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通典

KR2m0001_WYG_100-1a

欽定四庫全書

 通典卷九十五

  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禮五十五 凶十七

  前母黨為親及服議(晉/)

晉蔡謨答王濛問曰前母之黨應為親不疑喪服但問

尊卑長幼拜敬之禮也代多此事但所不同惠帝時尚

書令滿武秋是曹彦真前母之兄而不為内外之親相

KR2m0001_WYG_100-1b

見如他人吾昔以問江思悛悛以為人不疑繼母之黨

而疑前母者以不相及也繼祖母亦有不相及者而皆

與其黨為親何至前母而獨疑之吾謂此言是魏時長

沙人王毖身在中國遇吳魏隔絶更娶妻生昌昌父母

亡後吳平聞毖前妻久亡昌為前母追服時人疑之武

皇帝詔使朝臣通議安平獻王孚以為禮與祖父母離

隔未嘗相見者不追如獻王此議則前母之黨不應為

親也獻王所據是鄭氏之說吾謂鄭義為失時卞仁劉

KR2m0001_WYG_100-2a

叔龍議謂昌應服三年吾以卞劉議為允何琦前母黨

議曰夫子曰必也正名乎正名者理道之本禮之大者

也文條或闕而附例可明禮云生不及祖父母昆弟而

父稅喪已則不若與祖乖違父既殁而聞喪豈可拘以

本制不稅而廢其正服乎若未生而伯叔母終今為伯

叔父後繼嗣之道雖同原情之實則異今必從於所養

而反疑於為本乎諸侯國人生不及先代之君於其陵

廟亦必曰君也此公義之正名也前母之尊固家人正

KR2m0001_WYG_100-2b

稱也其易了如皦日太康初博議王昌前母服公府卞

粹以為母之非親而服三年者非一也前母名同尊正

義存配父蓋以生不及故無其制非於義不可也元康

中有改葬前母而疑其服司徒左長史胡濟以為前母

父之元妃所生則家之嫡長應制如改葬之服于時二

代無曰不允自兹以來行之不殊禮母卒自為母之黨

服母出則不為母之黨服而為繼母之黨服故尊其所

從則不敢不服服有所逼則不得自伸外服無二而必

KR2m0001_WYG_100-3a

宜有一如向所論必所繼不及伯叔母之黨居然可見

矣明以名禮為制者不計恩逮與否也荀訥曰人有與

前母家為親者有否者訥直率意而答之謂不應親又

問傳曰繼母之配父與前母同然則前母之配父理不

異於繼母何以不為親也答曰所以不與前母之黨為

親者恩情不相及故也縱令有母之父母尚存父執子

壻之禮而敬事之則其子固不可以不拜之猶不得以

外祖父母為名名之不正則非親也

KR2m0001_WYG_100-3b

  親母無黨服繼母黨議(後漢/) (宋/)

後漢鄭志趙商問鄭𤣥曰禮母亡則服其黨不服繼母

黨以外氏不可貳也若母黨先滅亡無親已所未服服

繼母黨不𤣥答曰此所問權也非禮之正假令母在本

自都無親黨何所服邪權者由心○宋庾蔚之謂母亡

禮應服其母之黨不服繼母之黨不可以母黨先已滅

亡而服繼母之黨若服繼母之黨則亂於己母之出也

  母出有繼母非一當服次其母者議(晉/) (宋/)

KR2m0001_WYG_100-4a

晉劉智釋疑曰親母出則服繼母之黨繼母既卒則不

服也虞喜通疑曰縦有十繼母則當服次其母者之黨

也(蜀譙周云其母没自服其母之黨則繼母之黨無服/出母之子為繼母之黨服則為其母之黨無服也)

○宋庾蔚之曰禮巳母被出則服繼母之黨繼母雖亡

已猶自服不得捨前以服後也當如喜議服次其母者

之黨也

  從母被出為從母兄弟服議(晉/) (宋/)

晉王愷與禇粲兩姨兄弟王愷母被出後愷亡粲疑於

KR2m0001_WYG_100-4b

服因車𦙍以問博士朱濤之曰據禮為服否答曰母出

則服繼母之黨服禇服當無疑也車𦙍難曰為其母黨

服則不服繼母之黨明無二外氏王今服繼母黨則不

得服出母黨明矣王旣不服周氏(周氏二/母之姓)禇無服王之

禮濤答曰禮有從無服而有服不必要以相報為名王

不服褚以其母被出絶於外族褚之從母在王之室及

停庾之家(王愷母更/嫁庾氏)同曰從母禮云以名服不答以報

服褚若不服王則是卒不為其母黨服便成違禮王既

KR2m0001_WYG_100-5a

一絶周氏不得服褚母故其子亦然褚今服王之母何

得不服王乎○宋庾蔚之曰出母絶族唯親者屬母子

無絶道餘親不得有服此禮之明文禇所以服王由乎

周氏王既絶周不復服禇矣禇何容獨服王邪禮有從

無服而有服蓋是厭降所致豈得與義絶者同乎從母

昆弟以名服者蓋明服之由不闗義絶之後從母在王

及與在庾誠無以異但在庾則絶王故禇不得從親者

屬而服王也禇以王絶已故不服何嫌禇母之出也不

KR2m0001_WYG_100-5b

服之理各有其義者也

  繼嫡母黨服議(晉/) (宋/)

晉車𦙍問臧燾曰今此妾子既服先嫡之黨又服繼嫡

母之黨否燾答曰庶子以賤不敢不從服耳既服前嫡

母黨則後嫡母黨義無以異疑於三四也燾又問徐藻

藻答曰庶子若先及嫡母則服其黨若不及則服後嫡

母黨外服無二此之謂也賀循問徐邈曰禮嫡母為徒

從嫡母亡則不服其黨今庶子既不自服所生外氏亦

KR2m0001_WYG_100-6a

以嫡黨為徒從乎答曰古者庶子自服所生之黨故以

嫡母黨為徒從故嫡母亡則不服其黨今庶子既不自

服其外氏而敘嫡母之親矣謂宜以名而服應推重也

古今不同何可不因事求中○宋庾蔚之按禮嫡母之

黨徒從徒從者所從亡則已嫡母雖有三四應服見在

者之黨但今人復服所生之黨則嫡母之黨非復徒從

嫡雖没猶宜服之但外氏無二統不可悉服宜以始生

所遇嫡母之黨若已生悉不及宜服最後者之黨也

KR2m0001_WYG_100-6b

  娶同堂姊之女為妻姊亡服議(晉/) (大唐/)

晉李嵩行事記云有娶同堂姊子為婦婦母亡不制婦

母服猶制同堂姊服常謂三綱之義不可得而無服多

以内外姊妹為婦則絶其本服服絶而情重何嫌不減

從姊之服月數作婦母之服耶又以謝沈所言舅為外

舅事訪魏君思難云舅本緦麻與外舅之服自可得同

然娶姑之女姑亡豈可累降為三月耶太常劉彦祖云

譬如父母服本斬齊至於改葬而制緦麻也近羊彭有

KR2m0001_WYG_100-7a

叔父服而改葬其父更叔之服而著改葬之服此豈以

緦麻為重也蓋禮所謂以輕為重者也姑服雖重而天

下何可無婦之父母乎禮不可闕行之何嫌但當計姑

之本服以心喪居之耳○大唐永徽元年制堂外甥雖

外姻無服不得為婚姻耳

  妻已亡為妻父母服議(晉/) (宋/)

晉穆帝永和中司徒符問太常云若妻已没猶應服其

父母不太常杜潛等答曰何以緦從服也明伉儷判對

KR2m0001_WYG_100-7b

恭承宗廟推此言之意謂不以存亡為異也司徒又問

國子博士按禮云君母之父母服小功傳曰君母在則

不敢不從服君母不在則不服喪服小記曰為君母後

者君母卒則不服其黨又曰為母之君母母卒則不服

徒從者所從亡則已也君母猶然妻可知矣今云不以

存亡為異何所據耶博士張憑議曰徒從者所從亡則

已按鄭𤣥曰謂君母之黨又云有從重而輕者鄭𤣥曰

妻之父母也然則從重而輕與徒從者本别禮天子諸

KR2m0001_WYG_100-8a

侯服妻之父母明其義重也若謂徒從服必同者則妻

從夫明與夫從妻其正對寧可復夫殁則已乎所據君

母為異者且外祖之服本是親假而恩踈妻之父母本

由義合劉系之問荀訥曰禮云母黨不二服親無二統

故也以例准則妻黨不二服明矣然母有親繼之别又

有出有卒故服外氏有降殺之禮今妻義一也無繼出

之殊今服其黨孰先孰後耶訥答曰妻黨不二服禮所

不載母黨有出有繼情事不同謂前妻雖卒終當同穴

KR2m0001_WYG_100-8b

今妻配已理無異前不以存亡為異也且禮無其文當

俱有服也或以為同於徒從妻没則不從服若夫所不

服妾何得於徒從君母之黨耶歩熊曰妻死更娶為前

妻父母服不荅曰此皆徒從服耳所從亡則已不服也季

祖鍾駮曰夫婦應屬從也又夫婦合葬皆為妻妻之父

母不得不服也曹述初問范寗曰有人再娶後妻無父

母而前妻父母亡當有服不寗答曰禮小記云從服者

所從亡則已今妻既卒則無所從不應服也述初又難

KR2m0001_WYG_100-9a

曰妻為夫黨既為屬從至於夫卒服之無虧妻之父母

而妻卒則已統例准情不見其義若以妻之父母不得

准夫之旁親實所疑也小記所稱自謂臣為君黨妾子

為君母黨服耳寗又答曰世閒行事鮮有同者此亦無

准據殆是率心而行也○宋庾蔚之謂夫妻一體之親

而謂妻之父母徒從失之甚矣言應服者辨之已詳或

疑外氏二統則妻之父母亦不宜二意以為母之兩三

親假不同妻之三四於己猶一非其例也

KR2m0001_WYG_100-9b

  從母適族父服議(晉/)

晉邵戢議按禮記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㑹

從母嫁於絶屬族父則無復從母之名謂不宜有服戢

以為治際㑹者患班序易位及嫂叔無名耳夫服以恩

生班以義斷雖門外之事義掩恩至門内之事恩掩義

矣同宗之道處恩義之閒故宜資之恩義令彼此獲中

據易位無名便廢骨肉之服實是所疑既有屬從鄭𤣥

説子為母黨之服按屬從者自非出母黨及庶子受重

KR2m0001_WYG_100-10a

自於其所生之黨則初無厭降之文又記云六代親屬

竭矣鄭說六代之外親盡爾雅族昆弟之子為親同姓

按從母嫁於無屬名者即與嫁他姓不異則宜服從母

嫁於他姓之服矣又嘗見賀公書稱賀新渝夫人為族

姨母尋所以不主名於際㑹者亦是有恩掩義謂宜服

  為内外妹為兄弟妻服議(晉/) (大唐/)

晉徐衆論云徐恩龍娶姨妹為婦婦亡而諸弟以姨妹

KR2m0001_WYG_100-10b

為嫂嫂叔無服不復為姨妹行喪右丞徐萬謂宜然今

議者以嫂無服不得為姨妹服不解服之為害義邪為

傷情邪為尊厭邪所謂尊厭者父在為母尊卑體異故

可得厭耳今嫂妹一人之體兼此尊卑何所厭邪齊縗

之葛與大功之麻同皆兩服之所以敘親親之情今以

嫂叔之嫌不為姨妹制服絶親親之義傷恩昵之道殆

非聖人為服之本意乎徐彦難曰本雖中外姨兄弟之

親一為嫂叔便當以公義厭私不謂尊卑之厭也衆曰

KR2m0001_WYG_100-11a

女人外屬以夫氏為公以公厭不為叔服可也叔以嫂

是姨妹復何公厭而不服邪彦重難曰若以此服為親

則不聞親服無報又公義在於夫氏豈在嫂邪衆曰就

如難㫖制公在叔不在嫂雖有姨之親就於公義不得

服之猶可也若叔有厭則嫂無厭雖姨妹為嫂必服之

為叔之姨兄而見服則為嫂之姨妹何獨不見服哉若

兩不相服則絶此正親豈聖人之意乎茍姨妹得服姨

兄兄亦應服何無報哉彦重難曰若姨妹為嫂而為之

KR2m0001_WYG_100-11b

服必也正名將謂之何衆答曰今姨妹為嫂可服者以

正名故也言嫂則姨妹不從焉言姨妹則嫂不與焉名

别若此故可服也嫂自無服吾不為之服姨妹有服吾

為之緦麻吾自服姨妹奚為强謂之服嫂也哉見嫂應

拜見姨妹不拜也今嫂妹同體今我自拜嫂而謂我拜

姨妹不亦惑哉彦重難曰彦以為姨妹為嫂而不服者

正以無復姨妹之名故耳衆答曰不解姨妹為嫂便無

復姨妹之名削其氏族滅其名號邪為變化分離嫂留

KR2m0001_WYG_100-12a

而妹去邪為我嫂者是姨妹也何不得兩全哉彦難曰

若如告言嫂則姨妹不從言姨妹則嫂不從未審定言

嫂邪言姨妹邪衆答曰一人合兩親似一人兼兩官當

其事則舉其名以應其義何拘以一名一稱哉言嫂則

拜之言姨妹則服之各有所施不以此而滅彼耳彦曰

平存許其稱嫂而拜則姨妹也至於亡殁便稱姨妹不

拜則非復嫂也懼一人之身不得以昨日平安為嫂明

日終亡為姨妹也衆曰吾得存之與亡為嫂為妹不復

KR2m0001_WYG_100-12b

異也為我嫂故拜之是姨妹故服之情理自通何以云

拜便不得制服制服便不得拜乎彦重難曰若随其名

别其義則著服臨尸不復拜也衆答曰見姨妹之尸不

可以不服臨亡嫂之喪不可以不拜拜自為嫂服施為

妹服隨其親拜應其名别其義斯之謂矣○大唐之制

兩姨姑舅姊妹並不得通婚嫂叔相為小功○議曰袁

凖正論云中外之親親於同姓同姓且猶不可婚而况

中外之親乎誠哉斯㫖何者按婚禮娶於異姓所以附

KR2m0001_WYG_100-13a

遠厚别附逺者欲令敦睦異宗厚别者盖以别於禽獸

則姨舅之女於母可謂至親矣以之通婚甚黷情理然

有若晉徐恩龍者或識昧一時不詳典故姨妹既納之

為婦諸弟安得不謂之嫂乎且男女之際必在正名名

正而男女有别安有存時拜之為嫂没則服之為妹徐

衆乃云一人兼兩親似一人兼兩官誠如所見兩名兼

行是則公私名稱混淆婚姻無别矣或者以服疑從重

亦謂不然按喪服有或引或推各存正義故庾蔚之云

KR2m0001_WYG_100-13b

外姊妹而為兄弟之妻宜用無服之制兄弟之妻無服

乃異於姨妹之有服也况彼既棄本親来為我族之婦

我安得棄正禮而强徇私服哉徐彦之論當矣

  族父是姨弟為服議(晉/)

晉蔡謨答族父為姨弟問者曰乙是甲族兄子也二人

之母則姊妹也以外親言之則是從母之子應服緦麻

以同宗言之則六代之親知禮無服今甲亡乙應制服

否(乙者庾元靖/甲者庾仁也)謨按禮記云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

KR2m0001_WYG_100-14a

名理際㑹先儒説曰異姓謂來嫁者也正其母與婦之

名也記又云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今甲之父

與乙於班為族祖則其妻亦有祖母之名不復得為從

母也凡親屬之名妻從其夫子從其母不得為從母則

子亦不得為從母之子也親名正服亦隨之謂乙應從

同宗六代之制不應服也難者曰禮所云異姓主名理

際㑹本是他人唯以來嫁為親故尊卑親踈從其所適

至於從母者骨肉之親小功之服也今以所適無服之

KR2m0001_WYG_100-14b

親便從無服之制是為以疎奪親也適他人者猶為之

服來適同宗而便絶之豈其理乎答曰禮大夫之娶皆

有姪娣而大夫之子於庶母無服若論本親則此庶母

亦是從母也今來為父妾則廢從母之名而從庶母之

稱絶小功之服而從無服之制此禮之成典也推此而

論知適他人者從其本親來適同宗則從其所適不得

係本此所謂異姓主名理際㑹者也或有族父絶服而

又是姨弟今叔親當云何徐邈答曰書稱以親九族禮

KR2m0001_WYG_100-15a

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故

上極四代旁親四等毎服有降自五代以徃則是九族

之外謂之同姓而已其長幼之班拜起之節有時而可

改無必不移之道也姨弟為無服之宗人今若繫踈宗

服外之名以奪母黨有服之親則未見其義也謂宜從

姨弟例服散騎常侍徐衆論云庾左丞孫見遭族父喪

父已絶服又是姨弟見問當服不余答以為當服右丞

徐彦重難曰禮云尊祖故敬宗敬宗則收族收族者序

KR2m0001_WYG_100-15b

以昭穆也何得以姨弟之服加於宗父乎於情乃可無

傷於義實為有害也衆答曰禮為曾祖髙祖三月又改

葬緦麻服所尊又臨至親之喪而服之最輕者豈損所

尊之服乎今族父無服姨弟有服自為姨弟服何為輕

服服宗父乎難云於義有害者不解害何義邪天生族

父為吾姨弟非吾貶退所為何不敬宗之有族父應拜

而姨弟不應拜今族父為姨弟今不可以姨弟不應得

拜而不為族父拜也猶不可以族父無服而不為姨弟

KR2m0001_WYG_100-16a

服也若姨弟犯過吾不顧族父與姨弟共身同體怒而

笞之此不可也於其死亡以姨弟服之正合禮記絶族

無施服而親者屬文

  妾為先女君黨服議(晉/)

晉有問者曰雜記云女君死則妾為女君之黨服攝女

君則不為先女君之黨服此為妾子為徒從妾身為屬

從於理通否虞喜通疑凡稱妾者皆大夫之禮非天子

諸侯文也按雜記云女君死則妾為女君之黨服明屬

KR2m0001_WYG_100-16b

從也攝女君則不為先女君之黨服此攝當為相代攝

是謂繼室則妾之後女君也有後女君則不復服先女

君之黨者以當服後女君之黨故也荀訥答劉系之問

曰禮妾從服女君之黨如女君此則同於近臣君服斯

服不與服君母黨同也

  庶子為人後其妻為本舅姑服議(晉/)

晉賀循云庶子為人後為其母緦麻三月庶子之妻自

如常禮尊所不降也自天子逹於大夫皆然孔瑚問虞

KR2m0001_WYG_100-17a

喜曰愚謂庶子之妻不得如禮服其私親者以為身為

宗主奉修祭祀以别尊卑故也凡婦服夫黨皆降一等

唯公子厭至尊故其妻從輕而服重盡禮於皇姑則人

情所許愚謂不得以公子為例喜答曰謂庶子為人後

上繼祖禰此則厭於承重不得伸其私情故為所生止

服緦麻其婦當依公子之妻盡禮皇姑從輕服重不繫

於夫哀帝興寜中哀靖皇后有章太妃之喪尚書奏至

尊緦麻三月皇后齊縗按周禮有從輕而服重公子為

KR2m0001_WYG_100-17b

公所厭故不得申舅不厭婦故得以本服綦母邃駁父

子不繼祖禰故妻得伸皇姑夫人致齋而㑹於太廟后

服不宜踰至尊亦當緦麻也

 

 

 

 

 通典卷九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