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九
吏部
文選清吏司
旗員升補
一官員加級乾隆五年奏準凡文武改補班聨
相等者任内所有加級如原繫隨帶之級仍準
帶於各任如繫尋常加級亦照對品補授之例
準其隨帶如世爵改補文職品級稍優文職承
襲世爵班聨越等者均照升任官之例每級改
為紀錄一次其有世爵品大文職品小例應開
闕之員或奉
特㫖仍著兼理部務或經該堂官保留其文職任内
所有加級仍照例每級改為紀錄一次注册如
由公侯伯奉
㫖補授卿貳大員若遇再升任者其在世爵任内所
得加級紀錄仍準隨帶在文職任内所得加級
亦照升任官每級改為紀錄一次○又奏準筆
帖式天文生其任内先有加級續經改換品級
者仍準隨帶竢升任後(凡品級考載繫應/升者均為升任)每級
改為紀錄一次
一武職世爵各官兼理部院順治年間定由郎
中員外郎官補授叅領佐領者均兼部院行走
其由員外郎等官補授叅領由主事等官補授
佐領者均解部院職任○康熙四十五年題準
凡由叅領男爵輕車都尉補授郎中等官由副
叅領侍衛騎都尉佐領補授員外郎等官雲騎
尉補授主事䕶軍校驍騎校補授小京官均竢
三年限滿遇有升轉將武職食俸年分以上朝
之日起通行較算如原繫部院主事筆帖式授
為侍衛佐領復用員外郎等官者升轉時將前
在部院之俸及見任之俸準其接算其在武職
上行走之俸不必通理○雍正八年議準由郎
中等官承襲輕車都尉由員外郎等官承襲騎
都尉由主事等官承襲雲騎尉者均屬班聨相
等應令兼理部院其世爵品大文職品小除奉
特㫖兼理部務者不行開闕外餘均令世爵上行走
所遺員闕即行銓補如果有才能出衆因世爵
品大不行兼理者準該堂官具奏保留引
見恭候
欽定其循分供職者照例開闕不得奏請兼理倘有
請托徇情等弊引
見時其人不勝保留或保留之後辦事不能妥協即
將保奏之堂官嚴加議處○乾隆十三年奏準
八旗世爵及武職官員改補文職者輕車都尉
叅領以科道郎中用騎都尉副叅領佐領以員
外郎用雲騎尉以主事用䕶軍校驍騎校等以
七品小京官用其世爵均仍帶於本身侍衛有
奉
特㫖以文職用者一等侍衛繫三品應以三品京堂
用二等侍衛繫四品應以四品京堂用遇有員
闕三品者開列於應升人員之前四品者開列
於俸深人員之前請
㫖補授此内各員闕如有應用科甲以及考試擬正
陪者仍照例不行開列至三等四等侍衛繫五
品應將三等侍衛以郎中用四等侍衛以員外
郎用藍翎侍衛繫六品應以主事用遇有員闕
歸於月分照例補用
一宗人府題補各官雍正二年議準宗室理事
官由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副理官由奉恩將軍
佐領經歴主事由廕生五六品官並考取一等
閒散宗室均由宗人府擬定正陪引
見補授○乾隆二年奏準宗室理事官遇有郎中應
升員闕與旗員郎中一例較俸開列升轉
一宗人府宗室官員出差乾隆三年議準宗人
府理事官凡遇出差亦令該部行文宗人府將
才能俸深者保舉一人咨送該部與各部院保
送之旗員一同引
見候
㫖簡用
一内務府堂郎中等官升轉乾隆五年奏準内
務府官員向由内務府升轉其堂郎中總理六
庫事務郎中等三闕經内務府奏準咨送過部
以應升之官列名應準其與部院官一例較俸
升轉此内有由漢軍郎中遴選調補者應令其
以補授堂郎中等闕之日扣算食俸三年之後
再行接算前任郎中之俸與漢郎中一例較俸
升轉若暫時差往外省本任不行開闕者仍照
見任官例論俸升轉其出差例有年限如鹽政
闗差等項本任員闕内務府别補有人亦應準
其論俸仍竢扣滿年限再行擬升未經差滿之
時如應升道府準其以升銜注册竢差滿回京
照依原升補用其未經差滿之前如尚未升用
竢囘京之時未經補用以前仍不準算俸得官
之後或仍補堂郎中等闕或補授對品官方準
一例較俸推升
一漢軍典籍升轉乾隆三年議準以推升中書
後準其與漢中書較俸以主事同知兼掣與各
項應升人員一例推升
一漢軍年滿大使升轉乾隆四年奏準户部三
庫及户部寶泉局工部寶源局大使均由筆帖
式補授五年期滿仍照原筆帖式品級以應升
之官用其由漢軍筆帖式補授大使年滿者歸
於䨇月如遇應升京官班次與漢軍俸深人員
分闕間用如遇應升外官班次歸於即升月分
與在外各項即升人員通較日期先後補用其
未入流筆帖式改為九品者升轉之處仍照品
級考所載以州同州判縣丞升轉
一京官降調候補順治年間定京堂降官三品
以上者悉照品級補用降至正四品者不補大
四品(如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以小四品用(如太常寺少/卿太僕寺少)
(卿内閣侍/讀學士)降至從四品者不補祭酒借補正五
品京堂仍支從四品俸○乾隆四年奏準從四
品内祭酒升轉甚優凡降至從四品者既不準
其以祭酒降補自不便照祭酒升轉請以從四
品銜管五品京堂事遇有開列引
見升轉均列於各項應升人員之前專以應升之四
品京堂員闕升轉○又奏準京堂降至正五品
從五品者不補郎中員外郎以京堂用四品以
上京堂降至六品以下者並無堂官可補應停
其補用五品京堂降至從五品者亦不補員外
郎以堂官用(京堂降至從五品者有鴻臚寺/少卿可補故仍不補員外郎)如
降至六品以下悉照所降之級與各項降官一
例補用(五品京堂降至六品以下均屬司官若/一槩不準降補則降一二級即屬無官)
(可補故仍準與/降官一例補用)其餘各項降官均照所降之級
序補惟降從五品者不補鴻臚寺少卿降從九
品者不補司務均各照對品别官補用降從六
品者不補光祿寺署正以正七品用仍支六品
俸與六品一例較俸升轉降至正九品者以九
品筆帖式用(滿官並無正九品/故準補筆帖式)升正從八品之
闕䝉古官員降至七品以上者準以原銜借補
中書降至八品以下者以原銜借補理藩院司
務如有情願補筆帖式者準其具呈補用漢軍
降至從八品者不補典籍(因繫中書升補之/官並無應補班次)以
筆帖式用帶餘級食俸仍升八品官
一外任旗員降補京官乾隆十四年奏準各省
理事同知通判遇有降調者悉照京官降調至
滿洲䝉古知縣事同一例應均以京官降調嗣
後凡降一級者即以七品筆帖式改補降至八
品者即以八品筆帖式改補降至九品者即以
九品筆帖式改補○十五年奏準外任道府以
下滿洲䝉古人員如由正印降調赴補者準其
各按品級遇正印佐貳員闕均準降補如由佐
貳官降調赴補者不準降補正印均以對品别
官補用惟降至從六品以下除正七品之知縣
一項由正印官降調者尚堪補用外其餘均繫
首領並無補用旗員之例考定例内理事同知
通判降調者原以京官補用但京官品大外官
品小若降至外任無可補之闕槩以京官對品
借補未免過優嗣後凡降至從六品以下者皆
降一等以京官補用如降至從六品者以正七
品之小京官借補降至正七品者以從七品之
小京官借補降至從七品者以正八品補用但
滿洲䝉古無正八品之小京官應均以從八品
之小京官降補降至從八品以及正九品者均
以九品筆帖式補用不準仍帶原銜以上降調
借補小京官人員有情願告降補用筆帖式者
仍按品級準其以七八品筆帖式降補
一開列出差監督乾隆七年議準凡户部開列
大小各差監督於每年十月内行文過部咨取
八旗應出大差官員按旗通行輪俸每旗覈送
五人應出小差官員較一任俸每旗亦覈送五
人將職名開單序明俸次移送户部開列
一卓異理事同知通判等官升轉雍正十三年
議奏歸化城等處同知通判及協理各官停其
三年更代其原闕即别行銓補若遇才守出衆
者題請升擢不及者黜革供職惟謹者仍照原
銜較俸推升奉
㫖依議此同知筆帖式等不得題補道府知州等官如
有出衆者該督撫保題後以京官越等升用平常者
著較底俸升轉○乾隆五年奏準各省滿洲理事同
知通判如有卓異之官經該督撫具題到部竢
來京引
見奉
㫖注册後歸於每年二四六十月分除各項不積算
人員及應選班次仍照例辦理外如遇應升月
分不論食俸深淺以應升之官先盡升用仍以
升班積算倘有俸次已深者仍準論俸推升其
卓異應升之處銷去
一官員赴任給照乾隆三年議準選授
盛京等處官員以奉
㫖之日為始由部咨行兵部給與路引由部給與執
照限一月到任倘中塗或有阻滯令地方官驗
照詳察情節揭報該部竢該員到任之後將執
照呈繳該堂官咨部察銷如有無故違限者察
明咨部題叅照例議處除公事差遣外有告假
來京者各該堂官奏明奉
㫖給假者準其來京
漢員升補
一各部司官升補乾隆元年議準郎中員闕於
六部員外郎内通行論俸不拘年限先盡俸深
者互相升補員外郎員闕於各本部主事及應
升各官通行較俸升補主事員闕於應升應選
人員輪班升選其應升班次内將漢小京官與
在外知縣各升一次(以上推升班次詳/載䨇月大選例)○又議
準郎中應升道府如有曾任道府因不宜外任
改補部屬者竢該堂官保題之後方準一體論
俸推升○七年議準各部院官補授時其有奉
㫖試用及試看者經該堂官保題稱職再行論俸升
轉
一漢軍司官歸并漢闕雍正五年議準按各部
漢軍郎中員外郎主事及
盛京漢軍員外郎主事共三十員内除六部理藩
院較對清漢本章之堂主事九人仍補用漢軍
以各部漢闕升轉外其餘二十一員均裁去於
額設漢闕内除戸部禮部無庸增設外本部文
選司增設員外郎一員考功司增設主事一員
兵部職方司增設郎中一員武選司增設員外
郎一員刑部江南司湖廣司陜西司增設郎中
各一員浙江司山東司增設員外郎各一員工
部營膳司都水司增設郎中各一員屯田司虞
衡司增設員外郎各一員以上增設十三員並
額設各闕令漢軍漢人一例補授候選者均照
投文並捐納日期以應得部分挨次銓補又向
例漢軍升轉通算前俸漢人升轉只較本任之
俸今漢軍既以漢闕銓補如遇升轉應除去前
俸與漢人一例較本任之俸(升轉班次詳/載月選例)
一京官算俸康熙二十六年議準小京官與外
官較俸升補者連閏二年滿後算作三年遇應
升員闕升用未經年滿者不準升轉所餘一日
算作日半内閣中書試俸一年仍接算扣限二
年滿後算作三年遇應升員闕升用未經年滿
者不準升轉餘一日算作日半至凡京官升轉
雖有罰俸不行停升將所罰之俸帶於新任
一外官算俸原定雲南開化廣西二府正雜等
官廣西分防五槽通判新平縣知縣祿勸州知
州麗江府知府經歴鶴慶府維西通判劍川州
中甸州判黑白二井提舉彌沙阿陋二井大使
鶴慶順寧永昌永北四知府劍川州騰越州雲
州陜西赤金靖逆栁溝安西衛均算邊俸其餘
各省均算腹俸在外有司官員以下雜職以上
除不論俸滿即升卓異等項官員遇闕即行升
補外司道閲俸二年知府以下閲俸三年方準
升轉其邊方司道閲俸年半為二年知府以下
閲俸二年半為三年餘一日均作二日算若邊
俸腹俸相當則先將邊俸升轉○康熙十年題
準邊俸官員有裁汰降級還級等官補授腹俸
員闕者或原繫邊俸後改為腹俸者原閲邊俸
若滿仍計邊俸例升若閲俸未滿以十日作十
二日其前後兩任均屬邊地者應準合算如前
任邊俸中間任腹俸後任邊俸兩任邊俸已隔
者不準合算仍將十日作十二日算凡官員有
同日到任者察照原任俸次題疏名次先後升
補
一升轉論俸扣算日期乾隆四年奏準内外官
員均按到任日期較俸升轉如有離任事故者
計日扣除外任官員於升任内論俸降補官員
於降任内論俸均將前俸截扣調任官員準其
通理前俸其舊任卸事以後新任未到之前或
本身交代未清或因患病稽留時日及往返程
塗候闕日期悉行扣除不準計算如有因承辦
公事未竣一時不能赴任經該管官題咨到部
所有留辦以後事竣以前日期仍準一例論俸
一京員出差軍前升轉雍正十年奏準在京見
任各官俸滿應升者除出差内地之員仍照例
竢囘京時引
見補授外其往軍前効力辦事滿漢各官如論俸應
升得闕後即行具題請
㫖補授準照升任食俸升轉所遺之闕歸月分銓選
竢囘京時補行引
見
一府佐州縣閲俸十年引
見乾隆十八年
諭前令各省督撫保舉堪勝知府人員送部引見其
劣者駮囘優者已不次擢用至勅部記名者不過
備數充用各省府佐州縣千有餘員其中悃愊無
華者不見知於上司或有十年不調之嘆而庸才
幸膺簡闕無他劣蹟者督撫亦未免茍且姑容殊
非澄叙官方之道其各省同知通判及知州知縣
内有本任閲俸十年以上者該部察明行文該督
撫出具考語陸續送部引見著為例欽此遵
㫖議準凡調任服滿裁汰迴避等官雖非一任但一
官已閲十年自應前後接算行令該督撫出具
考語陸續送部引
見其議降議革奉
㫖留任及降革之後别補原官者皆繫棄瑕錄用之
人應於留任補任之後計算年月扣足十年再
行調取各員任内有降革留任之案於疏内聲
明引
見其調取之員或題升推升及降革等事例應引
見者或本員適有因公來京應引
見者該督撫照例給咨引
見將十年調取之處一並聲明其調取之後因事故
離任者竢將來赴補到部之日引
見至將來陸續期滿應行引
見各官若逐員調取未免紛繁請嗣後定以三年之
期調取一次庶辦理不致參差而遵行較為簡
易
一官員即升加級紀錄順治年間定凡官員因
勞績加級紀錄不論俸滿即升各官除已經病
故革職者不叙外見任官員準於見任注册降
調終養丁憂候補者準於補授新任注册休致
者準於原任注册如有解任議處等官竢事結
之日别行議叙其已經升任各官應叙加級紀
錄亦準與升任注册如前任之功應準即升者
於升任内準紀錄四次(此指已經/升任而言)如前經議叙
即升尚未升任後復有前任之功應準即升者
亦於升任内改為紀錄四次(此指已經議叙即/升尚未升用又應)
(議叙即升/者而言)○又定内外官員前任得有紀錄無
論調任升任均準隨帶至所得加級除對品調
補(如調繁調簡或補之特/㫖改調迴避調 𩔖)轉補(如右轉左侍講/轉侍讀郎中補)
(科道/之𩔖)並非升任者仍準隨帶新任注册如已經
升任(無論品級大小凡品級考/内載應升者皆為升任)均不準隨帶改
為紀錄一次○雍正三年題準凡内外大小各
官有降級留任者後奉
恩㫖加級及議叙加級準抵銷前降之級○六年奉
㫖在京官員如有情願將議叙加一級改為紀錄四次
抵銷罰俸者準其抵銷特恩賞加之級不準改抵○
乾隆四年奏準升任之官前任所得恭遇
恩詔及京察加級均不準隨帶改為紀錄一次議叙
加級題明隨帶者準其隨帶未經題明隨帶者
不準隨帶改為紀錄一次惟軍功議叙加級不
論曾否題明隨帶悉準帶於新任至議叙加級
改為紀錄之後又經升任抵銷餘剰紀錄若繫
隨帶之級所改者仍準隨帶若非隨帶之級所
改在任時抵銷過一次二次三次者升任槩行
注銷若在任時所改紀錄並未抵銷只準將紀
錄一次帶於新任至
特恩賞加之級及捐納加級不準改為紀錄四次抵
銷罰俸至官員處分降級案件應將加級抵銷
其有一人而加數級者無論是否隨帶均照加
級年月先後次第挨順抵銷○又奏準卿貳大
員議叙加級食俸後經升任如品級相同本無
俸可加者仍食本身之俸如三品升至二品及
二品升至一品均將食俸一級改為尋常加一
級其三品升至二品已將食俸加級改為尋常
加級若又經升任改為紀錄一次○八年
諭向來在京八旗武職及外省駐防官員遇有罰俸
案件準其將議叙加級改為紀錄抵銷惟在外文
武各官不在此例朕思大小臣工雖分職有内外
之殊而以功抵過均屬一體嗣後外省地方文武
各員有情願將議叙加級改為紀錄抵銷罰俸者
著照在京文武官員之例準其抵銷欽此○十六
年奏準内外滿漢各官革職後復經起用原屬
棄瑕錄用所有原任級紀自不應帶於新任其
降職人員奉
特㫖起用原官或起用之官優於所降之級者所有
加級紀錄亦不應準其隨帶若既照部議降補
無庸將前任級紀復行注銷至官員緣事議革
奉
㫖降補他職者其罪原應革職而降補出自
特恩與平常因公降調者不同其原任級紀亦應槩
行注銷不準帶於新任○十八年議準部議革
職降調奉
㫖從寛留任人員雖經部議究未離任與議革人員
特㫖降補他職者有閒其任内級紀未便槩行注銷
請嗣後内外各官有部議革職降調人員奉
㫖從寛留任者其加級紀錄準其隨帶即升卓異亦
準其隨帶
一官員通理前俸康熙三十九年奉
㫖凡復職官員必果屬寃抑準復者通理前俸其餘一
槩不準接算前俸○乾隆五年奏準内外官員除丁
憂裁汰告假補授後前任所食之俸並即升加
級紀錄均準通理隨帶外若緣事議處應降應
革遇有
恩詔免議及督撫糾叅革職提問或公事罣誤降革
後經本案審虛開復或欽奉
特㫖以該員叅處之案本屬寃抑復還原職者均準
通理前俸即升加級薦紀等亦準隨帶其餘並
非本案開復以及業經緣事降革奉
㫖起用人員原繫曾經獲罪棄瑕錄用與本繫寃抑
開復者不同一槩不準通理前俸即升加級薦
紀均不準帶又品大之官已經降級調補後經
復還原職補用先降補任内所得即升加級亦
不準帶○七年覆準向例革職留任降級留任
官員開復後其革職降級日期仍接算俸次但
思革職留任官員既例不食俸其革職留任日
期自應不準算俸至降級留任官員仍照降級
食俸其開復後降級日期均準一并較算
一官員停升順治十三年議準在京官員任内
惟罰俸之案不行停升其别項叅處事故均竢
開復後再行升用在外官員任内凡有未完叅
處罰俸事故槩行停升○十五年議準各官叅
罰皆據考功司移付文選司注册後經考功司
開復移付文選司若文内年月款項與原付注
册前件不符即取考功司原槀較對○十六年
議準官員被叅被訐及因公罣誤議處等事考
功司議覆未結雙月擬升之時文選司於十五
日以前將應升各官見在有無議處開單付察
考功司考功司於二十日察付如考功司移付
注有見在議處字樣者即停升轉○康熙三年
議準内外大小官員除移送停其升轉者停升
外其提問官員不候事結即停升轉○又議準
每月二十日截限截俸後雖有咨送開復者亦
不準升○乾隆七年議準月選官員均於二十
日截限若官員議處之案在二十日以後續到
者不行補付亦不停升轉其外官罰俸之案各
省所完解銀均令每年按定四季呈報戸部戸
部亦按季察覈於督撫咨到之日起扣限二十
日轉咨到部逐案察銷即準其照常升轉停其
扣滿罰俸年限至二十日截俸後知照銀完解
者亦不準升
一推升離任雍正十三年議準直省推升之道
府運同同知知州知縣等官不論何項出身均
調來引
見其推升之員由部代掣得闕之後具題開闕行文
各該督撫將該員任内經手事務交代清楚出
具考語給咨赴部引
見補授後給憑令赴新任其知縣以下推升官員均
毋庸引
見由部具題開闕將文憑給發該撫察明任内交代
清楚催赴新任○又奏準應引
見之升任官員其有因薦舉卓異引
見後續經推升者由部察明該員引
見未滿三年停其調來引
見將文憑封發該撫令赴新任如已滿三年者仍令
赴部引
見
一官員即升推升月分順治年閒定每年二月
四月六月十月此四月先將不論俸滿即升之
員(如煙瘴苗/疆之𩔖)次將不論俸滿升轉之官(如押運/議叙之)
(類/)均各照日期先後推升(知縣以上照奉縣以/㫖日期注册知)
(下照文到/日期注册)又次升卓異之官以上各官有同日
奉
㫖者則準俸深者先行升補若無此等官員仍將俸
深之人升補八月十二月升授俸深之官此内
有不論俸滿即升不論俸滿升轉卓異之官繫
俸深者仍論俸升補即升等處不準隨帶
一即升推升次序順治年間定京外官員推升
如遇月分所出之闕均繫應升者悉按京外品
級大小照品級考所載俸深者論俸次先後即
升卓異者論即升卓異年月先後先盡京官次
用外官京外相同者則以品級大小為序如品
級又相同者則以品級考所載先後為序挨次
坐升
一科道内升外轉乾隆元年奉
㫖科道内升外轉者竢得闕後再離原任其未得闕
之先仍食原官之俸照舊辦事○五年奏準内升
外轉官均按品級考注册在任候補繫内升者
候闕具題外轉者不必投候補之文驗到亦不
必論己未隔五十五日於單月遇闕先補其未
經得闕以前如遇丁憂告假降革事故後經服
滿假滿開復遇有應升即準具題升補單月應
轉員闕亦準即行轉補若一時無應升應轉之
闕仍令其原官補用在任候升○十六年
諭科道近列臺垣優絀尤為易見自可不次擢用而
定例内升外轉給事中則一年一次御史則一年
兩次每逢奏請時自康熙雍正年間以至今日亦
率降㫖停止者多每年徒增此題奏繁文於治理
亦屬無益嗣後内升外轉著三年舉行一次永為
定例欽此
一捐納試俸實授康熙六十一年議準在内郎
中以下小京官以上在外道府以下雜職以上
均令其於見任内試俸三年方準照常升轉(試/俸)
(三年實授之後仍接算試俸/年月照常升轉不行扣除)其從前捐納各官
已滿三年者停其試俸未滿三年仍以從前到
任日期接算試俸三年見任各官無論己未滿
三年又照例捐升者仍令於升任内試俸三年
均自到任之日扣算俸滿在内各部院堂官在
外各該撫具題到日準其實授雜職敎官免其
具題止令咨部注册準其實授
一額外署職實授順治年間定在京大小官員
在部院行走未經坐補正額者竢坐補後方準
算俸升轉(額外之俸不準通算以/實授後到任之日起)○雍正十二
年議準
命往試用道府以下州縣以上署職各官銜大闕小
銜闕相當者試用一年銜小闕大者試用二年
果能稱職該督撫將差委効力署印實在政績
序入本内保題實授果繫卓越之才即不滿年
限亦準聲明題請○乾隆二年奏準佐雜署職
官員亦按其銜闕分别試用一年二年果能稱
職將差委署事勞績察覈咨部準其實授附入
月分彚題○又定凡署職各官均竢本部覆準
實授後再行論俸(署職之俸不準通算以/實授後到任之日起)銜闕
相當人員照闕升轉銜大闕小銜小闕大者仍
照各原銜升補(銜小闕大借署照銜升轉專指/試用官員若見任官保題升署)
(升補不/在此例)○十年奉
㫖各省要闕有一時不得合例之人該督撫題請越
銜補授及升署者雖與定例未符尚因地方𦂳要
或一時不得合例之人起見至署理之人辦理事
務與見任無異自應照例竢年限滿日題請實授
今署瓊州府之人試用年限未滿該督遽請實授
繫有心博屬員之感以致違例辦理近來似此者
頗多該督著飭行嗣後有似此者即著該部隨本
一并察議欽此
一無保舉人員升選康熙六年議準生員例監
吏員出身等官經堂官及督撫保舉者方升京
官及正印○又議準由生員例監吏員出身之
郎中員外郎主事無保舉者郎中以運同升補
員外郎以運同府同知升補主事以府同知升
補仍算京俸與應升人員較俸升轉在外官員
由生監吏員出身者無保舉亦不準升京官及
正印官○乾隆四年議準在外官員如有曾經
薦舉卓異一次及督撫指闕保題升用正印官
一次者準其以保舉注册與應升京官及外正
印官人員一同較俸照常升轉不必復行保舉
至在京官員如曾經京察保舉一等一次及該
堂官指闕保舉升補郎中員外郎一次者亦應
準其以保舉注册照常升補至京官内如戸部
寶泉局大使禮部會同館大使鑄印局大使兵
部會同館大使刑部司獄五城兵馬司吏目鴻
臚寺主簿鳴贊序班理藩院副使順天府照磨
司獄大興縣典史宛平縣典史奉天府司獄承
德縣典史雖算京俸無保舉人員亦準升除○
四年奏準八旗漢軍捐納即用人員
朝考後方準補用(八旗漢軍補用後不論何項/出身一同升轉無保舉之例)未
經
朝考者赴部之日由部請
㫖照考試漢中書之例在
午門内考試詩論恭候
欽㸃大臣會同本部堂官閲卷擇其漢文通順字畫
端楷者奏
聞交部各按其班次銓選其文理不通不堪錄取者
竢下次考取後再行補用
一升銜留任順治年間定凡加銜出自
特恩無定秩其開列升轉仍照本任升轉○雍正二
年奉
㫖擬定官員升往别省經督撫保題以升銜留任者必
須實屬緊要其人其地必不可更易方許具題
請
㫖竢奉
㫖準以升銜留任後即照升銜升轉如並非緊要一
槩不許題留○乾隆十六年
諭江蘇廵撫奏稱元和縣知縣籤升貴州永寧州知
州該員操守謹飭才具幹練懇以升銜暫留任遇
有江省相當知州員闕酌量題補等語元和省會
首邑既屬人地相宜以升銜仍留原任於理尚屬
可行但既留任遇相當知州員闕即行題補又須
離任仍於該地方未有裨益轉啟規避之端朕思
守令久於其任可以勵官方而收實効既準予升
銜已合古增秩進階之義嗣後知縣籤升外省督
撫奏留本任者竢留任五年後遇有相當之知州
員闕題補如首郡知府升任道員該督撫題留者
視此著為例欽此○十八年
諭據蘇撫奏丁憂服滿知縣前經推升貴州永寧州
知州原任撫臣奏請以升銜仍留元和縣知縣任
今回籍服滿來蘇應坐補原闕但該員籍隸山隂
在五百里之内與例未符請令赴部别補等語著
仍發往貴州以知州補用向來近省知縣内往往
有任遠省而該督撫以人地相宜奏請升銜留任
者雖因地方起見亦易啟規避之漸嗣後各省奏
留人員内如遇丁憂事故起復之日皆令仍赴升
任省分候補著為令欽此
一推升知縣等官截取雍正十年議準應升知
縣之敎職以及經歴等官由部按其俸次最深
任内無叅罰案件及下第舉人補授敎職按其
科分名次輪班應選者酌量截取令該督撫詳
加驗看擇其年力才具可勝牧民之任者出具
考語給咨該員赴部照例升選與月選官一例
考試引
見補授其有年力就衰辦事平常自揣不勝縣令之
任者該督撫咨部注册除正印官不準升用外
其應升敎職佐貳等官仍照例升用至敎職等
官有題定三年或五年俸滿即升者該督撫報
滿部議準其即升後給咨赴部仍照即升月分
升用以上截取人員將次用完再行酌量截取
倘離任後原任内有降罰事故均照離任官例
議處將降罰之案帶於新任其俸次在前應截
取之員見任内有叅罰事件未獲截取續經銷
案即補行截取仍較俸升用○乾隆十七年奏
準俸深應升之敎職及經歴等官遇應行截取
時令該督撫驗明人才堪勝民牧之任出具考
語咨部注册在任候升竢掣籤得闕後行文該
督撫給咨赴部引
見
一即升卓異丁憂候補康熙三十八年定凡外
省官員本任内經督撫保薦即升卓異未經升
用丁憂者起復赴補之日仍歸單月不入各項
候補班次遇闕即補其卓異仍帶於新任○乾
隆七年議準官員曾經卓異即升未經升用縁
事降革後本案審虚開復候補亦照丁憂候補
之例畫一辦理
一擬升擬選丁憂候補乾隆五年奏準凡各省
見任官員推升得闕具題之後應調來引
見如未經引
見奉
㫖補授適遇丁憂事故或縁事降革後經服滿開復
竢赴部候補之時仍歸所升班次原繫即升者
歸於即升月分先盡升用原繫俸深者歸於俸
深月分先盡升用即以升班積算其督撫保題
升用人員如已經奉
㫖引
見縁事離任者竢赴部候補之時引
見或準其以升闕仍發往該省别行題補或歸於月
分仍以原官候補之處請
㫖遵行至佐雜敎職例不引
見如經部擬升擬選已經具題奉
㫖補授該員適遇丁憂事故未及考試驗看到任及
各省咨升佐雜等官本部已經議準彚題奉
㫖補授該員適遇丁憂事故未及到任者將來服滿
開復赴補均歸於應補班内悉照升闕選闕補
用其有雖經擬升擬選尚未具題奉
㫖及督撫咨升人員尚未彚題奉
㫖者仍歸各原班選用○八年奏準凡各省升署未
經實授人員遇丁憂事故服滿開復赴部者無
論己未到任均照試用人員之例令其赴原任
省分交與該督撫遇闕酌量題署
一京官降補順治年間題準三品以上降至正
四品者以小四品京堂補用降至從四品者不
補祭酒以正五品京堂借補仍支從四品俸○
乾隆四年奏準從四品内惟祭酒升轉甚優既
不準其降補自不便照祭酒升轉應以從四品
銜管五品京堂事遇有開列升轉列於各項五
品京堂之先專以應升之四品京堂升轉(如通/政使)
(司叅議光祿寺少卿均繫正五品京堂而叅議/又繫光祿寺少卿應升之闕其由從四品借補)
(者遇有開列列於通政使司叅議之前專/升小四品京堂遇有叅議不行開列借補)○又
奏準京堂降至正五品從五品者不補郎中員
外郎各照依對品以堂官員闕補用(如降正五/品則以通)
(政使司叅議光祿寺少卿補用降/從五品則以鴻臚寺少卿補用)降至六品以
下者並無堂官可補應停其補用(四品以上京/堂品秩優崇)
(若降至六品以下補用司官/與體制不合故停其補用)五品京堂降從五
品者亦不補員外郎以堂官用(降從五品堂官/有鴻臚寺少卿)
(可補故仍不/補員外郎)如降至六品以下悉照所降之級
與各項降官一例補用(五品京堂降至六品以/下均繫司官若一槩不)
(準降補則降一二級即屬無官可/補故仍準與各項降官一例補用)其各項降官
均照所降之級序補(悉按品級考所載序補如/降從五品以員外郎用降)
(正六品以主事寺丞京府通判都察院經/歴用降從六品以光祿寺署正補用之類)惟降
至從五品者不補鴻臚寺少卿(繫堂官不便/將司官降補)降
至正七品者不補大理寺評事太常寺博士(評/事)
(博士與六品升轉/相同故不準補)降從七品者不補中書舍人
(中書亦與六品升/轉相同故不補用)降從九品者不補司務(司務/品級)
(雖微升轉甚/優故不準補)均各照對品别官補用又五品京
堂及翰銓科道謫官如遇大理寺寺丞一闕惟
五品京堂謫官準其補用(謫官寺丞應開鴻臚/寺少卿由五品京堂)
(降補未為從/優故仍準補)其翰銓科道謫官不準降補以對
品别官用(翰銓科道謫官若準補用寺丞則一/經降補即得以鴻臚寺少卿先行開)
(列升轉過優故不準補如已降至署正等官遇/有寺丞仍準升轉竢升至寺丞後再行開列鴻)
(臚寺/少卿)此外各闕均與各衙門降官一例按其品
級較文到日期先後補用補用後亦與各項官
員一同較俸凡遇應升槩準升轉至品級考所
載京堂翰銓科道謫官寺丞開列升轉及謫官
補用後推升之處仍準兼升(如寺丞應升員外/郎繫謫官又應開)
(列鴻臚寺少卿署正應升主事繫謫官/又應升用寺丞之𩔖均仍準其兼升)
一外官降補順治年間定凡在外降級各官皆
照所降之級遇相對員闕補授惟布政使降一
級不補按察使借補正四品道員仍帶所餘之
級運使降級不補道員通判布政使司經歴理
問運判州同降級不補知縣(佐貳不應降正印/無論何項出身均)
(不準其/補用)凡降級官員内有例監生員吏員出身
者(不論有/無保舉)不補正印官均以對品别官補用(前/叚)
(繫佐貳不降正印此繫無論正印佐貳降級由/例監生員吏員出身者槩不準補正印均以别)
(官用若原繫正印官由正途出/身如應降正印官仍應準補)
一道府不準改用部曹乾隆十四年奉
㫖各省督撫於所屬道府内有不能勝任者或奏請
調簡或勒令休致不得仍請以部曹改用此定例
也朕思此等人員既以不能勝任經督撫奏請改
補内部執例詰駮往返之間轉得遷延時日該員
明知不能久留未免志意隳頽視同傳舍甚至縈
情囊橐簠簋不飭於地方殊屬無益嗣後各督撫
題奏改補人員務於本摺内分晰聲明或宜調簡
或勒令休致其才具平常而年未衰老者或以同
知降補皆著送部引見有違例仍請改用部曹吏
部一面將該員議處一面行令離任毋致貽誤地
方此本内山東廵撫所請改補之登州府知府著
送部引見欽此
一試用借補人員升轉降補乾隆二年奏準凡
各省試用人員有大銜借補小闕小銜借補大
闕者除小銜借補大闕照銜升轉外其大銜借
補小闕之員如原銜繫候補候選捐納即用者
準其照銜升轉如原銜繫考職捐職惟河工効
力人員準照原銜升轉其各省試用之員均照
見闕升轉若各該省有應題升咨升之闕與伊
等職銜相當或在原銜以下者仍準該督撫酌
量題咨升用至借補各員緣事降調除小銜借
補大闕悉照原銜降調外其大銜借補小闕者
惟候補候選捐納即用之人準照原銜降調其
捐職考職者無論河工効力及各省試用人員
皆照見闕降調其原有職銜準其於降補任内
隨帶不準照銜升轉如見闕無級可降即行革
任給與原銜休致不準補用
一借闕候補乾隆四年奏準凡各省大銜借補
小闕小銜借補大闕人員服滿開復赴部候補
由部察明該員原銜如繫候補候選捐納即用
例應照銜升轉者準其照原銜補用如繫捐職
考職例應照闕升轉者均令其照闕補用至考
職捐職人員惟借補河工者方準照銜升轉如
緣事離任後經别補若仍留河工準河臣酌量
補用如並不留工赴部候補亦照各省之例槩
令照闕補用不準仍帶原銜此内有銜小闕大
者即照原銜補用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