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十一
吏部
考功清吏司
考績
一京察順治初年定京察六年舉行一次○康
熙二十四年停止京察○雍正元年遵
㫖議定三年一次在京三品以上滿漢大臣在外督撫
盛京五部侍郎奉天府府尹均將三年内事蹟過
愆據實自陳○四年奉
㫖嗣後凡降罰之案奉㫖特免者不必載入自陳本中
著吏兵二部一例遵行○乾隆十七年
諭京察之年部院堂官各省督撫循例自陳求斥罷
候㫖照舊供職此雖三載考績之義但卿貳職贊
機務督撫任寄封疆朕量材簡擢日復於懷其有
不副委任或克稱簡畀者率已隨時黜陟斷無遼
待三年之理凡可竢至京察解退者不過閒曹冷
署年力衰昏而又非有大過介於可去可畱之間
者耳且身列大臣謬以斥罷為辭是相率為偽誠
無謂也嗣自今内而部院司官外而道府京察大
計之例仍舉行以昭激勸其自陳繁文著停止以
示崇實武職五年軍政視此欽此
一四五品京堂康熙十二年題準將事實詳開
册内不注考語移送吏部都察院吏科河南道
(今京畿道/後仿此)考察○乾隆二年議準京察一等官
如内閣侍讀學士開坊翰詹以上官階體制與
外省藩臬無異雖列一等毋庸加級○十五年
諭前經臣工條奏四五品京堂京察列為一等者請
引見又有奏布按二司應入大計者均未議準行
朕思兩司承辦通省案件大小事務無不由其擬
議詳報督撫自必隨時體察優者隨時奏薦稍不
勝任必不姑容誤事何待大計之年方入舉劾議
駮自屬允當至京官察典屆期三品以上堂官尚
具本自陳部院司官亦皆令引見而四五品京堂
則不在自陳之列考覈之後亦不行引見雖有吏
部都察院塡注考語之例不過按册過堂虛文應
事其中龍鍾庸劣者既得姑容即才具優長精力
壯盛堪供驅策者亦無由自見於培養人材澄叙
官方之道蓋兩失之嗣後京察年分吏部開列王
大臣等職名請㫖特㸃數人將四五品京堂秉公
分别一二三等及應畱應去具奏引見以定黜陟
庶優劣分而人知激勸於實政有裨其王大臣等
是否秉公據實自亦不能逃朕洞鍳即於本年為
始著為令欽此○十八年
諭前經降㫖部院堂官稱職與否久悉朕懷自可隨
時黜陟京察之年停其自陳四五品堂官特命王
大臣秉公分别去畱奏聞引見至三品京堂官則
非尚書侍郎比也今既不令自陳轉得散地容其
濫竽可乎其令吏部於京察時將伊等事實别繕
清摺候朕親為裁奪欽此
一在京各衙門所屬官員筆帖式等康熙十二
年議準宗人府覺羅官員聽宗人府注考○十
八年議準升轉降補各官旗員補授部院各官
到任半年者於新任衙門注考未及半年者各
該原衙門注考○雍正元年議準在京各衙門
官員該堂官於三月十五日内詳加考覈塡注
考語分别去畱造册宻送本部及都察院吏科
河南道考察若有徇情遺漏舛錯者本部都察
院吏科河南道察出題叅其京察文册定於三
月十五日到齊本部都察院吏科河南道各封
門閲册公同磨對照該衙門所塡四格考語分
别一二三等會同内閣大學士本部都察院吏
科河南道公同考察隨知會各衙門所屬各官
以次過堂分别去畱吏科河南道均赴本部面
議具題○四年議準六科滿漢給事中不分掌
印不掌印均令都察院堂官注考○又議準一
應考覈在京各官自二月二十五日起暫停其
升轉竢事畢出榜後仍照各月出闕先後升補
凡科鈔公文中有應行議處考察各官亦暫停
其議處竢出榜後察議至奉
特㫖升調官員仍行遷轉察議官員仍行議處○乾
隆二年議準應考察各官令該堂官將才守兼
優政績卓著者造册移送本部都察院吏科河
南道會同大學士考覈列為一等繕册進
呈本部引
見將奉
㫖準為一等人員加一級注册至
盛京五部等衙門所屬一等官員有三年期滿例
應以京官調補者竢囘京之時引
見非三年期滿調囘者仍令送部引
見以上一等人員遇有奉
㫖保舉時該堂官即於此項人員内簡選如下次京
察之期經堂官降為二三等者不準仍行保送
至順天府奉天府所屬城内應入京察各官已
準於大計薦舉卓異應毋庸再議○四年議準
六法應去官員照外官大計之例由部引
見○五年議準京察四格務須切實注明如守清才
長政勤年或青或壯或健稱職者列為一等守
謹或政勤才平或才長政平年或青或壯或健
勤職者列為二等守謹才政皆平或才長政勤
而守平或年青或壯或健供職者列為三等於
此四格之外再加確實考語如列在一等而才
守政年及稱職等字樣不遵定例開注者考察
時即將該員照所注字樣改列等次毋庸駮察
其應行議處者必將應去之處注明二等三等
人員均以應畱造册至新任未試未經到任官
員别具一册亦並咨送本部都察院吏科河南
道分繕黄册進
呈○又議準凡考察時保送一等官員不必論其
本任食俸統計前後已滿三年者即準保送内
除降調補用及廢官起用並非本案開復及不
宜外任改補京官者均不準計前俸外如
盛京調補及丁憂起復告病起用並外任補授京
職官員到任已過半年者均統計前俸其各部
額外官員已經補授者從前已經食俸辦事亦
準其統計從前日期如前後統計已滿三年均
準一例保送○又議準近京各工程處委往官
員到工未及半年者仍歸原衙門注考已過半
年者令各工程處注考○六年議準保舉一等
官遇有過犯除該員於他處犯出該堂官無從
察究者免議如在本衙門犯有貪劣事蹟在保
舉一等以前者别經發覺審實將原保舉之堂
官降二級畱任在保舉一等以後者别經發覺
審實將原保舉之堂官降一級畱任自行叅出
免議至各衙門筆帖式司庫等官向由該司覈
定呈堂辦理如繫該司覈定保舉之官犯有貪
劣别經發覺審實將原覈定保舉之承辦司官
亦照堂官濫舉例分别事前事後議處堂官照
不行詳察例議處其或該司覈定後堂官酌改
者準其於咨送職名文内聲明將堂官議處該
司官免議○十八年奏準文職官員内太常寺
所屬各
壇廟奉祀祀丞並贊禮郎讀祝官協律郎司樂等官禮
部所屬
堂子七品八品官鑄印局大使會同四譯館序班大使
朝鮮通事等官鴻臚寺所屬之鳴贊序班等官
各
陵寢贊禮郎讀祝官欽天監所屬五官正及博士司書
靈臺郎監候挈壺正司晨等官太醫院院使院
判御醫八品九品並額外吏目等官向來毎屆
京察皆沿習舊例塡注守政才年四柱考語但
此等官員與各部院辦理案件者不同其沿例
注考全屬故套嗣後如奉祀等官則但論其禮
儀之是否嫻熟行走之是否敬謹鳴贊等官則
但論其舉止之是否安詳音節之是否宏暢欽
天監官則但論其數學之是否精硏太醫院官
則但論其醫理之是否通曉令各衙門堂官於
三年京察時秉公察覈塡注切實考語以定去
畱其四柱守政才年等字一槩不必塡注以崇
實政
一順天府治中通判等官順治十五年題準由
順天府尹塡注考語開送部院
一
盛京官員雍正元年議準
盛京五部司官奉天府丞以下城内官員均令各
部府尹考覈塡注考語限四月内造册移送本
部都察院吏科河南道考察分别去畱○乾隆
十八年奏準
盛京五部京察竢由部具題咨覆到日
盛京兵部會同各部堂官將本部等衙門考察各
官按册唱名宣示以昭甄别以示鼔勵○十九
年奏準每遇京察之年將熊岳錦州各城各邊
門筆帖式令該管官將軍副都統詳細考察其
威遠等六邊門司官筆帖式令管理六邊之將
軍詳細考察分别等第擬定去畱造册咨送本
部各衙門以憑考覈
一考察官員出差順治十三年議準凡京官有
出征公差丁憂養親告假候補降調未補者各
該衙門仍塡注考語移送○乾隆十八年議準
出差人員準原衙門保送一等其丁憂告病養
親人員並非見任辦事者可比嗣後離衙門未
過半年者準其保送一等其已過半年者不得
復行保送
一大計順治年間定藩臬為一省大吏與督撫
親近恐有結納徇情之弊不準卓異○康熙六
年議準薦舉卓異官揑開事蹟者將申詳之司
道府州縣官降三級調用薦舉之督撫降二級
調用○九年題準八法處分貪酷者革職提問
如事在
赦前免罪永不叙用不謹罷軟皆革職年老有疾皆
休致才力不及降二級調用浮躁降三級調用
皆不準援
赦紀薦加級不準扺銷○四十四年
諭官員薦舉卓異關繫激勸大典所列事蹟務期無加
派無濫刑無盗案無錢糧拖欠無虧空倉庫銀米境
内民生得所地方日有起色方可膺卓異之選其他
所開虛文皆不必入欽此○雍正元年
恩詔各省官員内有降級罰俸者皆不準卓異此後如
果有居官清亷能幹因公罣誤罰俸降級者該督撫
亦行卓異欽此○又議準雜職内果有才能傑出操
守卓越者該督撫開具事實造册送部部院衙
門詳加考覈合例者引
見注册令囘原任照例升轉○又議準大計考覈教
職由藩臬二司造送督撫學院會同考覈具題
○又議準大計不入舉劾官員自知縣以上令
該管上司出具印結該督撫逐一塡注考語造
册送部○四年議準大計題叅各官部院分别
議處内除貪酷官員及知縣州同以下微員毋
庸引
見外至六法各官竢交代清楚該督撫給咨該員來
京引
見其年老有疾本人不願來京者聽其囘籍或非實
在老病該督撫不給咨赴部勒令囘籍者許其
到籍呈明原籍督撫給咨赴部引
見其叅劾八法人員如有情屬寃抑及避重就輕等
弊發覺將該督撫降一級調用原報之司道府
等官皆降二級調用○六年議準薦舉卓異官
員該督撫察明食俸已滿三年(其調任官員前/任之俸通算)
無錢糧盜案叅罰者開列事實具題由部會同
都察院科道考覈題覆其合例者行文引
見竢奉
㫖準其卓異注册後令囘原任照例升轉再卓異等
官給咨引
見該督撫即令該員交代清楚於文内聲明並無未
清錢糧等案字樣倘奉
㫖畱京及升任後原任内又有錢糧盜案未清發覺
者將原薦舉之督撫各降二級調用申詳之司
道府州縣官各降三級調用○又議準卓異官
員原任内有貪酷不法之處原薦舉官即行揭
報題叅者免議如不行揭報題叅經旁人告發
科道糾叅將原薦舉之督撫降五級調用司道
府等官皆革職若官員卓異後或復囘本任或
升轉他省别犯貪劣審實者其原薦舉之各上
司仍與卓異之員同在一省如於未敗露之先
察叅者免議若不行揭報題叅將督撫降二級
調用司道府等官降三級調用其不與卓異之
員同在一省於該員貪劣之處無從揭報題叅
者將督撫降一級調用司道府等官降二級調
用此等濫舉之上司皆降實級任内雖有加級
紀録軍功級紀卓異即升皆不準抵銷司道濫
舉知府卓異及州縣濫舉所屬微員卓異其處
分與知府同各省學政濫舉教職卓異其處分
與督撫同○乾隆元年議準浙江地方官凡遇
大計之年必察明無鹽案叅罰方準卓薦○二
年議準各省舉行大計務令於所屬各官内秉
公考覈其佐雜教官除實在庸劣衰朽者照例
劾叅若果樸實勤謹尚堪供職者不得任意塡
汰如有率意苛求叅劾者將叅劾之上司照叅
奏不實例議處○三年奉
㫖嗣後吏部引見六法官員將該員被叅劣蹟開單
一幷進呈欽此○六年議準官員卓異後别犯貪
劣經同薦舉官揭報題叅者與別經發覺不同
將升調他處無從揭叅之原薦舉官一例免議
○七年議準凡官員錢糧盜案未清者不準薦
舉如督撫因其人品才具破格保舉列為附薦
具題者仍令於本内將何項錢糧盜案未清議
處之案聲明如有遺漏聲明者一經察出將薦
舉之督撫罰俸六月申報之司道府州縣罰俸
一年○九年議準鹽場各官該鹽政會同督撫
考覈其有操守廉潔才具優長政事勤敏者開
列事實具題有干八法者題叅議處○十四年
覆準卓薦官員如有前任内應徵錢糧因未滿
限離任議以照離任官員例罰俸一年完結之
案除所罰銀未經抵繳銷案並該員離任之處
如繫告病及捐升者恐其中仍有規避情節應
不準於新任内卓異外其餘實無規避情節離
任者果能於新任内已滿三年並無正項錢糧
未完處分應一並歸於合例人員内聲明具題
送部引
見
一土司等官卓異雍正四年議準各省土司果
能奉法稱職裨益地方者該督撫不拘三年大
計之例隨時薦舉照同知以下官員之例
恩賞糚段領袖補段朝衣一件○又定土司皆繫
世襲之職必遇貪酷不法始行革職其餘處分
均與流官不同既無考覈亦無優升再土司卓
異皆由府道申報或因請託不遂致結嫌啟釁
嗣後將土司等官卓異永行停止
一内外考察官員告辨康熙十一年議準處分
官員控告注考官受賄侵勒者將所告不準行
有冠帶者革職無冠帶者交刑部議罪如只呈
辨本身寃抑將所告亦不準行有冠帯者初次
罰俸九月復控降二級調用其控告通政使司
鼔廳者初次罰俸六月復控降一級調用無冠
帶者交刑部議罪○乾隆六年議準如赴都察
院及别衙門控告者亦照具告通政使司鼔廳
例議處
一被劾人員挾私報復雍正十二年定被劾人
員若挾私妄揑察覈官别項贓私不干已事奏
告以圖報復者不分見任去任官皆革職已革
職者治罪奏告情辭不問虛實立案不行
一注考違例原定凡官員應注考語者不注不
應注考語者違例塡注或開報年貎互異及失
注應去應畱者皆罰俸一年督撫罰俸六月
舉劾
一京官保舉不實康熙五十二年議準九卿保
舉官員内除因公罣誤外如有貪婪事發將原
保舉官照督撫濫舉例降二級調用保舉後自
行訪出揭叅者免議本部司官不行察出保舉
之案照失察案卷例罰俸兩月○雍正四年議
準各部院衙門筆帖式應令各該堂官照司分
之繁簡酌量分定額數即將各司筆帖式姓名
旗分咨部注册不準私行調撥至考察筆帖式
之勤惰應照府州縣統轄佐雜等官例專責該
司官考覈如筆帖式果能勤謹繙譯稾案無誤
令該司官秉公據實於年終公同出具考語呈
堂注册遇有保舉之處該堂官即於注册筆帖
式内遴選保送倘有因循怠惰託故不到衙門
以致案件壅積不能完結者該司滿漢郎中即
行具揭呈堂咨革倘郎中等徇情庇䕶不據實
揭報經堂官察出或經科道糾叅照正印官不
行察報佐貳例議處○十三年覈準部院衙門
保舉司官皆令先期將員闕扣畱及題補之人
一幷咨部察覈不合例者駮囘定限於次月二
十日本部截限以前即行保奏如所題之人遇
有出差事故亦於次月截限以前咨部倘畱闕
後保題遲延照督撫保題遲延例議處○乾隆
三年
諭國家宣猷敷政首重得人而以人事君公爾忘私
者乃人臣之大義況身列九卿受恩深重彼徇情
妄舉者固不足言而視為具文茍且塞責者亦大
虧薦賢為國家之道也昔我
皇祖
皇考延攬羣材常降九卿保舉之㫖其濫舉匪人劣蹟
敗露者毎加嚴譴以示懲儆朕臨御以來亦間有
所諮訪冀收得人之益目今各省督撫皆出朕心
斟酌簡用其藩臬二司陸續調來引見亦知其大
槩至於道府等官乃方面大員職任𦂳要目下為
州縣之表率將來即可遞進於兩司所當畱意於
平日以備擢用於臨時者著九卿將可為道府之
人各據所知秉公舉出一二人或二三人用露章
啟奏不必密封大凡論人之道才品兼長固屬甚
善但二者不可得兼若才勝於品雖一時塗飾可
觀而心志不誠根本不固將來蕩檢踰閑必至難
於駕馭若品勝於才雖一時肆應不足而心術端
方操守廉潔將來擴充歴練必能不愧循良九卿
既受國恩又奉朕㫖特行詢問其所舉之人將來
除因公罣誤情有可原者不將保官處分外若以
劣款被叅審實治罪定將保官照濫舉匪人例處
分不少寛貸欽此(按例内官員將貪酷匪人薦舉/卓異者督撫降二級調用司道)
(府等官降三級調用九卿/濫舉應照督撫例處分)○四年覆準凡各部
院應行畱闕保奏人員務將題補之人於文内
聲明並行文知照科道按限稽察除定例開載
應行簡選題補之闕應行題補外其餘滿漢司
官悉歸月分銓選如該衙門事務殷繁司官内
果有才猷出衆勤敏練達者令該堂官將所出
之闕應行題補或應行月選之處於摺内詳悉
聲明請
㫖倘有保題遲延者照例議處如不將原闕聲明應
題應選者罰俸三月○九年題準各部院所出
滿漢司官闕近年以來保題者多歸選者少致
令挨俸應升與候補候選者多致壅滯應酌量
變通除刑部司官員闕準其咨二畱一外其餘
各部院應令各堂官察明辦理事宜酌定應題
額數遇有員闕準其保題仍照舊例於截限以
前將所題之人合例與否行文本部察覈竢咨
覆後聽該衙門自行引
見補授倘各衙門保題無人仍歸部選如濫行保題
照例察議○十四年奏準部院堂官保送應升
道府之司官除保送繁闕後經奉
㫖補用簡闕保送簡闕後經奉
㫖扣畱囘任者其優劣相去尚未懸殊該堂官應免
置議外如有保送堪勝繁闕至引
見時奉
㫖以不勝外任畱部者應將保送不愼之該堂官照
失於覺察例罰俸一年
一外官舉劾不實康熙六年覆準凡保舉府州
縣官照例開列實在政蹟倘該督撫將並無實
在政蹟者妄行空塡字樣保薦不實别經發覺
者將督撫各降二級調用申詳之司道府直隸
州知州等官各降三級用加級紀録不準抵銷
○九年議準總督貪婪巡撫不行糾叅巡撫貪
婪總督不行糾叅如發覺審實不論同城不同
城皆降三級調用藩臬兩司免議其方面以下
大小官員貪婪之處司道府等不行揭報被督
撫訪實題叅將同城之司道府各降三級調用
不同城者各降一級畱任○十四年議準該管
上司揭叅所屬官員或將經管事件並日月錯
開以致本官誤行革職者將申報之上司降一
級調用督撫降一級畱任如誤致降級者將申
報之上司降一級畱任督撫罰俸九月如誤致
罰俸者將申報之上司罰俸六月督撫罰俸三
月如將不應叅之官誤報題叅未經處分經部
察出如繫革職降級事件將誤揭之上司罰俸
一年督撫罰俸六月如繫虚革虛降及住俸罰
俸事件將誤揭之上司罰俸六月督撫罰俸三
月○十五年議準委署州縣印務該督撫酌其
事簡者令鄰近州縣署理事繁者於同知州判
等官内選擇廉能之人署理如委署之後有玷
官箴司道督撫知覺揭報者免議如不行揭報
或經督撫糾叅或被黎民控告審實將司道府
官皆照不揭報劣員例分别處分如督撫叅出
後雖揭報不準如督撫不行糾叅督撫亦照不
揭報劣員例分别處分至將革職降級官員及
巡檢大使典史驛丞等官令署州縣印者將司
道府官各降一級調用督撫罰俸一年如司道
府官不詳督撫擅行委署者皆降一級調用如
上司已經委署本官借端推卸不赴者罰俸一
年○二十五年議準凡督撫濫將屬官坐名保
題畱任補用者照含糊具題例降一級畱任○
二十六年覆準如令三司首領署理州縣印務
者申詳該管之上司照巡檢大使典史驛丞等
官令署州縣印例議處○五十二年議準降調
革職官員賄囑百姓保畱者審實將官民皆照
枉法例治罪如督撫指稱輿情將革職降調官
員題畱原任者照徇情例降二級調用轉詳之
司道府亦照此例處分○又覆準督撫將不應
題補調補之闕濫行題補調補者照徇庇例降
三級調用轉詳之司道府亦照此例處分如調
闕有應調之人以無人具題及濫行奏請升用
將該督撫司道府等官亦照此例處分○又議
準凡出差監督該督撫以商民保畱為辭代題
者將督撫照含糊具題例降一級畱任再監督
差期將滿以闕額為辭題請展限者將該監督
照戀職例降一級調用○雍正元年覆準各省
督撫延請幕賓應遴選老成練達深信不疑之
人先將姓名履歴具題造册報部如果効力年
久勤愼無過該督撫保題議叙如有才守出羣
者該督撫特疏薦引從優議叙(議叙條例詳/載銓選例)其
司道府州縣等官將管理刑名錢榖幕賓豫將
姓名籍貫申報督撫存案計算六年期滿並無
叅罰事故果能深信其有為有守才識兼優平
日實無公私過犯者出具確實印結申送督撫
詳加驗看秉公考試除文理欠優才具平常者
不準咨部外如果文理優通熟諳吏治才具確
有可用方準據實保題將考試原卷一幷送部
竢直省彚齊之日吏部照考職之例請
㫖㸃大臣校閲試卷分别等第給與職銜選用(詳載/銓選)
(例/内)如有文理荒謬不諳律例者將原保官照徇
情例降二級調用保題之督撫照含糊具題例
降一級畱任或有冐名頂替者將保送官照頂
冒出結例革職或繫出身不明匪人將保送官
照濫舉匪人例降二級調用保題之督撫照失
於覺察例罰俸一年本人送刑部治罪其考定
各員出仕之後除因公罣誤降革外如有貪婪
革職者將原保官亦照濫舉例降二級調用保
題之督撫亦照失於覺察例罰俸一年督撫自
行薦舉幕賓内如有此等情弊皆照原保官例
議處以上外任官幕賓如本官縁事降革及執
掌書算内號瑣事人等與本官子弟親族來署
幫辦者不準保題申送其所延幕賓槩不準延
請任所本地之人致啟弊竇如違例延請任所
本地之人為幕賓者將延請官照違令例罰俸
一年○六年遵
㫖議定署印官於署任内事犯貪劣被叅者除將本人
治罪議處外其委署之上司自行糾叅者免其
處分倘上司徇庇私人容隱劣員或自䕶其短
不行叅奏於他處發覺時將委署之上司照徇
庇例降三級調用○又議準臺灣地方文職同
知以下等官有貪酷乖張以致起釁生事者將
不行揭報之府道降三級調用不行察叅之巡
臺御史降二級調用瞻徇隱匿不行告知督撫
之武職皆照不行察報例降一級畱任如武職
游守以下等官有貪酷乖張以致起釁生事者
將不行揭報之副將叅將降三級調用不行察
叅之總兵官降二級調用瞻徇隱匿不行告知
提鎮之文職亦照不行察報例降一級畱任○
又遵
㫖議定凡方面以下大小官員貪婪之處劣蹟昭著該
管各官不行揭報被督撫訪察題叅者同城之
知府降三級調用司道降二級調用不同城之
知府降一級畱任司道罰俸一年其因事受財
劣蹟未著同城之知府失於覺察降一級畱任
司道罰俸一年其不同城在百里以内之知府
罰俸一年司道罰俸九月百里以外之知府罰
俸九月司道罰俸六月遇有失察題叅該督撫
即於疏内將里數聲明以慿察覈倘有里數聲
明失實將轉詳各官皆照徇情例降二級調用
至屬官貪贓上司已確有聞見或士民告發業
經審實雖未告發而行賄過付確有其人而不
揭報是有心徇庇應無論同城不同城在百里
以内百里以外各降三級調用其雖有風聞正
在訪察而督撫先已察出若即行具揭者該督
撫仍將同城與不同城及不同城在百里以内
百里以外之司道府於疏内聲明照例議處其
直隸州知州照知府例議處若署知府直隸州
知州事不揭報者罰俸一年如知府直隸州知
州貪婪司道不行揭報司道亦照知府例議處
其司道將貪劣官員申詳督撫知府不行揭報
知府申詳司道不行揭報及科道開列本官劣
款指叅者將本官解任審實不行揭報之司道
府等官皆照此定例分别處分並不題叅之督
撫亦皆照司道例分别處分若督撫既叅貪婪
官不開未經揭報之司道府職名指叅者罰俸
一年如將清廉愛民之官屈為貪婪題叅審虛
者將原報之司道府等官各降二級調用督撫
各降一級調用如官員互相訐告該管官不行
申報及督撫知覺行察又行遲誤並督撫密行
察訪漏洩風聲以致有自盡脱逃等事者皆各
罰俸一年其自盡之人如有威逼致死情由經
部行詢取具妻子口供審問情實確有證據者
將逼勒之官革職提問至管鹽務官貪劣事實
或被督撫科道糾叅審確者將不叅之巡鹽御
史及不報之運使等官皆照督撫司道例分别
處分如巡鹽御史將伊所屬管鹽貪劣官題叅
與督撫司道無渉免其議處如將清廉官屈為
貪劣題叅審虛者將原報之運使等官各降二
級調用巡鹽御史降一級調用其總督叅過劣
員巡撫不必叅巡撫叅過劣員總督不必叅○
又
諭州縣為親民之官地方事務全資料理凡有委署印
務者必鄰近地方始能兼顧向來督撫藩司等委官
署印每慿一已之私心而不計道里之逺近此習相
沿已久近日秉公之上司已將此等陋習滌除而其
餘尚有未能盡改者如廣東巡撫以韶州府乳源縣
令署廣州府之花縣又以廣州府花縣令署惠州府
之海豐縣此皆隔府差委相去數百里之逺者夫州
縣一官錢糧必及時徵收盜賊必立時緝捕人命必
當時相驗承審案件必如限完結若於數百里之外
兼攝印篆不但顧此失彼諸務廢弛而吏役奔忙人
犯拖累種種遲誤之處難以悉數嗣後州縣員闕該
上司等必須選委鄰近官員署理倘正印官一時不
得其人即遴選鄰近之賢能佐貳官署理如繫地方
要闕鄰近難得其人則將隔府正印官委署而别委
官員以署該員本縣之事務期人地相宜而各縣公
務又不致於遲誤斯有裨益倘該上司有市惠徇情
任意委署者經朕察出定嚴加處分欽此○十年
諭向來大計叅劾官員除貪酷發審外其餘著送部引
見嗣後特叅文武官員比照大計之例如浮躁不及
等款者亦著送部引見永著為例欽此○十二年覆
準保舉賢良方正出身人員如犯貪酷不法等
事審實察明該員保舉縁由於疏内附叅將原
保舉之州縣等官降三級調用轉詳之司道府
直隸州知州降二級畱任不能察出之督撫降
一級畱任○又議準凡督撫糾叅屬官必將應
叅之事備列款蹟或無款可列必將所叅情由
一一據實指出具奏如有不列款蹟不據實情
含糊具題將督撫照含糊具題例降一級畱任
所叅之官仍行令該督撫秉公確訪或列款蹟
或將應叅情由據實指出題覆到日交部照例
分别議處○又議準雲貴川廣等省苖疆地方
照臺灣之例令文武官弁互相稽察如文職同
知以下等官武職游守以下等官有將苖夷科
派擾累及將土目索詐陵辱等情除將該官弁
叅處治罪外其同城文武如有曲徇情面含糊
隱諱將不行揭報之道府副叅並不行告知督
撫提鎮之文武官弁皆照臺灣之例分别議處
再邊地官兵出征如不肖之官並不親身前往
將勦賊辦糧重任專委土弁經理以致惡弁乘
機搶奪生事等情亦令文武官互相稽察呈報
督撫提鎮嚴訪重處如有瞻徇隱匿情弊亦照
臺灣之例分别議處○又議準凡各省地方官
於升遷降調以及有事故離任之後遇有疎防
失察等案如在任時實繫因公出境接任之人
務將前官公出月日及因何事公出何處分晰
詳報督撫據實聲明聽部察覆倘接任之人將
前官公出之處失於察報誤將職名開送者將
接任官照失報事故例罰俸一年轉報之上司
照不行詳察例罰俸六月○十三年議準直省
各上司有恃勢抑勒者許屬官詳報督撫即行
題叅若該督撫徇庇上司不行叅究或督撫自
行抑勒致屬官受屈難伸者仍準其直揭部科
察明揭内情辭如果有抑勒實情即行據揭具
奏將原揭一幷行令該督撫確審該上司暫免
解任如審明該上司果有抑勒情由題叅到日
照抑勒例議處若屬官已知訪揭題叅罪無可
逭即乘叅本未到之先摭砌款蹟揑辭誣揭部
科者部科察揭内情辭毫無確據即據揭叅奏
將該員解任行令督撫確審如審繫誣揭將該
員革職治罪○乾隆元年議準直省應行題補
員闕各該督撫於屬官内擇其才守兼優者準
以應升之官題補不得越級奏請升用其佐雜
等官例不具題亦止準以應升之官咨部請補
至因公罣誤降革人員或經該督撫保題畱任
或奉
㫖畱任者該督撫遵例保題開復後方準再行題請
升用如將銜闕懸殊不應題升之人越次保題
指闕具奏請升用者將該督撫照含糊具題例
降一級畱任如將革職降級畱任官不竢開復
遽行保題指闕奏請升用者將督撫照革職降
級官擅行委署例降一級調用○又議準督撫
保題人員繫道府等官取具兩司確結務將本
人居官如何之處出具切實考語進呈
御覽並將該員任内事蹟於本内聲明照例造册出
結送部存案州縣官員毋庸取具道府文結該
督撫即將該管上司季報本官任内事蹟考語
摘取入疏加具切實考語進呈
御覽並造清册送部以慿察覈所保之人或改操於
後致干嚴處者察明從前所開事蹟果有確據
將出結開報各官準予免議如所結不實將原
結各官仍照例議處○又議準凡遇有應行題
補之闕於員闕時該督撫接到部文之後限一
月内即行簡選題補如無合例之人亦即據實
奏
聞請
㫖簡用倘有任意遲延經部科察出將督撫議處違
限不及一月者罰俸三月違限一月者罰俸六
月違限二月者罰俸九月違限三月者罰俸一
年違限四五月者降一級畱任違限六月以上
者降二級畱任違限一年以上者降三級調用
○又議準直省督撫轉飭府州縣等官保舉孝
廉方正詳稽事實造册加結申詳該管上司遞
加訪察督撫覈實保題倘所舉不實將平日並
非敦崇實行之人以夤縁奔競輒行保薦或被
旁人舉發或被訪察題叅除本人斥革追究外
將濫行出結各官降三級調用受財者從重論
如各衙門胥役借端需索該管官失於覺察者
照失察衙役犯贓例分别議處○三年覆準督
撫越銜保題如不將越次之處於疏内聲明者
將督撫照定例處分若督撫疏内已經聲明越
次因人才公務起見奏請者除將所保之人照
例題駮外其保題之督撫照承問官錯擬經部
改正承問官免議之例免其處分○五年奏準
各省督撫遵照定例題升調補官員原任及新
任内有貪劣等事如繫該督撫等自行察出究
叅無論該員升任原任貪劣皆免其議處如不
行叅奏别經發覺者皆照不揭報劣員例分别
察議○七年議準督撫題補官員任内有叅罰
事故皆於本内聲明聽部定議已經覈叅未準
部覆案件亦將原叅之事敘入本内聽部定議
如有遺漏由部察明即於議覆本内將具題之
督撫照不行詳察例罰俸六月○十年奏準凡
上司失察屬官貪劣其不同城之上司在任不
及一月者免議○十七年議準各省督撫遇教
職考覈案件例應會同學臣舉行者務遵定例
會同辦理其或自行密訪察叅之案亦於咨題
之後即知會學臣以備稽考
一言官奏事不實康熙九年題準言官如將貪
婪官員列款糾叅審問全虛者或叅官員老病
衰庸若虛者皆各降二級調用其譏刺條議奉
㫖議處者或因不據實囘奏奉
㫖議處者或凡事不據實陳奏或並無可據稱風聞
具奏者皆各降一級調用如將官員列款糾叅
有一二處實者免議○十四年議準内外無言
責大小官員如不繫密事妄行密奏及借公將
私事具奏者除所奏不準外各降二級調用或
言官及無言責各官借端條奏陷異䕶黨挾詐
報復並允受囑託及行賄作弊具奏者事發將
本官革職交與刑部如督撫科道題叅應密不
密不應密而密者皆各罰俸六月
一官員呈辨寃枉康熙九年議準官員辨寃具
呈原議衙門不準者許赴通政使司鼔廳控告
如寃枉果實將原議不準衙門官罰俸兩月如
無寃枉一次控告不準之事又復控告原衙門
者將所告情節不準行繫官罰俸六月繫民交
與刑部初次控告通政使司鼔廳並無寃枉者
罰俸六月又稱寃枉復赴通政使司鼔廳控告
者降一級調用如已經革職官員皆交與刑部
議罪初次叩
閽審虛者罰俸九月復稱寃枉叩
閽者降二級調用若於原辭之外揑造言語妄生
枝節控告審虛者照定例處分再降一級調用
如已經革職官皆交刑部議罪其控告上司受
賄私派等事審虛者革職提問○又覆準年久
已結之案有在部呈辨開復者一槩停止如果
有寃枉赴通政使司鼔廳控告至降級革職之
官稱伊事寃枉或叩
閽或在通政使司鼔廳控告具題者由部察明果
繫寃枉將此控告案内寃枉人員一幷開復○
二十五年議準定例内京察大計降級革職官
如有將考伊官員以受賄侵勒控告者將所告
之事不準行本官有冠帶者革職無冠帶者交
與刑部議罪嗣後凡官員將伊列款糾叅之後
乃將上司列款首告者照此例將所告之處不
準行仍交部治罪○雍正十三年議準科道被
人叅劾之後並不静聽部議候
㫖裁奪倚恃言官之職妄行具揭陳辨者降三級調
用○乾隆四年奏準凡候補候選以及曾經議
處官員如有應行呈明情節咸準其赴部具呈
交與該司將應準應駮縁由詳加考覈逐款明
晰批示分别辦理至既經具呈一次之後如有
復行揑辭妄控者一槩不準收録倘此内果有
實屬寃枉應令其自行赴都察院具呈該院察
明應行準理者行文調取該部辦理原案及一
應定例如實繫舛錯即為奏請改正該部堂官
如有辦理未協亦即奏明請
㫖察議倘有營私受託等弊都察院一經確訪即行
叅奏
一失報逃官康熙九年議準所屬見任官員潛
逃不行申報者罰俸一年或有員闕不報者處
分同又各官有謊報因公出境者降一級調用
一不察假官康熙九年題準凡姦徒私造假印
執持假票冒稱職官或謊帶花翎或假稱差官
所在地方州縣不行察拏者降一級調用如給
此等姦徒印結執照者事發革職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