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會典
明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七十八
禮部三十七
鄉飲酒禮
大誥
鄉飲酒禮叙長㓜論賢良别奸頑異罪人其坐席間高
年有德者居於上高年淳篤者並之以次叙齒而列其
有曽違條犯法之人列於外坐同類者成席不許干於
善良之席主者若不分别致使貴賤混淆察知或坐中
人發覺罪以違制奸頑不由其主紊亂正席全家移出
化外
事例
洪武初詔中書省詳定鄉飲酒禮條式使民嵗時燕㑹
習禮讀律期於申明朝廷之法敦序長㓜之節 五年
奏定鄉飲酒禮儀在内應天府及直𨽻府州縣每嵗孟
春正月孟冬十月有司與學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於
學校在外行省所屬府州縣亦皆取法於京師其民間
里社以百家為一㑹糧長或里長主之百人内以年最
長者為正賔餘以齒叙坐每季行之於里中若讀律令
則以刑部所編申明戒諭書兼讀之其武職衙門在内
各衛親軍指揮使司及指揮使司凡鎮守官每月朔日
亦以大都督府所編戒諭書率僚佐讀之 十六年頒
行鄉飲酒禮圖式一各處府州縣每嵗正月十五日十
月初一日於儒學行鄉飲酒禮酒殽於官錢約量支辦
務要豐儉得宜除僎賓外衆賓序齒列坐其僚屬則序
爵前一日執事者於儒學之講堂依圖陳設坐次司正
率執事習禮至日黎明執事者宰牲具饌主席及僚屬
司正先詣學遣人速僎賓以下比至執事者先報曰賓
至主席率僚屬出迎於庠門之外以入主居東賓居西
三讓之揖而後升堂東西相向立賛兩拜賓坐執事又
報曰僎至主席又率僚屬出迎揖讓升堂拜坐如前儀
僎賓介至既就位執事者唱司正揚觶執事者引司正
由西階升詣堂中北靣立執事者唱僎賓以下皆立唱
揖司正揖僎賓以下皆報揖執事者以觶酌酒授司正
司正舉酒曰恭惟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
非為飲食凡我長㓜各相勸勉為臣盡忠為子盡孝長
㓜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鄉里無或廢墜以忝
所生讀畢執事者唱司正飲酒飲畢以觶授執事執事
者唱揖司正揖僎賓以下皆報揖司正復位僎賓以下
皆坐唱讀律令執事者舉律令案于堂之中引禮引讀
律令者詣案前北向立唱僎賓以下皆拱立行揖禮如
觶儀然後讀律令有過之人俱赴正席立聽讀畢復位
執事者唱供饌案執事者舉饌案至賓前次僎次介次
主三賓以下各以次舉訖執事者唱獻賓主席起北靣
立執事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詣賓前置於席稍退賛兩
拜賓答拜訖執事者又斟酒以授主主受爵詣僎前置
於席交拜如前儀畢主退復位執事者唱賔酬酒賓起
僎從之執事者斟酒授賓賓受酒詣主前置於席稍退
賛兩拜賓僎主交拜訖各就位坐執事者分左右立介
三賓衆賓以下以次斟酒於席訖執事者唱飲酒或三
行或五行供湯又唱斟酒飲酒供湯三品畢執事者唱
徹饌候徹饌案訖唱僎賓以下皆行禮僎主僚屬居東
賓介三賓衆賓居西賛兩拜訖唱送賓以次下堂分東
西行仍三揖出庠門而退一里社每嵗春秋社祭㑹飲
畢行鄉飲酒禮所用酒殽於一百家内供辦毋致奢靡
百家内除乞丐外其餘但係年老者雖至貧亦須上坐
少者雖至富必序齒下坐不許攙越違者以違制論其
有過犯之人雖年長財富須坐於衆賓席末聽讀律受
戒諭供飲酒畢同退不許在衆賓上坐如有過犯之人
不行赴飲及强坐衆賓之上者即係頑民主席及諸人
首告遷徙邊逺住坐其主席者及衆賓推讓有犯人在
上坐同罪其各里社以百家為一㑹百家之内以里長
主席其餘百人選年最高有德人所推服者一人為賓
其次一人為介其餘各依年齒序坐如有鄉人為官致
仕者主席請以為僎擇通文學者一人為揚觶一人為
讀律二人為賛禮前期一日主詣賓門介賓出迎大門
之外肅主以入至中堂主賓相揖訖主稍前曰某日行
鄉飲酒禮吾子年高德邵敢請為賓曰某固陋恐辱命
敢辭主曰詢諸衆莫若吾子賢敢固請賓曰夫子申命
之某不敢辭主再拜賓答拜介亦如之但改請吾子為
介執事者設賓席於堂中稍西南向設主席於堂東南
西向賓六十以上者席於堂中上兩序東西相向如賓
多年㓜者席於堂下阼階之南北靣西上是日清晨賓
及衆賓皆至門外主出迎西向揖賓東向答揖主先入
門而右賓入門而左至階主揖賓賓揖主主先陞自東
階賓陞自西階至中堂主西向立賓東向立賛禮唱拜
興二主賓皆兩拜主肅賓各就位賛禮唱揚觶者舉觶
酌酒詣中堂北向立賛禮唱在坐皆起賓主以下皆起
拱立揚觶者迺揚觶而揚言曰同前言畢唱揖揚觶者
揖主賓以下皆揖揚觶遂飲酒訖復揖主賓以下皆揖
以爵授執事者復位賓主以下皆坐賛禮唱讀律執事
者設案于堂中次引讀律者詣案前賛禮唱在坐者皆
起揖唱讀律者揖賓主以下皆立遂展律于案詳緩讀
之訖復以申明戒諭讀之畢賛禮唱揖讀律者揖賓主
以下皆揖讀律者復位賛禮唱衆皆坐賓主以下皆坐
執事者供饌案行酒賛禮唱飲酒衆賓皆飲或五行或
七行禮同前食畢徹案賛禮唱禮畢主先行而西向立
賛禮引賓以下東向立賛拜興拜興主賓皆兩拜主送
賓于門外東西相揖乃退明日賓介僎衆賓詣主家拜
謝鄉飲之賜主出門外拜謂辱屈昨日之來一鄉飲之
設所以尊高年尚有德興禮讓敢有諠譁失禮者許揚
觶者以禮責之其或因而致爭競者主席者㑹衆罪之
二十二年再定鄉飲酒禮圖式凡良民中年高有徳
無公私過犯者自為一席坐於上等有因户役差税遅
悞及曽犯公杖私笞招犯在官者又為一席序坐中門
之外其曽犯奸盜詐偽説事過錢起㓕詞訟蠧政害民
排陷官長及一應私杖徒流重罪者又為一席序坐於
東門之内執壺供事各用本等之家子弟務要分别三
等坐次善惡不許混淆其所行儀注並依原頒定式如
有不遵圖序坐及有過之人不行赴飲者以違制論
主府知府州知州縣知縣如無正官以佐貳官代位于
東南
大賓以致仕官為之位于東北
僎賓擇鄉里年高有德之人位于西北
介以次長位于西南
三賓以賓之次者為之位于賓主介僎之後
司正以教職為之主揚觶以罰之
賛禮者以老成生員為之
鄉飲酒禮圖
三僎 僚
二僎 屬 東階
一僎 正司
大賓 主
律案
僎賓 介
一賓
二賓 賓 西階
三賓 衆
旌表
諸司職掌
一本部據各處申來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理當旌表之
人直𨽻府州咨都察院差委監察御史覈實各布政司
所屬從按察司覈實着落府州縣官同里甲親鄰保勘
相同然後明白奏聞即行移本處旌表門閭以勵風俗
大明令
凡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志行卓異者有司正官舉名監
察御史按察司體覈轉達上司旌表門閭
凡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後不改節者
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
教民榜
本鄉本里有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及但有一善可稱者
里老人等以其所善實跡一聞朝廷一申有司轉聞於
朝若里老人等已奏有司不奏者罪及有司此等善者
每遇監察御史及按察司分巡到來里老人等亦要報
知以憑覈實入奏
事例
洪武間詔申明孝道凡割股或致傷生卧氷或致凍死
自古不稱為孝若為旌表恐其倣傚通行禁約不許旌
表 正統十四年詔旌表義夫節婦孝子順孫今後不
分貧富如果是實開申巡按御史即與保勘奏聞就行
旌表敢有稽遲刁蹬者罪之 成化元年奏准凡旌表
貞節孝行里老呈告到官掌印官親自研審坐令有職
官關保偹開實跡具奏本部行勘覈實類奏旌表如有
扶同妄將夫亡時年已三十以上及寡居未及五十婦
人増减年甲舉保者被人首發或風憲官覈勘得出就
將原保各該官吏并委官里老人等通行治罪
印信
本部鑄印局專管鑄造印信具有定式其後又有鑄換
辨驗等例今列其後仍以印信制度附之
諸司職掌
一凡開設各處衙門合用印信劄付鑄印局官依式鑄
造給降其有改鑄銷毁等項悉領之
事例
凡内外各衙門印信年乆篆文平乏不堪用使具奏鑄
換候領新印然後以舊印繳納 凡在外文移到京悉
送鑄印局辨其印信真偽 𢎞治十三年奏准兩京兵
部幷在外巡撫巡按按察司官㸃視各衛所印信如有
軍職將印當錢使用者叅問帶俸差操 十四年議准
在外大小衙門印記年乆印靣平乏篆文糢糊者方許
申知上司驗實具奏鑄换新印其舊印送上司付公差
人員繳部仍發鑄印局㸔驗若印記新降未乆揑奏煩
擾雖已鑄換仍將申奏官吏治罪
印信制度
内閤銀印直紐方一寸七分厚六分玉著篆文
征西鎮朔平羌平蠻等將軍銀印虎紐方三寸三分厚
九分桞葉篆文
宗人府五軍都督府俱正一品銀印三臺方三寸四分
厚一寸
六部都察院幷在外各都司俱正二品銀印三臺方三
寸二分厚八分
衍聖公張真人中都留守司俱正二品各布政司從二
品銀印二臺方三寸一分厚七分景泰三年賜衍聖公
三臺銀印
順天應天二府俱正三品銀印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
釐
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及京衛幷在外各按察
司各衛俱正三品苑馬寺宣慰司俱從三品銅印方二
寸七分厚六分
大僕寺光禄寺幷在外各鹽運司俱從三品銅印方二
寸六分厚五分五釐
鴻臚寺幷在外各府俱正四品國子監幷在外宣撫司
俱從四品銅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
翰林院左右春坊尚寳司欽天監太醫院上林苑監六
部各司宗人府經歴司幷在外各王府長史司各衛千
户所俱正五品司經局五府經歴司幷在外招討司安
撫司俱從五品銅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釐
在外各州從五品銅印方二寸三分厚四分
都察院經歴司大理寺左右寺五城兵馬司大興宛平
上元江寧各京縣及僧録司道録司幷在外中都留守
司經歴司斷事司各都司經歴司斷事司各衛百户所
長官司及各王府審理所俱正六品光禄寺大官等署
幷在外各布政司經歴司理問所俱從六品銅印方二
寸二分厚三分五釐
吏科等六科行人司通政司經歴司工部營繕所太常
寺典簿㕔上林苑監蕃育等署幷在外各按察司經歴
司各縣俱正七品中書舎人順天應天府經歴司京衛
經歴司光禄寺典簿㕔太僕寺詹事府各主簿㕔幷在
外各衛經歴司鹽運司經歴司苑馬寺主簿㕔宣慰司
經歴司俱從七品銅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
户部刑部都察院各照磨所兵部典牧所國子監繩愆
㕔博士㕔典簿㕔鴻臚寺欽天監各主簿㕔幷在外各
布政司照磨所各府經歴司及各王府紀善典寳典膳
奉祀良醫工正各所宣撫司經歴司俱正八從八品銅
印方二寸厚二分五釐
刑部都察院各司獄司順天應天二府照磨所司獄司
鴻臚寺司儀署司賓署國子監典籍㕔上林苑監典簿
㕔内府寳鈔等各庫御馬倉草倉㑹同館織染所文思
院皮作局顔料局鞍轡局寳源局軍噐局都税等司教
坊司幷在外留守司司獄司各都司司獄司各按察司
照磨所司獄司各府照磨所司獄司及各王府長史司
典簿㕔教授典儀所各府衛儒學税課司隂陽學醫學
僧綱司道紀司及各巡檢司俱正九從九品銅印方一
寸九分厚二分二釐
各州縣儒學倉庫驛逓閘壩批驗所抽分竹木局河泊
所織染局税課局隂陽學醫學僧道司俱未入流銅條
記闊一寸三分長二寸五分厚二分一釐
已上俱直紐九疊篆文
監察御史銅印直紐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疊篆
文
總制總督巡撫等項幷鎮守公差等官銅關防直紐闊
一寸九分五釐長二寸九分厚三分九疊篆文
明㑹典卷七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