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會要
五代會要
欽定四庫全書
五代㑹要卷二十三
宋 王溥 撰
緣舉雜錄
梁開平元年七月勅近年舉人當秋薦之時不親試者
號為拔解今後且止絶 四月十一日兵部尚書姚洎
知貢舉奏近代設文科選冑子所以綱維名教崇樹邦
本也今在公卿親應將相子孫如有文行可取者請許
所在州府薦送以廣疏才之路從之 乾化三年十二
月以尚書左僕射楊涉知禮部貢舉非常例也(前代自/武德正)
(觀之後但以考功員外郎掌之至開元二十五年員外/郎李昂為貢士李涯所詆毁由是中書奏請以禮部)
(侍郎専焉間或以他官頌多用中書舍人及諸司亦檢/四品清資官惟㑹昌中命太常卿王起主貢舉時)
(校僕/射)
後唐同光二年十月中書奏請停舉選一年勅舉選二
門國朝之重事但要精確難議權停宜准常例處分
天成元年八月勅應三京諸道今年貢舉人可依常年
例取解仍令隨處量事□送赴闕 三年七月四日尚
書工部侍郎任贊奏今後伏請宣示諸州府所有諸色
舉人不是家在逺方水陸隔越者逐處選賔從官僚中
藝學精博一人各於本貫一例分明比試如非通贍不
許妄給文解勅宜令今後諸色人委逐道觀察使慎擇
其詞藝及通經官員各據所業考試及格者即與給解
仍具所試詩賦帖經通粗數一一申省未及格者不得
徇私發解兼承前諸道舉人多於京兆府寄應例以洪
固鄉貴胄里為户一時失實事久難明自此各于本道
請解具言本州縣某鄉某里為户如或寄應須具本貫入
狀不得效洪固貴胄之例文解到省後據所稱貫屬州
府户籍内如無名本人并給解處官吏必行重責京百
司給解就試准前指揮兼下貢院其本朝舊格諸色舉
人每年各放幾人及第到日續更詳酌處分 其年十
月三日勅訪聞每年及第舉人牒送吏部闗試判題雖
有判語全無祇見各書未詳仍或正身不至如斯乖繆
須議去除此後應開送舉人委南曹官吏准格考試如
是進士并經學及第人曾親筆研其判語即須緝搆文
章辨明治道如是無文章許直書其事不得祗書未詳
如開試時正身不到又無請假字即牒貢院申奏停落
四年七月中書門下奏今年及第人先曾守攝職官
者宜所司於守攝文書内豎出應舉及第年月日或改
名不改名分各印押其中曾受正官銜署并佐幕者仍
約前任資序與除一任官如自中興以來請科第人曾
受職官並令所司追納文書及到日准今年及第人例
處分已受官者不在此限兼勅貢院將來舉人納家狀
内各分析曾為官及不曾為官改名不改名其曾為職
官者先納歴任文書及第准例指揮從之 其年七月
勅今嵗應新及第人給春闗並於敷政門外宣賜(慮所/司邀)
(頡故/也)其年十月一日中書門下條流貢舉人事件如後
一應諸道州府解送諸色舉人須准元勅差有才萟公
正官考試及格然後給解仍具所試詩賦義目帖由送
省如逐州府解内不𥪡書前件指揮事節所司不在引
試之限禮部貢院考試諸色帖經舉人今後據所業經
書對義之時逐經須將生卷與熟卷中半考試不得依
往例祗將熟卷試問 今後主司不受内外官寮書
題薦託舉人及安排考官如或實語知有才學精博者
任具奏聞若受書題囑託致有屈人其主司與發書人
並加黜責其所舉人别行朝典三銓南曹亦不得受諸
色官員薦託選人如違並准前指揮 應諸色落第人
此後所司具所落事由别張文牓分明曉示除諸州府
解送舉人外餘有於河南府寄應及宗正寺國子監生
等並須准上指揮其中有依託朝臣者於解内具言在
某官姓名門館考試及第後並據姓名覆試 諸色
舉人至入試之時前照日内據所納到試紙本司印署
訖送中書門下取中書省印印過却赴所司給散逐人
就試貢院合請考官試官今後選學業精通廉慎有守
者充如在朝臣門人不得奏請奉勅宜依
長興元年六月中書門下奏此後賔貢每年祗請放一
人兼及第舉人放榜時並須據才萟高低從上依資安
排不得以隻科取鼎島嶽斗之名兼不得呼春官為恩
門師門不得自稱門生除賜宴外不得輒有率斂别謀
歡㑹曾赴舉落第人不得改名將來舉人並依選人例
據地里逺近於十月中納文解如違不在受納之限從
之 二年正月勅今後落第舉人所司已納家狀者次
年便赴貢院就試並勉再取文解兼下納文解之時不
在拘三旬但十月内到者並與收納 其年十二月三
十日禮部貢院奏准㑹要長夀二年十月十日左拾遺
劉承慶上疏曰伏見比年以來天下諸州府所貢物
已至元日皆陳在御前唯貢人獨於朝堂列拜伏請貢
人至元日列在貢物之前以備充庭之禮制曰可近年
直至臨鏁院前赴應天門外朝見今後請令舉人復赴
正仗仍緣今嵗已晩貢士來齊欲具見到人㸃引牒送
四方館至元日請令通事舍人一員引伸朝賀列於貢
物之前或以人數不少即請祗取諸科解頭一人就列
其餘續到者候齊日别令朝見如䝉俞允當司祗於都
省㸃引習儀奉勅宜准元勅處分餘宜依 四年二月
十六日禮部貢院奏今後試舉人日請令皇城司公幹
人於省門外聴察呌呼稱屈及知貢院有倖門者引付
皇城司勘問如使的實虚妄請嚴加科斷兼今年放榜
後及第人有畢使綴行五鳯樓前列行舞蹈謝恩訖赴
國學謝先師然後與知貢舉官相識期集祗候勅命兼
過堂及過樞密院又舊例侵晨張榜後知貢院官及考
試官已下便出請今年張榜後知貢舉官並考試官至
晩出奉勅宜令勅下後於朝堂謝恩即赴國學其試舉
人日宜令御史臺差人聴其放榜日知貢舉官出自此
永為定制及第舉人過樞密院宜不施行
清泰二年九月禮部貢院奏奉長興元年勅進士五經
九經明經五科童子外諸色科目並停緣由有明算道
舉人今欲施行又奉長興三年正月勅每落第舉人免
取文解今後欲依元勅格諸色再取解十月十五日
到省畢違限不收又奉天成四年勅諸色舉人入試前
五日納試紙用中書印印訖付貢院司緣五科所試塲
數極多旋印紙鏁宿内中書往來不便請祇用當司印從之
童子
晉天福五年禮部侍郎張元奏童子一科伏請停廢從
之 開運元年八月復童子科
周廣順三年正月户部侍郎權知貢舉趙上交奏童子
元念書二十四道今欲添念書通前五十道念及三十
道者放及第從之
顯德二年五月禮部侍郎知貢舉竇儀奏其童子請依
晉天福元年勅停罷任改就别科赴舉從之
明法
後唐長興二年七月一日勅其明法科今後宜與開元
禮科同其選數兼赴舉之時委貢院别奏請㑹法試官
依格例考試
晉天福六年五月十五日勅明法一科今後令五選集
合格注官日優與處分
周廣順三年正月户部侍郎權知貢舉趙上交奏明法
元帖律令各十五帖對義二十道今欲罷帖律令試墨
義六十道從之至其年八月刑部侍郎權知貢舉徐台
符奏却准元格帖律令各十五帖對墨義二十道從之
科目雜錄
後唐同光四年正月五科舉人許維徽(一作/嶽)等一百人進狀
伏見新格文三禮三傳每科祗放兩人方今三傳一科
五十餘人三禮三十餘人三史學究一十人若每年祇
放兩人及一人逐年又添初舉伏見咸通長慶年放舉
人元無定式又同光元年春榜亦是一十三人請依元
年例放人勅從之
天成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尚書禮部貢院奏五經考試
官先在吏部日長定格合請兩員數屬貢院准新定
格文祗令奏請一員兼充考試伏縁今年科目人數轉
多却欲依舊請考試官各一員如䝉允許續具所請官
名銜申奏奉勅宜依 三年二月十日禮部貢院奏當
司據鄉貢九經劉英甫經中書陳狀請對經義九十道
以代舊格帖經奉堂判令詳狀處分者當司伏准格文
九經祇帖九經書各一十帖并對春秋禮記口義各一
十道今准往例並不曾有應排科講義九經若便據送
到引試排科講義即恐有格例者奉勅劉英甫請以講
義便代帖經既能鼓篋而來必有撞鐘之應宜令禮部
貢院考試 其年七月十三日勅應將來三傳三禮三
史開元禮學究等考試本業畢後引試對策時宜令主司
於時務中採取要當策題精加考較不必拘於對属須
有文章但能詞理周通文字典切即放及第如不及此
格雖本業粗通亦須出落應九經五經明經帖書文格
後引試對義時宜令主司於大義汎出經問義五道於
簾下書試祗令隔簾解説但不失註疏義理通二通三
然後便令念疏如是熟卷並須全通仍無失錯如得入
簾亦須於時務中選策題精加考較如粗於筆硯留意
者則任以四六對仍須理有指歸言闗體要如不曾於
筆硯致功即許直書其事申明利害不得錯使文字其
義問念疏對策逐件須有去留
長興四年二月十六日禮部貢舉奏新立條件如後
一九經五經明經呈帖由之時試官書通不後或不及格
者唱落後請置筆硯將所納帖由分明却令自閲或是
試官錯書通不當予改正如懐疑者便許請本經當面檢
對如實錯即便於帖由上書名而退 一五科常年駮
榜出多稱屈塞今年並明書所對經書墨義云第幾道
不通第幾道粗第幾道通任將本經書疏照証如考試
官去留不當許將狀陳訴再加考較如合出落妄有披
述當行嚴斷 一今年舉人有抱屈落第者許將狀被
訴於貢院官與重試如貢院不理即詣御史臺論訴請
自試舉人日令御史臺差人受舉人訴屈文狀并引本
身勘問所論事件或知貢舉之官及考試之官者已下
敢有受貨賂升擢親朋屈抑萟能隂從請託及不依格
去留 一事有違請行朝典 一懐挾書策舊例禁止
請自今後入省門搜得文書者不計多少准例扶出殿
將來兩舉 一遙口受人迴換試處及義題帖書時諸
般相救准例扶出殿將來三舉 一萟業未精准格落
下恥見同人妄扇屈聲擬為將來基址及他人帖對過
塲數多者便生誣玷或羅織毆罵者並當收禁牒送御
史臺請賜勘鞫如知貢舉及考試官事涉私徇屈塞萟
士請行朝典若虚妄者嚴行科斷牒送本道重處色設
仍永不得入舉塲同保人亦連坐各殿三舉奉勅宜依
周廣順二年二月禮部侍郎趙上交奏貢院諸科今欲
不試汎義口義其五十道改試墨義共十道處分從之
三年正月户部侍郎權知貢舉趙上交奏九經舉人元
帖經一百二十道墨義二十道今欲罷帖經於諸經墨
義對一百五十道五經元帖經八十帖墨義二十道今
欲罷帖經令對墨義一百道學究原念書二十道對義
五十道從之至其年八月刑部侍郎權知貢舉徐台符
又奏九經請都對墨義六十道其帖經對策依元格五
經亦請對墨義六十道帖經對策依元格從之
五代㑹要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