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
唐會要
欽定四庫全書
唐㑹要卷六十
宋 王溥 撰
御史臺
武徳初因隋舊制為御史臺龍朔二年四月四日改為
憲臺咸亨元年十月二十三日復為御史臺光宅元年
九月五日改為左肅政臺専在京管百司及監軍族更
置右肅政臺其職員一准左臺令按察京城外文武僚
以中宗英王府材石營之殿中御史石抱貞繕造焉神
龍元年二月四日改為左右御史臺景雲三年二月二
日廢右臺先天二年九月一日又置右臺諸按察使宜
停其年十月二十五日又廢右臺依舊置按察使初置
兩臺毎年春秋發使春曰風俗秋曰廉察令地官尚書
韋方質為條例方質刪定為四十八條以察州縣載初
以後奉勅及巡毎年不出使故事云臺門北開者法司
主隂取冬殺之義或云隋初移都之時兵部尚書李圓
通兼御史大夫欲使向者便近故開北門
蘇氏駁曰此説或近之矣若取冬殺之義則東都臺
門亦合北開何故南啓况本置臺司以察寃濫是有
國者好生之德豈創冬殺之意以入人罪者乎
故事御史臺無受詞訟之例有詞狀在門御史狀有可
彈者即畧某姓名皆云風聞訪知其後御史公方者漸
少逓相推倚通狀人頗壅滯至開元十四年始定受事
御史人知一日收收遂題告事人名乖自古風聞之義
至今不改
蘇氏駁曰御史臺正朝廷綱紀舉百司紊失有彈邪
佞之文無受詞訟之例今則重于此而忘于彼矣
故事臺中無獄須留問寄繫于大理寺至貞觀二十二
年二月李乾祐為大夫别置臺獄由是大夫以下始各
自禁人至開元十四年崔隠甫為大夫引故事奏掘去
之以後恐罪人於大理寺隔街來往致有漏洩獄情遂
於臺中諸院寄禁至今不改西臺舊東隣宗正寺後移
寺於廢右御史臺其寺舊地並隸臺司故事其百僚有
奸非隠伏得専推劾若中書門下五品已上尚書省四
品已上諸司三品已上則書而進之並送中書門下故
事凡天下之人有稱寃而無告者令三司詰之(三司御/史大夫)
(中書門下大事/奏裁小事専遣)
開元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勅御史臺宜置主事二
人
貞元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勅御史臺毎月别給料錢二
百貫文充公廨雜費用八年正月御史臺奏伏以臺司
推事多是制獄其中或有准勅便須處分要知法理又
緣大理寺刑部斷獄亦皆申報䑓司儻或差錯事須詳
定比來却令刑部大理司直較勘必恐自相扶㑹縱有
差失無由辨明伏請置司直一員冀斷結之際事無闕遺
其糧料請取臺中諸色錢物量事支給其功優等請凖
刑部例處分勅㫖依奏
九年二月御史臺奏今後府縣諸司公事有推問未畢
輒搥鼓進狀者請却付司推問斷訖猶稱抑屈便往詣
臺司按覆若實抑屈所由官錄奏推典量決責如告事
人所訴不實亦凖法處分
元和四年御史臺奏諸道州府有違法徴科者諸委鹽
鐡轉運度支巡院察訪報臺以憑舉奏從之
五年三月御史中丞王播奏監察御史舊例在任二年
五月轉凖具員不加今請仍舊殿中侍御史舊例在任
十三月轉凖具員加至十八月今請减至十五月侍御
史舊例在任十月轉凖具員加至三月今請減至十月
從之
十二年九月御史臺奏御史同制除官承前以名字髙
下為班位先後或名在前身在外及到却在舊人之上
後先有紊勞逸不均今請以上日為先後未上不得計
月數從之
十五年三月御史中丞崔植奏當臺新除三院御史受
㫖職事先後去(闕/)
元和十二年御史臺奏請應除御史職事但據上日為
先後未上日不得計月數者其年九月七日勅不逾一
箇月不在此限行立班次即以勅内先後為定臣伏以
御史除官之時據來處各有逺近若據一月便為懲創
恐乖舊制殊未合儀伏緣臺司職事各有定分先後次
第不可逾越若行立班次既依勅名公事先後須繫到
日則院長本職翻然在下制置錯亂無所遵承行之累
年轉見其弊伏請自今以後三院御史職事行立一切
依勅文先後為定除拜上日便為月數須觀積効豈繫
旬時如有除官以後赴職稽慢量道路逺近令臺司别
其名聞奏須議懲責豈止顛倒職事而已從之
長慶元年十一月御史臺奏應十惡及殺人鬭毆官典
犯贜并偽造誣良隐盜竊盜及府縣推斷訖重論訴人
等皆是奸惡之徒推鞫之時盡皆伏罪臨刑之次即又
稱寃毎度稱寃皆須重推與証平常被其追擾苦無懲
革為弊實深伏請今後有此色賊䑓及府縣并外州但
計三度推問不同人皆有伏欵及三度斷訖結更有論
訴一切不重推問限其中縱有進狀勅下如是己經三
度結斷者亦請受勅處聞奏執論如本推官典受賄賂
推斷不平及有寃濫詞狀言訖便可立驗者即請以重
推如所告及稱寃推勘又虚除本犯是死刑外餘罪於
本條更加一等如官典取受有寔亦請本罪更加一等
如所訴寃屈不虚其第三度推官典請於本法外更加
一等貶責其第三度官典亦請節級科處從之
二年正月御史中丞牛僧孺奏諸道節度觀察等使請在
臺御史充判官臣伏見貞元二年勅在中書門下兩省
供奉官及尚書省御史臺見任郎官御史諸司諸使並不
得奏請任使仍永為常式近日諸道奏請皆不守勅文
臣昨十三日已于延英面奏伏蒙允許舉前勅不許更
有奏請制曰可(時段文昌自宰相出鎮庸蜀奏諫官柱/史南宫郎三人為僚佐以其職帯台鉉)
(上故可之不逾年又奏侍御史王神伯監察/蘇景𦙍留中不可執法舉舊章議者以為當)
三年十一月御史臺奏伏以臺司奏報並無舊條昨因
左巡奏踈闕已凖勅科罰聞奏訖臣今檢尋條件本不
該詳事須添改令可遵守請添一節文應諸司科決人
致死雖不死而事異於常稍涉非理者並凖前條奏聞
禁城内不在此限庶得從今已後免有遺闕勅㫖依奏
寳厯元年九月御史臺奏常參官及六品以下分司官
比來淹延動經累月今後常參官分司勅下後二十日
發其六品以下分司官請待臺牒到發限若妄稱事故
不發常參官聽進止六品以下官臺司舉罰兩月俸料
從之
太和元年十二月御史臺奏伏以京城囚徒凖勅科決
者臣當凖舊例差御史一人監決如囚稱寃即收禁聞
奏便令監決御史覆勘者伏慮監決之時各懐疑憚務
求省便難究寃辭恐至無告屈之人失陛下好生之理
且臺司本定四推以讞疑獄六察職事以重不合分外
領推伏請自今以後有囚稱寃者監察御史聞奏勅下
便配四推所冀獄無寃滯事得倫理從之
四年九月御史奏諸司諸使及諸州府縣監院等公事
申牒臣當臺各令遵守時限并臣當司行牒勘事多緣
凖勅勘刑獄或是逺方人事有寃抑凡於闗繫盡須勘
逐事節不精即慮滯屈比來行牒有累月不申兼頻牒
不報者遂使刑獄淹恤懼涉慢官其間或有須且禁身動
經時月者若無條約弊恐轉深臣等今勘責各得逺近
程限及往復日數限外經十日不報者其本判官勾官等
各罸三十直如兩度不報者其本判官勾官各罰五十直
如三度不報者其本判官勾官各罸一百直如涉情故
違勅限者本判官勾官牒考功書下考如經過所由輒
有停滯其所由官等節級别舉處分其間如事須轉行
文牒諸處追尋亦須具事由先報勅㫖依奏
九年八月御史臺奏京兆尹及少尹兩縣令合臺參官
等舊例新除大夫中丞府縣官自京兆尹以下並就臺
參見其新除三院御史並不到臺參亦不於廊下參見
此為闕禮尤甚伏請自今以後應三院有新除御史等
並請勅京兆尹及少尹兩縣令就廊下參見冀使禀奉
之禮不虧臨制之儀可守臺司令史及驅使官并諸色
所由有罪犯須科決等或有罪犯稍重者皆是愚人常
態不可奏聞便欲隨事科舉又緣臺杖稍細以細杖而
正大罪必凶狡不懲自今後如有情故難容不足上塵
聖聽者許臣等據所犯判決枤下數勒送京兆府用常
行杖科決訖報冀得戒懼之意稍嚴奸欺之心可革勅
㫖依奏
大中元年四月御史臺奏伏以御史臺臨制百司紏繩
不法若事簡則風憲自肅事煩則綱紀轉輕至如婚姻
兩競息利交闗凡所陳論皆合先陳府縣如属諸軍諸
使亦合于本司投論近日多便詣臺論訴煩䙝既甚為
弊頗深自今已後伏請應有論理公私債負及婚田兩
競且合于本司本州府論理不得即詣臺論訴如有先
進狀及接宰相下狀送到臺司勘當審知先未經本司
論理者亦請送本司如已經本司論理不平即任臺司
論訊若臺司推勘寃屈不虚其本司本州元推官典並
請追赴臺推勘量事情輕重科斷本推官若罪輕即罸
直書下考稍重即停任貶降以此懲責庶免曠官臣今
月三日已於延英面奏令臣將狀來勅㫖依奏
三年十一月御史臺奏應三院御史新除授月限伏以
當司官三十餘員朝廷舊例月限守官年勞考績今監
察御史以二十五月為限殿中侍御史十八月侍御史
十三月所主公事起自出使推劾諸色監當經厯六察
紏繩官司知左右巡使監臨倉庫四推鞫獄兩彈舉事
皆無敗闕方得轉遷承前逺地除官或三月五月然始
到京所務逗留遷延時月年終考課使繫虚月官事勞
苦併在舊人侍御史周嵗而遷或到城欲及滿嵗監察
二年為限或在外有至半年致此依違曾無督責臣請
起今已後應當司官除新授者並請以上後繫月仍以
上日在後者為新人不更數虚月不唯分月直之勞苦
抑亦促逺來之道途又三館奏請御史充職等伏以臺
司三院御史職在専臨如繫他曹必有所紊况推鞫公
事察視百司無不急急以副期限倘或官留此地志徇
異銜固非便宜寔亦乖當如書府或須奏請南宫可輟
郎官兩館忽將闕人北省自有遺補事理至便兼不曠
官伏乞聖慈察臣當司公事繫重特勅中書門下自此
更不許三館奏取御史充職兼見有者亦乞落職放還
勅㫖依奏
其年十二月御史臺奏三院令史凖請刑部大理寺例
許七考放選勅首出使及推制獄减二年勞餘依
四年二月御史臺奏應文武常參官本朝及入閤退朝
不到并連請假故久闕參朝等臣今月二十一日延英
面奏進止以班行務在嚴肅令臣切加提舉者臣㐲見
元和元年御史中丞武元衡奏止于禮部兵部吏部尚
書侍郎郎官等選舉限内久廢朝參雖事在奉公猶奏請
釐革近者以久絶提舉稍涉因循應文武常參官多妄
請假故不妨人事無廢宴逰多務便安有虧誠敬以至
上勞聖念俾肅朝行臣忝憲司親承睿旨茍或避事實
虞曠官臣請起今以後文武常參官等除式假及疾病
的然為衆所知外有以事故請假者並望許臣舉察錄
奏其所陳假牒請凖常條書罰再不到臣請倍罰頻
三朝不到便請具名銜奏聽進止其進朝入閤近例
全合赴班一不到凖常條書倍罰頻兩朝不到便請具
名銜奏聞所冀臣僚稍加惕厲班列得以整齊勅旨依
奏
東都留臺
舊制中都留臺官自中丞已下元額七員中丞一員侍
御史一員殿中侍御史二員監察御史三員
天寳十四年安禄山陷東都殺留臺御史中丞虞奕(奕/臨)
(難不茍免居位守/死太常諡曰貞烈)
大厯十年以檢校駕部郎中兼侍御史何運出納使蔣
沇兼為御史中丞仍東都留臺
十四年七月以吏部郎中房宗偃為御史中丞仍東都
留臺充東都畿汝觀察處置使
建中二年六月以檢校秘書少監永平軍節度副使鄭
升則為御史中丞東都留臺充東都畿汝觀察處置使
貞元十六年十二月以給事中姚齊梧為御史中丞仍
東都留臺
元和二年四月以刑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盧坦為
御史中丞東都留臺
十三年三月以權知御史中丞崔元畧為東都留臺自
後但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共主留臺之務
而三院御史亦不常備焉
御史大夫
龍朔二年二月十四日改為大司憲咸亨九年十二
月二十三日復為御史大夫至今不改故事侍御史
以下與大夫抗禮光宅元年九月韋思謙除右肅政
大夫遂坐受其拜或以為言思謙曰國家班列自有
等差奈何以姑息為事耶其後監察又與之抗禮至
開元十八年有勅申明隔品致敬其禮不改至二十
四年六月李適之為大夫又坐受拜其後監察又與
之抗禮至今不改故事大夫與監察競為官政畧無
承稟至開元十四年崔隱甫為御史大夫一切督責
之事無小大悉令資決稍有忤意列上其罪前後貶
出者過半羣僚惕然上常謂曰卿為大夫深副朕所
委也
會昌二年十二月檢校司徒兼太子太保牛僧孺等奏
狀奉十一月二十八日勅中書門下奏御史大夫秦為
上卿漢為副相又漢末復為大司空與丞相俱為三
公掌邦國刑憲肅政朝廷其任至重品秩殊峻望凖六
尚書例升為正三品御史中丞為大夫之貳縁大夫秩
崇官不常置中丞為憲臺之長今九寺少卿及秘書少
監與國子監司業京兆尹并府寺省監之貳皆為四品
唯御史中丞官業雖重品秩未崇升為正四品下為大
夫之貳令不隔品亦與丞郎出入秩同以重其任縁闗
朝廷典制須行之可久必得博盡羣議詢謀僉同望令
兩省御史臺五品已上尚書省四品以上太子太保太
常卿參議聞奏者伏以前代帝王建官設位之制互有
沿革升降廢置葢取于一時所宜茍得其宜則為當代
之美臣等伏據六典故事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官厯
代之制位不常定至於刑憲之所倚則古今之任不殊
今陛下方𢎞約法之道俾増崇品秩同秩丞郎葢千載
一時之盛美也臣等又據故事御史大夫總朝廷刑憲
掌邦國紀綱峻其秩位亦計所宜御史中丞雖官貳大
夫多不並置専席既稱獨坐隔品豈合迭居今命秩資
升遷實為允當臣等參詳事理衆議僉同伏請著于典
章永為定制勅㫖依奏
御史中丞
隋以國諱改中丞為治書侍御史武徳初因隋舊制不
改貞觀二十三年七月三日避髙宗諱改為御史中丞
龍朔二年二月四日改為司憲大夫咸亨元年十二月
二十三日改為御史中丞西䑓中丞同一㕔至開元二
十一年有制以賦餘修百司𪠘宇西臺中丞裴寛始以
舊監察創置中丞東㕔東臺二中丞亦同㕔開元二十
一年十一月大夫崔琳奏割秘書省東北地迴改卜造
二中丞遂各别㕔開元二十二年二月置京畿採訪處
置使以中丞為之自是不改(時御史大夫李尚隠不充/使以中丞盧奐為之至永)
(泰元年以後遂以大夫/王翃崔寧盧杞等為使)
元和四年七月御史中丞李夷簡奏京兆尹楊憑前為
江西觀察使贜罪及他不法事勅付御史臺刑部尚書
李鄘大理卿趙昌鞫問貶憑賀州臨賀縣尉又追捕憑
前江西判官監察御史楊瑗繫在臺命大理少卿胡珦
左司員外郎胡証侍御史王顗同推初夷簡自御史出
巡官屬憑頗踈縱不顧接之夷簡常切齒又憑歸朝參
修第永寧里廣蓄妓妾於永樂里夷簡乗衆議舉劾前
事及下獄置對數日未得其事夷簡持之益急上聞且
貶焉上即位以法制臨下夷簡首舉憑罪故時議以為
宜然繩之太過物論又譏其深切矣
二年八月僧鑒虚付京兆尹府決重杖一頓處死仍籍
其財產鑒虚在貞元中以講説為斂用貨利交權貴為
奸濫事發中外掌權者更欲搖動之有詔初命釋其罪
時御史中丞薛存誠不受詔翌日又宣㫖曰吾要此僧
面詰其事非赦之也存誠又奏曰鑒虚罪狀已具陛下
將召之請先貶臣然後可取上嘉其有守遂令杖殺之
其年洪州監軍誣奏信州刺史李位謀大逆追赴京師
上勅令伏仗内鞫問御史中丞存誠一日三表請付位
於御史臺及推按無狀位竟得雪未幾授存誠給事中
數月中丞闕上謂宰相曰宜無如存誠遂復授之
九年裴度為御史中丞奏崔從為侍御史知雜事及度
作相奏自代為御史中丞從正色立朝彈奏不避權倖
事闗臺閣或付仗内者必抗章䟽論列請歸有司凡所
取御史必先質重亷退者時論嘉之
開成元年五月上御紫宸殿宰相李固言奏曰御史中
丞李珝在臺雖無甚過以為人踈易不稱此官天下紀
綱有司繩凖茍用人非當則紊亂典章上曰李珝官業
應不甚舉然為人豈不長厚耶固言對曰臣所奏緣與
御史中丞不相宜人即長厚彈憲奏司事若至難官要
得宜者
㑹昌二年十二月中書門下奏諸道諸使奏兼御史中
丞伏以御史中丞近升品秩向外兼攝亦宜相重臣等
商量今日已後諸道節度使及度支解縣權鹽鐵副使
等並須帶檢校四品官方得奏請其正郎以下不在奏
限諸郡刺史亦須地望雄重兵額稍多處方得兼授如
在前已兼中丞須再除者不在此例從之
大中三年以御史中丞魏謩兼户部侍郎判本司事謩
奏曰御史臺紀綱之地不宜與泉貨吏雜處乞罷中司
專綜户部公事從之
乾符三年二月四日御史中丞李造奏外州府有禁繫
罪人闗連京百司請委本州除合抵極法外踈理訖闗
奏從之
侍御史
四員長安二年始置内供奉在正員之外仍不得過本
數庶僕减正員舊有六員奏彈三司西推東推贓贖理
匭其三司理事則與給事中中書舍人更直朝堂受表
今有四職謂知雜公廨彈事謂之推彈廨雜今知雜侍
御史多兼省官以為之
武德四年李素立為監察御史丁憂髙祖令所司奪情
授一七品清要官所司擬雍州司戸參軍上曰此官要
而不清又擬秘書郎上曰此官清而不要遂授侍御史
貞元六年盧羣入拜侍御史有人誣告故尚父子儀嬖
人張氏宅中有寳玉者張氏兄弟又與尚父家子孫相
告訴詔促具獄羣上奏言張氏以子儀在時分財子弟
不合争奪然張氏宅與親仁宅皆子儀家素有大勲伏
望陛下特赦而勿問使私自退省上從之時人稱其知
大體
二年六月侍御史竇羣奏常參官假滿惟三品官至王
府傅已上即於正衙參假其餘不在此限臣伏見諸司
官或位列通班職居要劇其左右丞諸司侍郎御史中丞
給事中中書舍人並是四品五品清要官不在參假例
或彌旬懸曠皆不上聞或未滿一日例不舉奏臣今請尚
書省四品官御史臺五品官中書門下五品官請假並
同三品例參假度故必知勤惰無隠臣職當彈奏故輒
陳事宜勅㫖依奏
太和三年華州刺史宇文鼎户部員外郎盧允中坐贜
文宗怒將殺之侍御史盧𢎞正奏曰鼎為近輔刺史以
贜汚聞死固恒典但取受之首罪在允中監司之責鼎
當連坐帝然之減鼎三等
殿中侍御史
隋末不置武德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置四員貞觀二十
二年十二月九日大夫李乾祐奏增兩員以李文禮張
敬一為之文明元年又制殿中裏行以楊啓王侍徴為
之凖吏部式以三員為定額監倉庫本是察院職務近
移入院第一人監倉庫第三監庫(檢所移日/月未獲)
龍朔三年五月雍州司户參軍韋絢除殿中侍御史或
以為非遷中書侍郎上官儀聞而笑曰此田舍翁擬論
殿中侍御史赤墀下供奉接武夔龍簉羽鵷鷺奈何以
雍州判左相比時以為清議
貞元十年四月勅凖六典殿中侍御史兩京城分知左
右巡察其不法之事謂左降流移停匿不去及妖訛宿
宵蒱博盜竊獄訟寃濫綱典貨易賦斂違法如此之類
方合奏聞比者因循務求細事既甚煩碎頗失大猷宜
令自今已後據六典合舉之事所司有隠蔽者即具狀
奏聞其餘常務不須更聞
太和元年六月御史大夫李固言奏監太倉殿中侍御
史一人監左藏庫殿中侍御史一人臺中舊例取殿中
侍御史從上第一人充監太倉使第二人充監左藏庫
使又各領制獄伏緣推事皆有程限監使遂不専精往往
空行文牒不到倉庫動經累月莫審盈虚遂使錢穀之
司狡吏得計至于出入多有隠欺臣今商量監倉御史
若當出納之時所推制獄稍大者許五日一入倉如非
大獄許三日入倉如不是出納之時則許一月兩入倉
檢校其左藏庫公事尋常繁閙監庫御史所推制獄大
者亦許五日一入庫如無大獄常許一旬内計㑹取三
月入庫勾當庶使當司公事稍振綱條錢穀所由亦知
警懼勅㫖依奏
監察御史
武徳初因隋舊制置八員貞觀二年二月九日御史大
夫李乾祐奏加兩員以李義琛韋務静為之龍朔元年八
月圻州定襄縣尉王本立為監察御史裏行裏行之名
始於此六典云裏行始于馬周未知孰是初皆帶本官
祿俸於本官諸如未即真有故停即以本官赴選文明
元年自王賓以後不復更銜本官且以裏行為名至今
不改天后時又有臺使八人俸亦于本官請餘並同監
察時人呼為六指吏部式監察裏行及試以七員為定
額開元初又置裏行使無員數監察御史職知朝堂正
門無籍非因奏事不得入至殿庭在栖鳯閣南望殿中
侍御史以從觀象門出若從天降至開元七年三月勅
並令隨仗入閣西監察院即今中丞東廨是也中丞裴
寛因修廨宇遂移監察院于十道使院置之舊院遂為
中丞𪠘宇
杜易簡御史臺雜注云監察御史自永徽以後多是勅
授雖有吏部注擬門下過覆大半不成至龍朔中李義
府掌選寵任既崇始注得御史李義府敗無吏部注者
凡左右通事舍人等亦然
蘇氏駁曰員外郎御史并供奉官進名勅授是開元
四年六月十九日勅杜易簡著雜注以後猶四十年
為吏曹注擬矣
興元元年十月四日勅監察御史六人承前所定皆是
從下次舊例從下又合出使若一人出使兼有故則六
察御史遞相移改今請令監察從上第一人察吏部禮部
第二人察兵部工部第三人察戸部刑部毎年終議其殿最
貞元二年五月御史中丞竇參奏得監察御史鄭襄狀
凖六典應郊廟祀祭皆御史監之葢職在省其器服閲
其牲牢有不修敬則舉劾聞奏主者薦獻交神明者所
務不同凖式齋官有故許通融行事公事數人可得通
攝其監察御史唯有一人舊例有故便闕者伏以祀事
肅恭國家大典苟無糾察恐虧慎重却請以後監察御
史誓戒後有假及改轉者許續差御史令沐浴潔服往
所冀官次有常禮物嚴備從之
四年八月檢校司徒兼太子太保李勉薨至徳初勉從
上至靈武拜監察御史屬朝廷用勲勉舉劾不敬拘之
有司肅宗原之而謂左右曰吾有李勉始知朝廷之尊矣
十一年二月黔中監察御史崔穆為部人告贓二十七萬
貫及他犯遣監察御史李直方往黔州覆按近事雨晦
無對見者是日雨止重至延英召見直方遣焉
十九年十二月監察御史崔逺笞四十配流崖州建中元
年勅京城諸軍諸使及府縣季終命御史分曹廵按繫囚
省其寃濫以聞近年以北軍職在禁宻但移牒而已御史
未嘗至逺在官近不諳故事至右神䇿軍云奉制廵按軍
使等以為特有制命傾軍驚愕奏之上發怒故有此命
元和四年五月御史臺奉凖舊例監察御史從下第六
各察尚書省一司又凖興元元年十月勅令監察御史
從上第一人察吏部禮部第二人察兵部工部第三人
察戸部刑部伏以監察第一二人已充監察御史及館
驛等使新人除出使外並無職掌無以觀其能否今請
守舊制新人分察從之
太和二年郊廟告祭差攝三公行事多以雜品監察御
史栁璟奏曰凖開元二十三年勅宗廟大祠宜差左右
丞相嗣王特進少保少傅尚書賔客御史大夫又凖二
十五年勅太廟五享差丞相師傅尚書嗣郡王通攝餘
司不在差限又元和四年勅太廟告祭攝官太尉以宰
相充其攝司徒司空以僕射尚書師傅充餘司不在差
限比來吏部因循不守前後勅文用人稍輕請自今年
冬季勅吏部凖開元元和勅例差官從之
八年九月御史臺奏當司應六察官伏凖元和四年五
月二十日勅監察御史六人分察尚書省從下一人察
吏部其次察御部省伏以監察在臺職當使役或有出
入推按例合差遣新人毎因一人奉使須數員轉職既
頻移易使致因循舉察之務難得精審今請除監察館
驛兩處以次人便専察吏部其下便依次轉差所冀察
務有常公事知守勅㫖依奏
開成元年正月中書門下奏監察太倉左藏庫御史請
於新入臺監察中擇清强幹用兩人分監倉庫全放朝
謁毎月除本官俸錢外别給見錢三十千隔日早入勅
㫖依奏
大中四年九月十六日御史臺奏凖舊例京兆府凖勅
科決囚徒合差監察御史一人到府門監決御史未至
其囚已至科決處縱有寃屈披訴不及今後請許令御
史到府引問如囚不稱寃然後許行决其河南府准此諸
州有囚死仍委長官差官監決並先引問從之
唐㑹要卷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