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國子監志
欽定國子監志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國子監志卷四十四
經費三
俸秩
國子監職官祭酒俸支銀一百五兩司業六十
兩監丞博士助教四十五兩學正學録典簿四
十兩典籍三十一兩筆帖式七品者二十三兩
八品者三十八兩九品者二十一兩
恩俸各視其正俸之數禄米亦各視正俸為差正俸
若干兩則禄米若干斛滿官俸禄由各旗行文
漢官俸禄由監行文並先期將應領之數詳書
於册春季於前一嵗十二月十五日以前秋季
於六月十五日以前咨送吏部稽俸㕔稽俸㕔
查核有無升遷降罰事故應行増减除銷詳書
於原送冊内然後移送户部滿官以正月七月
三十日為限漢官以二月八月初七日為限限
以前遇有除授升遷凖其補領各官禄米春秋
兩季於戸部劄付之倉闗領逾期不赴領者由
倉塲衙門報部注銷間嵗或發賣料豆國子監
於户部文到日將承買各員繕册送部户部於
下季發俸銀時除去豆價以其餘給本員
國子監職官公費祭酒月支銀三兩(折制錢二/千七百)
司業月支銀二兩二錢(折制錢一千/九百八十)監丞博士
助教典簿月支銀一兩五錢(折制錢一千/三百五十)學正
學録典簿筆帖式月支銀一兩(折制錢/九百)均由監
行文户部支領有奉差離署者按日扣除
(謹案國子監滿漢各官俸禄公費均照現行/則例開載所有節年更定章程詳識於後)
順治元年定國子監漢官於俸銀之外嵗給柴
薪銀
二年定職官月給公費銀有差
十年定滿官俸銀若干兩給禄米若干斛漢官
不論品級俱嵗支米十有二石
十三年定官員俸銀不論滿漢一例照品支給
罷給漢官柴薪銀
康熙十年定在京漢官俸禄各衙門總領分給
例新除升轉之官遇領俸時吏部已咨送户部
者始凖給發過期者不補給
雍正三年
命在京漢官俸米斛數均視俸銀之兩數分别給予
五年定在京各衙門官員奉差離署按日扣除
公費
十一年定在京漢官於領俸前一月各衙門將
應領銀米之數總繕二册咨送吏部稽俸㕔稽
察有無升遷降罰事故詳書於原送册内以印
鈴之一册存案備稽一册送户部給發至領俸
之期春季以二月秋季以八月各始於初一日
止於初七日凢初七日以前除授升遷者許得
一例闗領過此不凖補支
十二年定在京各官支俸春季於前一嵗十二
月十五日以前秋季於六月十五日以前繕册
送吏部考覈移咨户部倘所送原册遺漏舛錯
照例㕘處吏部稽察未清者亦如之在京漢官
春以二月初七日為限秋以八月初七日為限
開復在定限以前者凖其補領在定限以後則
不得補領亦不裁扣凢老病告休革退物故者
悉行裁扣滿官則以册籍過部為定限餘與漢
官同
乾隆元年
命在京大小文職官悉於正俸外加給恩俸其數與
正俸同
又定滿官支俸例在俸册過户部後補授者如
有原任俸餉即不凖其補領其無原任俸餉可
支春季正月三十日以前秋季七月三十日以
前奉
㫖除授者凖其造册送部補領過期則否其緣事開
復者亦如之
十三年定京官俸銀禄米已經支領而降革者
毋庸追繳
十四年定議八旗滿洲䝉古官學生月支銀一
兩五錢漢軍官學生月支銀一兩原係膏火之
資與俸餉不同向例官學生在俸册過部後授
官者仍支官學生廩餼並不補領新任俸禄辦
理未能畫一請視無原任俸餉可支之員給與
新任俸禄
詔従之
十八年定議京官補領俸米春季者不得過秋
季秋季者不得過次年春季有踰此者倉埸侍
郎報户部注銷
詔従之
二十一年定在京大小衙門公費銀改給以錢
(毎銀一兩給/制錢九百)
俸秩附
元
國子監祭酒俸五十九貫三錢三分米六石司
業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米三石五斗監丞俸
三十貫三錢三分米三石典簿俸一十五貫三
錢三分米二石博士俸二十六貫六錢六分米
二石五斗助教俸二十二貫米二石學録俸一
十一貫三錢三分米五石(元史食/貨志)
明
祭酒月支本色俸七石八斗内食米一石折銀
絹米六石八斗折色俸折蘓木胡椒布疋一十
三石二斗共二十一石司業月支本色俸五石
五斗内食米一石折銀絹米四石五斗折色俸
折蘓木胡椒布疋四石五斗共一十石監丞月
支本色俸四石一斗内食米一石折銀絹米三
石一斗折色俸折蘇木胡椒布疋二石四斗共
六石五斗博士助敎典簿月支本色俸三石九
斗内食米一石折銀絹米二石九石折色俸折
蘇木胡椒布疋二石一斗共六石學正月支本
色俸三石七斗内食米一石折銀絹米二石七
斗折色俸折蘇木胡椒布疋一石八斗共五石
五斗學録典籍月支本色俸三石五斗内食米
一石折銀絹米二石五斗折色俸折蘇木胡椒
布疋一石五斗共五石掌饌月支本色食米一
石二斗折蘇木胡椒布疋一石八斗共三石凢
各官食米一石舊於監中支給嘉靖四十二年
始定月支俸米於毎月十八日赴禄米倉闗領
其折色銀兩則於户部太倉庫闗領焉(明太/學志)
(謹案明史食貨志洪武二十五年更定百官俸/禄従四品月俸米二十一石正六品十石正八)
(品六石五斗下至徙九品遞减五斗至五石而/止遂為永制今考明制禄米之數洪武時錢鈔)
(與米兼支永樂初去錢而兼支米鈔所給固折/色多而本色少其後鈔價益賤甚至米一石折)
(鈔十貫僅直二三十錢成化時改以布折鈔布/一匹直二三百錢而折米二十石又時以絹折)
(鈔以胡椒蘓木折鈔大率有名無實最後分本/色折色為二折色之項二曰本色鈔以鈔十貫)
(折米一石曰絹布折鈔絹毎匹折米二十石布/毎匹折米十石本色之項三曰月米不問官大)
(小皆給米一石曰折絹米絹一匹當銀六錢曰/折銀米銀六錢五分當米一石其實自月米一)
(石外皆/折色也)
國子監柴薪皂𨽻毎名編銀一十二兩逢閏各
加一兩祭酒下六名司業下四名監丞博士助
教學正學録下各二名帶翰林職者三名典簿
典籍下各二名(明太/學志)
(謹案明制大小臣僚並有柴薪皂𨽻由各州縣/徴收罪𨽻所輸之值毎年完解兵部各衙門按)
(季於武庫/司闗領)
永樂二年命兩京官吏按口納鈔支鹽國子監
由典簿㕔造冊送户部納鈔畢差吏於長蘆運
司闗支著為例(明太/學志)
欽定國子監志卷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