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十三
兵部
職方清吏司
軍政
一軍政考察通例順治十一年議準武職軍政
五年舉行一次二品以上具疏自陳三品以下
該管官分别優劣遇應行軍政之年由部於二
月内具題行令考察如法○又議準内外軍政
各官升任裁汰降調離任一年以上者舊任不
必注考於新任注考不及一年者仍於舊任注
考均於十月内具題到部部會都察院兵科河
南道(今京/畿道)察覈題覆○又題準各省軍政造具
四柱文册分送本部及兵科河南道(今京/畿道)考覈
其册開各官除本部題覆出榜曉諭外如有遺
漏舛錯仍聽科道各官叅劾○又題準軍政應
考各官有營求囑託及羅織生事或親自出名
或主使他人投辭告訐匿名造揭暗圖侵陷者
在外聽督撫在内由部行五城御史廵捕營緝
拏叅究○又題準軍政考覈届期閲册各官於
寓所各書迴避黏貼門首郎中員外郎主事住
宿衙署均嚴加關防閱册畢會同兵科河南道
(今京/畿道)叅訂賢否以定去畱○雍正元年議準軍
政自陳各官有遺漏舛錯上次自陳以前之事
者槩免議處其奉
㫖察議者仍照例議處若遺漏已經議處降罰案件
有關考成者罰俸一年遺漏廕子加級等事無
關優劣者罰俸六月至失用印信不開籍貫舛
錯一應細故者止行嚴飭○又題準軍政薦舉
各官考語有參差無甚關礙者亦準卓異○四
年奉
㫖嗣後凡降罰之案奉㫖特免者不必載入自陳本中
著吏兵二部一例遵行○乾隆十七年
諭京察之年部院堂官各省督撫循例自陳求斥罷
候㫖照舊供職此雖三載考績之義但卿貳職贊
機務督撫任寄封疆朕量材簡擢日復於懷其有
不副委任或不稱簡畀者率已隨時黜陟斷無遼
待三年之理凡可竢至京察解退者不過閒曹冷
署年力衰昏而又非有大過介於可去可畱之間
者耳且身列大臣謬以斥罷為辭是相率為偽誠
無謂也嗣自今内而部院司官外而道府京察大
計之例仍舉行以昭激勸其自陳繁文著停止以
示崇實武職五年軍政視此欽此
一軍政卓異通例順治十二年題準卓異各官
移咨禮部
賜衣一襲○又題準各官有清亷能幹其降罰之案
繫因公罣誤者皆準其卓異其食俸未滿三年
及有盜案未結者不論多寡槩不準卓異若繫
前任内曾有盗案已經議結見任内並無事故
及考語閒有參差無甚關礙者亦準其卓異○
雍正元年議準卓異官引
見注册後遇有員闕應升列名題補其食俸未滿三
年者不準卓異○二年奉
㫖嗣後卓異官有不合例者將何人保舉並與例不符
情由别行開明具奏○又奏準軍政卓異各官移咨
禮部
賜蠎衣一襲○乾隆七年奏準凡内外武職上次軍
政卓異下次降為平等者將上次卓異報部注
銷
一軍政糾劾通例原定貪酷有款者革職提問
不謹罷軟者革職年老有疾者勒令休致才力
不及者降二級調用浮躁者降一級調用前有
卓異應升及加級紀録不準抵銷○又定八法
各官通為一本叅奏貪酷有款者革職提問如
事在
赦前免罪永不敘用不謹罷軟者革職年老有疾者
勒令休致才力不及者降二級調用浮躁者降
一級調用不準援
赦從前卓異卽升及一應加級紀録不準抵銷其不
謹罷軟有疾不及浮躁等官均送部引
見年老者不必送部引
見如有情願赴部者該督撫提鎮仍給咨送部○雍
正二年
諭吏部兵部三年一次舉行大計軍政此内有應革職
者若竢部議奉㫖之後方行觧任其地方遠者為日
甚久劣員豫知被革恐其恣肆妄為嗣後舉行大計
軍政之時有應革者卽行解任若具題之後或有免
其革職者仍再行補授欽此
一考察八旗武職康熙十一年議準鑾儀衞滿
官不考察○又議準犧牲所官不入軍政○雍
正元年議準領侍衞内大臣八旗都統前鋒統
領䕶軍統領歩軍統領副都統皆繫近
御大臣不必具疏自陳至所屬武職各官令其確覈
賢否注考舉劾將行止端方居官勤慎弓馬嫻
熟馭兵有律給餉無虚者列名薦舉貪酷不謹
罷軟年老有疾才力不及浮躁者分别糾劾其
歩軍尉曁守
壇
廟官散秩世爵有疾不能行走者題叅年老者免其糾
劾至各省駐防官五年考察一次將軍都統副
都統自行陳奏所屬官令將軍等秉公考察○
又議準御史部院司官兼任武職者不在軍政
之例内外考察旗員有在軍前受傷得功者均
詳注於册其不入舉劾照常畱任者均令該管
官注考造册送部至考察在京旗員由部疏列
管理旗務王公滿洲蒙古都統副都統前鋒統
領䕶軍統領滿洲授漢軍都統副都統本部滿
尙書侍郎奏請
簡命公同考察河南太原二處城守尉各官同前列
名奏請
遣徃考察内外考送軍政册於本年十月具題下部
部會都察院兵科河南道(今京/畿道)察覈具奏黜陟
如法○二年議準
圓明園八旗武職遇軍政之年令該管王大臣一
例考察○四年題準鄭家莊昌平州保定府固
安縣寶坻縣東安縣良鄉縣霸州采育里駐防
各官遇軍政之年令廵察駐防之䕶軍統領副
都統同該管官考察具奏○乾隆二年議準内
務府所屬兼文職佐領各官仍入京察外其三
旗䕶軍統領䕶軍叅領䕶軍校驍騎叅領佐領
驍騎校散秩官不兼文職者照八旗軍政例考
察○七年奏準綠旗軍政均詳開履歴分别去
畱旗員軍政向無定式嗣後考察定以四格一
曰操守或廉或平或貪一曰才能或長或平或
短一曰騎射或優或平或劣一曰年嵗或壯或
中或老並將各官履歴及有無出征効力受傷
得功注明於册送部覈覆○又議準歩軍尉前
鋒校驍騎校遇軍政之年令叅領協領注考申
報該管大員察覈明確彚册送部内外旗員調
任一年以上者於新任填注考語不及一年者
仍於舊任填注考語○又議準八旗都統前鋒
統領䕶軍統領歩軍統領副都統舉行軍政之
年咸令具疏自陳其部院文職兼都統等任者
不在此例軍政自陳於九月初一日至初十日
送通政使司陳奏有出差者竢差竣補行交部
察議者照軍政考察例會同都察院兵科河南
道(今京/畿道)察覈具題○十二年
諭凡兼有職任之王公遇大計軍政之年皆與大臣
等一體自陳舉賢自代但王公等皆朕宗室特㫖
令其兼辦非按資格録用之大臣可比且宗人府
王公等並不自陳嗣後遇大計軍政之年兼有職
任之王公等悉停其自陳欽此○十五年
諭大計軍政固三載考績之義以示激揚但文武大
臣具疏自陳雖屬遵循成例而於實政未有裨益
蓋中外大臣皆朕所簡用旣經委任其居心之誠
否才具之短長舉在洞鑒之中如其不能稱職早
已隨時甄别其待至三年而計去者實職非要任
而人非大過介在可否之間者至於大臣恪共職
守正宜久任以收實效而屆期輒求斥退復降㫖
令照舊供職拘成例而事繁文非崇實務本之道
也至近御大臣領侍衞内大臣等或簡自勲戚或
㧞從宿衞其辦理閣務卿長以及八旗職任皆量
材器使非循資録用者比且多世沐國恩趨承左
右論其情理亦不當引退就閑甘心暇逸而每至
三年亦循例求罷是轉以疏遠自居如君臣一體
之義何前因宗室王公兼有職任者皆繫宗潢近
派特㫖令不必自陳嗣後近御大臣領侍衞内大
臣御前侍衞乾清門侍衞等兼理閣務及八旗事
務者遇大計軍政皆令不必自陳餘仍照舊例行
欽此○十七年題準
靜宜園八旗官照
圓明園各官軍政之例一例考察○十八年
諭上年朕雖經降㫖將考察軍政武職大臣自陳請
罷之例停止但該部仍應具奏請㫖著交兵部遇
軍政之年八旗都統内兼管之諸王尚書外其餘
都統前鋒統領䕶軍統領副都統等職名事實著
繕摺具奏請㫖欽此○又
諭八旗世爵與職任官一體軍政填注操守才能均
屬虛名究非實事伊等只應論其弓馬人材平素
行走何如耳嗣後八旗世爵不必入軍政考察交
該旗大臣三年一次引見於引見時仍將平日行
走如何之處一并聲明具奏永著為例欽此○又
奏準領侍衞内大臣
御前大臣侍衞
乾清門侍衞兼領旗務者向不自陳均毋庸開列
事實其駐防將軍都統副都統亦照八旗開列
事實之例請
㫖嗣後軍政之年八旗都統等於九月初一日至初
十日造具事實清册送部駐防將軍等於十月
内造具事實清册送部由部彚疏以
聞
一八旗軍政卓異乾隆七年議準外省駐防官
有引
見未滿三年而該上司舉為卓異者由部請
㫖定議具奏不必引
見○又議準駐防各城軍政卓異官如山海關等處
協領各城城守尉遇有外省副都統員闕由部
開列題補張家口總管各城防守尉佐領由該
旗以城守尉
京城叅領題補各城防禦由該旗以本處防守尉
圍場總管及
京城歩軍副尉題補各城驍騎校由該旗以本處
防禦及
京城歩軍尉題補廵察圍場官由該旗以圍場總
管及
京城歩軍尉題補各城領催令該管之城守尉防
守尉等選弓馬嫻熟効力年久者保舉咨部以
本處驍騎校
京城驍騎校及六品官題補以上官及領催内有
願居在外者呈明考察大臣仍畱本處○十八
年奏準駐防官五年軍政大典攸關各省薦舉
理應慎重應按地之大小官之多寡酌中定額
黑龍江七人
盛京六人吉林五人西安綏遠城右衞各四人江
寧杭州荆州各三人京口寧夏凉州莊浪成都
廣州各二人熱河山海關青州福州各一人至
河南太原過軍政之年向繫
特簡大臣考察獨石口千家店張家口古北口鄭家
莊昌平州六處保定府固安縣寶坻縣東安縣
雄縣良鄉縣霸州采育里八處向有廵察大臣
統轄以上駐防各處官數無多無庸定額嗣後
軍政令各該管官秉公考察果有賢能出衆準
其薦舉一人若無堪膺薦舉者寧闕毋濫其各
省將軍等或因定有薦額循私濫舉經部察出
據實叅處○二十一年
諭駐防城守尉之設表率將弁整飭營伍是其專責
近京地方如保定等處城守尉有䕶軍統領管轄
不時督察廵閱惟河南太原兩處並無大員節制
且與所轄之佐領官階體制不甚相懸一切稽察
彈壓之處未免因循瞻顧嗣後著即歸於廵撫節
制所有該官弁技勇及馬匹器械該撫隨時察覈
分别奏聞其有懈弛不職弓馬生疎者卽將該官
弁據實叅處欽此
一八旗軍政糾劾乾隆二年覆準在京八旗軍
政案内不謹罷軟年老有疾才力不及浮躁應
降革休致各官除驍騎校等繫六品微秩毋庸
引
見外餘於議處本内敘明應否引
見請
㫖欽定○又覆準内外八旗武職遇軍政之年令
欽㸃王大臣並該管各上司秉公考察有年老而精
力未衰曽經出征効力著有軍功者仍畱原任
若年力皆衰雖有軍功實難任事照例令其休
致此等休致之人曽經陣戰受傷及得有功牌
者覈明請
㫖給以全俸以養餘年其出征未曽臨陣及無功牌
者覈明請
㫖賞給半俸至効力年久並未出征者仍照八法例
勒令休致年至六十以上填注有疾者亦照年
老休致給俸之例行○三年奉
㫖駐防糾劾各官著問伊等有情願來京者該管大
員給咨赴部引見○七年議準京口福州廣州將
軍所轄旗員仍照八旗軍政之例行其所轄緑
旗營弁照直省緑旗營弁軍政例辦理○又奏
準職任官兼佐領世爵軍政案内以浮躁糾叅
者畱其世爵將職任官與佐領一并降調以才
力不及糾叅者將見任官降調仍畱佐領世爵
若繫公中佐領不在此例○又議準軍政休致
各官曽在軍前効力本身兼世爵及世管佐領
者應給全俸半俸竢應襲爵承廕之後再行請
㫖如繫兄弟之子承襲準其分别給俸子襲者不準
給俸
一考察緑旗武職原定軍政五年舉行一次將
上屆軍政以後所行之事並事故詳仃開注副
將以下各官屬總兵官管轄者總兵官注考不
屬總兵官管轄者該副將叅將等官注考其注
考時將各官履歴賢否實蹟造具清册填入考
語徑送督提等再詳加考覈確定去畱造册密
封送部其應自陳之提督總兵官於各官文册
起送之日一並自陳至在内鑾儀衞漢鑾儀使
自陳冠軍使以下整儀尉以上等官由滿漢堂
官注考造册密封送部廵捕三營將備及各門
千總由歩軍統領注考造册密封送部直省衞
所經管錢糧各官由布政使司及糧道詳注考
語密呈督撫督撫再詳加考覈造册密封送部
○康熙十一年議準軍政考語含糊參差及將
應注考者不注不應注者注考或開報年歲不
符並失注去畱者督撫提鎮罰俸六月申報之
該管官罰俸一年○三十六年
諭軍政大典五年一舉所以黜陟將弁砥礪官方使賢
者知勸而不肖者知儆關繫綦重每見督撫提鎮不
能實心奉行輒向所屬需索部費恣意誅求因而將
弁以下節次侵削重為兵害至於所舉所劾或瞻徇
情面或曲庇私交將扣剋額餉虛冒兵糧濫受餽遺
虐取規例委繫貪酷及衰懦闒茸不能騎射之人不
行糾劾止將微員細事草率塞責以致貪婪庸劣之
輩無所戒懲而守法奉公宣勞盡職者抑遏不揚無
所激勸殊負朝廷旌别淑慝之意爾部可卽通行各
督撫提鎮此次舉行軍政務矢公矢慎力破積弊俾
舉一人衆皆以為賢劾一人衆皆以為不肖庶激揚
咸當而國家允收得人之效倘因仍陋習不知悛改
後有發覺定將該管官一并從重治罪欽此○又議
準官員值軍政之年有藉端科斂者革職提問
若該管官知而隱匿不揭報者革職如已經掲
報該提鎮不題叅者降五級調用○雍正元年
諭五年舉行軍政其居官優者列為卓異劣者分别重
輕置之八法所以澄敘官方勸善懲過典至重也朕
思卓異八法所舉所劾不過十數人而平等供職不
列舉劾者尙多如武官騎射之優劣訓練之勤惰皆
未填注考語是考課尚有遺漏之處也嗣後軍政除
卓異八法照舊例舉行外其平等官員自守備以上
皆於軍政之年令督撫提鎮注明考語造册詳報兵
部務期秉公覈實不得徇情任意顛倒是非欽此○
又議準不入舉劾武官自守備以上詳開履歴
造具文册並將該員散給兵餉訓練營伍騎射
年力緝盗安民各如何之處由該管官詳悉填
注考語至衞所官經手錢糧有無虧空及辦事
勤惰之處亦令該管官詳悉填注考語造册送
部以憑考覈○五年奉
㫖向來軍政之年該管官徃徃以千把總舉劾塞責似
此微員優者可以隨時拔用劣者原可咨部黜革何
必待五年軍政之時嗣後千把總於軍政舉劾之處
著停止○乾隆六年奏準京口福州廣州將軍所轄
旗員軍政仍照八旗軍政例遵行外其所轄緑
旗營各官遇軍政之年照提督之例辦理有應
議者亦照提督之例議處○又議準軍政注考
違例若不由該管官申報繫督撫提鎮自行填
注者卽照申報官例議處如將舉劾官合為一
本具題者該督撫提鎮罰俸一年○七年
諭各省軍政五年一舉乃黜陟將弁鼓勵戎行之要
務為督撫提鎮者畱意於平時而舉行於此日必
公正無私甄别允當舉所當舉而衆人皆知奮興
劾所當劾而衆人皆知儆戒將見人材輩出士氣
益勵國家於以收干城腹心之效所關非淺尠也
昔我
皇祖
皇考加意武備訓諭諄諄其因舉劾不公降
㫖申飭至嚴且切今當軍政之期倘司其事者或瞻徇
情面庇䕶私人將居官貪劣及衰懦闒茸不能騎
射之人姑容在職止將微末員弁數人填注充數
而使技勇過人勞績素著或秉性質樸實心効力
者遏抑隱藏無所表見則賞罰不明賢否倒置人
心懈怠戎政廢弛重負朝廷委任之意其罪不可
逭矣用是特頒此㫖務各洗心滌慮將從前情弊
陋習一一屏除以肅詎典倘有仍蹈前轍者經朕
訪聞或被科道糾叅必當加以嚴譴欽此
一緑旗軍政卓異順治十二年題準緑旗軍政
卓異各官必須才技優長年力精壯馭兵有術
紀律嚴肅給餉無虛兵民相安食俸已滿三年
者方準以卓異具題由部院覈覆其與例相符
應準卓異之人如繫游擊以上官引
見未滿三年者由部具奏請
㫖不必送部引
見至引
見已過三年及未經引
見並都司以下引
見未滿三年者均令送部引
見後以卓異注册若不候部院題覆遽行赴部者給
咨之督撫提鎮罰俸六月○又議準武職軍政
卓異必須詳慎方足以符鉅典如將有盗案之
官保薦者督撫提鎮各罰俸六月申報之該管
官罰俸一年○康熙二十三年議準督撫提鎮
濫將匪人徇情薦舉者降二級調用申報之該
管官降三級調用○雍正六年議準卓異之官
原任内有貪酷不法原薦舉官卽行揭報題叅
者免議如不揭報題叅將原薦舉之督撫提鎮
降五級調用副叅游等官皆革職若卓異後或
回本任或升轉他省别犯貪贓不法之款審實
者其原薦舉各官仍與卓異之官同在一省未
敗露之先察出揭叅者免其處分若不揭報題
叅將督撫提鎮降二級調用副叅游等官降三
級調用原薦舉各官已不與卓異之官同在一
省於貪贓不法之處無從掲報題叅者將督撫
提鎮降一級調用副叅游等官降二級調用此
等皆降實級任内雖有加級薦紀軍功卓異卽
升不準抵銷○十二年
諭各省卓異人員均有見任地方之責每當大計之年
理應先行具本候㫖交部院察議其與例相符應準
卓異者奏聞令其來京引見其與例不符不準卓異
者候朕酌量應令引見與否再降諭㫖如此則地方
事務不致廢弛而與例不符之人亦不徒費徃返永
著為例欽此
一緑旗軍政糾劾雍正元年議準軍政八法除
貪酷不謹外其餘糾叅各官有曽經出征受傷
立功者若例應革職者仍給本身空銜例應休
致降調者準令子弟一人入伍食糧○乾隆二
年議準軍政年老各官内如從前曽經出征効
力今繫年老衰邁實難勝任者準以原品休致
令子弟一人入伍食糧如無子弟給守糧一分
以資養贍其年齒雖老而精力未甚衰憊尚可
辦事者該督撫提鎮酌量仍畱原任或行調簡
俾効力之人不致因年老失所○五年
諭緑旗武職軍政年老各官朕前降㫖將曽經出征
効力者準其原品休致令子弟一人入伍食糧如
無子弟給守糧一分以資養贍至軍政有疾曽經
出征受傷得功之人雖有子弟食糧之例其無子
弟者尚未議給養贍並著議給再有疾各官曽經
出征効力之人有以老病告休者因未屆軍政之
年轉不得援養贍之例情殊可憫嗣後各省除副
叅等大員外都守以下各官有以老病告休者著
該督撫提鎮覈明該員實有出征効力之處於題
咨内分别聲明亦照軍政年老有疾之例一體加
恩優䘏欽此○六年奏準軍政八法除貪酷不謹
悉行議革外其罷軟官有曽經出征受傷立功
者給與本身空衘年老官有曽經効力今衰憊
不能勝任準原品休致有子弟者令一人入伍
食糧無子弟者給守糧一分以資養贍若精力
未甚衰憊或畱任或調簡該督撫提鎮酌量請
㫖遵行有疾官曽經出征効力者準以原品休致有
子弟者令一人入伍食糧無子弟者給守糧一
分至滿洲䝉古漢軍外任營官如遇軍政填注
老疾曽經出征受傷及得有功牌者仍照在旗
武職老疾休致之例分别優䘏○十年
諭向例軍政糾叅年老有疾休致各官及都守以下
老病告休者如曽經出征準令子弟一人入伍食
糧如無子弟給守糧一分以資養贍其各省甄别
候補守備之年滿千總因年力就衰咨部休致者
亦照此例辦理如因人材平常弓馬生踈則例不
準給朕思此内不無曽經出征著有勤勞之人應
一并加恩以示優䘏嗣後著該督撫等覈明實有
出征効力之處於題咨内聲明亦照前例準令子
弟一人入伍無子弟者給守糧一分俾不至於失
所欽此
一緑旗武職薦舉原定直省總兵官不準薦舉
其副將叅將游擊都司守備每二年半薦舉一
次陜西薦舉五人直隸江南福建浙江湖廣四
川廣東各薦舉四人山東山西江西廣西雲南
貴州各薦舉三人河南薦舉二人必才技優長
年力精壯馭兵有術紀律嚴肅給餉無虛兵民
相安者各按省分額數薦舉準其紀録一次如
無賢能之員卽停其薦舉若將有盜案之人薦
舉及薦舉後見任内有劣蹟發覺將原薦舉官
皆照軍政例議處此薦舉時如有劣員一并糾
叅照軍政八法例分别議處○康熙三十七年
議準若遇軍政之年將舉劾停止○乾隆十一
年議準漕運總督於二年半舉劾標員之外又
别將各省沿塗催漕各官舉劾但催漕各官該
本省旣有二年半舉劾之例自應歸各本省督
撫提鎮舉劾若漕運總督復行舉劾事屬重複
應行停止
軍功
一軍功奉
㫖從優議敘康熙二十年平定黔滇議敘克復普安
州等處各官各功加一等攻取重關太平橋走
馬街等處各官各功加三等迎敵殺賊及克復
雲南省城各官各功加四等○二十一年福建
克復海壇厦門金門等處議敘有功官弁例應
功加一等者加二等應功加二等者加四等餘
照等倍加○是年平定臺灣議敘官各加一級
兵各賞一次奉
㫖官兵遠抵海疆冒險勦㓂非陸路用兵可比在事官
員著各再加一級兵丁著再賞一次○三十七年平
定厄魯特噶爾丹議敘大將軍三等伯奉
㫖加封一等公西路官兵自參贊以下實授官員以上
各給一雲騎尉準襲一次所有功牌仍照例分
别議敘䕶軍驍騎校各加一級食俸兵丁各加
賞賚西路進勦緑旗官兵自將軍提督總兵官
以下見任官各功加二等候補候選官於補官
日各功加二等陣亡各官給與䘏賞陣亡兵丁
為首者贈千總第二第三贈把總各照所贈之
官給與䘏賞奉
㫖緑旗官兵同滿洲大兵勦滅厄魯特在事有職任守
備以上官著給與雲騎尉○三十八年議敘中西寧
夏三路輓運軍糧各項効力人員分為四等見
任官一等者以應升官卽用二等者加三級三
等者加二級四等者加一級候補候選官一等
者有闕卽用二等三等四等者於補官日照等
加級停用功加投誠及外委官一等以守禦所
千總用二等以衞千總用三等以營千總用四
等以把總用降級官一等者復還原級以原官
用二等三等四等於補官日照等加級革職官
一等者復還原職二等給六品頂帶三等給七
品頂帶四等給八品頂帶以上一等内有三品
以上因繫大員不便應升卽用改為加四級䕶
運軍需各項並守米牧放人員雖非輓運可比
但旣經効力亦應議敘見任及候補候選官各
加二級停用功加投誠及外委官均以千總用
其在近地輓運者見任及候補候選官各加一
級停用功加投誠及外委官均以把總用○五
十四年駐防哈密官兵擊敗準噶爾賊衆議敘
領兵進戰之游擊越等以副將用守備越等以
叅將用千總越等以游擊用把總越等以守備
用兵丁均給把總劄付内有陣亡者令其妻子
食把總俸○雍正元年議敘克復臺灣官弁各
功加三等防守淡水各官各功加二等防守澎
湖厦門各官各加一級奉
㫖臺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
皇考以聖畧神威取入版圖逆賊倡亂占據臺地
皇考籌畫精詳指授地方官員遣調官兵七日之内克
復全臺官兵感戴
皇考教育之恩奮勇攻取甚屬可嘉官員議敘之外槩
加一等○又平定西藏議敘奉
㫖西藏乃自古未至之絶域所以
皇考曽有從優議敘之㫖此一次議敘軍功前因無例
可援後亦不得為例八旗官員進勦之將軍等著給
與世襲三等輕車都尉叅贊大臣給與騎都尉副都
統營總給與雲騎尉䕶軍校驍騎校給一等功牌仍
加一級緑旗官員一等者功加一倍二等者功加五
等三等者功加二等至於滿洲漢軍緑旗之外委官
皆繫一體効力無論由部委外委槩行從優議敘一
等軍功功加十等二等軍功功加五等三等軍功功
加二等○二年奉
㫖嗣後文官在軍前効力者令兵部議敘永著為例○
五年平定雲南威遠新平議敘總督加二級總
兵官加二等其餘有功官弁一等者功加二等
二等者功加一等三等者加一級○又平定貴
州狆苗議敘總督加三級提督總兵官功加三
等其餘有功人員一等者功加二等二等者功
加一等三等者加一級○六年平定雲南土司
窩泥議敘總督加二級提督功加二等其餘有
功官弁一等者功加二等二等者功加一等三
等者加一級○七年平定西海議敘將軍奉
㫖封為三等公其餘有功官弁一等者功加二等二等
者功加一等三等者加一級○九年平定貴州
米貼議敘有功官弁一等者功加二等二等者
功加一等三等者加一級○十年平定貴州古
州丹江議敘總督奉
㫖封為一等伯其餘有功官弁一等者功加二等二等
者功加一等三等者加一級○十一年平定雲
南烏䝉議敘提督總兵官各功加三等其餘有
功官弁一等者功加三等二等者功加二等三
等者功加一等○乾隆元年平定福建臺灣北
路議敘總督加三級提督功加三等其餘有功
官弁一等者功加一等紀録二次二等者功加
一等紀録一次三等者紀録二次○三年平定
貴州清江議敘有功官弁一等者功加一等紀
録二次二等者功加一等紀録一次三等者紀
録二次○四年平定湖南蒲寅山兇猺議敘總
督廵撫各加三級其餘有功官弁一等者功加
一等二等者紀録二次三等者紀録一次○五
年擒獲甘肅烏爾圖水賊衆議敘總督加三級
其餘有功官弁一等者功加二等二等者功加
一等三等者加一級○十四年平定金川經畧
大學士奉
㫖封為一等公提督封為三等公軍機大臣加三級
八旗滿洲官員一等者給一等功牌一再給三
等功牌一二等者給二等功牌一再給四等功
牌一三等者給三等功牌一再給五等功牌一
官弁一等者功加三等二等者功加二等三等
者功加一等○十七年平定四川雜谷議敘總
督加三級提督功加三等其餘有功官弁一等
者功加一等紀録二次二等者功加一等紀録
一次三等者紀録三次
一議敘八旗軍功
國初定大兵凱旋之後令統兵將帥實敘官兵勤
勞情形分别等第報部由部覈實議敘給以功
牌有應受爵者咨吏部受爵應注册者由部注
册功牌之式以紫綾為面用潔白厚紙四邊墨
印螭文内注明功績等次凡填功績及年月處
鈐用部印編次號數覈對給發一等功牌長三
尺六寸五分二等功牌長三尺三寸五分三等
功牌長三尺五分四等功牌長二尺八寸五分
五等功牌長二尺六寸五分均各廣尺有五寸
五分○順治五年題準統兵大臣能平定地方
不使良民陷於困苦者凱旋之日由部議定等
第升賞其出竒制勝遣發軍士攻城克敵者雖
未親身臨陣亦照所得軍功等第議敘○又題
準招撫兵千名以上舟五十以上及官民未徙
之完城者統兵大臣分别將領及將領下遣去
招撫之人均準議敘○八年題準用雲梯攻克
府城者賞五人第一人賞銀五百両第二人三
百五十兩第三人二百五十兩第四人百五十
兩第五人百兩領戰官照第二人例指路官照
第三人例射箭官照第五人例舁雲梯人各賞
銀三十兩攻克州城衞城者賞四人第一人賞
銀四百兩第二人二百五十兩第三人百五十
兩第四人百兩領戰官照第二人例指路官照
第三人例射箭官照第四人例舁雲梯人各賞
銀二十兩攻克縣城所城者賞三人第一人賞
銀三百兩第二人百五十兩第三人百兩領戰
官照第二人例指路官照第三人例射箭官各
賞銀五十兩舁雲梯人各賞銀十兩用大礮攻
城不論府州縣衞所均賞三人第一人賞銀二
百兩第二人百兩第三人五十兩領戰官照第
二人例指路官照第三人例射箭官不給賞礮
手克府城各賞銀十五兩克州城衞城各賞銀
十兩克縣所城者各賞銀五兩如礮手内有効
力多者酌量優賞其掘毁城垣者領戰官照雲
梯克城第一人給賞䕶軍校驍騎校照末等給
賞効力兵丁照舁雲梯人例給賞登城者照用
大礮克城例給賞奪門入城及無雲梯而疾走
登城者賞三人第一人賞銀百五十兩第二人
百兩第三人五十兩領戰官照第二人例指路
官照第三人例○又題準用大礮攻城令八旗
會於一處同時㸃放敘功時分别城之等第照
雲梯克城例減一等議敘每大礮一位準議敘
官一人多委者不準每叅領下有大礮二位以
上者叅領亦準議敘其都統副都統及兩旁管
放礮官均準照例議敘○又議準凡攻城以城
之大小攻之難易為等次如城中敵兵堅守我
師登雲梯艱苦攻克者為一等敵兵擁衆統兵
將帥設謀制勝士卒登雲梯攻克不甚艱苦者
為二等敵兵雖寡守禦甚堅我師艱苦攻克者
為三等敵兵旣寡統兵將帥復出謀制勝士卒
攻克不甚艱苦者為四等敵兵寡弱守禦猶堅
我師登雲梯艱苦攻克者為五等一等城敘六
人第一人授一等輕車都尉第二人授二等輕
車都尉第三人授三等輕車都尉第四人授騎
都尉兼一雲騎尉第五人授騎都尉第六人授
雲騎尉領戰官授騎都尉指路官及射箭官授
雲騎尉二等城敘四人第一人授三等輕車都
尉第二至第四以次遞降餘準此領戰等官與
前同三等城敘三人四等城敘二人領戰官授
雲騎尉指路官克兩城者授雲騎尉五等城敘
一人領戰官克兩城者授雲騎尉克一城者注
册克州城者減府城一等克縣城者減州城一
等衞城與州城同所城與縣城同如敵兵據寨
築城我師艱苦攻克各視其寨之大小與城之
等次相較議敘○九年題準出征委署官立有
軍功如繫原官身故及患病額闕委署者準其
議敘額外委署者不準○又題準出征軍功凱
旋之日各令請功如於已定等第之後或稱前
功遺亡再行請給或稱前次未經請給欲竢後
得功牌並請或稱因事躭誤者均不準行若果
在請功之先實繫因公差遣許統兵大臣及該
管官開具所由送部注册竢差竣日請功○十
四年題準大兵所到之處敵人掘濠排栅列陣
對敵我師進攻敵人堅壁不動有於衆軍内能
奮勇争先越衆前驅衆軍隨進克敵者第一人
賞銀百兩咨吏部授爵第二人賞銀八十兩給
越衆前驅二等功牌第三人賞銀六十兩給三
等功牌均注册竢後復有越衆前驅之功將兩
次三等功牌準作一次二等積至兩次二等者
咨吏部授爵交鋒之際有於本旗行隊之前越
衆衝鋒本旗大隊隨進克敵者第一人賞銀五
十兩給本旗前進一等功牌第二人賞銀四十
兩給二等功牌第三人賞銀三十兩給三等功
牌竢後再有本旗前進之功將兩次三等功牌
準作一次二等兩次二等功牌準作一次一等
積至三次一等者咨吏部授爵其隨隊伍進攻
或隨衆斬射或追擊敗兵或於敵少處進攻者
均不在給賞授爵之例○又題準大兵出征如
敵人掘濠排栅列陣相持我兵力戰不退八旗
執纛人有能鼔勇前進者賞銀百兩咨吏部授
爵次進者賞銀八十兩又次進者賞銀六十兩
如官兵前進將及十人執纛人續進者第一人
賞銀五十兩其餘均不給賞若整兵對敵之時
一旗内有一㕘領下執纛人在衆㕘領之前首
進者賞銀五十兩注册給一旗執纛首進一等
功牌竢後立功有三次一等功牌咨吏部授爵
執纛人次進者賞銀四十兩又次進者賞銀三
十兩如官兵前進將及十人執纛人續進者賞
銀二十兩餘不給賞以上均令統兵將帥分别
等第造册送部執纛人軍功三等以上者準其
給賞四等以下者不準○又題準水戰時有能
超登敵舟殺賊獲衆者統兵大臣騐明舟之大
小分為三等注册一等舟賞五人先登者賞銀
二百五十兩第二人二百兩均咨吏部分别授
爵第三人賞銀百五十兩給一等舟三等功牌
第四人賞銀百兩給一等舟四等功牌第五人
賞銀五十兩給一等舟五等功牌均注册竢後
復有超登一等舟戰功將兩次五等功牌準作
一次四等兩次四等功牌準作一次三等積至
兩次三等者咨吏部授爵二等舟賞四人先登
者賞銀二百兩移咨吏部授爵第二人賞銀百
五十兩給二等舟二等功牌第三人賞銀百兩
給二等舟三等功牌第四人賞銀五十兩給二
等舟四等功牌均注册竢後復有超登二等舟
戰功將兩次四等功牌準作一次三等兩次三
等功牌準作一次二等積至兩次二等者咨吏
部授爵三等舟賞三人先登者賞銀百五十兩
給三等舟一等功牌第二人賞銀百兩給三等
舟二等功牌第三人賞銀五十兩給三等舟三
等功牌均注册竢後復有超登三等舟戰功將
兩次三等功牌準作一次二等兩次二等功牌
準作一次一等積至兩次一等者咨吏部授爵
其三等以下常舟不列等次先登者賞銀八十
兩給常舟一等功牌第二人賞銀六十兩給常
舟二等功牌第三人賞銀四十兩給常舟三等
功牌均注册竢後復有超登常舟戰功將兩次
三等功牌準作一次二等兩次二等準作一次
一等積至三次一等者咨吏部授爵以上超登
敵舟殺賊獲衆戰功視舟之等次遞減一等準
其積算如超登一等舟之第三人後得二等舟
二等功牌或得三等舟一等功牌或得常舟兩
次一等功牌均咨吏部授爵餘準此若追獲空
舟小舟及敗走之舟者不在給賞授官之例統
兵將帥不將先登情由及所獲舟數分别䓁次
者止照常舟例給賞在舟督戰官照第二人例
餘官照第三人例䕶軍校驍騎校等照第四人
例均按舟論功○又議準出征䕶軍校驍騎校
及署䕶軍校署驍騎校有一等軍功四次復有
二等三等四五等功牌授以世爵不足者注册
陣亡者給一雲騎尉○又題準出征䕶軍校驍
騎校員闕委署者委署官立功後卽照䕶軍校
驍騎校議敘額外委署者不準○康熙十二年
覆準招撫兵千名以上舟三十隻以上者為五
等軍功兵千五百舟四十以上者為四等軍功
兵二千舟五十以上者為三等軍功兵二千五
百舟六十以上者為二等軍功兵三千舟七十
以上者為一等軍功兵三千五百舟八十以上
及招撫偽王竊據之府城者均臨時酌量從優
議敘招撫府城為一等軍功州城為二等縣城
為三等衞所城為四等有名寨崖為五等㕘贊
之都統䕶軍統領副都統分發將領與將領下
遣去頭領及與事各官均準議敘不與事者不
準○十三年題準八旗兵丁奴僕得過一等功
牌三次者準其開户○十九年奉
㫖八旗從征奴僕得一等功牌二次者準其開户○二
十二年議準官兵攻城對陣若於敵人未動之
先被傷退回及敵人旣敗不行追擊者均不準
請功○三十五年
諭八旗官兵之家下兵丁及從役人等有能踰營進擊
者作何給還本主身價令其出户以示鼔勵著集議
具奏欽此遵
㫖議準官兵家下兵丁及隨役内或於鹿角營或於欓
木營或於列陣對敵之地有能奮勇前驅衆人
隨後殺敵追逐者將奮勇前驅之家下兵丁隨
役本身及其父母妻子均著出佐領為正户仍
照例按人口償給伊主身價○雍正元年議準
八旗武職立功身故者無論功績大小官員給
七品監生一人䕶軍校驍騎校給八品監生一
人均於子弟内充補至病故兵丁及委署官䕶
軍校驍騎校等各給祭奠銀二十兩再折給功
牌銀五十兩永為定例○四年覆準隨從王等
出征䕶衞各官果有奮勇争先不顧身命者令
統兵大臣列敘功績分别等第造册報部照出
征衝鋒官一例議敘○十年奏準凡軍功人員
議敘之時該將軍等所送戰功等第原册由部
覈實如立有一次戰功者卽予一次功牌有數
次戰功者卽予數次功牌○十一年奉
㫖前年令八旗選户下兵丁出征時朕曽降㫖特沛恩
膏竢成功回日將伊等妻子均於其主家中開出作
為正户其各路出征人等内有開户分出領催驍騎
乆住軍前著有勤勞甚屬可憫著交各路將軍大臣
等將此等開户領催驍騎内如有効力出衆者令各
該大臣將姓名注册竢大兵凱旋之日將伊等户下
兵丁作為正户○乾隆二年奉
㫖開户兵丁在軍營効力列在一等二等者均準作
為正户○又奉
㫖八旗家下驍騎及家人抱養之子旣在軍營効力
多年著加恩照開户兵丁例均準作為正户○四
年奏準八旗武職立功病故所給監生應按其
立功之等第以定監生之品級嗣後出征立功
未經議敘身故者統兵將帥將該員立功大小
分别等第造册送部繫一等二等軍功給該員
子弟一人監生食七品官俸三等四等軍功給
該員子弟一人監生食八品官俸準其隨旗行
走遇有應升之處仍照例簡選繫五等軍功給
該員子弟一人監生照捐納監生例準其應試
○七年奏準出征立功人員除例有專條者仍
照例遵行外其餘所得戰功應以兵數之多寡
定立功之等第如敵兵甚衆官兵甚少進戰取
勝勞績最著者為一等軍功敵兵甚衆官兵畧
少進戰取勝者為二等兵數相等進戰取勝者
為三等官兵甚衆敵兵畧少進戰取勝者為四
等我衆敵寡進戰取勝者為五等以上所立功
績均令統兵將帥據實分别造册報部由部覈
明等第給以功牌○又議準造報各項軍功有
鋪飾謊奏者皆革職如屬官謊報者將本人革
職不行察明遽為轉報之該管將領降三級畱
任統兵大臣降二級畱任如將有功之人屈抑
不報無功之人冒濫開列者該管將領降二級
調用統兵大臣降一級調用其造報册籍繁多
偶有遺漏者該管將領罰俸一年統兵大臣罰
俸六月以上造報不實之功績應改者駮令改
正遺漏者卽令補造○又議準軍前立功病故
官旣按功績等第分别議敘其賞給兵丁銀亦
應分有差等嗣後兵丁及委署官員䕶軍校驍
騎校等立功病故除照例各給祭奠銀二十兩
外繫一等軍功折給功牌銀五十兩二等軍功
四十兩三等軍功三十兩四等軍功二十兩五
等軍功十兩
一議敘緑旗軍功康熙四年題準兵丁用雲梯
登城分别等第授職攻克一等府城者敘五人
第一人授叅將第二人授游擊第三人授都司
第四人授守備第五人授千總領戰官功加四
等指路官功加二等二等府城敘四人第一人
授游擊第二人授都司第三人授守備第四人
授千總領戰官功加四等指路官功加二等三
等府城敘三人第一人授都司第二人授守備
第三人授千總領戰官功加二等指路官功加
一等四等府城敘二人第一人授守備第二人
授千總領戰官功加二等指路官功加一等五
等府城第一人授千總領戰官功加一等指路
官不敘攻克一等州城者敘四人第一人授游
擊第二人授都司第三人授守備第四人授千
總領戰官功加四等指路官功加二等二等州
城敘三人第一人授都司第二人授守備第三
人授千總領戰官功加二等指路官功加一等
三等州城敘二人第一人授守備第二人授千
總領戰官功加二等指路官功加一等四等州
城第一人授千總領戰官功加一等指路官不
敘攻克一等縣城者敘三人第一人授都司第
二人授守備第三人授千總領戰官功加二等
指路官功加一等二等縣城敘二人第一人授
守備第二人授千總領戰官功加二等指路官
功加一等三等縣城第一人授千總領戰官功
加一等指路官不敘攻克一等衞所城者敘二
人第一人授守備第二人授千總領戰官功加
二等指路官功加一等二等衞所城第一人授
千總領戰官功加一等指路官不敘若城被礮
擊及刨塌兵丁因而先登者第一人授千總領
戰官功加二等其内應暗取城池者不敘○又
題準攻克府城賞五人第一人給銀二百五十
兩第二人二百兩第三人百五十兩第四人百
兩第五人五十兩攻克州城賞四人第一人給
銀二百兩第二人百五十兩第三人百兩第四
人五十兩攻克縣衞所城賞三人第一人給銀
百五十兩第二人百兩第三人五十兩○十一
年題準官弁加至左都督無可加之級者紀功
存案積至八次授一雲騎尉○又題準部册有
名外委人員立功照把總議敘○又題準官弁
將他人之功作為已功具報者降三級調用○
又題準官弁造報功册鋪飾不實者革職不覈
明遽題之將軍總督提督降二級畱任總兵官
降三級畱任○十三年題準兵丁攻戰之時或
敵人掘塹安柵排設器械相敵或大列陣勢相
敵我衆正在相持有能於衆營中首先衝鋒前
進衆營尾後克敵者第一人賞銀五十兩授守
備第二人賞銀四十兩授千總第三人賞銀三
十兩授把總遇該省有闕準其先用若齊力交
鋒之際有能於本營中衝鋒前進本營尾後克
敵者苐一人賞銀三十兩授千總第二人賞銀
二十兩授把總遇該營有闕準其先用○又題
準兵丁若遇水戰有能超登敵舟殺賊得獲者
驗明舟之大小分為三等一等舟先登者賞銀
百兩授都司第二人賞銀八十兩授守備第三
人賞銀六十兩授千總第四人賞銀四十兩授
把總領戰官加三級同戰官加二級二等舟先
登者賞銀八十兩授守備第二人賞銀六十兩
授千總第三人賞銀四十兩授把總領戰官加
二級同戰官加一級三等舟先登者賞銀六十
兩授千總第二人賞銀四十兩授把總領戰官
加一級同戰官紀録一次其授官者均照銜準
其先用如繫空舟小舟及敗走之舟不用此例
○十四年題準部册無名外委人員初次立功
酌量奬賞將姓名報部注册後又立功照部册
有名人員例議敘○十七年題準礮手捕盗人
等超登敵舟殺賊得獲照兵丁議敘若放礮打
沉賊舟者一舟賞銀二十兩二舟賞銀四十兩
給與把總劄付三舟賞銀六十兩給與千總劄
付如有多者照此給賞給劄○又題準見任官
有陸續招撫偽官兵及難民者準合并議敘招
撫偽官兵五百名以上或一等舟五隻以上二
等舟十隻以上三等舟二十隻以上或難民二
千名以上者紀録一次招撫偽官兵二千名以
上一等舟十隻以上二等舟二十隻以上三等
舟四十隻以上難民五千名以上者文職加一
級武職功加一等招撫偽官兵四千名以上一
等舟十五隻以上二等舟三十隻以上三等舟
六十隻以上難民萬名以上者文職加二級武
職功加二等招撫偽官兵六千名以上一等舟
二十隻以上二等舟四十隻以上三等舟八十
隻以上難民萬五千名以上者文職加三級武
職功加三等招撫偽官兵八千名以上一等舟
二十五隻以上二等舟五十隻以上三等舟百
隻以上難民二萬名以上者文職加四級武職
功加四等招撫偽官兵萬名以上一等舟三十
隻以上二等舟六十隻以上三等舟百二十隻
以上難民二萬五千名以上者文職加五級武
職功加五等數多者照此遞加候選文武官進
士舉人貢監生武生能照此例招撫者均於補
官日照數紀録加級至文生員招撫偽官兵五
百名以上一等舟五隻以上二等舟十隻以上
三等舟二十隻以上難民二千名以上送禮部
移咨國子監讀書招撫偽官兵二千名以上一
等舟十隻以上二等舟二十隻以上三等舟四
十隻以上難民五千名以上者授為功貢免其
坐監以州同州判考定卽用數多者照數加級
効用人員招撫偽官兵五百名以上一等舟五
隻以上二等舟十隻以上三等舟二十隻以上
難民二千名以上繫部册有名者文職授為正
九品武職給與千總劄付部册無名者文職授
為從九品武職給與把總劄付如數多者照數
加級不及數者不準議敘酌量奬賞其發遣招
撫之官招撫偽官兵五千名以上一等舟十五
隻以上二等舟三十隻以上三等舟六十隻以
上難民萬名以上者紀録一次招撫偽官兵萬
名以上一等舟三十隻以上二等舟六十隻以
上三等舟百二十隻以上難民二萬五千名以
上者加一級多者照數加級○雍正元年
諭進藏及克復臺灣有功官弁其見在者已邀恩議敘
惟身故者未得議敘同為國家立功之人乃以身故
之後不得均霑恩䘏朕心深為憫惻爾部卽酌加議
敘著為定例以副朕褒録有功之至意欽此遵
㫖議準文武官出征立功未及議敘身故者統兵官按
立功大小分别等第造册送部繫一等二等軍
功給一子監生遇把總員闕該督撫簡選拔補
三等四等軍功給一子監生遇外委把總員闕
該督撫簡選拔補五等軍功給一子監生或願
應試或願隨營食糧各聽其便○五年議敘進
藏有功之人内有武舉武生俊秀自備鞍馬口
糧隨營効力請
㫖分别録用奉
㫖此項功加武舉武生俊秀人等旣經効力有不宜於
武職者酌量以文雜職用○又奉
㫖隨軍効力之人徃往有未諳營伍而具呈願往濫邀
議敘者其自備鞍馬之人若後來力量不足必致遲
誤及遲誤之後又不便與衆一例治罪於軍前殊屬
無益嗣後若有自備鞍馬願往効力之人槩不準行
○七年奉
㫖凡有出兵加恩之案其中若有應行駮詰者止將應
駮之人扣除竢覆覈明白補議不得因一二人行詢
而稽遲衆人應得之䘏典將此永著為例○乾隆五
年
諭朕覽兵部纂修則例内稱從前進藏出兵之官兵
及受傷病故官兵所有豫借銀免其追還繫出自
特恩未便纂為成例等語朕思兵丁捐軀行陣情
實可憫其豫借銀理應豁免若必待特降諭㫖恐
其中不免一二遺漏著為定例凡遇此等事該部
卽援例請免則恩䘏之典可垂永久矣欽此○六
年奏準將軍總督提鎮等將有功之人屈抑不
報及將無功之人冒濫開列者將軍總督提督
降一級調用總兵官降二級調用若册籍繁多
偶有遺漏者將軍總督提督罰俸六月總兵官
罰俸一年其造報不實者令其改正遺漏者令
其補報○又奏準官弁報功該上司必須詳覈
始為轉報若有藉名生事殺傷良民揑以殺賊
為功具報者革職提問轉報之上司革職總兵
官降二級調用將軍總督提督降一級畱任○
又議準立功官弁除登城前進躍舟例各載有
授職給賞者仍照例議敘外其餘軍營立功之
人一等者功加一等紀録二次二等者加一級
紀録一次三等者紀録三次四等者紀録二次
五等者紀録一次其文職應加一等者加一級
若奉
㫖從優議敘由部臨時按其勞績大小酌量議敘○
十八年議準軍功議敘官弁向例按等次加銜
推升時照京俸一年作半年算今旣將加銜之
處刪除繫幾等軍功卽將幾等入於劄付之内
仍照京俸升轉○十九年覆準向例官弁加至
左都督者記功積至八次授一雲騎尉今旣刪
去加銜嗣後提督有功加十等總兵官有功加
十二等至千總有功加二十四等皆準給一雲
騎尉其餘各官所有功次均照此積算
簡閱
一八旗簡閲軍士順治年間定八旗驍騎營每
月初二初六十二十六二十二二十六等六日
較射春秋擐甲胄歩射二次騎射二次䕶軍營
每月較射六次與驍騎營同春秋二季驗看騎
射並擐甲胄馬歩射一二次三年一次考驗甄
别○又定每年較閲自七月十六日開操(遇閏/七月)
(卽於閏七月/十六日開操)至四月十六日停止(自封印日起/至開印日暫)
(停/)○又定每年春秋二季由部具奏行文八旗
春季於二月十五日起三月初一日止秋季於
七月十五日起八月初一日止各於本旗城上
演鳴海螺仍委司官廵察○又定八旗大礮鳥
槍由部三年一次奏請運徃蘆溝橋演放一月
其總理演放之都統令八旗自行具奏官軍分
三班帶徃屆期由部列本部堂官職名具奏請
簡一人前往察閲○康熙五十年議準火器營合操
陣式八旗礮鳥槍䕶軍驍騎兵丁立十六營距
將臺百六十丈正中列鑲黃正黃両旗次六旗
按翼排列隊伍每營均設帳幕竢八旗官兵齊
集距將臺十丈按左右翼每邊建令纛一為表
八旗掌海螺人等分左右立將臺下每旗鳥槍
䕶軍在前次礮手次鳥槍驍騎各依次序立將
臺上初次鳴螺兵丁背負小旗各整備器械二
次鳴螺若繫歩下操演按營結隊若繫乘馬操
演各騎馬按營結隊三次鳴螺出營向將臺一
字排列頭旗放號槍三聲臺下海螺出距令纛
十丈斜接傳令海螺排立將臺鳴螺傳令海螺
以次遞鳴陣内海螺畢鳴傳令海螺逐一緩徹
鳴螺止乃行陣施放槍礮九次至第十次礮與
鳥槍連環施放無間其坐作進止之節均與
大閲同○雍正五年覆準驍騎營較射以每月初四
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八等六日為期該
旗都統親徃監視○又覆準前鋒營每月較射
定期於初二初六十一十六二十一二十六等
日○八年議準前鋒營較射照䕶軍營例每年
春秋二季驗看騎射並擐甲胄馬歩射一二次
三年一次考驗甄别○乾隆三年奏準八旗前
鋒䕶軍等騎射由部三年一次於十月内奏請
欽㸃大臣驗看列領侍衞内大臣八旗都統副都統
職名按左右翼繕名進
呈每翼恭候
欽㸃四五人會同本翼前鋒統領䕶軍統領等驗看
務於十月竣事○又奏準每年春秋二季由部
傳行八旗合操四次内春季甲胄操演一次其
兵數及選擇地方操演之處交與八旗都統前
鋒䕶軍火器營各統領臨期請
㫖遵照辦理○四年奏準每年春季將本旗各營官
兵合於一處各於本旗教場操演二次八旗各
營官兵於鑲黃正黃二旗教場合操一次至秋
季仰善窪操演奏明日期將八旗各營官兵會
於一處合操二次其隊伍號令官兵數目均如
大閲之制○五年
諭八旗兵丁赴蘆溝橋演放槍礮定例三年一次於
九月内舉行兵丁人等雖豫領有本月分錢糧但
家中養贍與在橋日費不能兼顧未免拮据今屆
操演之期朕心軫念著賞給一月飯銀以示優䘏
再應用帳房亦著赴工部關領俾營制齊一以肅
觀瞻仍交該管官於完操之日按數繳部嗣後三
年一次赴蘆溝橋操演均照此例行欽此○六年
議準八旗驍騎營每年春秋二季擐甲歩射二
次由旗定期報部騎射二次由部定期通行○
十七年
諭近聞八旗於閲兵操演之際該大臣等皆在帳幕
内互相對閲並不親赴隊伍操演則進退之規不
獲嫻熟嗣後閲兵操演之時令該大臣等輪流入
隊率領操演欽此遵
㫖議準八旗合操時閲兵王大臣等逐次前往監看
稽察如有無故不到者閲兵王大臣等指名題
叅議處○二十二年奏準八旗漢軍向例三年
一次運礮赴蘆溝橋演放一月三年之内礮手
新舊更換未免斷續疎懈嗣後照滿洲火器營
例每年秋季運礮赴蘆溝橋演放十日奏請
簡委都統副都統二人前往統轄至鳥槍按季操演
皆能練習毋庸每年同往演放應於演礮之第三
年秋季槍礮同赴蘆溝橋演放十日仍照例奏請
簡委都統副都統四人前往統轄兵部堂官於演放之第
八九日前往察閲分别優劣具奏其餘均照舊例行
一八旗駐防官兵操演順治年間定較閲騎射
春秋合操均與
京師同○又定各省八旗水師營每年春秋二季
將軍都統副都統等督率官兵分駕戰艦操演
金州福建乍浦廣東出海口操演黑龍江齊齊
哈爾黙爾根江寧出江操演天津水師營每年
四月起八月止出海操演均擇天氣晴和潮平
風順時官兵乗戰艦出洋列陣張帆起碇掌號
發礮以次操練停操之後各督率官兵講習水務
一直省簡閲營伍順治十一年題準營兵每年
給與操賞銀定期演習騎射優者該督撫提鎮
酌量奬賞○又題準武職官並不操演或傲慢
怠惰託病規避擅離汛地以致廢弛營伍者革職
兼轄統轄官不叅劾者照不掲報劣員例分别議
處○又議準營汛官弁操演廵防各有職守若該
管上司擅行差遣者罰俸一年被差遣之官免議
至城守官弁因公出境將城守事務交與不應管
之人者罰俸一年如上司將城守官弁盡行傳去
以致廵防虛空者罰俸一年○康熙五十二年
欽命大臣分往各直省賞賚營兵仍會同該督撫提鎮
操演騎射以數軍實○雍正十一年
諭各省營伍必須武職大員平日親行廵察庶可以除
怠惰廢弛之弊提督一官節制全省統轄之地甚廣
難以親身徧歴至於總兵官分轄地方道里不甚遼
濶廵察尚易周徧嗣後各鎮臣有應行廵察者著先
期奏聞請㫖候朕批示遵行不必拘定限期免各營
豫備供應致滋擾累倘有苛累所屬弁兵者經朕察
出定行從重議處欽此○又議準各省總兵官廵察
所屬營汛於親標兵内跟隨一二十名自帶帳
房羅鍋下營駐劄若絲毫苛累弁兵及收受各
營供應並擅役民夫照因公科斂例議處該督
提不能察出照不揭報劣員例議處如跟隨兵
丁騷擾地方不能覺察者照失察營兵生事擾
民例議處其各營汛騎射是否優嫻軍裝器械
是否整齊具結詳送該督提覈明報部若有不
實者照察報不實例議處○乾隆元年奉
㫖各省營伍離提鎮遼遠不能親身稽察該督撫酌
量地方營制如何令提鎮等隔數年一次親身察
閲詳議具奏遵
㫖議準直隸提督營汛分為三路每年閲一路馬蘭
宣化正定三鎮營汛每年各閲一次泰寧天津
二鎮營汛二年各閲一次山東袞州鎮營汛每
年於催漕事竣閲臨清等處其沂州等處委官
往閲二年通閲一次登州鎮營汛一年閲東南
各處其西南各處委官往閲一年閲西南各處
其東南各處委官往閲二年通閲一次山西太
原大同二鎮營汛每年各閲一次河南南陽河
北二鎮營汛每年各閲一次江南蘇松鎮所屬
營汛繫駐劄同城無庸察閲提督一年閲一次
狼山壽春二鎮營汛每年各閲一次江西南昌
南贑二鎮營汛每年各閲一半以二年而徧福
建總督到任後閲一次水師提督一年閲海壇
閩安烽火門等處一年閲金門南澳銅山等處
以二年而徧陸路提督一年閲興化福州福寧
建寧延平等處一年閲泉州漳州龍巖汀州邵
武永春等處以二年而徧海壇金門南澳臺灣
四鎮水師營汛每年閲一次福寧汀州建寧漳
州四鎮陸路營汛每年閲一次浙江提督每三
年閲一次定海黃巖温州三鎮營汛每年閲一
次衢州處州二鎮營汛每年閲二次湖廣總督
到任後閲一次提督每年廵閲一次湖北湖南
以三年而徧襄陽宜昌永州鎮筸四鎮營汛每
年各閲一次陜西總督五年閲一次提督三年
閲一次延綏興漢河州凉州寧夏西寧肅州七
鎮營汛每年各閲一次四川川北重慶建昌松
潘四鎮營汛每三年各閲一次廣東左翼右翼
高州瓊州碣石潮州南澳七鎮營汛每年各閲
一次廣西提督三年閲一次左江右江二鎮營
汛每年各閲一次雲南貴州提鎮所屬營汛酌
量數年内閲一次各將出廵囘任日期及各營
汛官兵技藝是否純熟軍裝器械是否齊全具
本題報○又議準各省營汛屬總兵官所轄者
該總兵官親身察閲專屬提督所轄者該提督
親身察閲至於提鎮駐劄窵遠不能親身往閲
者委附近之副叅游等官察閲詳報如有苛累
及閲報不實一例議處○六年
諭武備所關緊要外省營伍整飭者少廢弛者多嗣
後各督撫提鎮等當盡職守以勵戎行如一二年
後朕命公正大臣前往驗其優劣如騎射果否嫻
熟軍容果否改觀皆顯而易見難於掩藏者倘仍
前廢弛朕必將該管大員嚴加處分欽此○九年
具奏
國家武備不可廢弛應遣大臣前往近省察閲其
邊遠省分或卽於駐防將軍副都統内命往察
閲如有將弁貪縱不法兵丁闕額不補技藝生
疎器械朽鈍者卽據實叅奏奉
㫖直隸山東武備尚屬整飭先命大臣由河南一路
稽察上下江一帶餘省候㫖○又奏準
欽差大臣察閲營伍其器械之堅脆技勇之生熟人
數之虛實糧馬之虧盈自難掩蓋惟是旗帳甲
胄弓刀馬匹等項修整買補勢所不免不肖官
弁或乘此藉端科斂或坐扣營兵月糧皆未可
定應飭各督撫提鎮等嚴行稽察如有前項情
弊立卽叅劾倘容隱徇庇一并嚴加議處○又
諭國家承平日久各省營伍日就廢弛朕早已知之
今各處情形大槩甲仗旗幟尙屬鮮明而鳥槍騎
射各種技藝則皆屬平常該管大員平日所司何
事而輕視武備若此乎該將軍督撫提鎮等各宜
痛改舊習勤加訓練俾士皆精鋭戎行改觀務期
平時可資捍衞有事可以折衝禦侮孔子曰不戒
視成謂之暴今朕與以三年之限著兵部請㫖遠
省地方亦必差官察閲其就近省分已經閲過者
有無整頓亦必再行考驗該管大員等皆朕信任
之人於職分所在未能辦理以致營伍廢弛負朕
委任之意豈不可愧此次命往察閲及將來所遣
之人皆朕親信簡用者自必據實陳奏斷不肯代
為容隱倘此番訓諭之後尚不自勉仍復因循怠
忽視為具文或經朕訪聞或被欽差察出則曠職
之咎不能為該大員等寛也欽此○十年
諭國家設立營伍修明武備以為折衝禦侮之用必
訓練精熟於平日斯可奮勇决勝於臨時是以陸
路設營汛沿海設水師皆須勤演習收實效者自
去年朕命大臣察閲營伍後陸路該管大員頗有
竭力整頓氣象而水師操演則不過將演就陣法
塞責了事其操舟破浪之法官弁兵丁茫然不知
以為此水手之事漫不畱意卽至舵工水手其能
熟練者亦屬寥寥平日操演之時各船進退尙且
參差往來間斷苟其臨敵何以致用夫水師以舟
為主出没風濤去來倐忽必掌舵者能操縱自如
而搶風折□破浪衝波水手等盡能嫻習卽官弁
兵丁等亦皆心領神會不待呼應而自靈然後猝
然遇敵駕駛輕捷一舟之中臂指相使如一人之
身則應變制勝無難向來水師官弁仍以水師用
原欲其熟悉情形收得人之效今則視為故套該
管者不加察徼倖者苟延玩是育材之善政為容
身之捷徑矣著通行申飭沿海將軍督撫都統提
鎮等務遵朕㫖實心訓練實心甄别毋得仍前玩
忽虛應故事欽此○十一年
諭國家設立營制所以嚴拱衞而固苞桑務在選精
鋭以儲干城勤訓練以資捍禦所謂兵可百年不
用不可一日無備也從前因各標營日漸廢弛朕
命大臣前往山東河南江南等省先行閲看並降
㫖申飭復於督撫提鎮奏摺中時加批諭令其實
力整頓今各省操演之法大抵旗纛戈甲期以飾
觀歩伐陣圖似為練習其實在技勇精强弓馬嫻
熟者甚少在水師營汛亦不過演就水陣聊以塞
責而已卽軍政薦舉未能盡屬公當徒為具文以
是整飭戎行豈能使壁壘一新士氣日奮卽如西
北稱勁旅而江浙多柔脆不知旣已為兵自應鼔
其鋭氣使弱者日近於强豈可任其委靡不加振
作蓋營伍之中兵馬錢糧甲胄器械皆宜事事畱
心向來虛冒兵糧私扣朋馬夤縁拔補那借軍裝
等弊猶未盡除而教訓演習惟事粉飾因循怠忽
尚沿舊習殊非設兵衞民之意是必立定年限專
差大臣閲看庶將弁知有責成不敢怠廢而各兵
亦知有考驗時時儆惕技藝不致生疎於戎行自
有裨益朕前㫖與以三年之限著兵部請㫖並未
定有分省察閲之年分今已閲之省則已過二年
其餘則未命前往也其如何分年分省差大臣往
閲著該部定議竢臨時酌量或自京命大臣前往
或卽命本省督撫察閲欽此遵
㫖議準自乾隆十二年為始閲直隸山西陜西甘肅
四川五省十三年閲湖北湖南雲南貴州四省
十四年閲福建浙江廣東廣西四省十五年閲
山東河南江南江西四省以上分年察閲周而
復始但每年應閲之處定以四五省其間地方
遥遠營汛遼濶若止
欽命大臣一人勢難周徧至甘肅一省地處極邊安
西提標駐防塞外若令察閲川陜之大臣並閲
則幅&KR0695;廣遠難周請於應閲直隸等省之年直
隸山西差往一人陜西四川一人甘肅一人應
閲湖北等省之年湖北湖南差往一人雲南貴
州一人應閲福建等省之年福建浙江差往一
人廣東廣西一人應閲山東等省之年山東河
南差往一人江南江西一人由部於每年開印
後將應閲之省具奏請
㫖並將領侍衞内大臣滿大學士都統尚書侍郎各
職名開列進
呈或
欽㸃大臣前往或卽令該省督撫就近察閲恭候
欽定再向來各省督撫提鎮原有分年察閲營伍之
例嗣後各該省如遇
欽差大臣察閲之年該省督撫提鎮停其察閲各省
將軍督撫提鎮務期加意整飭毋事虚文陸路
不徒以甲胄鮮明飾觀水師不徒以演就陣圖
塞責兵糧朋馬無許虛冒浮開那移掩飾至軍
政薦舉尤關
鉅典更當慎重遴選以收干城之用如有因循舊
習一經
欽差大臣指叅照例嚴加議處○又議準營伍技藝
生疎器械闕少經督提鎮將該管官以廢弛營
伍題叅者於題叅本内將該將備何年月日到
任及該處營伍向來情形據實聲明如任事已
滿一年者仍照例革職若在半年以上者革職
畱任三月以上者降四級畱任三月以下者暫
免議處令加意整頓以觀後效○十二年
諭國家承平日久各省武備恐致廢弛屢經降㫖訓
飭未見實力整頓是以上年特令兵部定議分年
分省請㫖差大臣前往察閲嗣經該部分别議定
近聞各省知有察閲之舉無一事不加緊豫備卽
如操演兵丁應於常時按期練習使各兵技藝嫻
熟今則責效於倉卒畧無休息不但非愛養士卒
之道於此愈見其平日之廢弛矣又如旗幟甲仗
號衣䓁類以分隊伍以壯軍威原繫營制所必需
向來動支公項製辦自當按數貯營以備操演之
用今則於察閲之時始行修整豫備甚至兵丁衣
服等項亦必欲一色鮮明令其勉力措置此皆徒
務外觀不求實際比比皆然是營將不以本務為
事惟畱心於末節其有項可支者旣致虚縻無項
可動者勢必有坐扣滋擾等弊在將弁不知大體
止圖掩飾於目前而該管大員又以為如此豫備
可以了此番之看驗而不顧貽累兵丁於日後豈
朕振勵戎行體䘏士卒之本意乎且定議欽差大
臣察閲亦以驗其技勇之生熟兵數之虛實糧馬
之盈虧以覘該督撫提鎮平時訓練整飭之實政
非止於旗幟甲仗衣服之間取其羙觀而已也况
輪年應閲省分或由京差大臣前往或令該省督
撫察閲抑或不必察閲總在臨期裁奪各該管督
撫提鎮當善體朕意統率屬員從容整飭為之以
漸而要之以久不當若此急遽粉飾務末而忘其
本是不但無益於營伍且有累於兵丁也著通行
曉諭各省督撫提鎮等仰體朕心恪遵朕訓將向
來積弊悉加祛除則訓練有實效考驗非具文戎
政可望煥然改觀矣欽此○十六年奉
㫖直省營伍操演武藝不過拘泥成法於安營住宿
之道馳騁奔走之勞無從肄習於行陣未有實濟
惟行圍可使將弁士卒練習勤勞著通行直省提
鎮每歲冬季輪選標兵親身督率實力舉行務使
嫻熟嚴整以裨實用但旣令出圍仍復按期操演
兵丁未免過勞著於行圍之時酌量停止操演日
期以示體䘏並嚴加約束不得蹂踐田園占宿廬
舍致滋騷擾
一墩臺營房
國初定邊境設立墩臺營房以司偵瞭遇有緊急
舉煙為號㓂至百人者挂席一領放礮一聲至
三百人者挂席二領放礮二聲至五百人者挂
席三領放礮三聲至千人者挂席五領放礮五
聲至萬餘人者挂席七領連放礮聲接遞傳報
○康熙七年題準各省孔道均設墩臺營房撥
兵看守如有緊急軍機接遞傳報○雍正十二
年議準墩臺營房該管官會同地方文職按汛
地建造嚴飭汛兵加謹保䕶如遇殘闕坍損亦
㑹同文職修理若該管官疎縱致令汛兵作踐
拆毁者降一級調用仍著落賠補兵丁責革兼
轄官不掲報者罰俸一年至該管官離任時將
墩臺營房與接任官交代取結詳報存案倘在
任之日不㑹同文職修理經接任官詳揭者將
該管官降一級調用仍著落賠修若該管官無
力卽著落平日不稽察之兼轄官分賠接任官
濫行出結亦著落賠修或墩臺營房並無闕損
接任官故意勒索照交代勒索例議處○乾隆
二年議準墩臺營房如遇殘闕坍損該管官移
㑹文職按照地方衝僻次第修理如遲延不報
照遲延例議處○三年奉
㫖各省水陸孔道之旁設立墩臺駐宿兵丁所以䕶
衞行人稽察匪類朕聞外省情形種種不一其間
兵卒成行器械成列於行李往來之時畱心防䕶
者有之防汛止二三人而不成行列器械不整者
有之營房雖設而閴其無人一任偷竊潛行漫無
知覺者亦有之大抵與督撫提鎮等駐劄大營相
近者尚覺整齊其遠者卽多廢弛夫防汛兵丁旣
無差操之勞專司稽察之事而乃怠惰縱逸至此
則國家設立汛兵之意安在皆該管官弁約束不
嚴董率不力有以致之其如何増設懲警之法令
督撫提鎮等轉飭所屬將弁實心奉行俾各勤於
職業不似從前之躭逸偷安任意曠誤著兵部定
議具奏遵
㫖議準各省督撫提鎮將所屬地方詳細籌畫除汛
兵已經足額者毋庸再行撥補外其有汛兵闕
少之處各按地方衝僻情形悉心酌定卽行撥
補撥補之後不許闕額所有器械務須整齊仍
令該管官不時察驗倘有離汛偷安曠誤汛防
者將兵丁責革别補該管官稽察不力者照約
束不嚴例議處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