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二十九
工部
虞衡清吏司
採捕
一採捕定額
國初定王以下公以上許遣壯丁於烏喇地方採
捕東珠貂鼠人參等物効力勤勞大臣許遣壯
丁採取人參○順治二年定烏喇捕牲每壯丁
嵗徵貂皮十有五張○四年題準上好東珠重
八分者每一分折貂皮十張重七分五釐及七
分者每一分折貂皮九張重六分五釐及六分
者每一分折貂皮八張自五分五釐以至一分
每一分折貂皮五張每五釐折二張半照數計
算重五釐東珠折貂皮二張珍珠一分折貂皮
一張不足半分小東珠皆算作珍珠此外黯色
有帶東珠酌量折算猞猁猻頭號每張折貂皮
六張二號折貂皮五張三號折貂皮四張四號
折貂皮三張水獺皮頭號每張折貂皮三張二
號折貂皮二張半三號折貂皮二張四號折貂
皮一張半五號折貂皮一張末等每二張折貂
皮一張豹皮頭號每張折貂皮五張二號折貂
皮四張三號折貂皮三張虎皮頭號每張折貂
皮四張二號折貂皮三張三號折貂皮二張四
號折貂皮一張狐皮每張折貂皮二張狼皮頭
號每張折貂皮三張二號折貂皮二張末等折
貂皮一張貉皮每二張折貂皮一張小毛貂皮
每二張折貂皮一張豺皮每張折貂皮一張上
好灰鼠皮每二十張折貂皮一張小毛灰鼠皮
每二十五張折貂皮一張虎斑鵰翎芝麻鵰翎
每副折貂皮二張鸛翎團鵰翎每副折貂皮一
張皮翎損傷者不許觧送每年捕牲壯丁夏季
停止一月每名除貂皮二張冬季停止一月每
名除貂皮三張○又議準東珠重八分以上至
一錢每一分皆折貂皮十張○五年定停止大
臣採參○七年定停止宗室公採捕東珠貂鼠
等物○十年議準每壯丁十名内令五名耕種
其五名嵗增貂皮五張共徵二十張○康熙五
年定烏喇捕牲壯丁兼捕鱏鰉魚○八年題準
虎皮不準折算貂皮折賞布疋○十年議準每
旗選壯丁十九名於冬夏二季専捕鱏鰉魚免
捕貂鼠其捕牲人役在家病故者準計日扣除
貂皮○十二年議準次號東珠及兩面有光中
間有帶東珠三分折算二分或一面二面微有
光東珠二分折算一分無光東珠三分折算一
分○二十一年覆準豹虎狐貉灰鼠等皮及鵰
鸛翎停其捕送上好狼皮别議給賞○二十九
年覆準上三旗每採捕丁十名置珠軒頭目一
名每月給銀二兩採捕壯丁各一兩嗣後五旗
採捕東珠貂皮鱏鰉魚壯丁給發錢糧設立珠
軒頭目皆著照上三旗例行○四十年覆準烏
喇捕牲壯丁連幫丁每一名額取貂皮二十張
為數過多又因二等有光無光東珠折算貂皮
以致議處嗣後停止折算除無光東珠及珍珠
珠丁不入正額外珠軒頭目三十三名即定為
三十三珠軒每名額定一等二等有光東珠十
有六顆○又定開採參山刨取人參交内務府
辦理○雍正八年奏準烏蘇里綏分等處參山
招商給票開採每票一張交納官參十有二兩
開採二年停止一年其停止之年在額爾敏哈
爾敏地方開採○十一年奉
㫖河中蚌蛤較前稀少其所取頭等東珠酌量作何準
抵尋常東珠之處會議具奏欽此遵
㫖議準嗣後将捕牲烏喇採捕東珠之内除無光東珠
珍珠珠丁不入正額外其上三旗四十二珠軒
下五旗三十四珠軒所採東珠一等者每顆準
抵尋常東珠五顆二等者每顆準抵尋常東珠
四顆三等者每顆準抵尋常東珠三顆四等者
每顆準抵尋常東珠二顆其尋常東珠毎顆仍
以一顆計算○乾隆九年議準烏蘇里綏分等
處放票收參改歸官辦或開二年停止一年或
連刨三年歇山一年皆令
盛京将軍吉林将軍寧古塔副都統會同商酌具
奏辦理○十五年議準烏喇地方捕牲壯丁採
取人參有名無實多将所得人參竊與官領信
票之人帶出肥己以致闕欠參數嗣後将採蜂
蜜户三百名停其採參専令採捕東珠但珠丁
每人嵗給錢糧六兩今此三百名皆繫欠參獲
罪之人自不便與捕珠壯丁一例給與錢糧應
令効力贖罪定為三旗分十二珠軒将伊等所
得東珠别載册籍如果所得之珠在一等者多
再令該将軍奏請賞給錢糧○十九年
諭收撫之烏良海五百八十五户向屬準噶爾時每
丁嵗納貂皮六張今加恩減去二張止納貂皮四
張其來年應納之數亦著寛免欽此
一採捕賞罰順治十年議準烏喇捕牲翼長按
壯丁計算額外多貂皮六十張賞銀三錢三十
張賞銀一錢五分不及三十張不賞額内欠三
十張至六十張責一鞭不及三十張免責領催
按壯丁計算額外多貂皮二十張賞銀三錢多
十張賞銀一錢五分不及十張不賞額内欠十
張至二十張責一鞭不及十張免責賞罰皆按
數遞加計算○康熙元年定壯丁額外多交貂
皮一張賞毛青布一疋闕額者毎一張責三鞭
○二年議準烏喇捕牲總管以八旗共得貂皮
按丁計算額外多百張賞銀三錢額内少百張
罰俸銀三錢翼長分管四旗壯丁如額外多得
貂皮六十張賞銀三錢額内少六十張罰俸銀
三錢○二十九年議準嗣後内務府驗看東珠
多寡如上三旗所得數多總管翼長等應行賞
給許将五旗所採數少之處合算免其處分如
上三旗所得不在賞例工部将八旗合算應賞
亦著賞給如不足額仍行議處○又定索倫等
嵗貢貂皮每壯丁應納貂皮一張内一等貂皮
五百張二等一千張其餘應作為三等收納如
足數及等第者将送來人賞賜不及等第者送
來與未來之人一并交理藩院議處○三十九
年議準貂皮足數不及等第者免其處分若數
目不足者仍行處分○四十年議準烏喇捕牲
壯丁每名額採東珠十有六顆如於額外多一
顆賞給採珠人丁毛青布二疋少一顆責十鞭
其珠軒頭目三十三名将所得合算如額無賞
無罰額外多得三十顆為一分賞給總管翼長
彭段各一疋驍騎校潞紬一疋領催等各按旗
分内多得一分各賞毛青布四疋如再多得按
分加賞額數外多得至千顆總管翼長等加一
級驍騎校及領催等按分賞給其額内少十顆
為一分将總管翼長驍騎校等各罰俸一月領
催等各按旗分内少一分責十鞭再少照算罰
責總管翼長驍騎校等至罰俸一年降一級領
催等至百鞭為止其上三旗應賞彭段紬布由
部行文内務府照例賞給下五旗應行賞給之
處行文五旗各王貝勒貝子等自行照例賞給
○乾隆六年奉
㫖向例索倫地方所貢貂皮及等者有賞不及等者
無賞因連年所貢貂皮不及等者照常賞賜是以
索倫等並不用心捕捉著𫝊諭該将軍今年仍加
恩賞賜嗣後所貢貂皮若仍不及等則不賞賜○
十七年奉
㫖今年索倫所進貂皮雖不及等第但既已足數著
減半賞給○又覆準蜜户三百名十二珠軒捕得
東珠一等者多應一例賞給六兩錢糧○十八
年題準蜜户三旗十二珠軒附於上三旗四十
二珠軒内一并定議賞罰
一採捕禁令
國初定採參之人越己界採取者以偷盗論參還
原主越境偷採者參與人畜皆入官其主罰責
有差不知情者免議為首之人鞭一百餘皆準
竊盜論參入官○順治六年題準王貝勒貝子
公等採取官參各照分定人數發徃違例差遣
者革去一應賞賚止給與見獲人參差去之人
入官其屬下人不奉差遣私遣人偷採者本犯
入官其主治以重罪○十五年議準旗下人偷
採人參者枷一月鞭一百牲畜及所得之參一
并入官官民家下人有犯其主知情者本犯枷
一月鞭一百參與人畜皆入官其主問偷盜之
罪不知情者免議本犯枷兩月鞭一百牲畜財
物入官若其主知情詐稱不知者加等治罪家
人入官奉天等處人民有犯者枷一月責四十
板人畜財物入官蒙古席伯瓜兒察等處人有
犯者交理藩院議處○十六年議準順天等八
府人民出山海闗禁約處所偷採人參者照奉
天例交户部入官○康熙二年題準違禁採參
者為首之人處死餘仍照前治罪○五年題準
偷採人參之舖頭擬絞監候出財招集多人偷
採者照為首例處死牲畜等物一并入官○六
年議準民人附從偷採人參者責二十板其容
留貿易不拿送者加等治罪○七年題準舊例
每年四月八月官役廵踪防緝今令於春秋二
季豫行廵緝○又題準偷採人參之人未經起
發拏獲者出財之主並為首之人各枷一月鞭
一百為從繫旗人鞭一百民責四十板馬牛布
疋等物入官○八年題準偷採人參出財之主
並為首之人已得參者照例擬死未得參者繫
旗人枷兩月鞭一百民枷一月責四十板入官
為從之人各枷一月繫旗人鞭一百民責四十
板餘照前例○九年議準奉天等處招徠之民
偷採人參為從者照旗人例雖已得參免其入
官枷兩月責四十板○十一年題準駐劄
盛京官員拏獲偷參之人得財私放者革職交刑
部治罪若偷參之人同屯居住知而不首者降
一級罰俸六月其採捕人役将採捕之物隐藏
私帶者頭領翼長守山海闗官員皆罰俸一月
○十二年議準奴僕偷採人參其主知情者杖
八十詐供不知者杖一百○十五年議準旗下
民人越境採參已得者将出財之主並為首之
人皆擬絞監候聞拏投部不準自首為從繫旗
人枷一月鞭一百繫奉天等處人枷兩月責四
十板牲畜等物入官繫内地民人並妻入官奴
僕偷採人參其主知情者繫官交該部議處旗
人鞭八十民責三十板偷採之人枷一月鞭一
百人與牲畜皆入官若其主知情詐稱不知者
繫旗人鞭一百民責四十板不知情不坐本犯
枷兩月鞭一百牲畜等物入官若未得參者出
財之主並為首之人繫旗人枷兩月鞭一百民
不分奉天内地皆枷一月責四十板同妻一併
入官餘皆照前例○十七年議準偷採人參為
從者不分旗人民人皆枷兩月○又議準偷採
人參已得者出財之主為首之人擬斬監候為
從繫旗人枷三月鞭一百牲畜等物入官民不
論奉天内地皆枷三月責四十板妻子牲畜等
物入官奴僕偷採人參其主知情者繫官革職
旗人枷兩月鞭一百民枷兩月責四十板不知
情不坐本犯枷三月旗人鞭一百民責四十板
未得參者出財之主並為首之人繫旗人枷三
月鞭一百民不分奉天内地皆枷三月責四十
板妻子一并入官為從之人枷兩月旗人鞭一
百民責四十板其藉稱採取官參多帶人數在
界外偷採者為首之人照例處死其餘照為從
例治罪若採取蜂蜜松子之人在自己界内山
上偷採人參者率去之領催頭目各枷兩月鞭
一百餘各枷一月鞭一百人參入官至
盛京所屬看墳及居住之人有偷採人參者将縱
放之屯領催枷一月鞭一百失察者鞭一百各
旗佐領下人有偷採人參者将縱放之佐領驍
騎校革職領催革退枷一月鞭一百失察者佐
領驍騎校罰俸一年領催鞭一百府屬佐領下
人有偷採人參者将縱放之府屬佐領驍騎校
領催皆照旗下例處分無品級管領領催各枷
一月鞭一百失察者将領催鞭一百府屬管領
鞭八十民人有偷採人參者将縱容之百家長
責四十板十家長枷一月責四十板失察者十
家長責四十板百家長責三十板外藩王公主
等所屬之人有偷採人參者交理藩院議處凡
拏獲偷採人參皆交户部變價一半入官一半
給賞拏獲之人其廵察官兵見踪不追徇情縱
放者官革職領催革退枷一月鞭一百驍騎鞭
一百門尉筆帖式皆革職枷一月鞭一百其山
海闗等邊門不加盤察縱放偷帶人參入闗者
直日守尉都司驍騎校等皆革職領催革退枷
一月鞭一百驍騎鞭一百其私買參賣參者各
枷一月鞭一百○十九年議準凡違禁偷採人
參仍照康熙十五年定例治罪為從之人各枷
兩月繫旗人鞭一百民責四十板其邉外居住
山海衛所屬兵民及
盛京直隸山東沿海處所有偷載人參貿易者照
偷採人參例治罪○二十年議準山海衛所屬
城堡民兵偷採人參者亦照康熙十五年定例
治罪○又題準寧古塔烏喇人在禁河内採捕
蛤蜊及採蜂蜜水獺人偷採東珠者照偷採人
參例為首者擬絞監候為從者枷兩月鞭一百
○二十一年議準凡採取官參之人各給印票
上三旗人用户部内務府印信下五旗人用户
部印信該管主編號給票以便稽察如無信票
私自行走或有信票越界行走並不照票内定
數多帶人畜者廵察官兵即拿送部治罪徇情
縱放者官革職領催枷一月鞭一百驍騎鞭一
百若得財縱放及将人參隠匿入已不全送官
者官革職兵丁串通者一并交刑部計贓照律
治罪有能出首者財物一半給賞一半入官官
員一年内拏獲百名以上者紀錄一次二百名
以上者紀錄二次三百名以上者紀錄三次四
百名以上者凖加一級多者按數議叙拏獲馬
匹一半入官一半給賞拏獲之人人參盡行入
官如誣告無辜之人官革職兵丁枷兩月鞭一
百如拏獲之人揑情控告審虛者照誣告重律
治罪若毁壊
盛京鳯凰城等處邊柵私自出入官員領催兵丁
守闗門門尉筆帖式不察拏及通同受賄者照
廵察官兵例治罪○二十三年議準凡民人在
口外居住者不論有無產業悉令移進口内如
有違禁在村莊潛住及避居山谷中捕牲者令
屯領催村莊頭拏交守口官轉解刑部治罪其
喜峯口古北口外附近地方有别處人來捕牲
或在山谷中搭窩鋪捕牲者交管驛官長人等
察拏呼搭哈山谷中有指稱淘金聚集匪人者
交與鷹手並喀爾沁王察拏波羅城附近村莊
有匪人潛住者交與巴林翁牛特之各主驅逐
不聽驅逐者亦行拘拏此等拏獲之人皆交送
守口官轉解刑部從重治罪如守口官推諉遲
延日期所拏之人竟解刑部将守口官從重議
處至内府走山之人並鷹手及採取木料之人
悉照捕牲人例皆令於户部起票伐樹燒炭之
人令於工部起票其口外有地之人雇覓内地
人民種地者亦令向户部起票方許出口若口
外無票行走之人令所在地方察拏八旗口外
居住莊頭人等到别旗村口捕牲或在山谷中
搭窩舖捕牲所在之人不行察拏或被旁人出
首或被廵察人等拏獲將失察之人交守口官
一並解送刑部從重治罪莊頭革去交其主更
換如不更換一並治罪其屯領催莊頭及驛站
頭領人役將應察拏之人不拏或互相推諉不
與協拏者事發皆聽刑部從重治罪若巴林翁
牛特之莊頭等将無票之人隱匿不逐又不察
拏被人首發者莊頭交理藩院治罪雅圖溝黑
山度山流河口波羅城等處地方有在彼處存
住窩藏無票匪人者皆交附近居民察拏若有
詐稱伐樹燒炭起票轉賣及匪人私買假票潛
藏居住並違禁放鳥槍行走者皆從重治罪○
二十五年定偷刨人參之人著提解來京審擬
具奏○二十八年定偷刨人參之人其馬匹帳
房等物著給與拏獲兵丁○三十三年定偷刨
人參之人事發将所出邊口防守官員一並治
罪○四十年議準刨參之人拏獲後如有将無
干人讐報者不論旗民皆枷責仍照為從例分
别發遣○雍正二年議準山海闗等關口除搜
獲參鬚參末細小歪斜珠子及分兩無多者無
庸給賞外如有搜獲人參至二十斤珠子至四
兩者該管官紀錄一次廵察人等共賞銀二十
兩搜獲人參至四十斤珠子至八兩者該管官
紀錄二次廵察人等共賞銀四十兩搜獲人參
至六十斤珠子至十二兩者該管官紀錄三次
廵察人等共賞銀六十兩搜獲人參至八十斤
珠子至十六兩者該管官加一級廵察人等共
賞銀八十兩再有多獲者照數遞加賞給由户
部給發至東珠有大小不同有光無光之分難
以懸定如有拏獲者臨時酌量給賞倘搜察不
力致私帶人參珠子至闗者該管官照失察律
降三級調用廵察人等照不應重律杖八十眀
知故縱者該管官革職廵察人等杖一百枷一
月受賄賣放者計贓以枉法論從重治罪其廵
察踪跡官員兵丁應行賞給治罪之處仍照舊
例行○又定偷採人參出財之主並為首之人
其一人所放之人至百名以上所收之參至五
百兩以上者仍照舊例擬絞監候人不滿百名
參不滿五百兩者出財之主並為首之人枷三
月鞭一百為從之人枷兩月鞭一百或一二人
刨參所得不至十兩者交與
盛京刑部旗人鞭一百民責四十板遞囘原籍○
九年奏準偷採人參財主及為首之人所放人
至百名以上所收參至五百兩以上者仍照例
擬絞監候人不滿百名參不滿五百兩者杖一
百流三千里○乾隆三年議準偷刨人參人不
滿百名參不滿五百兩者首犯既經減流為從
應再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旗人及奉天民照
例枷責發落仍分别刺字牲畜等物給拏獲人
充賞人參入官奴僕有犯其主知而遣去者杖
八十知而詐供不知者杖一百繫官交部議處
不知者不坐若未得參者財主及為首之人繫
旗人枷兩月鞭一百
盛京及内地民人皆枷一月杖一百並參送户部
入官為從枷一月杖一百若一二人刨參所得
參不至十兩交與
盛京刑部繫旗人鞭一百民杖一百仍照例刺字
如一二人刨參未得者減二等旗人鞭八十民
杖八十皆遞囘原籍免刺○又奏準拏獲販參
之犯所販參至五百兩以上者擬流不滿五百
兩者擬徒不滿十兩者杖九十皆免刺字○七
年議準旗人度越禁約處所偷採人參所放人
自一二名至十名所收參自一二兩至十兩杖
六十徒一年人以十名遞加參以五十兩遞加
分别擬以徒流人加至八十名參加至三百五
十兩以上仍擬滿流其並無財主舖頭一時烏
合各出資本參繫自得者人自十名至三十名
參自十兩至不滿百兩為首比財主舖頭各減
一等人至三十名以上參至百兩以上為首照
財主舖頭定擬為從各減一等未得參各減二
等皆免刺仍分别旗民照例枷責發落外省流
民無論人數參數已得未得皆照例遞囘原籍
倘有人多參少參多人少者各從其少者治罪
○九年議準額爾敏哈爾敏地方産參甚少刨
夫人等偷越封禁山林有闗
長白山風水不便開採令嚴行封禁○十四年議準
領票刨參人夫例給鳥槍應察眀人數多寡批
給鳥槍填眀票内出口驗放囘山稽察違例私
帶者照商民應用鳥槍不報官私造例杖一百
其將鳥槍轉給售賣偷刨之人比照軍人将軍
器私賣與人發邊遠充軍律減一等杖一百徒
三年該管官不能察出交部議處
鼓鑄
一鼓鑄局錢順治元年置工部寶源局鼓鑄京
錢○康熙二十三年議準寶源局每月分二卯
鼓鑄每卯鑄銅五萬斤每鑄錢萬串支給匠工
物料錢二千二百串有奇○四十三年議準每
卯鑄銅六萬斤○五十四年議準寶源局每年
鑄錢定限三十六卯每卯需銅三萬六千斤鉛
二萬四千斤○雍正元年議準寶源局加鑄錢
四卯○四年奏準寶源局照寶泉局於舊例四
十卯外加鑄一卯○六年奏準觧部潮銅覈定
成色減價報銷其錢按照估定成色分别搭配
如九成銅以銅六鉛四配鑄每百斤加銅二十
斤九五銅以銅五五鉛四五配鑄每百斤加銅
十斤○乾隆元年奏準鑄錢之法以八成至十
成配為五等如銅繫十成者以銅鉛各半九五
者以銅五五鉛四五九成者以銅六鉛四八五
者以銅六五鉛三五八成者以銅七鉛三搭配
鼓鑄○四年奏準寶源局鑄錢每年應給工料
錢四萬串有奇嗣後每串折銀一兩於正四七
十等月由户部按季於扣存兵餉銀内頒發監
督按數按名分給○五年議準改鑄青錢其銅
鉛㸃錫照數配合則銅錫正當較準未便仍照
黄錢舊例應将各省辦觧色銅總以十成覈算
除淨銅按銅鉛百斤内用紅銅五十斤白鉛四
十一斤八兩黑鉛六斤八兩㸃銅錫二斤配鑄
外九五銅向繫銅每百斤加銅十斤今加五斤
九成銅向加二十斤今加十斤八五八成皆照
此遞行覈給其加給銅即於本銅内動給亦繫
色銅自宜詳細覈算每五斤應加銅各四兩去
鉛四両則合配均匀與改鑄數目畫一較之從
前配數尚有節省嗣後觧部銅九成以上者照
定例寛裕折算應作九五即以所加之耗銅八
斤加給五斤合作十成其加給之銅每五斤仍
加銅四兩去鉛四兩給發鼓鑄每百斤應節省
二斤十二兩寶源局見存庫銅二十四萬九千
三百餘斤内除十成銅外其九五九成八五八
成可節省銅七千餘斤歸入正項增鑄再雲南
觧京銅五百七十餘萬斤内交寶源局一百九
十餘萬斤以每百斤節省二斤十二兩覈算約
節省銅五萬餘斤年終将節省確數入於新收
項下搭配鼓鑄使青錢不致高下攙雜○六年
奏準将雲南應觧寶源局加運銅五十六萬八
千餘斤加鑄二十卯得錢十有一萬三千餘串
○又奏準寶源局工價仍令鑪頭領錢照市價
易銀給發匠人○十年議準寶泉局乾隆十年
額鑄錢六十九萬餘串繫畱放兵餉之用寶源
局額鑄錢三十四萬五千餘串除各工應用錢
六萬串餘錢二十八萬五千四百餘串為數無
多請将寶源寶泉二局於本年額鑄外帶鑄五
卯加鑄二十二卯共可得錢四十五萬八千六
百三十串有奇流通民間以平錢價○十六年
奏準寶源局嵗收雲南銅二百有五萬餘斤除
每年額鑄六十一卯用銅一百六十九萬餘斤
存銅三十五萬餘斤黑白鉛錫亦有餘剩見在
庫存銅錫鉛等項本年額鑄之外約共存二百
七十餘萬斤應請照户部例每年加鑄十卯需
用銅二十七萬七千餘斤白鉛十有九萬二千
餘斤黑鉛三萬三千餘斤錫一萬餘斤每年可
得淨錢五萬六千六百餘串以利民用
一管理鼓鑄順治初年設滿漢監督官三人専
司出納○十七年題準差滿漢司官各一人筆
帖式一人一年更代○康熙十五年題準不論
滿漢止差司官一人筆帖式一人○二十七年
覆準仍差滿漢司官各一人筆帖式一人一年
更代○四十四年題準寶源局監督由部保舉
滿漢才能司官引
見補用三年更代○五十三年覆準嗣後錢法率以
正月為始年終為止次年五月奏銷不計閠滿
漢監督於奏銷後更換銅不交完責在商人卯
不足數責在監督或商人限内交銅甚少逾限
始觧足者卯數不足咎不在監督統於奏銷疏
内聲眀完欠照各省州縣徵收正項錢糧未完
分數之例交吏部議處其監督有升遷事故離
任者接任官以六月為準不足六月再接一年
多於六月者即於奏銷後報滿更代○雍正元
年題準滿漢監督仍一年更代○七年奏準寶
源局僅有筆帖式一人局吏數人管理局事並
未設有大使應照寶泉局例設立大使二人於
本部筆帖式内簡選補授○乾隆十一年奏準
寶源局大使請照刑部司獄定例年滿囘部在
額外筆帖式上行走遇有本部及各該旗筆帖
式員闕照例移咨吏部陸續坐補嗣後補用大
使之筆帖式員闕亦毋庸别選竢五年期滿後
仍囘原任候升○十二年奏準寶泉寶源兩局
大概畫一惟寶源局尚未給有印信不免互異
請鑄給工部督理京省錢法字様闗防以専責
成○又奏準寶泉寶源二局監督嗣後每年新
舊滿漢互相更代
一出錢順治初年定寶源局鼓鑄制錢按卯報
部運赴節慎庫驗收以備給發各工之用○雍
正元年議準户部給發兵餉每月約放銀三十
四五萬兩不等銀八錢二搭放每次約需錢七
萬串每年兩月搭放一次共需錢四十二萬串
有奇除寶泉局嵗鑄交庫錢四十萬五千一百
六十八串盡數搭放尚少制錢一萬五千餘串
應将寶源局給發工匠餘剩制錢每年咨取二
萬串增放兵餉户部二八月對搭制錢放餉之
例改為每兩月銀八錢二搭放一次○又奏準
部存額定銅鉛即著寶源局如數鑄錢可得二
十一萬一百九十餘串除留給匠役工價一萬
一百九十串餘錢二十萬串移送户部為每年
春秋二季給發兵餉之用○四年議準本部每
年留錢萬餘串實不敷用嗣後每年二八月只
交户部二萬串配給兵餉其餘仍留工部支用
○五年議準寶源局嵗鑄錢二十餘萬串計應
支工價每年存留十萬串以備各工取用若本
年有餘剩之錢留足次年十萬串之數其餘全
交户部搭放兵餉倘遇大工需錢至十萬串不
能足用者别行奏請○十二年議準從前鼓鑄
制錢重一錢四分寶泉局每卯用銅鉛十有二
萬斤得錢一萬二千四百八十串寶源局每卯
用銅鉛六萬斤得錢六千二百四十串今制錢
改鑄一錢二分每卯兩局共節省銅鉛二萬五
千七百十有四斤有奇其煤罐等物價值自應
一例裁減寶泉局嵗減物料錢六千五十一串
五百五十九文按卯觧户部搭放兵餉寶源局
嵗減物料錢二千七百三十串五百六十三文
觧交節慎庫支用○乾隆三年議準錢價昻貴
照米廠例設立官錢局將節慎庫餘錢八萬串
於
京城内外設局十處委官分任其錢局房屋及局
内需用天平法馬等物由部咨取○十年議準
京師錢價昻貴撥運官局錢不敷接濟應将寶泉
寶源二局於本年額鑄六十一卯之外各帶鑄
五卯加鑄二十二卯并工部見在餘錢二十八
萬五千四百餘串共可得錢七十三萬八千六
百三十串增給錢局發市易銀令管官局官員
照數交納户部○十九年奏準寶源局額鑄卯
錢每年除給發各工工價及户部搭放兵餉外
約餘錢六七萬串不等見存庫錢三十七萬串
有奇加以每年新收額鑄積貯日多與其久貯
庫中不若隨時支放庶免壅滯户部搭放兵餉
每月二成約需錢七萬餘串户部用至五萬餘
串本部僅用二萬串為數過少嗣後工部制錢
搭放兵餉以三萬串為率再見在興修
先農壇
皇城牆等工一應匠夫工價皆赴户部領銀給匠
換錢使用不若将本部餘錢令承辦官按時價
陸續赴部支領應用其户部工價銀毋庸支給
一辦銅鉛順治二年定差本部司官一人専督
辦買商銅○九年題準動支荆州蕪湖龍江杭
闗税銀各二萬兩以五分買銅五分買鐵觧部
備用○十七年題準動支蕪湖龍江荆州杭闗
長蘆五差額税辦銅總計全局鼓鑄每年需銅
一百八十萬斤各闗辦九十萬斤部辦九十萬
斤○康熙元年題準停止部内辦銅○二年定
令部商收買釐錢暫停各闗辦銅将額銀觧部
○三年題準蘆課歸并戶部令蕪湖龍江二闗
各辦銅二十九萬二千三百七斤有奇杭闗辦
銅七萬三千五百斤荆闗辦銅六萬一千五百
三十八斤有奇○十三年題準各闗銅辦觧一
半○二十一年覆準各闗銅照舊全觧○二十
三年議準寶源局每年需銅一百二十萬斤除
蕪湖龍江杭闗荆闗見辦觧七十一萬九千六
百五十四斤尚少銅四十八萬三百四十六斤
照部定銅價每斤六分五釐動支江寧撫屬蘆
課銀一萬一千五十兩辦銅十有七萬斤安徽
撫屬蘆課銀三千九百兩辦銅六萬斤湖廣蘆
課銀六百五十兩辦銅萬斤江西蘆課銀六百
二十兩七錢五分辦銅九千五百五十斤滸墅
闗税銀六千一百七十五兩辦銅九萬五千斤
蕪湖贑闗各税銀一千九百五十兩各辦銅三
萬斤湖口闗税銀九百十兩辦銅一萬四千斤
太平闗税銀二千六百兩辦銅四萬斤鳯陽闗
税銀一千四百十有六兩七錢四分辦銅二萬
一千七百九十六斤照例觧部○三十九年議
準蕪湖滸墅荆闗太平橋鳯陽湖口等闗銅令
商人承辦○四十二年議準兩浙鹽差辦銅二
十五萬斤令商人承辦○四十四年議準福建
廣東鹽差各辦銅十有三萬斤福建海闗十萬
斤廣東海闗七萬五千斤江南海闗五萬斤浙
江海關七萬斤兩浙鹽差增辦銅十有五萬斤
均令商人承辦○五十一年議準龍江西新杭
闗贑闗銅均令商人承辦○五十二年定增兩
浙鹽差銅二十萬斤福建鹽差銅六萬斤廣東
鹽差銅十萬斤並江蘇安徽湖廣蘆課銅均令
商辦共觧寶源局銅二百五十二萬斤○五十
三年覆準奏銷各商所辦銅鉛額數以十分為
率未完不及二分者免其處分限一年完足未
完二分至五分以上者交該衙門照分數分别
治罪未完六分以上者照侵欺錢糧例從重治
罪皆限一年内照欠補完不能補完者變產追
賠○五十四年議準寶源局每年共需銅鉛二
百十有六萬斤停止商辦令江蘇安徽江西福
建浙江湖南湖北廣東八省動支正項錢糧每
省辦紅銅十有八萬八千九百七十六斤十有
三兩有奇共觧寶源局銅一百五十一萬一千
八百十有四斤八兩四錢每銅一斤價銀一錢
二分五釐又商領户部錢糧辦觧寶源局倭鉛
一百萬七千八百七十六斤五兩六錢每鉛一
斤價銀六分二釐五毫凡銅鉛水脚每斤銀五
分實給三分節省二分觧交户部○五十七年
覆準銅價日貴將節省水脚銀增入額銅價内
每斤價銀一錢四分五釐○六十年議準八省
銅歸并江浙二省辦觧江南辦五省共觧寶源
局銅九十四萬四千八百八十四斤浙江辦三
省共觧寶源局銅五十六萬六千九百三十斤
各有奇○雍正二年覆準江南所辦五省銅分
出二省交與福建廣東承辦江南辦寶源局銅
五十六萬六千九百三十斤福建廣東各辦銅
十有八萬八千九百七十六斤各有奇○又議
準浙江所辦三省銅分出二省交與湖北湖南
承辦每省辦寶源局銅十有八萬八千九百七
十六斤有奇○十一年議準江蘇等八省上下
兩運額觧之銅均照部頒法馬每省鑄給四副
兑收兑觧并将所頒法馬令領運官齎領至部
局官收銅時将帶至法馬與局存法馬較準合
一然後兑收至雲南省亦應鑄給法馬二副各
省赴滇買銅照此收買○十二年議準京局鼓
鑄每年額辦鉛三百六十六萬餘斤令貴州廵
撫於雍正十三年為始選官採買分觧户工二
局商辦之鉛停其採辦再湖南郴州桂陽州每
年抽税鉛向附商人額鉛觧部今商辦既停應
令該撫委官運觧○乾隆三年議準江蘇等省
停觧洋銅各委官齎價赴雲南採買觧京如雲
南銅不敷仍令江浙海闗買補苐各省委官採
買長塗萬里呼應不靈應令雲南管廠大員委
官押運來京但該省地方各官不便盡行差委
令該督撫酌定員數具題交部於候補候選府
州佐貳等官簡發該省差委押運○又奏準令
雲南督撫将本年應辦銅先委該省見任官作
速運觧以副次年鼓鑄之用仍令吏部即於候
補候選佐貳等官内先行簡發十數人星馳往
滇将觧銅員闕令其委署竢觧官囬任更替押
運○又議準雲南運京銅應將原頒法馬以一
副留省稱發一副給駐劄張灣轉運交部之官
竢運官觧銅到日即照部頒法馬稱收仍於轉
觧京局時齎原給部頒法馬赴部較準兑收其
自張灣轉運已攜法馬赴部後有雲南銅陸續
觧到無憑較準稱收應照依原頒法馬别鑄一
副頒發應用○五年議準京局改鑄青錢應需
黑鉛五十萬斤令貴州總督於柞子等厰收買
分觧兩局每年減辦白鉛五十六萬斤至㸃銅
錫十有五萬斤令廣東廵撫辦觧○十年題準
廣東採買洋錫應觧寶源局七萬五百七十一
斤每百斤給銀十有三兩五錢買運供鑄○十
四年題準貴州黑鉛出産稀少應改歸湖南辦
觧每年額運寶源局鉛十有一萬六千七百六
十一斤十有三兩有奇仍分上下兩運觧京
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