七十六兩三錢四釐
額徵鍋價銀六兩五錢八分
額徵白鹽一萬一千五百三十一觔
額徵白鹽折價銀九十六兩五錢六分三釐三毫
三絲三忽三微三纎三沙三塵二埃七渺四漠一
糊遇閏加銀二兩五錢八分五釐六毫六絲六忽
六微六纎六沙六塵六埃六渺六漠七糊
額徵鹽磚折價銀五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九十三兩三錢二分七釐八毫遇閏
加銀四兩六分七釐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歸化場
額徵邊布銀八十四兩五錢七分九釐七毫
額徵京山銀二十兩七錢一分
額徵鍋價銀八兩三錢三分
額徵白鹽二千六百九十觔五兩六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二十二兩五錢三分二釐一毫
六絲六忽六微六纎六沙六塵六埃五渺二漠九
糊遇閏加銀一兩六錢五分
額徵鹽磚折價銀九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四十九兩六錢一分二釐遇閏加銀
一兩七錢七分二釐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恵民場歸併歸化場
額徵邊布銀八十五兩九錢三分八釐三毫
額徵京山銀二十七兩六錢六分
額徵鍋價銀七兩四錢九分
額徵白鹽四千一百觔三兩二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三十四兩三錢三分二釐六毫
六絲六忽六微六纎六沙六塵六埃四𣺌五漠七
糊遇閏加銀二兩四錢七分五釐
額徵鹽磚折價銀七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四十八兩六錢二分八釐遇閏加銀
二兩四分六釐六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額徵裁併青衣工食銀十四兩四錢
利民場
額徵邊布銀八百一十八兩七錢九分三釐九毫
額徵新増邊布銀五兩八分七釐四毫三絲七忽
三微六纎四沙八塵八埃三𣺌五漠
額徵京山銀一十九兩九錢一分一釐
額徵灘價銀四十兩六錢五分一釐六毫九絲五
忽
額徵白鹽一萬九千七百三十六觔九兩六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一百六十五兩二錢七分七釐
九毫九絲九忽九微九纎九沙九塵八埃九渺八
漠九糊遇閏加銀三兩四錢五分八釐三毫三絲
三忽三微三纎三沙三塵三埃三渺三漠三糊
額徵鹽磚折價銀十一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九十二兩三錢八分一釐六毫七忽
遇閏加銀三兩八錢五釐五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阜民場
額徵邊布銀四百一十六兩八錢二分二釐九毫
九絲六忽九微七纎五沙七塵一埃三渺
額徵新増邊布銀六錢七釐二絲九忽九微一纎
四沙二塵五埃
額徵京山銀一十七兩九錢九分二釐
額徵白鹽一萬三千七百七十二觔十三兩六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一百一十五兩三錢四分四毫
九絲九忽九微九纎九沙九塵九埃二渺九漠四
糊遇閏加銀三兩三錢
額徵鹽磚折價銀七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九十二兩九錢五分五釐三毫遇閏
加銀三兩七錢八分九釐三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利國場
額徵邊布銀三百二兩六錢八分九毫八絲九忽
一微六纎八沙三塵三漠
額徵新増邊布銀一兩三錢五分五毫一絲八忽
一微六纎六沙八塵五埃二渺五漠
額徵京山銀一十一兩六錢七分
額徵灘價銀五兩三錢一釐
額徵白鹽一萬四千七百三十四觔三兩二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一百二十三兩三錢八分五釐
九毫九絲九忽九微九纎九沙九塵九埃二渺四
漠五糊遇閏加銀三兩三錢
額徵鹽磚折價銀一十一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八十七兩一錢六分六釐三毫二絲
三忽遇閏加銀三兩二錢七分七釐五毫
額徵裁減書辦工食銀六兩
海豐場
額徵邊布銀二百三十六兩九錢六分七釐四毫
額徵新増邊布銀五錢二分一釐七毫九絲二忽
額徵京山銀一十三兩七錢九分三釐
額徵灘價銀三十五兩六分二釐六毫五忽
額徵白鹽八千七百七十六觔四兩八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七十三兩四錢九分五釐六毫
六絲六忽六微六纎六沙六塵六埃二渺一漠七
糊遇閏加銀二兩四錢七分五釐
額徵鹽磚折價銀七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八十一兩四錢七分六釐遇閏加銀
三兩五錢一分六釐五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海盈場歸併海豐場
額徵邊布銀二百一十九兩六錢二釐四毫九絲
一忽四微
額徵京山銀一十五兩八錢七分
額徵灘價銀一十一兩五錢二分六釐三毫
額徵白鹽一萬一千五百九十五觔五兩六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九十七兩九分八釐八毫三絲
三忽三微三纎三沙三塵二埃七渺三漠八糊遇
閏加銀三兩三錢
額徵鹽磚折價銀九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七十八兩四錢二分七釐遇閏加銀
三兩四分四釐四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額徵裁併青衣工食銀十四兩四錢
富民場
額徵邊布銀二百九十一兩四錢六分五釐一毫
額徵新増邊布銀三錢八毫七絲八忽五微
額徵京山銀一十六兩一錢七分
額徵灘價銀一十九兩八錢四毫五絲
額徵白鹽二萬九百四十八觔三兩二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一百七十五兩四錢二分二釐
六毫六絲六忽六微六纎六沙六塵五埃五渺九
漠三糊遇閏加銀四兩一錢二分五釐
額徵鹽磚折價銀十一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一百一十一兩二錢三分一釐遇閏
加銀四兩五錢一分一釐八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深州海盈場
額徵邊布銀三百一十一兩五錢九分三釐三毫
額徵新増邊布銀七分九釐一毫四絲七忽一微
九纎五沙五塵七埃八渺
額徵京山銀四十四兩六錢七分四釐
額徵灘價銀四兩六錢三分五釐
額徵白鹽九千五百四十五觔四兩
額徵白鹽折價銀七十九兩九錢三分二釐四毫
九絲九忽九微九纎九沙九塵九埃五渺一漠一
糊遇閏加銀二兩四錢七分五釐
額徵鹽磚折價銀十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六十二兩四錢二分九釐遇閏加銀
二兩三錢七分五釐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阜財場
額徵邊布銀二百六十二兩三錢七分五釐七毫
額徵新増邊布銀七錢一分七釐一毫八絲四忽
四微一纎六沙一塵七埃七渺六糊
額徵京山銀一十兩九錢七分四釐
額徵灘價銀五錢四分
額徵白鹽一萬二千一百七十一觔十四兩四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一百一兩九錢二分六釐九毫
九絲九忽九微九纎九沙九塵九埃三渺七漠七
糊遇閏加銀三兩三錢
額徵鹽磚折價銀十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八十九兩三錢七分五釐八毫遇閏
加銀三兩六錢六分三釐三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海潤場歸併阜財場
額徵邊布銀二百七十二兩七錢三分九釐一毫
額徵新增邊布銀三錢五分三釐三絲八忽九微
八纎七沙六塵八埃
額徵京山銀一十一兩九錢八釐
額徵灘價銀四十五兩六錢九分三釐
額徵白鹽一萬四千四百一十三觔十二兩
額徵白鹽折價銀一百二十兩七錢四釐一毫六
絲六忽六微六纎六沙六塵五埃九渺二漠八糊
遇閏加銀三兩三錢
額徵鹽磚折價銀九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七十六兩二錢四分遇閏加銀三兩
二錢六分六釐九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額徵裁併青衣工食銀十四兩四錢
嚴鎭場
額徵邊布銀八百一十兩六錢六分七釐一毫八
忽六微
額徵新増邊布銀一兩五錢九分六釐三毫一絲
三忽六微
額徵京山銀五十二兩一錢三分
額徵灘價銀八十兩一分三釐六毫
額徵白鹽二萬六千四百八十六觔三兩二錢
額徵白鹽折價銀二百二十一兩七錢九分五釐
九毫九絲九忽九微九纎九沙九塵八埃六渺四
漠二糊遇閏加銀四兩六錢一分六釐六毫六絲
六忽六微六纎六沙六塵六埃六渺六漠六糊
額徵鹽磚折價銀十一兩六錢三分八釐
額徵俸糧銀一百六十六兩一錢一分五釐四毫
遇閏加銀七兩五錢九分一釐六毫
額徵裁汰書辦工食銀六兩
部運
舊例部運銀四百八十四兩一錢四分南北各場額
編有鹽磚銀一百八十六兩七錢六分如不奉文提
取鹽磚則將此銀解部如奉文提取鹽磚即将此銀
發蘆臺場焼造委官領解所有運送水旱脚價等費
南北各場共解銀四百八十四兩一錢四分給發解
官收領名曰部運康熙三十年八月運司李法祖念
竈戸苦累倡先捐銀八十兩青州分司捐銀六十兩
滄州分司捐銀十兩經知各捐銀五兩共銀一百六
十兩給發解官以為運脚將部運名色永逺革除
幫包
南北各場每年煎辦内務府光禄寺鹽解官每鹽一
包給脚價使用等銀一兩名曰幫包出之塲中致吏
胥朦朧滋弊雍正十一年鹽道彭家屏詳請本道自
行捐給永逺通飭不得派累竈户
黒土課米
明萬歴二十二年戸部題黒土課米各運司所無惟
長蘆有之初以刮取黒土淋煎成鹽工力極省後海
潮往來俱為水窟乃捨鹽而漁洪武永樂間查出近
海場分船隻供辦近在通州武清縣者撥入該縣徑
自辦納嘉靖二十九年御史題准長蘆運司利國等
場先年奉例認納課米嵗徵本色赴各原定倉口輸
納近年徵收屢後應將利國等場原徵天津等倉課
米每石折徵銀五錢司收解部至我
朝則歸天津清軍同知每年徵收銀二百一十七兩八
錢六分四釐七毫五絲轉解布政司交納
關請引目
明制長蘆引目每年五月運使委官赴部闗引領回
驗發
本朝順治元年令寳泉局刊鑄銅板刷印鹽引每引納
紙硃銀三釐共銀二千七百六十四兩六錢三分八
釐附同正課解交以供刷印各商赴部先納課而後
領引御史未出亰之先運司差管引經承赴京候御
史出具印領到部闗引領回收貯俟各商領運順治
十六年御史田六善題請照淮浙例先發引而後納
課順治十七年科臣蔣䕃修因逋欠愈多疏請仍舊
赴部先納課銀後按銀給引康熙四年戸部題定長
蘆引目仍照淮浙例先發運司給商納課永為定例
十二年定長蘆每年四季鹽引豫支户部庫銀刷印
交新差御史帶往俟解到紙硃銀補庫項三十五年
覆准鑄銅板刷印長蘆十一塊
支買鹽觔
明制中鹽於邊其鎭有三曰宣府鎭曰大同鎭曰薊
州鎭宣府倉厫五十二大同倉厫十八薊州倉厫十
一各商赴各邊鎭報中鹽引撥派倉場納完米麥豆
粟草束各該倉場出給倉鈔場鈔實收將收過糧草
數目申報該鎭管糧郎中随將各商報到倉鈔場鈔
比對勘合皆同聽商支運
本朝引不邊中各商領引赴批驗所截去右邊第二角
封固具申運司運司又截去右邊第一角左邊第二
角印葢付商支運運司又出結支單内開某商派支某
場鹽若干限以入場出場月日送院印發給商入場
支鹽行文場官稽查買鹽數目出場日期行文批驗
所稽查入坨數目務要依限築運如過期不繳支單
併出入違限指名報院将引目銷毁入官仍治以罪
在場支買謂之生鹽到坨築包謂之熟鹽聽候秤掣
秤掣鹽觔
舊制商鹽堆垜在坨赴司告掣運司發批驗所查驗
果與引目相同即具結申司呈驗聽掣南所有内外
兩坨北所有新舊兩坨未掣者在外坨舊坨已掣者
在内坨新坨南所六引為一堆北所九引為一堆每
堆為之一□十□謂之一垜南所秤掣鹽觔自外坨
擡入内坨謂之旱掣北所秤鹽觔自舊坨擡入新坨
謂之水掣其秤掣之法各商引鹽少者㡬次多者㡬
十次每掣一包過小籌一根掣二十包過大籌一根
是為一次委官就籖筒二十根内信手掣一籖係第
㡬號則掣第㡬號包若額外多出鹽觔作多出數算
原每引共二百二十五觔康熙十六年部議将割沒
等名攤入正項每引加鹽二十五觔加課七分每引
共二百五十觔雍正元年九月部議将長蘆現行鹽
觔每包再加鹽五十觔以三百觔為一包加鹽而不
加課長蘆積欠一百數十餘萬新舊錢糧乃得按限
徵收報部
水程驗單
舊制凡行鹽地方該運司備查州縣里分嵗用食鹽
若干開申廵鹽衙門照數批行運司塡給水程行令
各商前往行鹽地方發賣賣完之日同引目一併繳
部存查
本朝定例商人運賣官鹽本商先行具呈鹽院掛號半
印給發某字某號水程驗單運司開塡引數商名印
盖付與商人某夥計某運赴地方發賣鹽包到日該
管官司将商人所執水程引目及驗單查對(原闕)
名與水程印盖(原闕)同方許發商自行貨(原闕)
盡價足畢日該州縣即将引目截去
一角同水程一併繳司驗單繳院查銷以定考成如
有留匿舊引夹帶影射及無運司印盖水程并無鹽
院驗單或鹽觔號名不同或越境貨賣等弊即係私
鹽地方官即行申報治罪至所在官司若有抽取引
牙給票繳引等稅淹滯鹽貨與賣畢不繳退引者俱
以違法科斂論
循單環照
往例京鹽係商人各自領引運京照依時價發賣後
在京議立長蘆館挨賣名曰輪勾日久司事不均課
欠纍纍康熙五十四年覆准将長蘆京館永行禁革
令合綱保老成之商在廣渠門張灣催課登賬又委
員發鹽收課設立循單環照循單給發京商凡遇舖
戸買鹽即将某縣舖戸某於本年某月某日某商某
字㡬號引鹽若干包塡注明白給與該舖戸收執前
赴張灣委官處投換環照䕶鹽由廣渠門掛號進京
循單交委員收繳運司環照給發委員凡有舖戸執
循單領鹽者該員驗收仍照單開商舖姓名鹽包號
數塡明環照内換給舖戸䕶鹽進京該員照單查發
速催起運不許停留亦不得借端掯延該舖戸若無
環照或繞道進城并鹽包號數不符者即屬私販沿
途廵役人等查拏解赴運司按律治罪其環照著舖
戸即呈該縣限月終彚繳運司
閱坨放闗
舊例四季秤掣後因夏水漲而冬水涸改為春秋二
闗春闗不過三月秋闗不過八月故廵鹽差期例於
九月二十三日更替舊院差滿封關直待新院涖任
批驗所備具各商在坨引鹽清册申送運司轉呈鹽
院示期閱坨親行秤掣如有多出鹽觔當即懲治各
商於秤掣後将水程先赴天津道及清軍㕔掛號然
後赴運司及北分司批驗所掛號仍造册呈送鹽院
聽候親臨鹽關開放船隻間或抽包秤掣重輕有無
私弊近日司鹽政者随時驗放不拘春秋二闗商尤
稱便
徵收起解
明制徵收錢糧上有限期每限庫大使照部頒法馬
同交課商人當堂估兌貯庫其起解錢糧分作上下
半年兩次先期運司擬定解員呈請鹽院委令解納
其經過地方廵捕官督兵䕶送出境其解費商人於
交課時即照引數每年帶輸銀一分五釐先期完足
貯庫以為正兌添兌解官解吏盤費鞘木鐵篐鑿字
工價併僱車騾等用計引派徵所徵即供所解
本朝因之惟徵解随時不立限期至於追比逋課乃立
限期如起解若干運司委官一員備具連環批廻詳
請鹽院掛號起解報明天津總鎭撥兵䕶送出境沿
途州縣亦各撥兵遞相䕶送到京赴戸部交納領回
批文運司驗明呈鹽院銷號如奉部文提解某省某
處兵餉若干兩限何月何日起解則赴直𨽻廵撫衙
門請領勘合報眀鹽院具題即遵照部限起解某處
交納亦領取批廻勘驗附卷
奏銷限期
鹽法定例按年銷引完課每年奏銷限以五月爲期
設有未完有司按分數議處至於嵗有豐歉或至鹽
壅課逋又或御史更替不克依限奏銷題請展限
繳銷殘引
各商引鹽賣完督銷之州縣将引目拆封截去左邊
第二角封固同水程申繳運司驗單申繳鹽院運司
將殘引發該吏查明仍貯架閣庫俟一年殘引催齊
運司具批差役仍繳戸部掣批附卷存案康熙十四
年部咨題報銷引之日務將節年殘引查明年分已
未繳數目盡行彚同奏銷册解部
通融代銷
康熙二十九年議准長蘆廵鹽御史江蘩直𨽻廵撫
于成龍㑹題各商積引難銷情願告運别屬易銷之
處通融代銷康熙四十二年直𨽻廵撫李光地題近
來積鹽銷完請停代銷雍正元年議准長蘆廵鹽御
史莽鵠立題長蘆商人行鹽地方苦樂未均仍照代
銷之例通融運賣
分年帶徵
康熙三十五年覆准将三十四年運米朝鮮海船給
與長蘆綱商運鹽使用其造船帑本五萬六千五百
有零自三十六年為始分作五年帶徵三十七年覆
准三十三三十四年運送
盛京米石商人急公将二年水脚盡行捐助又不得行
鹽殊為竭力本年鹽課銀十九萬八百餘兩分為四
年於明年為始每年帶徵一分四十三年題准将衆
商應交四十三年鹽課銀四十四萬兩分為五年帶
徵五十年題准本年引課二十一萬二千六百四十
八兩零亦分作五年帶徵五十四年覆准将歴年商
欠五十四萬餘兩分作十年帶徵又五十九年商欠
九萬五千七百九十餘兩自六十年起亦分為十年
帶徵六十年議准嵗旱鹽船阻運本年課餉暫行停
徵雍正元年題准自康熙五十四年起至六十一年
止商欠一百一十七萬六千兩零又本年應徵課銀
四十三萬二千餘兩共一百六十萬九千餘兩将本
年正課照例完納其歴年積欠分作十二年帶徵自
雍正二年起每年應完銀九萬八千餘兩
京城引窩
康熙五十八年覆准商欠課銀現在徵解京城窩引
商人歴年積欠向有該御史衙門餘銀每年捐出補
還其包課餘引著落長蘆衆商綱均匀分認行銷至
五十九年間題准宛大兩縣包課餘引三萬五千三
百一十三道令衆綱商分認行銷六十一年覆准宛
平八州縣引窩價值銀兩分作九年帶完
收買場鹽
雍正元年題准長蘆課銀留官本五萬兩委滄州分
司收買場鹽陸續發商告運官本随課兼收按年造
報所得羡餘銀令運司詳明接濟京引窮商
場竈由單
康熙十六年題准將長蘆各場竈戸地丁錢糧十八
年為始刋刻由單分送戸部戸科查驗給散各竈戸
二十八年議准場竈向無全書刊刻易知由單易於
稽核不必改造賦役全書
贓罰
贓罰之設因各商所掣鹽包内有額外多築者割其
鹽而沒於官復計其贓罰之其贓罰分數酌量地方
大小納贖多寡為定長蘆贓罰有二一曰廵鹽贓罰
一曰開歸贓罰明萬歴九年戸部議覆長蘆御史曹
一䕫題稱本衙門例有贓罰銀兩解部舊額新加共
解銀三千四百兩此廵鹽贓罰也萬歴十七年河東
御史秦大䕫題稱河南開歸所屬三十七州縣原隷
河東者俱改食蘆鹽原額解部贓罰銀一千七百兩
所属州縣已分割强半贓罰亦應照數減半部議将
河南贓罰銀一千七百兩内九百兩仍歸河東其八
百兩行令長蘆御史照數解部此開歸贓罰也其後
廵鹽衙門贓罰歴年増減不一開歸贓罰止八百兩
本朝順治十二年廵鹽御史王秉乾題定廵鹽衙門贓
罰銀二千三百兩開歸贓罰銀仍舊八百兩共贓罰
銀三千一百兩
坨租
坨租者堆鹽地租也南北場皆有坨地南場坨地在
滄州西門外西北隅有鹽坨一區界址相連而坨分
内外凡各商在場做築生鹽運赴鹽坨謂之外坨各
商将生鹽改築熟鹽配引掣出堆貯鹽坨謂之内坨
南場坨地向係各商自買非官地也故無地租北場
坨地在天津河口有新舊兩坨立石碑為界石碑以
南至李家樓止謂之舊坨各商從場運到生鹽堆貯
舊坨石碑以北至鹽闗口止謂之新坨各商告運秤
掣熟鹽提貯新坨此坨租在順治年間原係鑾儀衛
庭燎厰所徵金燈火把葦地錢糧後庭燎厰裁葦地
交與商人堆鹽於康熙元年改作坨租銀四千零二
兩其徵收坨租順治九年令青州分司管理續改歸
天津餉司又改歸天津道康熙六年七月戸部議准
青州分司掣運放闗無時不涖於坨應仍歸青州分
司徵收解部
皇鹽厰房租
皇鹽厰在天津城北前明堆貯貢鹽之地原有官㕔數
間因此地與鹽關相隔缷運不便凡運到貢鹽本司
自行捐資就近賃卸商坨堆貯此地遂廢而屋亦傾
至順治十三年有窮民小脚人等搭葢草棚棲身康
熙八年附近居民相續築草房一百二十間每年官
收租銀五十八兩五錢以為賃坨堆鹽之用
西沽白鹽厰房租
白鹽厰官基一段在西沽地方前濶五丈二尺後濶
六丈長二十七丈原係堆貯
御用白鹽之地日久不用為正藍旗佐領下侵佔前後
盖房三十間又佔空地一塊康熙二十五年運司楊
霖查出照天津官地民人盖房納租之例前面門房
每間租銀九錢後面住房每間租銀七錢空地一塊
租銀二兩共租銀二十五兩三十二年燒毁門面房
五間後面房七間應除收租銀九兩四錢尚有房一
十八間至今徵收租十五兩六錢
私鹽贖變
私鹽贖變原係州縣廵役現獲私販鹽徒招擬定罪
許其納贖并鹽物變價銀兩貯庫抵解更名食鹽變
價以及支發門皂工食如其不敷運司捐足若有餘
銀則另解刑部
更名食鹽變價
更名食鹽原係前明趙藩食鹽也因康熙八年御史
孟戈爾代題本内有趙府二字奉
㫖飭行故改為更名食鹽字様應變價銀一百零六兩六
錢四分八釐八毫
昌平牙稅
昌平房山良鄉順義懷柔密雲延慶七處之鹽先年
俱在通州發賣前明定額每引納牙稅二分一釐六
毫小餘鹽銀五毫共二分二釐一毫年終彚解後因
小民不便聽商人徑装昌平等處自行發賣不納牙
稅萬歴年間戸部題請七處之鹽仍歸通州發賣行
之未㡬諸商苦告不便於是戸部據廵鹽御史條議
七處之鹽仍聽商運其牙稅悉照舊額責令運司徵
收解部濟邊
本朝順治六年起定額昌平等七處牙稅應徵銀三百
兩仍照舊徵解永為定例
懷屬賑濟鹽丁
河南懷慶府屬河内濟源修武武陟孟縣温縣原食
河東之鹽其賑濟鹽丁銀數即照額引多寡為定自
康熙二十四年戸部奏請懷慶六屬俱改食蘆鹽其
賑濟鹽丁每引納銀一分二釐四毫三絲九忽四微
三纎六屬共納課銀一萬七千四百三十五兩七錢
五分八釐九毫三絲六忽五微應該納賑濟鹽丁銀
四百六十三兩三錢八分一釐二毫六忽九微三纎
俱令長蘆新招商人照河東引課認行
陳西輸租
河南陳州西華項城沈邱舞陽商水等六州縣原食
淮鹽後因淮運維艱引壅課絀於康熙二十七年改
食蘆鹽随經河撫咨稱懷慶等屬向食河鹽於康熙
二十四年改食蘆鹽仍照開封之例入店輸租今陳
西等屬改食蘆鹽亦因照開懷二府一例由衛輝輸
租康熙二十九年議准陳西等屬向食淮鹽原無輸
租之例應由濬縣立厰不便强其繞道衛輝以輸額
外之租仍令該商照額輸租就近納於運庫以裕國
賦陳西等屬共額引二萬四百十九引照衛輝輸租
之例每引該徵銀八釐共該徵銀一百六十三兩三
錢五分二釐徵收報部
裁汰俸工規例
長蘆運司各官俸糧銀兩自順治十四年裁其所裁
之銀每年徵解一百九十一兩四錢一分二釐至運
司各衙門書辦工食銀兩自康熙元年裁其所裁之
銀每年徵解銀二百四十兩雍正元年都察院題准
長蘆鹽差筆帖式竝無繕寫事件應照闗差例停其
差遣将伊分内應得銀兩交與運司解送廣儲司
裁汰俸糧心紅紙張工食
康熙七年四月戸部題定鹽院運司運同運副運判
心紅紙張銀及門皂等役工食銀量留足用其餘全
裁康熙十四年戸部奉
㫖将運司運判俸銀心紅紙張銀并各役工食銀暫行減
半至康熙十六年戸部刊刻由單内開南北十六場
額徵俸糧心紅紙張裁汰工食等銀一千九百五十
九兩五錢七分二釐遇閏外加俸銀六十九兩七分
九釐六毫九絲二忽七微照額彚徵解部
吏班銀
吏班銀兩原係候缺吏典所出後本司吏典俱係遵
例召募並無候缺者順治十二年廵鹽御史王秉乾
題定吏班銀三十六兩每年遵俸徵收解部
銅觔脚價
康熙十八年九卿㑹議各省鹽差闗差一體買銅長
蘆派二十五萬觔動支課銀一萬兩採買十九年御
史羅秉倫條奏停止四十一年部議准照十八年舊
例動支課銀辦買每銅一觔開銷銀一錢外脚價照
各闗例出銀五分長蘆派銅二十五萬觔廵鹽御史
按引均派長蘆派認三分之二山東派認三分之一
長蘆派銅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觔應捐脚價銀
八千三百三十三兩三錢鹽院運司青滄兩分司同
捐四十三年部議増派各省鹽差長蘆派銅十五萬
觔廵鹽御史亦照前按引均派長蘆派銅十萬觔應
捐脚價銀五千兩鹽院運司青滄兩分司公捐四十
五年部議索柱等買銅銀兩准於江蘇安徽布政司
庫支領採買其各鹽差應捐脚價銀兩俱入正項錢
糧額内奏銷五十二年部議分派各省鹽差長蘆派
銅十七萬觔廵鹽御史亦照前按引均派長蘆派銅
十一萬三千三百三十三觔應捐脚價銀五千六百
六十六兩六錢五分以上前後共捐脚價銀一萬八
千九百九十九兩九錢五分鹽院捐銀九千一十一
兩一錢八分運司捐銀三千八百六十五兩八錢一
分青州分司捐銀五千四百二兩六錢二分滄州分
司捐銀七百二十兩三錢四分
解送河工銀兩
康熙三十八年三月總河于成龍大學士伊桑阿等
奉
上諭兩淮長蘆兩廣河東福建各鹽運使每年應得者儘
足用度存留餘銀著解送河工若伊不將餘銀交出濫
派商人從重治罪本年長蘆運使靳襄解餘銀一萬兩
捐除重耗
長蘆等處各鹽場大使從前分要簡缺以給養亷有
三百兩二百兩不等其銀無别項可充俱取足於火
耗在場官胥以火耗既抵養亷借詞舞弊任意加増
每兩有重至二錢三錢者雍正十一年鹽道彭家屏
親歴各場訪查確實念民竈俱
朝廷赤子徵收火耗竈戸豈得獨重因為畫一每兩止
許加耗銀一錢五分違禁私増按律叅治重耗既除
竈戸獲甦而場員之養亷無給不得不别為區畫除
各場員養亷銀有在商人領引運鹽交課時支收可
足三百二百兩之額無庸别議外其蘆臺海豐嚴鎭
三要缺興國富國越支濟民石碑歸化等六簡缺共
該養亷銀二千一百兩並無别項補充惟本道養亷
原銀一萬兩分司養亷原銀五千兩在各商完課及
引鹽過闗時交納行之已久家屏與分司運同委曲
酌量於此一萬五千兩内每年共除銀二千一百兩
以足九場員養亷之數重耗永革詳請鹽院鄂禮
題逹於本年三月十四日奉
㫖是欽此
計典考成
定例直省鹽課每年廵鹽御史及兼理鹽法廵撫開
列屬官職名分數具奏其州縣原額竝完欠細數運
司及管鹽法司道彚造清册送部查核
康熙七年題准廵鹽御史所轄官員如有貪酷不時
糾叅外其舉劾一年一次 長蘆所轄方面官三十
七員應薦一員有司官三百四十四員應薦五員如
但有薦舉而無叅劾者将所薦之官不准如薦舉過
額及濫舉貪酷官員並不干鹽政而舉者或有錢糧
盗案未結而薦舉者照例分别降調康熙十五年題
准長蘆運同運判首領屬官止從本衙門運使註考
徑送撫按
雍正元年吏部題定嗣後大計之期除卓異八法仍
照舊例舉行其不入舉劾各官知縣知州運同運判
係經徵錢糧之員註其管收除在實數若干委無虧
空居官註其操守才具若何年力政事若何該管上
司遵照新頒考語册式出具並無虧空印結報部
御史運使分司及各州縣考成興販私鹽各官失
察均有定例不備載
鹽禁
定例凡場竈照額煎鹽大使親驗按月開報運司如
有𨼆匿以通同治罪其商人不許混派雜役行鹽水
程塡明賣銷地方完日同引繳查不得告改或鹽引
焚溺取具地方印結察實補買
順治十七年題准鹽場設立公垣場官專司唘閉凡
竈戸煎鹽俱令堆貯垣中與商交易如藏私室及垣
外者即以私鹽論商人領引赴場亦在垣中買築場
官驗明放行倘有私販夾帶等弊該場官役一并重
處
順治十八年題准廵鹽御史親歴場分清丈竈地歸
還竈戸不許豪右隠佔
又題准夷鹽不許侵入長蘆行鹽之地如有違越照
私鹽叅處
康熙五年題准天津大沽鹽船出口廵鹽御史印給
號票填明人數地方防汛官查驗放行如無印票及
人數不符並夾帶違禁貨物者拿獲治罪地方文武
官疎縱者照所定出境例處分康熙十五年題准各
官該管界内有私煎販買者係衙役革職係軍民人
等降三級調用如旗下人私鹽販賣本主自行拿獲
者免議
康熙六年閠四月戸部覆准装鹽船隻别無小河可
通必從天津大沽出口由海邊行走仍照順治十三
年定例令船戸領廵鹽御史印票赴海防大沽營将
驗明出入船到東省令海豐縣掛號并㑹東省河口
汛防官兵廵檢司查驗放行如無印票及夾帶私貨
等弊嚴查拿解治以重罪該管文武各官不能查獲
者俱照順治十八年所定出境之例處分
康熙五十一年戸部覆准長蘆廵鹽御史穆哈連疏
稱每嵗回空糧船買載私鹽自徳州直抵江南任意
售賣請
勅漕運督臣遴選能員協同徳州衛弁専司盤查私鹽如
有夾帶事發将地方官即行題叅送部照新例嚴處
雍正元年八月廵鹽御史莽鵠立等遵
㫖㑹議小民興販私鹽其始不過希圖小利或十餘人或
二三十人結伴興販原無强横迨至日久利之所在
即有地方光棍出為幫頭或稱将頭将人鹽引入村
荘按戸口大小灑派約時收價肆行無忌人愈衆而
鹽愈多地方文武各官雖嚴行廵緝莫可如何今欲
絶私鹽必先令地方官密訪本地為首之人緝拿務
獲按法重處餘皆開釋既無領袖則所販私鹽不過
零星分賣其勢已孤斯緝獲自易部覆允行
私煎攙和私販拒捕等俱有定例不備載
畿輔通志卷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