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四十
戸部
積貯
一常平榖本順治十二年題準各州縣自理贖
鍰春夏積銀秋冬積榖悉入常平倉備振置簿
登報布政使司彙報督撫嵗終造報戸部其鄉
紳富民樂輸者地方官多方鼓勵毋勒以定數
○康熙十八年題準地方官整理常平倉每嵗
秋収勸諭官紳士民捐輸米榖○三十一年議
準山東每畝捐榖四合除原有可貯倉厫外其
無倉厫之州縣交與地方官酌量建造○三十
二年覆準浙江產麥無多所収不敷民食鄉紳
士民捐輸夏秋幷作一次每畝捐榖四合○三
十四年議準令直省督撫飭各州縣衞官勸諭
鄉紳士民每歲収穫時量力捐輸積貯遇榖貴
之時將米麥貸於乏榖之人竢収穫照原領米
麥之數交還如不肖有司有抑勒多収情弊照
私派錢糧例處分○三十六年覆準湖廣三十
五年分各官捐輸之榖貯各屬常平倉以備振
濟○四十三年題準陜西人口衆多之州縣增
貯米三千石其次州縣二千石又次州縣千石
交與地方官採買存貯動西安司庫兵餉銀十
有四萬兩以十萬兩照時價買米增貯以四萬
兩於各州縣蓋造倉厫其甘肅地方旣無倉厫
應於常平倉糧内十分之中動用一分蓋造將
用過糧米闕數照原定數目補還再西安甘肅
二處照依應徴地丁銀一錢米一斗輸納者令
其捐輸糧三合以為備災之用如遇歉年停其
捐輸○又議準福建見在捐輸榖二十七萬餘
石常平倉榖約五十六萬餘石其内地積榖仍
按原存州縣之額數存畱常平榖照時價盡數
發糶至臺灣一府三縣遠在海外見存捐輸榖
八千六百餘石常平倉榖十有一萬石有竒除
每縣應存之數加謹収貯以備每嵗出陳易新
之用外其餘盡行發糶貯銀遇荒年振濟○五
十四年題準浙江平糶漕米十萬石存貯仁和
錢塘等九縣倉厫開徴新糧之日難以並貯應
於省城廣豐倉之舊址建厫二百四十間収貯
○又覆準湖北撫司道府州縣等官共捐輸榖
三萬五千七百石分撥大中小州縣衛所収貯
備用○五十九年覆準河南截留漕米内撥十
萬石運至西安存貯○雍正元年覆準動浙江
庫帑買米三萬石運廈門収貯萬石泉漳二府
各貯六千石餘八千石運赴福州省城設遇米
價稍貴一面奏請一面平糶○又覆準豫省河
北三府麥苗稀少秋禾未種小民艱於粒食將
康熙六十一年漕糧六萬二千五百九十石截
畱衛輝府存貯將陜州収捐米内酌撥二萬石
運送懷慶府倉存貯以備需用○四年議準江
南地廣人稠需用米榖倍於他省動帑買運以
濟民食恐稽時日暫照河工議叙貢監之例將
銀改為本色米榖每銀一兩収米一石或榖二
石鄰省之人亦準捐輸不論稄秈紅白兼収行
文督撫一面動支正項錢糧委官於產米地方
照依時價採買運送其採買若干運送何地該
督撫公同商酌妥議具奏一面行文鄰省並出
示曉諭本省生俊令其急公赴輸且分别府州
縣之大小酌量應輸米榖之多寡竢各該處應
貯米榖捐足之日卽行停止其所収米榖加謹
存貯按季造册報部如有私自収取折銀及勒
索包攬情弊卽指名題叅從重治罪此所貯米
榖有應用平糶散振出借者該督撫卽具題動
支將動用數目報部察覈○又覆準江南蘇松
常三府買榖八萬石収貯○又覆準浙江寜波
金華等府買穀五萬五千餘石分貯○又覆準
浙江杭嘉湖等府動司庫銀十萬兩買榖分貯
○又議準福建臺灣於常運平糶米五萬石之
外動正項錢糧運米十萬石存邊海地方若遇
臺灣豐収之年再酌量加增運貯仍令臺灣商
販得至福泉等府貿易○五年議準湖廣鹽商
捐榖銀十萬兩分發湖北六萬兩湖南四萬兩
交各府飭令就近採買存貯○乾隆五年
諭地方積榖備用乃惠濟窮民第一要務而州縣有
司惟恐貯榖過多平時難於照料離任難於交盤
瞻顧遷延實為通病朕知之甚悉巳屢降諭旨矣
今年直隸山東河南江西等省皆獲豐収而各省
奏報年榖順成者頗多况江西湖廣原繫產米之
地皆當乘時料理積貯之政如捐監一事宜竭力
勸導多方鼓舞將抑勒阻撓胥吏苛索等弊悉行
革除其他凡可以積之於官藏之於民者皆當於
此時悉心籌畫並切諭小民撙節愛惜毋糜費於
無益之地如造酒造麴之事尤宜禁約庶不有虛
上天之賜夫豐年不知積貯一至歉年束手無䇿咎將
誰歸各督撫有司均有父母斯民之責應視民事
如巳事毋得徒奉具文仍蹈茍且偷安之習欽此
○十年
諭今年直隸宣化府所屬被旱歉収恐附近州縣所
貯米榖未必處處充裕可以分撥濟用來嵗青黄
不接之時或致米糧不敷此時應當計及著撥通
倉米五萬石聽該督酌量分發闕米州縣存貯備
用欽此○十一年
諭上年宣府所屬被旱歉収今春雨澤又復稀少著
將通倉粟米撥運十萬石分發所屬州縣以備撥
給倘今嵗秋成豐稔卽將此項補實倉儲其如何
陸續輓運著倉埸侍郎會同該督妥議辦理欽此
○十三年議準収捐監榖原以實倉庾而備荒
歉各省見在俊秀報捐除山東江南福建四川
停其在内収捐山東振䘏用繁兼準在外收捐
折色外其餘各省悉照在外収捐本色在内収
捐折色之例辦理今各省常平積貯旣經定額
則収捐監榖自無容於額外增貯除不敷定額
之省仍以收捐補足外其額外有餘各省所収
本色應令别案存貯遇有振䘏卽於此内撥用
或平糶倉榖不能買補卽將此項倉榖撥抵所
存糶價造册報部酌撥
一常平榖數康熙三十年覆準直隸所捐米榖
大縣存五千石中縣四千石小縣三千石倘遇
荒歉卽以此項散給其留倉餘剩者均於每年
三四月照市價平糶五月初旬將平糶價銀盡
數解貯道庫九月初旬各州縣領出糴新榖還
倉○四十三年議準各省府州縣積貯米榖大
州縣存萬石中州縣八千石小州縣六千石其
餘按時價易銀解存藩庫其存倉米榖每年以
三分之一出陳易新○又覆準直隸各屬見存
米榖惟南宫南樂長垣三縣過二萬石其餘州
縣存貯不多仍令照舊存貯毎年出陳易新倘
遇歉嵗詳明題請發糶○又議準東省倉額大
州縣貯榖二萬石中州縣萬六千石小州縣萬
二千石○又覆準山西之民别無他業惟資田
畝恐積貯榖少一時需用購買維艱毎大州縣
令存榖二萬石中州縣萬六千石小州縣萬二
千石○又覆準江西州縣大者止存榖萬二千
石暫停糶三○又覆準江蘇所屬大州縣存貯
米五千石中州縣四千石小州縣三千石○又
覆準四川大州縣貯榖六千石中州縣四千石
小州縣二千石無庸糶三○又覆準
盛京地方與各省不同無庸分别州縣大小定數
其九州縣積貯米糧有多寡不同錦縣見積貯
六萬石寜遠州見積貯五萬餘石為數頗多承
德等七州縣止各存萬六七千石不等自四十
三年起將錦寜二州縣應徴米豆改為徴銀解
交承德等七州縣買糧建倉積貯○又覆準貴
州各府州縣常平倉見貯米千二百餘石稻及
蕎麥共十有八萬餘石内惟貴安等地方均繫
衝要且官兵駐劄自宜多貯貴陽府存貯稻萬
有一千餘石貴筑縣存貯稻萬有四千餘石安
順府存貯稻八千石其餘各府屬有六千石及
三四五千石不等皆不足大中小州縣應存之
數竢捐貯贏餘之日再請糶買○五十一年覆
準山東將捐榖分貯大縣萬石小縣八千石仍
於沿河等處酌留數十萬石以備鄰省撥運○
雍正三年議準廣東於通省府州縣存倉榖數
多者開倉平糶卽將價銀付榖少之州縣糴穀
存貯其有虧闕者嚴追完補再廣西桂林等府
捐榖糶三價直不必糴穀還倉仍買榖運交廣
東分貯○七年議準山東各府並附郭首縣貯
榖二萬石大州萬八千石中州大縣萬六千石
中縣萬四千石小縣萬二千石大衞萬石中衞
五千石小衞二千五百石大所三千石以此定
額其地要民稠或積窪易潦者酌加二三千石
如有闕額動帑買補○九年覆準江蘇所屬地
廣需用米穀甚多應照雍正五年所定數目大
縣存米萬五千石中縣萬石小縣八千石榖則
倍之○十一年議準喜峯口乃蒙古徃來之路
所需口糧不可不備酌議於永平府屬糶賣原
貯喜峯口成色米所易之穀及見存穀内量撥
八千石令各州縣運送交倉○十三年議準福
建福州府倉貯榖二十一萬石為數繁多分撥
福糧㕔萬石閩侯二縣各二萬四千石○乾隆
九年覆準陜西西安所屬常平榖二百七十三
萬三千有十石按州縣大小分貯咸寜長樂二
縣各貯榖七萬五千石葭州神木等七州縣各
貯穀五萬石綏德膚施等十二州縣各貯穀四
萬石富平臨潼等七州縣各貯穀五萬石乾州
三原等八州縣各貯穀四萬五千石華州藍田
等十一州縣各貯穀四萬石邠耀等七州縣各
貯穀三萬石商鄜等十七州縣各貯榖萬七千
二百餘石同官麟遊等七州縣各貯穀八千石
興安洵陽等七州縣地氣潮濕多貯恐致紅朽
仍以見存舊穀四萬四千五百四十石作為定
額○十三年
諭邇年以來各省米價日見加增反覆推䆒莫知致
此之由常平積貯所以備不虞而衆論頗以為採
買過多致米價益貴因思生穀止有此數聚之官
者太多則留之民者必少固亦理勢之自然考之
康熙雍正年間各省常平已有定額直省常平積
穀之數應悉準康熙雍正年閒舊額其加貯者以
次出糶至原額而止或鄰省原額不足卽就近撥
運補足所需運價照例報銷其如何彼此撥運並
酌定原額及原額存糶之法著大學士會同該部
悉心妥議具奏欽此遵
㫖議準直省常平倉所貯米穀康熙年間或未經定
額或定額無多難以稽考應照雍正年間舊額
惟雲南地處極邊不近水次陜西所屬沿邊積
貯兼備軍糈雍正年間倉貯多寡亦屬無定應
以乾隆年間所定之額為準雲南積穀七十萬
千五百石西安積穀二百七十三萬三千有十
石甘肅積穀三百二十八萬石又福建環山帶
海商販不通廣東嶺海交錯產穀無㡬貴州跬
歩皆山不通舟楫倉貯均宜充裕見在米榖以
乾隆年間定額計之或尚有不敷或僅可足額
較之雍正年間已覺有餘酌量三省情形卽以
見存之榖作為定額福建積榖二百五十六萬
六千四百四十九石有竒廣東積榖二百九十
五萬三千六百六十一石有竒貴州積榖五十
萬七千十石有竒其餘直隸
盛京山東山西河南江蘇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
南四川廣西均以雍正年間舊額為準直隸積
榖二百十有五萬四千五百二十四石
盛京百二十萬石山東二百九十五萬九千三百八
十六石有竒山西百三十一萬五千八百三十七
石有竒河南二百三十一萬九百九十九石江蘇
百五十二萬八千石安徽百八十八萬四千石江
西一百三十七萬七百十三石浙江二百八十萬
石湖北五十二萬九百三十五石有竒湖南七十
萬二千一百三十三石有竒四川百有二萬九千
八百石廣西二十七萬四千三百七十八石通計
直省共積榖三千三百七十九萬二千三百三十
石有竒較之乾隆十三年以前定額四千八百十
有一萬六百八十石有竒計減積榖千四百三十
一萬八千三百五十石令各該督撫視所屬府州
縣之大小均匀存貯其間有轉運難出產少地方
衝要以及提鎮駐劄各省犬牙相錯之處彼此可
以協濟均應分别加貯○十五年題準安徽各屬
常平倉定額通省九十四萬二千石為準每大州
縣額貯米萬二千七百石至萬八千石中州縣額
貯米萬四千石至萬七千石小州縣額貯米萬一
千石至萬四千石府倉自八千石至萬五千石
不等除地土髙燥不準銷厫底氣頭外其安慶
等八府州及懷寜等三十八州縣存貯一年者
每石開氣頭三合二勺廒底八勺存貯二年者
每石開氣頭六合四勺厫底一合六勺未及一
年及三年之後米穀質已乾均不準開銷以乾
隆十四年為始於該年奏銷册分晰造報
一常平積貯米穀隨宜康熙三十年覆準直屬
捐米内秫黍一種春氣一動卽易發紅著卽糶
賣易粟還倉○三十一年覆準福建沿海之地
民間多種稻穀不比北省多種麥粟嗣後止令
勸輸稻榖○雍正三年
諭積貯倉糧特為備荒之用但南省地方潮濕米在倉
一二年便致紅朽改貯稻穀似可長久著詳議具奏
欽此遵
㫖議準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廣四川廣東廣西
雲南貴州各省内惟安徽但有稻榖原無貯米及
福建浙江倉米有限無容改易其江西湖北湖南
四川存貯米皆五萬石内外令於一年内改易稻
榖江淮截漕米廣東存倉米皆八萬餘石廣西
存倉米十萬餘石分作二年改易稻榖雲南米五
十七萬餘石貴州米四十萬餘石一二年内不能
盡易每年雲南應給兵餉十有四萬九千六百餘
石貴州兵餉九萬五千六百餘石卽將二省存倉
之米支給至秋成時徴収稻榖補倉雲南存倉米
限以四年貴州限以三年盡可改易令各地方官
增建倉厫以備積貯○又覆準江蘇安徽江西福
建浙江湖廣四川兩廣雲貴各省所存之米竢易
榖旣完之後每年額徴兵餉仍収米給兵餘悉
改徴稻榖各省均照此例其有虧空倉米者亦令
悉以稻榖追補還倉凡有需用挨年先碾舊榖支
給倘需用米多一時礱碾不及應給米一石者折
給穀二石○又覆準山西存貯倉米悉照奏銷兵
馬錢糧成例每榖一石抵米六斗易榖入倉其民
欠及虧空米糧亦令照例改折交倉存貯至&KR1048;子
蕎麥等項各處出產不同令該撫嚴飭各屬確訪
時價易榖入倉不得故為低昻至偏僻小縣暫令
米榖兼買陸續易榖入倉○又覆準河南存倉米
麥糶賣後秋収卽將米價糴榖分貯榖少之州縣
至民欠未完虧空買補各項亦以一米二榖徴収
追補還倉○又覆準四川富順等縣倉米改易稻
榖茂州素不產米向貯米二百石今易蕎麥六百
石其建昌府之左所米令搭放兵米徵稻榖還倉
松潘衞存貯軍需米匀作兩年平糶仍買新米貯
倉五年更換一次○十一年覆準安徽鳳陽亳州
等處地產粟穀稻非本地所出嗣後凡產粟穀之
處每逢糶三卽準其買粟補倉挨年易換其多餘
價銀增買粟穀竢買足之時分别報部察覈
一直省常平積榖每嵗存糶之數康熙三十四
年題凖江南積穀以七分存倉備振以三分發
糶竢秋収買穀還倉○三十五年覆準江南於
各屬糶三銀内酌提四萬石價銀解省竢秋成
時収買新穀貯省以為下年存七糶三之用○
四十三年覆準河南見存倉榖每年將一半存
倉備振一半借給窮民○四十九年題準陜西
甘肅存貯之米日久恐有浥爛行令該管官於
糧貴之年存半糶半糧賤之年存七糶三○雍
正三年議準州縣倉糧凡遇出陳易新之時令
佐貳官公同収放如州縣私自糶賣佐貳官不
據實通報扶同隱匿一并叅處○四年覆凖陜
西倉糧久未糶賣令於每年二三月内存七糶
三至八九月買補還倉○六年題準陜西存貯
倉糧準其一米二穀易穀積貯每年於二三月
間存七糶三秋後買補還倉○九年議準江蘇
所屬倉穀凡遇青黄不接出陳易新酌量糶賣
不必拘定存七糶三○乾隆元年覆準湖南各
屬地有高下燥濕之不同常平倉穀存糶之數
因地制宜列減糶為三等長沙等四十五府州
縣地勢乾燥者仍存七糶三永州等三十一府
㕔縣衞地勢稍濕者存半糶半龍陽等四縣地
勢尤濕者糶七存三倘民間有不須糴買或不
能糶半糶七聽該管官隨時斟酌○又覆準四
川龍安寜逺二府並茂州所屬及雷波衞黄螂
所等處地居邊荒風土較異兼之積貯雜糧性
不耐久應每年糶半存半餘循例存七糶三偶
遇歉収不拘成例酌量借糶○又議準廣東平
糶倉穀將沿海卑濕之廣州等七府南海等三
十九州縣新安等二縣丞所管準其存半糶半
其糶三之穀全支兵米無可減糶之嘉應清遠
等十四州縣亦令存半糶半南雄等三府羅定
三水等三十六州縣旣非沿海卑濕之區照例
存七糶三○二年題準安徽地土高燥之滁州
等七州縣及鳳陽潁州二府石埭等十二州縣
常平貯穀照例存七糶三其臨近江湖地形卑
下濕氣最重之安慶等十府州懷寜等三十八
州縣減價糶半存半
一買補之法雍正十一年議準廣東每年糶三
倉榖自九月以後數在四千石以下者定限兩
月内買補足數四千石以上者三月内買補足
數九月以前有能先買者聽其便宜買補○十
三年議準直省各州縣秋成買補倉穀如遇榖
價騰貴卽將所糶價銀解交府庫竢次年秋収
價賤照數買補又本地買補恐有短價𣲖買抑
勒富戸里民等弊務令於隣近州縣購買以杜
弊端○乾隆元年議準秋収買補倉穀務擇好
穀照原糶之數買足還倉其買補價直照各地
方時價有餘不足通融撥補足數給發不得稍
有短少致有官賠並𣲖累里民等弊○二年議
準被災州縣如有倉糧散給無存者務於秋収
豐稔之時卽題明撥銀買補以實倉儲○又議
準各州縣平糶倉穀務於本年秋収及時照數
買補如逢水旱本地鄰境價直皆昻貴難買令
該管官察覈確實將存價縁由咨部竢次年秋
収無論價直貴賤卽行採買如次年仍延緩不
買以玩視倉儲照例題叅又凡遇水旱災傷次
年買補價昻察其實在不敷之數統計該省糶
價有餘不足通融撥補買足如該省並無盈餘
準動支藩庫存公銀買補仍造册題報察覈○
三年議準買補倉穀嚴禁𣲖累小民及發短價
低銀抑勒交糧或斗秤以大易小以重易輕有
蹈此者或被告發或被訪聞卽詳揭叅究督撫
徇隱一并叅處○又議準直省倉穀春糶秋糴
若秋成穀價仍昻則就鄰近價平之處於春月
購買補足如鄰近價亦未平卽察其積貯之多
寡酌量緩急暫停買補或竢次年麥収豐稔買
麥収貯秋成易穀還倉或竟竢次年秋成買穀
隨時酌量辦理至倉穀無多地方不便虛懸令
州縣確訪鄰省價平之處詳明該管上司委官
採買其原糶價直不敷採買卽於通省糶價内
通融撥補倘再不足準其將糧價運費脚費在
於藩庫存公銀内酌量撥給造册題報○又議
準州縣赴鄰封及產穀地方採買時卽將應買
數目報眀督撫行知受買地方如繫隔省卽知
會彼省督撫轉行知照竢買足運囘之日卽取
具地方官印結將米穀數目價直書明結内於
申報採買収倉時一并送府驗報察覈如有情
弊卽行叅處○七年議準江西湖廣素產米榖
於有収之嵗自七八月以至十二月將本地附
近水次各屬米穀價直每月據實咨報各省以
便採買若各省已赴採買而江廣等處適值價
貴準於存倉穀内酌量撥運將鄰省價銀留貯
竢秋成照數買補還倉○八年議準買補倉榖
如果一時買難足數本地有穀之家情願出售
於官者議定價直必見穀交銀官為經理輓運
無得豫發價銀强行𣲖買亦不得勒令賣戸上
倉交納以致愆期揑報擾累民生○九年
諭積貯乃民食所關從前各省倉儲務令足額原爲
地方偶有水旱得資接濟是以常平之外復許捐
貯多方儲蓄無非為百姓計後因糴買太多市價
日昻誠恐有妨民食因降㫖暫停採買俾民間米
穀自在流通價直平減亦無非為百姓計也乃近
聞各省大吏竟以停止採買為省事不思常平之
設不特以備荒歉卽豐稔之年當青黄不接之時
亦得藉以平糶於民食甚有關繫從前所降諭㫖
總在督撫大吏奉行之時將實在情形籌酌妥協
其間因時制宜原不可執一定之見今因停止採
買之令遂任倉厫闕少置而不理將來必致糶借
無資固非設立常平本旨又豈朕停止採買之本
意乎各省督撫務須斟酌地方情形留心辦理應
買則買應停則停總在相機籌畫不可膠執定見
希圖省事欽此○十一年
諭各省積貯原以備地方荒歉之用今嵗豐収之處
尚多正宜趁此時留心籌畫豫為積貯民食之計
俾不致榖賤傷農但必以本地之穀補本地之倉
恐収成分數不齊產米多寡不一或因一時採買
米價又致昻貴有妨民食著各該督撫酌量所屬
地方情形有二麥旣豐而秋成又稔者動撥屢年
所存穀價分路採買亦不必迫期足額務須妥協
辦理使倉儲可以漸充而米價不致增長欽此
一豐年糴糶豫備倉儲康熙二十四年
諭山海關古北口張家口等處積貯米穀以備蒙古饑
荒令戸部官監視運送蓋造倉厫欽此○三十年
諭山西平陽等處麥田大熟著遣堂官一人前徃照時
價採買積貯欽此○四十三年
諭山東昨嵗歉収江南乃產米之地又水陸易於輓運
著總河等從江南買穀運至東省交倉欽此○雍正
三年
諭湖廣為產榖之鄉運徃别省皆為近便今嵗収成豐
稔著該省督撫動支庫銀十萬兩買穀於省倉及府
州縣應貯之處加謹収貯但須陸續採買不可致穀
價騰貴設民間穀價稍昻卽行停止以待來嵗秋収
江南浙江今嵗均獲豐収著各該撫就近商酌若買
穀有益卽動項採買定數奏聞欽此○四年
諭聞山東登萊青三府連年豐稔商販自東而西者絡
繹不絶著該撫酌量動帑採買分貯於濟南等屬米
少之州縣著勸諭各商販多運至濟南等三府俾民
間得以収買存貯則明嵗青黄不接之時米價不致
騰貴欽此○九年議準東省被水州縣振濟所用之
穀於通省見存新収粟米撥十五萬石再簡科
道官二人動支帑銀徃天津等處率地方官買
粟五萬石共二十萬石發與囘空糧船帶至山
東令於德州常豐臨清等倉収貯再於奉天撥
粟二十萬石由海運至天津再雇民船運至德
州交與山東地方官運送其東昌以下之近水
州縣將江西湖廣漕運截留三十萬石令該撫
分撥存貯○十三年題準直𨽻二麥豐収以奏
準司庫存公銀内給清河道二萬天津道萬兩
大名道三萬霸昌道萬兩河間府二萬分發各
屬麥多價平之州縣盡數採買収貯本處倉内
每年易穀積貯於年終造册報部察覈○乾隆
元年題準江西早穀豐収酌動存公銀買穀十
萬餘石分貯各府州縣以裕本省之蓋藏兼備
鄰封之緩急○三年
諭今嵗山東河南二省麥秋大稔但恐小民於有餘
之時不知撙節耗費於無用之地如躧麴耗麥地
方更當嚴禁於斯時勿以二麥豐収遂可稍弛其
禁至於鄰省需麥之處甚多以本地之有餘濟他
省之不足而貿易之利亦在其中務使商販流通
彼此均受其益如果再有餘糧卽著地方官動支
庫帑照時價糴買存貯公所以為餘蓄不使有榖
賤傷農之慮但不可繩以官法勒令交易致滋擾
累著該撫善為經理欽此○四年
諭湖北今嵗麥秋豐稔又豫省河以南麥已大熟當
此有餘之時必需酌盈劑虛始於民生有益直隸
江南上年歉収今嵗麥秋雨又愆期可行文直隸
總督會同河南巡撫酌量市價民情委官採買存
貯竢直隸需麥之時以便撥運湖北與江南鄰近
其應否採買接濟有便民食之處亦行文江南督
撫會同湖北巡撫商酌辦理欽此○又議準川省
秋収豐稔米價平減應動藩庫乾隆八年分雜
稅銀三萬兩地賦銀十二萬兩委官於成都等
六府州縣附近水次出產米榖最多處分行採
買交該地方官於沿江州縣空出倉厫内加謹
収貯其採買不拘額數限期但遇價増卽行停
止
一運費雍正十三年覆準春糶秋還其折耗並
脚價等費是所不免如遇秋糴價賤除諸費外
果有盈餘應聽該州縣自行據實詳明以備地
方平糶振濟之用該管上司不得藉端要挾勒
令多報○乾隆三年覆準平糶糧米旣令運米
至鄉糶賣又令四鄉分路採買還倉應酌量道
里逺近給與脚價覈明應需銀數在於藩庫存
公項内先行借給仍於糶糧盈餘價内照數還
項○又覆準買補之時時價或有不敷及赴鄰
邑並江廣產米處購買其盤費運脚如州縣自
有盈餘卽於盈餘内動用報銷若本郡邑並無
盈餘則申請於别屬盈餘内通融撥用倘别屬
亦無盈餘則於藩庫存公銀内給發○又覆準
運穀到鄉平糶脚價卽於米價内支銷○又覆
準動撥湖南倉穀十萬石運徃閩省備用委總
運官二人協運官四人在岳城賃船編列字號
分運抵蘇其運穀水脚湖南至江南每石給水
脚銀一錢五分貴時加增每石外加耗穀五合
每石酒錢三釐神福三釐舵工一釐自湖南至
漢口沿塗駮淺官給半費餘出船戸由漢口以
東直至鎮江進牐至蘇州凡有駮淺官為給費
經過關牐船料穀稅咨明該監督槩免収稅各
船由雇定之日起以開帆之日止中間放水守
空船戸水手日給米一升各府州縣由小河運
至湘潭及長沙岳州除貼近水次大船不給運
費外其餘每百里每石給銀一分由府州縣倉
運至水次上船需用脚費酌量逺近給發至會
齊處盤上大船每石給銀一釐總運官每人日
支飯銀五錢協運官每人日支三錢跟隨僕役
及所雇照㸔人夫每名日支五分均自収穀上
船之日起赴江囘楚之日止至官役囘時别雇
船費每人酌給銀十兩僕役每名酌給銀三兩
○七年議準江蘇倉糧運費凡繫官塘大河及
内河寛深舟運易行者每米穀一石每百里給
水脚銀八釐内河小港淺窄之處給水脚銀一
分陸路擔運每里給脚價銀一釐五毫○又覆
準本邑運鄉平糶所用脚價照例在於存公銀
内給發倘存公銀不敷臨時酌量於正項内報
部撥給○八年覆準廣西大河舟楫相通之府
州縣每站百里不分米榖每石給水脚銀一分
五釐小港支河之府州縣每站給銀二分再般
運上倉下船每石每里給脚價銀二釐不通水
路之府州縣遇山路險峻每石每里給脚價銀
二釐平坦之路給銀一釐○又議準四川所貯
水次米穀若遇鄰省需糧接濟凡碾運各費令
該省交給委官齎帶赴川自行領運應還糧價
亦令該省照數解川歸款○又覆準四川撥運
米穀大江運價三四九十等月水勢停緩每石
每百里順水給銀七釐逆水給銀一分四釐正
二及十一十二等月水稍乾涸順水給銀九釐
逆水給銀一分六釐小港每石每百里順水給
銀一分六釐逆水給銀三分二釐陸路平坦處
每里給銀一釐五毫半坦處給銀二釐二毫﨑
嶇處給銀三釐自五月至八月大江水勢泛濫
止可隨時辦理難以酌定章程○又議準直隸
撥運米穀水運每石每里給銀一毫五絲陸運
每石每里一釐運送
陵糈米豆因無囘頭載運每石每里給銀一釐四毫○
又覆準山東運糶米穀陸路每石每百里給銀
一錢水路二分○又議準奉天運糧每石每里
給銀一釐二毫○又覆準浙江撥運倉糧陸路
每石每里七毫險路一釐五毫水運官塘大河
每石每十里一釐小港淺窄處每石每十里一
釐五毫○又議準山西撥運米穀不分平險每
米一石每百里給銀一錢穀一石每百里給銀
六分○又議準江西撥運糧米凡内河水窄下
水每石每站給銀一分上水一分二釐大江寛
路每石每站下水五釐八毫上水六釐九毫六
絲○又覆準河南水運米麥每石每百里給銀
一分陸路一錢四分水運穀稻每石每百里給
銀八毫陸路八分○又覆準湖北撥運米穀如
水路易者每石每百里給銀七釐難者一分二
釐陸路易者每石每里給銀一釐難者一釐五
毫○又覆準湖南撥運米穀大河每石每百里
順水給銀五釐逆水七釐小河順水每石每六
十里給銀七釐逆水一分險灘順水給銀一分
逆水一分二釐其陸路平坦每夫擔穀六斗米
四斗每六十里給銀五分山路給銀六分山路
難行給銀七分○又覆準安徽撥糶米穀凡繫
濵江大河每石每站給銀六釐五毫一絲内河
小港水淺狹小之區每石每百里給銀一分溪
河水淺每石每站給銀一分八釐溪江沙灘每
石每站給銀二分其陸運平坦大路每石每里
給銀一釐路稍﨑嶇每石每里給銀一釐五毫
山路﨑嶇每石每里二釐山嶺紆折之區每石
每里給銀三釐○九年覆準西安撥運米榖水
路每石每百里給銀四分陸路平坦大道每石
每百里一錢山路﨑嶇邉方荒僻每石每百里
一錢六分○又覆準甘肅撥運倉糧無論河東
河西每石每百里槩給銀一錢三分○又覆準
雲南運送米榖平坦大路每石每站給銀一錢
二分道路﨑嶇者每石每站給銀二錢○又覆
準貴州輓運米穀陸路平坦程途每夫每里給
銀一釐險峻道路每夫每里給銀一釐八毫○
又覆準廣東撥運米穀平坦陸路每石每里給
銀三釐﨑嶇之路每石每里給銀四釐車載每
石給銀一釐水程下水每石每百里給銀七釐
上水一分海運七分○又議準福建水路運送
溪灘淺窄順流之處每穀一石每十里給銀八
毫米一釐深通寛暢之處每榖一石每百里給
銀六釐米八釐上灘逆流每榖一石每十里給
銀一釐米一釐五毫其陸路每石每里銀七毫平
坦道路每石每里擔夫銀一釐山峻險路一釐
五毫
一禁囤積及造麴蘖康熙五十五年覆準山東
河南兩年大熟
京城麥價未見平减皆由商賈豫行収買久貯不
得均糶所致行文山東河南巡撫察明由水路
北來賣給商賈米穀數目每月奏
聞仍知會直撫凡本處商賈有多買久貯者嚴行禁
止其已至直隸麥榖數目亦令直撫察明每月
奏
聞除沿途照常買賣外富商人等有多買久貯亦令
嚴行禁止沿塗地方不肖官役或有藉名稽察
留難勒索者該撫題叅治罪○六十年
諭京師禁止買米居積繫府尹專職並交與八旗都統
歩軍統領等一同嚴行禁止欽此○雍正四年覆準
平糶之時如有姦商勢豪居積射利者卽時訪
拏按律治罪該州縣官不嚴行察禁該督撫題
叅交部議處○乾隆二年議準燒鍋一事各省
情形不同應令各該督撫就本省情形因時制
宜以觀成效躧麴一項繫燒鍋盛行之源躧麴
多則私燒廣有捐蓋藏嗣後違禁私燒者照違
制律杖一百廣収新麥躧麴開燒鍋者杖一百
枷兩月失察地方官每一案降一級留任失察
至三案降三級調用如官吏有賄縱等弊照枉
法律計贓論罪○三年
諭直隸山東河南等省上年秋成歉薄穀價昻貴今
春山東河南得應時雨澤二麥可望有収則本省
鄰省皆可資其接濟無如小民愚昧徃徃不知撙
節而耗費麥之最甚者莫如躧麴一事朕聞毎年
麥秋之際地方有富商大賈挾持重貲赴各區大
鎮水陸通衢販賣新麥專賣與造麴之家以圖厚
利而造麴之家蓋成邱房廣収新麥惟恐其不多
小民無知但顧目前得價售賣不思儲蓄為終嵗
之計而此輩姦商惟以壟斷為務不念民食之艱
難此實閭閻之大蠹不可不嚴禁重懲者如山東
之臨清江南之鎮江此弊尤甚中外共知朕思商
民販麥則糧食疏通於百姓有濟不必稽察致有
阻滯惟察明躧麴之家嚴行禁止違者從重治罪
則有用之麥不致耗費於無用之地於本省鄰省
均有裨益著該督撫等轉飭各地方官實心奉行
毋得視為具文茍且塞責倘稽察不力仍有違禁
私躧者經朕訪聞必將地方官從重處分不稍寛
貸卽督撫亦不得辭其咎欽此
一常平額外積貯康熙四十三年覆準江寜倉
捐米八萬七千餘石久貯必致浥爛照常平倉
每年存七糶三秋成買補○四十四年議準豫
省河南府居數省之中積榖以備振濟山陜之
需今將四十三年漕米每米一石易穀二石共
穀四十六萬五千六百八十二石於河南府収
貯穀二十三萬五千六百八十二石造倉厫二
百九十三間其餘二十三萬石於近汴近洛之
祥符縣貯三萬石中牟縣貯二萬五千石汜水
縣貯二萬石鞏縣貯二萬五千石澠池縣貯二
萬石偃師縣貯二萬八千石陜州貯二萬七千
石靈寳縣貯二萬八千石閿鄉縣貯二萬七千
石共造倉厫三百六十四間嚴飭加謹収貯每
年於青黄不接之時出陳易新照依三分之一
借給農民秋後還倉○雍正九年覆準江蘇所
屬十二府州備貯倉糧動支藩庫銀委官赴產
米地方分頭陸續採買大縣貯米萬五千石中
縣萬石小縣八千石榖則倍之凡遇緩急於存
七糶三之外準其酌量平糶卽將原銀解存府
庫秋収後報明竢米價平時卽行領買或有盈
餘銀多購米穀存貯○十年覆準江南崇明縣
孤懸海外卽於前項買米案内買撥萬石収貯
崇明縣倉遇米價昻貴該縣平價出糶竢米價
平减隨卽買補足數○乾隆十一年議準福建
福興漳泉四府民食倉儲不能不仰藉臺灣運
濟令臺屬各㕔縣於本年三月内買足四十萬
石之榖永為定額遇有内地撥用卽於實貯四
十萬石内動撥將藩庫見存銀隨時發交臺灣
買補足額仍將買補穀數價直分晰造報至運
穀搭運商船已至内港因駕駛不慎船被閣損
漂失米穀及雖在外洋遭風其船無實在擊碎
形迹舵工水手皆存牌照無失者槩不準豁免
仍著落行保船戸照時價賠補其有在外洋遭
風舵水漂失無迹及在外洋横礁擊碎有實在
形迹可驗者卽具切實供情印甘各結先將商
船遭風失水情形米穀數目逐案咨部察覈仍
竢嵗終將應豁各船米穀彙案報題豁免著為
定例遵行○十三年覆準常平倉穀之外别有
貯穀如河南之漕穀倉貯榖七十七萬五千一
百四十三石有奇江寜省倉見貯穀萬二千石
乾隆七年奏明請動銀五萬兩採買補倉因價
昻未買福建之新設臺灣倉奏請備貯四十萬
石見存三十九萬六千七百十有六石有竒浙
江永濟倉貯米八萬七千四百三石有竒玉環
同知倉貯穀六十石廣東廣糧通判倉存榖九
萬二千七百八十五石平糶榖六千三百四十
五石存價銀三千三百八十四兩有奇均因地
制宜以資接濟皆不在常平額内令各省督撫
照舊存貯又江南崇明縣倉貯米抵穀二萬石
因孤懸海外特加貯備亦照舊存留
一積貯耗折乾隆四年議準浙江永濟倉建設
省會地方潮濕所貯米糧嗣後除春糶本年買
補新米及已經易穀者不議耗折外其餘米糧
存貯一年之後準其每石銷耗一升至次年每
石銷耗五合遞年照此開銷陜西甘肅各州縣
収捐之糧及常平倉収貯之糧除本年所収者
不準開耗外至収貯次年以後三年之内每石
每年準其開耗一升作正報銷三年之後不準
再減其延安府徴収本色糧米準其每石収耗
三升留充折耗之用雲南稅秋糧米有耗之府
㕔州縣每石収耗三升正耗之外復収䑕耗三
升於民有累應將正耗三升減出作為䑕耗其
外収之䑕耗三升槩行豁免無耗之州縣仍準
徴収䑕耗三升以備折耗其餘直隸各省地勢
有燥濕不同積貯米糧亦有多寡不一因地制
宜毋庸開耗○七年覆準陜西西安延安鳳翔
同州榆林五府邠乾綏鄜四州風土高燥所屬
州縣倉糧從無霉變毋庸開報氣頭厫底其漢
中府屬之寜羌南鄭等九州縣興安州及平利
石泉等六縣商州所屬之雒南等四縣地旣卑
濕所產又多稻穀性不耐久遞年挨次出易地
僻民稀不能照數易新自應仿照京倉開報氣
頭厫底之例酌定成規以免賠累其貯倉已過
五年者照京倉例酌減十分之三若貯倉未過
五年及已開報氣頭厫底一次者均不準開報
○八年題準浙江各倉除臨安於潛嵊泰順等
縣毋庸置議外其餘各屬倉穀如甲年買貯之
榖於乙年糶三糶四尚有存七存六於年終盤
察時照存貯一年例每石開報氣頭穀三合厫
底穀一合其存七存六穀於丙年又經糶三糶
四尚有存四存二於年終盤察時照存貯二年
例每石開報氣頭六合厫底二合其存四存二
穀於丁年全數出糶毋庸開報氣頭厫底糶半
之縣將甲年存貯穀於乙年嵗終盤察將存半
之數每石開報氣頭三合厫底一合總計穀一
石第一年開報四合第二年開報八合共開報
穀一升二合年終報部察覈○九年覆準廣西
平樂府屬恭城等十五州縣尚屬高燥所存倉
穀自可毋庸開報氣頭厫底桂林等府所轄之
㕔及州縣六十有四屬除三年之内能將存倉
穀按數出易其未易穀為數無多並碾運古州
兵餉以及有别案撥用等項不準開報氣頭厫
底外如三年之内全未出易存倉之穀準其自
乾隆八年為始將十分之三開報每千石内準
以三百石開報氣頭厫底每百石開報氣頭穀
一石厫底穀四斗如存貯未及三年者不凖開
報○十一年覆準江南地勢最濕之常熟等二
十州縣每石每年準開報氣頭厫底一升地勢
潮濕之長洲等二十四州縣每石每年準開報
氣頭厫底五合其存貯未及一年者毋庸置議
米麥粟穀雜糧等項照數開報三年之後不準
再請開銷統以乾隆十一年為始扣數開報至
上元等二十三縣毋庸開銷氣頭厫底再氣頭
厫底穀照浙省之例九成八成者每石減價銀
七分七成六成者每石減一錢五成者減一錢
四分委官勘明照減價發賣造册報部察覈
一盤察倉糧康熙三十九年覆準凡州縣収貯
米穀遇颶風大雨等災輓運江海飄流並霉爛
者該督撫題叅革職離任限一年内賠完免罪
復職别補如逾一年之限賠完者止免罪不準
復職二年之内如不賠完仍照例治罪著落家
產追賠○四十一年覆準凡官員將存倉米穀
虧空霉爛者該督撫題叅照例革職留任限一
年賠補賠完仍凖復職如逾限不完解任再限
一年賠完仍準復職如二年外不賠完者照定
例擬罪著落家產追賠○四十三年覆準各省
州縣虧空霉爛倉糧實在賠補完日令該府道
卽出實在補完印結報明督撫藩司存案倘再
有虧空之事發覺將該道府一并議處○四十
七年議準州縣官於額貯積穀之外買穀貯倉
照盤察盈餘之例準其議叙或州縣官捐榖本
管倉内捐少報多或將見貯之米揑作捐輸以
邀議叙後本官任内復有虧空事發除知府照
例分賠外原報之督撫一并議處○五十二年
諭霉爛倉穀官員限内賠完仍以原官補用不得别補
欽此○雍正二年議準直省督撫將各州縣積
貯倉穀孰繫本色孰繫折色並實存本折數目
稽察明白分晰題報如果無虧闕及以折色作
本色等弊照元年議準之例嵗終出具印結送
部倘有此等情弊卽行題叅一面買補還倉一
面着落本人追賠至於道府州縣有當穀貴之
時私將倉穀發賣或販徃穀貴之所糶賣希得
重價肥已者以及地方大員有將捐穀不収本
色擅自折銀或以所収銀每石短價散給州縣
抑𣲖里民買補遷移者或被旁人首告或被科
道糾叅將督撫等官交與該部從重議處○三
年議準凡州縣虧空倉穀卽令接任各官於秋
成穀賤之時申詳督撫藩司酌動何項錢糧照
時價先行買補該州縣出具倉収該管道府加
具印結一面報部一面於虧空官名下勒限一
年將動用帑銀照數追補還項如逾限不完卽
照侵那倉穀定例治罪仍著落本人家產變易
還項○四年
諭凡虧空錢糧猶可勒限追還無損國帑若虧空倉糧
則一時旱潦無備事關民瘼是虧空倉穀之罪較虧
空錢糧為甚自宜嚴加處分著大學士九卿確議定
例具奏欽此遵
㫖議準倉穀虧空處分以穀一石比照錢糧五錢定罪
嗣後虧空倉榖繫侵盗入已者千石以下照監
守自盗律擬斬準徒五年千石以上擬斬監候
秋後處决不準赦免將侵盗穀數動支正項買
補著落本犯妻子名下嚴追繫那移者除數止
千百石照律準徒五千石至萬石照律擬流外
萬石至二萬石發邊衛充軍二萬石以上者照
侵盗例擬斬其虧空之穀動正項銀買補於各
犯名下勒限一年追賠
一積貯交代雍正元年議準州縣存倉米穀令
各該督撫嚴飭該管各官覈實詳察於年終造
册保題至督撫升轉離任將案卷交代新任督
撫限三月察覈疏奏如有虧空卽行題叅倘新
任督撫狥隱不叅後經發覺一并照例議處仍
令分賠○五年
諭直隸各省倉穀若有前任官折價存庫者不許新任
官接受交代仍令前任官如數買穀交倉其該管上
司亦不得徇情寛縱如有故違者將本官及該管上
司分别從重治罪欽此○八年議準倉穀五萬石以
上照例多展限一月如二萬五千石以上者亦
許多展十五日或一人而有兩縣交代者則許
多展限一月○乾隆二年題準新舊交代見存
米穀接任官於一月内先行盤収其採買續交
米穀以報明運到之日起五日内盤収統於正
限滿日截算如未足數别無開銷又無存價赴
產米地方採買則繫虧空覈實叅追如有盈餘
亦據實册報如限内必不能運到者應就採買
地方遠近所買各數多寡隨時隨地酌量定限
竢運到交倉再行報部若前官虛立文案揑報
採買者察出叅追議處○又題準出借倉項如
前官各役有私借揑冐扣剋不實等弊應行詳
叅若察明借放無弊欠戸的實後官勒限認追
完報○又議準交代倉穀旣經碾試或果有泥
沙攙雜止須颺淨或實繫潮濕不堪止須曬乾
監盤官公同驗看毋得抑勒其盤量夫工鋪墊
等項令新任官料理
一社倉積貯康熙四十二年
諭直隸各省州縣雖設有常平倉収貯米穀遇饑荒之
年不敷振濟亦未可定應於各村莊設立社倉収貯
米穀直隸有旗下莊頭可合數村立一社倉其管理
社倉事宜令莊頭内有情願經管者交與収貯百姓
村莊公設社倉百姓有情願經管者交與収貯以備
饑荒傳諭直隸廵撫如設立社倉果有益於民生著
各省亦照例於各村莊設立社倉収貯米穀大學士
會同九卿詳議具奏欽此遵
㫖議準設立社倉於本鄉捐出卽貯本鄉令本鄉誠實
之人經管上嵗加謹収貯中歳糶借易新下歳
量口振濟○四十五年覆準直屬社倉四十一
二三等年勸捐米穀共七萬四千九百七十石
有竒出借窮民得息米千有五十一石又四十
四年永保二府陸續捐穀四百三十五石有竒
皆貯各屬社倉繫本鄉捐出者卽貯本鄉令本
鄉誠實之人經理○五十四年議準直省社倉
勸輸之例富民能捐榖五石者免本身一年雜
項差徭有多捐一倍二倍者照數按年遞免至
紳衿捐穀四十石令州縣給匾捐穀六十石令
知府給匾捐穀八十石令本管道給匾捐穀二
百石督撫給匾其富民好義比紳衿多捐二十
石者亦照紳衿例次第給匾捐至二百五十石
者咨吏部給與義民頂帶照未入流冠帶榮身
凡給匾民家永免差役○雍正二年
諭社倉之設原以備荒歉不時之需用意良厚然往往
行之不善致滋煩擾官民皆受其累朕以為奉行之
道宜緩不宜急勸諭百姓聴民便自為之而不當以
官法繩之也近時各省漸行社倉之法貯蓄於豐年
取之於儉嵗俾民食有賴而荒歉無憂朕心深為嘉
悦但因地制宜須從民便是在有司善為倡導於前
留心照應於後使地方有社倉之益而無社倉之擾
督撫當加意體察欽此○又覆準社倉之法原以勸
善興仁該地方官務須開誠勸諭不得苛斂以
滋煩擾至収貯米穀先於公所寺院収存竢息
米已多成造倉厫収貯設立簿籍逐一登明其
所捐之數不拘升斗積少成多若有奉公樂善
捐至十石以上給以花紅三十石以上奬以匾
額五十石以上遞加奬勸其有好善不倦年久
數多捐至三四百石者該督撫奏
聞給以八品頂帶其每社設正副社長擇端方立品
家道殷實者二人果能出納有法鄉里推服令
按年給奬如果十年無過該督撫題請給以八
品頂帶徇私者卽行革懲侵蝕者按律治罪其
収息之多寡每石収息二斗小歉减息之半大
歉全免其息止収本穀至十年後息已二倍於
本止以加一行息其出入之斗斛均照部頒斗
斛公平較量社長豫於四月上旬申報地方官
依例給貸定日支散十月上旬申報依例収納
兩平較量不得抑勒多収臨時願借者先報社
長州縣計口給發交納時社長先行示期依限
完納其簿籍之登記每社設立用印官簿一様
二本一本社長収執一本繳州縣存察登記數
目毋得互異其存數一本夏則五月申繳至秋
領出冬則十月申繳至來春領出不許遲延以
滋弊竇每次事畢後社長州縣各將總數申報
上司如有地方官抑勒那借强行糶賣侵蝕等
事社長呈告上司據實題叅○三年題準河南
社倉豫造排門細册將姓名年貌住址以及官
紳士庶商賈逐一注明送官用印存案日後借
貸悉以此為準其游手好閒者不許借貸於正
副社長外再公舉身家殷實者一人總司其事
令其不時稽察如有欺隱令其賠償果能使倉
儲充牣題請加
恩以示激勸此項積貯無論官員不得撥用卽同邑
之社亦不得以此應彼如有官員抑勒那借許
社長呈告上司據實題叅其所需紙張筆墨以
及人工飯食或行勸諭或撥罰項以充其用不
得濫行科斂致滋擾累至積米旣多於夏秋之
交平糶秋成照時價採買還倉○七年議準社
倉米穀如有貧民偶遇荒歉借領倉榖者每石
止収息榖十升還倉小歉借動者免取其息仍
如本數還倉通行直隸各省遵行○十三年題
準雲南設立社倉通計一省所捐穀麥七萬餘
石其中千石以上者僅二十餘處此外皆數百
石數十石亦有全無社穀者民間緩急之需終
不能免按各屬皆有常平倉及官莊等穀存貯
尚多可以酌量暫撥以作社本將社倉存貯未
及千石者按地方之大小計存貯之多寡在於
該處常平官莊等榖内動撥五百石或八百石
作為社本令社長一並經管出借窮民秋成加
一還倉小歉免取其息歸於社倉項下積貯竢
積有千石社本仍將原動常平等榖歸還原欵
○乾隆三年覆準社倉積穀將息穀十升以七
升歸倉以三升給社長作修倉折耗如有逃亡
故絶之戸無可著追者準令社長報明地方官
察明確實取結通詳於七升息穀項下開銷○
又題準四川糶賣倉糧除買補正項外所剩餘
價均買作社糧以為民倡而士民等隨各相率
樂捐自乾隆二年秋後買貯穀二千九百七十
餘石捐貯穀二萬五千六百餘石又逹州内江
等三十餘處舊存貯穀二萬一千石以上川省
新舊社穀共五萬四百三十石有竒令加謹収
貯按年題報社穀旣多必需倉厫照前建常平
倉例每穀四百石建厫一間其工料銀咨部於
存公銀内動支○四年題準江西社倉穀每石
収息一斗仍循舊例○五年覆準陜西甘肅所
屬社穀有二項一繫百姓公捐自行議定倉正
倉副經理出入報官存案不入官之交代仍聽
民料理一繫加二耗糧内留五分為社糧責成
地方官經理○六年題準山西社倉奬勸之法
捐十石以上至三十石者照例聽地方官給與
花紅三十石以上至五十石者地方官給匾捐
至百石者府州給匾二百石者本管道給匾三
百石者布政使給匾四百石者巡撫給匾捐至
五百石以上者具題給以八品頂帶榮身其連
年捐輸者仍許積算捐數照見定等次分别奬
勸地方官勸輸有方大州縣每年勸輸至千五
百石以上中州縣至千石以上小州縣五百石
以上者均於計典内據實開明分别考覈○又
覆準地方官勸輸社倉每鄉設立印簿一本聽
願捐之戸不拘米麥雜糧及數之多寡自登姓
名捐數於簿繳官以備稽察並將一人連年報
捐先後積算至十五石以上亦凖遞加奬勸○
又題準社倉捐至三百石者給以八品頂帶四
百石以上者給以七品頂帶○七年題準江南
安徽社倉能捐穀五石者免本身一年雜項差
徭十石以上者照例給奬捐小麥粟米大米算
作二穀諸雜糧均作穀數計算○十年議準各
省社長三年更換一次選擇殷實良民充補令
經手社穀同鄉保互相交代取結報官存案如
有虧闕責令賠補經管三年毫無弊竇同社公
保再留三年○又議準社穀行令徹底清釐如
有實屬逃亡故絶取具里鄰甲保結狀地方官
加具印結題請豁免實有着落者催還至豐年
不能全行借出者轉飭各屬卽以實借實還按
穀収息勿得虛揑以致開報不實其息穀充贏
者有貧無依倚之人準其量借升斗以資接濟
○七年題準山東行銷票鹽地方共十有三萬
七千五百有七票分别上中下三等使各商照
票輸穀章邱濟陽萊蕪淄川新泰德平鄒平商
河臨邑惠民十縣列為上等每票輸穀二石共
穀八萬九千八百五十八石陵齊東陽信長山
博山樂陵青城臨淄䝉隂臨朐益都高苑沂水
費十四縣列為中等每票輸穀一石五斗共穀
七萬六百二十六石莒新城博興濱蘭山海豐
樂安蒲臺日照霑化利津壽光昌樂濰郯城十
五州縣列為下等每票輸穀一石共穀四萬五
千四百九十四石通計輸穀二十萬五千九百
七十八石分限二年買完交倉倘遇本處歉収
仍準呈詳展限於下年買足分發章邱等三十
九州縣每年照社倉例於春夏之交察明實在
乏食窮民借給照例加一収息應建倉厫令該
商出貲在於城内及鉅鄉大鎮搆造每處立社
長社副各一名二千石以上設斗級一名四千
石以下斗級二名六千石以下三名八千石以
下四名萬石以下五名萬二千石以下六名萬
四千石以下七名社長社副每年各撥給息穀
二十四石斗級每年各十二石以資養贍每年
出借収領責成地方官稽察
一義倉積貯康熙十八年題準地方官勸諭官
紳士民捐輸米穀鄉村立社倉市鎮立義倉照
例議叙○雍正四年題準兩淮衆商公捐銀二
十四萬兩鹽院繳公務銀八萬兩奉
㫖以二萬兩賞給兩淮巡鹽御史以三十萬兩為江南
買貯米穀蓋造倉厫之用所蓋倉厫賜名鹽義倉卽
著兩淮巡鹽御史交與商人經理欽此遵
㫖於揚州府治建倉積貯每年於青黄不接之時照存
七糶三之例出陳易新或於米貴之時開倉平
糶總至秋成糴補倘地方有振濟之用該撫一
面具題一面動支管理之商人每年將出易糴
補動支之用呈報巡鹽御史覈實奏報其出陳
易新平糴平糶之内或有贏餘增買米穀○乾
隆十二年覆準山西義倉士民捐穀分别奬勵
照直省社倉之例其所収雜糧按照米穀時價
折算奬賞其州縣能捐俸急公首先倡率捐五
十石者記功一次百石者記功二次百五十石
者記功三次二百石以上者别行注册每逢奏
報案内並别有政績卓越遴選升調别作一條
事實彙册送部察覈先予記功三次三百石以
上者於見任内紀録二次至義穀照直省之例
分鄉収貯春借秋還照社倉例每石加息一斗
所需倉費亦照直省於息穀内動用倘士民情
願捐貲建倉或捐倉屋地基木料等物準其計
價合算穀數彙入捐穀内分别奬賞再愼選倉
正倉副分别勸懲游惰民人禁其濫借均照社
倉例辦理所有義榖每遇州縣官交代時照例
盤察如有私借那移分别叅處至貯穀之鄉附
近村莊如猝遇冰雹例不成災農民有闕乏口
糧籽種者準其將穀借給每年春借秋還先盡
雜糧出易竢本息充裕之日再照存七糶三辦
理其義倉出穀每百石収息穀十石内一石為
倉正倉副紙張飯食之需一石為倉穀折耗一
石為賃房之費如遇歉収免息之年所需費用
於上年餘剩息穀内借給竢下年収有息穀照
數撥還原項○十八年覆準直隸士民捐輸義
倉積穀及數應予奬賞者照例具題其捐穀數
目每年一次專摺具奏凡上年報捐及出借動
用之數於次年二月内奏明存案以備稽察
一營倉積貯康熙三十年
諭江寜京口等處官兵駐防之地著將漕米各截留十
萬石建置倉厫以備積貯欽此○四十年題準楚省
漕糧二十萬九千餘石盡數截留存於江南江
寜省倉以六萬四千石充給兵餉將採買兵米
價直照數扣留以四萬五千石分發淮安等處
平糶以濟民食竢秋成時將糶賣米價並兵米
扣留價直照數買補還倉其餘存剩之米如不
動用仍竢下年循例給兵發糶○四十九年議
準湖南鎮筸地方僻處苗邊改協為鎭移駐道
㕔兵民日增若遇嵗歉恐食有不敷撥司庫銀
三千兩買穀備貯○雍正四年題準廣東邊海
之南澳鎭右營澄海海門達濠等營貯穀五千
二百石潮州鎮標三營黄岡協潮陽營共貯穀
五千三百石碣石鎭標三營惠來平海大鵬等
營貯穀六千二百石提標五營貯穀五千石督
標並水師六營肇慶城守營共貯穀七千石計
每兵一名存穀一石以備借貸秋収免息徴還
其買穀動支羡餘銀造倉運貯盤察交代均取
結報部侵那虧闕指名題叅○七年題準廣東
潮州城守饒平平鎮三營捐貲買榖三千石分
給三營於青黄不接之時借給竢散餉時照數
扣除槩免加息令各營將備經管倘有侵那闕
少照正項錢糧例追賠治罪○九年題凖廣東
瓊州鎭瓊協龍門協虎門協香山協廣海寨共
穀萬石分貯各協營其買穀價銀並建倉銀在
於鹽政節省銀内動支○十一年奏準四川潘
州達建寺二處新設官兵應支米折銀照普安
營之例將次年應支四季運折米價於本年秋
成後卽全數領出買貯散給並於潘州協標貯
米二千石達建寺營貯米五百石每於青黄不
接酌量平糶借支秋成買補還倉○又題準四
川新設苗疆河西七兒堡建造倉厫貯米二千
石交與該同知會同營員収貯○又題準四川
潘州達建寺二處修建倉厫潘州協貯米二千
石達建寺營貯米五百石交營員収貯○乾隆
二年奏準湖南辰州府屬永綏協營兵糧不敷
眷屬之資請於司庫三分公項内動銀二千兩
令同城駐防永綏同知赴產米州縣採買運貯
高巖倉交營員収貯遇有闕食兵丁酌量接濟
所需米直脚價在於該兵應領季餉内扣存彙
交同知買運循環供給○四年題準四川成都
駐防兵米均繫折色每遇價昻艱於採買將司
庫見存生息餘剩銀飭發附近州縣及時採買
遇青黄不接支給各兵在餉銀内分三月扣還
如有浮冒扣剋者題叅其應需倉厫卽在協領
佐領空房二所存貯如有滲漏交地方官估修
○又題準浙江温州鎭所轄樂清等九營請於
公糧銀内動支買穀分貯以濟兵食通計各營
兵丁六千五百十有九名每兵一名備穀二石
應買穀萬三千三十八石令都司各官盤収監
管遇青黄不接每兵按月借穀六斗分作六月
扣存倉厫每間貯穀六百石共應建倉二十三
間所需工料亦在公糧銀内動支○又題準福
建海壇金門澎湖閩安烽火銅山等六鎭協營
共買穀二萬石分貯各鎭協營遇青黄不接酌
借兵丁免其加息秋収散餉扣除買補共建倉
四十三間所需工料在於正項銀内動支○又
題準浙江温州鎭標中左右三營及城守營共
計貯穀五千九百二十八石其建蓋工費應照
見在成例合計倉厫每間貯穀六百石應建倉
厫十間每間工費銀二十兩共需銀二百兩樂
清營貯穀千六百十有六石應建倉厫三間共
需銀六十兩瑞安營貯穀千六百六十二石應
建倉厫三間共需銀六十兩平陽營貯穀二千
八十八石應建倉厫四間共需銀八十兩大荆
營貯穀千二百有八石應建倉厫二間共需銀
四十兩磐石營貯穀五百三十六石應建倉厫
一間需銀二十兩均於公糧銀内動支○五年
奏準四川提標五營各兵食米維艱請將存剩
公費銀動支買穀存倉自乾隆六年為始遇青
黄不接卽按名借給照原買穀價於夏秋季餉
銀内扣除買穀還倉營中見有倉厫毋庸别建
○九年奏凖河南駐防營所需糧餉草豆向繫
折色糧價昻貴未免拮据請於兩翼各設常平
倉一座將駐防營息銀於麥熟秋収價平之際
無論米豆二麥均行買貯遇青黄不接照依原
價糶給兵丁仍竢麥熟秋収再行買補其倉厫
令城守尉酌定間數建造○十二年咨準湖南
永綏協營兵米因眷屬無資借動庫項買米接
濟在南路高巖增建倉厫四間以備存貯今議
將倉厫稍為開擴置買苗田八畝四圍高築牆
垣改增房屋其工料銀在於公項内動給○又
題準四川成都駐防兵丁口糧與其全行折銀
不如按月酌給米糧計兵丁每年應領銀四萬
五千六百五十五兩内將二萬石米價銀豫先
扣存藩庫竢秋収後令各州縣分買存貯駐防
倉厫令副都統酌給兵丁其各州縣用過米價
脚價據實報部○又覆準山東河標兵丁食米
拮据請將標營生息銀買穀四千石設倉存貯
令城守營都司經管河標副將盤察春間借給
兵丁秋収免息徴還倘有侵那等弊卽將經管
各弁究叅其倉厫舊有四門城樓空閒高燥足
敷収貯毋庸别建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