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文獻通考卷六
鄱 陽 馬 端 臨 貴 與 著
田賦考六
水利田
魏史起引漳水溉鄴
魏襄王時史起為鄴令起曰魏氏之行田也以百畝
(賦田之法/一夫百畝)鄴獨二百畝是田惡也漳水在其旁西門
豹不知用是不知也於是乃引漳水溉鄴以富魏之
河内民歌之曰鄴有賢令兮為史公決漳水兮灌鄴
旁終古舄鹵兮生稻粱
秦開鄭國渠
韓欲疲秦人使毋東伐乃使水工鄭國間說秦令開
涇水自中山西抵瓠口為渠並北山東注洛三百餘
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覺秦欲殺國國曰始臣為間然
渠成亦秦之利也乃使卒就渠渠成用溉注填閼之
水溉舄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鍾於是闗中為
沃野無凶年秦以富强名曰鄭國渠
秦李冰開蜀渠
秦平天下以李冰為蜀守冰壅江水作堋(部朋/反)穿二
江成都中雙過郡下以通舟船因以灌溉諸郡於是
蜀沃野千里號為陸海
公非劉氏七門廟記曰予為廬州從事始以事至
舒城觀所謂七門三堰者問於居人其田溉㡬何
對曰凡二萬頃考於圖書則漢羮頡侯信始基而
魏揚州刺史劉馥實修其廢昔先王之典有功及
民則祀之若信者可謂有功矣然吾恨史策之有
遺而憐舒人之不忘其思也昔高帝之起宗室昆
弟之有材能者賈以征伐顯交以出入𫝊命謹信
為功此二者皆裂地為王連城數十代王喜以棄
國見省而子濞亦用力戰王吳獨信區區僅得封
侯而能勤心於民以興萬世之利而愛恵豈與賈
濞相侔哉夫攻城野戰滅國屠邑是二三子之所
謂能能殺人者也與夫闢地墾土使數十萬之民
世世無饑餒之患所謂善養人者於以相譬猶天
地之懸絶也然賈濞以功自名信不見錄豈殺人
易以快意養人不見形象哉然彼賈濞之死冺無
聞久矣而信至今民猶思之
按此漢初之事史所不載然溉田二萬頃則其功
豈下於李冰文翁邪愚讀公非集表而出之以補
遺軼
漢文帝以文翁為蜀郡太守煎㳛(羊朱/反)口溉灌繁田千
七百頃人獲其饒
武帝開渭渠龍首渠白渠
元光中大司農鄭當時言引渭穿渠起長安並南山
下至河三百餘里渠下民田萬餘頃又可得以溉田
益肥闗中之地得穀天子以為然令齊水工徐伯表
(廵行表/記之)悉發卒數萬人穿漕渠三歳而通渠下民頗
得以溉田矣其後河東守番係請穿渠引汾溉皮氏
汾陰下引河溉汾陰蒲坂下(皮氏今龍門縣地屬絳/郡汾陰今寳鼎縣地蒲)
(坂今河東縣地/並屬河東郡)度可得五千頃五千頃故盡河壖棄
地民茭牧其中耳今溉田之度可得穀二百萬石以
上天子以為然發卒數萬人作渠田數歳河移徙渠
不利則田者不能常種久之河東渠田廢與越人令
少府以為稍入(時越人有徙者以田與之其租稅入/少府也稍漸也其入未多故謂之稍)
其後莊熊羆言臨晉民(即今馮/翊縣)願穿洛以溉重泉以
東萬餘頃(重泉在今馮翊郡界今有/乾坑即熊羆之所穿渠)故惡地誠得水
可令畝十石於是為發卒萬餘人穿渠自徴(音/懲)引洛
水至商顔下(徴在馮翊郡即今郡之澄/城縣商顔今馮翊縣界)岸善崩(洛水/岸)
乃鑿井深者四十餘丈往往為井井下相通行水水
頹以絶商顔(下流/曰頹)東至山嶺十餘里間井渠之生自
此始穿渠得龍骨故名曰龍首渠作之十餘歳渠頗
通猶未得其饒是時用事者爭言水利朔方西河河
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闗中輔渠靈軹引
諸水汝南九江引淮東海引鉅定(澤/名)泰山下引汶水
皆穿渠為溉田各萬餘頃他小渠披山通道不可勝
言自鄭國渠起至元鼎六年百三十六歳而倪寛為
左内史奏請穿鑿六輔渠(在鄭國渠之裏今尚/謂之輔渠亦曰六渠)以益
溉鄭國傍高仰之田(素不得鄭國之溉/灌者仰謂上向)帝曰農天下
之本也泉流灌寖所以育五穀也左右内史地名山
川原甚衆細民未知其利故為通溝瀆畜陂澤所以
備旱也今内史稻田租挈重不與郡同(租挈收田租/之約令郡謂)
(四方/諸郡)其議減令吏民免農盡地利平徭行水勿使失
時(平徭者均齊渠堰之/力役謂俱得水之利)後十六歳趙中大夫白公(此/時)
(無公爵蓋相呼/尊老之稱也)復奏穿渠引涇水首起谷口尾入櫟
(音/藥)陽(谷口今雲陽/縣治谷是也)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
餘頃因名曰白渠民得其饒歌之曰田於何所池陽
谷口鄭國在前白渠起後舉鍤為雲決渠為雨(鍤/鍫)涇
水一石其泥數斗且溉且糞長我禾黍(水停淤泥/可以當糞)衣
食京師億萬之口此兩渠之饒也
自河決瓠子後二十餘歳歳數不登而梁楚尤甚天子
既封禪廵祭山川其明年旱乾封少雨乃發卒塞瓠子
決築宫其上名宣房宫而道河北行二渠復禹舊蹟梁
楚乃無水災是後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
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闗中輔渠靈軹(輔渠倪/寛所穿)引
堵水汝南九江引淮東海引鉅定太山下引汶水皆穿
渠為溉田各萬餘頃他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勝言然
其著者在宣房
元帝時召信臣造鉗盧陂
建昭中召信臣為南陽太守於穰縣理南六十里造
鉗盧陂累石為堤傍開六石門以節水勢澤中有鉗
盧王池因以為名用廣溉灌歳歳増多至二萬頃人
得其利及後漢杜詩為太守復脩其業時歌之曰前
有召父後有杜母
息夫躬𫝊躬言秦開鄭國渠以富國强兵今為京師
土地肥饒可度地勢水泉灌溉之利天子使躬持節
領䕶三輔都水躬上表欲穿長安城引漕注太倉下
以省轉輸議不可成乃止
翟方進𫝊汝南有鴻隙大陂郡以為饒成帝時闗東
數水陂溢為害方進為相與御史大夫孔光共遣掾
行視以為決去陂水其地肥美省隄防費而無水憂
遂奏罷之及翟氏滅鄉曲歸惡言方進請陂下良田
不得而奏罷陂云王莽時常枯旱郡中追怨方進童
謠曰壞陂誰翟子威飯我豆食羮芋魁反乎覆陂當
復誰云者兩黄鵠
後漢章帝建初中王景為廬江太守郡部安豐縣有楚
孫叔敖所起芍陂先是荒廢景重修之境内豐給(陂徑/百里)
(灌田萬頃在/今安豐縣界)
順帝永和五年馬臻為㑹稽太守始立鏡湖築塘周廻
三百十里灌田九千頃至今人獲其利
晉武帝咸寜元年東南水災杜預請決壊諸陂從之
詔曰今年霖雨過差又有蟲災潁川襄城自春以來
畧不下種深以為慮主者何以為百姓計當陽侯杜
預上疏曰臣輙思惟今者水災東南特劇非但五穀
不收居業并損下田所在渟汙高地皆多墝塉百姓
困窮方在來年雖詔書切吿長吏二千石為之設計
而不廓開大制定其趣舍之宜恐徒文具所益蓋薄
當今秋夏蔬食之時而百姓已有不贍前至冬春野
無青草則必指仰官穀以為生命此乃一方之大事
不可不早為思慮臣愚謂既以水為田當恃魚菜螺
蜯而洪陂汎濫貧弱者終不能得今者宜大壞兖及
荆河州東界(兖州東界今濟陽濟陰東平魯郡之間/荆河州東界今汝南汝陰譙郡之間也)
諸陂隨其所歸而宣導之令饑者盡得水産之饒百
姓不出境界之内朝暮野食此目下日給之益也水
去之後填淤之田畝收數鍾至春大種五穀五穀必
豐此又明年之益也杜預又言諸欲修水田者皆以
火耕水耨為便非不爾也然此施於新田草萊與百
姓居相絶離者耳往者東南草創人稀故得火田之
利頃來戸口日増而陂堰歳決良田變生蒲葦人居
沮澤之際水陸失宜放牧絶種樹木立枯皆陂之害
也陂多則土薄水淺潦不下潤故每有水雨輒復横
流延及陸田言者不思其故因云此土不可陸種臣
計漢之戸口以驗今之陂處皆陸業也其或有舊堰
則堅完修固非今所謂當為人害也臣見尚書胡威
啟宜壊陂其言懇至臣又見宋侯相應遵上便宜求
壊泗陂徙運道時下都督度支共處當各據所見不
從遵言臣按遵上事運道東詣壽春有舊渠可不由
泗陂出泗陂在彼地界壊地凡萬三千餘頃傷敗成
業遵縣領應佃三千六百口可謂至少而猶患地狹
不足肆力此皆水之為害也當所共恤而都督度支
方復執異非所見之難直以不同害理也人心所見
既不同利害之情又有異軍家之與郡縣士大夫之
與百姓其意莫有同者此皆偏其利以忘其害此理
之所以未盡而事之所以多患也臣又按荆河州界
中度支所領佃者州郡大軍雜士凡用水田七千五
百餘頃計三年之儲不過二萬餘頃以常理言之無
為多積無用之水况於今者水澇瓮溢大為災害臣
以為宜發明詔勅刺史二千石漢氏舊堰及山谷私
家小陂皆當修繕以積水其諸魏氏以來所造立及
諸因雨決溢蒲葦馬腸陂之類皆決瀝之長吏二千
石躬先勸戒諸食力之人並一時附功令比及水凍
得粗枯涸其所修功實之人皆以畀之其舊陂堰溝
渠當有所補塞者此尋求微跡一如漢時故事早為
部分列上須冬間東南休兵交代各留一月以佐之
夫川瀆有長流地形有定體漢氏居人衆多猶以為
患今因其所患而宣瀉之跡古事以明近大理昭然
可坐而論得臣不勝愚意常竊謂最是今日之實益
也朝廷從之
按水利之說三代無有也蓋井田之行方井之地
廣四尺謂之溝十里之成廣八尺謂之洫百里之
同廣二尋謂之澮夫自四尺之溝積而至於二尋
之澮則夫一同之間而捐膏腴之地以為溝洫之
制捐賦稅之入以治溝洫之利蓋不少矣是以能
時其蓄洩以備水旱子産相鄭猶必使田有封洫
蓋謂此也自秦人開阡陌廢井田任民所耕不計
多少而溝洫之制大壊後之智者遂因川澤之勢
引水以溉田而水利之說興焉魏起鄭白之徒以
此為功然水就下者也陂而遏之利於旱歳不幸
霪潦則其害有不可勝言者此翟子威杜元凱所
以決壊隄防以紓水患也
張闓(音/開)為晉陵内史時所部四縣並以旱失田闓乃
立曲阿新豐塘(今丹/陽郡)田八百餘頃每歳豐稔
宋文帝時劉義欣為荆河刺史治夀陽(夀/春)芍陂良田萬
頃隄堰久壊秋夏常苦旱乃因舊溝引淠水(在汝/南)入陂
伐木開溱水得通涇由是豐稔
後魏刁雍為薄骨律鎮將至鎮上表曰富平西三十里
(薄骨律鎮今靈武/郡富平今廻樂縣)有艾山南北二十六里東西四十五
里鑿以通河似禹舊跡其兩岸作溉田大渠廣十餘歩
山南引水入此渠中計昔時高於河水不過一丈河水
激急沙土漂流今日此渠高於河水二丈三尺又河水
浸射往往崩頹渠既高懸水不得上雖復諸處按舊引
水水亦難求今艾山北中有洲渚水分為二西河小狹
水廣百四十歩臣今請入來年正月於河西高渠之北
八里分河之下五里平鑿渠廣十五歩深五尺築其兩
岸令高一丈北行四十里還入古之高渠即修高渠而
北復八十里合百二十里大有良田計用四千人四十
日功渠得成就所欲鑿新渠口河下五尺水不得入今
求從小河東南岸斜斷到西北岸計長二百七十歩廣
十歩高二尺絶岸小河二十日功計得成畢合計用功
六十日小河之水盡入新渠水則充足溉官私田四萬
餘頃旬日之間則水一徧水凡四漑穀得成實從之公
私獲其利
裴延儁為幽州刺史范陽郡有舊沈渠徑五十里漁陽
燕郡有故戾諸堰廣袤三十里皆廢毁多時不復水旱
為害延儁自度水形營造未㡬而就溉田萬餘頃為利
十倍
唐武徳七年同州治中雲得臣開渠自龍首引黄河溉
田六十餘頃
貞觀十一年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李襲稱以江都俗好
商賈不事農業乃引雷陂水又築白城塘溉田八百餘
頃百姓獲其利
永徽六年雍州長史長孫祥奏言徃日鄭白渠溉田四
萬餘頃今為富商大賈競造碾磑堰遏費水太尉長孫
無忌曰白渠水帶泥淤灌田益其肥美又渠水發源本
高向下支分極衆若使流至同州則水饒足比為碾磑
用水洩渠水隨入滑加以壅遏耗竭所以得利遂少於
是遣祥等分檢渠上碾磑皆毁之至大歴中水田纔得
六千二百餘頃
開元九年京兆少尹李元紘奏疏三輔諸渠王公之家
緣渠立磑以害水田一切毁之百姓䝉利
廣徳二年戸部侍郎李栖筠等奏拆京城北白渠上王
公寺觀碾磑七十餘所以廣水田之利計歳收粳稻三
百萬石
大歴十二年京兆尹黎幹開決鄭白二水支渠毁碾磑
以便水利復秦漢水道
建中三年宰相楊炎請於豐州置屯田發闗輔人開陵
陽渠(詳見屯/田門)
貞元八年嗣曹王臯為荆南節度觀察使先是江陵東
北七十里有廢田旁漢古堤壊決凡二處每夏則為浸
溢臯始命塞之廣良田五千頃畝收一鍾楚俗佻薄舊
不鑿井悉飲陂澤臯乃令合錢鑿井人以為便
元和八年孟簡為常州刺史開漕古孟瀆長四十里得
沃壤四千餘頃 十二月魏博觀察使田𢎞正奏准詔
開衛州黎陽縣古黄河故道從鄭滑節使薛平之請也
先是滑州多水災其城西去黄河止二里每夏雨漲溢
則浸壊城郭水及羊馬城之半薛平詢諸將吏得古黄
河道於衛州黎陽縣界遣從事裴𢎞泰以水患告於田
𢎞正請開古河用分水力𢎞正遂與平皆以上聞詔許
之乃於鄭滑兩郡徴促萬人鑿古河南北長十四里東
西闊六十歩深一丈七尺決舊河以注新河遂無水患
焉
十三年湖州刺史于頔復長城縣方山之西湖溉田三
十頃
長慶二年温造為朗州刺史奏開復鄉渠九十七里溉
田二千頃郡人利之名為右史渠至太和五年造復為
河陽節度使奏浚懷州古渠枋口堰役功四萬溉濟源
河内温武陟四縣田五千頃
長慶中白居易為杭州刺史浚錢塘湖周廻三十里北
有石涵南有筧凡放水溉田每減一寸可溉十五頃毎
一伏時可溉五十餘頃作湖石記言若隄防如法蓄洩
及時則瀕湖千餘頃田無凶年矣
周顯徳三年以尚書司勲郎中何幼冲為開中渠堰使
命於雍耀二州界疏涇水以溉田
宋太宗皇帝淳化四年知雄州何承矩及臨濟令黄懋
請於河北諸州置水利田興堰六百里置斗門灌溉(詳/見)
(屯田/門)
神宗熙寜元年遣使察農田水利程顥等八人充使王
臨言保州塘濼以西可築隄植木凡十九里隄内可引
水處即種稻水不及處並為方田又因出土作溝以限
戎馬從之中書言諸州縣古跡陂塘異時皆畜水溉田
民利數倍近歳多所湮廢詔諸路監司訪尋州縣可興
復水利如能設法勸誘興修塘堰圩堤功利有實當議
旌寵
蘇軾上書論之畧曰天下久平民物滋息四方遺利
皆畧盡矣今欲鑿空尋訪水利所謂即鹿無虞豈惟
徒勞必大煩擾所在追集老少相視可否吏卒所過
雞犬一空若非灼然難行必須且為興役何則沮格
之罪重而誤興之過輕人多愛身勢必如此且古陂
廢堰多為側近冒耕歳月既深已同永業茍欲興復
必盡追收人心或揺甚非善政又有好訟之黨多怨
之人妄言某處可作陂渠規壊所怨田産或指人舊
物以為官陂冒佃之訟必倍今日臣不知朝廷本無
一事何苦而行此哉
熙寧四年御史劉摯言内臣程昉大理寺丞李宜之於
河北開修漳河功力浩大朝廷既令權罷則利害姑置
之朝廷又令總領淤田司事臣謹按程昉等將命興事
初不以事之可實聞於朝伏恐生事興患未有窮已乞
明布昉等罪狀重行貶竄王安石為昉辯甚力遂寢不
報
六年賜屯田員外郎侯叔獻等淤田各十頃叔獻等引
河水淤田決清水於畿縣澶州間壊民田廬塜墓歳被
其患他州縣淤田類如此朝廷不知也
七年提舉河北常平等事韓宗師劾程昉導滹沱河水
淤田而隄壊水溢廣害民稼欺罔十六罪詔昉分析王
安石復為之辯明云
原武等縣民因淤田侵壞廬舍墳墓又妨秋種相率
詣闕訴使者聞之急責其令追呼將杖之民即繆曰
詣闕謝耳使者因代為百姓謝淤田表遣吏詣鼓院
投之狀有二百餘名但二吏來投安石喜上亦不知
其妄也
吕氏曰汴河乃京師之司命安石信小人之狂言
謂決水淤田可以省漕食甚至河北塘濼乃北邊
之設險而安石以塘濼為無益數欲廢之本朝恃
河以捍虜恃汴以通食恃塘濼以安邊而安石乃
於根本之地數出高竒之䇿以動之其罪大矣
六年詔創水磑碾碓有妨灌溉民田者以違制論不以
赦原
沈括言浙西諸州水患久不疏障隄防川瀆皆湮廢之
乞下司農貸官錢募民興役從之
七年賜江寧府常平米五萬石修水利
九年前相度淮南路水利劉瑾言體訪揚州江都縣古
鹽河高郵縣陳公塘等湖天長縣白馬塘沛塘楚州寳
應縣泥港射馬港山陽縣渡塘溝龍興浦淮陰縣青州
澗宿州虹縣萬安湖小河壽州安豐縣芍陂等可興置
古鹽萬安湖小河已令司農寺結絶欲令逐路轉運司
選官覆案施行從之
興修水利起熙寧三年至九年府界及諸路凡一萬七
百九十三處為田三十六萬一千一百七十八頃有竒
高宗紹興七年潭州守臣吕頤浩修復馬氏時龜塘田
萬頃
侍御史蕭振奏乞詔親民官各分委土豪共修陂塘水
利縣滿任批書印歴量加旌賞
興隆元年知紹興府吳芾乞浚㑹稽山隂諸暨縣舊湖
以復水利及築蕭山縣海塘以限鹹潮從之又開掘鑑
湖
乾道二年詔漕臣王炎相視開掘浙西勢家新圍田謂
草蕩荷蕩菱蕩及陂湖溪港岸際築堘畦圍裹耕種者
所至令守倅縣令同共措置
五年知明州張津奏乞開東錢湖瀦水灌田從之
七年四川宣撫使王炎奏開興元府山河堰溉南鄭褒
城田九十三萬三千畝有竒詔奬諭
淳熙二年淮東總領錢良臣奏修復鎮江府練湖凡七
十二源灌田百餘萬畝從之
三年監察御史傅淇奏近臣僚奏陳圍田湮塞水道之
害陛下復令監司守臣禁止圍裹此乃㧞本塞源之要
術然豪右之家未有無所憑依而肆意築圍者聞浙西
諸縣江湖草蕩計畝納錢利其所入給據付之望條約
諸縣毋得給據與官民戸及寺觀上曰此乃侵占之田
今絶其源後去毋復此患可令漕司常平司察之
寧宗嘉定七年令臨安府復西湖舊界至自嘉泰以後
續租地叚侵占湖面處盡行開拓仍盡蠲歳増租錢
圩田水利 江東水鄉隄河兩涯田其中謂之圩農家
云圩者圍也内以圍田外以圍水蓋河高而田在水下
沿隄通斗門每門疏港以溉田故有豐年而無水患
紹興元年詔宣州太平州守臣修圩議修圩官賞罰
詔修圩錢米及貸民種糧並於宣州常平義倉米撥借
又詔建康新豐圩租米歳以三萬石為額圩四至相去
皆五六十里有田九百五十餘頃近歳墾田不及三分
之一至是始立額
紹興二十三年詔以永豐圩賜秦檜檜死圩復歸有司
乾道元年詔令淮西總領所撥付建康中收到子粒令
項摏管非詔㫖毋得擅用
臣僚言秦檜既得永豐圩竭江東漕計修築隄岸自
此水患及於宣池太平建康昨據總領所申通管田
七百三十頃共理租二十一萬一千餘秤當年所收
纔及其半次年僅收十五之一假令歳收盡及元數
不過米二萬餘石而四州歳有水患所失民租何翅
十倍乞下江東轉運司相度本圩如害民者廣乞依
浙西例開掘及免租戸積欠從之江東轉運司奏永
豐圩自政和五年圍湖成田今五十餘載横截水勢
每遇泛漲衝決民圩為害非細雖營田千頃自開修
至今可耕者止四百頃而損害數州民田失稅數倍
欲將永豐圩廢掘瀦水其在側民圩不礙水道者如
舊詔從之其後漕臣韓元吉言此圩初是百姓請佃
後以賜蔡京又以賜韓世忠又以賜秦檜繼撥𨽻行
宫今𨽻總所五十年間皆權臣大將之家又在御府
其管莊多武夫健卒侵欺小民甚者剽掠舟船嚢槖
盜賊鄉民病之非圩田能病民也於是開掘之命遂
寢
乾道九年詔戸部侍郎葉衡覈實寜國府太平州圩岸
五月衡言寜國府惠民化成舊圩四十餘里新增築九
里餘太平州黄州鎮福定圩周廻四十餘里延福等五
十四圩周廻一百五十餘里包圍諸圩在内蕪湖縣圩
岸大小不等周廻總約二百九十餘里通當塗圩岸共
約四百八十餘里並皆高濶壯實瀕水一岸種植榆栁
足捍風濤詢之農民實為永利於是詔奬諭
知寜國府汪澈言他圩無大害惟童圩最為民害只
决此圩水勢且順從之
湖田圍田
紹興五年春二月寳文閣待制李光言明越之境皆有
陂湖大抵湖高於田田又高於江海旱則放湖水溉田
澇則決田水入海故不為災本朝慶歴嘉祐間始有盜
湖為田者三司使切責漕臣甚嚴政和以來創為應奉
始廢湖為田自是兩州之民歳被水旱之患壬子歳嘗
取㑹餘姚上虞兩邑利害自廢湖以來每縣所得租課
不過數千斛而所失民田常賦動以萬計遂先罷兩邑
湖田其㑹稽之鑑湖鄞之廣徳湖蕭山之湘湖等處尚
多望詔漕臣訪問應明越湖田盡行廢罷其江東西圩
田蘇秀圍田併遍下諸路監司守令條上詔諸路漕臣
躬親相度以聞於朝
二十三年諫議大夫史才言浙西民田最廣而平時無
甚害者太湖之利也近年瀕湖之地多為軍下侵據累
土增高長堤彌望名曰壩田旱則據之以溉而民田不
沾其利水則逺近泛濫不得入湖而民田盡没望詔有
司究治盡復太湖舊跡使軍民各安田疇均利從之
按圩田湖田多起於政和以來其在浙間者𨽻應
奉局其在江東者蔡京秦檜相繼得之大槩今之
田昔之湖徒知湖中之水可涸以墾田而不知湖
外之田將胥而為水也主其事者皆近倖權臣是
以委隣為壑利己困民皆不復問洓水記聞言王
介甫欲興水利有獻言欲涸梁山泊可得良田萬
頃者介甫然其說復以為恐無貯水之地劉貢甫
言在其旁别穿一梁山泊則可以貯之矣介甫笑
而止當時以為戲談今觀建康之永豐圩明越之
湖田大率即涸梁山泊之策也
沙田蘆塲
紹興二十八年詔戸部員外郎莫濛同浙西江東淮南
漕臣趙子潚鄧根孫藎檢視逐路沙田蘆塲先是言者
謂江淮間沙田蘆塲為人冒占歳失官課至多故以命
濛等既而侍御史葉義問等言貧民受害乃詔沙田蘆
塲止為世家詭名冒占其三等以下戸勿一例根括尋
詔官戸十頃民戸二十頃以上並増租餘如舊置提領
官田所領之不𨽻戸部
二十九年詔盡罷所增租
文獻通考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