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文獻通考

欽定續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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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十四

 户口考

  奴婢

遼太宗天顯五年二月以所俘渤海户賜魯呼

 至世宗天禄元年八月以崇徳宫户分賜翼戴功臣

 及北院大王耶律洼南院大王耶律吼各五十耶律

 安圖楚布各百穆宗應厯十八年九月以掖庭户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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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律伊勒格聖宗統和四年六月以伐宋所俘生口

 賜皇族及乳母又以太尉王分所俘生口分賜趙妃

 及裕悦達年伊囉斡十二年以王繼忠講宋和好家

 無奴隸賜宫户三十二十九年二月以伐高麗所俘

 人分置諸陵廟餘分賜内戚大臣及太平中以宫户

 十有五賜契丹宫都部署蕭徳道宗咸雍時以耶律

 玦亷貧賜宫戸十又以耶律伊遜先朝任使賜漢人

 户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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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宗統和七年二月詔南征所俘有親屬分𨽻諸帳者

給官錢贖之

開泰元年十二月詔諸道水災饑民質男女者起來年

正月日計傭錢十文價折傭盡遣還其家

興宗重熈十五年正月禁契丹以奴婢鬻與漢人違者

重治之

金太祖收國二年二月聽奴隸以人數對贖為良

 詔曰比以嵗㐫庶民艱食多依附豪强因為奴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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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犯法徵償莫辦折身為奴者或私約立限以人對

 贖過期則為奴者並聴以兩人贖一為良若元約以

 一人贖者即從元約太宗天會元年十二月詔比聞

 民間乏食至有鬻其子者聴以丁力等者贖之二年

 詔民自鬻為奴者亦聴以丁力等者相易

天輔二年六月詔有司禁民凌虐典雇良人及倍取贖

直者

六年十月詔有奴婢先其主降者釋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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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方攻遼次奉聖州故有是詔至太宗天㑹元年十

 一月詔女直人有奴婢部曲昔雖逃背附於遼今能

 復歸者並聴為民

七年二月詔顯咸東京等路被虜及鬻身者並許自贖

為良

 至太宗天㑹七年三月詔軍興以來良人被掠為驅

 者聴其父母夫妻子贖之

太宗天㑹元年詔閲贖同姓之人自鬻及典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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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詔貝勒受實拉曰先皇帝以同姓之人有自鬻及典

 質其身者命官為贖今聞尚有未復者其悉閲贖之

二年四月詔贖上京路新遷寧江州户口賣者六百餘

 八年五月詔河北河東簽軍其家屬流寓河南被俘

 掠為奴婢者官為贖之俾復其業熈宗皇統四年十

 一月陜西蒲解蔡汝等處因嵗饑流民典雇為奴婢

 者官給絹贖為良放還其鄉丁男三疋婦人㓜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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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疋世宗大定二年四月詔征契丹其招誘來降者除

 奴婢以已虜為定其親屬使各還其家仍官為贖之

 三年十一月詔中都平州及饑荒地並經契丹剽掠

 有質賣妻子者官為收贖四年九月謂宰臣曰北京

 懿州臨潢等處嘗經契丹冦擾平薊二州近復蝗旱

 百姓艱食父母兄弟妻子不能相保多賣鬻為奴朕

 甚憫之可速遣使閲實其數出内庫物贖之十一年

 八月詔因斡罕(大定二年八月故遼人伊喇斡罕/稱帝右副元帥布薩忠義討平之)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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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掠女直及諸色人未經刷放者官為贖放隠匿者以

 違制論其年㓜不能稱説住貫者從便住坐章宗泰

 和四年十二月勅陜西河東饑民所鬻男女官為贖

 之

  金史百官志曰諸因災傷或遭賊驚却饑荒去處

  良民典雇冐贖為驅遇恩官贖分例男子一十五

  貫文婦人同㓜年各减半六嵗以下即聴出離不

  在贖換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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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七月詔權勢之家毋買貧民為奴

 脅買者一人償十五人詐買者一人償二人皆杖一

 百八年正月詔避役之民以微直鬻身權貴之家者

 悉出還本貫

九年四月詔新徙戍邊戸匱於衣食有典質其親屬奴

婢者官為贖之戸計其口而有二三者以官奴婢益之

使戸為四口

 至世宗大定二十年以上京路女直人戸規避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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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賣其奴婢致耕田者少遂以貧乏詔定制禁之

十年四月詔諸良人知情嫁奴者聴如故為妻其不知

而嫁者去住悉從所欲

 至世宗大定二十二年六月制立限放良人奴限内

 娶良人為妻所生男女即為良二十三年定制女直

 奴婢如有得力本主許令婚聘者須取問房親及村

 老給據方許聘於良人二十九年章宗即位閏五月

 制諸饑民賣身已贖放為良復與奴生男女並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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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

世宗大定二年詔免二稅戸為民

 初遼以良民賜諸寺分其稅一半輸官一半輸寺故

 謂之二稅户遼亡僧多匿其實抑為賤有援左證以

 告者有司各執以聞帝素知其事故特免之至二十

 九年章宗即位十一月上封事者言乞放二稅戸為

 良省臣欲取公牒可慿者為凖參知政事伊喇履謂

 慿騐真偽難明遂遣使分括北路及中都路二稅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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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無慿騐者主自言之及因通檢而知之者其稅半

 輸官半輸主有憑騐者悉放為良明昌元年六月奏

 北京等路所免二稅户凡一千七百餘户萬三千九

 百餘口此後為良為驅皆從已斷為定

  金史李晏傳曰初錦州龍宫寺遼主撥賜戸民俾

  輸稅於寺嵗乆皆以為奴有欲訴者害之島中晏

  時為御史中丞乃具奏在律僧不殺生况人命乎

  遼以良民為二稅户此不道之甚也今幸遇聖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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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乞盡釋為良世宗納其言於是獲免者六百餘人

  又内族襄傳曰章宗初即政議罷僧道奴婢太尉

  徒單克寧奏曰此葢成族日乆若遽更之於人情

  不安陛下如惡其數多宜嚴立格法以防濫度則

  自少矣襄時為右丞相曰出家之人安用僕𨽻乞

  不問從初如何所得悉放為良若寺觀物力原係

  奴婢之數推定者並合除免詔從襄言由是二稅

  戸多為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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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五月尚書省請籍天徳間被誅大臣諸奴𨽻為軍

不從

十七年二月詔宰臣海陵時大臣無辜被戮家屬籍沒

者並釋為良

二十九年二月(時章宗/已即位)詔宫籍監戸舊係睿宗及皇考

之奴婢者悉放為良

章宗明昌元年三月禮官言驅婢一産三男者舊制官

給錢百貫以資乳哺請更給錢四十貫贖以為良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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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七年七月詔覈西夏人口盡贖放還敢有藏匿者

以違制論

元太祖時豪民冒籍良民為奴者安撫使劉敏悉歸之

太宗時免儒士之被俘為奴者

 時淮蜀士遭俘虜者皆沒為奴河西人髙智耀奏以

 儒為驅古無有也陛下方以古道為治宜除之以風

 厲天下帝從之後立校試儒臣法中書令耶律楚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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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奏儒人被俘為奴者亦令就試其主匿勿遣者死得

 士凡四千三十人免為奴者四之一

十二年十二月籍諸王大臣所俘男女為民

 初帝元年籍中原民時將相大臣有所驅獲往往寄

 留諸郡耶律楚材因括戸口並令為民匿占者死至

 是又籍之後世祖至元十二年亷希憲行省荆南令

 凡俘獲之人敢殺者以故殺平民論為軍士所虜病

 而棄之者許人收養病愈故主不得復為奴有立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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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劵質妻子者重其罪仍沒入其直

憲宗四年制為士者無𨽻奴籍

 時京兆多豪强廢令不行亷希憲為宣撫使至悉令

 著籍為儒九年世祖渡江取鄂州命希憲入籍府庫

 希憲率儒生百餘拜㐲軍門言今王師渡江凡軍中

 俘獲士人宜官贖遣還以廣異恩世祖嘉納還者五

 百餘人

世祖中統二年四月詔軍中所俘儒士聴贖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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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十年四月勅南儒為人掠賣者官贖為民

  吕思誠傳曰天厯時思誠為蓚縣尹部民翟彛自

  其大父因河南亂被掠為人丁奏納丁粟以免作

  思誠知彛力學召其主與之約終彛身粟三十石

  仍代之輸彛得為良民

六月出工局繡女聴其婚嫁

四年正月以瑪哈穆特所俘濟南老僧口之民文面為

奴者付元籍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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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至元元年八月禁邊將分匿宋新附人口二年十

 月勅統軍拈布哈萬户輝圖麾下軍士所俘宋人九

 十三口官贖為民其私越禁界掠獲者四十五人許

 令親屬完聚並種田内地十七年正月勅姜衛檢覈

 阿爾哈雅呼圖克特穆爾等所俘丁三萬二千餘人

 並放為民又以海賊賀文逹所掠婦女百三十餘人

 還其家二月瀘州安撫使梅國賓請贖還本州軍民

 之俘者從之十九年四月御史臺言阿爾哈雅占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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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為奴而以為征討所得有㫖降民還之有司征討

 所得籍其數量賜臣下有功者二十七年三月浙東

 總兵官討賊者多俘掠良民勅行御史臺分揀之凡

 為民者千六百九十五人

  張惠傳曰至元元年惠行省山東以銀贖俘囚三

  百餘家為民不能歸者使為僧建寺居之

至元九年正月勅軍奴入民籍者還正之

 四月勅諸路軍戸驅丁除至元七年前從良入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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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差餘雖從良並令助本戸軍力

十一年十二月以諸路逃奴之無主者二千人𨽻行工

 十六年五月以五䑓僧多匿逃奴及逋賊之民勅西

 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二十九年十月命趙徳澤

 呉榮領逃奴無主者二百四十户淘銀耕田於廣寜

 瀋州至成宗大徳八年二月勅軍民逃奴有獲者即

 付其主主在他所者付所在官司給之仍追逃奴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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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獲者賞逃及誘匿者論罪有差仁宗延祐六年十

 一月禁民匿䝉古軍亡奴

十三年申明以良為娼之禁

 至十五年正月禁官吏軍民賣所娶江南良家子女

 及為娼者賣買者兩罪之官沒其直人復為良

十四年二月詔賜永昌路鈔百八十錠贖還妻奴

 諸王哲伯特穆爾言永昌路驛百二十五疲於供給

 質妻奴應役詔賜鈔百八十錠贖還之至十八年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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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勅開元等路六驛以錢鬻妻子者官為贖之二十

 七年三月永昌站户饑賣子及奴産者甚衆命甘肅

 省贖還

十五年五月申傭奴代軍之禁

 至成宗大徳七年閏五月禁諸王駙馬等征北諸軍

 以奴為代者罪之

八月詔軍民官毋得抑良為奴

  張徳輝傳曰世祖初河南東北路因兵後孱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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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依庇豪右嵗乆掩為家奴者徳輝為宣撫使按

  部悉還為民

  李徳輝傳曰中統元年徳輝宣撫山西按免權勢

  之家藉民為奴復業者近千人

  張文謙傳曰至元三年西夏中興諸勢家有户數

  千當役屬為私奴者議久不决文謙行省西夏等

  路謂以乙未嵗戸帳為斷奴之未占籍者歸之勢

  家其餘良民無為奴之理議遂定守以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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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傳曰西夏羗渾雜居驅良莫辨裕為安副使

  言宜騐已有從良書則為良民於是得八千餘人

十七年十二月遼東路所益兵以妻子易馬勅以合輸

賦稅贖還之

 十八年六月又詔鄂摩巴圖竒爾等八處民戸與謙

 州織工所鬻妻子官與贖還二十七年桓州饑民鬻

 子女以為食司農特爾格奏以官帑贖之

十八年五月申嚴鬻人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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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二十年十月禁江南州郡以乞養家子轉相販鬻

 及强將平民畧賣者時趙世延僉江南湖北道亷訪

 使嚴常澧掠賣良民之禁成宗大徳六年十二月命

 中書省更定畧賣良人罪例(詳見/刑考)仁宗延祐二年正

 月禁南人典質妻子販買為驅使二月又禁民轉鬻

 養子英宗至治二年九月禁江南典雇妻妾

十九年二月賜諸王塔喇海籍沒户五十願受十二户

五月籍阿哈瑪特貲産縱其奴婢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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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至元初南京總管劉克興掠良民為奴𨽻後獲

 罪當籍右司掾袁裕言於中書止籍其家奴𨽻得復為

 民者數百至是籍阿哈瑪特家亦凖是例二十二年

 十一月籍重慶府布哈家人百二十三户為民

二十年十一月禁雲南權勢沒入口為奴及黥其面者

 後至英宗時李英以良民為奴擅文其面坐罪

成宗大徳三年二月詔縉山縣民戸為勢家所蔽者悉

還縣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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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至武宗至大二年十月樂實言江南富室有蔽占

 王民奴使之者動輙百千家有多至萬家者其力可

 知乞增其賦稅

五年七月籍安西王所侵占田站等四百餘戸為民

仁宗延祐四年七月命贖䝉古所鬻子女

 時朔漠大風雪人民流散以子女鬻人為奴婢中書

 平章政事拜珠以興王根本之地宜加賑恤請立宗

 仁衛總之命縣官贖置衛中以遂生養帝諭省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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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聞䝉古諸部困乏往往鬻子女於民家為婢僕宜

 令有司贖之其有家可歸者仍遣還各部後至英宗

 至治元年十月勅䝉古子女鬻為囘囘漢人奴者官

 收養之

七年十二月(時英宗/已即位)詔命官家屬流落逺邊其子女典

鬻於人者聽還其家

英宗至治二年九月勅站户貧乏鬻賣妻子者官贖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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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宗天厯元年十一月勅京畿及四方民為兵所掠而

奴於人者有司追理送還

二年正月中書省臣請繼今臣僚有罪致籍没者其妻

有子他人不得陳乞亦不没為官口從之

順帝至正五年五月詔以軍士所掠雲南子女一千一

百人放還鄉里不願歸者聽

明制凡庶民之家不許存養奴婢家奴不許娶良人女

為妻家長不許以奴婢與良人為夫妻各離異改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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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迷失在逃子女不送官司而賣為奴婢及得迷失

在逃奴婢而賣者與冐認良人為奴婢冐認他人奴婢

者並有罪(詳見/刑考)

太祖洪武二年五月詔諸遭亂為人奴者復為民

 詔曰天下大定禮儀風俗不可不正諸遭亂為人奴

 𨽻者復為民凍餒者里中富室假貸之孤寡殘疾者

 官養之毋失所

是年禁䝉古色目人自相嫁娶違者沒為官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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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詔䝉古色目人氏既居中國許與中國人家結婚&KR0666;

 不許自相嫁娶違者男女兩家抄沒入官為奴婢其

 色目欽察自相婚&KR0666;不在此限

十七年以抄沒人口給官軍家為奴

 明初以罪抄沒人口多分給功臣家為奴婢是年令

 抄劄成丁男婦收充軍役餘者給軍官為奴

十九年四月詔贖河南饑民所鬻子女

 官贖之也凡女子年十二以上者不在收贖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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恵帝建文四年十月(時成祖/已即位)詔從征將士掠民間子女

者還其家

 太祖時軍中俘獲子女多分給功臣家為奴婢至是

 乃有是詔

成祖永樂八年正月詔贖掦州淮安鳳陽陳州被水災

軍民所鬻子女

二十二年十一月(時仁宗/已即位)詔禮部建文諸臣家屬在敎

坊司錦衣衛浣衣局及習匠功臣家為奴者悉宥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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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其田土

憲宗成化二年四月詔贖徐州河南等處所鬻男女

 廵按御史婁芳言徐州河南等處人民鬻賣男女者

 沿途成羣價直賤甚甚至夷人畨僧亦行收買乞出

 内庫銀帛齎付廵視都御史設法收贖及禁約邊闗

 不許畨僧人等夾帶中國人口出境仍給價贖還原

 籍人廵撫大臣區畫牛種給與耕種令户部行之

二十二年饑民典賣者許自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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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詔陕西山西河南等處軍民先因饑荒逃移將妻妾

 子女典賣與人者許典賣之家首告准給原價贖取

 歸宗其無主及願留者聽隠匿者同罪

神宗萬厯十五年十月定縉紳家奴婢例

 都察院左都御史呉時來奏庶人之家不許養奴婢

 葢謂功臣家方給賞奴婢庶民當自服勤勞故不得

 存養有犯者皆稱雇工人初未言及縉紳之家也且

 雇工人多有不同擬罪自當有間至若縉紳之家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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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上比功臣亦不可下同黎庶存養家人勢所不

 免合令法司酌議無論官民之家有立劵用值工作

 有年限者皆以雇工人論有受值㣲少工作止計月

 日者仍以凡人論若財買十五以下恩養已久十六

 以上配有室家者照例同子孫論或恩養未乆不曽

 配合者在庶人之家仍以雇工人論在縉紳之家比

 照奴婢律論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