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水利全書
吳中水利全書
欽定四庫全書
吳中水利全書卷十一 明 張國維 撰
詔命
祖宗朝軫䘏東南民隠詔命諄切今聖主尤殷殷注
念記注邸抄𫝊示海宇兆庶歡騰敬録如左
明
洪武二十六年
上諭都察院凡各處閘壩陂堰引水可灌田畆以利農
民者務要時常整理疏浚如有河水積流泛溢損壊
房屋田地禾稼者須要設法隄防止遏或所司呈禀
或人民告訴即便定奪奏聞若𨽻各布政司者照㑹
各司直𨽻者劄付各府州縣或差官直抵處所踏勘
丈尺濶狹度量用工多寡若本處人民足完其事就
便差遣倘有不敷著令鄰近縣分添助人力所用木
石等項於官銀見有去處支用或發遣人夫於附近
山塲採取務在農隙之時興工毋妨民業如水患急
於害民其功可卒成者隨時修築以禦其患
洪武二十七年
上命凡天下陂塘湖堰可瀦蓄以備旱暵宣洩以防霖
潦者皆因其地勢修治之勿妄興工役掊尅吾民
洪武二十八年
命國子監生及人材分詣天下督吏民興治水利
洪武三十一年
欽頒教民榜文一款 一民間或有某水可以灌溉田
苗某水為害可以隄防某河壅塞可以疏通其當里
老人㑹集踏看丈量見數計較合用人工併如何修
築如何疏通定畫計䇿畫圖貼説赴京來奏以憑為
民興利除害
洪武三十二年
上諭工部凡圩壩堰陂塘仰該府州縣提調官常川體
勘境内應有圩岸壩堰坍缺陂塘溝渠壅塞務要趂
時修築堅完疏濬流通以備旱潦毋致失時有傷禾
稼及因而擾害於民
正統二年
詔有司秋成時修築圩㟁疏濬陂塘以便農作仍具疏
繳報俟考滿以憑黜陟
𢎞治十八年
詔各府州縣治農官不得别項差占年終具所轄水道
通塞濬否緣繇造册奏繳考覈黜陟
嘉靖五年
命各處水利僉事年終具所修濬圩岸陂塘壩堰閘洞
溝渠丈尺造册送部查考
嘉靖六年
命應天巡撫官督同水利僉事用心整理蘇松等處水
利毋得虚應故事
嘉靖七年
命各處撫按守巡官嚴督所屬以時修濬圩岸壩堰陂
塘溝渠之在境内者
嘉靖二十六年
命江南巡撫都御史督屬修濬太倉州常熟崑山等縣
七浦白茆新涇等河許浦等塘仍令巡按御史勘驗
隆慶三年
詔凡霸占源頭阻絶河道者各該巡撫衙門查照盗決
泉源條律為首者發附近衛所係軍調發邊衛各充
軍著為例
隆慶六年
詔書内一款 一大江南北財賦所出全資水利各處
設有水利僉事各府州縣設有水利通判縣丞等官
近来往往視為末務上下因循一遇水荒即奏乞蠲
免撫按督令専管水利司道官往來巡歴着落有司
官将該管地方水利著實講求議處何處當疏通其
源何處當挑濬其流壩堰圩㟁在在増修使蓄洩有
備旱潦無傷合用夫役取諸得利之家毋令驟擾若
功程浩大撫按官查其先年導河夫銀用剩貯庫及
該府州縣近地魚課奏留修理堤壩等銀兩酌量動
支有司官有仍前曠職悞事及地方土豪之家阻撓
壅塞専利病民者撫按官恭拏處治
崇禎元年召對平臺記注
上取戸科右給事中黄承昊所奏疏令讀承昊奏曰東
南時患水災因水利不修之故臣因疏詞不敢冗長
故未暢所欲言前禮部員外郎陳懋徳有疏言之極
詳乞并臣疏下工部行之上問水利何謂不修是何
地方承昊對云是蘇松地方閣臣道登龍錫同並奏
云臣道登即蘇州人臣龍錫即松江人水利是東南
一件大事但修理須要錢糧懋徳本内説原設有開
河銀兩上問㡬何對曰亦不多臣等前已擬㫖撫按
酌議具奏上沈思久之云要修水利可擾民否臣龍
錫奏正惟恐擾民故須行本處撫按酌量上曰水利
事著公議來奏(黄承昊上鹽屯疏内云西北多曠土/則開荒無法也責在有司當以考成)
(課其殿最東南多水災則水利不修也宜加浙直巡/鹽御史敕書一道令其兼管水利嚴督道府而舉劾)
(之非専題水利不入/章疏附贅於此云)
崇禎九年
特㫖這水利興復事宜著撫按責成司道督有司親巡
查驗審地因時設法疏濬務期蓄洩得宜髙下均利
如有奸豪占塞阻撓即叅拏究治其支河汀堰等項
分别貧富各輸財力使民樂趨事不許濫委冗員衙
役乘機生擾并叅治修築海塘及嚴核殿最通一體
著實遵行
吳中水利全書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