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
欽定大清會典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卷五十四
禮部
祠祭清吏司
喪禮五
凡民公溘逝之禮子截髮去冠緯夫人側室女
子婦等去簪珥剪髮兄弟以下僕婢以上皆男
去冠緯女去首飾設帷堂立喪主内喪主赴告
於親戚僚友擇時進采棺(朱髤飾/金花)置寢室正中
既歛設靈座陳奠几五服之人皆成服喪主及
諸子居苫次大功以下異室者各歸其家成服
後每朝夕奠肴饌午奠餅餌陳設執事族人咸
齊集上食設饌如生時遇朔望則於朝奠具殷
奠肴核加盛卜日而發引前夕啟奠翼日以槓
轝舁柩以靈車載魂帛陳鞍馬八匹儀從各以
次前導棺覆以帷帷用青藍采綺舁夫六十四
人前引以丹旐銘旌(旗人用丹旐/漢人用銘旌)及殯所暫安
每日設奠如前行初祭禮親族咸集設饌筵十
有五席羊七楮帛四萬設衣冠為尸祭畢焚之
大功者至此易素服行大祭禮儀與初祭同期
服者至此易素服百日致祭禮與初祭同喪主
以下咸薙髮五月而葬豫期行題主禮屆葬期
先期祖奠至時舁柩如發引儀葬畢虞祭羊酒
楮帛隨宜酌用祭畢卒哭守塋人四戸期年小
祥再期大祥及三周悉詣塋域致祭羊楮饌筵
各視前減半二十七月服闋迺釋服從吉○侯
伯溘逝歛以朱棺發引陳鞍馬七匹初祭大祭
皆用羊六楮帛侯三萬六千伯三萬二千饌筵
侯十有三席伯十有二席餘皆與公同
凡一品官溘逝發引陳鞍馬六匹覆棺以銷金
青藍色綺為帷三月而葬守塋人二戸初祭大
祭楮帛二萬八千羊五饌筵十餘與侯伯同○
二品官之喪發引陳鞍馬五匹初祭大祭皆羊
四饌筵八席楮帛二萬四千餘與一品官同○
三品官之喪發引陳鞍馬四匹覆棺以青藍雲
綺為帷舁夫四十八人守塋人一户初祭大祭
皆用楮帛二萬饌筵六席羊三餘與二品官同
○四品官之喪發引陳鞍馬三匹初祭大祭皆
用楮帛一萬六千饌筵五席餘與三品官同○
五品官之喪發引陳鞍馬二匹初祭大祭皆用
楮帛一萬二千饌筵四席羊二餘與四品官同
(以上摃轝皆/髤以硃紅)○六七八品官之喪覆棺用青藍
素綺為帷舁夫三十二人守塋二人初祭大祭
皆用楮帛一萬饌筵三席餘與五品官同○九
品官及凡有頂帶官員之喪覆棺用青絹舁夫
二十四人餘與八品官同(以上槓轝皆/飾以紅堊)○兵民
發引陳鞍馬一匹覆棺以布舁夫十有六人(槓/轝)
(兩端飾以黒/中飾紅堊)祭用楮帛六千饌筵二席羊一餘
與有頂帶官員同○民公以下兵民以上居喪
二十七月内不燕會不鼓樂不娶妻納妾門户
不換舊符
凡服制有五曰斬衰三年曰齊衰杖期不杖期
五月三月曰大功九月曰小功五月曰緦麻三
月服之差等有八曰斬衰三年者子為父母子
之妻同子為繼母(父之/後妻)慈母(謂妾子無母父/命他妾養之者)養
母(自㓜過房/與人者)子之妻同庶子為適母為所生母
庶子之妻同為人後者為所後父母為人後者
之妻同女在室為父母已嫁被出而反在室者
同適孫為祖父母及高曾祖父母承重適孫之
妻同(為人後者/承重同)妻為夫妾為家長同○曰齊衰
杖期者適子衆子為庶母(謂父妾/有子者)適子衆子之
妻同子為嫁母(謂親生母父/歿而改嫁者)子為出母(謂親生/母父在)
(而被/出者)夫為妻(父母在/不杖)適孫祖在為祖母承重○
曰齊衰不杖期者祖為適孫父母為適長子及
衆子父母為適長子之妻父母為女在室者父
母為子為人後者繼母為長子衆子子為改嫁
繼母(謂父卒繼母改/嫁而已從之者)從子為伯叔父母及姑在
室者為已之親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為親兄弟
之子及女在室者孫為祖父母孫女為祖父母
雖適人不降庶孫為生祖母(慈母養/母孫同)女出嫁為
父母為人後者為其本生父母(仕者解任士子/輟考丁憂一年)
女在室及雖適人而無夫與子者為其兄弟姊
妹及兄弟之子兄弟之女在室者女適人為兄
弟之為父後者婦為夫親兄弟之子及女在室
者妾為家長之父母妾為家長之正妻妾為家
長之長子衆子與其所生子為同居繼父兩無
大功以上親者○曰齊衰五月者為曾祖父母
女孫雖適人不降○曰齊衰三月者為高祖父
母女孫雖適人不降為繼父先同居今不同居
者(自來不同/居者無服)為同居繼父兩有大功以上親者
○曰大功九月者祖為衆孫及孫女在室者祖
母為適孫衆孫及孫女在室者生祖母為庶孫
(慈養祖/母同)父母為衆子婦及女之已嫁者(慈母養/母為其)
(子婦/同)伯叔父母為從子婦及兄弟之女已嫁者
為人後者為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夫為人
後其婦為夫本生父母為已之同堂兄弟及姊
妹在室者為姑及姊妹之已嫁者為兄弟之子
為人後者女出嫁為本宗伯叔父母及兄弟與
兄弟之子為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婦為
夫之祖父母為夫之伯叔父母○曰小功五月
者為伯叔祖父母(謂祖之/親兄弟)為同堂伯叔父母(謂/父)
(之堂/兄弟)為同堂姊妹之出嫁者為再從兄弟及再
從姊妹在室者為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為祖姑在室者(謂祖之/親姊妹)為堂姑之在室者(謂父/之同)
(堂姊/妹)為兄弟之妻祖為適孫之婦為兄弟之孫
及兄弟之孫女在室者為外祖父母為母之兄
弟姊妹為姊妹之子及女之在室者為人後者
為其姑及姊妹之已嫁者婦為夫兄弟之孫及
孫女在室者婦為夫之姑及夫之姊妹(在室出/嫁同)
婦為夫之兄弟及夫兄弟之妻婦為夫同堂兄
弟之子及女之在室者女出嫁為本宗姊妹之
出嫁者為本宗堂兄弟及堂姊妹之在室者○
曰緦麻三月者祖為衆孫婦曽祖父母為曽孫
曽孫女高祖父母為元孫元孫女祖母為適孫
衆孫婦為乳母為曽伯叔祖父母為族伯叔祖
父母為族伯叔父母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
者為曽祖姑在室者為族祖姑及族姑在室者
為兄弟之曽孫及曾孫女在室者為兄弟之孫
女出嫁者為同堂兄弟之孫及孫女在室者為
再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祖姑(謂祖之/親姊妹)及
堂姑(謂父之/堂姊妹)及已之再從姊妹出嫁者為同堂
兄弟之女出嫁者為父姊妹之子為母兄弟之
子為母姊妹之子為妻之父母為壻為外孫及
外孫女為兄弟孫之妻為同堂兄弟子之妻為
同堂兄弟之妻婦為夫高曾祖父母為夫之伯
叔祖父母及夫之祖姑在室者為夫之堂伯叔
父母為夫之堂姑在室者為夫之同堂兄弟及
同堂兄弟之妻為夫之同堂姊妹(在室出/嫁同)為夫
之再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夫同堂兄弟
之女出嫁者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為夫同堂
兄弟之孫及孫女在室者為夫兄弟孫之妻為
夫兄弟之孫女出嫁者為夫兄弟之曽孫及曽
孫女之在室者女出嫁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
祖姑在室者為本宗同堂伯叔父母及堂姑在
室者為本宗堂姊妹之出嫁者為本宗堂兄弟
之子及女在室者
䘏典
凡賜䘏之禮大臣病故有位隆望重功德懋著
者喪
聞
朝廷軫念輟朝
親臨祭酒或遣
皇子王公大臣侍衞往奠或賜爵秩祀發帑治喪
並出
特恩餘皆按品給與祭葬之費文官尚書武職都綂
以上由内院撰文遣官宣讀致祭祭銀二十五
兩葬費五百兩易名
賜諡由部具題請
旨予諡者勒碑給費三百五十兩碑文由内閣撰擬
侍郎廵撫等二品官應得䘏典者不請諡在任
已及三年給葬費四百兩未及三年者半之遣
官致祭與一品官同給祭銀二十兩公侯伯子
男世爵兼他職宣勞者由部以給與全葬或半
葬及應否予諡聲明疏内請
旨裁定祭銀公四十兩侯三十五兩伯三十兩葬費
公六百五十兩侯六百兩伯五百五十兩子如
一品官之數予諡立碑公侯伯各給銀四百兩
子三百五十兩散秩世爵止給祭銀無葬價男
爵無諡全葬半葬皆視其兼他職與否祭銀之
數與二品官同滿漢文武一二品官以年老有
疾原官致仕病故者應得䘏典與見任同三品
官以下雲騎尉三等侍衞文官知縣武官守備
以上如死事行間者以加贈品級給與祭銀三
品官十有六兩四品官十有二兩五品官十兩
葬費三品官三百兩四品官二百兩五品至七
品官百兩在内由工部給發直省由布政使司
給發
欽定大清會典卷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