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則例卷一百六十七
内務府
奉宸苑
一建置康熙二十三年設奉宸苑鑄給印信
簡内務府總管一人掌之管理一切苑囿事務凡有
題奏照上駟院武備院例自行題奏設郎中一
人員外郎四人主事一人筆帖式九人○四十
年奏準増設筆帖式一人○雍正元年奏準增
設筆帖式二人○六年奏準奉宸苑卿定為三
品○十三年奏準增設筆帖式二人○乾隆十
四年奉
㫖奉宸苑卿定為二人由侍衞内務府官各簡一人
補授仍簡大臣兼管院事○十六年奏準増設郎
中一人筆帖式二人
一奉宸苑所𨽻
景山
瀛臺
蠶壇
闡福寺
永安寺南花園河道
萬壽寺髙亮橋
行宮各設八品苑丞未入流苑副各一人樂善園
行宮八品苑丞未入流苑副各三人翰林花園未
入流苑副一人○初設八品催長二人領催十
有二名○康熙二十五年増設八品催長四人
○雍正二年增設八品催長二人○乾隆四年
增設催長一人領催四名○十一年
闡福寺增設催長一人領催一名○十六年奏準
增設八品催長三人領催六名以八品催長改
為八品苑丞其由領催委署之副催長改為未
入流苑副領催改為執事人
一
南苑設官順治十八年設員外郎二人○康熙八
年於員外郎二人内改一人為郎中○二十三
年設筆帖式六人○二十四年奏準苑内原有
大紅門小紅門東紅門南紅門西紅門五門又
增設正國寺門黄村門廻城門雙橋門共為九
門大紅門設四品總領一人領催二名驍騎十
有八名其餘八門每門各設五品防禦一人領
催一名驍騎九名並屬南苑郎中管轄○三十
年奏準新舊
行宮各設未入流苑丞一人苑副二人○三十六
年奏準南紅門
行宮設未入流苑丞一人苑副二人○五十二年
奏準南紅門
行宮增設苑副一人○雍正元年奏準增設員外
郎一人又於筆帖式内委署主事一人○乾隆
元年增設主事一人○十八年增設八品催長
一人聽差人十有五名
一
暢春園設官康熙年間定設郎中一人八品苑丞
三人未入流苑丞十人筆帖式十人○四十三
年設
西花園八品苑丞二人未入流苑副八人筆帖式
二人
一
圓明園設官雍正元年奉
㫖圓明園設筆帖式四人○又增設筆帖式四人○二
年設苑丞六人苑副十有二人○五年增設筆
帖式四人○七年奉
㫖苑丞六人著授為六品賞戴藍翎苑副十二人以六
人授為七品六人授為八品○乾隆六年奏準於筆
帖式内委署苑副二人增設學習筆帖式二人
○八年設主事一人增設七品八品苑副各一
人○十六年奏準設七品庫掌一人於筆帖式
内委署苑副五人○又奏準
長春園設六品苑丞一人七品八品苑副各一人
○二十年奏準
圓明園協理事務郎中員外郎闕即於本處主事
及六品苑丞内簡選引
見補授
一
静明園設官康熙三十一年奉
㫖澄心園著改名静明園設未入流苑丞一人未入流
苑副三人筆帖式一人○乾隆五年奏準由
西花園撥往八品苑丞一人未入流苑副一人○
十八年奏準苑丞二人授為七品苑副四人授
為八品
一
静宜園設官乾隆九年奉
㫖著於西花園静明園二處苑副内各簡選一人在
香山行宮行走○又奉
㫖設管理事務員外郎一人○十年奏準設八品苑
丞一人未入流苑副一人筆帖式一人○十二
年奉
㫖以香山行宮為静宜園增設八品苑丞一人未入
流苑副一人筆帖式一人○十六年奏準八品苑
丞二人改為七品未入流苑副四人授為八品
又增設七品苑丞一人八品苑副一人筆帖式
一人於七品苑丞内簡選一人協理事務○十
七年奉
㫖祭祀所用鹿交静宜園餧養
一
清漪園設官乾隆十六年奉
㫖以萬壽山行宮為清漪園○又奏準設六品苑丞
一人七品苑副二人八品苑副二人筆帖式四
人八品催長一人由奉宸院撥往未入流催長
一人○十八年奉
㫖由上駟院撥送七品牧掌六人改為七品苑副副
牧掌六人改為委署苑副○十九年増設六品
苑丞二人
一湯山
行宮設官康熙五十四年題準設八品苑丞一人
未入流苑副二人効力筆帖式二人○乾隆四
年增設未入流苑副一人
一升除本苑郎中員外郎主事及管理
暢春園事務郎中
暢春園西花園湯山等處八品苑丞闕均由内務
府簡選應升人員引
見補授稻田場六品庫掌
景山
瀛臺等處八品苑丞闕均由苑簡選應升人員引
見補授
暢春園西花園等處未入流苑副闕均由内務府
簡選人員補授
景山
瀛臺等處未入流苑副執事人
静明園未入流苑丞苑副湯山未入流苑副闕均
由苑簡選補授總管
圓明園事務大臣奉
特㫖簡任協理園内事務官員或該園總管大臣等
奏委或奉
特㫖除授其六品苑丞七品八品苑副員闕均由該
園總管大臣等簡選應升人員引
見補授本苑
圓明園
暢春園
静宜園稻田場等處筆帖式員闕均由内務府掣
籖補授
一園𨽻園戸
暢春園等處園隸共八十九名
瀛臺長工九名花匠二名瓦匠一名
豐澤園長工十有三名花匠三名瓦匠一名
勤政殿長工六名花匠二名
淑清院長工一名服役人一名花匠一名
紫光閣長工五名服役人七名花匠一名
五龍亭長工三名服役人二名花匠一名
承光殿原有長工四名復於所屬長工花匠内簡
選長工十有八名花匠二名
景山長工十有四名東果園長工五名服役人六
名花匠一名外虎城長工三名服役人一名水
車房長工八名南花園長工十名服役人十有
四名花匠三十名中海長工十名花匠四名南
海長工十名北海長工十名凡掃除所需箕箒
轆轤等物及水車房所需水具花匠所需盆盎
均移咨各該處支取○康熙年間定
景山
瀛臺
静明園南花園等處園戸匠役每名各給養贍家
口地六十畝月支銀一兩各園園戸匠役各給
地三十畝月支銀一兩米一斛功徳寺園頭一
名花匠二名種花地二十畝豐臺園頭一名花
匠二名種花地六十畝將容城房山等縣取租
地二十頃分給二處園頭備辦正陽門外三里
河金魚池投充園頭一名月支銀一兩米一斛
長工二名每名各給地六十畝月支銀一兩附
於旗鼓佐領下支領其園頭長工闕各以其子
弟充補○乾隆二十年奏準増設之園戸各給
地三十畝月支銀一兩○凡園隸闕於管領下
閒散人内選補園戸闕於旗鼓佐領下閒散人
選補匠役闕於旗鼓佐領下選補不得其人於
五城召募民人充補仍附旗鼓佐領下支領錢
糧地畝○乾隆七年奉
㫖瀛臺等處長工著改名園戸
一苑戸初定
南苑苑戸每名給地二十八畝○康熙三十年題
準新舊
行宮設灑掃苑戸十有六名○五十二年題準南
紅門新舊
行宮增設苑戸三十二名○又定湯山苑戸每名
月給銀五錢米一斛各項匠役各給地三十畝
月給銀一兩米一斛○五十六年題準
永慕寺設苑戸十名○乾隆十二年奏準湯山苑
戸七十名毎名月支銀五錢米一斛銀較各處
獨少嗣後每名各支銀一兩米照舊支領至該
處地方雖覺遼濶但苑戸七十名不免過多應
裁去二十名奉
㫖湯山苑戸著裁去三十名
一海戸原定
南苑海戸一千八百名(今一千/六百名)内千戸二名總甲
二十二名小甲八十八名廵青海戸四十八名
門軍八十一名海戸一千五百五十九名有闕
以其子弟頂補○康熙十一年奏準
南苑海戸每名各給地二十八畝○二十七年奏
準增設海戸四百名即以海戸子弟充補每名
照例撥給地畝○五十一年奏準裁千戸二名
總甲十名小甲四十名門軍四十五名海戸五
百三名原給之地悉行徹囘總甲每名各増給
地三十二畝小甲及廵青海戸每名各増給地
十二畝尚餘地八十八頃八十八畝仍為羊草
地其牆外馬道及通州等處退出地畝七十四
頃交戸部令該州縣徵收錢糧
一蠶戸雍正六年奉
㫖圓明園於七年起著養蠶設立首領内監内監各一
人管理蠶事○乾隆九年建
先蠶壇設八品催長一人領催二名内監二人園戸
二十名○又議奏
先蠶壇飼蠶供事蠶婦蠶母均由内府三旗簡選因
不甚諳練於
圓明園養蠶民婦内選撥五戸在蠶壇當差同蠶
婦蠶母隨時往蠶室教習使其熟練奉
㫖養蠶民婦交奉宸苑竢有園戸闕不必别選即將
養蠶戸充補○十年奏請前於
圓明園撥給奉宸苑蠶戸五名候補園戸其看守
掃除等項差務自應一體充當如值養蠶之期
仍充本役較之園戸實屬有間按
圓明園蠶戸分例每名歳支銀十有二兩米二十
四斛冬令並給煤炭棉布五年一次給與狐皮
㡌領羊裘至本苑所屬園戸苑戸每名例給養
贍家口地六十畝歳支銀十有二兩五年一次
給羊皮十張麤布二丈今以蠶戸充補園戸自
應仍支蠶戸分例竢其子孫長成頂補園戸之
時再照園戸分例給與地畝錢糧奉
㫖此五名蠶戸竢園戸闕即行坐補仍領蠶戸分例
其子孫頂補亦著領蠶戸分例○十七年奏準
圓明園蠶戸撥往
萬壽山織染局當差
一網戸初定霸州網戸四十六名江南網戸六
名每名月支銀一兩歳支米二十四斛均附於
旗鼔佐領下支領其江南網戸六名每年輪流
四名在京該班除所領錢糧外總漕衙門每名
月給養贍家口銀三兩其不該班之網戸二名
除在京應領錢糧外每名月給飬贍家口銀一
兩再於内府佐領内管領下簡選閒散人二十
名演習刺船每名月支銀二兩歳支米二十四
斛沙河網戸二十六名効力當差不給錢糧○
乾隆十七年定江南網戸均令在京當差
一雜徵康熙年間定玉泉山稻田場委司官二
人管理設筆帖式二人領催十有三名聽差人
四名每年豫領帑金以便雇人耕種○十六年
奏準每年歩糧橋至玉泉山一帶河道共徵租
銀三百八十九兩有竒○又奏準
紫禁城䕶城河歳徵蓮藕租錢三十貫○又奏準
三海蓮藕除貢進外餘令變價於每年四月内
奏銷○雍正元年奏準玉泉山稻田場設六品
庫掌一人增設筆帖式二人○二年奏準每年
所得稻米除供
内廷應用及備貯耔種外餘米交大宛二縣依時
價糶銀交廣儲司庫○三年奏準玉泉山稻田
場歸并奉宸苑管理原委司官二人令回本任
歳於苑屬官員内委出一人與庫掌協同辦理
裁筆帖式一人領催八名再按每年恭進
内廷應用細米及應貯稻共計不過六七百石今
功徳寺水田七頃四十四畝甕山水田八頃十
有一畝各有竒所得稻已敷一年之用畱此二
處官種外其六郎莊北塢蠻子營黑龍潭等四
處稻田地應租與附近居民徵租所種官地停
其領帑即於地租銀内動用其用過餘剰數目
於歳終具奏稻草變價銀一并入奏六郎莊水
田五頃四十八畝四分一釐每畝租銀六錢旱
地三頃七十五畝二分九釐每畝租銀三錢北
塢水田九頃三十七畝七分一釐每畝租銀五
錢至七錢不等旱地一頃八十八畝二分二釐
每畝租銀一錢五分至二錢不等蠻子營水田
十頃八分三釐每畝租銀四錢三分至六錢五
分不等旱地一頃二十五畝三分五釐每畝租
銀二錢黑龍潭水田五頃三十一畝六分九釐
每畝租銀五錢旱地五十四畝三分一釐每畝
租銀二錢石景山水田四頃八十二畝六釐每
畝租銀六錢三分功德寺頭圏水田一頃三十
五畝九分八釐每畝租銀四錢三分至七錢不
等旱地一頃八十七畝五分三釐每畝租銀二
錢五分至三錢不等甕山旱地一頃一畝一分
三釐每畝租銀三錢六郎莊房基地十有五畝
一分九釐共租銀十兩荷花池四畝八分租銀
四兩功徳寺房基地九畝五釐每畝租銀一兩
房十間每間租銀一兩荷花池十有二畝四分
五釐租銀八兩洩水河荷花池一區租銀七錢
甕山荷花池一區租銀三兩五錢以上水田三
十六頃三十六畝六分應徵銀二千有四十三
兩五錢旱地九頃三十二畝八分應徵銀二百
二十九兩六錢各有竒並房租地基租荷花池
租及變價稻米稻草銀每歳除種地製備器皿
雇覓人工使用外餘銀交廣儲司庫於次年二
月奏銷○每年於
豐澤園後演耕耤禮種旱地一畝三分所種旱稻
熟時碾得細米供獻
奉先殿
壽皇殿
恩佑寺
福佑寺
安佑宮五處各一斗交送尚膳房二斗餘盡交
奉先殿備每月供獻之用
淑清院旱地七分三釐每年委會計司莊頭一名
種麥所獲之麥咨交内管領官三倉
大光明殿旱地四畝二分每年委會計司莊頭一
名種瓜於進鮮之前交送甜瓜二箇供獻
慈寧宮佛前再交髙麗黄瓜十六條送尚膳房○乾隆
九年議準德勝門外向有荷花池一區每年僅
徵租銀四十五兩今勘得内有稻田九十四畝
六釐一毫旱地三畝九分二釐九毫荷花池七
十六畝五分五釐蒲地五十四畝七分一釐共
地二頃二十九畝二分五釐擬定稻地每畝徵
銀四錢三分荷花池蒲地每畝徵銀三錢旱地
每畝徵銀二錢五分共應徵銀八十兩七錢有
竒歳入奏銷○又奏準德勝門内銀錠橋西所
有官稻田三頃向屬本苑管理後因地勢髙窪
不等難以耕種奏交會計司所有房屋交官房
租庫管理年來挑揠河道疏濬順利業經栽種
荷花已成荷池除房屋仍聼官房租庫收租外
所有荷池地畝應仍歸苑管理以昭畫一擬定
每年徵收租銀五十兩彚入奏銷
一橋牐雍正四年奏準自下清河以上各牐交
奉宸苑管理○六年奏準
圓明園後河隄蕭家河及西牆外出水河五空牐
出水河東門外舊有出水河五道石橋三座並
蕭家河之石橋均交奉宸苑管理其圍牆所有
木橋令
圓明園苑丞等管理○又覆準凡
瀛臺
静明園湯山髙亮橋等處所用松木橋版柁梁牐
版牐繩等項有損壞者由苑移咨工部更換○
又定看守内外河道牐軍三百五十名每名月
支米一斛牐軍闕召民充補各給印票三年更
換看守城外河道五城總甲二十名每月二次
赴苑㸃卯○乾隆十二年議準下清河以上栁
村等牐自雍正四年歸苑管理只有牐官一人
牐軍四十八名皂隸二名今柳村牐牐官所管
之萬年牐小東牐永慶牐及
圓明園北隄一帶河道橋牐並新増牐板之兩空
牐四空牐等處地方遼濶牐亦繁多牐官軍役
不敷應差行文順天府轉咨直隸總督於天興
牐牐軍撥出三十名前往柳村應差歸并牐官
管束其應得錢糧及一切調撥差委事宜均令
該牐官自行承辦再栁村牐及北隄一帶河道
橋牐均與
圓明園内圍相通闗繫𦂳要每年六月至八月大
雨時行並飭令天興牐牐官親赴柳村牐協勘
河道○十六年奏請
清漪園前昆明湖向因河道窄狹並未設有
宮殿又無應役園戸是以本苑酌撥牐軍於行船
河路隨時芟草濬淤今湖靣寛展均圍繞
宮殿之間闗繫𦂳要見在
清漪園有專管大臣又設苑丞苑副及園戸等役
百有餘名請嗣後鳳凰墩並昆明湖所有附近
水面橋牐並
廣潤祠
静明園外船塢等處承應拉牽提牐濬淺各項差
務於本苑酌撥牐軍五十名統歸
清漪園管理其鳳凰墩至長春橋以及髙亮橋一
帶河道橋牐並青龍橋夏令看守各牐仍由苑
管轄奉
㫖清漪園亦繫爾苑應管之地何必委令一處管理
所奏撥給牐軍五十名分令管轄為數甚少即撥
給百名亦屬無多爾等公同商辦不必奏聞
一修船康熙年間定
暢春園等處船每年修艌由該總管等奏請
瀛臺三海等處船每年由苑奏請修艌○雍正五
年奉
㫖圓明園暢春園西花園聖化寺等處船均交奉宸苑
管理每年修艌著該苑察明奏聞修理銷算遵
㫖議定
圓明園
暢春園
瀛臺三海等處船由苑每年於二月内察勘奏請
修理三海拖牀每年黏補一次其修艌黏補所
用桐油咨戸部領取杉木鐵葉釘炭絨繩工匠
咨各該處領取魚鰾木賊草錚磨匠咨武備院
領取辦買灰麻給發工價銀咨廣儲司領取彚
題覈銷○三海暨
静明園湯山大小船每年所用黄花竹篙槳櫂䉡
繩及鋪墊之物有應更換者均由苑移咨各該
處領取○乾隆十六年奏準
圓明園
静明園
暢春園湯山
瀛臺三海等處船歳由苑委官估計奏交各該處
修艌但各處船多且大小不一臨期約估竊恐
不能周詳且領帑之後又分交各該處自行承
辦其錢糧是否實用船身果否堅固本苑勢難
遍察嗣後
圓明園
静明園
萬壽山等處即交各該處每年按時自行奏請修
理其
暢春園湯山
瀛臺三海等處船仍由苑辦理
一稽察乾隆八年奉
㫖大西天經厰萬善殿皆奉宸苑所屬地方嗣後交
該苑登載册籍管理稽察其廟宇地靣不時掃除
務令潔淨○又奉
㫖時應宮神像供噐亦著奉宸苑登載册籍不時稽
察
一修理乾隆八年奏準
瀛臺永安寺等處小修工程所需銀請於稻田場
地畝銀内動用六百兩存畱備用奉
㫖著照所請動支稻田場欵項不必拘數歳終即行
奏銷○九年奏準
大西天經廠及
萬善殿
時應宮殿宇房屋牆垣如有滲漏倒壞應行修理
者除應用物料仍向各該處行取外其應買物
料並給𤼵工價所需銀在三千兩以内者即於
存貯
瀛臺歳修銀内動支隨時辦理統於歳終奏銷此
外如有修造所需物料工價數至五千兩者並
令奏
聞辦理○十年奏準
勤政殿
豐澤園
淑清院等處各門牕氊簾竹簾雨搭遇有損壞向
繫各該處自行修補自乾隆六年修理以來懸
挂已經數載此内除氊簾竹簾稍有破損酌量
修補應用外至雨搭一項請交工部門簾庫將
堪用者挑換絨繩其破壞者交該庫委官修補
嗣後
宮殿門牕氊簾竹簾及三海船塢雨搭如有應行
修補者亦交該庫修補○又定
景山南花園等處房屋牆垣有應修理覈明丈尺
移咨營造司修理○二十年奉
㫖嗣後不必存畱稻田場地畝銀如有應修之處奏
明修理
織染局
一建置康熙三年奉
㫖織染局交内務府總管管理(舊隸/工部)○又奏準設員外
郎一人筆帖式三人領催六人○九年設司庫
一人庫使六人○二十四年增設領催一人專
司買辦○六十一年設司匠二人○乾隆十六
年移織染局於
萬壽山裁員外郎凡應辦事宜
簡總理萬壽山大臣兼管其辦事官繫奏委(無定/員)
一織造叚紗康熙初年無定額○四十七年奏
準歳造叚紗三十八疋屯絹二百疋大紅長毛
氆氌四十疋交廣儲司叚庫○雍正七年奏準
改織暗花屯絹寧紬宫紬八絲叚料均按三節
進
呈其每年額交叚庫紗槩行停止
一物料所用絲移文浙江布政使司觧送染絲
各色顏料戸工二部支取
一靛戸西頂藍靛場四十名大通橋十名漷縣
三十名沙窩場二十名每名各給地二十四畝
歳徵靛百斤共徵靛萬斤○雍正十年奏準官
用西頂靛戸地七畝七分除靛三十五斤每年
見徵靛九千九百六十五斤除染絲應用外餘
靛由局照例每斤定價二分三釐折銀交廣儲
司庫
一匠役康熙初年設匠役八百二十五名○二
十五年裁一百五十一名○四十七年裁二百
名○五十九年裁一百二十八名○雍正四年
裁十有五名○十三年裁一百四十一名○乾
隆五年奏準裁氆氌匠十有四名屯絹匠十有
四名○十六年奏準裁各項匠役五十二名繡
匠四十名歸隸廣儲司衣庫○又奏準増設南
匠十有二名各月給銀三兩米二斛見存京匠
七十名内織匠二十六名絡絲匠二十二名絡
經匠六名挑花匠四名揀繡匠二名染匠五名
畫匠一名帶匠四名均由局召募民人充補各
給印信照票每名各給官房一間内月給銀二
兩五錢者六名二兩者十有七名一兩五錢者
四十七名每名按季闗支米二十一斛均呈堂
咨戸部給領
一蠶戸乾隆十七年奏準蠶戸十有三人移往
萬壽山歸并織染局每名每年給食銀十二兩米
二十四斛夏季藍布單袍掛各一件冬季藍布
棉袍掛襖褲各一件五年一次冬給狐皮㡌領
布面羊裘一件
欽定大淸會典則例卷一百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