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四十六
戶部
鹽法下
一直省鹽差順治初差長蘆兩淮兩浙河東廵
鹽御史各一人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江南江西
浙江湖廣陕西鹽政一年更差其福建四川廣
東廣西雲南貴州六省鹽務舊隸廵按後改隸
廵撫○康熙七年定長蘆䓁四處鹽差於六部
郎中貟外郎及御史内每處選差滿漢官各一
人筆帖式各二人○十年題準鹽差御史不拘
滿漢毎處止差一人○十六年停止鹽差筆帖
式如差滿御史仍帶筆帖式一人○又覆準
京城及采育里地方鹽引向由崇文門監督徴收
嗣後責成大宛二縣行銷與各州縣一例考成
○三十年題準増設福建廣東廣西廵鹽御史
四十六年
命廣東廵撫兼理鹽課○五十九年覆準將兩廣廵鹽
御史徹囬鹽政交總督管理○雍正元年議準
各鹽差筆帖式停其差徃○又覆準福建鹽課
令各州縣徴收興泉道管轄著總督管理鹽務
○二年覆準令各該御史將鹽法諸書按年纂
輯繕呈
御覽並照式送部以備恭考○又覆準雲南麗江府改
土歸流其鹽井交與知府督令經歴煎鹽於本
處行銷○又覆準廣東發帑收鹽如産鹽無㡬
之小場地方官就近督收澹水䓁各場皆地勢
廣逺産鹽甚多該督遴選㢘幹之貟分委督收
○又覆準廣東運使管理五省鹽政復設經歴
一貟以供差委○四年覆準福建鹽場大使六
貟業經裁汰但鹽政必須専官料理方能裕課
請簡同知通判知州知縣等四五人發徃福建
委任場務仍遇貟闕題補應得之官○又奉
㫖兩浙鹽政交廵撫管理○十二年題準福建鹽政衙
門改為鹽法道専管鹽政
一貢鹽順治初年定供用庫白鹽二十四萬一
千六百六十六斤内官監白鹽六萬二千斤青
鹽七萬二千五百斤光祿寺青白鹽十有四萬
二千斤(以上每百斤/加耗三十斤)鹽甎萬斤(計六百六/十七塊)鹽滷
二千四百斤神樂觀鹽六千五百二斤(毎百斤/加耗三)
(十/斤)戶部都察院廵鹽御史官吏食鹽二十一萬
百有六斤(毎百斤加/耗十斤)以上均由長蘆興國等場
辦解遇閏照數加解○又題準部院等衙門鹽
交戶部收貯給發○四年題準給發宗室及官
貟兵匠人役食鹽額數○七年題準光祿寺鹽
交本寺收○十一年題準諸王各官按俸銀每
兩給鹽一斤○十二年題準内官監鹽交宣徽
院收○十五年題準供用庫鹽交宣徽院收○
十七年題準將各衙門廵鹽御史食鹽均令變
價解部充餉○康熙元年題準各監庫鹽仍令
戶部收貯○三年題準光祿寺鹽仍交戶部收
貯嗣後除
内府取用外餘令運司變價解部如遇取用仍解
本色○二十八年題準長蘆運使煎辦貢鹽九
十餘萬斤内務府光祿寺每年取用三十餘萬
斤自二十八年為始止令煎辦四十萬斤其餘
五十餘萬斤停其煎辦每包折價銀七錢五分
報部○三十三年覆準將長蘆三十三年三十
四年額解鹽停止竢用完時冄照例移解○五
十一年議準長蘆運使解送備用青白鹽十萬
斤甎鹽百斤於五十一年起至五十五年止停
止解送折價解部竢五年後每年止解青白鹽
六萬斤甎鹽四千斤交光祿寺仍將應折價銀
報部察覈○雍正六年題準青白鹽停解四年
○乾隆十二年題銷光祿寺解青白鹽三萬斤
内務府觧白鹽二十萬斤其甎鹽折價交與戶
部停其解送
一鹽法考成順治初年定直省鹽課每年廵鹽
御史及兼理鹽法廵撫開列屬官職名分數具
奏其州縣原額並完欠細數運使及管鹽法司
道彙造清册送部察覈○康熈三年題準州縣
衛所官銷引欠一分者停其升轉二分者降俸
一級三分者降俸二級四分者降職一級五分
者降職二級六分者降職三級七分者降職四
級皆戴罪催銷完日開復○又題準御史差滿
交代離任將經徴帶徴鹽課總作十分未完不
及一分者罰俸一年一分以上降俸二級二分
以上降職一級三分以上降職二級皆留任四
分以上降職三級調用五分以上四級六分以
上五級皆調用七分以上革職廣東廣西福建
四川雲南貴州兼管鹽法廵撫鹽課初恭未完
一分者罰俸三月二分六月三分九月四分一
年五分降俸一級六分二級七分降職一級八
分二級九分三級十分四級皆戴罪督催停其
升轉運提分司大使未完不及一分者停升罰
俸六月一分罰俸一年二分降職一級三分二
級四分三級五分四級皆戴罪催徴六分以上
者革職經管鹽法司道府州縣官鹽課初恭未
完不及一分者停升一分以上降俸一級二分
三分降職一級四分五分三級六分七分四級
皆戴罪催徴完日開復八分以上革職署運提
分司大使未完不及一分者罰俸三月一分六
月二分九月三分一年四五分降職一級六七
分降職二級皆調用八分以上革職署理不及
一月者免議署管鹽法司道府州縣衛所官未
完一二分者罰俸三月三四分六月五六分九
月七八分一年九十分者降職一級調用署理
不及一月者免議接徴接催官不必各作十分
以本年鹽課總作十分扣算議處叅後大使限
一年全完分司限年半全完限内不完照州縣
官地丁錢糧例處分運使提舉限年半全完限
内不完照布政使地丁錢糧例處分管鹽法州
縣衛所官限一年全完限内不完原恭不及一
分者降職一級一二分三級三四分四級五六
分五級皆調用七分以上革職兼管鹽法司道
府直隸知州限年半全完限内不完原叅不及
一分者降職一級停其升轉一二分降三級三
四分四級五六分五級皆調用七分以上革職
兼管鹽法廵撫限二年全完限内不完原恭不
及一分者停升一二分者降一級三四分二級
五六分三級七八分四級九十分五級皆戴罪
督催凡降俸降級等官均候交代有能於離任
之先將鹽課全完者即準開復如年限鹽課接
徴接催官原叅無名者接算前官總作十分限
半年全完如不完照初恭分數叅處○四年題
準經管鹽課官報眀廵鹽御史察覈完欠方許
離任如有未完即準其離任將御史降二級調
用○又覆準廣西州縣官咨眀廣東廵撫察覈
銷引完額方許離任○六年題準凡遇閏年廵
鹽御史以十三月差滿○十二年題準各官任
内鹽課未完别案降調丁憂離任者罰俸一年
鹽池牆垣倒壊行鹽無術商販不行㦯食鹽不
遵舊例藉口不行鹽者皆議罰俸一年○又題
準各官銷引未完八分以上者革職其戴罪督
銷者限一年銷完如未完一二分者降三級三
四分四級五六分五級皆調用七分以上革職
○又題準前官已完銷引責成後官一年内繳
部如不行送部及題報鹽引遲延或申報鹽引
前後不符者該管官罰俸廵鹽御史兼管鹽法
廵撫照例議處○又題準鹽引未經題明私自
那撥者該管官降一級調用廵鹽御史降一級
留任兼管鹽法廵撫罰俸一年或將此縣引賣
與别州縣未經申報者府廳官罰俸一年布政
使按察使罰俸六月○十四年題準廵鹽御史
鹽課未完二三分者照舊議降級仍留任兼管
鹽法廵撫恭後不完應降級者皆留任督催完
日開復至接管官半年期限太廹州縣大使改
限一年司道府直隸州知州運使等官年半廵
撫二年如不能完照初叅例處分署司道府州
縣等官不及一月者免議分司大使州縣䓁官
原恭不及一分年限内不完者降一級留任冄
限一年催徴如再不完照所降之級調用○十
七年題準各官察出竈地升科均照察出地丁
錢糧例議叙○二十七年題準雲南土商小販
赴井支配令將行鹽各府州縣定完欠考成處
分令其領運行銷先行鹽後納課○四十四年
題準鹽政文移向由都察院轉行轉送嗣後鹽
政一應事宜有闗各部者該部徑自行文該差
該差亦自行咨呈達部仍具呈都察院存驗○
四十五年覆準嗣後有商人告領帑銀者坐商
責令廵鹽御史等官運商責令督撫州縣官確
察行鹽地方廣狹鹽本家産厚薄出具印結並
諸商連名互結送部察覈○五十年覆準運司
交代照藩司交代之例造具册結詳廵鹽御史
具題察覈如有遲延徇隱䓁弊照例題叅交該
部照藩司交代之例議處至甘肅四川雲南貴
州䓁省未設運使其管理鹽課錢糧官交代之
時亦照此例其運司運判提舉䓁官均有催徴
錢糧之責亦照州縣交代之例令該御史備具
册結呈報部科○五十八年議準兩廣課餉考
成止列嵗内經徴各官職名嗣後兩廣行鹽州
縣将嵗外接徴之官亦按起止月日未完分數
計算考成别册附叅其果䏻於嵗内将引餉徴
解全完或前官未解接任官能催徴全完者照
地丁經徴例議叙○雍正二年題準河東奏銷
例於四月嗣後與地丁錢糧一例總於六月到
部○又題準河東舊例殘引均於三年内通融
繳部新引令廵鹽御史親齎赴任自雍正二年
為始毎年舊引均於奏銷時一次繳部以杜重
複影射之弊嵗前頒發新引及時行銷○又覆
準嗣後各省直隸州督銷鹽引廵緝私鹽原繫
府同知經管者改歸州同原繫通判兼管無州
判者交與州同管理如銷引不完及廵緝私鹽
不力該撫即照例恭處○六年覆準起解鹽課
協餉該鹽政督撫廵鹽御史豫先移㑹前塗督
撫飭撥官弁䕶送交代嚴飭解官由大路挨站
而行如有踈虞該管督撫即将經過之文武官
弁照例題恭著落分賠倘該督撫御史不移會
督撫解官不知㑹地方仍?行小路一有踈失
各官照疎防例議處其不移㑹之督撫御史照
僉差不慎例議處私行小路之觧官照枉道例
處分所失餉銀著落解官名下追賠如不能完
即著落原差委之上司賠補至觧官欲就小道
該地方官詳報題叅倘地方官聽其由小路行
一幷題恭○又議準鹽課未完經徴各官均按
分數議處而欠課商人從未有處分之例是以
各商固結陋習視欠課為泛常嗣後未完鹽課
錢糧經徴各官仍按照分數議處外将各商名
下應完鹽課作為十分未完不及一分者責二
十板未完一分者枷一月責二十板二分者枷
四十五日責二十五板三分者枷兩月責三十
板四分者枷七十五日責三十五板五分者枷
三月責四十板以上欠課各商題恭之日扣限
一月全完者免處逾限不完即照此例枷責如
能於枷限内照數全完立時釋放免責若枷限
滿日仍不完納除杖責外即將該商咨恭革退
所欠課項以引窩變抵未完六分者杖六十徒
一年限四月全完七分者杖七十徒一年半限
六月全完八分者杖八十徒二年限八月全完
九分者杖九十徒二年半限十月全完十分者
杖一百徒三年限一年全完以上自六分至十
分皆将該商鎻禁能於限内全完革退不許充
商免其杖徒之罪倘逾限不完除將該商發配
外其名下所欠課項均著落引窩家產變抵如
額徴錢糧果能數終如數全完令鹽政按其課
項多寡量給花紅匾額以别優劣○七年覆準
兩浙各場鹽課錢糧令場貟就近設匱徴收原
封觧交各縣折幷是代徴之場貟非専管官可
比嗣後除兼管専管各官仍照舊例處分外其
代徴場貟如舊例初恭未完不及一分罰俸六
月者今應免其議處一分罰俸一年者罰俸三
月二分降職一級者罰俸六月三分降職二級
者罰俸九月四分五分降職三級四級者罰俸
一年皆免其停升催徴冄舊例未完六分以上
者皆革職今未完六分應降職一級未完七分
降職二級仍令戴罪催徴至八分以上者革職
再初恭處分既已改輕則原叅各官亦不便仍
照舊例議處嗣後代縣催比之場貟舊例原恭
不及一分年限内不全完降一級留任者罰俸
六月原恭一分年限内不全完降一級調用者
罰俸一年原叅二分三分年限内不全完降四
級五級調用者皆降一級留任再限一年催徴
如冄不完照所降之級調用原叅四分五分年
限内不全完革職者降一級調用至原恭六分
以上年限内不全完者革職若有一場坐落兩
縣者其場貟兩地未完分數合算幷案議處○
又議準山東商人賣鹽完日即令繳銷殘引如
過期不繳将該州縣照失察例議處如運使不
掲報照狥庇例議處知情者加倍治罪○乾隆
三年題準兩淮鹽課於二月奏銷四月考覈嗣
後永著為例以歸畫一○四年覆準長蘆河東
兩淮兩廣各道庫鹽課遇奏銷交代照閩浙之
例令管理鹽政大吏盤察○六年題準各省經
徴鹽課督銷鹽引催徴各官能於奏銷前催徴
全完或前官並未徴觧接任官於奏銷前催徴
全完總以一官全完一年課引者無論正署均
照地丁錢糧全完例議叙其兩浙代徴場貟處
分本屬減輕不便與經徴官一例議叙嗣後兩
浙代徴場貟全完五萬兩以上者準其議叙五
萬兩以下奏銷前全數通完統計兩年合算若
將兩年應徴之數徴收全完亦準其議叙通融
銷售地方不準議叙正課雖完本年帶銷之項
未完者亦不準議叙○十六年覆準滇省司井
各官及行鹽各屬經管鹽課款項交代時不能
依限完結多繫前任款項未清或竈戶領薪待
煎或舖販轉銷未售煎收不及致後任不肯接
受應将前官任内已發薪本流滷及舖販之鹽
並一切應行交代之項分别應追應接辦理○
又覆準滇省管井提舉大使等官繫專司督煎
其行銷責成各屬與井貟無渉嗣後鹽課奏銷
管井督徴職名免其開列至兼管井務之知府
同知知州知縣大使䓁官有本任兼銷鹽者仍
照例開列至兼管鹽法之知府直隸州知州定
例原有議處議叙之條滇省鹽課奏銷自應遵
照定例開列其井官督煎有無惰誤作何議叙
議處前例未經定議嗣後滇省井官如按年督
煎足額準照課欵全完五萬兩以下議叙之例
紀錄一次若鹽井被水以致惰誤數至十萬斤
以内限二年五萬斤以内限一年不及三萬斤
限半年皆令趲補逾限不完将原督煎之數計
作十分按未完分數叅劾照鹽課未完分數例
議處其督催未完之鹽道亦照此例議處若非
被災偶因雨侵滷澹煎辦不敷分别多寡勒限
趲補如為數無多限兩月三萬斤以上至五萬
斤限半年五萬斤以上至十萬斤限一年逾限
不完著落井官賠繳課款竈戶追繳薪本如課
項延緩不繳即行咨叅照本身雜項錢糧不完
例議處至於無故惰煎數至十萬斤以内咨恭
到日照行鹽無術例罰俸一年至二三十萬以
上即行題恭照溺職例革職著賠課銀追繳薪
本若隱匿惰煎不按月造報者即照規避例報
恭其課薪皆著落該貟追賠至滇省各井款内
毎年共應借墊薪本等銀四十萬兩除原題官
本六萬兩外其借墊借發銀三十四萬兩務令
於次年奏銷時催完入册報部未完叅劾照雜
項錢糧例議處○十七年覆準長蘆商雇廵役
飭令各該州縣詳察實在需役若干定為額數
老病者更換病故者選補不必分隸營汛佐雜
衙門統歸該州縣管束以專責成以資廵緝不
許給票專差以致生事擾民其商雇看守灘坨
人役歸各該場貟就近管轄○又覆準長蘆州
縣如遇水旱災傷鹽引不能行銷經鄰邑代銷
者該督及該鹽政據實聲眀免其議處外若並
非災歉之嵗銷引不及分數雖經代銷仍按其
未完分數恭處於次年詳加察覈以原叅分數
為準如能比上年多銷一分即準其題請開復
不能多銷㦯更不及上年分數除不準開復外
仍按本年未完分數恭處統竢次年比較多則
均行開復少則仍令戴罪至本地督銷額引業
至八分以上其通融代銷僅止一二分者無庸
加以叅處○十八年覆準廣西官辦引鹽皆責
成知府督銷凡銷鹽解餉毎半月一報本府稽
察如鹽引未完州縣官照例議處並将該管知
府叅劾按其所屬額引彙計分數竢戶部覈眀
會吏部定議照州縣督銷商人鹽引未完例處
分其銷存鹽價即責成知府盤察如有虧空不
即掲報分别徇隱失察議處分賠
一鹽法禁例順治元年覆準場竈照額煎鹽大
使親驗按月開報運使如有隱匿以通同治罪
其商人不許濫委雜役行鹽水程填眀賣銷地
方完日同引繳察不得告改或鹽引焚溺取具
地方官印結察實補買○八年
諭廵鹽御史及運司不許於額課外勒索侵剋如有貪
縦各官許商民首告治罪欽此○十三年題準鹽政
衙門不許商役互充○十四年題準勢豪不許
占攬引窩商舖不許自定價直如有專利害民
串通經紀攙賣勒索䓁弊該御史嚴行禁飭○
十六年題準商人載鹽大小船均用火烙印記
船頭不許濫行封捉○十六年議準将領衛所
官弁縦兵私販該州縣官緝拏掲報恭處○十
七年題準鹽場設立公垣場官專司啟閉凡竈
戶煎鹽均令堆貯垣中與商交易如藏私室及
垣外者即以私鹽論商人領引赴場亦在垣中
買築場官驗眀放行倘有私販夾帶等弊該場
官役一幷重處○又題準鹽船過闗止納船料
如有藉端盤驗額外苛求者以枉法治罪○又
題準凡獲大夥私鹽必究訊窩家經紀所過地
方有無徇縱管鹽司道扶同不舉者一幷叅究
不許以肩擔背負竒零小販塞責○又議準貧
民食鹽四十斤以下者免稅四十斤以上者仍
令納課○又覆準竈丁不許充當衙役○又覆
準口外鹽不許侵入長蘆行鹽之地如有違越
照私鹽恭處○康熙五年題準天津大沽鹽船
出口廵鹽御史印給號票填眀人數地方防汛
官弁察驗放行如無印票及人數不符夾帶違
禁貨物者拏獲治罪地方文武官弁踈縱者照
所定出境例處分○七年題準州縣衛所官勒
令百姓買引私𣲖戶口銷鹽者革職司道府都
司不察報廵鹽御史管鹽廵撫失於覺察照例
議處○九年題準凡旗人販賣私鹽照例治罪
外其主繫官罰俸繫平人鞭責佐領内管領驍
騎校罰俸領催屯長鞭責其馬場牧人有犯私
鹽者領去之營總恭領䓁皆罰俸領催等各鞭
責○十五年題準各官該管界内有私煎販賣
者繫伊衙役革職繫軍民人等降調如旗人私
煎販賣本主自行拏獲者免議○十七年題準
興販私鹽文武失於緝捕者如不及十人或十
人以上不帶軍噐仍照例議處十人以上帶有
軍噐者專管官革職兼轄官降級留任限一年
内緝獲一半以上者還職不能緝獲者照例降
革該督撫廵鹽御史提督總兵官不題叅者照
徇庇例議處若専管官一年内能獲大夥私販
一次至五次者分别議叙兼轄官亦照例議叙
○二十一年題準凡私鹽經沿途官兵捕快盤
獲者徇縦場官及失察官一幷議處○二十七
年覆準各場折課䓁銀令竈總分催各竈自封
投匱如劣衿蠹役營充竈總包攬收納照包攬
州縣錢糧例治罪○二十八年議準私梟全獲
沿途失察武職免議○又議準武職拏獲别汛
私梟者準予議叙○又題準鹽店設立小票私
畜鹽丁槩行禁止有擅用者照違禁例治罪○
三十年覆準十人以上帶有軍器興販私鹽繫
本汛将賊拏獲一半以上者失察各官照例免
其處分其本汛雖未拏獲被别汛全獲者亦免
其處分别汛雖拏獲少一二人者仍照例處分
○又覆準廵緝私鹽原繫運使專責令在所轄
地方廵緝私鹽毋許差人别徃他方廵緝藉端
生事擾害地方挾制有司○三十三年議準運
丁挾帶私鹽沿塗各官失察謊稱出境者降調
○四十四年題準嗣後興販私鹽事發該管吏
目典史知州知縣守備千把總等官失察一次
至三次者照例議處道府直隸州副將恭將游
擊等官失察一次至四次者照例議處運使運
同運判鹽場大使均繫専管鹽務之貟以後竈
丁販賣私鹽大使失於覺察及知情者處分運
同運判照該管州縣官例處分運使照府道例
處分至闗津過徃回空糧船官座船如有夾帶
私鹽在船者将夾帶私鹽之人照興販私鹽例
治罪管船同知通判守備千總文武官弁知情
不知情分别處分○三十八年覆準江廣糧艘
回空至楊州闗令押運官弁於該御史衙門先
遞報單總&KR1193;並該御史選委能貟公同盤驗如
有夾帶私鹽將押運官弁失察各官一幷叅劾
並令龍江䓁三闗凡遇回空糧船到闗亦一例
盤察如有私鹽即移報督撫御史會同題恭○
四十六年覆準私販致礙官引皆係積梟巨囤
所致嗣後鹽法衙門将私販之徒凖其用刑拷
訊除正罪外其餘不得濫用刑訊○四十七年
覆準河南陳州舞陽等屬改食蘆鹽汝寧一府
仍食淮鹽蘆商各守口岸毋得紊亂經制永逺
遵行○又議準淮南綱鹽令該廵鹽御史親行
盤察分銷船至江楚地方鹽道即給水程地方
官不得藉名盤察需索那借○又覆準廵鹽御
史到任差人坐守各場口名為緝私實即射利
急行裁革○又覆準私鹽之充斤皆由總啇不
革官自為私各賣已鹽以圖一時之利令将總
商革去違者該督撫即行指恭○五十六年題
準兩淮河曲江汊湖港海濱地方皆繫私犯要
隘嗣後各省棍徒來境私販地方官失察照從
前九卿所定處分例處分其地方官有能拏獲
私販鹽千斤以上者将該管官弁覈實題請議
叙○雍正元年
諭國家欲安黎庶莫先於厚風俗厚風俗莫要於崇節
儉周禮一書上下有等財用有度所以防僭越禁驕
奢也孟子亦曰食時用禮菽粟足而民無不仁朕臨
御以来躬行節儉欲使海内之民皆敦本尚實庶康
阜登而風俗淳夫節儉之風貴行於閭里而奢靡之
習莫甚於商人朕聞各省鹽商内實空虗而外甚奢
侈衣服屋宇窮極華靡飲食器具畢求工巧俳優伎
樂恒舞酣歌燕㑹嬉遊殆無虗日金錢珠貝視為泥
沙甚至悍僕豪奴服食起居同於仕宦越禮犯分㒺
知自檢驕奢滛佚相習成風各處鹽商皆然而淮揚
為甚使愚民尤而效之其弊可勝言哉司鹽政者宜
約束商人嚴行禁止出示暁諭諄切勸戒使其痛自
改悔庶循禮安分不致蹈僭越之愆而省一日之靡
費即可以裕數日之國課且使小民皆知儆惕敦尚
儉約於民生亦有裨益庶不負朕維風振俗之意若
仍前奢侈不知悛改或經朕訪聞㦯經督撫恭劾商
人必從重治罪鹽政各官亦不能辭徇縱之咎欽此
○又議準杜絶糧船私販將為首旗丁按法重
處○二年議準販賣私鹽交與地方官不時嚴
加察緝除竒零肩賣者不必緝拏倘有大夥鹽
梟督撫㑹同将軍撥旗兵協捕其私販為首之
人與裝載私鹽之船戶拏獲一同治罪拏獲及
出首之人照鹽數議叙○又議準令京口将軍
分撥兵丁於揚子江之三江口瓜洲揚州口等
處廵察私鹽○又議準嗣後如有積梟藉稱貧
民将私鹽潛行窩囤興販貿易者令地方官弁
及鹽政衙門一同稽察○又覆準令各省管鹽
督撫廵鹽御史将商人每年應完錢糧務於奏
銷限内照數完納如有拖欠即将該商革退引
窩别募殷實商人承頂所欠錢糧著落該商家
產追賠其原出結各官交該部嚴加議處如有
通同徇隐以欠作完䓁弊於發覺之日将該管
各官一幷從重治罪○四年議準回空糧船經
過産鹽所在該地方文武官弁不行力催任其
逗遛與遊客囤戶等私相交易至有夾帶之事
者將該地方文武官弁並押空官弁恭劾照例
議處運丁遊客囤戶等照販賣私鹽人等例加
䓁治罪該管鹽務運使等官掣鹽出場務将餘
鹽嚴行廵察不許夾帶如有徇隐踈縱發覺之
日将運使等官令該廵鹽御史照失察私鹽例
題恭議處其竈丁人等亦照販賣私鹽律治罪
○又覆準每年糧船回空之時於瓜洲江口分
委瓜洲營弁協同廳貟實力搜察○又覆準糧
船旗丁水手南北徃返必湏食鹽準其於受兌
上船處毎船帶鹽四十斤扵交卸囬空處亦準
其帶鹽四十斤多帶者同私鹽例從重治罪○
六年議準拏獲私販本犯脱逃者即將裝帶私
鹽之脚夫水手拘獲到案詳究本犯踪跡勒限
務獲照例於私販上加治逃罪售與之人亦照
私販例治罪其脚夫水手分别懲治若大夥興
販照强盗例勒限嚴緝地方文武官弁照溺職
例議處○又議準拏獲私鹽務將人鹽數目據
實詳報如有将私鹽入已或與各役分肥不行
據實詳報並大夥拒捕之案以多報少者即将
該管官弁指名題恭計贓治罪其有未經侵匿
者照徇隱例處分上司知情故縱及雖不知情
未經揭恭或於别處發覺者将該上司照失察
例分别議處○又題準拏獲私鹽必詳究其買
自何地賣與何人一幷取具確供照興販私鹽
例治罪若買自場竈将該管場司並沿途失察
各官題恭議處其不行首報之竈丁照販賣私
鹽例治罪倘承審官不究私鹽之来由草率完
結亦照例恭處○又議準嗣後拏獲私鹽計其
斤數之多寡定罪名之輕重如三十斤以下者
仍照例擬以杖徒三千斤以上者即照越境販
鹽例問發邊衛充軍○七年題準山東永埠等
場灘廣鹽豐率皆路積應於各場適中設立鹽
坨除計口量留食鹽外其餘鹽盡數運入官坨
按季造册出結送運使察覈○乾隆元年
諭私鹽之禁所以除蠹課害民之弊大夥私梟每為
盗賊逋藪務宜嚴加緝究然恐其輾轉株連故律
載私鹽事發止理人鹽並獲其餘獲人不獲鹽獲
鹽不獲人者槩勿追坐至於失業窮黎肩擔背負
易米度日不上四十斤者本不在察禁之内盖國
家於裕商足課之中而即以寓除姦愛民之道徳
意如是其周也乃近見地方官辦理私鹽案件每
不問人鹽曾否並獲亦不問販鹽斤數多寡一經
捕役汛兵指拏輒根追嚴究以致挾怨誣攀畏刑
廹認干累多人至於官捕業已繁多而商人又増
私雇之捕水路又増廵鹽之船州縣毗連之界四
路宻布此種無頼之徒藐法生事何所不為凡遇
姦商夾帶大梟私販公然受賄縦放而窮民擔負
無㡬輙行拘執或鄉民市買食鹽一二十斤者並
以售私拏獲有司即具文通詳照律杖徒又因此
互相攀染牽連貽害此弊直省皆然而浙江尤甚
朕深為憫惻著各省督撫嚴飭各府州縣文武官
弁督率差捕實拏姦商大梟勿令踈縱其有愚民
販鹽四十斤以上被獲者照例速結不得拖累平
人至貧窮老少男婦擔負四十斤以下者槩不許
禁捕所有商人私設鹽捕廵船幫捕汛兵皆嚴飭
停止毋得滋擾地方俾良善窮民得以安堵欽此
○又題準六十嵗以上十五嵗以下及少年之
有殘疾者其婦女亦止老年而孤獨無依者許
其背負鹽四十斤易米度日如不合例之人槩
不許藉端興販其稽察之法令於本縣報名驗
實注册給以印烙腰牌木籌每日卯辰二時赴
場買鹽擔賣一日止許一次並止許行陸路不
許船載○又覆準沿河文武官弁凡糧船經過
在於河干竭力稽察除留食鹽外其餘夾帶之
鹽照私鹽例入官○十七年奏準長蘆堆鹽之
地梟棍匪竊每肆偷扒以致商竈不敢多積令
場貟照例製造鳥槍上刻場名編號注册每灘
坨發一二杆擇老成謹飭之役給與收執遇有
匪竊施放恐嚇仍令該鹽政不時稽察如有輕
行施放者将該管場貟照例恭處其各灘坨増
造鳥槍之時仍令册報兵部察覈
一引目由單順治元年定寳泉局刋鑄銅版刷
印鹽引每引納紙硃銀三釐附同正課交都轉
運鹽使司按年觧部以供刷印○三年差官督
理淮浙引務加戶部侍郎銜駐劄揚州○六年
鑄戶部鹽引印以鈐鹽引○七年停差督引部
院仍令運鹽使司官吏赴部闗領○十三年定
廵鹽御史先領二季鹽引赴任其二季仍委官
赴領○康熙十一年鑄戶部鹽茶銀印二顆鈐
鹽茶各引○十二年定長蘆山東河南兩淮兩
浙每年四季鹽引豫支戶部庫銀刷印交新差
御史帶徃竢解到紙硃銀補庫○十六年題準
将長蘆各場竈戶地丁錢糧自十八年為始刋
刻由單分送本部戶科察驗給散各竈戶○二
十八年議準場竈向無全書刋刻易知由單易
於稽覈不必造賦役全書○三十年覆準鑄戶
部山東司鹽引之印二顆鈐各鹽引○三十五
年覆準鑄鹽引銅版長蘆十有一塊山東六塊
河東六塊兩淮十有四塊花馬大池一塊小池
三塊漢中府西和漳縣二塊兩浙八塊四川一
塊福建四塊兩廣八塊○六十一年覆準令寳
泉局照舊式鑄造新版六十四塊其糢糊舊版
即交銷燬○乾隆六年題準鑄換鹽引新版六
十四塊其舊版即繳銷○十三年各省由單均
解交戶部以備稽察○又題準新鑄鹽引銅版
長蘆十有一塊山東六塊河東六塊兩淮十有
四塊福建八塊兩浙八塊四川一塊兩廣八塊
其花馬大小池西和漳縣毋庸鑄換舊版交與
寳泉局銷燬○又定例各省鹽引毎於嵗終各
該督撫鹽政差委官役赴部請領部按其請領
之數刷印給發
引式
戶部為鹽法事山東清吏司案呈照得(某運/司某)
(處/)鹽法題準各項事例已經通行遵奉訖所
有引目除場竈丁守禦官吏軍民權豪勢要
官運鹽貨偷取插和場戶運鹽攜帶軍器諸
人買食私鹽載鹽不用官船七款另文申飭
外其題定鹽斤繳引二款並行鹽地方合行
開列鑄造銅版印刷給付客商收執照鹽前
去發賣施行須至行者
一(某處某/運司)凡客商賣鹽每引淨鹽若干斤為
一引給半印引目每引完納引價随即給引
支鹽
一凡客商興販鹽賣不許鹽引相離違者同
私鹽追斷如賣鹽畢五日内不繳退引者杖
六十将舊引影射鹽貨同私鹽論偽造鹽引
者處斬(以上二款/各省同)
一起運官鹽每引二百斤為一包經過批驗
所依數掣摰秤盤但有夾帶私鹽随發有司
追斷客商貨賣官鹽自揚子江至湖南襄鄖
皆依經過官司辨驗鹽引如無批驗所掣摯
印記者笞五十押囬盤驗(此款止載兩/淮鹽引内)
右引客商 收執照鹽準此
另文申飭七款
一各場竈丁除正額鹽外将餘鹽夾帶出場
及私煎貨賣者絞兩鄰知私煎而不首者杖
一百充軍
一凡守禦官吏廵檢司廵獲私鹽皆發有司
審問犯人絞有軍器者斬鹽貨車船牲畜入
官引領牙人及窩藏寄放者杖一百發烟瘴
地面充軍自首者免罪常人捉獲者賞銀十
兩仍究何場竈戶所賣依律處斷運鹽司盤
獲私鹽随發有司追斷不許擅問有司通同
作弊脫放與犯人同罪
一凡諸色軍民權豪勢要人等乗坐私鹽船
不服盤騐者杖一百軍民發煙瘴地面充軍
有官者依律斷罪罷職
一将官運鹽貨偷取或将砂土插和抵換者
計贓比常盗加一等如繫客商鹽貨以常盜
論若商人将所買官鹽插和砂土貨賣者杖
八十
一起運官鹽並場戶般運上倉将帶軍器者
並行處斬
一諸色人買私鹽食用者減犯私鹽人罪一
等因而販賣者處絞
一各處運載官鹽許用官船轉運如竈戶鹽
丁用别船裝載即同私鹽科斷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