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歷代職官表
欽定歷代職官表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厯代職官表卷二十二
大理寺表
大理寺
國朝官制
大理寺卿滿洲漢人各一人(滿洲初係二品順治十六/年改為三品康熈六年復)
(為二品九年定滿洲/漢人俱為正三品)少卿滿洲漢人各一人(滿洲初係/三品順治)
(十六年改為四品康熈六年復為三/品九年定滿洲漢人俱為正四品)
掌平反重辟以貳邦刑與刑部都察院為三法司
凡直省案件寺受其牘下左右寺官凖律定讞卿
受其中竢刑部簡正既孚致辭於寺迺叅覈焉議
合者弊之不合者反之凡刑部重辟囚以左右寺
司讞者暨御史㑹刑司察其辭辨其死刑之罪而
要之致辭於卿迺詣刑部暨都御史㑹聴之各麗
其法以議獄議合者弊之不合者覆之必盡合乃
㑹疏以上異則另為一議具奏凡有應議大政大
獄與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稱九卿㑹議焉卿順
治元年置額少卿初置滿洲一人漢人二人乾隆
十三年省漢人少卿一人
左寺丞滿洲漢軍漢人各一人(滿洲漢軍初係四品順/治十六年改為六品康)
(熙六年改為五品九年定滿/洲漢軍漢人俱為正六品)左評事漢人一人(正七/品)右
寺丞滿洲漢軍漢人各一人右評事漢人一人堂評事
滿洲一人
分掌
京師五城順天府屬直省府州縣衛死罪之刑
國初置左右寺正左右寺副左右評事等員後改左
右寺正為左右寺丞康熙三十八年省左寺副尋
並省右寺副又有漢軍堂評事一人亦康熙三十
八年省
司務㕔司務滿洲漢人各一人
掌收發文移承受案牘順治元年置額
筆帖式滿洲四人漢軍二人
俱順治元年定額康熈中増置滿洲筆帖式二人
尋又省(職事見/吏部篇)
厯代建置
三代
禮記月令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㫁决獄訟必端
平鄭康成注理治獄官也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
周曰大司㓂
謹按康成月令注云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故
尚書臯陶作士孔傳以為理官蔡邕獨斷唐虞
曰士官齊職儀大理古官也唐虞以臯陶作士
後漢崔駰大理箴云邈矣臯陶翊唐作士是唐
虞以前名士也但攷春秋元命包曰堯為天子
得臯陶為大理淮南子主術訓文子原道篇並
云臯陶喑而為大理史記皋陶為大理平民各
伏得其實北史序傳庭堅為大理唐宗室表皋
陶為堯大理然則有虞以前似已有大理之名
不始於夏矣豈諸書皆以後代之名名唐虞官
乎古者刑獄之職通稱為理故國語晉語云生
子輿為理韓詩外傳晉文公使李離為理説苑
楚令尹子文之族干法廷理拘之新序石奢為
理吕氏春秋齊宏章為大理管子五行篇后土
辨乎北方故使為李注云李獄官(李理/通)又韓子
外儲説管子曰夷吾不如弦商請立以為大理
是唐虞三代為刑官者雖有士及司㓂之異名
要皆可以理概之也迨秦漢之世猶然故皆以
廷尉大理當周司冦之職自隋唐凖六典定制
秋官所掌始全歸之刑部而大理仍並建不廢
與御史臺稱為三司於是官號乃各有定名判
而為二矣今以周官司㓂之属及厯代尚書諸
曺繫諸刑部篇内其理官沿革則具載於此庶
源委可以考見云
禮記王制成獄辭史以獄成告於正正聼之鄭康
康注正如周鄉師之屬今漢有正平丞秦所置(孔/頴)
(逹疏此王制多是殷/法秦則放殷制之)
謹案漢志無廷尉丞康成王制註謂漢廷尉有
丞與漢志不合考玉海卷百二十三引王制此
註丞作承則承字屬下謂亦承秦之制耳
秦
冊府元龜秦置廷尉掌刑辟秩二千石
顔師古前漢書注應劭曰聴訟必質諸朝廷與衆
共之兵獄同制故曰尉師古曰廷平也治獄貴平
故以為號
太平御覽韋昭辨釋名曰凡掌賊及司察之官皆
曰尉尉罰也言以罪罰姦非也
杜佑通典秦置廷尉正廷尉監
漢
漢書百官公卿表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監
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
復為廷尉宣帝地節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
石哀帝元夀二年復為大理
漢書刑法志宣帝即位詔曰吏用法巧文寖深决
獄不當使有罪興邪不辜受戮朕甚傷之今遣廷
史與郡鞫獄任輕禄薄其置廷平秩六百石員四
人務平之以稱朕意
漢紀宣帝紀初置廷尉平四人秩六百石諌議大
夫鄭昌上疏言今明主躬垂明聴雖不置廷尉平
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
民知其所避畏姦吏無所弄權柄今不正其本而
齊其末世衰毁則廷尉平持權而為亂首矣
漢書黄霸列傳帝聞霸持法平召以為廷尉正
後漢書何敞列傳敞六世祖比干武帝時為廷尉
正與張湯同時
謹按太平御覽引三輔决錄注謂何比干當武
帝時公孫宏舉為廷尉右平不知廷平宣帝始
置武帝時尚無此官其誤顯然張湯傳上意所
便引正監掾史賢者議張湯但言正監則其時
無平可知又杜佑通典引何比干事誤以比干
為何敞之字遂稱敞與張湯争治獄尤為紕繆
也
漢書丙吉列傳吉為魯獄史積功勞稍遷至廷尉
右監
章懐太子李賢後漢書註漢官曰廷尉員吏百四
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二人二百石廷尉文學十
六人百石十三人獄吏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騎
史三十人假佐一人官醫
漢書兒寛列傳寛補廷尉文學卒史時張湯為廷
尉廷尉府盡用文史法律之吏寛以儒生在其間
見謂不習事不署曺除為從史㑹廷尉時有疑奏
已再見郤使寛為奏即時得可湯以寛為奏讞掾
以古法義决疑獄
漢書張湯列傳湯决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
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平亭疑法奏讞疑
漢書路温舒列傳廷尉光請温舒署奏曺掾守廷
尉史
楊雄廷尉箴天降五刑惟夏之績亂兹平人不回
不僻昔在蚩尤爰作滛刑延於苗民夏氏不寕穆
王耄荒甫侯伊謀厥後陵遲上帝不孤周輕其制
秦繁其辜五刑紛紛靡遏靡止㓂賊滿山刑者半
市昔在唐虞象刑天民是全紂作炮烙墜人于淵
故有國者無云何謂是刖是劓無云何害惟虐惟
殺人其莫泰殷以刑顛秦以酷敗獄臣司理敢告
執謁
謹按廷尉在西漢亦稱大理故百官表二名互
見又號為理官禮志謂叔孫通所撰禮儀與律
令同錄藏於理官是也當日尚書雖有三公曺
主斷獄而廷尉専掌邦刑實即司宼之任然考
之於史則御史中丞司𨽻校尉亦各有治獄奏
讞之責不盡在廷尉如薛宣傳宣子况遮斫由
咸中丞奏當棄市廷尉以為當完為城旦公卿
皆是廷尉此則廷尉與中丞兩議以上也葢寛
饒傳寛饒為司𨽻校尉劾奏衆多廷尉處其法
半用半不用此則司𨽻所奏由廷尉覆治也陳
湯傳丞相御史奏湯惑衆不道廷尉増夀議湯
不可謂惑衆非所宜言大不敬制曰廷尉當是
此則兩府所治廷尉亦得駁奏也葢廷尉與中
丞司𨽻頗似今之三法司而丞相御史奏當者
則如今之大學士九卿㑹議耳
後漢書百官志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掌平獄奏
當所應凡郡國讞疑罪皆取當以報正左監各一
人左平一人六百石掌平决詔獄
崔駰大理箴邈矣皋陶翊唐作士設為犴狴九州
允理如石之平如淵之清三槐九棘以賢以徳罪
人斯殛㓙族斯迸熙又帝載旁施作明昔在仲尼
哀矜聖人子罕理刑衛人釋艱釋之其忠勲亮孝
文于公哀寡定國廣門夐哉邈矣舊訓不遵主慢
臣驕虐用其民賞以崇欲刑以歸忿紂作炮烙周
人滅殷商用淫刑湯誓其軍衛鞅酷烈卒殞於秦
不疑何害禍不及身嗟兹大理慎于爾官賞不可
不思斷不可不䖍或有忠而被害或有孝而見殘
吳沉伍胥殷剖比干莫遂爾情是截是刑無遂爾
志以速以亟天鑒在顔無細不録福善禍惡其效
甚速理臣司律敢告執獄
通典後漢光武省右平惟置左平省右監惟有左
監一人
馬端臨文獻通考後漢廷尉皆以世家為之而郭
氏尤盛(郭躬為廷尉躬家/世掌法務在寛平)建安中復為大理
謹按建安復改廷尉為大理而後漢志不載者
盖其時曺操已為魏王擅自更革本非漢廷之
意也又考後漢書張晧傳稱晧拜廷尉留心刑
斷數與尚書辨正疑獄多以詳當見從當時尚
書未建六曺而議獄之事已多歸之臺閣是後
世刑部與大理分職其原已肇於東漢矣
三國
冊府元龜魏初改廷尉為大理黄初元年復以大
理為廷尉
三國魏志司馬芝列傳芝遷大理正芝子岐從河
南丞轉廷尉正遷陳留相遂超為廷尉
三國魏志鮑勛列傳勛收付廷尉廷尉法議正刑
五嵗三官駮依律罰金二斤帝大怒收三官以下
付刺姦
孫逢吉職官分紀魏廷尉三官通視蘭臺治書舊
為尚書郎下遷
謹案自漢而後以正監平為廷尉三官而如鮑
勛傳所言則廷尉所處當者三官又得為駮議
是三官雖属廷尉實各舉其職不必盡相咨禀
矣
宋書百官志廷尉律博士一人魏武初建魏國置
三國吳志顧雍列傳雍累遷大理奉常
三國吳志三嗣主傳孫亮太平二年㑹稽南郡
反廷尉丁宻討之
三國吳志胡綜列傳青州人隠蕃歸吳用為廷
尉監廷尉郝普尤與之親善
謹按吳志大理廷尉其文互見考經傳多有官
同而名異者非必由于前後易名也如昭十四
年傳士景伯如楚叔魚攝理杜預注士景伯晉
理官晉語云士景伯如楚叔魚為賛理孔晁云
景伯晉理官是同一官既以士名又以理名也
又韓詩外傳晉文公使李離為大理過聴殺人
自拘于廷尉是廷尉大理一事互見其不由於
前後更易明矣季漢以後大理一官稱名錯出
即此類也
晉
晉書職官志廷尉主刑法獄訟属官有正監平并
有律博士員
謹按華陽國志晉何攀除滎陽令進廷尉評有
盜開城門下闗者法據大辟攀駁之曰上闗執
信之主下闗儲偹之物設有開上闗何以加刑
遂减死多所議讞然則廷評主平反之職自漢
以後為尤重
唐六典大理寺晉置丞主簿明法掾
通典晉武咸寕中曺志上表請廷尉置丞
謹案晉置丞為廷尉屬厯代並同至明始以大
理寺丞升居卿少之次
國初尚沿其制設寺丞漢人一人秩正五品為堂
上官康熙三十八年省其後改左右寺正為寺
丞秩正六品於是復為屬官矣
宋齊梁陳
宋書百官志廷尉一人丞一人掌刑辟廷尉正一
人廷尉監一人廷尉評一人廷尉律博士一人
南齊書百官志廷尉府置丞一人正一人監一人
評一人律博士一人
孔稚珪上新定法律表臣以疏短謬司大理陛下
發自聖衷憂矜刑網御筵奉訓逺照民瘼臣謹仰
述天官伏奏雲陛所奏繆允者宜寫律上國學置
律助教依五經例國子生有欲讀者䇿試上過髙
第即便擢用使處法職以勸士流
冊府元龜梁初曰大理天監元年復為廷尉廷尉
視祕書監丞視皇子行佐正視正王佐正監平三
人比舊選少重服獬豸冠絳幘皂衣銅印墨綬又
置建康縣獄三官視給事中以尚書郎為之冠服同
廷尉三官元㑹廷尉三官與建康三官皆法服皂
衣朝服以監東西中華門手執方木長三尺方一
寸謂之執方器又置律博士視員外郎
徐堅初學記梁加卿字曰廷尉卿後並因之
唐六典宋齊皆為廷尉梁為秋卿班第十三陳因
之
鄭樵通志丞梁陳置一人
謹案南史裴子野傳子野兼廷尉正時三官通
署獄子野嘗不在同僚輒署其名奏有不允子
野從坐免職是梁陳以前治獄者皆得各自下
議至梁而始令通署即今聨銜書稿之制所自
昉也
北魏
冊府元龜後魏孝文帝太和中廷尉卿品第二上
少卿品第三上正監評丞品第五二十三年復次
職令廷尉品第三少卿品第四正監評品第六丞
品第七永安二年復置司直十人視五品上不署
曺事覆治御史檢劾事
唐六典永安二年御史中尉髙穆奏置司直十人
𨽻廷尉位在正監上
職官分紀後魏職令廷尉少卿第四品上第二清
用思理平斷明刑識法者
謹案魏書韋閬傳稱天水姜儉父昭自平憲司
直出為兖州安東長史官氏志無平憲司直之
名其為廷尉屬官與否已不可考謹附識於此
北齊
隋書百官志後齊大理寺掌决正刑獄正監評各
一人律博士四人明法掾二十四人檻車督二人
掾十人司直明法各十人
文獻通考北齊曰大理寺置卿少卿各一人
通典晉荀朂曰九寺可併於尚書後魏亦有三府
九寺則九卿稱九寺久矣然通異名不連官號官
寺連稱自北齊始也
謹案秦漢凡府庭所在皆謂之寺説文曰寺廷
也有法度者也風俗通曰寺者嗣也理事之吏
嗣續於其中也唐書楊收傳漢制總羣官而聴
曰省分務而専治曰寺其解不一然要為官舍
之通稱故漢時雖有九寺九卿之目而所謂寺
者實不止九卿諸官府皆得稱之如後漢書安
帝紀皇太后幸雒陽寺此雒陽縣治所也漢書
何並傳並為長陵令侍中王林卿令騎奴至寺
門剥其建鼓此長陵縣治所也後漢書張湛傳
告歸平陵望寺門而歩此平陵縣治所也又元
帝紀初元二年地震敗豲道縣城郭官寺馬援
傳歸守寺舍此類甚多葢猶今之言衙署耳自
北齊以官寺連稱遂與省臺府衛等俱為分職
之名至今沿為永制焉
後周
謹案杜佑通典以後周刑部中大夫入之大理
卿沿革葢因周世未有六曺定制故仍以當古
理官然刑部稱名所自實原於此未可相混今
故繫諸刑部篇不列於此表焉
隋
隋書百官志髙祖受命置大理寺卿少卿各一人
不統署又有正監評各一人司直十人律博士八
人明法二十人開皇三年罷大理寺監評及律博
士員加置正為四人煬帝即位大理寺丞改為勾
檢官増正員為六人分判獄事置司直十六人降
為從六品後加至二十人又置評事四十八人掌
頗同司直
隋書盧思道列傳思道為散騎侍郎於時議置六卿
將除大理思道上奏曰省有駕部寺留太僕省有
刑部寺除大理斯則重畜産而賤刑名誠為未可
上嘉納之
通典隋初與北齊同至煬帝加置少卿二人
謹案自隋定六部之制始設刑部以擬秋官而
大理以盧思道言並建不廢厯代因之其與都
察院為三法司則又沿唐之制也(説詳刑/部篇)至廷
尉在漢即為刑獄總滙然當時守令權重得自
論决如王尊行美陽令事取不孝子縣磔著樹使
騎吏張弓射殺之嚴延年為涿郡太守遣掾趙
繡按髙氏繡心懼為兩劾延年即收送獄夜入
晨將至市論殺之張敞為京兆尹以掾絮舜不
肯為敞竟事收繫獄冬月未盡數日案事吏晝
夜驗治舜竟致其死事弃舜市(事皆見/各本傳)皆以頃
刻定獄並不上請待報迨後漢而請讞之制稍
嚴然觀襄楷傳稱永平舊典諸當重論皆湏冬
獄先請後刑頃數十嵗以來州郡翫習又欲避
請讞之煩輒托疾病多死牢獄云云則亦不必
盡上於廷尉自隋文帝開皇十二年制天下死
罪諸州不得便决皆令大理覆治(見隋書/本紀)嗣後刑
辟奏當乃無有不由省寺核覆者矣
唐
唐六典大理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
上大理卿之職掌邦國折獄詳刑之事以五聴察
其情以三慮盡其理少卿為之貳凡諸司百官所
送犯徒刑以上九品以上犯除免官當庶人犯流
死以上者詳而質之以上刑部仍於中書門下詳
覆(其杖刑以/下則决之)若禁囚有推决未盡留繫未結者五
日一慮若淹延久繫不被推詰或其狀可知而推
證未盡或訟一人數事及被訟人有數事重事實
而輕事未决者咸慮而决之凡中外官吏有犯經
斷奏訖而猶稱寃者則審詳其狀凡吏曺補署法
官則與刑部尚書侍郎議其人可否然後注擬
新唐書百官志大理正二人從五品下掌議獄正
科條凡丞斷罪不當則以法正之五品以上論者
莅决巡幸則留總持寺事丞六人從六品上掌分
判寺事正刑之輕重徒以上囚則呼與家屬告罪
問其服否主簿二人從七品上掌印省署鈔目句
檢稽失司直六人從六品上評事八人從八品下
掌出使推按録事二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
人評事史二十四人
李涪刋誤近代唯大理得言棘卿下寺則否九卿
皆樹棘木大理則於棘下訊鞫其罪所謂大司㓂
聴刑於棘木之下
通典龍朔二年改大理為詳刑咸亨元年復舊光
宅元年改為司刑神龍元年復舊
唐㑹要大理少卿本一員永徽六年加一員丞本
八員天冊三年省兩員評事貞觀十二年置十員
掌出使推事元和十五年减二員
謹案唐制有大獄則以刑部御史臺大理寺長
官為三司使其以御史刑部郎大理司直評事
等官任之者謂之小三司使即今三法司之權
輿玉泉子李克勤為大理卿昭宗在華州時鄭
縣令崔鑾有民告舉放絁絹價刺史韓建令計
以為贓奏下三司定罪御史臺刑部奏罪當絞
大理寺數月不奏此大三司使相持之證也東
觀奏記大理寺直王景初與刑部郎中唐技議
讞不平景初坐貶潭州司户叅軍制下景初撾
登聞鼓稱寃再貶昭州司户制曰不遵嚴譴輒
冒登聞以懲不恭此小三司使相持之證也然
攷冊府元龜載文宗時治宇文鼎獄以大理少
卿裴充刑部郎中張諷侍御史盧宏正同推鞫又
治楊憑獄以大理少卿胡珦左司員外郎胡証
侍御史韋顗同推鞫是大理寺卿可充三小司
使而左司員外亦非刑曹本職殆以擇人而任
故不同常制歟
五季
太平御覽後唐書曰長興二年八月敕令後大理
寺官員宜同臺省官例外進其法直官比禮直官
任使
職官分紀五代職官志後唐同光元年諸寺各置大
卿一員
宋
宋史職官志大理寺舊置判事一人兼少卿事一
人凡獄訟之人随官司决劾本寺不復聴訊但掌
斷天下奏獄送審刑部詳訖同署以上于朝詳斷
官八人以京官充(國初大理正丞評事皆有定員/分掌斷獄其後擇他官明法令)
(者若常叅官則兼正未常叅則兼丞謂之詳㫁官/舊六人後加至十一人又去兼正丞之名咸平二)
(年始/定置)法直官二人以幕府州縣官充改京官則為
檢法官元豐官制行置卿一人少卿二人正二人
推丞四人斷丞六人司直六人評事十有二人主
簿二人卿掌折獄詳刑鞫讞之事凡職務分左右
天下奏劾命官將校及大辟囚以下以疑請讞者
𨽻左斷刑則司直評事詳斷丞議之正審之若在
京百司事當推治或特㫖委勘及係官之物應追
究者𨽻右治獄則丞専推鞫葢少卿分領其事而
卿總焉凡刑獄應審議者上刑部被㫖推鞫及情
犯重者卿同所𨽻官請對奏裁若獄空或斷絶則
御史核實以聞分案十有一置吏六十有九
文獻通考宋大理寺以朝官一員或二員判寺事
一員兼少卿事建隆二年以工部尚書竇儀判寺
事熙寕九年神宗謂國初廢大理獄非是以問孫
洙洙對合㫖於是下詔以京師官寺凡有獄皆繫
開封府司錄司及左右軍巡三院囚逮猥多難於
隔訊又暑多瘐死因縁留滯動涉嵗時稽叅故事
冝屬理官可復置大理獄天下奏案同刑部審刑
院詳斷置卿一少卿二丞四始命崔台符知卿事
蹇周輔楊汲為少卿各舉丞及檢法官凡官属依
御史臺例謁有禁官制刑左㫁刑右治獄凡五案
元祐間因鮮于侁所請廢大理獄後復建炎三年
併省寺監而大理如故省卿而斷刑治獄少卿各
一員寺正神宗復置大理獄後置寺正寺丞國初
為寄禄官視後來宣教郎神宗正官名置獄丞四
員命卿少舉官元豐五年命莫君陳等九人為大
理寺丞始自朝廷差官也舊制㫁刑寺丞六員建
炎三年减三員治獄寺丞减二員司直元豐時命
程嗣先等四人為之建炎元年詔㫁刑司直兼治
獄司直其治獄司直罷評事國初為京官寄禄視
後來承事郎元豐正官名命張仲頴等十二人為
評事隆興二年詔評事以八員為額以雷霆號令
星斗文章為號
王巖叟請罷試中㫁案人入寺疏臣伏覩祖宗時
審刑大理長官及其僚屬皆擇天下君子長者道
物情知義理者以為之後専尚刑名法術之學而
慘刻之吏多在此選也試以斷案巧則巧矣然不
足以得正人而足以得狡吏委理卿獨舉専則専
矣然不足以任至公而足以得偏見臣愚伏乞檢
㑹舊大理舉官法及祖宗置審刑院大理相持並
行之初意今後罷試斷案人則釋之之徒將自為
陛下用稍復刑措之治天下幸甚
章俊卿山堂考索大理左右各五案左㕔斷刑曰
詳刑詳讞宣黄分薄奏表右㕔治獄曰左推右推
寺案知雜檢法
謝維新合璧事類元豐五年刑部奏乞分評事司
直與正為斷司丞長貳為議司凡斷案先上正看
詳當否論難改正然後過議司覆議
謹案今大理之分左右寺其制始於宋時然宋
以左寺斷刑右寺治獄今則推鞫悉主之刑部
大理不司治獄故左右寺官分署京城及各省
大辟奏案皆斷刑之事也至唐代刑名皆經大
理審斷自杖以下得専决其徒刑以上則送刑
部而質正焉故唐時刑部奏獄多有據大理寺
申云云之文是其法先寺而後部明代三法司
㑹審初審刑部都察院為主覆審大理寺為主
則其法又先部而後寺各有不同惟宋世大理
斷天下奏獄送審刑院詳訖同署以上於朝則
今三法司㑹題之例所由昉矣
遼
遼史百官志大理寺有提㸃大理寺有大理正聖
宗統和十二年置
遼史劉伸列傳伸登進士第厯大理正因奏獄上
適與近臣語不顧伸登曰臣聞自古帝王必重民
命願陛下省臣之奏上大驚遷大理少卿人以不
寃陞大理卿改西京副留守加諌議大夫提㸃大
理寺
遼史耶律儼列傳大康初改少府少監知大理正
賜紫六年遷大理少卿奏讞詳平明年陞大理卿
大安二年同知宣徽院事提㸃大理寺
謹案遼代以伊勒希巴(解見刑/部篇)主刑法而大理
之職亦獨重其選故劉伸耶律儼等皆以平允
見稱其提㸃大理寺則如今之大臣兼管部務
也
金
金史百官志大理寺天徳二年置自少卿至評事
漢人通設六員女直契丹各四員卿正四品少卿
從五品寺正六品丞從六品掌審斷天下奏案詳
讞疑獄司直四員正七品掌叅議疑獄披詳法狀
(舊有契丹司直一/員明昌二年罷)評事三員正八品掌同司直(明/昌)
(二年省契丹評事二員/大安二年省漢人一員)知法十一員從八品(女直/司五)
(員漢人/司六員)掌檢斷刑名事明法二員從八品興定二
年置同流外四年罷之
元
元史百官志都䕶府秩正二品掌領舊州城及輝
和爾(部名也原作畏/吾兒今改正)之居漢地者有詞訟則聴之
大都䕶四員同知二員副都䕶二員至元二十年
改大理寺二十二年復為大都䕶
謹案元代惟刑部不置三法司故無大理寺官
其都䕶府乃主輝和爾與漢人交渉詞訟正如
今理事同知所掌葢偶襲大理以為名非古來
廷平之職也
明
明史職官志大理寺卿一人(正三/品)左右少卿各一
人(正四/品)左右寺丞各一人(正五/品)其屬司務㕔司務
二人(從九/品)左右二寺各寺正一人(正六/品)寺副二人
(從六品後革/右寺副一人)評事四人(正七品初係右評/事八人後革四人)卿掌審
讞平反刑獄之政令少卿寺丞賛之左右寺分理
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凡刑部都察院五軍
斷事官所推問獄訟皆移案牘引囚徒詣寺詳讞
左右寺寺正各随其所轄而覆審之初吳元年置大
理司卿秩正三品洪武元年革三年置磨勘司凡
諸司刑名錢糧有寃濫隠匿者稽其功過以聞尋
亦革(洪武三年置磨勘司設司令司丞七年增設/司令一人司丞五人首領官五人分為四科)
(十年革十四年復置磨勘司設司令一人左右/司丞各一人左右司副各一人二十年復罷)十
四年復置大理寺改卿秩正五品左右少卿從
五品左右寺丞正六品其屬左右寺正各一人寺
副各二人左評事四人右評事八人又置審刑司
共平庶獄凡大理寺所理之刑審刑司復詳議之
(審刑司設左右審刑各一人/正六品詳議各三人正七品)十七年改建刑部都
察院大理寺審刑司五軍斷事官署於太平門外
名其所曰貫城十九年罷審刑司二十二年復卿
秩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丞三人/正五品其右右寺官如故)二十九年又
罷盡移案牘於後湖建文初復置改左右寺為司
寺正為都評事司務為都典簿(司務洪武二/十六年置)成祖
初仍置大理寺其左右寺設官復如洪武時又因
左右二寺評事多寡不等所治事亦繁簡不均以
二寺評寺均分左右各六人如刑部都察院十二
司道各帶管直𨽻地方審錄永樂二年仍復舊後
定都北京又改分寺属𢎞治元年裁減右評事四
人萬厯九年更定左右寺分理天下刑獄浙江福
建山東廣東四川貴州六司道左寺理之江西陜
西河南山西湖廣廣西雲南七司道右寺理之以
能按律出入罪者為稱職司務典出納文移
謹案明代定三法司之制以刑部受天下刑名
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凡刑部重囚皆送大
理寺覆訊大理擬覆平允而後定案故當時特
重其選每以他官領之如楊守随以工部尚書
掌大理寺是也(見明史/本傳)自孝宗以後大理乃止
閲案卷囚徒俱不到寺而每嵗審録猶於大理
寺行之然刑名之柄實為厰衛侵奪法司不能
持平甚者為之扶同傅㑹而内官得與大審至
踞坐大理寺中堂奔走列卿出入髙下聴其意
指刑罰之失中至明季而其弊尤甚我
朝慎重邦刑凡大辟案皆令三法司同署直省請
讞奉
㫖下法司核擬者刑部具牘送都察院大理寺於十
日内審允還部㑹疏
奏聞其刑部繋囚則必三法司㑹審明確而後蔽罪
具
奏既有刑部閲其實又有都察院大理寺簡其孚
而
大聖人欽恤深仁猶必反覆研求折衷
指示務使庶獄咸歸平允好生之徳洽於民心洵逺
軼虞廷盛軌矣
欽定厯代職官表卷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