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文獻通考
欽定續文獻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四十六
選舉考
考課
宋寧宗嘉定二年五月詔兩淮荆襄守令以戸口多寡
為殿最
六年六月復監司臧否守令法閏八月詔御史臺置考
課監司簿
九年七月詔邊縣擇才不拘常法其餘並遵三年之制
理宗紹定六年詔倣紹興制糾察州縣
右正言何琮乞倣紹興成憲内委省部外責監司嚴
糾州縣凡赦令徳音寛恤事件恪意奉行仍委監司
取見行事實類申朝廷攷其違戾重置於罰又請申
飭監司賑濟結局將所部州縣奉行臧否從公比較
第列來上仍命大臣㑹監司救荒績效總課殿最以
示賞罰並從之
景定二年正月詔監司率半嵗具劾去贓吏之數來上
視多寡為殿最守臣助監司所不及以一嵗為殿最定
賞罰本路州無所劾而臺諫論列則監司守臣皆以殿
定罰有治狀亷聲者摭實以聞
度宗咸淳三年復定考核法
命㕘酌舊制凡文武官一以公勤亷恪為主而又職
事修舉為上等公勤亷恪各有一長為中等既無亷
聲又多謬政者考下等其要則以御史臺總帥閫監
司監司總守倅守倅總州縣屬官餘如戎司及屯司
軍大壘則總之制司或無制司則併各郡總管鈐轄
並總於帥司或以逐路所部州郡多寡之數分𨽻轉
運提舉提刑三司守倅月一考州縣屬官監司㑹所
𨽻守倅制司㑹戎司軍壘遵照舊制互用文移㑹其
兵甲獄訟金榖之數及各司屬官書擬公事拘𣙜錢
物招軍備器之數次月置冊各申御史臺上之課籍
俟至半年類考較前三年定為三等中者無所賞罰
上者或轉官或減磨勘下者降官展磨勘各有等差
六年八月詔精擇監司守令監司察郡守郡守察縣令
置籍考核嵗終第其治狀來上
遼聖宗統和九年七月詔諸道舉才行察貪酷
十年命㕘知政事邢抱朴按察諸道守令能否而黜陟
之
十二年六月詔州縣長吏有才能無過者減一資考任
之
太平六年十二月詔北面諸部亷察州縣及石烈彌里
之官不治者罷之又詔大小職官有貪殘虐民者立罷
之終身不録其不亷直雖處重任即代之能清勤自勵
者在卑位亦聴薦拔
興宗重熙十一年七月詔外路官勤瘁正直者考滿代
不治事者即易
金制凡内外官之政績所厯之資考及更代之期去就
之故秩滿皆備陳於解由吏部據以定能否又撮解由
之要於銓擬時讀之謂之銓頭又㑹厯任銓頭而書於
行止簿其有犯公私罪贓汚者謂之犯選格雖遇恩不
得與以亷察而升者為亷升授東北沿邊州郡而升者
為邊升
其常調制正七品兩任升六品六品三任升從五品
從五品兩任升正五品正五品三任升刺史凡内外
官皆以三十月為考隨朝官以三十月為任升職一
等世宗大定三年詔監當官遷散官至三品尚任縣
令者與省除七年制内外二品官遇擬注其厯過成
考以上月日不曽遷加或經革撥可於除目内備書
以聞十五年制凡二品官及宰職樞密使不理任每
及三十月則書於貼黄不及則附於闕滿簿内外三
品官以五十月為任二十九年章宗即位定制自正
七品而上皆兩任而後升明昌四年以前制有職官
已帶三品者不許告遷有司因之不舉以致無因遷
叙遂定制已帶三品散官實厯五十月從有司照勘
格前進官一階格後為始再算承安五年以六品從
五品闕少命厯三任正七品而後升六品泰和元年
命内外官通算合得升等而少十五月者依舊在職
補足而後升除或有餘月日以後積算遇闕而無相
應人則以資厯近者奏稟二年命少五月以下者本
任補六月至十四月者本任或别除補之三年制凡
文資右職官應遷三品職事者五品以上厯五十月
六品以下及門廕雜流職事至四品以上而散官應
至三品者皆厯六十月方許告遷七年制自按察使
副依舊三十月理考外内外四品以四十月理考通
八十月遷三品八年詔以門廕官職事至四品者甚
少自今至刺史而散官應至三品者即許告遷三品
衛紹王大安元年定文資本職出身内有至二品(志/本)
(作一品/疑誤)職事官應遷一品散官者實厯五十月方許
告遷一品(志本作二/品疑誤)三品職事官應告本品循遷者
亦厯五十月不得過本品外四品以下職事官如遷
三品者亦厯五十月止許告遷三品一資六品以下
職事官厯六十月帶至三品更不許告犯選格者皆
不許如已至三品以上職事者六十月亦聴凡遷三
品官資及致仕併横遷三品者則具行止以聞四品
則六十月告遷雜班則否宣宗貞祐三年九月詔河
北山東等路及平凉慶陽臨洮府涇邠秦鞏徳順諸
州經兵四品以下職事官並以二十月為滿興定元
年六月又置鄜坊丹州四品以下州縣官視環慶例
以二十月終更
熙宗天眷三年四月命温都思忠亷問諸路得亷吏杜
遵晦以下百二十四人各進一階貪吏張軫以下二十
一人皆罷之
至皇統八年四月遣㕘知政事秉徳等亷察官吏世
宗大定二年八月詔左諫議大夫石琚監察御史馮
仲尹亷察河北東路十二月遣尚書刑部侍郎劉仲
淵等亷察宣諭東京北京諸路三年三月詔户部侍
郎魏子平等九人分詣諸路明安穆昆勸農及亷問
章宗泰和元年十月御史臺奏在制按察司官比任
終遣官考核然後尚書省命官覆察之今監察御史
添設員多宜分路巡行每路女直漢人各一人同往
從之仍勅分四路宣宗貞祐二年臣僚言兵興以來
百務繁冗政在用人大定間以監察御史及審録官
分詣諸路考核以擬號為得人可依已試之效庶幾
使人自勵從之南遷後嘗以御史巡察興定元年以
縣令或非才監察御史一過不能備知遂令每嵗兩
遣御史巡察仍别選官巡訪以行黜陟之政八月并
定監察御史失察法哀宗正大元年設司農司自卿
而下迭出巡察吏治臧否而升黜之
(臣/)等謹按金史選舉志曰亷察之制始見於海陵
時故正隆二年六月有亷能官復與差除之令及
攷本紀則天眷皇統時已有之不始於海陵也
世宗大定二年十一月第職官亷能及汙濫不職各為
三等而黜陟之
亷能官第一等進官一階升一等其次約量注受汚
濫官第一等殿三年降二等次二年又次一年皆降
一等明安穆昆亷能者第一等遷兩官其次遷一官
汚濫者第一等決杖百罷去擇其兄弟代之次杖八
十又次杖七十皆令復職佛寧決則罷去永不補差
八年省臣奏御史中丞伊喇道所亷之官帝曰職官
多貪汙以致罪廢其餘亦有因循以茍嵗月者今所
察能實可甄奨若即與升除恐無以慰民愛留之意
且可遷加候秩滿日升除十一年奏所亷善惡官帝
曰罪重者遣官就治所犯細㣲者葢不能禁制妻孥
耳其誡勵而釋之凡亷能官四品以下委官覆實同
則升擢三品以上以聞朕自處之十二年二月省臣
奏亷察到同知城陽軍山和尚等清强官帝曰此輩
暗察明訪皆著政聲可第其政績各進官旌賞其速
議升除
四年定功酬虧永之制
舊制凡諸提㸃院務官三十月遷一官周嵗為滿止
取無虧月日用之至是定制一任内虧一分以上降
五人二分以上降十人三分以上降十五人若有増
羨則依此升遷其升降不盡之數於後任充折至二
十一年以舊制監當官並責決而不顧亷恥之人謂
已決即得赴調不以刑罰為畏命自今若虧永及一
酬以上依格追官殿一年外虧永不及酬者亦殿一
年二十九年章宗即位罷年遷之法更定制比永課
増及一酬遷一官兩酬遷兩官如虧課則削亦如之
各兩官止又罷使司小都監與使副一體論増虧及
餘前升降不盡之數後任充折之制泰和元年制犯
選及虧永者右職漢人至宣武將軍從五品女直至
廣威將軍正五品方注縣令又吏格曽犯選及虧永
者女直至武義從六漢人及諸色人至武畧從六皆
注諸司亦兩除一差至明威方注丞簿宣宗貞祐三
年制曽虧永犯選者遷至宣武注諸司至懐逺從四
下方注丞簿至安逺從四上注下令哀宗正大元年
制曽犯選曽虧永者至廣威與諸司兩除一差至安
逺注丞簿三任至鎮國從三品下方注下令
七年十一月諭宰臣以縣令多非其人令吏部察其善
惡明加黜陟
先是詔隨季選人如無過或有功酬者依格銓注有
亷能及汚濫者約量升降呈省至是復命有司自今
每季求仕人到部令本部體問政跡出衆及贓汚者
申省核實以聞約畧升擢懲㫁年老者勿授縣令又
謂宰臣曰隨朝官能否大率可知若外路轉運使幕
官以至縣令但驗資考其中縱有忠勤亷潔者無路
而進是此人終身不敢望三品矣豈進賢退不肖之
道哉自今通三考視其能否以定升降為格時青州
防禦使常徳輝上言刺史縣令親民之職多不得人
乞加體察然後公行亷問庶使有懼心且今酒税使
尚選能者況承流宣化之官可不擇乎自今宜以能
吏當任酒使者授親民之職從之
至十年正月諭宰臣曰今天下州縣之職多闕員朕
欲不限資厯用人何以徧知其能擬欲遣使亷問又
慮擾民而未得其真若令行辟舉之法復恐久則生
弊不若選人時察明亷如其相同然後升黜之又以
守令以下小官能否不能徧知比聞百姓或請留者
類皆不聴凡小官得民悦上官多惡之能承事上官
者必不得民悦自今民願留者許直赴部告呈省遣
使覆實其績果善可超升之如丞簿升縣令之類以
示激勸二十三年二月御史臺進所察州縣官罪帝
覧之曰卿等所亷皆細碎事又止録其惡而不舉其
善審如是其為官者不亦難乎其并察善惡以聞五
月縣令大綽爾齊等十人以不任職罷歸六十以上
者進官兩階六十以下者進官一階並給半俸二十
七年二月以寶坻尉䝉古特黙清亷雖非全才進官
一階著為令章宗泰和五年十月尚書省奏升提刑
司所察亷能官南皮縣令史肅以下十有二人而大
興主簿䝉古滿都亦在選中帝曰滿都澆浮人也且
常才才智過人猶不當用恐敗風俗況常才邪其再
察之
十一年八月命察隨朝官因循苟簡者出之
先是帝嘗謂宰臣曰凡在官者若不為隨朝職任便
不能離常調宜驗入仕名項或亷等第用之若不稱
職即與外除至是又諭曰隨朝之官自計厯一考則
當得某職兩考則當得某職第務因循碌碌而已自
今外路官與内除者察其公勤則升用但茍簡於事
不須任滿即以本品出之
十二年三月詔尚書省贓汚之官已被亷問若仍舊職
必復害民其遣使諸道即日罷之
十一年四月大理卿李昌圖以亷問真定尹圗克坦
真咸平尹舒穆嚕阿瑪拉受贓不法既得罪狀不即
黜罷杖之四十至是有是詔至十八年七月諭宰臣
以職官再犯贓罪不以多寡並除名二十年三月詔
犯罪被問之官雖遇赦不得復職
章宗明昌四年詔定保舉體察異同之制
諭省臣曰凡被舉者或先察者不同其後為人再舉
而察者同或先察者同而後察者不同當何以處之
其議可久行無窒之術以聞省臣奏保舉與體察不
一者可除不相攝提刑司境内職事再令體察如果
同則依格用不同則還本資厯承安四年以按察司
不兼採訪遂罷平倒别路除授之制泰和元年定制
自第一等闕外第二等闕滿合注縣令者升上令少
一任與中令少二任與下令少三任以上者與録事
軍防判仍減一資注令少五任以上者注丞簿第三
等任滿合注縣令者升中令少一任與下令少二任
以上者與録事防判亦減一資注令少四任以上者
並注丞簿已入縣令者秩滿日與上令仍依各等資
考内通減兩任呈省已任七品六品者減一資注授
經保充縣令明問相同依資考不待滿升除見隨朝
者考滿升注既升除後將來覆奏公正亷能者不降
六年十一月初定縣官増水田升除制
承安二年十一月諭尚書省明安穆昆既不𨽻提刑司
宜令監察御史察其臧否
泰和四年四月詔定縣令以下考課法
初明昌三年九月諭宰臣隨路提刑司舊止察老病
不任職及不堪親民者如得其實即改除他路若他
路覆察得實勿復注親民之職因問考課法今可行
否尚書右丞劉瑋曰考課之法本於綜覈名實今提
刑司體察亷能贓濫以行賞罰亦其意也若别議設
法恐涉太煩又問唐時何如瑋對以四善二十七最
至是逐酌唐制定為四善十七最頒行之四善一曰
徳義有聞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稱四曰勤恪
匪懈十七最一曰禮樂興行肅清所部為政教之最
二曰賦役均平田野加闢為牧民之最三曰決㫁不
渝與奪當理為判事之最四曰鈐束吏卒姦盜不滋
為督領之最五曰案簿分明評擬均當為檢校之最
以上皆謂縣令丞簿警巡使副録事司候判官也六
曰詳讞合宜咨執當理為幕職之最七曰盜賊消弭
使人安静為巡捕之最八曰明於出納物無損失為
倉庫之最九曰訓導有方生徒充業為學官之最十
曰檢察有方行旅無滯為闗津之最十一曰隄防堅
固備禦無虞為河防之最十二曰出納明敏數無濫
失為監督之最十三曰謹察禁囚輕重無怨為獄官
之最十四曰物價得實姦濫不行為市司之最謂市
令也十五曰戎器完肅捍守有方為邊防之最謂正
副隊將鎮防官也十六曰議獄得情處㫁公平為法
官之最十七曰差役均平盜賊止息為軍職之最謂
都軍軍轄也凡縣令以下三最以上有四善或三善
者為上升一等三最以上有二善者為中減兩資厯
三最以上有一善為下減一資厯節度判官防禦判
官軍判以下一最而有四善或三善為上減一資厯
一最而有二善為中升為榜首一最而有一善為下
升本等首八年十月又以軍民共譽為亷能官條附
善最法宣宗興定元年行辟舉縣令法以六事考之
一曰田野闢二曰戸口増三曰賦役平四曰盜賊息
五曰軍民和六曰詞訟簡六事俱備為上等升職一
等兼四事者為中等減二資厯其次為下等減一資
厯否則為不稱職罷而除之平常者依本格御史張
升卿言進士中下甲及第人及監官至明威當入縣
丞主簿而三事以下減一資厯注下令四事減二資
厯注中令令皆七品也若復八品矣輕重相戾宜更
定之遂勅自今四事以下如前條六事完者進士中
下甲及第監官當入縣丞主簿人減三資厯注上令
餘出身者亦同此任二十月以上雖未秩滿若以理
去官六事之跡已經覆奏論升如秩滿例
五年二月更定按察使糾察法
時制以鎮静而知大體為稱職苛細而闇於大體為
不稱由是各路按察以因循為事莫思舉刺郡縣以
貪相尚莫知畏戢因詔自今若糾察得實民無寃滯
能使一路鎮静者為稱職其或煩紊使民不得伸愬
者為曠廢
元太宗七年始立糾察官吏程式
時中原略定事多草創東平行臺所統五十餘城州
縣之官或擢自將校或起由民伍率昧於從政甚者
專以掊克聚斂為此帝乃命宋子貞為右司郎中仿
前代觀察采訪之制官分三道糾察官吏立為程式
與為期㑹黜貪惰奨亷勤官府始有紀綱民得蘇息
世祖中統三年詔置簿立式取㑹各官姓名簿貫年甲
入仕次第
至至元十九年定制諸職官解由到省部考其功過
以慿黜陟成宗大徳元年外任官解由到吏部止於
刑部照過將各人所厯立行止簿就檢照定擬
至元元年八月詔定官吏員數計月日以考殿最
元制凡遷官之法其理算論月日遷轉慿散官内任
以三十月為滿外任以三嵗為滿錢榖典守以二嵗
為滿而理考通以三十月為則内任官率一考升一
等十五月進一階京官率一考視外任減一資外任
官或一考進一階或兩考升一等或三考升二等四
品則内外考通理前任少則後任足之或前任多則
後任累之一考者及二十七月兩考者及五十四月
(志作五十/七月疑誤)三考者及八十一月以上遇升則借升而
補以後任凡文武散官多采用金制建官之初散官
例降職事二等至元二十年始升官職對品九品無
散官謂之平頭勅䝉古色目初授散官或降職事再
授職雖不降必俟官資合轉然後升職漢人初授官
不及職再授則降職授官惟封贈廕叙官職各從一
高必厯官至二品則官必從職不復用理算法矣此
外月日不及者惟厯繁劇得優獲功賞則優由内地
入邊逺則優憲臺亷能政蹟則優以選出使絶域則
優亦各有其格焉
七年五月詔定管民官以六十月遷轉
尚書省臣言管民官遷轉舊以三十月為一考數於
變易人心苟且乃更定之
八月詔以五事考守令
一曰戸口増二曰田野闢三曰詞訟簡四曰盜賊息
五曰賦役均九年以五事備者為上遷升一等四事
備者減一資三事有成者為中選依常例遷轉四事
不備者添一資五事俱不舉者黜降一等二十三年
又益以勸課農桑克勤奉職者以次升奬其怠於事
者笤罷之仁宗皇慶二年七月勅守令勸課農桑勤
者升遷怠者黜降著為令泰定帝致和元年正月頒
農桑舊制十四條於天下仍詔勵有司以察勤惰順
帝至正四年正月申守令黜陟之事六事備者升一
等四事備者減一資三事備者平遷六事俱不備者
降一等九年五月又定守令督攝法路督攝府府督
攝州州督攝縣
十年五月定内外官復舊制三嵗一遷
其後十七年正月立遷轉官員法凡無過者授見闕
滿代者令還家以俟十九年四月定内外官以三年
為考滿任者遷叙未滿者不許超遷二十八年又定
隨朝以三十月為滿在外以三周嵗為滿錢榖官以
得代為滿吏員以九十月日出職至仁宗皇慶元年
御史中丞郝天挺言國初設官在内須三十月在外
須三周嵗考其殿最以為黜陟比者省院臺部之臣
久者一二嵗少者三五月甚有旬日之間而屢遷數
易者奔走往來之不暇何暇宣風布化㕘理機務哉
乞自今惟大臣可急闕選授其餘内外大小官屬必
候任滿考績方許選調庶免朝除夕改啟倖長姦之
弊從之文宗天厯二年中書省臣又言比年朝官多
不久於其職或數月即改遷於典制不類且治績無
從考驗請如舊制為宜敕除風憲官外其餘朝官不
許二十月内遷調
東平布衣趙天麟上太平金鏡䇿略曰今國家選
法腹外三年為一考腹内二年半為一考自非負
罪之員皆有進而無退臣以為選法宜以賢能為
先不宜以日月為上請凡内外官員三年第一考
為初考上等加官階二級中加一級下則仍舊階
而上中下三等皆復守其本職六年再考如初考
而復守本職九年終考如再考然後黜陟其職凡
考法令亷訪司官重其保結考其行實而牒司路
以達於上司銓定階次籍記倚閣凡三考黜陟其
事業循常者依累次官階而除之以次第所宜其
才徳超異者雖階次甚卑而待之以不次之位如
是則居官守禄者既思階次之超升而盡其公道
又懼憲職之知覺而滅其私心庶幾乎選法有以
定矣
天麟又論考幽明曰國家入仕之門太多考選之
方太闕臣謹依經考史㫁以愚意條陳聖人之九
徴及當今所切二十六美之三十九類與夫三要
惟陛下察之所謂九徵者一曰逺使之而觀其忠
二曰近使之而觀其敬三曰煩使之而觀其能四
曰卒然問焉而觀其智五曰急與之期而觀其信
六曰委之以財而觀其仁七曰告之以危而觀其
節八曰醉之以酒而觀其則九曰雜之以處而觀
其色所謂二十六美之三十九類者一曰文史之
美三類草制飾詔諄悉詞情也校書正字可為定
體也教誨後學材徳多成也二曰禮官之美三類
補衮拾遺將順其美也朝㑹祭祀儀章丕舉也宣
慰風俗雍熙聿致也三曰樂官之美一類金石宫
商條理聲正也四曰知人之美一類善惡周覧洞
曉於心也五曰敬賢之美一類推轂進士常若不
及也六曰考校之美一類彰善癉惡照文無失也
七曰糾察之美一類彈劾所至不避權豪也七曰
亷訪之美二類亷察官吏儆懼肅清也訪問風俗
化成禮義也九曰宿衛之美一類小心周密京輦
増威也十曰籌計之美二類帷幄畫計折衝倒戈
也棑壘整陣臨時合權也十一曰督領之美三類
器械精完士卒閑習也號令嚴明部伍齊肅也臨
敵耀威身先士伍也十二曰鎮防之美一類守堅
持重冦盜難窺也十三曰屯田之美一類勸勵稼
穡勤事多獲也十四曰芻豢之美一類孳畜頭匹
茁壯蕃滋也十五曰使臣之美二類喉舌宣納成
美昭光也委幹事務辦濟平允也十六曰決㫁之
美三類勾檢考核瑕隙無隠也要察圓明囚無間
言也疑獄得情處置合律也十七曰農桑之美一
類董督樹藝水旱有備也十八曰董役之美一類
監役合宜丁夫悦事也十九曰闗津之美一類姦
詐不漏行旅不壅也二十曰營造之美一類練事
分功捷於供奉也二十一曰明利之美一類出納
有常簿籍易照也二十二曰算數之美一類多寡
有方了然胸臆也二十三曰僧官之美一類𢎞宣
釋教守戒精嚴也二十四曰道官之美一類𢎞宣
道教守徳精嚴也二十五曰醫官之美二類科品
分明舉無不應也開發後學成材者衆也二十六
曰隂陽之美二類厯法推步授時無舛也卜筮循
經不為詭異也所謂三要者一曰公二曰亷三曰
勤徑情服事不邀功利謂之公賄賂在前不以為
念謂之亷服勞王室悉心竭力謂之勤請以九徴
考左右携僕以二十六美之三十九類與夫三要
之説明諭選曹及内外百官值三年當考之時凡
一美三要者為上等一美二要者為中等一美一
要及有要無美有美無要者皆為下等若美要並
無雖無大罪亦停免之如此則自中及外大小官
吏若玉壺之氷秋霜之月凛乎其清皎乎其明矣
二十二年二月詔各道提刑按察司能遵奉條畫蒞事
有成者任滿升職贓汚不稱任者罷黜除名
二十三年二月立按察司巡行郡縣法
除使二員留司副使以下每嵗二月分蒞按治十月
還司至二十八年二月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亷訪
司每道仍設官八員除二使留司以總制一道餘六
人分臨所部凡民事錢榖官吏姦弊一切委之俟嵗
終省臺遣官考其功效
二十五年正月詔行大司農各道勸農營田司巡行勸
課舉察勤惰嵗具府州縣勸農官實蹟以為殿最
二十九年十月制行臺臣每嵗終赴闕奏一嵗舉刺之
數
成宗大徳八年三月定近侍宿衛人叙用降罰格
從中書省言凡自内降㫖除官者果為近侍宿衛踐
履年深依已除叙嘗宿衛未官者視散官叙始歴一
考凖為初階無資濫進降官二級官髙者量降各位
下再任者從所𨽻用三任之上聴入常調䝉古人不
在此限
武宗至大二年十月令州縣正官以九年為任
三年七月給親民長吏考功印厯令監治官嵗終驗其
行蹟書而上之亷訪司御史臺尚書禮部考校以為升
黜
先是世祖至元十九年集賢直學士程鉅夫奏陳五
事朝廷多采行之其一厯考功厯略曰國朝建御史
臺雖有考課之目而未得其要莫可致詰乞照前朝
體例應諸道府州司縣下至曹掾等各給出身印紙
厯子一卷書本人姓名出身於其前俾各處長吏以
銜結狀保明書其厯任月日在任功過於後秩滿有
司詳視而差其殿最則人之賢否一覧而知考核得
實庶無僥倖是年始頒行之至仁宗皇慶元年六月
御史臺臣言比年亷訪司多不悉心奉職宜令監察
御史檢核名實而黜升之制可
仁宗皇慶二年六月命監察御史檢察監學官考其殿
最
泰定帝泰定四年五月罷諸王分地州縣長官世襲皆
依常調以三載為考
順帝至元四年五月勅考功郎中佛家律等較天下郡
縣官屬功過
後至正五年十月又詔遣官分道體察官吏賢否明
加黜陟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職申請五品以下就便
處決
明制有考滿考察之法二者相輔而行厯代因之
考滿者論一身所厯之俸其目有三曰稱職曰平常
曰不稱職為上中下三等三年給由曰初考六年曰
再考九年曰通考依職掌事例考核升降諸部寺所
屬初止署職必考滿始實授外官率遞考以待核雜
考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所任繁簡或不相當則互
換其官謂之調繁調簡其繁簡之例在外府州縣各
以糧數多寡并其地之衝僻為差在京諸司俱從繁
例太祖洪武十四年制在京六部五品以下聴本衙
門正官察其行能騐其勤怠四品以上及一切近侍
官與御史為耳目風紀之司并太醫院欽天監王府
官不在常選者任滿黜陟取自上裁十六年稍加裁
酌京官考核俱由其長開具送部核考其直𨽻有司
首領官及屬官亦十四年定制從本司正官考核任
滿從監察御史覆考各布政使司首領官俱從按察
司考核其茶馬鹽馬鹽運鹽課提舉司軍職首領官
俱從布政司考核仍送按察司覆考其布政司四品
以上按察司鹽運司五品以上任滿黜陟取自上裁
内外入流并雜職官九年任滿給由赴吏部考核依
例黜陟果有殊勲異能超邁等倫者取自上裁又以
事之繁簡與厯官之殿最相㕘互核為等第之升降
王圻曰近例惟試御史一年考核實授試中書舍
人三年考核實授主事署郎中員外郎六年考核
實授員外郎署郎中三年考核實授其餘京官一
年考核之例俱不行
(臣/)等謹按舊制凡南京各官俱南京吏部都察院
考核停俸赴京給由吏部類引復職給慿還任其
考滿免赴京始於成化二十二年
考察者通天下内外官計之其目有八曰貪曰酷曰
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罷曰不謹京官四品以上
自陳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職致仕降調閑住為民
者有差具冊奏請謂之京察京察之嵗大臣自陳去
留既定而居官有遺行者給事御史糾劾謂之拾遺
科道官亦有互糾之制世宗嘉靖十七年始禁之外
官自太祖洪武二十九年定三年一朝覲以辰戌丑
未嵗察典隨之謂之外察州縣以月計上之府府上
下其考以嵗計上之布政司至三嵗撫按通核其屬
事狀造冊具報麗以八法而處分察例有四與京官
同謂之大計計處者不復叙用定為永制
按宣徳五年正月考察朝覲官貪汚者發邊衛充
軍不在四例之内
太祖洪武四年命戸部尚書朱守仁亷察山東萊州諸
郡官吏
至六年二月又令御史臺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舉
有司官有無過犯奏報黜陟此考察之始景帝景泰
三年八月又命都御史洪英尚書孫元貞薛希璉等
分行天下考察官吏憲宗成化六年二月命大理寺
少卿宋旻侍郎曽翬原傑黄琛副都御史滕昭巡視
畿南浙江河南四川福建考察官吏其餘直省有巡
撫等官者命亦如之孝宗𢎞治十六年五月命刑部
侍郎樊瑩巡視雲貴察官吏自後外官考察槩屬撫
按朝臣無專遣者矣
五年六月定六部職掌及嵗終考績法
十二月詔以農桑學校課有司
時日照知縣馬亮善督運以無課農興士效立命黜
之
十年七月遣御史巡按州縣
此設巡按之始至成祖永樂二年九月命自今御史
巡行察吏毋得摭拾人言賢否皆具實蹟以聞二十
二年仁宗即位十一月遣御史分巡天下考察官吏
時以御史奉命者不能無私諭吏部尚書蹇義嚴加
戒飭
十一年三月命吏部課朝覲官殿最
河問府知府楊冀安等考績入覲帝命吏部第為三
等稱職而無過者為上賜坐而宴有過而稱職者為
中宴而不坐有過而不稱職者為下不預宴序立於
門宴者出然後退此朝覲考核之始至十八年吏部
言天下布按府州縣朝覲官凡四千一百一十七人
稱職者十之一平常者十之七不稱職者十之一而
貪汚闒茸者亦共得十之一帝令稱職者升平常者
復職不稱職者降貪汚者付法司罪之闒茸者免為
民永宣間又從部議初考稱職次考未經考核今考
稱職者若初考平常次考未經考核今考稱職者俱
依稱職例升用景帝景泰二年吏部都察院考察當
黜退者七百三十餘人帝慮其未當仍集諸大臣更
考存留者三之一孝宗𢎞治六年考察當罷者共一
千四百員又雜職一千一百三十五員帝諭方面知
府必指實跡毋虚文泛言以致枉人府州以下任未
三年者亦通核具奏尚書王恕等具陳以請而以府
州縣官貪鄙殃民者雖年淺不可不黜帝終謂人才
難得降諭諄諄多所原宥當黜而留者九十餘員給
事御史又交章請黜遺漏及宜退而留者復命吏部
指實跡恕疏各官考語及本部訪察者以聞帝終以
考語為未實諭令復核恕以言不用且疑有中傷者
遂力求去穆宗隆慶二年命三六九年考滿官到部
仍照舊例分别三等不得概考稱職其平常與不稱
職者或量移别處或請㫖罷黜
孫承澤春明夢餘録曰王端毅恕於𢎞治三年奏
言考課之法廢格不行甚非政體今後考滿官俱
令給由赴部照例考核故當時政治精明中外恬
熙及王瓊為太宰乃言四方之逺一官赴京考滿
往回勞費且誤公務許令本處考核方面官有巡
撫巡按開報考語亦令就任復職待朝覲官定黜
陟於是成法盡壊而政體日偷
二十三年勅定布政使府州縣按察司官責任條格
二十六年定學官考課法(群見學/校考)
宣宗宣徳三年十二月勅南京刑部侍郎段民考察在
京百司
六年三月命吏部考察外官自布政按察二司始著為
令
先是仁宗洪熙元年命考察布按二司官不職者降
為縣官至是復著是令十年定制直𨽻府州縣從吏
部差官及巡按御史考察各布政司府州縣從布政
司及巡按御史考察其布按二司堂上官從吏部都
察院考察其屬官從巡按御史按察司考察景帝景
泰七年令天下府州縣官許巡按巡撫并按察司堂
上官㑹同考察其布按二司聴巡撫巡按官考察
英宗正統十年正月賜朝覲官亷能著稱治行超卓者
衣一襲鈔百錠仍宴於禮部
故事考察畢亷能官賜勅奬勵遣官勞以尊酒至是
刑科給事中鮑輝以為請故有是賜自後率以為常
至十四年令考察存留官有政績顯著者行各撫按
官置備綵幣羊酒齎奬仍不次擢用
憲宗成化十九年十一月申嚴考察連坐之罰
初大理寺評事申安言旌異之典朝廷所以激勸有
司今撫按官於亷能者未必旌異旌異者未必亷能
乞詔大臣議自今旌異必待三年考滿之後若所舉
不公後以姦貪敗者連坐庶幾吏稱其職民安其業
至是吏科給事中王瑞等復言三載黜陟朝廷所以
勵庶官之典也今天下諸司除土官外無慮九千餘
處諸司官除隂陽醫僧道外無慮千萬餘員吏部於
各官之賢否在布按二司則據撫按揭帖在諸司則
㕘布按等官揭帖上之詢訪雖出於公心下之奏報
多任其私意或假公以市恩或乘機以償怨毁譽失
真賢否失實其他弊端不一而足乞諭吏部榜示各
官凡揭帖所報失實者連坐或有當黜而留者許本
處撫按論奏有當黜而妄訴者亦罪之命俱如所言
孝宗𢎞治元年正月命考察鎮守武臣
武臣考察曰軍政憲宗成化二年令五年一行以見
任掌印帶俸差操及初襲官一體考核十三年令兩
京通考以為常五府大臣及錦衣衛堂上官自陳候
㫖直省總兵官如之在内五府所屬并直省衛所官
悉由巡視官及部官註送在外都司衛所官由撫按
造冊繳部副㕘以下千户以上由都布按三司察註
送撫咨部考舉題奏錦衣衛管戎務者倍加嚴考南
北鎮撫次之各衛所及地方守禦并各都司𨽻巡撫
者例同惟管漕運者不與考是年孝宗初立又有是
命至神宗萬厯二十二年三月以兵科都給事中張
棟等言復定軍政之限及考選糾拾之例
十七年六月定兩京五品以下官六年一考察
十四年南京吏部尚書林瀚言在外司府以下官俱
三年一次考察兩京及在外武職官亦五年一考選
唯兩京五品以下官十年始一考察法太闊畧下吏
部覆請如瀚言至是遂定以己亥之嵗六年一舉行
至武宗正徳四年三月吏部侍郎張綵請不時考察
京官從之世宗嘉靖三十五年三月大學士嚴嵩欲
鋤異已乃降中㫖考察科道官罷斥降調有差神宗
萬厯五年十一月以星變考察百官皆非常制也
世宗嘉靖七年正月詔考核天下巡撫官
十年定外官考滿給誥勅法
吏部言舊制在外有司官員九年考滿稱職者給與
應得誥勅至正統十四年奉有詔書事例凡外官曽
經撫按官保舉果有卓異政績者不拘三六年考滿
先與應得誥勅旌異葢九年例得封贈者所以待常
流三六年先得旌異者所以優異等國家之制未為
不備但舊例薦舉官員必須轉行巡按御史核實明
白方與奏請文移往返動經嵗月以致恩典稽遲人
不知勸夫在外官員職在臨民比之京官勤勞數倍
顯揚之願尤人情所同苐近年保舉每病冗濫請今
後撫按官薦舉所屬應旌異官員務遵正統間例將
本人任内卓異政績明白開奏不許濫及通候各官
考滿到部察訪相同即與比照京官事理按月類題
免其再行核實
穆宗隆慶四年二月吏部疏請申明朝覲考察事宜從
之
凡朝覲之年先行各撫按官悉心亷訪手註考語指
實直書毋得拘泥對偶組織浮詞抄謄舊案虚應故
事其四品以上尤當奉公秉直甄别分明以釐夙弊
來朝正官如有支詞漫語應答無據及畏避上官附
和任情者先以罷軟論黜奏可三月吏部又言各處
撫按㕘劾故事止施於州縣正官而不及佐貳教官
中間雖有不肖彰聞者逺則必待三年黜落近則改
升正官俱為寛縱不足以示懲請下都察院行各撫
按所屬佐貳以下罪過顯著者遵㫖逮問差薄者革
任閒住每季具題以備覆奏八月掌吏部事大學士
髙拱言數十年來考察懲汰之數大較前後不相上
下以是襲為故常其數既足雖有不肖姑置勿論其
數不足雖無其人强索以充可謂謬矣乃其稱為不
肖者又多苛求隠細茍應故事而所謂大奸大惡者
或有所不敢問或有所不能識縱豺狼於當路覓狐
䑕以塞責此人心所為不服也又考察半嵗之前撫
按論劾俱不題覆夫為不善者方其未露猶或有僥
倖之心少存顧忌若其既露明知必去則將無所不
至矣而乃留之半嵗民何以堪自今撫按官凡有糾
劾疏既具即革任聴處疏下即覆其去者如考察例
不得復用其留者檄到乃覆至於考察懲汰必大奸
惡一切隠細勿論斥去不肖從其多寡惟求至當毋
襲故常十二月拱又言外官考才力不及者不徒曰
調用而必曰酌量調用原無定議然部院考察與撫
院論核概以不及則銓補之日無所適從尚得遷就
其間自今方面有司有才不宜於地者當移其地不
易其官署曰調簡僻有官不稱其才者雖易其官當
仍其品署曰調閒散亦有操守未壊性氣稍偏而尚
有他長可録年勞當叙者署曰降級或才力不宜有
司文學猶堪造士者署曰改教四者皆麗不及之條
者也至於先曰調簡再考不及者此終難䇿勵即從
置斥直置罷軟之下詔俱從之
神宗萬厯二年正月諭吏部都察院無拘資格出身官
職大小從公分别賢否核其實蹟并具保薦論劾之人
以聞
次年六月又命撫按官有司賢否一體薦劾不得偏
重甲科至十一年副都御史邱橓陳吏弊八事詔稱
善勅撫按痛懲夙弊不如詔者罪後吏部尚書陸光
祖又疏請舉清吏不能用也
邱橓陳吏治積弊八事曰京官考滿河南道例書
稱職外吏給由撫按官概與保留以朝廷甄别之
典為人臣市交之資此考績之弊一也御史巡方
未離國門而密屬之姓名已盈私牘甫臨所部而
請事之竿牘又滿行臺以豸冠持斧之威束手俯
眉聴人頤指此請託之弊二也撫按定監司考語
必托之有司有司則不顧是非侈加善考監司徳
且畏之彼此結納上下之分蕩然其考守令也亦
如是此訪察之弊三也貪墨成風生民塗炭而所
劾罷者大都單寒輭弱之流茍百足之蟲傅翼之
虎即贓穢狼藉還登薦剡嚴小吏而寛大吏詳去
任而畧見任此舉劾之弊四也懲貪之法在提問
乃徒有其名或陰從之使去或累逮而不行或批
駁以相延或朦朧以幸免即或終竟其事亦必博
長厚之名而以盡法自嫌苞苴或累萬金而贓止
坐之銖黍草菅或數十命而罰不傷其毫釐此提
問之弊五也薦舉糾劾所以勸儆有司也今薦則
先進士而舉監非有慿藉者不與焉劾則先舉監
而進士縱有恣議者罕及焉晉接差委專計出身
之塗於是同一官也不敢接席而坐比肩而行助
成驕縱之風大喪賢豪之氣此資格之弊六也州
縣佐貳雖卑亦臨民之官必待以禮然後可責以
法今也役使譴訶無殊輿𨽻獨任其汚黷害民不
屑禁治禮與法兩失之矣學校之職賢才所闗今
不聞職業而一聴其所為及至考課則曰此寒官
也槩與上考若輩知上官不我重也則因而自棄
知上官必我憐也又從而日偷此處佐貳教職之
弊七也科塲取士故有門生座主之稱若巡按舉
劾其職也乃劾者不任其怨舉者獨冐其恩尊之
為舉主而以門生自居篚筐問遺終身不廢假明
揚之典開賄賂之門此餽遺之弊八也
陸光祖疏陳察吏之法曰臣望皇上無舉卓異而
舉清吏特召臣等行撫按諸臣亷訪公論以苦節
獨行飲氷茹檗如昔海瑞邱橓孟秋其人者列為
一等以公亷寡欲闇修實履如昔袁洪愈嚴清宋
纁其人者列為一等撫按同五花文冊揭報本部
臣等㕘酌僉同於大察畢日列名上請如得其真
雖數十人不為多如不得其真雖數人不為少皇
上特賜宴賞或勅本部紀録舉後如有改節以負
特恩較貪吏之誅戮倍之夫舉卓異天下將矯䖍
鷙詭而騖於名舉清吏天下必刻意勵行而修其
實化貪為亷在此一舉矣
十年詔凡保留官員巡按㑹上司覆勘即與奏聞以憑
旌擢有作弊妄保者罪坐所由
初太祖操重典繩羣下守令坐小過輒逮繋聞其賢
旋遣還且加賞賚有因以超擢者宣宗以後循良吏
以秩滿奏留者若孫皓薛慎等不可勝紀時帝加意
循良而吏部尚書蹇義尤慎擇守令考察明恕延及
英宗吏治淳厚部民奏留率報可然其間亦有作弊
者自後部民奏留率下所司核實至是復申諭之
春明夢餘録曰夫取人之途欲寛不寛則野有遺
賢也課官之法欲嚴不嚴則朝無實政也取而任
之任而課之亦賢者所樂見其長也聖王豈有姑
息之政哉明試以功車服以庸舍明試别無車服
之道故周禮日有成月有要嵗有㑹不厭詳焉明
興考課之制逺法唐虞近酌厯代最為有法至江
陵柄國大加振刷益赫然可觀迨其顛躓時且以
覆轍鑑之矣人務因循事趨簡便内外大計止據
各衙門開報聊一舉行而三年報滿概加褒奬以
為封典之地已耳何怪乎人競傳舍其官而事功
日見其隳也
十三年正月詔除閏考之法
舊制察典京朝官六年外官三年以為期後執政有
所處分輒間一行之謂之閏考至是㕘政王時槐林
梓等皆以察處而巡撫南贛張岳抗疏薦之吏部因
言非時閏考自後永宜停止不得妄請報可
十六年七月定邊臣考績法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