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會典
明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史部十三
明㑹典 政書類一(通制之屬/)
提要
(臣/)等謹案明㑹典一百八十卷明宏治十年
奉勅撰十五年書成正徳四年重校刋行故
卷端有孝宗武宗兩序其總裁官為大學士
李東陽焦芳楊廷和副總裁官為吏部尚書
梁儲纂修官為翰林院學士毛紀侍講學士
傅珪侍讀毛澄朱希周編修潘辰並列銜卷
首然皆武宗時重校諸臣其原修之大學士
徐溥等竟不列名未詳當日何意也其體例
以六部為綱吏禮兵工四部諸司各有事例
者則以司分户刑二部諸司但分省而治共
一事例者則以科分故一百八十卷中宗人
府自為一卷弁首外餘第二卷至一百六十
三卷皆六部之掌故一百六十四卷至一百
七十八卷為諸文職末二卷為諸武職特附
見其職守沿革而已南京諸曹則分附北京
諸曹末不别立條目惟體例與北京異者乃
别出焉其官制前後不同者如太常司改為
太常寺之類則書其舊名而注曰後改為某
官其别開公署者如鴻臚寺本為儀禮司之
類則書其新名而注曰本為某官其户口貢
賦之盈縮制度科條之改異亦相連併載以
見變通剏建之由大抵以洪武二十六年諸
司職掌為主而㕘以祖訓大誥大明令大明
集禮洪武禮制禮儀定式稽古定制孝慈録
教民榜文大明律軍法定律憲綱十二書于
一代典章最為賅備凡史志之所未詳此皆
具有始末足以備後來之考證其後嘉靖八
年復命閣臣續修㑹典五十三卷萬厯四年
又續修㑹典二百二十八卷今皆未見其本
莫知存佚殆以嘉靖時祀典太濫萬厯時秕
政孔多不足為訓故世不甚傳與乾隆四十
六年四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 校 官 (臣/) 陸 費 墀
明會典序
朕惟自古帝王君臨天下必有一代之典以成四海之
治雖其間損益沿革未免或異要之不越乎一天理之
所寓也純乎天理則垂之萬世而無弊雜以人為雖施
之一時而有違蓋有不可易焉者唐虞之時堯舜至聖
始因事制法凡儀文數度之間天理之當然無乎不在
故積之而博厚發之而高明巍然煥然不可尚已三王
之聖禹湯文武視堯舜固不能無間而典制寖備純乎
是理則同是以雍熙泰和之盛同歸於治非後世之所
能及也自秦而下世之稱治者曰漢曰唐曰宋其間賢
君屢作亦號小康但典制之行因陋就簡雜以人為而
未盡天理故宋儒歐陽氏謂其治出於二其不能古若
也夫豈無所自哉洪惟我太祖髙皇帝以至聖之徳代
前元而有天下凡一政之舉一令之行必集羣儒而議
之遵古法酌時宜或損或益燦然天理之敷布神謨聖
斷高出千古近代積習之陋一洗而盡焉我太宗文皇
帝仁宗昭皇帝英宗睿皇帝憲宗純皇帝聖聖相承先
後一心雖因時損益而率由是道百有餘年之太平端
有在矣朕祗承天序即位以來蚤夜孜孜欲仰紹先烈
而累朝典制散見疊出未會於一乃勅儒臣發中秘所
藏諸司職掌等諸書參以有司之籍冊凡事關禮度者
悉分館編輯之百司庶府以序而列官各領其屬而事
皆歸於職名曰大明會典輯成來進總一百八十卷朕
間閱之提綱挈領分條析目如日月之麗天而羣星隨
布我聖祖神宗百有餘年之典制斟酌古今足法萬世
者會稡無遺矣特命工鋟梓以頒示中外俾自是而世
守之不遷於異說不急於近利由朝廷以及天下諸凡
舉措無巨細精麤咸當乎理而得其宜積之既深持之
既乆則我國家博厚高明之業雍熙泰和之治可以並
唐虞軼三代而垂之無窮必將有頼於是焉遂書以為
序𢎞治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明會典序
朕惟古之君天下者或創業立法或因時制宜皆有冊
籍以垂久逺其見於書若唐虞之世則有典謨夏有典
則商有謨言周之禮制號稱大備下及漢唐宋皆有會
要而唐之六典尤詳且悉我太祖髙皇帝稽古創制分
任六卿著為諸司職掌提挈綱領布列條貫誠可為億
萬年之大法也顧其為書作於洪武之中嵗晩年續定
者雖官署名職間有更易列聖相承隨時與事因革損
益代各不同而皆不失乎皇祖之意是以政化旁行重
熙累洽有前代所不及然嵗月既積簿籍愈繁分曺列
署或不能徧觀盡識下至遐方僻壤閭閻草野之民蓋
有由之而不知者迨我英宗睿皇帝復辟之時嘗命内
閣儒臣纂輯條格以續職掌之後未底於成皇考孝宗
敬皇帝繼志述事命官開局纂輯成編釐為百八十卷
其義一以職掌為主類以頒降羣書附以歴年事例使
官領其事事歸於職以備一代之制仍㑹府部院寺大
小諸司靣相質訂登進於廷將欲布之天下朕嗣位之
四年為正徳己巳檢閱前帙不能無魯魚亥豕之誤復
命内閣重加參校補正遺闕又數月而成仰惟聖祖神
宗鴻猷盛烈不能盡述其大而可見者略在此書國是
所存治化所著皆於此乎係比方勵精新政乙覽之餘
特勅司禮監命工刻梓俾内而諸司外而羣服考古者
有所依據建事者有所師法由是而綱舉目張政成化
洽保斯世於無疆夫豈曰小補之哉正徳四年十二月
十九日
校正明會典官員職名
總裁
︵字位過密 無法显示︶ (臣/)李東陽
(臣/)焦 芳
︵字位過密 無法显示︶ (臣/)楊廷和
副總裁
掌詹事府事資政大夫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臣/)梁 儲
纂修
翰 林 院 學 士(臣/)毛 紀
翰 林 院 侍 講 學 士(臣/)傅 珪
翰 林 院 侍 讀(臣/)毛 澄
(臣/)朱希周
翰 林 院 編 修(臣/)潘 辰
謄録
太 常 寺 少 卿(臣/)周文通
禮 部 員 外 郎(臣/)喬 宗
大 理 寺 右 評 事(臣/)方 英
(臣/)鄧 相
(臣/)汪 麟
凡例
一㑹典之作一遵勅㫖以本朝官職制度為綱事物名
數儀文等級為目凡有籍冊可據者先後具載其因
革損益間與見行不同者亦存其舊(如五軍都督府/斷事官之類)
一本朝舊籍惟諸司職掌見今各衙門遵照行事故㑹
典本職掌而作凡舊文皆全録而諸書所載事有相
關者亦並録之若大明律已通行天下尤當遵奉故
於刑部照職掌律令條下分類備載而服制圖則附
於禮部
一凡事有綱有目於目之中又有分類多不能悉舉則
各以類書而總註其後曰已上某(如已上支/給之類)或註於
本目之下曰某事附(如鐵券/附之類)其類註有不盡者依諸
司職掌例各註于本條之下
一事類綱目一依諸司職掌其後所増益職掌所未載
者則増立之隨事比類各附于本條之次(如改調/之類)
一凡纂輯諸書各以書名冠于本文之上采輯各衙門
造報文冊及雜考故實則總名之曰事例而以年月
先後次第書之或嵗久卷籍不存不能詳考者則止
書年號(如洪武/初之類)又不能詳則止書曰初曰後洪武初
草創未定及吳元年以前者則總書曰國初其無所
考見者不敢臆說寜闕而不備
一事例出朝廷所降則書曰詔曰勅臣下所奏則書曰
奏准曰議准曰奏定曰議定或總書曰令或有增革
減罷者則直書之若常行而無所考據者則指事分
欵以凡字别之其事繫於年或年繫於事者則連書
之繁瑣不能悉載者則畧之
一本朝設官大抵用周制雖文武並置而政事皆歸文
職故諸司職掌所載衙門惟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
大理寺及五軍都督府斷事官其文武官制則分見
於吏兵二部今㑹典義當從備故文武衙門各有職
掌者逐另開具(文職如宗人府之類武/職如五軍都督府之類)敘其建置沿
革及所掌職事而事必歸之六部
一衙門官職品級有定於諸司職掌之後者今仍書職
掌舊文而各註其下曰後改為某衙門(如太常司後/改為太常寺)
(之/類)某官(如儀禮司正後改/為鴻臚寺卿之類)其另開衙門則直書後所
定名而註其下曰舊為某衙門(如鴻臚寺舊為/儀禮司之類)官職
有増添改革者皆備見品級資格並存其舊而増書
後所定於本品之下(如都給事中增/于正七品之類)
一六部分職而體統本同故於吏部總書建置沿革各
衙門有沿革同者則書曰諸衙門悉同其各部諸司
建置同者止書於吏部文選司之下更不複出
一五軍都督府及六科體統皆同而分掌有異故於中
府吏科總書建置沿革其職掌之異者分書於各府
各科之下同者則總書於後
一官制衙門諸司職掌所載具有次第今另開衙門以
此為準惟詹事府職掌未載後因左右春坊司經局
無所統屬而設故増于三品之列而以坊局系之儀
禮司已改鴻臚寺陞四品衙門添設官屬故於禮部
存其舊而另開于四品之列上林苑監職掌亦未載
今増於五品之列
一諸司職掌所開衙門皆今之南京後兩京並置以北
京為政令所出故事例悉載於是而南京衙門各開
于後其見行事例有不同者則另書之
一衙門官職各有統屬者皆互見(如都司衛所互見/兵部五府之類)其
文移有互相管攝者各分書其帶管衙門(如户部十/三司帶管)
(衙門/之類)後又更易不同者各列於後(如見今帶管/衙門之類)
一各衙門事有相關者皆互見惟舉其重者詳書其餘
則略不必互見者止書曰見某衙門(如致仕條下事/例見考功司之)
(類/)其目同而事異者則各書之(如户部兵部皆/有賞賜之類)
一事有各司掌行與舊不同者今仍據諸司職掌書而
註曰今歸某司(如文選司吏條下舊𨽻本/司掌行今歸驗封司之類)於本司則
增立條目而註曰今歸本司(如驗封司吏條下舊𨽻/文選司掌行今歸本司)
(之/類)
一戸口賦稅等項數目則例諸司職掌所載後有増減
不同者各書於原數之後
一儀注依諸司職掌例各具于本事之下惟先定者備
書間有損益止書所損益者於後(如朝賀條下洪武/三年奏更之類)
其同少而異多者則别書之
一郊社等項圖式諸司職掌所載皆存其舊有未備者
則補繪之(如在京大/祀殿之類)若冠服花様等項散見于律例
榜冊者皆具列以示一代之制(如文武品官/冠服之類)
一在外衙門布政使司及府州縣列于戸部圖志條下
按察司統於都察院故列於本院刷卷條下寺監及
倉塲驛遞巡檢河泊等衙門名目各以類附列(如行/太僕)
(寺苑馬寺附兵部馬政條下/倉塲見戸部倉科條下之類)其名目皆同者不復備
列(如儒學隂陽/醫學之類)
一土官衙門屬吏部者列於府州縣之次屬兵部者列
于衛所之次
一詔勅誥㫖等文不能悉載止書其事惟制辭冠辭致
詞樂章等項常行而舊所未載者依諸司職掌例書
之
一凡各衙門職掌事重及新増者於綱目之下略敘大
意以見始末
一㑹典文字主於行事務從質實凡有司行移字様悉
因其舊其籍冊紀述曽經潤飾者亦用本色字様易
之以便遵行
一㑹典成於𢎞治十五年凡事例年月制度數目等項
皆以本年為止今奉㫖重校並不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