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會典
明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一百十
兵部五
鎮戍
凡天下要害處所專設官統兵鎮戍其總鎮一方者曰
鎮守獨守一路者曰分守獨守一城一堡者曰守備有
與主將同處一城者曰協守又有備倭提督提調巡視
等名其官稱掛印專制者曰總兵次曰副總兵曰㕘將
曰逰撃將軍舊制俱於公侯伯都督都指揮等官内推
舉充任永樂初始命内臣鎮守遼東開原及山西等處
自後各邉以次添設相沿至今其鎮戍地方或遇事增
添改革俱本部奏請定奪今以見設鎮守分守守備地
方并合行事例開具於後而協守遊撃備倭等項附見
各條之下(分守等項後有添設及/守備無勑者亦不備載)
鎮守(二十一處/)
北直𨽻薊州永平山海等處
大喜峯口提督
界嶺口提督
南直𨽻淮安
協同漕運
揚州備倭
浙江等處
備倭
江西等處
湖廣等處
洞庭湖巡視
福建等處
備倭
两廣等處
廣東備倭
廣西等處
四川等處
雲南等處
貴州等處
協守
河南等處
陜西等處
逰撃
延綏
協守
逰撃
寧夏
協守
甘肅
逰撃
山東等處
備倭
遼東等處
廣寧中路協守
山西等處(兼提督鴈門三關/)
大同
協守
逰撃
宣府
協守
逰撃
分守(三十三處/)
北直𨽻
馬蘭谷
燕河營
居庸關
宻雲古北口
通州
湖廣
靖州等處
廣東
髙雷亷肇四府
廣西
潯梧等處
桞慶等處
四川
建昌行都司
松潘等處
南路協守
東路協守
雲南
金齒騰衝
陜西
延綏西路
延綏東路
寧夏東路
協守
寧夏西路
協守
固原等處
固靖等處
肅州
凉州
協守
莊浪
遼東
遼陽等處
錦義二城
開原
山西
代州等處(兼督鴈門等三關/)
偏頭關
大同
東路
西路
協守
宣府
獨石馬營
萬全右衛等處
懐來永寧等處
宣府西路
順聖川等處
守備(一百處/)
北直𨽻
天夀山
薊州鮎魚石等營
薊州黄崖口
薊州等城
䑓頭營等處
山海關等處
峨嵋山等處
永平等處
遵化灤陽等關
劉家口
遵化等城
涿州
真定地方
黄花鎮
紫荆關
倒馬關
浮圖峪口
南直𨽻
儀真揚州等處
歸徳武平等處
九江安慶等處
浙江
温州處州
江西
南安贑州
湖廣
武岡等處
川江峽瞿塘等處
永道等處
郴桂等處
清浪等處
靖州等處
施州等處
鄖襄等處
福建
汀州漳州
四川
越嶲等衛
叙瀘大壩等處
雅州等處
貴州
迤東都匀等衛地方
迤西普安等衛地方
永寧等五衛地方
河南
汝寧信陽等處
南陽等處
陜西
洮州
階文
固原
環慶等處
靖虜衛
蘭州
河州
岷州
靈州
西寧
鎮番
紅城子
山丹
永昌
山東
臨清
徳州等處
沂州等處
遼東
寧逺等處
山西
代州(兼督鴈門關/)
寧武關
大同
大同左衛城
大同右衛城
朔州衛暖㑹隘口
朔州衛城
陽和城
威逺衛城
天城等處
渾源城
懐仁城
平魯城
山隂城
應州城
宣府
保安舊城
馬營
中路葛峪等堡
獨石城
保安新城
懐來城
萬全左衛
萬全右衛
龍門城
龍門所等處
懐安城
赤城堡
順聖西域
柴溝堡
西陽河堡
張家口堡
蔚州
洗馬林堡
隆慶州
雲州堡
長安嶺
鵰鶚堡
永寧城等處
新河口堡
新開口堡
四海冶
廣昌城
順聖川東城
事例
洪武二十二年令守禦邉塞官軍不得與外域交通如
有假公事出境交通及私市易者全家坐罪 宣徳七
年令居庸山海關荆子村黑峪口北抵獨石西抵天城
每三月差武臣二員御史二員㸃視 正統六年令出
境征勦鎮守總兵官參將内止遣一二員仍留一二員
居守以備不虞 景泰元年令凡監鎗内臣專管神機
火器其餘一切征務毋得干預沮壊軍政 成化元年
令邉軍遇敵如曾率衆對敵及衆寡不敵者雖失利不
罪其閉門坐視見敵先退者乃坐失機 十六年令在
外副總兵參將係侯伯或都督者劄付都司若都指揮
雖掛印充總兵官於五府亦稱具呈指揮推舉守備者
軍中以都指揮體統臨下其公移於都指揮用手本於
所部指揮用帖文所部指揮稱具呈 二十年令鎮守
官官舍隨任者許五人分守許三人其軍伴鎮守内外
官二十名分守十五名守備十名團營官軍非警急不
許輙便調遣 二十一年令各邉每年自九月起至明
年三月止俱常川操練四月初具操過軍馬并大風大
雪免操日期奏報 又令各處盗賊生發如事干城池
衙門殺官刼庫刼獄并積至百人以上者限一月以裏
不獲聼鎮守巡撫巡按官將分巡分守守備及府州縣
衛所巡司掌印巡捕官住俸戴罪挨拿盡絶照舊支俸
管事半年不獲者聼巡按御史提問三司掌印官常例
發落其餘每一起將守備守禦州縣巡司掌印巡捕等
官降一級二起府衛掌印官降一級每三起分巡分守
官降一級俱調邉逺去處 𢎞治十三年奏准各處鎮
守内臣所在選能通書筭軍餘二名總兵官并分守監
鎗守備等官各一名令其跟隨書辦與免征操奏本公
文内俱照令史僉書以防欺弊其餘官軍號稱主文干
預書辦者聼巡撫巡按并按察司官舉問俱調極邉衛
所帶俸食糧差操 凡各處備禦官軍失班不到者拿
獲問罪免其納鈔的决觧送各鎮邉巡官查審軍一班
不到者在原備邉處罰班五箇月軍两班官一班不到
者改撥本處城堡罰班八箇月軍三班官两班以上不
到者極邉城堡發班一年其補班日月各自扣筭若來
遲不曾失班者止補來遲日月 凡各處鎮守總兵内
外官跟隨軍伴二十四名協守副總兵二十名逰撃將
軍與分守内外官十八名監鎗内官十六名守備内外
官十二名俱不許額外役占及賣放軍人辦納月錢違
者許巡撫巡按官查照軍職役占賣放事例上請其巡
按御史年終仍將各官有無多占賣放縁由具奏 凡
各邉將官并管軍頭目私役軍民及軍民私出外境釣
豹捕鹿砍木掘鼠等項并把守之人知情故縱該管里
老官旗軍吏扶同𨼆蔽若夜不收出境哨探而與夷人
交易者除真犯死罪外其餘俱調發烟瘴地靣民人里
老為民軍丁充軍官旗軍吏帶俸食糧差操 凡各邉
關堡墩䑓等項守備去處若官軍用財買閒者官員問
罪調極邉衛分守禦旗軍人等發沿邉枷號一箇月常
川守哨若原在關營官軍逃回原籍潛住及架砲夜不
收守墩軍人寅夜回家輪班不去者俱照前項調衛枷
號守哨發落 凡失誤軍機除律有正條者議擬監候
奏請外若敵擁大衆入冦官軍卒遇交鋒損傷被獲數
十人之上不曾虧折大衆或被敵衆入境殺傷軍民數
十人之上不曾掠去大衆或被兵白晝寅夜突入境内
搶掠頭畜衣糧數多不曾殺擄軍民者俱問守備不設
被敵侵入境内擄掠人民本律發邉逺充軍若是交鋒
入境損傷擄殺四五人搶去頭畜衣糧不多者亦問前
罪數内情輕律重有礙發落者仍備由奏請處置其有
被敵入境將爪探夜不收及飛報聲息等項公差官軍
人等一時殺傷捉去事出不測者俱問不應杖罪還職
如境外被敵殺掠爪探夜不收非智力所能防範者免
其問罪 凡各邉及腹裏地方遇敵入境若是殺擄男
婦十名口以上牲畜三十頭隻以上不行開報者軍民
職官問罪降一級加前數一倍者降二級加二倍者降
三級甚者罷職其上司及總兵等官知情扶同事發參
究治罪 凡各處備倭貼守軍人其把總等官縱容舍
餘人等代替者正軍問調沿海衛分舍餘人等就收該
衛充軍把總等官參問治罪 凡大同山西宣府延綏
寧夏遼東薊州紫荆宻雲等邉分守守備備禦并府州
縣官員禁約該管官旗軍民人等不許擅將應禁林木
砍伐販賣違者問發南方烟瘴衛所充軍若前項官員
有犯軍職俱降二級發囘原衛所都司終身帶俸差操
文職降邉逺叙用鎮守并副參等官有犯指實參奏其
經過河道守把官軍容情縱放者究問治罪 凡西山
一帶宻邇京師地方内外官豪勢要之家私自開窯賣
煤鑿山賣石立厰燒灰者問罪枷號一箇月發邉衛充
軍干碍内外官員參奏提問 凡沿邉沿海旗軍舍餘
犯該監守常人盗竊盗掏摸搶奪至徒罪以上者俱送
總兵官處查撥缺人墩䑓守哨滿日踈放 凡川廣雲
貴陜西等處但有漢人交結夷人互相買賣借貸誆騙
引惹邉釁及潛住苖寨教誘為亂貽害地方者俱問發
邉衛永逺充軍 凡官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違式大
船將帶違禁物貨下海入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
聚及為嚮導刼掠良民者正犯處以極刑全家發邉衛
充軍若止將大船雇與下海之人分取番貨及雖不曾
造有大船而紏通下海之人接買番貨或探聼番貨到
來私買販賣若蘇木胡椒至一千斤以上者俱問發邉
衛充軍番貨入官若小民撑使小船於海邉近處捕取
魚蝦採打柴木者巡捕官兵不許擾害 凡沿邉操備
官軍一年一班每班以十月初到明年十月滿復留與
次班守冬至後年正月還次班亦然 凡每嵗七月本
部請勑各邉遣官軍徃敵人出没之地三五百里外乗
風縱火焚燒野草以絶兵馬名曰燒荒事畢以撥過官
軍燒過地方造册繳奏 凡每嵗十月本部請勑各邉
鎮守總兵巡撫官遇冬年節不許宴樂仍轉行分守守
備等官一體遵守 凡各邉軍馬數目逺邉一年一報
近邉半年一報本部每三年一次具題差文武大臣各
一員同行閱實每年一次具題差御史二員分行巡視
有設置未備器械未精軍伍不足守卒年久未更代者
逐一理之 凡各邉每嵗四月八月遣官軍修葺邉墻
墩堡增築草塲封堆時加巡察有越塞耕種移徙界至
者治罪
明㑹典卷一百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