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文獻通考卷二十六
鄱 陽 馬 端 臨 貴 與 著
國用考四
賑恤
周禮遺人掌邦之委積以待施惠鄉里之委積以恤民
之囏阨門關之委積以飬老孤郊里之委積以待賔客
野鄙之委積以待羈旅縣都之委積以待凶荒(委積者/廩人倉)
(人計九穀之數足國用以其餘共之所謂餘法用也職/内邦之移用亦如此也皆以餘財共之少曰委多曰積)
廩人掌九穀之數以待國之匪頒賙賜稍食以歲之上
下數邦用以知足否以詔穀用以治年之豐凶凡萬民
之食食者人四鬴上也人三鬴中也人二鬴下也(此皆/謂一)
(月食米也六/斗四升曰鬴)若食不能人二鬴則令邦移民就穀詔王
殺邦用
漢髙祖二年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
文帝六年大旱蝗發倉庾以賑貧民
武帝四年山東被水災民多饑乏於是天子遣使虚郡
國倉廩以賑貧民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貸尚不能
救乃徙貧民於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
萬口衣食皆仰給於縣官數嵗貸與産業使者分部䕶
冠蓋相望費以億計
元鼎二年詔曰水潦移於江南廹隆冬至朕懼其饑寒
不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方下巴蜀粟致之江陵遣博
士中等分循行告所抵無令重困吏民有捄賑饑民免
其戹者具以名聞
河内貧民傷水旱萬餘家汲黯以便宜持節發河内
倉粟以賑貧民請歸闕伏矯制罪上賢而釋之
昭帝元鳯三年詔曰乃者民被水災頗匱於食朕虚倉
廩使使者賑困乏其止四年毋漕三年以前所賑貸非
丞相御史所請邊郡受牛者勿收責(武帝始開邊徙民/屯田皆與犁牛後)
(丞相御史復間有所請今勅自上所賜/予勿收責丞相所請乃令其顧稅耳)
宣帝本始四年詔曰今嵗不登已遣使者賑貸困乏使
農移就業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書入穀輸長安倉
助貸貧民以車船載穀入關得無用傳(傳傳符也欲穀/之多故不問其)
(出/入)
元帝初元元年詔振業貧民貲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
永光元年赦天下令各務農無田者皆假之貸種食如
貧民
永光四年詔所貸貧民勿收責
成帝河平四年賑貸瀕河郡水傷不能自存者避水他
郡國所在冗食之(冗散廩食使生活不/占著户給役使也)
永始二年詔曰關東比嵗不登吏民以義收食貧民入
穀物助縣官賑贍者已賜直其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
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三十萬以上賜爵五
大夫吏亦遷二等民補郎十萬以上家無出租賦三歲
萬以上一年
光武建武六年令郡國有穀者給廩髙年鰥寡孤獨篤
癃無家不能自存者
眀帝永平十八年賜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穀人
三斛
章帝建初十六年詔貧民有田業而匱乏者貸種種勿
收責
以後凡各處水旱饑饉賑貸非通行天下者不書
獻帝興平元年三輔大旱帝出太倉米豆作糜食饑人
時穀一斛五十萬豆麥一斛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
委積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倉米豆為饑人作糜粥
經日而死者如故帝疑賑恤有虚乃親於御座前量
試作糜乃知非實使侍中劉艾出責有司收侯汶考
實杖五十自是之後多得全濟
魏文帝黄初二年冀州大蝗民饑遣使開倉廩以賑之
眀帝景初元年冀兖徐豫四州遇水遣使循行没溺死
亡及失産財者所在開倉賑給之
吳大帝赤烏三年民饑詔開倉廩以賑貧窮
晋成帝咸康元年揚州諸郡饑遣使開倉賑給
宋文帝元嘉中三吳水潦穀貴人饑彭城王義康立議
以東土災荒人稠穀踴富商蓄米日成其價宜班下所
在隱其虚實令積蓄之家聽留一年儲餘皆勒使糶貨
為制平價又沿淮嵗豐令三吳饑人即以貸給使强壯
轉運以贍老弱 又詔以㑹稽宣城二郡米穀百萬斛
賜遭水人
二十年諸州郡水旱人大饑遣使開倉賑恤
魏孝文太和元年詔州郡水旱蝗人饑開倉賑恤
七年以冀定二州饑詔郡縣為粥於路以食之 定州
上言為粥所活者九十四萬七千餘口 冀州上言為
粥所活者七十五萬一千七百餘口
宣武延昌元年州郡十一大水詔開倉賑恤以京師穀
貴出倉粟八十萬石以賑恤貧民
隋文帝開皇十四年關中大旱民饑上遣左右視民食
得豆屑雜糠以獻為之流涕不御酒殆将一朞乃帥民
就食於洛陽敇斥候不得輙有驅逼男女参厠於仗衛
之間遇扶老擕幼輙引馬避之慰勉而去至艱險之處
見負擔者令左右扶助之
唐太宗謂黄門侍郎王珪曰開皇間大旱隋文帝不
許賑給而令百姓就食山東比至末年天下儲積可
供五十年煬帝恃其富饒侈心無厭卒亡天下但是
倉庾之積足以備凶年其餘何用哉
唐太宗貞觀二年山東旱遣使賑恤饑民鬻子者出金
寶贖還之
以後發常平義倉賑恤事並見市糴考兹不再錄
周顯德六年淮南饑上命以米貸之或曰民貧恐不能
償上曰民猶子也安有子倒懸而父不為解者安責其
必償也
致堂胡氏曰稱貸所以惠民亦以病之惠者紓其
目前之急也病者責其他日之償也其責償也或
嚴其期或徵其耗或取其息或予之以米而使之
歸錢或貧無可償而督之不置或胥吏詭貸而徵
諸編民凡此皆民之所甚病也有司以豐取約予
為術聚斂之臣以頭㑹箕斂為事大旱而稅不蠲
水澇而稅不蠲蝗蝻螟賊而稅不蠲長官督稅不
登數則不書課民户納欠不破産則不落籍出於
民力尚如此而况貸於公者其責償固不遺餘力
矣世宗視民猶子匡救其乏而不責其必償仁人
之心王者之政也
宋太祖皇帝建隆三年遣使賑貸揚泗饑户部郎中沈
義倫使吳越還言揚泗饑民多死郡中軍儲尚有餘萬
斛倘以貸民至秋收新粟公私俱利有司沮之曰若来
嵗不稔孰任其咎義倫曰國家以廩粟濟民自當召和
氣致豐年寧憂水旱邪此當斷自宸衷上從之 三月
詔賜沂州饑民種食 又詔賑宿蒲晋慈隰相衛州饑
開寳四年劉鋹平詔賑廣南管内州縣鄉村不接濟人
户委長吏於省倉内量行賑貸候豐稔日令只納元數
八年平江南詔出米十萬石賑城中饑民
太宗太平興國八年以粟四萬石賑同州饑
淳化二年詔永興鳯翔同華陜等州嵗旱以官倉粟貸
之人五斗仍給復三年
五年命直史館陳堯叟等往宋亳陳潁等州出粟以貸
饑民每州五千石及萬石仍更不理納
真宗咸平二年詔出米十萬石賑兩浙貧民
五年遣中使詣雄霸瀛莫等州為粥以賑貧民
兩浙提刑鍾離瑾言百姓闕食官設糜粥民競赴之
有妨農事請下轉運司量出米賑濟家得一斗従之
仁宗英宗一遇災變則避朝變服損膳徹樂恐懼修省
見於顔色惻怛哀矜形於詔令其德厚矣災之所被必
發倉廩賑貸或平價以糶不足則轉漕他路粟以給又
不足則誘富人入粟秩以官爵災甚則出内藏或奉宸
庫金帛或鬻祠部度僧牒東南則留發運司嵗漕米或
數十萬或百萬石濟之賦租之未入入未備者或縦不
取或寡取之或倚格以須豐年寛逋負休力役賦入之
有支移折變者省之應給蠶鹽若和糴及科率追呼不
急妨農者罷之薄關市之征鬻牛者免算利有可與民
共者不禁水鄉則蠲蒲魚果蓏之稅民流亡者關津毋
責渡錢過京師者分遣官諸城門賑以米所至舎以官
第為淖糜食之或賦以閒田或聽𨽻軍籍老幼不能自
存者聽官司收飬因饑疫若厭溺死者官為瘞埋祭之
厭溺死者加賜其家錢粟蝗為害則募民捕以錢若粟
易之蝗子一升至易菽粟三升或五升下詔州郡戒長
吏存拊其民緩縲繫省刑罰饑民刦囷窖者薄其罪且
以戒監司俾察官吏之老疾罷愞不任職者間遣内侍
存問災甚則遣使安撫其前後所施大畧如此
初天下没入户絶田官自鬻之至嘉祐二年樞密使
韓琦請留勿鬻募人耕收其租别為倉貯之以給州
縣郭内之老幼貧疾不能自存者謂之廣惠倉領以
提㸃刑獄嵗終具出納之數以上三司户不滿萬留
田租千石萬户倍之户二萬留三千石三萬留四千
石五萬留六千石七萬留八千石十萬以上留萬石
田有餘則鬻如舊四年詔改𨽻司農寺州選官二人
主出納嵗十月則遣官驗視應受米者書其名於籍
自十一月始三日一給米人一升幼者半之次年二
月止有餘乃及諸縣量其大小而均給之其大畧如
此
慶歴八年河北京東西大水大饑人相食詔出二司錢
帛賑之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知青州富弼擇所部
豐稔者五州勸民出粟得十五萬斛益以官廩隨所在
貯之擇公私廬舎十餘萬區散處其人以便薪水官吏
自前資待闕寄居者皆給其祿使即民所聚選老弱者
廩之山林河泊之利有可取以為生者聽流民取之其
主不得禁官吏皆書其勞約為奏請使他日得以次受
賞於朝率五日輙遣人以酒肉糧飯勞之人人為盡力
流民死者為大冢葬之謂之叢冢自為文祭之及流民
將復其業又各以逺近受糧凡活五十餘萬人募而為
兵者又萬餘人上聞之遣使慰勞就遷其秩弼曰救災
守臣職也辭不受前此救災者皆聚民城郭中煮粥食
之饑民聚為疾疫及相蹈藉死或待次數日不食得粥
皆僵仆名為救人而實殺之弼所立法簡便周至天下
傳以為法時知鄆州劉䕫亦發廩賑饑民賴全活者甚
衆盗賊衰止賜書褒奬
曾鞏捄災議曰河北地震水災隳城郭壊廬舎百姓
暴露乏食主上憂憫下緩刑之令遣拊循之使恩甚
厚也然百姓患於暴露非錢不可以立屋廬患於乏
食非粟不可以飽二者不易之理也非得此二者雖
主上憂勞於上使者旁午於下無以捄其患塞其求
也有司建言請發倉廩與之粟壯者人日二升幼者
人日一升主上不旋日而許之賜之可謂大矣然有
司之所言特常行之法非審計終始見於衆人之所
未見也今河北地震水災所毁壊者甚衆可謂非常
之變也遭非常之變者必有非常之恩然後可以振
之今百姓暴露乏食已廢其業矣使之相率日待二
升之廩於上則其勢必不暇乎他為是農不復得修
其畎畝商不復得治其貨賄工不復得利其器用閒
民不復得轉移執事一切棄百事而專意於待升合
之食以偷為性命之計是直以餓殍之義飬之而已
非深思逺慮為百姓長計也以中户計之户為十人
壯者六人月當受粟三石六斗幼者四人月當受粟
一石二斗率一户月當受粟五石難可以久行也則
百姓何以贍其後久行之則被水之地既無秋成之
望非至来嵗麥熟之時未可以罷自今至於来嵗麥
熟凡十月一户當受粟五十石今被災者十餘州州
以二萬户計之中户以上及非災害所被不仰食縣官
者去其半則仰食縣官者為十萬户食之不遍則為
施不均而民猶有無告者也食之遍則當用粟五百
萬石而足何以辦此又非深思逺慮為公家長計也至
於給授之際有淹速有均否有真偽有㑹集之擾有
辨察之煩措置一差皆足致弊又羣而處之氣久蒸
薄必生疾癘此皆必至之害也且此不過能使之得
旦暮之食耳其餘屋廬構築之費將安取哉屋廬構
築之費既無所取而就食於州縣必相率而去其故
居雖有頽牆壊屋之尚可完者故材舊瓦之尚可因
者什器衆物之尚可賴者必棄之而不暇顧甚則殺
牛馬而去者有之伐桑棗而去者有之其害可謂甚
也今秋氣已半霜露方始而民露處不知所蔽盖流
亡者亦已衆矣如不可止則將空近塞之地失戰鬬
之民此衆士大夫之所慮而不可謂無患者也空近
塞之地失耕桑之民此衆士大夫所未慮而患之尤
甚者也何則失戰鬬之民異時有警邊戍不可以不
增爾失耕桑之民異時無事邊糴不可以不貴矣二
者皆可不深念歟萬一或出於無聊之計有窺倉庫
盗一囊之粟一束之帛者彼知已負有司之禁則必
鳥駭䑕竄竊弄鋤挺於草茅之中以扞游徼之吏强
者既囂而動則弱者必隨而聚矣不幸或連一二城
之地有枹鼓之警國家胡能晏然而已乎况今外有
夷狄之可慮内有郊祀之將行安得不防之未然銷
之於未萌也然則為今之策下方紙之詔賜之以錢
五十萬貫貸之以粟一百萬石而事足矣何則今被
災之州為十萬户如一户得粟十石得錢五千下户
常産之貲平日未有及此者也彼得錢以完其居得
粟以給其食則農得修其畎畝商得治其貨賄工得利
其器用閒民得轉移執事一切得復其業而不失其
常生之計與專意以待二升之廩於上而勢不暇乎
他為豈不逺哉此可謂深思逺慮為百姓長計者也
由有司之說則用十月之費為粟五百萬石由今之
說則用兩月之費為粟一百萬石况貸之於今而取
之於後足以振其艱乏而終無損於儲蓄之實所實
費者錢五鉅萬貫而已此可謂深思遠慮為公家長
計者也又無給授之弊疾癘之憂民不必去其故居
茍有頽牆壊屋之尚可完者故材舊瓦之尚可因者
什噐衆物之尚可賴者皆得而不失况於全牛馬保
桑棗其利又可謂甚也雖寒氣方始而無暴露之患
民安居足食則有樂生自重之心各復其業則勢不
暇乎他為雖驅之不去誘之不為盗矣夫饑寒餓殍
之民而與之升合之食無益於捄災補敗之數此常
行之弊法也今破去常行之弊法以錢與粟一舉而
振之足以捄其患復其業河北之民聞詔令之出必
皆喜上之足頼而自安於畎畝之中負錢與粟而歸
與其父母妻子脫於流離轉死之禍則戴上之施而
懐欲報之心豈有已哉天下之民聞國家措置如此
恩澤之厚其孰不震動感激悅主上之義於無窮乎
如是而人和不可致天意不可悅者未之有也
英宗治平四年河北旱民流入京師待制陳薦請以糶
便司陳粟貸民户二石従之
御史中丞司馬光上疏曰聖王之政使民安其土樂
其業自生至死莫有離散之心為此之要在於得人
以臣愚見莫若謹擇公正之人為河北監司使之察
災傷州縣守宰不勝者易之然後多方那融斗斛各
使賑濟本州縣之民若斗斛數少不能周徧者且須
救土著農民各據版籍先從下等次第賑濟則所給
有限可以豫約矣若富室有蓄積者官給印歴聽其
舉貸量出利息候豐熟日官為收索示以必信不可
誑誘則将来百姓爭務蓄積矣如此饑民知有可生
之路自然不棄舊業浮游外鄉居者既安則行者思
反若縣縣皆然豈得復有流民哉
神宗熙寧元年降空名度牒五百道付兩浙運司令分
賜本路召人納米或錢賑濟
帝以内侍有自淮南来者言宿州民饑多盗繫囚衆本
路不以聞詔遣太常博士陳充等視宿亳等州災傷又
詔河北災傷州軍刦盗死罪者並減死刺配廣南牢城
年豐如舊
司馬光上疏論曰臣竊聞降敇下京東京西災傷州
軍如人户委是家貧偷盜斛斗因而盜財者與減等
斷放未知虚的若果如此深為不便臣聞周禮荒政
十有二散利薄征緩刑弛力舎禁去幾率皆推寛大
之恩以利於民獨於盗賊愈更嚴急所以然者蓋以
饑饉之嵗盜賊必多殘害良民不可不除也頃年嘗
見州縣官吏有不知治體務為小仁者或遇凶年有
刦盜斛斗者小加寛縦則盜賊公行更相刼奪鄉村
大擾不免廣有收捕重加刑辟或死或流然後稍定
今若朝廷明降敇文豫言偷盜斛斗因而盜財者與
減等斷放是勸民為盜也百姓乏食官中當輕徭薄
賦開倉賑貸以救其死不當使之相刼奪也今歲府
界京東京西水災極多嚴刑峻法以除盜賊猶恐春
冬之交饑民嘯聚不可禁禦又况降敇以勸之臣恐
國家始於寛仁而終於酷暴意在活人而殺人更多
也
按温公此奏乃言之於英宗治平年間非此時所
上今姑附此
六年詔自今災傷用司農常法賑救不足者並預具當
修農田水利工役募夫數及其直上聞乃發常平錢斛
募饑民興修不如法賑救者委司農劾之
七年賜環慶路安撫司度僧牒千以備賑濟漢蕃饑民
元豐元年詔以濱棣滄州被水災令民第四等以下立
保貸請常平糧有差仍免出息
帝曰賑濟之法州縣不能舉行夫以政殺人與刃無
異今出入一死罪有司未嘗不力争至於凶年饑嵗
老幼轉死溝壑而在位者殊不恤此出於政事不修
而士大夫不知務也
九年知太原府韓絳言在法諸老疾自十一月一日州
給米豆至次年三月終止河東地寒與諸路不同乞自
十一月一日起支至次年二月終止如有餘即及三月
終従之
賑貧始於嘉祐中罷鬻諸路户絶田以夏秋所輸
之課給老幼貧疾不能自存者神宗以来其法不
廢自蔡京置居飬院安濟坊給常平米厚至數倍
差官卒充使令置火頭具飲膳給以衲衣絮被州
縣奉行過當費用既多不免率斂貧者樂而富者
擾矣
元豐間詔青齊淄三州被水之民老幼疾病無依者
給口食如乞丐法
哲宗元祐六年翰林學士承㫖知杭州蘇軾言浙西二
年諸郡災傷今嵗大水蘇湖常三州水通為一杭州死
者五十餘萬蘇州三十萬未數他郡今既秋田不種正
使来嵗豐稔亦須七月方見新穀變故未易度量乞令
轉運司約度諸郡合糶米斛數目下諸路封樁及年計
上供赴浙西諸郡糶賣詔賜米百萬斛錢二十餘萬緡
賑濟災傷
紹聖元年帝以京東河北之民乏食流移未歸詔給空
名假承務郎敇十太廟齋郎補牒十州助教不理選限
敇三十度牒五百付河北東西路提舉司召人入錢粟
充賑濟
東莱吕氏曰荒政條目始於黎民阻饑舜命棄為
后稷播時百穀其詳見於生民之詩到得後来如
所謂禹之水湯之旱民無菜色(荀子禹十年水湯/七年旱而天下無)
(菜色/者)其荒政制度不可考及至成周自大司徒以
荒政十有二聚萬民(周禮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
(薄征三/曰緩刑)其詳又始錯見於六官之書然古者之所
謂荒政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則有九年之蓄(出/禮)
(記王/制)遇嵗有不登為人主者則貶損減省喪荒之
式見於小行人之官札喪凶荒厄窮為一書(周禮/秋官)
當時天下各自有廩藏所遇凶荒則賑發濟民而
已當時措置與後世不同所謂移民平糴皆後世
措置且自周論之太宰以九式均節物用三曰喪
荒之式又遺人掌縣鄙之委積以待凶荒而大司
徒又以薄征散利凡諸侯莫不有委積以待凶荒
凶荒之嵗為符信發粟賑饑而已當時斂散輕重
之式未嘗講侯甸采衛皆有饋遺不至於穀價翔
踴如弛張斂散之權亦不曾講惟到春秋戰國王
政既衰秦饑乞糴於晋魯饑乞糴於齊(出左/傳)嵗一
不登則乞糴於鄰國所謂九年之制度已自敗壊
見管子輕重一篇無慮百千言不過君民互相攘
奪收其權於君上已非君道所謂荒政一變為斂
散輕重先王之制因壊到後来斂散輕重之權又
不能操所以唘姦民幸凶年以謀禍害民轉死於
溝壑至此一切急廹之政五代括民粟不出粟者
死與斂散輕重之法又殆數等大抵其法愈壊則
其術愈麤論荒政古今不同且如移民易粟孟子
特指為茍且之政已非所以為王道秦漢以下却
謂之善政漢武帝詔令水潦移於江南方下巴蜀
之粟致之江陵(本紀元鼎/二年詔)唐西都至嵗不登關中
之粟不足以供萬乗荒年則幸東都自髙祖至眀
皇不特移民就粟其在髙宗時且有逐糧天子之
語後来元宗溺於茍安不出長安(並出/通鑑)以此論之
時節不同孟子所謂茍且之政乃後世所謂善政
且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須必世百年而可行亦未
易及此後之有志之士如李悝之平糴法非先王
之政豐年收之甚賤凶年出之振饑此又思其次
之良規到得平糴之政不講一切趣辦之政君子
不幸遇凶荒之年不得已而講要之非常行使平
糴之法常行則穀價不貴四民各安其居不至於
流散各可以自生飬至於移民移粟不過以餓殍
之飬飬之而已若設糜粥其策又其下者(王莽末/年民愈)
(貧困常苦枯旱穀價翔貴北邊及青徐地人相食/雒陽以東米石二千莽遣三公将軍開東方諸倉)
(振貸窮乏又分遣大夫謁者教民煮术為酪酪不/可食流民入關者數十萬人置飬贍宫以廩之吏)
(盜其廩饑死/者十七八)大抵荒政統而論之先王有預備之
政上也使李悝之政修次也所在蓄積有可均處
使之流通移民移粟又次也咸無焉設糜粥最下
也雖然如此各有差等有志之士隨時理㑹便其
民戰國之時要論三十年之通計此亦虚談則可
以行平糴之法如漢唐坐視無策則移民通財雖
不及先王亦不得不論又不得已而為糜粥之飬
隨所遇之時就上面措置得有法亦可大抵論荒
政統體如此今則所論可行者甚多試舉六七條
且如漢載粟入關中無用傳(宣帝本始四年嵗不/登民以車船載穀入)
(關毋得用/傅出本紀)後来販粟者免稅此亦可行之法此法
一行米粟流通如後世勸民出粟散在鄉里以田
里之民令豪户各出穀散而與之此一條亦可行
又如富鄭公在青州處流民於城外所謂室廬措
置種種有法當時寄居游士分掌其事不以吏胥
與於其間(富鄭公自鄆移青㑹河朔大水民流京/東公以為従来拯救當聚之州縣人既)
(猥多倉廩不能供散以粥飯欺弊百端由此人多/饑死死者氣薫蒸疾疫隨起居人亦致病弊是時)
(方春野有青菜公出榜要路令饑民散入村落擇/所部豐稔者三州勸民出粟得十五萬斛益以官)
(廩隨所在貯之各因坊村擇寺廟及公私空屋又/因山岩為窟室以處流民富民不得陂澤之利分)
(遣寄居閒官往主其事間有健吏募流民中有曾/為吏胥走𨽻者皆給其食令供簿書給納守禦之)
(役借民倉以貯擇地為塲掘溝為限與流民約三/日一支出納之詳一如官府公推其法於境内吏)
(之所至手書酒炙之饋日至人人忻戴為之盡力/比麥熟人給路糧遣歸餓死者無幾為大冢葬之)
(謂之叢冢其間强壯堪為禁卒者募得數千人奏/乞撥充諸軍自是天下流民處多以青州為法)
又如趙清獻公在㑹稽不減穀價四方商賈輻輳
(出言行錄熙寧中以大資政知越州兩浙旱蝗米/價踴貴餓死者十五六諸州皆榜衢路禁人増米)
(價公獨榜衢路令有米者曽價糶之於是諸/州米商輻輳詣越米價更賤民無餓死者)此一
條亦是可行之法凡六七條皆近時可舉而行者
自此推之不止六七條亦見歴世大綱湏要參酌
其宜於今者大抵天下事雖古今不同可行之法
古人皆施用得遍了今但則舉而措之而已今所
論荒政如平糴之政條目尤須講求自李悝平糴
至漢耿夀昌為常平倉元帝以後或廢或罷到宋
朝遂為定制仁宗之世韓魏公請罷鬻没官之田
募人承佃為廣惠倉散與鰥寡孤獨慶歴嘉祐間
既有常平倉(國朝淳化三年置景德三年於京西/河北河東陜西淮南兩浙置天禧四)
(年詔益梓䕫州荆湖南/北廣南東西路並置)又有廣惠廣濟倉賑恤所
以仁宗德澤洽於民三倉蓋有力至王荆公用事
常平廣惠量可以支給盡糶轉以為錢變而為青
苗取三分之息百姓遂不聊生廣惠之田賣盡(熙/寧)
(二年制置三司條例司言乞令河南京東淮南轉/運司施行常平廣惠倉出納乃預備之法廣惠倉)
(斛斗除依律合支老疾乞丐人據數量苗其餘並/令常平倉監官通管一般轉易其兩倉見錢依陜)
(西出俵青苗錢例每於夏秋未熟以前召人户請/領令隨稅送納斛斗内有願請本色斛斗或納時)
(價貴願納見錢皆聽仍於京東淮南河西/三路先行此法措置四年詔賣廣惠倉田)雖得一
時之利要之竟無根底元祐間雖復章惇又繼之
三倉又壊論荒政者不得不詳考
髙宗建炎元年詔勸誘富豪出粟米濟糶饑民賞各有
差
糶及三千石以上與守闕進義校尉一萬五千石以
上與進武校尉二萬石以上取㫖優異推賞已有官
䕃不願補授名目當比𩔖施行
紹興二十八年浙東西田苗損於風水詔出常平米賑
糶更令以義倉賑濟在法水旱檢放及七分以上者濟
之詔自今及五分處即撥義倉米賑濟
孝宗隆興二年霖雨害稼出内帑銀四十萬兩付户部
變糴以濟之其年淮民流於江浙十數萬官司雖濟而
米斛有限乃詔民間不曾經水災處占田萬畝者糶三
千石萬畝以下糶一千石
三年臣僚言日前富家放貸約米一斗秋成還錢五百
其時米價既平糶四斗始克償之農民豈不重困詔應
借貸米穀只還本取利不過五分
七年中書門下省言湖南江西旱傷立賞格以勸積粟
之家凡出米賑濟係崇尚義風不與進納同
無官人一千石補進義校尉願補不理選限將仕郎
者聽以上補官或進士則免文解及補上州文學廸
功郎各有差文臣一千石減二年磨勘選人轉一官
以上循資及占射差遣有差武臣亦如之五千石以
上文武臣並取㫖優與推恩
臣僚言諸路旱傷乞以展放展閣責之運司糴給借貸
責之常平司覺察妄濫責之提刑司體量措置責之安
撫司上諭宰執曰轉運只言檢放一事恐他日賑濟之
𩔖必不肯任責虞允文奏曰轉運司管一路財賦謂之
省計凡州郡有餘不足通融相補正其責也
淳熙八年詔支㑹子二十二萬併浙東路常平義錢内
支一十萬貫付提舉朱熹措置賑糶
十年江東憲臣尤袤召入言東南民力凋弊中人之家
至無數月之儲前年旱傷江南之南康江西之興國俱
是小壘南康饑民一十二萬二千有竒興國饑民七萬
二千有竒且祖宗盛時荒政著聞者莫如富弼之在青
州趙抃之在㑹稽在當時已是非常之災夷考其實則
青州一路饑民止十五萬幾及南康一軍之數㑹稽大
郡飢民纔二萬二千而已以興國較之已是三倍至於
賑贍之米弼用十五萬抃用三萬六千今江東公私合
力賑救為米一百四十二萬去歲江西賑濟興國一軍
除民間勸誘所得出於官者自當七萬其視青州一路
㑹稽一郡所費實相倍蓰則知今日公私誠是困竭不
宜復有小歉國家水旱之備止有常平義倉頻年旱暵
發之畧盡今所以為預備之計唯有多出緡錢廣儲米
斛而已又言救荒之政莫急於勸分昨者朝廷立賞格
以募出粟富家忻然輸納故庚子之旱不費支吾者用
此策也自後輸納既多朝廷吝於推賞多方沮抑或恐
富家以命令為不信乞詔有司施行
浙東提舉朱熹與丞相王淮書曰今上自執政下及
庶僚内而侍従外而牧守皆可以交結附託而得明
公不此之愛而顧愛此廸功文學承信校尉十數人
之賞以為重惜名器之計愚亦不知其何說也大抵
朝廷愛民之心不如惜費之甚是以不肯為極力救
民之事明公憂國之念不如愛身之切是以但務為
阿䛕順㫖之計此其自謀可謂盡矣然自旁觀論則
亦可謂不思之甚也
寧宗嘉定二年起居郎賈従熟言出粟賑濟賞有常典
多者至命以官固足示勸然應格霑賞者未有一二偏
方小郡號為上户者不過常産耳今不必盡責以賑濟
但隨力所及或糶或貸廣而及於一鄉狭而及於一都
有司核實量多寡與之免役一次少者一年或半年庶
幾官不失信民必樂從從之
文獻通考卷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