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KR2m0013_WYG_012-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九

   吏部

    文選清吏司

   旗員升補

   一官員加級乾隆五年奏準凡文武改補班聨

   相等者任内所有加級如原繫隨帶之級仍準

   帶於各任如繫尋常加級亦照對品補授之例

KR2m0013_WYG_012-1b

   準其隨帶如世爵改補文職品級稍優文職承

   襲世爵班聨越等者均照升任官之例每級改

   為紀錄一次其有世爵品大文職品小例應開

   闕之員或奉

 特㫖仍著兼理部務或經該堂官保留其文職任内

   所有加級仍照例每級改為紀錄一次注册如

   由公侯伯奉

 㫖補授卿貳大員若遇再升任者其在世爵任内所

KR2m0013_WYG_012-2a

   得加級紀錄仍準隨帶在文職任内所得加級

   亦照升任官每級改為紀錄一次○又奏準筆

   帖式天文生其任内先有加級續經改換品級

   者仍準隨帶竢升任後(凡品級考載繫應/升者均為升任)每級

   改為紀錄一次

   一武職世爵各官兼理部院順治年間定由郎

   中員外郎官補授叅領佐領者均兼部院行走

   其由員外郎等官補授叅領由主事等官補授

KR2m0013_WYG_012-2b

   佐領者均解部院職任○康熙四十五年題準

   凡由叅領男爵輕車都尉補授郎中等官由副

   叅領侍衛騎都尉佐領補授員外郎等官雲騎

   尉補授主事䕶軍校驍騎校補授小京官均竢

   三年限滿遇有升轉將武職食俸年分以上朝

   之日起通行較算如原繫部院主事筆帖式授

   為侍衛佐領復用員外郎等官者升轉時將前

   在部院之俸及見任之俸準其接算其在武職

KR2m0013_WYG_012-3a

   上行走之俸不必通理○雍正八年議準由郎

   中等官承襲輕車都尉由員外郎等官承襲騎

   都尉由主事等官承襲雲騎尉者均屬班聨相

   等應令兼理部院其世爵品大文職品小除奉

 特㫖兼理部務者不行開闕外餘均令世爵上行走

   所遺員闕即行銓補如果有才能出衆因世爵

   品大不行兼理者準該堂官具奏保留引

 見恭候

KR2m0013_WYG_012-3b

 欽定其循分供職者照例開闕不得奏請兼理倘有

   請托徇情等弊引

 見時其人不勝保留或保留之後辦事不能妥協即

   將保奏之堂官嚴加議處○乾隆十三年奏準

   八旗世爵及武職官員改補文職者輕車都尉

   叅領以科道郎中用騎都尉副叅領佐領以員

   外郎用雲騎尉以主事用䕶軍校驍騎校等以

   七品小京官用其世爵均仍帶於本身侍衛有

KR2m0013_WYG_012-4a

   奉

 特㫖以文職用者一等侍衛繫三品應以三品京堂

   用二等侍衛繫四品應以四品京堂用遇有員

   闕三品者開列於應升人員之前四品者開列

   於俸深人員之前請

 㫖補授此内各員闕如有應用科甲以及考試擬正

   陪者仍照例不行開列至三等四等侍衛繫五

   品應將三等侍衛以郎中用四等侍衛以員外

KR2m0013_WYG_012-4b

   郎用藍翎侍衛繫六品應以主事用遇有員闕

   歸於月分照例補用

   一宗人府題補各官雍正二年議準宗室理事

   官由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副理官由奉恩將軍

   佐領經歴主事由廕生五六品官並考取一等

   閒散宗室均由宗人府擬定正陪引

 見補授○乾隆二年奏準宗室理事官遇有郎中應

   升員闕與旗員郎中一例較俸開列升轉

KR2m0013_WYG_012-5a

   一宗人府宗室官員出差乾隆三年議準宗人

   府理事官凡遇出差亦令該部行文宗人府將

   才能俸深者保舉一人咨送該部與各部院保

   送之旗員一同引

 見候

 㫖簡用

   一内務府堂郎中等官升轉乾隆五年奏準内

   務府官員向由内務府升轉其堂郎中總理六

KR2m0013_WYG_012-5b

   庫事務郎中等三闕經内務府奏準咨送過部

   以應升之官列名應準其與部院官一例較俸

   升轉此内有由漢軍郎中遴選調補者應令其

   以補授堂郎中等闕之日扣算食俸三年之後

   再行接算前任郎中之俸與漢郎中一例較俸

   升轉若暫時差往外省本任不行開闕者仍照

   見任官例論俸升轉其出差例有年限如鹽政

   闗差等項本任員闕内務府别補有人亦應準

KR2m0013_WYG_012-6a

   其論俸仍竢扣滿年限再行擬升未經差滿之

   時如應升道府準其以升銜注册竢差滿回京

   照依原升補用其未經差滿之前如尚未升用

   竢囘京之時未經補用以前仍不準算俸得官

   之後或仍補堂郎中等闕或補授對品官方準

   一例較俸推升

   一漢軍典籍升轉乾隆三年議準以推升中書

   後準其與漢中書較俸以主事同知兼掣與各

KR2m0013_WYG_012-6b

   項應升人員一例推升

   一漢軍年滿大使升轉乾隆四年奏準户部三

   庫及户部寶泉局工部寶源局大使均由筆帖

   式補授五年期滿仍照原筆帖式品級以應升

   之官用其由漢軍筆帖式補授大使年滿者歸

   於䨇月如遇應升京官班次與漢軍俸深人員

   分闕間用如遇應升外官班次歸於即升月分

   與在外各項即升人員通較日期先後補用其

KR2m0013_WYG_012-7a

   未入流筆帖式改為九品者升轉之處仍照品

   級考所載以州同州判縣丞升轉

   一京官降調候補順治年間定京堂降官三品

   以上者悉照品級補用降至正四品者不補大

   四品(如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以小四品用(如太常寺少/卿太僕寺少)

   (卿内閣侍/讀學士)降至從四品者不補祭酒借補正五

   品京堂仍支從四品俸○乾隆四年奏準從四

   品内祭酒升轉甚優凡降至從四品者既不準

KR2m0013_WYG_012-7b

   其以祭酒降補自不便照祭酒升轉請以從四

   品銜管五品京堂事遇有開列引

 見升轉均列於各項應升人員之前專以應升之四

   品京堂員闕升轉○又奏準京堂降至正五品

   從五品者不補郎中員外郎以京堂用四品以

   上京堂降至六品以下者並無堂官可補應停

   其補用五品京堂降至從五品者亦不補員外

   郎以堂官用(京堂降至從五品者有鴻臚寺/少卿可補故仍不補員外郎)如

KR2m0013_WYG_012-8a

   降至六品以下悉照所降之級與各項降官一

   例補用(五品京堂降至六品以下均屬司官若/一槩不準降補則降一二級即屬無官)

   (可補故仍準與/降官一例補用)其餘各項降官均照所降之級

   序補惟降從五品者不補鴻臚寺少卿降從九

   品者不補司務均各照對品别官補用降從六

   品者不補光祿寺署正以正七品用仍支六品

   俸與六品一例較俸升轉降至正九品者以九

   品筆帖式用(滿官並無正九品/故準補筆帖式)升正從八品之

KR2m0013_WYG_012-8b

   闕䝉古官員降至七品以上者準以原銜借補

   中書降至八品以下者以原銜借補理藩院司

   務如有情願補筆帖式者準其具呈補用漢軍

   降至從八品者不補典籍(因繫中書升補之/官並無應補班次)以

   筆帖式用帶餘級食俸仍升八品官

   一外任旗員降補京官乾隆十四年奏準各省

   理事同知通判遇有降調者悉照京官降調至

   滿洲䝉古知縣事同一例應均以京官降調嗣

KR2m0013_WYG_012-9a

   後凡降一級者即以七品筆帖式改補降至八

   品者即以八品筆帖式改補降至九品者即以

   九品筆帖式改補○十五年奏準外任道府以

   下滿洲䝉古人員如由正印降調赴補者準其

   各按品級遇正印佐貳員闕均準降補如由佐

   貳官降調赴補者不準降補正印均以對品别

   官補用惟降至從六品以下除正七品之知縣

   一項由正印官降調者尚堪補用外其餘均繫

KR2m0013_WYG_012-9b

   首領並無補用旗員之例考定例内理事同知

   通判降調者原以京官補用但京官品大外官

   品小若降至外任無可補之闕槩以京官對品

   借補未免過優嗣後凡降至從六品以下者皆

   降一等以京官補用如降至從六品者以正七

   品之小京官借補降至正七品者以從七品之

   小京官借補降至從七品者以正八品補用但

   滿洲䝉古無正八品之小京官應均以從八品

KR2m0013_WYG_012-10a

   之小京官降補降至從八品以及正九品者均

   以九品筆帖式補用不準仍帶原銜以上降調

   借補小京官人員有情願告降補用筆帖式者

   仍按品級準其以七八品筆帖式降補

   一開列出差監督乾隆七年議準凡户部開列

   大小各差監督於每年十月内行文過部咨取

   八旗應出大差官員按旗通行輪俸每旗覈送

   五人應出小差官員較一任俸每旗亦覈送五

KR2m0013_WYG_012-10b

   人將職名開單序明俸次移送户部開列

   一卓異理事同知通判等官升轉雍正十三年

   議奏歸化城等處同知通判及協理各官停其

   三年更代其原闕即别行銓補若遇才守出衆

   者題請升擢不及者黜革供職惟謹者仍照原

   銜較俸推升奉

㫖依議此同知筆帖式等不得題補道府知州等官如

 有出衆者該督撫保題後以京官越等升用平常者

KR2m0013_WYG_012-11a

 著較底俸升轉○乾隆五年奏準各省滿洲理事同

   知通判如有卓異之官經該督撫具題到部竢

   來京引

 見奉

 㫖注册後歸於每年二四六十月分除各項不積算

   人員及應選班次仍照例辦理外如遇應升月

   分不論食俸深淺以應升之官先盡升用仍以

   升班積算倘有俸次已深者仍準論俸推升其

KR2m0013_WYG_012-11b

   卓異應升之處銷去

   一官員赴任給照乾隆三年議準選授

  盛京等處官員以奉

 㫖之日為始由部咨行兵部給與路引由部給與執

   照限一月到任倘中塗或有阻滯令地方官驗

   照詳察情節揭報該部竢該員到任之後將執

   照呈繳該堂官咨部察銷如有無故違限者察

   明咨部題叅照例議處除公事差遣外有告假

KR2m0013_WYG_012-12a

   來京者各該堂官奏明奉

 㫖給假者準其來京

   漢員升補

   一各部司官升補乾隆元年議準郎中員闕於

   六部員外郎内通行論俸不拘年限先盡俸深

   者互相升補員外郎員闕於各本部主事及應

   升各官通行較俸升補主事員闕於應升應選

   人員輪班升選其應升班次内將漢小京官與

KR2m0013_WYG_012-12b

   在外知縣各升一次(以上推升班次詳/載䨇月大選例)○又議

   準郎中應升道府如有曾任道府因不宜外任

   改補部屬者竢該堂官保題之後方準一體論

   俸推升○七年議準各部院官補授時其有奉

 㫖試用及試看者經該堂官保題稱職再行論俸升

   轉

   一漢軍司官歸并漢闕雍正五年議準按各部

   漢軍郎中員外郎主事及

KR2m0013_WYG_012-13a

  盛京漢軍員外郎主事共三十員内除六部理藩

   院較對清漢本章之堂主事九人仍補用漢軍

   以各部漢闕升轉外其餘二十一員均裁去於

   額設漢闕内除戸部禮部無庸增設外本部文

   選司增設員外郎一員考功司增設主事一員

   兵部職方司增設郎中一員武選司增設員外

   郎一員刑部江南司湖廣司陜西司增設郎中

   各一員浙江司山東司增設員外郎各一員工

KR2m0013_WYG_012-13b

   部營膳司都水司增設郎中各一員屯田司虞

   衡司增設員外郎各一員以上增設十三員並

   額設各闕令漢軍漢人一例補授候選者均照

   投文並捐納日期以應得部分挨次銓補又向

   例漢軍升轉通算前俸漢人升轉只較本任之

   俸今漢軍既以漢闕銓補如遇升轉應除去前

   俸與漢人一例較本任之俸(升轉班次詳/載月選例)

   一京官算俸康熙二十六年議準小京官與外

KR2m0013_WYG_012-14a

   官較俸升補者連閏二年滿後算作三年遇應

   升員闕升用未經年滿者不準升轉所餘一日

   算作日半内閣中書試俸一年仍接算扣限二

   年滿後算作三年遇應升員闕升用未經年滿

   者不準升轉餘一日算作日半至凡京官升轉

   雖有罰俸不行停升將所罰之俸帶於新任

   一外官算俸原定雲南開化廣西二府正雜等

   官廣西分防五槽通判新平縣知縣祿勸州知

KR2m0013_WYG_012-14b

   州麗江府知府經歴鶴慶府維西通判劍川州

   中甸州判黑白二井提舉彌沙阿陋二井大使

   鶴慶順寧永昌永北四知府劍川州騰越州雲

   州陜西赤金靖逆栁溝安西衛均算邊俸其餘

   各省均算腹俸在外有司官員以下雜職以上

   除不論俸滿即升卓異等項官員遇闕即行升

   補外司道閲俸二年知府以下閲俸三年方準

   升轉其邊方司道閲俸年半為二年知府以下

KR2m0013_WYG_012-15a

   閲俸二年半為三年餘一日均作二日算若邊

   俸腹俸相當則先將邊俸升轉○康熙十年題

   準邊俸官員有裁汰降級還級等官補授腹俸

   員闕者或原繫邊俸後改為腹俸者原閲邊俸

   若滿仍計邊俸例升若閲俸未滿以十日作十

   二日其前後兩任均屬邊地者應準合算如前

   任邊俸中間任腹俸後任邊俸兩任邊俸已隔

   者不準合算仍將十日作十二日算凡官員有

KR2m0013_WYG_012-15b

   同日到任者察照原任俸次題疏名次先後升

   補

   一升轉論俸扣算日期乾隆四年奏準内外官

   員均按到任日期較俸升轉如有離任事故者

   計日扣除外任官員於升任内論俸降補官員

   於降任内論俸均將前俸截扣調任官員準其

   通理前俸其舊任卸事以後新任未到之前或

   本身交代未清或因患病稽留時日及往返程

KR2m0013_WYG_012-16a

   塗候闕日期悉行扣除不準計算如有因承辦

   公事未竣一時不能赴任經該管官題咨到部

   所有留辦以後事竣以前日期仍準一例論俸

   一京員出差軍前升轉雍正十年奏準在京見

   任各官俸滿應升者除出差内地之員仍照例

   竢囘京時引

 見補授外其往軍前効力辦事滿漢各官如論俸應

   升得闕後即行具題請

KR2m0013_WYG_012-16b

 㫖補授準照升任食俸升轉所遺之闕歸月分銓選

   竢囘京時補行引

 見

   一府佐州縣閲俸十年引

 見乾隆十八年

 諭前令各省督撫保舉堪勝知府人員送部引見其

  劣者駮囘優者已不次擢用至勅部記名者不過

  備數充用各省府佐州縣千有餘員其中悃愊無

KR2m0013_WYG_012-17a

  華者不見知於上司或有十年不調之嘆而庸才

  幸膺簡闕無他劣蹟者督撫亦未免茍且姑容殊

  非澄叙官方之道其各省同知通判及知州知縣

  内有本任閲俸十年以上者該部察明行文該督

  撫出具考語陸續送部引見著為例欽此遵

 㫖議準凡調任服滿裁汰迴避等官雖非一任但一

   官已閲十年自應前後接算行令該督撫出具

   考語陸續送部引

KR2m0013_WYG_012-17b

 見其議降議革奉

 㫖留任及降革之後别補原官者皆繫棄瑕錄用之

   人應於留任補任之後計算年月扣足十年再

   行調取各員任内有降革留任之案於疏内聲

   明引

 見其調取之員或題升推升及降革等事例應引

 見者或本員適有因公來京應引

 見者該督撫照例給咨引

KR2m0013_WYG_012-18a

 見將十年調取之處一並聲明其調取之後因事故

   離任者竢將來赴補到部之日引

 見至將來陸續期滿應行引

 見各官若逐員調取未免紛繁請嗣後定以三年之

   期調取一次庶辦理不致參差而遵行較為簡

   易

   一官員即升加級紀錄順治年間定凡官員因

   勞績加級紀錄不論俸滿即升各官除已經病

KR2m0013_WYG_012-18b

   故革職者不叙外見任官員準於見任注册降

   調終養丁憂候補者準於補授新任注册休致

   者準於原任注册如有解任議處等官竢事結

   之日别行議叙其已經升任各官應叙加級紀

   錄亦準與升任注册如前任之功應準即升者

   於升任内準紀錄四次(此指已經/升任而言)如前經議叙

   即升尚未升任後復有前任之功應準即升者

   亦於升任内改為紀錄四次(此指已經議叙即/升尚未升用又應)

KR2m0013_WYG_012-19a

   (議叙即升/者而言)○又定内外官員前任得有紀錄無

   論調任升任均準隨帶至所得加級除對品調

   補(如調繁調簡或補之特/㫖改調迴避調 𩔖)轉補(如右轉左侍講/轉侍讀郎中補)

   (科道/之𩔖)並非升任者仍準隨帶新任注册如已經

   升任(無論品級大小凡品級考/内載應升者皆為升任)均不準隨帶改

   為紀錄一次○雍正三年題準凡内外大小各

   官有降級留任者後奉

 恩㫖加級及議叙加級準抵銷前降之級○六年奉

KR2m0013_WYG_012-19b

㫖在京官員如有情願將議叙加一級改為紀錄四次

 抵銷罰俸者準其抵銷特恩賞加之級不準改抵○

   乾隆四年奏準升任之官前任所得恭遇

 恩詔及京察加級均不準隨帶改為紀錄一次議叙

   加級題明隨帶者準其隨帶未經題明隨帶者

   不準隨帶改為紀錄一次惟軍功議叙加級不

   論曾否題明隨帶悉準帶於新任至議叙加級

   改為紀錄之後又經升任抵銷餘剰紀錄若繫

KR2m0013_WYG_012-20a

   隨帶之級所改者仍準隨帶若非隨帶之級所

   改在任時抵銷過一次二次三次者升任槩行

   注銷若在任時所改紀錄並未抵銷只準將紀

   錄一次帶於新任至

 特恩賞加之級及捐納加級不準改為紀錄四次抵

   銷罰俸至官員處分降級案件應將加級抵銷

   其有一人而加數級者無論是否隨帶均照加

   級年月先後次第挨順抵銷○又奏準卿貳大

KR2m0013_WYG_012-20b

   員議叙加級食俸後經升任如品級相同本無

   俸可加者仍食本身之俸如三品升至二品及

   二品升至一品均將食俸一級改為尋常加一

   級其三品升至二品已將食俸加級改為尋常

   加級若又經升任改為紀錄一次○八年

 諭向來在京八旗武職及外省駐防官員遇有罰俸

  案件準其將議叙加級改為紀錄抵銷惟在外文

  武各官不在此例朕思大小臣工雖分職有内外

KR2m0013_WYG_012-21a

  之殊而以功抵過均屬一體嗣後外省地方文武

  各員有情願將議叙加級改為紀錄抵銷罰俸者

  著照在京文武官員之例準其抵銷欽此○十六

   年奏準内外滿漢各官革職後復經起用原屬

   棄瑕錄用所有原任級紀自不應帶於新任其

   降職人員奉

 特㫖起用原官或起用之官優於所降之級者所有

   加級紀錄亦不應準其隨帶若既照部議降補

KR2m0013_WYG_012-21b

   無庸將前任級紀復行注銷至官員緣事議革

   奉

 㫖降補他職者其罪原應革職而降補出自

 特恩與平常因公降調者不同其原任級紀亦應槩

   行注銷不準帶於新任○十八年議準部議革

   職降調奉

 㫖從寛留任人員雖經部議究未離任與議革人員

 特㫖降補他職者有閒其任内級紀未便槩行注銷

KR2m0013_WYG_012-22a

   請嗣後内外各官有部議革職降調人員奉

 㫖從寛留任者其加級紀錄準其隨帶即升卓異亦

   準其隨帶

   一官員通理前俸康熙三十九年奉

㫖凡復職官員必果屬寃抑準復者通理前俸其餘一

 槩不準接算前俸○乾隆五年奏準内外官員除丁

   憂裁汰告假補授後前任所食之俸並即升加

   級紀錄均準通理隨帶外若緣事議處應降應

KR2m0013_WYG_012-22b

   革遇有

 恩詔免議及督撫糾叅革職提問或公事罣誤降革

   後經本案審虛開復或欽奉

 特㫖以該員叅處之案本屬寃抑復還原職者均準

   通理前俸即升加級薦紀等亦準隨帶其餘並

   非本案開復以及業經緣事降革奉

 㫖起用人員原繫曾經獲罪棄瑕錄用與本繫寃抑

   開復者不同一槩不準通理前俸即升加級薦

KR2m0013_WYG_012-23a

   紀均不準帶又品大之官已經降級調補後經

   復還原職補用先降補任内所得即升加級亦

   不準帶○七年覆準向例革職留任降級留任

   官員開復後其革職降級日期仍接算俸次但

   思革職留任官員既例不食俸其革職留任日

   期自應不準算俸至降級留任官員仍照降級

   食俸其開復後降級日期均準一并較算

   一官員停升順治十三年議準在京官員任内

KR2m0013_WYG_012-23b

   惟罰俸之案不行停升其别項叅處事故均竢

   開復後再行升用在外官員任内凡有未完叅

   處罰俸事故槩行停升○十五年議準各官叅

   罰皆據考功司移付文選司注册後經考功司

   開復移付文選司若文内年月款項與原付注

   册前件不符即取考功司原槀較對○十六年

   議準官員被叅被訐及因公罣誤議處等事考

   功司議覆未結雙月擬升之時文選司於十五

KR2m0013_WYG_012-24a

   日以前將應升各官見在有無議處開單付察

   考功司考功司於二十日察付如考功司移付

   注有見在議處字樣者即停升轉○康熙三年

   議準内外大小官員除移送停其升轉者停升

   外其提問官員不候事結即停升轉○又議準

   每月二十日截限截俸後雖有咨送開復者亦

   不準升○乾隆七年議準月選官員均於二十

   日截限若官員議處之案在二十日以後續到

KR2m0013_WYG_012-24b

   者不行補付亦不停升轉其外官罰俸之案各

   省所完解銀均令每年按定四季呈報戸部戸

   部亦按季察覈於督撫咨到之日起扣限二十

   日轉咨到部逐案察銷即準其照常升轉停其

   扣滿罰俸年限至二十日截俸後知照銀完解

   者亦不準升

   一推升離任雍正十三年議準直省推升之道

   府運同同知知州知縣等官不論何項出身均

KR2m0013_WYG_012-25a

   調來引

 見其推升之員由部代掣得闕之後具題開闕行文

   各該督撫將該員任内經手事務交代清楚出

   具考語給咨赴部引

 見補授後給憑令赴新任其知縣以下推升官員均

   毋庸引

 見由部具題開闕將文憑給發該撫察明任内交代

   清楚催赴新任○又奏準應引

KR2m0013_WYG_012-25b

 見之升任官員其有因薦舉卓異引

 見後續經推升者由部察明該員引

 見未滿三年停其調來引

 見將文憑封發該撫令赴新任如已滿三年者仍令

   赴部引

 見

   一官員即升推升月分順治年閒定每年二月

   四月六月十月此四月先將不論俸滿即升之

KR2m0013_WYG_012-26a

   員(如煙瘴苗/疆之𩔖)次將不論俸滿升轉之官(如押運/議叙之)

   (類/)均各照日期先後推升(知縣以上照奉縣以/㫖日期注册知)

   (下照文到/日期注册)又次升卓異之官以上各官有同日

   奉

 㫖者則準俸深者先行升補若無此等官員仍將俸

   深之人升補八月十二月升授俸深之官此内

   有不論俸滿即升不論俸滿升轉卓異之官繫

   俸深者仍論俸升補即升等處不準隨帶

KR2m0013_WYG_012-26b

   一即升推升次序順治年間定京外官員推升

   如遇月分所出之闕均繫應升者悉按京外品

   級大小照品級考所載俸深者論俸次先後即

   升卓異者論即升卓異年月先後先盡京官次

   用外官京外相同者則以品級大小為序如品

   級又相同者則以品級考所載先後為序挨次

   坐升

   一科道内升外轉乾隆元年奉

KR2m0013_WYG_012-27a

 㫖科道内升外轉者竢得闕後再離原任其未得闕

  之先仍食原官之俸照舊辦事○五年奏準内升

   外轉官均按品級考注册在任候補繫内升者

   候闕具題外轉者不必投候補之文驗到亦不

   必論己未隔五十五日於單月遇闕先補其未

   經得闕以前如遇丁憂告假降革事故後經服

   滿假滿開復遇有應升即準具題升補單月應

   轉員闕亦準即行轉補若一時無應升應轉之

KR2m0013_WYG_012-27b

   闕仍令其原官補用在任候升○十六年

 諭科道近列臺垣優絀尤為易見自可不次擢用而

  定例内升外轉給事中則一年一次御史則一年

  兩次每逢奏請時自康熙雍正年間以至今日亦

  率降㫖停止者多每年徒增此題奏繁文於治理

  亦屬無益嗣後内升外轉著三年舉行一次永為

  定例欽此

   一捐納試俸實授康熙六十一年議準在内郎

KR2m0013_WYG_012-28a

   中以下小京官以上在外道府以下雜職以上

   均令其於見任内試俸三年方準照常升轉(試/俸)

   (三年實授之後仍接算試俸/年月照常升轉不行扣除)其從前捐納各官

   已滿三年者停其試俸未滿三年仍以從前到

   任日期接算試俸三年見任各官無論己未滿

   三年又照例捐升者仍令於升任内試俸三年

   均自到任之日扣算俸滿在内各部院堂官在

   外各該撫具題到日準其實授雜職敎官免其

KR2m0013_WYG_012-28b

   具題止令咨部注册準其實授

   一額外署職實授順治年間定在京大小官員

   在部院行走未經坐補正額者竢坐補後方準

   算俸升轉(額外之俸不準通算以/實授後到任之日起)○雍正十二

   年議準

 命往試用道府以下州縣以上署職各官銜大闕小

   銜闕相當者試用一年銜小闕大者試用二年

   果能稱職該督撫將差委効力署印實在政績

KR2m0013_WYG_012-29a

   序入本内保題實授果繫卓越之才即不滿年

   限亦準聲明題請○乾隆二年奏準佐雜署職

   官員亦按其銜闕分别試用一年二年果能稱

   職將差委署事勞績察覈咨部準其實授附入

   月分彚題○又定凡署職各官均竢本部覆準

   實授後再行論俸(署職之俸不準通算以/實授後到任之日起)銜闕

   相當人員照闕升轉銜大闕小銜小闕大者仍

   照各原銜升補(銜小闕大借署照銜升轉專指/試用官員若見任官保題升署)

KR2m0013_WYG_012-29b

   (升補不/在此例)○十年奉

 㫖各省要闕有一時不得合例之人該督撫題請越

  銜補授及升署者雖與定例未符尚因地方𦂳要

  或一時不得合例之人起見至署理之人辦理事

  務與見任無異自應照例竢年限滿日題請實授

  今署瓊州府之人試用年限未滿該督遽請實授

  繫有心博屬員之感以致違例辦理近來似此者

  頗多該督著飭行嗣後有似此者即著該部隨本

KR2m0013_WYG_012-30a

  一并察議欽此

   一無保舉人員升選康熙六年議準生員例監

   吏員出身等官經堂官及督撫保舉者方升京

   官及正印○又議準由生員例監吏員出身之

   郎中員外郎主事無保舉者郎中以運同升補

   員外郎以運同府同知升補主事以府同知升

   補仍算京俸與應升人員較俸升轉在外官員

   由生監吏員出身者無保舉亦不準升京官及

KR2m0013_WYG_012-30b

   正印官○乾隆四年議準在外官員如有曾經

   薦舉卓異一次及督撫指闕保題升用正印官

   一次者準其以保舉注册與應升京官及外正

   印官人員一同較俸照常升轉不必復行保舉

   至在京官員如曾經京察保舉一等一次及該

   堂官指闕保舉升補郎中員外郎一次者亦應

   準其以保舉注册照常升補至京官内如戸部

   寶泉局大使禮部會同館大使鑄印局大使兵

KR2m0013_WYG_012-31a

   部會同館大使刑部司獄五城兵馬司吏目鴻

   臚寺主簿鳴贊序班理藩院副使順天府照磨

   司獄大興縣典史宛平縣典史奉天府司獄承

   德縣典史雖算京俸無保舉人員亦準升除○

   四年奏準八旗漢軍捐納即用人員

  朝考後方準補用(八旗漢軍補用後不論何項/出身一同升轉無保舉之例)未

   經

  朝考者赴部之日由部請

KR2m0013_WYG_012-31b

 㫖照考試漢中書之例在

  午門内考試詩論恭候

 欽㸃大臣會同本部堂官閲卷擇其漢文通順字畫

   端楷者奏

 聞交部各按其班次銓選其文理不通不堪錄取者

   竢下次考取後再行補用

   一升銜留任順治年間定凡加銜出自

 特恩無定秩其開列升轉仍照本任升轉○雍正二

KR2m0013_WYG_012-32a

   年奉

㫖擬定官員升往别省經督撫保題以升銜留任者必

   須實屬緊要其人其地必不可更易方許具題

   請

 㫖竢奉

 㫖準以升銜留任後即照升銜升轉如並非緊要一

   槩不許題留○乾隆十六年

 諭江蘇廵撫奏稱元和縣知縣籤升貴州永寧州知

KR2m0013_WYG_012-32b

  州該員操守謹飭才具幹練懇以升銜暫留任遇

  有江省相當知州員闕酌量題補等語元和省會

  首邑既屬人地相宜以升銜仍留原任於理尚屬

  可行但既留任遇相當知州員闕即行題補又須

  離任仍於該地方未有裨益轉啟規避之端朕思

  守令久於其任可以勵官方而收實効既準予升

  銜已合古增秩進階之義嗣後知縣籤升外省督

  撫奏留本任者竢留任五年後遇有相當之知州

KR2m0013_WYG_012-33a

  員闕題補如首郡知府升任道員該督撫題留者

  視此著為例欽此○十八年

 諭據蘇撫奏丁憂服滿知縣前經推升貴州永寧州

  知州原任撫臣奏請以升銜仍留元和縣知縣任

  今回籍服滿來蘇應坐補原闕但該員籍隸山隂

  在五百里之内與例未符請令赴部别補等語著

  仍發往貴州以知州補用向來近省知縣内往往

  有任遠省而該督撫以人地相宜奏請升銜留任

KR2m0013_WYG_012-33b

  者雖因地方起見亦易啟規避之漸嗣後各省奏

  留人員内如遇丁憂事故起復之日皆令仍赴升

  任省分候補著為令欽此

   一推升知縣等官截取雍正十年議準應升知

   縣之敎職以及經歴等官由部按其俸次最深

   任内無叅罰案件及下第舉人補授敎職按其

   科分名次輪班應選者酌量截取令該督撫詳

   加驗看擇其年力才具可勝牧民之任者出具

KR2m0013_WYG_012-34a

   考語給咨該員赴部照例升選與月選官一例

   考試引

 見補授其有年力就衰辦事平常自揣不勝縣令之

   任者該督撫咨部注册除正印官不準升用外

   其應升敎職佐貳等官仍照例升用至敎職等

   官有題定三年或五年俸滿即升者該督撫報

   滿部議準其即升後給咨赴部仍照即升月分

   升用以上截取人員將次用完再行酌量截取

KR2m0013_WYG_012-34b

   倘離任後原任内有降罰事故均照離任官例

   議處將降罰之案帶於新任其俸次在前應截

   取之員見任内有叅罰事件未獲截取續經銷

   案即補行截取仍較俸升用○乾隆十七年奏

   準俸深應升之敎職及經歴等官遇應行截取

   時令該督撫驗明人才堪勝民牧之任出具考

   語咨部注册在任候升竢掣籤得闕後行文該

   督撫給咨赴部引

KR2m0013_WYG_012-35a

 見

   一即升卓異丁憂候補康熙三十八年定凡外

   省官員本任内經督撫保薦即升卓異未經升

   用丁憂者起復赴補之日仍歸單月不入各項

   候補班次遇闕即補其卓異仍帶於新任○乾

   隆七年議準官員曾經卓異即升未經升用縁

   事降革後本案審虚開復候補亦照丁憂候補

   之例畫一辦理

KR2m0013_WYG_012-35b

   一擬升擬選丁憂候補乾隆五年奏準凡各省

   見任官員推升得闕具題之後應調來引

 見如未經引

 見奉

 㫖補授適遇丁憂事故或縁事降革後經服滿開復

   竢赴部候補之時仍歸所升班次原繫即升者

   歸於即升月分先盡升用原繫俸深者歸於俸

   深月分先盡升用即以升班積算其督撫保題

KR2m0013_WYG_012-36a

   升用人員如已經奉

 㫖引

 見縁事離任者竢赴部候補之時引

 見或準其以升闕仍發往該省别行題補或歸於月

   分仍以原官候補之處請

 㫖遵行至佐雜敎職例不引

 見如經部擬升擬選已經具題奉

 㫖補授該員適遇丁憂事故未及考試驗看到任及

KR2m0013_WYG_012-36b

   各省咨升佐雜等官本部已經議準彚題奉

 㫖補授該員適遇丁憂事故未及到任者將來服滿

   開復赴補均歸於應補班内悉照升闕選闕補

   用其有雖經擬升擬選尚未具題奉

 㫖及督撫咨升人員尚未彚題奉

 㫖者仍歸各原班選用○八年奏準凡各省升署未

   經實授人員遇丁憂事故服滿開復赴部者無

   論己未到任均照試用人員之例令其赴原任

KR2m0013_WYG_012-37a

   省分交與該督撫遇闕酌量題署

   一京官降補順治年間題準三品以上降至正

   四品者以小四品京堂補用降至從四品者不

   補祭酒以正五品京堂借補仍支從四品俸○

   乾隆四年奏準從四品内惟祭酒升轉甚優既

   不準其降補自不便照祭酒升轉應以從四品

   銜管五品京堂事遇有開列升轉列於各項五

   品京堂之先專以應升之四品京堂升轉(如通/政使)

KR2m0013_WYG_012-37b

   (司叅議光祿寺少卿均繫正五品京堂而叅議/又繫光祿寺少卿應升之闕其由從四品借補)

   (者遇有開列列於通政使司叅議之前專/升小四品京堂遇有叅議不行開列借補)○又

   奏準京堂降至正五品從五品者不補郎中員

   外郎各照依對品以堂官員闕補用(如降正五/品則以通)

   (政使司叅議光祿寺少卿補用降/從五品則以鴻臚寺少卿補用)降至六品以

   下者並無堂官可補應停其補用(四品以上京/堂品秩優崇)

   (若降至六品以下補用司官/與體制不合故停其補用)五品京堂降從五

   品者亦不補員外郎以堂官用(降從五品堂官/有鴻臚寺少卿)

KR2m0013_WYG_012-38a

   (可補故仍不/補員外郎)如降至六品以下悉照所降之級

   與各項降官一例補用(五品京堂降至六品以/下均繫司官若一槩不)

   (準降補則降一二級即屬無官可/補故仍準與各項降官一例補用)其各項降官

   均照所降之級序補(悉按品級考所載序補如/降從五品以員外郎用降)

   (正六品以主事寺丞京府通判都察院經/歴用降從六品以光祿寺署正補用之類)惟降

   至從五品者不補鴻臚寺少卿(繫堂官不便/將司官降補)降

   至正七品者不補大理寺評事太常寺博士(評/事)

   (博士與六品升轉/相同故不準補)降從七品者不補中書舍人

KR2m0013_WYG_012-38b

   (中書亦與六品升/轉相同故不補用)降從九品者不補司務(司務/品級)

   (雖微升轉甚/優故不準補)均各照對品别官補用又五品京

   堂及翰銓科道謫官如遇大理寺寺丞一闕惟

   五品京堂謫官準其補用(謫官寺丞應開鴻臚/寺少卿由五品京堂)

   (降補未為從/優故仍準補)其翰銓科道謫官不準降補以對

   品别官用(翰銓科道謫官若準補用寺丞則一/經降補即得以鴻臚寺少卿先行開)

   (列升轉過優故不準補如已降至署正等官遇/有寺丞仍準升轉竢升至寺丞後再行開列鴻)

   (臚寺/少卿)此外各闕均與各衙門降官一例按其品

KR2m0013_WYG_012-39a

   級較文到日期先後補用補用後亦與各項官

   員一同較俸凡遇應升槩準升轉至品級考所

   載京堂翰銓科道謫官寺丞開列升轉及謫官

   補用後推升之處仍準兼升(如寺丞應升員外/郎繫謫官又應開)

   (列鴻臚寺少卿署正應升主事繫謫官/又應升用寺丞之𩔖均仍準其兼升)

   一外官降補順治年間定凡在外降級各官皆

   照所降之級遇相對員闕補授惟布政使降一

   級不補按察使借補正四品道員仍帶所餘之

KR2m0013_WYG_012-39b

   級運使降級不補道員通判布政使司經歴理

   問運判州同降級不補知縣(佐貳不應降正印/無論何項出身均)

   (不準其/補用)凡降級官員内有例監生員吏員出身

   者(不論有/無保舉)不補正印官均以對品别官補用(前/叚)

   (繫佐貳不降正印此繫無論正印佐貳降級由/例監生員吏員出身者槩不準補正印均以别)

   (官用若原繫正印官由正途出/身如應降正印官仍應準補)

   一道府不準改用部曹乾隆十四年奉

 㫖各省督撫於所屬道府内有不能勝任者或奏請

KR2m0013_WYG_012-40a

  調簡或勒令休致不得仍請以部曹改用此定例

  也朕思此等人員既以不能勝任經督撫奏請改

  補内部執例詰駮往返之間轉得遷延時日該員

  明知不能久留未免志意隳頽視同傳舍甚至縈

  情囊橐簠簋不飭於地方殊屬無益嗣後各督撫

  題奏改補人員務於本摺内分晰聲明或宜調簡

  或勒令休致其才具平常而年未衰老者或以同

  知降補皆著送部引見有違例仍請改用部曹吏

KR2m0013_WYG_012-40b

  部一面將該員議處一面行令離任毋致貽誤地

  方此本内山東廵撫所請改補之登州府知府著

  送部引見欽此

   一試用借補人員升轉降補乾隆二年奏準凡

   各省試用人員有大銜借補小闕小銜借補大

   闕者除小銜借補大闕照銜升轉外其大銜借

   補小闕之員如原銜繫候補候選捐納即用者

   準其照銜升轉如原銜繫考職捐職惟河工効

KR2m0013_WYG_012-41a

   力人員準照原銜升轉其各省試用之員均照

   見闕升轉若各該省有應題升咨升之闕與伊

   等職銜相當或在原銜以下者仍準該督撫酌

   量題咨升用至借補各員緣事降調除小銜借

   補大闕悉照原銜降調外其大銜借補小闕者

   惟候補候選捐納即用之人準照原銜降調其

   捐職考職者無論河工効力及各省試用人員

   皆照見闕降調其原有職銜準其於降補任内

KR2m0013_WYG_012-41b

   隨帶不準照銜升轉如見闕無級可降即行革

   任給與原銜休致不準補用

   一借闕候補乾隆四年奏準凡各省大銜借補

   小闕小銜借補大闕人員服滿開復赴部候補

   由部察明該員原銜如繫候補候選捐納即用

   例應照銜升轉者準其照原銜補用如繫捐職

   考職例應照闕升轉者均令其照闕補用至考

   職捐職人員惟借補河工者方準照銜升轉如

KR2m0013_WYG_012-42a

   緣事離任後經别補若仍留河工準河臣酌量

   補用如並不留工赴部候補亦照各省之例槩

   令照闕補用不準仍帶原銜此内有銜小闕大

   者即照原銜補用

 

 

 

 

KR2m0013_WYG_012-42b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