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會典
明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明㑹典卷之一百二十二
兵部十七
馬政
國朝馬政有太僕苑馬寺専理而統於本部其見於諸
司職掌者有四曰廐牧關換折粮收買其餘印俵等項
各有事例今具列於後若内廐馬匹則掌於御馬監云
廐牧
諸司職掌
凡太僕寺所屬十四牧監九十八羣専一提調牧養孳
生馬騾驢牛其養戸俱係近京民人或五戸十戸共養
一匹每騍馬嵗該生駒一匹若人戸不行用心孶牧致
有虧欠倒死就便着令買補還官每嵗將上年所生馬
駒起解赴京調撥本寺每遇年終比較或羣監官員怠
惰或人戸奸頑致有馬匹瘦損虧欠數多依例坐罪
計開
太僕寺所屬(見本/衙門)
南京太僕寺所屬(見本/衙門)
遼東太僕寺所屬
定遼左衛 定遼右衛
定遼中衛 定遼前衛
定遼後衛 鐡嶺衛
東寧衛 瀋陽中衛
海州衛 蓋州衛
金州衛 復州衛
義州衛 遼海衛
三萬衛 廣寕左屯衛
廣寧右屯衛 廣寕中屯衛
廣寧前屯衛 廣寕後屯衛
廣寧衛 廣寕左衛
廣寧右衛 廣寕中衛
寧逺衛
遼東苑馬寺所屬
永寧監
清河苑
山西行太僕寺所屬
太原左衛 太原右衛
太原前衛 平陽衛
鎮西衛 汾州衛
安東衛 振武衛
朔州衛 潞州衛
保德州千戸所 山陰千戸所
沁州千戸所 寕化千戸所
馬邑千戸所
陜西行太僕寺所屬
平凉衛 慶陽衛
秦州衛 固原衛
陜邑苑馬寺所屬
長樂監
開成苑 安定苑
弼隆苑(革/) 廣寕苑
黒水苑(添/)
靈武監
清平苑 萬安苑
定邊苑 慶陽苑
同川監(已下四/監俱革)
天興苑 永康苑
嘉靜苑 安勝苑
威逺監
武安苑 隴陽苑
保川苑 泰和苑
熈春監
康樂苑 鳯林苑
香泉苑 㑹寕苑
順寧監
雲驥苑 昇平苑
巡寧苑 永昌苑
甘肅行太僕寺所屬
甘州左衛 甘州右衛
甘州中衛 甘州前衛
甘州後衛 永昌衛
凉州衛 莊浪衛
鎮畨衛 山丹衛
西寧衛 肅州衛
古浪千戸所 鎮夷千戸所
莊浪千戸所
甘肅苑馬寺所屬(已下/俱革)
甘泉監
廣牧苑 麒麟苑
温泉苑 紅崖苑
祁連監
西寧苑 大通苑
古城苑 永安苑
武威監
和寧苑 大川苑
寧畨苑 洪水苑
安定監
武勝苑 永寕苑
青山苑 大山苑
監川監
暖川苑 坌水苑
巴川苑 大海苑
宗水監
清水苑 美都苑
永川苑 黒城苑
事例
洪武二十八年革羣監官令有司提調孳牧江南一十
一户共養馬一匹江北五户共養一匹内丁多之家充
馬頭専一養馬餘令津貼錢鈔以備倒失買補之用不
許輪流有仍前輪流及令孤寡殘疾一槩出辦者𤼵邊
衛充軍如馬頭家生畜不旺許令於貼戸家看養凡皃
馬一匹配騍馬四匹為一羣立羣頭一人五羣立羣長
一人每羣長下選聰明子弟二三人習學醫獸看治馬
匹凡補領或孳生三嵗騍駒每二年納駒一匹 永樂
十年令北直𨽻土民領養孳生馬匹 十三年定例每
十五丁以下養馬一匹十六丁以上養二匹為事編𤼵
者七戸養一匹除其罪為良民 十四年令北方人戸
五丁養馬一匹免其粮草之半每馬十匹立羣頭一人
五十匹立羣長一人 十五年定南方養馬例江北每
五丁養馬一匹江南十丁養馬一匹凡種馬倒死孳生
不及數例應陪償而遇災荒每羣聽以三分之一納鈔
入官 二十二年令民養官馬者二嵗納駒一匹 宣
德三年奏准北直𨽻每三丁養騍馬一匹二丁養皃馬
一匹免粮草之半皃馬病同羣共治死則均陪若因走
失及别故致死者止追本戸 四年令山東兖州濟南
東昌三府領養孳生馬每五丁養騍馬一匹三丁養皃
馬一匹不在免粮之例 正統十一年命河南彰德衛
輝開封三府照例領養孳生馬匹 景泰三年奏准凡
皃馬十八嵗以上騍馬二十嵗以上免其筭駒 天順
三年奏准原編孳牧馬頭有消乏者改作貼戸 成化
元年令孳生馬每三年騍駒一匹 三年奏准復二年
騍駒一匹額外多餘者官為收買别給空閒人戸 四
年奏准羣長每五年一替 八年奏准各處醫獸每州
定設二名每縣一名嵗終更替 十三年奏准養馬人
戸每十年一次審編先上戸次中戸單丁寡婦不許槩
僉 二十一年奏准凡補領騍駒作種者二年後方與
筭駒 𢎞治二年奏定鳯陽廬揚三府滁和等州孳牧
牛共五千隻母牛三千七百隻犍牛一千三百隻 六
年奏定兩京太僕寺種馬額數皃馬二萬五千匹騍馬
十萬匹共十二萬五千匹每二年照例納駒其駒更不
搭配於内揀選備用及補種馬之闕其餘賣銀貯庫遇
備用不敷量支買補種馬每三年揀選一次老病不堪
者賣銀入官撥駒補數北直𨽻河間大名保定順德廣
平真定永平七府免粮養馬每地五十畆領皃馬一疋
百畆領騍馬一匹共皃馬一萬六百九十五匹騍馬四
萬二千七百八十匹山東濟南兖州東昌三府河南開
封衛輝彰德三府計丁養馬每五丁領皃馬一匹十丁
領騍馬一匹共皃馬六千八百五匹騍馬二萬七千二
百二十匹南直𨽻應天鎮江太平寕國廣徳五府州每
十丁領皃馬一匹十五丁領騍馬一匹共皃馬一千九
百九十九匹騍馬七千九百九十六匹鳯陽揚州淮安
廬州四府滁和二州滁州一衛每田二頃領皃馬一匹
三頃領騍馬一匹内滁州衛逓加一頃共皃母五千五
百一匹騍馬二萬二千四匹 九年奏准凡牧馬處所
有田去馬存丁消息馬在者應牧馬匹改給得業之人
及丁多之人領養逃絶免粮田地給與同羣管業不許
典賣與人其一馬兩嵗連生二駒者除納官外聴其自
用
已上民間孳牧
凡在京在外衛所俱有孳牧馬匹以給官軍騎操之用
在京及南北直𨽻衛所屬兩京太僕寺在外屬各該行
太僕寺苑馬寺及都司委官提督每衛委指揮一員所
千百戸一員専管孳牧其搭配科駒起解比較等項悉
照民間事例 洪武二十三年令飛熊廣武英武等衛
每五戸養馬一匹 永樂十四年令薊州山海諸衛屯
軍每人養種馬一匹免納子粒 宣德七年令法司及
陜西布按二司雜犯死罪應充軍者𤼵陜西行太僕寺
養馬 正統六年令征戰走傷馬匹驗視明白分給各
衛守城官軍牧養遇倒死埋瘞 成化七年奏准天下
衛所孳牧馬匹有埋沒者俱照原額買補令軍餘朋合
領養
已上軍衛孳牧
正統十四年令順天府所屬州縣寄養各處起解備用
馬匹照北直𨽻事例論銀分俵其本府各州縣原領孳
生種駒改撥直𨽻永平等府空閒人戸其備用馬嵗取
二萬匹北直𨽻河南山東取七分南直𨽻三分俱限八
月以裏解部𤼵太僕寺驗印給俵或遇法司送到贓罰
入官馬牛驢騾驗堪用者亦照此例 成化二年奏准
南直𨽻起解寄用備用馬有矮小不堪及不足數者每
匹徴銀十兩解部𤼵太僕寺收貯以備收買 二十一
年奏准南京太僕寺所屬地方備用馬匹從各府州縣
徑解北京交俵如有拖欠及補完之數仍行南京太僕
寺照查 𢎞治三年㑹議備用馬匹嵗取一萬匹直𨽻
河南山東并南直𨽻徐州所屬俱解本色内永平府折
色本色中半廬州鳯陽三府滁和二州解本色七分折
色三分淮揚二府應天江浦六合二縣解本色四分折
色六分應天府上元等縣鎮江太平寕國所屬俱解折
色 凡寄養馬倒死告官給印信文帖相視開剥如無
文帖而開作倒死者以盗賣論
已上京府寄牧
洪武二十三年令五軍都督府錦衣旗手虎賁左右興
武鷹揚金吾前後羽林左右龍驤豹韜天䇿神䇿府軍
左右前後等衛各置草塲於江北湯泉滁州等處牧放
馬匹 二十五年罷民間嵗納馬草凡軍官馬令自養
軍士馬令管馬官擇水草豐茂之所屯營牧放 三十
年定北邊牧馬草塲自東勝以西至寕夏河西察罕諾
爾東勝以東至大同宣府開平又東南至大寕又東至
遼東又東至鴨緑江又北去不止幾千里而南至各衛
分守地又自雁門關外西抵黄河渡河至察罕諾爾又
東至紫荆關又東至居庸關及古北口又東至山海衛
凡軍民屯種田地不許牧放其荒閑平地及山塲腹裏
諸王駙馬及軍民聴其牧放樵採在邊所封之王不得
占為己塲妨害軍民 永樂二十二年令戸部錦衣衛
各委官查勘五府牧馬草塲有妨占民田處所另撥官
地與民為業 永樂以後錦衣旗手府軍左金吾左右
大興左羽林燕山左右前忠義左右前後義勇左右中
中前後神武左後大寧中武成中寛河㑹州蔚州龍驤
富峪裕陵茂陵等三十一衛五軍三千神機等營各置
草塲於順天保定等府宛平大興等縣牧放騎操馬匹
每嵗春末夏初各營馬匹除例該存留聴用外其餘本
部推舉坐營官一員具奏請𠡠管領下各該草塲牧放
至九月終回營其收馬每三日演習一次下塲之後本
部行移該科及都察院具奏差官㸃閘馬匹倒死官軍
逃亡領𠡠官按月造報如有納賄賣閑不行提督致馬
痩損者㸃閘官指實參奏其在邊者以四月中出牧九
月初回營 成化四年令北直𨽻京師附近係官草塲
不許内外官豪勢要妄指求討托故投獻違者許科道
官紏劾及各衙門追究治罪 六年令德州天津各衛
逃故軍人遺下草塲為附近軍民盗耕布種者退還官
每畆量追花利草三十束不願者每束納銀三分准作
逺地拖欠之數照依時價支給京操上直官軍買草餵
馬以後年分但有拖欠草束俱照例准折 十年令陜
西榆林等處近邊地土各營堡草塲界限明白敢有那
移條欵盗耕草塲及越出邊墻界石種田者依律問擬
追徴花利完日軍職降調甘肅衛分差操軍民係外處
者𤼵榆林衛充軍係本處者𤼵甘肅充軍有毁壊邊墻
私出境外者枷號三箇月發落 𢎞治九年令給事中
御史幷戸兵二部委官清查各衛草塲有草未墾去處
仍舊牧馬已墾成田者照畆收銀解送兵部轉𤼵太僕
寺寄庫聼候買馬 又令錦衣衛草塲地畆徴收租銀
許本衛收貼貼補馬草
已上營衛放牧
洪武榜例凡倒失馬匹從民議和或一縣或三五羣長
輳價買補三嵗以上八嵗以下高四尺以上堪中馬匹
還官聽候驗印作數違錯及遲延者一體追駒 宣徳
二年令民間起解備用馬中途痩死及邊軍孳牧倒死
者俱免陪補 天順二年奏准各營騎操馬遇有倒死
者告官相剥坐營官責限該軍朋合買補走失被盗一
例追陪 成化元年令各處買補孳生馬駒有司四匹
軍衛五匹折買堪操騸馬一匹以充備用例後倒失者
騍駒三匹皃馬二匹各折買騸馬一匹騍駒每二匹折
買皃馬一匹 七年奏准各衛軍餘關領馬匹倒死以
物力等第出銀每馬一匹上戸出銀三兩中戸二兩下
戸一兩餘以屯田子粒銀貼凑買補 十三年奏准京
營馬隊官軍朋合出銀遇馬匹倒失貼助買補凡馬主
係都指揮者出銀三兩指揮二兩五錢千百戸鎮撫二
兩旗軍一兩五錢走失被盗者各加五錢謂之樁頭其
朋合每嵗以六箇月為率每月都指揮出銀一錢千百
戸鎮撫七分旗軍五分在外各邊悉照此例 凡各營
下塲及各邊倒失買補馬匹不及八分者領𠡠及把總
管隊官住俸追買其在京不下塲者以五分為則 𢎞
治二年奏准買補騎操馬匹須四嵗以上八嵗以下價
自十二兩至十五兩官軍自願添價收買者聼 三年
令寄養備用馬倒死買補不及五分者掌印管馬官俱
住俸追補 六年奏准各營朋合買馬銀兩不敷每馬
一匹聼支草塲租銀三兩貼助 九年奏准各處倒失
馬駒應買補者遇孳生蕃息之時量徴價銀解京以備
各邊買馬之用大馬一匹徴銀五兩駒一匹倒失者徴
銀三兩虧欠者二兩 凡騎操馬匹原領者以承領日
為始買補者以印烙日為始計在十五年外許賣銀納
官另給其未及十五年而病者亦准賣仍追本身樁頭
銀貼價買補 凡各營馬買補三分不完者把總等官
住俸一月四分以上兩月五分以上三月坐營官通計
三分不完者住俸一月五分以上兩月 凡府州縣買
補馬匹不及五分者正官住俸一月不及四分者兩月
不及三分者三月京縣不拘多寡止住一月其管馬官
不及五分者全住 凡孳生種駒已有六年㑹議定額
其各處議合買馬銀兩通行停止有司官吏分毫不許
擅科
已上買補
凡孳生備用騎操折易并進納馬匹俱印烙以防奸弊
其孳生及陪納馬駒應交俵者印訖差官照依地方日
期將空閒増出人丁俵散領養造冊具奏其各處印中
備用馬匹徑解本部𤼵太僕寺交納以慿散俵 洪武
舊例江南馬每年三月初一日赴南京牧馬千戸所印
俵江北馬每年三月十五日赴南京太僕寺印俵凡孳
生駒用云字小印俵散作種用大印給軍騎操者再用
云字印 宣徳八年奏准江北陪補馬駒俱從南京太
僕寺印烙 正統四年奏准應天鳯陽等處孳生陪補
馬駒南京太僕寺官同南京兵部委官及御史分投印
俵 九年奏准鎮江府所屬地方馬匹於本府應天府
所屬於牧馬千戸所太平寕國廣德州所屬於太平府
印俵 成化十六年奏准凡馬非經官印驗者不收
二十一年奏准買補備用免其用印止令起解以備選
擇 𢎞治二年奏准孳牧備用牛每三年一次差官印
烙 四年奏准凡印烙馬匹民馬照舊印左給軍則印
右如京營邊關馬無右印即係盗買民間官馬追究問
罪 六年令孳生皃駒看驗不堪及騍駒多餘者俱免
印烙從其變賣以充買補備用之數 九年令孳生駒
齒少力强而不及四尺以上者亦聽印俵凡解俵馬以
百匹為率退三十匹以上者該管寺丞參問 凡印馬
官舊例本部請㫖㸃差公侯伯或駙馬一員本部委官
一員景泰間革去侯伯等官差御史二員同兩京太僕
寺分管寺丞印俵天順初復差公侯伯及御馬監内官
一員成化以來革去内官侯伯每嵗九月中請㫖差御
史二員同該管寺丞分行印俵
已上印俵
洪武榜例各衛所府州縣管馬官員職専提調馬匹不
許管署衛所府州縣事務及别項差占 永樂十一年
令御史同錦衣衛官巡視官軍放牧馬匹 宣德四年
禁官軍人等不許將官馬閒時帯鞍坐䭾載物件兩人
共騎及婦人騎坐違者御史給事中同錦衣衛官拏送
本部罰馬一匹仍送法司問罪 凡盗賣官馬者追罰
馬二匹知情和買牙保隣人各罰馬一匹宰殺及偷買
官驢者亦照此例首告者於犯人名下追鈔五千貫充
賞凡巡馬官每三月一換 七年令外衛官軍原領騎
操馬匹下班之日不許帶回 九年命兵部官同御史
給事中㸃視征操馬匹借㸃及借與者共追馬一匹馬
無見在及隱瞞不報者查追仍勘其冐支草料加倍追
納 天順二年令官軍人等强奪起解馬匹者問罪罰
馬一匹仍枷號一箇月 成化元年令下班官軍應充
馬匹而私自騎回者罰馬一匹 四年令官軍勇士私
賣官給草料致馬匹痩死者巡綽官緝拏幷買主送問
六年令管軍官將官馬撥送與人跟隨迎送或識字
人騎占聽候幷賃借與人致令傷死者問罪照宣德四
年例罰馬入官在外各邊並照此例 十年奏准各處
解馬赴京有兠攬價直將老馬攙雜驗印者事𤼵俱問
罪𤼵邊衛充軍其起解馬除例應折納外有齎價赴京
通同收買者問罪 𢎞治二年奏准官司借用寄養馬
二匹者罰一匹五匹者罰二匹年終分管寺丞具有無
追罰數目奏報 三年奏准管軍内外官私占官馬及
借撥與人者五匹以下降一級以上降二級俱𤼵邊衛
立功借者一體論罪 凡把總等官剋减官馬草料者
計贓滿貫𤼵邊衛立功滿日就彼帯俸盗賣者𤼵瞭哨
買至料豆十石以上者充軍 凡寄養馬除年老外其
餘作踐成疾不堪給軍者原領人戸追罰銀二兩盗賣
三匹以上者充軍知情和買者民發擺跕軍𤼵邊方瞭
哨 五年奏准各邊軍民將不堪馬匹設計中賣及管
軍官以私馬俵與軍士多支官價者官軍調邊衛帶俸
食粮民及餘丁附近充軍通同作弊者枷號一月𤼵落
九年令借撥官馬至痩損倒死州縣五十匹府二百
匹以上借者及管馬官各降一級 十年令管馬官撥
借官馬䭾載圍獵者五匹以下罰馬一匹以上罰二匹
十匹以上罰三匹傷死者五匹以下降一級六匹以上
降二級馬各抵數追償 十四年奏准官軍關支馬料
委官一員管領若縱容盗賣者𤼵邊衛立功滿日就彼
帶俸買者問罪畢日枷號一箇月𤼵落
已上禁約
洪武榜例凡管馬官吏時常下鄉提督看驗馬匹要見
定駒若干顯駒若干重駒若干明白附寫以俟太僕寺
官出巡比較正月至六月報定駒七月至十月報顯駒
十一月至十二月報重駒凡季報原領馬為舊管買補
孳生為新收事故交俵等項為開除季終為實在春季
三月二十四日五夏季六月二十四五秋季九月二十
四五冬季十二月二十四五徑送太僕寺類繳其有生
質竒異與種馬不同者明白申報凡比較㸃馬文簿要
開原領孳生皃騍馬數分豁該筭駒者若干不該筭駒
者若干已生及未生者若干原馬齒色及所生駒毛色
逐一開報凡倒失種馬虧欠馬駒俱在年終完備如是
不完府州縣正佐首領官吏决杖二十管馬官吏加等
痛治凡管馬官有闒茸貪汚害民者分管及所在掌印
官開奏以除民害 永樂三年令衛所孳牧騎操馬匹
每三年一次造冊管馬官齎執赴京比較 成化二年
奏准管馬官三年任内孳生不虧者稱職額外多生者
量加旌擢不及額至百匹者降用分管寺丞以所屬課
額虧損逓為黜陟 凡京營及各邊騎操馬匹専差太
僕寺少卿一員無太僕寺去處從巡撫幷分巡官比較
如有倒失限三月以裏督令陪償 七年奏准府州縣
掌印首領官任内馬匹虧欠孳養不増者九年不准給
由措置完日與管馬官一體降用衛所掌印官馬數不
完許分管寺丞與本部委官一體比較 十三年奏准
各營各邊每年四月十月二次將原領事故買補馬匹
數目具奏以慿比較 十四年奏准比較馬政兩京府
尹府丞聼納米贖罪 𢎞治二年奏准每二年差太僕
寺少卿二員南京太僕寺少卿一員分往北直𨽻河南
山東南直𨽻地方比較該納馬駒每嵗終分管寺丞具
管馬官賢否呈部六年之内馬匹無虧者量加旌擢以
外虧損數多照例黜罷 三年順天府所屬寄養馬匹
専差太僕寺少卿一員比較 四年奏准衛所騎操馬
免比較其有孳牧去處照例每三年委官赴部比較凡
虧欠埋沒違限等項參奏提問 凡遼東陜西苑馬寺
孳牧馬匹每三年一差官㸃閱其各行太僕寺苑馬寺
於内府關領精微文簿將騎操孳牧馬匹逐一填寫繳
部送内府交收
計每年比較地方
太僕寺所屬
南京太僕寺所屬
計三年比較地方
遼東苑馬寺所屬
山西行太僕寺所屬
陜西行太僕寺所屬
陜西苑馬寺所屬
甘肅行太僕寺所屬
南京應天衛
南直𨽻宣州衛
山東
濟南衛 平山衛
登州衛 寕海衛
成山衛 鰲山衛
靈山衛 安東衛
威海衛 大嵩衛
濟寕衛 臨清衛
靖海衛 竒山千戸所
寕津千戸所 海陽千戸所
膠州千戸所 諸城千戸所
東平千戸所 肥城千戸所
浙江
盤石衛 海寕衛
江西
袁州衛 饒州千戸所
廣東
雷州衛 㢘州衛
四川
成都衛 成都中衛
建昌衛 建昌前衛
寕畨衛 越巂衛
㑹川衛 鹽井衛
湖廣
武昌衛 武昌左衛
靖州衛 五開衛
沅州衛 九溪衛
長沙衛 清浪衛
黃州衛 銅鼓衛
永定衛 蘄州衛
平溪衛 永州衛
衡州衛 辰州衛
岳州衛 沔陽衛
常德衛 鎮逺衛
偏橋衛 施州衛
澧州千戸所 荆州衛
荆州左衛 荆州右衛
襄陽衛 安陸衛
房縣千戸所 竹山千戸所
枝江千戸所 長寕千戸所
瞿塘衛 夷陸千戸所
徳安千戸所 忠州千戸所
雲南
雲南左衛 雲南右衛
雲南中衛 雲南前衛
雲南後衛 廣南衛
曲靖衛 六凉衛
平夷衛 越州衛
臨安衛 楚䧺衛
洱海衛 大理衛
大羅衛 䝉化衛
景東衛 瀾滄衛
金齒衛 騰衝衛
楊林千戸所 馬隆千戸所
木密關千戸所 宜良千戸所
安寕千戸所 易門千戸所
已上比較
關換
諸司職掌
凡官軍關撥馬匹操練行移到司須要該衛官吏保結
關馬官軍原有馬匹下落果係曽經征進慣戰人數及
無馬匹方纔具奏關撥後有事故該衛拘收還官其官
軍人等奉㫖關撥馬匹亦須備知數目
事例
洪武間凡各衛原關馬騾驢轉名銷號若係御馬監關
領者該府各衛自具手本赴監轉名銷號如是典牧所
太僕寺關領之數各府衛取勘明白本部轉行太僕寺
典牧所銷號 永樂四年令管步軍官告關領者不准
有騍馬與兒馬願換者聼 宣徳四年置給馬勘合每
關馬一匹給勘合一道填寫齒色年月付領馬之人收
執遇倒死等項陳告註寫應償者追視齒色附簿開註
勘合與馬如前收領再有事故照例償給如領馬之人
收領凡應償者仍赴御馬監印烙然後給與 正統四
年奏准官軍領馬騎操必行本衛造冊送部幷太僕寺
外衛操備者行該府造冊關領 天順元年奏准各營
外衛官軍原領騎操馬匹下班之日兊與在京官軍該
管官造冊送部 二年奏准官軍領馬太僕寺具俵過
數目毛齒及官軍姓名年月行各衛造冊送部如關領
數多開報數少或倒失轉交隱匿不報者諸司人首告
挐問 成化二年令勇士馬倒死二次者不許重關照
京營例追補 𢎞治元年奏准南京官軍應關馬匹在
江北者赴南京太僕寺給領在江南者本寺委官一員
赴南京給散 四年奏准領馬官有不照次第混亂争
奪者參究法司問罪罰馬一匹就給本身騎操以後更
不關給 七年奏准官軍應關馬匹皃馬自八嵗以上
騸馬十二嵗以上别無傷殘者並准給領各衛及邊關
亦照此例凡各邊缺馬騎操奏關銀兩收買者本部委
官一員同大僕寺官於收貯馬價内照數支出差官運
赴鎮巡官處交收 凡騎操馬老病當關給者原馬送
光禄寺支用
折糧
諸司職掌
凡各處起解折粮馬匹到部須令獸醫辨驗明白具奏
送御馬監交收
事例
洪武中各處土官衙門秋粮各依原認數目折納馬匹
有粮二十五石有餘折馬一匹者有五十餘石折馬一
匹者馬或不堪責令差來土官陪納
収買
諸司職掌
凡官給價鈔於各處收買并茶易到馬匹或就彼處給
軍騎坐或起解赴京交納須知其數
事例
洪武中立茶馬司於陜西四川等處聽西畨納馬易茶
降金牌信符賜畨簇以防詐偽每三年一差官召各畨
合符以應納差𤼵馬交納易茶有以私茶出境者斬關
隘不覺察者處極刑民間畜茶不得過一月之用茶户
私鬻者籍其園入官 二十三年定茶易馬例上等馬
每匹一百二十斤中等馬每匹七十斤下等馬每匹五
十斤 永樂十三年遣御史三員巡督陜西茶馬 正
統十四年停止茶馬金牌後每嵗遣行人四員巡察私
販自潼關以西至甘肅等處通行禁革 成化十四年
奏准定差御史一員領𠡠專理茶馬每嵗一代其易馬
須四嵗以上六嵗以下髙大堪中者方准收買皃騸馬
就彼給各邊騎操騍馬送苑馬寺孳牧如有縱容軍民
通同賣老病馬匹者御史同兵備及苑馬寺官驗視退
回仍指實參奏 𢎞治十年奏准茶易馬除就彼給軍
外其餘差官陸續解赴苑馬寺交割俵養
已上西畨茶易
内府供應
事例
凡壩上諸馬房各有乳馬以供上用膳羞如有老疾倒
死本部奏行太僕寺撥補 永樂舊例每嵗于陜西茶
易馬及孳生馬内選取堪中騍馬送御馬監分送各馬
房領牧以便取乳 天順元年奏准嵗選孳牧騍馬五
百匹 成化九年定取初生騍馬每年一百匹 𢎞治
九年奏准每嵗取五十匹
力士校尉
諸司職掌
凡力士校尉俱係隨駕人數於民間丁多相應人户内
僉㸃有力精壯無過犯體氣之人應當皆撥錦衣旗手
等衛著役如有事故即照原籍另户僉補如解到部照
依所補姓名送𤼵該衛果係在逃正身就送該衛𤼵落
若正身不獲解到户丁照地方𤼵遣充軍仍挨勾正身
事例
凡力士舊隸旗手衛今亦隸錦衣及騰驤四衛校尉止
隸錦衣衛 凡力士校尉係民間僉充者例不勾丁如
有老疾聴于嵗終具告本部行該衛勘明具奏釋放若
逃回疾故或老疾不堪者仍勾其户丁補當一輩若係
原祖充當而在逃者𤼵冊清勾到部送問𤼵衛著役原
逃事故解到户丁補役者𤼵衛查收凡四丁抽僉者病
故俱勾補 凡力士校尉病故或老病不能應當其子
孫告替補者行移該衛查係在營生長冊籍有名無遺
碍者具奏收役雖例不勾丁而子孫願替補者亦准查
收 凡民人投充力士校尉者行原籍官司查無違碍
方准收役 凡人材不識字者改充力士校尉女户欽
陞官員子孫例無承襲者將軍子試量身力不及者俱
收充校尉 凡遇親王出府行錦衣衛撥隨侍校尉六
百名郡王出閤行各該䕶衛撥校尉三十名無䕶衛于
各衛軍餘及民間僉㸃其將軍以下撥儀從二十名不
得用校尉 𢎞治七年奏准親王隨侍校尉至就國之
日聴以一半從行于附近衛所撥軍餘補數其一半存
留在京以備各王出府聴用 凡各王府校尉除欽賜
外其民間投充者止免差役不許支粮 十三年奏准
凡校尉事故須籍冊内親子弟姪替補若將别姓詐冒
替補者問罪官旗調外衛差操冒替之人亦調衛充軍
凡校尉犯該一應姦盜搶奪&KR2796;騙恐嚇求索枉法不
枉法等項罪名俱係行止有虧者俱調衛充軍 凡詐
冒校尉巡捕名色占宿公館妄拏平人嚇取財物生事
扇惑擾害軍民者除真犯死罪外其餘俱枷號一箇月
𤼵邊衛充軍所在軍衛有司驛遞等衙門阿從故縱者
各治罪
明㑹典卷一百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