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文獻通考卷三十一
鄱 陽 馬 端 臨 貴 與 著
選舉考四
舉士
仁宗天聖二年賜舉人宋郊葉清臣鄭戬以下及諸科
凡四百八十餘人及第出身有差先是上封事者言經
學未究經㫖乞於本科問䇿一道對者紕繆上以執經
肄業不善為文特命取其所長用廣仕路並不黜落國
朝以策擢高第者自清臣始郊與弟祁俱以詞賦得名
時奏祁第一太后不欲弟先兄乃擢郊第一祁第十
時天下登第者不數年輒赫然顯貴取士之路可謂
盛矣雖耄鈍之士數詘於試後多收入仕版謂之特
奏名至或因循不學欲積舉以應令乃詔曰學猶殖
也不殖將落遜志務時敏厥修乃來朕慮天下之士
或有遺也既已臨軒較得失而憂其屢不中科則衰
邁而無所成退不能返其里閭而進不得預於禄仕
故常數之外特為之甄采而狃於寛㤙遂隳素業頹
弛茍簡寖以成風甚可耻也自今宜篤進厥學無習
僥倖焉
景祐初詔曰鄉學之士益蕃而取人路狹使孤寒棲遲
或老而不得進朕甚閔之其令南省就試進士諸科十
取其二進士五舉年五十諸科六舉年六十嘗經殿試
進士三舉諸科五舉及嘗預先朝御試雖試文不合格
毋輒黜皆以名聞自此率以為常
石林葉氏曰唐禮部試詩賦題不皆有所出或自
以意為之故舉子皆得進問題意謂之上請本朝
既増殿試天子親御殿進士猶循禮部故事景祐
中稍厭其煩瀆始詔御藥院具試題書經史所出
模印給之遂罷上請之制
王氏揮麈録曰韓忠獻(億/)景祐中参仁宗政事天
下稱為長者四子仲文(綜/)子華(絳/)持國(維/)玉汝(縝/)
俱禮部奏名忠獻啓上曰臣子叨陛下科第雖非
有司觀望然臣既備位政府豈當受而有之天下
将以為由臣致此臣雖不足道使聖明之政人或
議之非臣所安也臣敎子既已有成又何必昭示
四方以為榮觀哉乞盡免殿試唱第幸甚誠懇再
三上嘉歎而允所請忠獻既薨仲文子華玉汝相
繼再中甲科獨持國曰吾前已奏名矣當遵家君
之言何必布之遠方邪不復更就有司之求故文
潞公薦持國疏云曽預南宫髙薦自後不出仕宦
其後仲文知制誥子華玉汝皆登宰席持國賜出
身至門下侍郎為本朝之甲族云
按嘉祐二年御試方令禮部所奏進士俱免黜落
知以前盖有過省而殿試不中者矣故韓忠獻諸
子仲文子華玉汝必再中甲科而後可以言登第
若嘉祐二年以後則凡預禮部正奏名皆為有出
身之人矣
四年賈昌朝言有親戚事本州及或為發解官及侍父
祖遠宦距本州二千里宜敇轉運司選官𩔖試以十率
之取三人詔近臣議而丁度等謂舊制限十月二十五
日上名於省幾二千里而赴試或有不及願寛其期一
月聽如昌朝説由是諸路始有别頭試其年詔開封府
國子監及别頭試封彌謄錄如禮部
寶元中李淑侍經筵帝訪以進士詩賦策論先後俾以
故事對淑退而上奏曰唐調露二年劉思立為考功員
外郎以進士止試策滅裂不盡其學請帖經以觀其學
試雜文以觀其才自此沿以為常至永隆二年進士試
雜文二篇通文律者始試策天寶十一載進士試一大
經能通者試文賦又通而後試策五條皆通為中第建中
二年趙贊請試以時務策五篇箴論表贊各一篇以代
詩賦太和三年試帖經畧問大義取精通者次試論議
各一篇八年禮部試以帖經口義次試策五篇問經義
者三問時務者二厥後變易遂以詩賦為第一塲論第
二塲策第三塲帖經第四塲今陛下欲求理道而不以
雕篆為貴得取士之實矣然考官以所試分考不能通
加評校而毎塲輒退落士之中否特繫於幸不幸願約
舊制先策次論次賦及詩次帖經墨義而敇有司併試
四塲通較工拙毋以一塲得失為去留詔有司議稍施
行焉
慶歴四年臣僚上言改更貢舉進士所試詩賦策論
先後詔下兩制詳議知諫院歐陽脩言凡貢舉舊法
若二千人就試常額不過選五百人(毎年到省就試/及取人之數大)
(約不/過此)是於詩賦策論六千卷中(毎一人/三卷)選五百人而
日限又廹使考試之官殆廢寢食疲心竭慮因勞致
昏故雖有公心而所選多濫此舊法之弊也今臣所
請者寛其日限而先試以策而考之擇其文辭鄙惡
者文意顛倒重雜者不識題㫖不知故實畧而不對
所問者限以事件若干以上誤引事跡者亦限件數
雖能成文而理識乖誕者雜犯舊格不考式者凡此
七等之人先去之計於二千人可去五六百以其留
者次試以論又如前法而考之又可去其二三百其
留而試詩賦者不過千人矣於千人而選五百則少
而易考不至勞昏考而精當則盡善矣縱使考之不
精亦選者不至大濫葢其節抄剽盜之人皆以先經
策論去之矣策論逐塲旋考則卷子不多考官不至
勞昏去留必不誤比及詩賦皆是已經策論粗有學
問理識不至乖誕之人縱使詩賦不工亦可以中選
矣如此可使童年新學全不曉事之人無由而進此
臣所謂變法必須隨塲去留然後可革舊弊者也其
外州解送到且當博採(祗可盡/令試策)要在南省精選若省
榜奏人至精則殿試易為考矣故臣但言南省之法
此其大槩也其髙下之等仍乞細加詳定大槩當以
策論為先
按詩賦不過工浮詞論策可以驗實學此正理也
今觀歐公所陳欲先考論策後考詩賦盖欲以論
策驗其能否而以詩賦定其優劣是以粗淺視論
策而以精深視詩賦矣盖塲屋之文論策則蹈襲
套括故汗漫難慿詩賦則拘以聲病對偶故工拙
易見其有奥學雄文能以論策自見者十無一二
而紛紛鵠袍之士固有頭塲號為精工而論策一
無可採者盖自慶歴以來塲屋之弊已如此不特
後來為然也故歐公之言欲先試論策擇其十分
亂道者先澄汰之不特使之稍務實學且使司衡
鑑者所考少則易精又既工論策則不患其不長
於詩賦縱詩賦不工而所取亦不害為博古通經
之士矣
又按祖宗以來試進士皆以詩賦論各一首除制
科外未嘗試策天聖間晏元獻公請依唐明經試
策而不從寶元中李淑請并詩賦策論四塲通考
詔有司施行不知試策實始於何年當考
知制誥富弼言國家沿隋唐設進士科自咸平景徳
以來為法尤密踰於前代而得人之道或有未至夫
省試有三長殿試有三短主文衡者四五人皆一時
詞學之臣而又選館閣才臣數人以助考較復有監
守巡察糊名謄録上下相警不容毫釐之私一長也
引試凡三日詩賦可以見詞藝論策可以觀才識四
方之士得以盡其所藴二長也貢院凡兩月餘研䆒
差次可以窮功悉力三長也殿試考官濫取而不擇
一短也一日試詩賦論三篇不能盡人之才二短也
考校不過十日不暇研䆒差次三短也若曰禮部放
榜則權歸有司臨軒唱第則恩出主上則是忘取士
之本而務收恩之末也且歴代取士悉委有司獨後
漢文吏課牋奏副之端門亦未聞天子親試也至唐
武后載初之年始有殿試此何足法哉必慮恩歸有
司則宜使禮部次髙下以奏而引諸殿庭唱名賜第
則與殿試無所異矣遂詔罷殿試而議者多言其輕
上恩隳故事旋復殿試如舊
上命侍臣條奏急務參知政事范仲淹等奏列十事
其三請精貢舉欲復古興學校取士本行實詔近臣
議於是翰林學士宋祁等合奏言今敎不本於學校
士不察於鄉里則不能覈名實有司束以聲病學者
專於記誦則不足盡人材臣等參考衆説擇其便於
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敎之於學校則學者修飾
矣先策論則文詞者留心於治亂矣簡程式則宏博
者得以馳騁矣問大義則執經者不專於記誦矣乃
詔州縣立學本道使者選屬部為敎授不足則取於
鄉里宿學之有道業者士須在學三百日乃聽預秋
賦舊嘗充賦者百日而止試於州者令相保任有匿
服犯刑虧行冒名等禁三塲先策次論次詩賦通考
為去取而罷帖經墨義士通經術願對大義者試十
道可為永式初保寧軍推官胡瑗敎授湖州科條纎
悉備具諸生信愛如其子弟至是下湖州取其法著
為學令是冬詔罷日限以余靖言廣學舍所以待有
志之士去日限所以寛食貧之人或者謂仲淹既去
而執政意皆異故有是詔
時言初令不便者甚衆以為詩賦聲病易考而策論
汗漫難知祖宗以來莫之有改得人常多乃詔一依
舊條
嘉祐二年親試舉人凡進士與殿試者始皆免黜落
時進士益相習為竒僻鈎章棘句寖失渾淳歐陽脩
知貢舉尤以為患痛裁抑之仍嚴禁挾書者既而試
榜出時所推譽皆不在選澆薄之士侯修晨朝羣聚
詆斥之街司邏卒不能止至為祭歐陽修文投其家
卒不能求其主名置於法然自是文體亦少變
時上書者言四年一貢舉四方士子客京師以待試
者恒六七千人一有喧噪其徒衆多勢莫之禁且中
下之士往往廢學數年才學之士不幸有故一不應
詔沉淪十數年或累舉滯留遂至困窮老且死者甚
衆以此毁行冒法干進者不可勝數宜間歲一貢舉
中分舊數而薦之王洙侍邇英閣講周禮至三年大
比大考州里以贊鄉大夫廢興帝曰古者選士如此
今率四五歲一下詔故士有抑而不得進者為今之
計孰若裁其數而屢舉也下有司議而議者乃合奏
曰臣等謂易以間歲之法無害而有利不足疑也使
舉子不幸有疾病喪服之故者不致久沉且程文偶
不中選旋亦遇貢舉則無滯才之歎而天下所薦舉
數既減半禮部主司易以詳較得士必精矣近年挾
書代筆傳義者多因使權貴富豪之子得以濫進葢
由人衆有司無繇察若人少則諸偽濫勢自不容使
寒苦藝學之人得其塗而進於是下詔間歲貢舉進
士諸科悉解舊額之半増設明經試法凡明兩經或
三經五經各問大義十條兩經通八三經通六五經
通五為合格兼以論語孝經策時務三條出身與進
士等而罷説書舉其不還鄉里而寓户他州以應選
者嚴其法毎秋賦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於州
州長貳復審察得實然後上本道使者𩔖試已保任
而後有缺行則州縣皆坐罪若省試而文理紕繆坐
元考官
時以科舉既數則髙第之人倍衆其擢任恩典宜損
於故乃詔曰朕惟國之取士與士之待舉不可曠而
冗也故立間歲之期以勵其勤約貢舉之數以精其
選著為定式申敇有司而髙第之人日嘗不次而用
若循舊比終至濫官甚無謂也自今制科入第三等
與進士第一除大理評事簽書兩使幕職官代還陞
通判再任滿試館職(前此前三名/皆為通判)其餘以次減降自
是驟顯者鮮而所得人材及其風俗比舊亦浸衰
容齋洪氏隨筆曰本朝自太平興國以來以科舉
羅天下士士之策名前列者或不十年而至公輔
呂文穆公䝉正張文定公齊賢之徒是也及嘉祐
以前亦指日在清顯東坡送張子平序以謂仁宗
一朝十有三榜數其上之三人凡三十有九其不
至於公卿者五人而已盖為士者知其身必達故
自愛重而不肯為非天下公望亦以鼎貴期之故
相與愛惜成就以待其用至嘉祐四年之制前三
名始不為通判第一人才得評事簽判代還升通
判又任滿始除館職王安石為政又殺其法恩數
既削得人衰矣觀天聖初榜宋鄭公郊葉清臣鄭
文肅公戬髙文荘公若訥曽魯公公亮五人連名
二宰相二執政一三司使第二榜王文忠公堯臣
韓魏公琦趙康靖公槩連名第三榜王宣徽拱辰
劉相沆孫文懿公抃連名楊寘榜寘不幸即死王
岐公珪韓康公絳王荆公安石連名劉煇榜煇不
顯胡右丞宗愈安門下燾劉忠肅公摯章申公惇
連名其盛如此治平以後第一人作侍從盖可數
矣
沈氏筆談曰舊制天下貢舉人到闕悉皆入對數
不下三千人謂之羣見逺方士皆未知朝廷儀範
班列分錯有司不能繩覲見之日先設禁闈於著
位之前舉人皆拜於禁闈之外葢欲限其前列也
至有更相抱持以望黼坐者有司患之近歲遂止
令解頭入見然尚不減數百人嘉祐中予忝在解
頭别為一班最在前列目見班中唯從前一兩行
稍應拜起之節自餘亦終不成班綴而罷毎為閣
門之累常言殿庭中班列不可整齊者唯有三色
謂舉人蕃人駱駝
又曰禮部貢院試進士設香案於階前主司與舉
人對拜此唐故事也所坐設位供張甚盛有司具
茶湯飲漿至試學究則悉徹帳幕氈席之𩔖亦無
茶湯渴取飲硯水人人皆黔其吻非故欲困之乃
防氈席及供應人私傳所試義經葢嘗有敗者故
事為之防歐文忠有詩焚香禮進士徹幕待經生
以為禮數重輕如此其實自有謂也
按沈公所記典故皆源於唐時宋朝因之至嘉祐
時猶然後來天下所解進士非中選禮部待對親
策之日不得覲清光而禮部試士之時雖無所謂
五經學究然其所以待進士者禮亦殺於祖宗之
時矣
英宗治平三年詔曰先帝以士久不貢怠於學而豪傑
者不時舉故下間歲之令而自更法以來其弊寖長里
選之牒仍故而郡國之取減半計偕之籍屢上而道塗
之勞良苦朕甚閔焉其令禮部三歲一貢舉天下解額
於未行間歲之法已前四分取三為率明經諸科不得
過進士之數恩典不増而貢舉期緩士得休息官以不
煩矣
知諫院司馬光上言請貢院逐路取人其畧曰朝廷
每次科塲所差試官率皆兩制三館之人其所好尚
即成風俗在京舉人追趨時好易知體面淵源漸染
文采自工使僻逺孤陋之人與之為敵混同封彌考
較長短勢不侔矣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
者焉言雖㣲陋之處必有賢才不可誣也是以古之
取士以郡國户口多少為率或以徳行或以才能隨
其所長各有所取近自族姻逺及夷狄無小無大不
可遺也今或數路中全無一人及第則所遺多矣國
家用人之法非進士及第者不得美官非善為詩賦
論策者不得及第非游學京師者不善為詩賦論策
以此之故使四方學士皆棄背鄉里違去二親老於
京師不復更歸其間亦有身負過惡或隠憂匿服不
敢於鄉里取解者往往私買監牒妄冒户貫於京師
取解自間歲開塲以來逺方舉人憚於往還只於京
師寄應者比舊尤多國家雖重為科禁至於不用䕃
贖然冒犯之人歲歲滋甚所以然者葢由毎次科塲
及第進士大率皆是國子監開封府解送之人則人
之常情誰肯去此而就彼哉夫設美官厚利進取之
塗以誘人於前而以苛法空文禁之於後是猶决洪
河之尾而捧土以塞之其勢必不行矣
參知政事歐陽修上言竊以國家取士之制比於前
世最號至公葢累聖留心講求曲盡以謂王者無外
天下一家故不問東西南北之人盡聚諸路貢士混
合為一而惟才是擇又糊名謄録而考之使主司莫
知為何方之人誰氏之子不得有所憎愛厚薄於其
間故議者謂國家科塲之制雖未復古法而便於今
世其無情如造化至公如權衡祖宗以來不可易之
制也傳曰無作聰明亂舊章又曰利不百者不變法
今言事之臣偶見一端即議更改此臣所以區區欲
為陛下守祖宗之法也臣所謂偶見一端者葢言事
之人但見每次科塲東南進士得多而西北進士得
少故欲改法使多取西北進士爾殊不知天下至廣
四方風俗異宜而人性各有利鈍東南之俗好文故
進士多而經學少西北之人尚質故進士少而經學
多所以科塲取士東南多取進士西北多取經學者
各因其材性所長而各隨其多少取之今以進士經
學合而較之則其數均若必論進士則多少不等此
臣所謂偏見之一端其不可者一也國家方以官濫
為患取士數必難増若欲多取西北之人則却須多
減東南之數今東南州軍進士取解者二三千人處
只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人葢已痛裁抑之矣西
北州軍取解至多處不過百人而所解至十餘人是
十人取一人比之東南十倍假借之矣若至南省又
減東南而増西北則是已裁抑者又裁抑之已假借
者又假借之此其不可者二也東南之士於千人中
解十人其初選已精矣故至南省所試合格者多西
北之士學業不及東南當發解時又十倍優假之葢
其初選已濫矣故至南省所試不合格者多今若一
例以十人取一人則東南之人合格而落者多矣西
北之人不合格而得者多矣至於他路理不可齊偶
有一路合格人多亦限以十一落之偶有一路合格
人少亦須充足十一之數使合落者得合得者落取
捨顛倒能否混淆其不可者三也且朝廷專以較藝
取人而使有藝者屈落無藝者濫得不問繆濫只要
諸路數停此其不可者四也且言事者本欲多取諸
路土著之人若此法一行則寄應者争趨而往今開
封府寄應之弊可驗矣此所謂法出而姦生其不可
者五也今廣南東西路進士例各絶無舉業諸州但
據數解發其人亦自知無藝只來一就省試而歸冀
作攝官爾朝廷以嶺外烟瘴北人不便須藉攝官亦
許其如此今若一例與諸路十人取一人此為繆濫
又非西北之比此其不可者六也凡此六者乃大槩
爾若舊法一壊新議必行則弊濫隨生何可勝數故
臣謂且遵舊制但務擇人推朝廷至公待四方如一
惟能是選人自無言此乃當今可行之法爾若謂士
習浮華當先考行就如新議亦須只考程試安能必
取行實之人議者又謂西北近敵士要牢籠此甚不
然之論也使不逞之人不能為患則已茍可為患則
何方無之前世賊亂之臣起於東南者甚衆其大者
如項羽蕭銑之徒是已至如黄巢王仙芝之輩又皆
起亂中州者爾不逞之人豈專西北矧貢舉所設本
待材賢牢籠不逞當别有術不在科塲也惟事久不
能無弊有當留意者然不須更改法制止在振舉綱
條爾近年以來舉人盛行懐挾排門大譟免冠突入
虧損士風傷敗善𩔖此由舉人既多而君子小人雜
聚所司力不能制雖朝廷素有禁約條制甚嚴而上
下因循不復申舉惟此一事為科塲大患而言事者
獨不及之願下有司議革其弊此當今科塲之患也
按分路取人之説司馬歐陽二公之論不同司馬
公之意主於均額以息奔競之風歐陽公之意主
於覈實以免繆濫之弊要之朝廷既以文藝取人
則歐公之説為是葢士既求以用世則奔名逐利
所不能免不必深訾至於棄親匿服身負過惡者
皆素無行檢之人此曹雖使之生長都城早游館
學超取名第亦未必能為君子若以為逺方舉人
文詞不能如游學京師者之工易以見遺則如歐
曽二蘇公以文章名世詔今傳後然亦出自窮鄉
下國未嘗漸染館閣習為時尚科舉之文也而皆
占髙第然則必須遊京師而後工文藝者皆剽竊
蹈襲之人非頴異挺特之士也
神宗熙寧二年議更貢舉法罷詩賦明經諸科以經義
論策試進士初王安石以為古之取士俱本於學請興
建學校以復古其明經諸科欲行廢罷取元解明經人
數増進士額詔兩制兩省待制以上御史三司三館議
之韓維請罷詩賦各習大經問大義十道以文解釋不
必全記注疏通七以上為合格諸科以大義為先黜其
不通者蘇頌欲先士行而後文藝去封彌謄録之法直
史館蘇軾上議畧曰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
於責實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實之政則胥吏
皂隸未嘗無人而况於學校貢舉乎雖用今之法臣以
為有餘使君相無知人之明朝廷無責實之政則公卿
侍從常患無人况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制臣以為不
足矣夫時有可否物有興廢使三代聖人復生於今其
選舉亦必有道何必由學乎且慶歴間嘗立學矣天下
以為太平可待至於今惟空名僅存今陛下必欲求徳
行道藝之士責九年大成之業則将變今之禮易今之
俗又當發民力以治宮室斂民財以養游士置官立師
而又時簡不帥敎者屛之逺方徒為紛紛其與慶歴之
際何異至於貢舉或曰鄉舉徳行而畧文章或曰專取
策論而罷詩賦或欲舉唐故事兼採譽望而罷封彌或
欲變經生朴學不用帖墨而考大義此皆知其一未知
其二者也夫欲興徳行在於君人者修身以格物審好
惡以表俗若欲設科立名以取之則是敎天下相率而
為偽也上以孝取人則勇者割股怯者廬墓上以廉取
人則敝車羸焉惡衣菲食凡可以中上意者無所不至
徳行之弊一至於此自文章言之則策論為有用詩賦
為無益自政事言之則詩賦論策均為無用矣雖知其
無用然自祖宗以來莫之廢者以為設法取士不過如
此也近世文章華麗無如楊億使億尚在則忠清鯁亮
之士也通經學古無如孫復石介使復介尚在則迂闊
誕謾之士也矧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者不可勝數
何負於天下而必欲廢之
上讀軾疏曰吾固疑此今得軾議釋然矣他日以問王
安石安石曰不然今人材乏少且其學術不一一人一
義十人十義朝廷欲有所為異論紛然莫肯承聽此葢
朝廷不能一道徳故也故一道徳則修學校欲修學校
則貢舉法不可不變趙抃是軾言安石曰若謂此科嘗
多得人自縁仕進别無他路其間不容無賢若謂科法
已善則未也今以少壮時正當講求天下正理乃閉門
學作詩賦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習此乃科法敗壊人
才致不如古於是卒如安石議罷明經及諸科進士罷
詩賦各占治詩書易周禮禮記一經兼以論語孟子毎
試四塲初大經次兼經大義凡十道次論一首次策三
道禮部試即増二道中書撰大義式頒行試義者須通
經有文采乃為中格不但如明經墨義粗解章句而已
取諸科解名十分之三増進士額諸科如許用舊業一
試後非嘗應諸科人毋得創以諸科求試其京東西陜
西河北河東五路之創試進士者及府監他路之舍諸
科而為進士者乃得用所増之額以試皆别為一號考
取葢欲優其業使不至外侵則常向慕改業也
按科舉不足以盡取人之法然自隋唐以來入官
者皆以是為進身之階及其人之賢否則初不緣
此桞子厚送崔符序言今世尚進士故天下舉歸
之而更其科以為得異人乎無也惟其所尚又舉
而從之尚之以孝弟孝弟猶是人也尚之以經術
經術猶是人也姚康撰科第錄序言以顔孔為心
者雖日視淫靡莫能遷其操以桀跖為行者雖日
聞仁義莫能治其性若膺鄉舉里選亦此流也若
捜茂材異行亦此流也則何必目秀才為樸名進
士為薄邪葢唐人已有此論即坡公之意也但變
聲律為議論變墨義為大義則於學者不為無補
然介甫之所謂一道徳者乃是欲以其學使天下
比而同之以取科第夫其書縱盡善無可議然使
學者以干利之故皓首專門雷同蹈襲不得盡其
博學詳説之功而稍求深造自得之趣則其拘牽
淺陋去墨義無幾矣况所著未必盡善乎至所謂
學術不一十人十義朝廷欲有所為異論紛然莫
肯承聽此則李斯所以建焚書之議也是何言歟
既罷明經諸科乃用其法立新科明法以待諸科之不
能改試進士者試以律令刑統大義斷案中格卽取惟
嘗應明經諸科試在熙寧五年前者得試非此𩔖有司
不受既得官又得預刑法官試中者推恩有加
三年親試舉人初用策舊制進士一日而兼試詩賦論
謂之三題特奏名人止試論一道至是進士就席有司
猶循故事給禮部韻及題出乃策問也
葉祖洽對策言祖宗多因循茍簡之政陛下即位革
而新之初考為三等覆考為五等上令宰相陳升之
面讀以祖洽為第一考官蘇軾疾其阿諛因擬進士
策一篇以進
是年南郊赦書訪求節行才識學術之士諸路監司
以劉蒙等二十一人應詔送舍人院試而命以官
熙寧初詔進士諸科經仁宗朝殿試或進士明經三舉
殿試五舉省試下諸科五舉殿試七舉省試下並免解
因應舉授諸州司士長史文學助敎參軍不理選限年
未六十注權入官三年又詔景祐五年以前禮部試下
進士一舉諸科二舉年六十五若遞加一舉則不限年
州縣以名聞特與推恩府監舉人以京朝官二人保識
進士七舉諸科八舉年四十禮部嘗奏名者並特赴殿
試惟河北河東陜西三路各減一舉以優之舊止試論
至是如進士試時務策一道自同五經出身而降為九
等上等注官次守選次遇郊注官及不理選限各有差
詔諸州舉送發解考試監試官凡親戚若門客毋得試
於其州𩔖其名上之轉運司使與鏁㕔者同試率七人
特立一額以解不用其所避州解額
五年詔宗室非袒免親許應舉補官
十年始立宗子試法凡祖宗袒免親已命者附鏁㕔試
非袒免以外例許應舉國子監禮部皆别試别取十人
取五試者雖多解毋過五十人廷試策問與進士同而
别考累舉不中年及四十以聞而錄用之
六年詔進士諸科及選人任子並令試斷案律令大義
或時議始出官其後又詔進士第一人以下並試初詔
自三人以下始令試法中書習學練亨甫言髙科任簽
判及職官預一州之事其於習法豈所宜緩前此試刑
法者世皆指為俗吏今朝廷推恩既厚而應者尚少若
髙科不試則人不以為榮矣乃詔悉試
帝因言近世士大夫多不習法令呉充曰漢儒陳寵
以法律講授徒衆常數百人有律學在六學之一後
來縉紳多耻此學明法一科又徒能誦其文罕通其
意近歲將補官者必聚而試之此有以見恤刑之意
舊制進士諸科以甲次髙下率錢期集貧者或稱貸是
年始賜錢三千緡為期集費
舊制新進士入謝進謝恩銀百兩至是罷之
八年頒王安石詩書周禮義於學官謂之三經新義
先是安石奏學官試文且言黎侁張諤文勝而違經
㫖帝曰今談經者人人殊何以一道徳卿有所著其
以頒行使學者歸一安石曰已令陸佃沈季長訓釋
詩義矣帝曰佃輩信能發明奥㫖乎安石曰雖命之
訓而臣實商度也
舊制開封府發解三百餘額國子監額不及其半至是
合試而通取之
九年殿試進士初覆考官陳澤等考上一甲文卷失當
贖金有差詔自今唱名盡四甲而禮部正奏名上十人
未與者奏聽裁决
元豊元年詔開封府國子監舉人併試通取解額其諸
州不滿百人者令漕司取便近州各用本所額就一州
考取御史黄廉言别試所解試業詩者十人而取至四
五書之一經止取一人等之業文不應能否相絶如此
願分經立額均收其長詔自今詩易悉占三分書二分
周禮禮記通二分又言朝廷多用講官考試諸生在學
熟知其平時議論趨向則試文易投其好而逺士往往
見黜考官毋用監學講授人詔差官日取裁知諫院黄
履言諸科舊試記誦故口授為傳義重其法禁今大義
須文豈容口授而重法如故仍醲立告賞證左又皆其
徒慮有誣枉請改立法從之
五年先是帝見黄裳所為文愛之至是禮部奏進士有
裳名及進讀試策在前列者皆不稱㫖命求裳名至末
甲始見乃擢為第一考官以髙下失實贖金
八年濟博棣三州諸科舉人訴於禮部言諸科舊額多
歸進士僅有存者又有以盡解新科明法今試而中無
額可解於是常留諸科舊額十分之一以待不能改業
者
知徐州蘇軾上言乞為京東西河北陜西五路之士
别開仕進之門(事見胥/吏門)
哲宗元祐二年更科塲法進士分四塲第一塲試本經
義二道語孟義各一道第二塲賦及律詩各一首第三
塲論一道四塲子史時務策二道經義進士不兼詩賦
人許増治一經詩賦人兼一經以詩禮記周禮左氏春
秋為大經書易公羊榖梁儀禮為中經願習二大經者
聽不得偏占兩中經
尚書省言近歲承學之士聞見淺陋辭格卑弱患在
治經者專守一家不識諸儒傳記之説為文者唯知
解釋不通聲律體要之學深慮適用之文從此遂息
兼一經之内可以為題者無幾有司所試多其平日
已嘗宿為若非議而更之必且大弊而禮部請置春
秋博士進士專為一經又侍御史劉摯奏國朝取士
試賦論策更百餘年號為得人熙寧初以章句破碎
大道乃罷詩賦而改試以經可謂知本然今之治經
大與古異專誦熙寧所頒新經字説佐以莊列釋氏
之書試者累輩百千槩用一律其中雖有真知聖人
本指該通先儒舊説與時尚不合一切捐棄且詩賦
經義均之以言取人賢否邪正未可遽判第從有司
去取較之詩賦有聲律法度故工拙易見所從命題
者廣故寡重複經義命題不出此書既可夙具稍更
數試題多重出既格律不嚴難以一見判其髙下或
時得竊他人之文以為己作此於取棄難易之間科
第當否由之以分願復詩賦與經義兼行其解經通
用先儒傳注及自已之説禁用字解釋典以救文弊
亦使學者兼通他書稍至博洽尚書省又言近制明
法舉人試律令大義及斷案謂之新科明法中其選
者吏部即注司法叙名在進士及第人之上古者治
本禮義而刑法僅以助之舊制刑法最為下科然必
責之兼經則猶古者先徳後刑之意也今新科罷兼
經專試刑書又所取比舊猥多調擬之法失其次序
欲加試論語孝經大義仍裁半額注官並依科目次
序詔近臣集議以聞
左僕射司馬光言取士之道當先徳行後文學就文
學言之經術又當先於詞采神宗罷賦詩及諸科專
用經義論策此乃復先王令典百世不易之法但王
安石不當以一家私學欲盖掩先儒令天下學官講
解及科塲程試同己者取異己者黜使聖人坦明之
言轉陷於竒僻先王中正之道流入於異端若已論
果是先儒果非何患學者不棄彼而從此何必以利
害誘脅如此其急也至於律令敇式皆當官者所須
何必置明法一科使為士者豫習之夫禮之所去刑
之所取為士者果能知道義自與法律㝠合若其不
知但日誦徒流絞斬之書習鍜錬文致之事為士已
成刻薄從政豈有循良非所以長育人材敦厚風俗
也
四年知杭州蘇軾狀奏據本州進士汪溉等一百四十
人詣臣陳狀稱准元祐四年四月十九日敕詩賦經義
各五分取人朝廷以謂學者久傳經義一旦添改詩賦
習者尚少遂以五分立法是欲優待詩賦勉進詞學之
人然天下學者寅夜競習詩賦舉業率皆成就雖降平
分取人之法縁業已習就不願再有改更兼學者亦以
朝廷追復祖宗取士故事以詞學為優故士人皆以不
能詩賦為耻比來專習經義者十無二三見今本土及
州學生員多從詩賦他郡亦然若平分解名委是有虧
詩賦進士難使捐已習之詩賦抑令就經義之科或習
經義多少各以分數發解乞據状敷奏者臣曩者備員
侍從實見朝廷更用詩賦本末葢謂經義取人以來學
者争尚浮虚文字止用一律程試之日工拙無辨既去
取髙下不厭外論而已得之後所學文詞不施於用以
故更用祖宗故事兼取詩賦而横議之人欲收姑息之
譽争言天下學者不樂詩賦朝廷重失士心故為改法
各取五分然臣在都下見太學生習詩賦者十人而七
臣本蜀人聞蜀中進士習詩賦者十人而九及出守東
南親歴十郡及多見江湖福建士人皆争作詩賦其間
工者已自追繼前人專習經義士以為耻以此知前言
天下學者不樂詩賦皆妄也惟河北河東進士初改聲
律恐未甚工然其經義文詞亦自比他路為拙非獨詩
賦也朝廷於五路進士自許禮部貢院分數取人必無
偏遺一路士人之理今臣所據前件進士汪溉等状不
敢不奏亦料諸處似此申明者非一欲乞朝廷參詳衆
意特許将來一舉隨詩賦經義人數多少各紐分數發
解如經義零分不及一人許併入詩賦額中仍除將來
一舉外今後並只許應詩賦進士舉所貴學者不至疑
惑專一從學謹録奏聞伏候敇㫖貼黄詩賦進士亦自
兼經非廢經義也
又詔舉經明行修科分路立額共六十一人州縣保任
上之監司監司考察以聞各用其州解額無其人則缺
之
司馬光奏乞毎歲委升朝文官保舉一人應經明行
修科與進士並置程試一如進士惟於及第後推恩
優異以勸勉天下舉人使敦士行以示不專取文學
之意竊料此法初行其奔競屬請固不能免若朝廷
於所舉人違犯名敎及贓私罪必坐舉主毋有所赦
行遣三五人後自皆謹擇其人不敢妄舉如此則士
之居鄉居家獨處闇室立身行已不敢不謹惟懼玷
缺有聞於外矣所謂不言之敎不肅而成不待學官
日訓月察立賞告訐而士行自美矣
王覿言人情進取相妨則相擠若經明行修科侵用
其州解額雖名實孚應衆必合意詆之此科本以厚
風俗恐俗未及厚而反敗之也乞創額以消争進
權知貢舉蘇軾言今名器爵禄出之太易毎一試進
士諸科及特奏名約八九百人祖宗舊制禮部已奏
名至御試而黜者甚多至嘉祐中年始盡賜出身近
歲雜犯亦免黜落皆非祖宗本意又進士升甲本為
南省第一人唱名近下方特升之皆出一時聖斷今
禮部十人以上别試國子開封解試武舉第一人經
明行修進士及自該特奏而預正奏者皆定著於令
遞升一甲則是法在有司恩不歸於人主甚無謂也
軾又言比得命案例具今舉該特奏者約已及四百
五十人今又許例外遞減一舉則當復増數百人此
曹垂老無他進望布在州縣惟務黷貨以為歸計前
後恩科命官幾千人矣何有一人能自奮厲有聞於
時而殘民敗官者不可勝數以此知其無益有損議
者不過謂初政宜廣恩澤不知吏部以有限之官待
無窮之吏户部以有限之財禄無用之人而所至州
縣舉罹其害乃卽位之初有此過舉謂之恩澤非臣
所識也願斷自聖意止用前命仍詔考官量取一二
十人誠有學問即許出官其餘皆補文學長史之𩔖
不理選限免使積弊之極増重不已
八年中書言御試請復用祖宗法試詩賦論策三題且
言士子多已改習詩賦太學生員總二千一百餘人而
不兼詩賦者纔八十二人可見習賦者多於是詔來年
御試習詩賦人復試三題專經人且令試策自後槩試
三題
紹聖元年禮部已定御試三題條約至三月詔仍試策
又詔進士罷詩賦專習經義仍除去字說之禁 四年
詔禮部取凡内外試題悉集以為籍遇試頒付考官以
防複出罷春秋科凡試優取二禮兩經許占全額之半
而以其半及他經既而復立春秋博士崇寧又罷之
時有建言請於詩書周禮三經義中出題以試舉人
者朝廷下其議有司承意謂為可行既而右正言鄒
浩言三經義者所以訓經而其書非經也以經造士
而以非經之題試之甚非先帝專用經術之義後出
題訖依舊法
徽宗崇寧三年詔曰神考議以三舍取士而罷州郡科
舉其法行於畿甸而未及郡國肆朕纂圖制詔有司講
議其方書來上悉推行之設辟廱於國郊以待士之升
貢者又與臨幸加恩博士弟子有差朕勸勵學者至矣
然州郡猶以科舉取士不專於學校其詔天下将來科
塲取士悉由學校升貢其州郡發解及試禮部法並罷
庶幾復古自此歲試上舍悉差知舉如禮部試
四年詔將來大比更參用科舉取士一次辟廱太學其
亟以此意諭逹逺士使即聞之時州縣悉行三舍法當
官者子弟得免試入學而士之在學者積歲月累試乃
得應格其不能輟身試補者僅可從狹額應科舉不得
如在籍者三舍解試兼與而兩得其貧且老者尤甚病
之時人議其法曰利貴不利賤利少不利老利富不利
貧故詔書及此而加以審訂未遽廢科舉也
大觀元年詔舉八行
自元祐倣古創立經明行修科主徳行而畧藝文間
取禮部試黜之士附寘恩科其時御史既已咎其無
所甄别矣及八行科立專以八行全偏為三舍髙下
不間内外皆不試而補則往往設為形迹以求入於
八行固已可厭至於請託徇私尤難防禁大抵兩科
相望幾數十年廼無一人卓然能自著見與名格相
應者而八行又有甚弊士子跅弛公私交患苦之不
能誰何乃借八行名稱納之學校使其冀望無罰應
貢則稍且自戢而長史實恐繆舉從坐故寧使之占
額不貢以是知畧實藝而追古制其難葢如此也
政和二年親試舉人始罷試詩改試箴
先時御史李章言作詩害經術自陶潛至李杜皆遭
譏詆詔送敇局立法宰臣何執中請禁人習詩賦又
詔士毋得習史學
吳氏能改齋漫録曰先是崇寧以來專意王氏之
學士非三經字説不用至政和之初公議不以為
是蔡嶷為翰林學士慕容彦逄為吏部侍郎宇文
粹中為給事中張琮為起居舍人列奏欲望今後
時務策並隨事參以漢唐歴代事實為問奉御筆
經以載道史以紀事本末該貫廼稱通儒可依所
奏今後時務策問並參以歴代事實庶得博習之
士不負賓興之選未幾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
史李彦章言夫詩書周禮三代之故而史載秦漢
隋唐之事學乎詩書禮者先王之學也習秦漢隋
唐之史者流俗之學也今近臣進思之論不陳堯
舜之道而建漢唐之陋不使士專經而使習流俗
之學可乎伏望罷前日之詔使士一意於先王之
學而不流於世俗之習天下幸甚奉御筆經以載
道史以紀事本末該貫廼為通儒今再思之紀事
之史士所當學非上之所以敎也况詩賦之家皆
在乎史今罷黜詩賦而使士兼習則士不得專心
先王之學流於俗好恐非先帝以經術造士之志
可依前奏前降指揮更不施行時政和元年三月
戊戌也
按尊經書抑史學廢詩賦此崇觀以後立科造士
之大指其論似正矣然經之所以獲尊者以有荆
舒之三經也史與詩之所以遭斥者以有洓水之
通鑑蘇黄之酬唱也羣儉偕正論以成其姦其意
豈眞以為六籍優於遷固李杜也哉
宣和三年詔罷天下三舎法開封府及諸路並以科舉
取士惟太學仍存三舍以甄序課試遇科舉仍自發解
六年禮部試進士萬五千人詔特増百人額差知舉官
五人
是年賜第八百餘人因上書獻頌直令赴試者殆百人
有儲宏等隸大閹梁師成為使臣或小史皆賜之第
先是大觀三年宦者梁師成中甲科 政和四年以
鄧洵武之子鴻臚寺丞雍進頌文可采特令直赴廷
試自後此𩔖頗多
八年嘉王揩考在第一不欲令魁多士升次名王昴為
首
按太宗時李昉呂蒙正之子御試入等上以勢家
不當與孤寒争進黜之顔明逺等四人以見任官
舉進士上惜科第不與特授近蕃掌書記葢惟恐
權貴占科目以妨寒畯也今親王得以為狀元又
按端拱二年有中書堂後官及第上奪所授敇牒
勒歸本局詔今後吏人無得應舉葢惟恐雜流取
名第以玷選舉也今閹宦與其隸皆得以登甲科
葢至是祖宗之良法蕩然矣
王氏揮麈録曰國初每歲放榜取士極少如安徳
裕作魁日九人而已葢天下未混一也至太宗朝
寖多所得率江南之秀其後又别立分數考校五
路舉子以北人拙於詞令故優取熙寧三年廷試
罷三題專以策取士非雜犯不復黜然五路舉人
尤為疎畧黄道夫榜傳臚至第四甲黨鎛卷子神
宗笑曰此人何由過省知舉舒信道對以五路人
用分數取末名過省上命降作第五甲末自後人
益以廣宣和七年沈元用榜正奏名殿試至八百
五人葢燕雲免省者既衆天下赴南宮試者萬人
前後無踰此歲之盛
欽宗靖康元年復置春秋博士用以取士
賜出身 凡士不繇科舉若三舍而賜進士第或出身
者其所從得不一路遺逸文學吏能言事或奏對稱㫖
或試法而經律入優或材武或童幼而能文或邊臣之
子以功來奏其得之雖有當否總其大較要有可考熙
寧四年太子左贊善大夫吳安度試舍人院已入等有
司以安度所試緑竹詩背王芻古説而直以為竹遂黜
不取富弼言史記叙載淇園之竹正衞産也安度語有
據遂賜進士出身五年祝康李舉之試經書律令大義
而有司考之入優遂以令賜明經出身其後梁子野黄
葆光賜出身遂同進士七年王韶破木征使其子淳來
獻㨗帝喜甚遂以賜之其後趙邇在政和間擒蠻卜漏
編次用兵首末授其子永裔來奏永裔亦得賜八年章
惇薦大理寺丞歐陽發有史學又得賜九年中丞鄧綰
薦遂州布衣馮正符受賜已而綰敗正符亦坐附㑹追
奪元符元年承務郎李景夏召對三年上舎生何太正
應詔言事皆特賜崇寧二年又賜右司郎官林攄蘇州
進士俞燾等明年蔡京子攸亦與焉四年宋喬年察訪
熈河稱㫖大觀四年開封少尹張叔夜皆以職事賜政
和中小學生曹芬駱庭芝以能文賜自此達官貴胄既
多得賜又上書獻頌得之者多至百數不勝紀矣靖康
新政懲姦臣蔽塞凡行義有聞議論忠讜悉加賜以示
好惡張炳雷觀陳東尹焞鄧肅相望得賜而天下知所
鄉矣
文獻通考卷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