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獻通考
皇朝文獻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文獻通考卷三十五
市糴考(四/)
糴
雍正元年飭直省督撫查核存倉米石刑部尚書
勵廷儀言各省存倉米石雖有司道知府盤查不
能保其一無徇私當責之督撫嚴加核實造册具
奏督撫離任將冊籍交代新任限三個月查核奏
聞如有虧空即行題㕘徇庇者議處仍令分賠從
之
又動支浙江庫帑買米三萬石運至福建分貯厦
門收貯一萬石泉漳二府各貯六千石其餘八千
石運赴福州遇米價稍貴奏請平糶
又以河北三府艱於粒食議令截留漕米六萬二
千五百九十石於衛輝府倉存貯撥運陜州收捐
米二萬石於懐慶府倉存貯備用
又
諭河南巡撫石文焯河南居四方之中地廣民庶素封之
家常喜儲藏米穀以收居竒之利比年連遇荒歉民食
維艱特遣官往賑該撫即豫為籌畫俾富室之粟皆得
流通出糶於官以為賑恤之用
又以採買備賑米石
敇有司毋得阻遏商販時以北省二麥歉收差員到南省
採買米石以備賑貸平糶
上聞各省地方官有因差員買米禁止商販不許出境者
特諭以浙江及江南蘇松等府皆仰食於湖廣江西令該
部速即行文各省凡有米商出境任便放行毋得阻撓
二年以江浙沿海地方海潮泛溢令湖廣江西河
南山東安徽各省動帑買米運往平糶湖廣買米
十萬石江西買米六萬石運交浙江巡撫平糶河
南買米四萬石山東買米六萬石安徽買米五萬
石運交蘇州巡撫平糶
又議定社倉事例先是奉
諭湖廣總督楊宗仁湖北巡撫納齊喀湖南巡撫魏廷珍
等國家設立常平諸倉蓄穀積粟偶遇旱澇詳報踏勘
往返察驗未免後時古人云備荒之倉莫便於近民而
近民則莫便於社倉前諭爾等勸導建設蓋専為安民
起見也爾等自應轉諭屬員體訪各邑士民中有急公
尚義之心者使主其事果掌管得人出納無弊行之日
久穀數自増至於勸捐之時須俟年嵗豐熟輸將之數
宜隨民力多寡利息從輕取償從緩如值連年歉收即
予展限令至豐嵗完納一切條約有司毋得干預至行
有成效積穀漸多該督撫亦秖可具摺奏聞不宜造册
題報使社倉頓成官倉貽後日官民之累朕初意如此
孰料該督撫欲速不達令各州縣應輸正賦一兩者加
納社倉穀一石且以貯穀之多少定牧令之殿最近聞
楚省穀石現價四五錢不等是何異於一兩正賦外加
收四五錢火耗耶是為裕國乎抑為安民乎諭到該督
撫速㑹同司道府等官確商妥議務得安民經久之法
以副朕意嗣復奉
諭㫖社倉之設原以備荒歉不時之需然往往行之不善
致滋煩擾朕以為奉行之道宜緩不宜急宜勸諭百姓
聴其自為之而不當以官法繩之也是在有司善為倡
導於前留心稽核於後使地方有社倉之益而無社倉
之害爾督撫當加意體察至是議定社倉之法一令地
方官開誠勸諭不得苛派米石暫於公所寺院收
存俟息米已多建厫收貯所捐之數立冊登明不
拘升斗積少成多若有奉公樂善捐至十石以上
給以花紅三十石以上奬以匾額五十石以上遞
加奬勵有年久不倦捐至三四百石給以八品頂
帶每社設正副社長擇立品端方家道殷實者二
人果能出納有法鄉里推服按年給奬十年無過
亦題請給以八品頂帶徇私者即行革懲侵蝕者
按律治罪其收息之法凡借本穀一石冬間收息
二斗小歉減半大歉全免秖收本穀至十年後息
倍於本秖以加一行息(乾隆三年議定每息穀十/升以七升歸倉以三升給)
(社長作修/倉折耗)其出入之斗斛遵照部頒公平較量社
長預於四月上旬申報給貸定期支散十月上旬
申報受納不得抑勒多收臨放時願借者先報社
長計口給發交納時社長先行示期依限完納其
冊籍之登記每社設用印官簿二本一社長收執
一繳州縣存查登載數目毋得互異其存州縣一
本夏則五月申繳至秋領出冬則十月申繳至来
春領出不許遲延以滋弊竇每次事畢社長本縣
各將總數申報上司凡州縣官止聴稽查不許干
預出納如有抑勒那借强行糶賣侵蝕等事許社
長呈告據實題㕘再各方風土不同更當隨宜立
約為永逺可行之計令各督撫於一省之中先行
數州縣俟一二年後著有成效然後廣行其法於
通省
三年定各省存倉米麥改易稻穀之制時議南方
諸省土脈潮濕米易霉爛不若稻穀可以耐久因
定嗣後江安閩浙湖廣江西川廣雲貴各省存倉
米一石改換稻穀二石加謹收貯需用之時碾舊
貯新除安徽但有稻穀則無貯米及浙江福建倉
米有限無庸改易(嗣於十一年議准安徽鳳陽亳/州等處凡産粟穀之處每逢糶)
(三即准其買粟/補倉挨年易换)其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四省存貯
米皆在五萬石内外令於一年内改易稻穀(内惟/四川)
(茂州易蕎麥六百石松潘衛存貯軍需米匀/作兩年平糶仍買新米貯倉五年更换一次)江淮
截漕米廣東存倉米皆八萬餘石廣西存倉米十
萬餘石分作二年改易稻穀雲南米五十七萬餘
石貴州米四十萬餘石一二年内不能盡易每年
雲南應給兵糧十四萬九千六百餘石貴州兵糧
九萬五千六百餘石即將二省存倉之米支給至
秋成時於額徵内收穀補項雲南存倉米限四年
貴州限三年盡可改易稻穀嗣後各省易穀既完
每年額徵兵餉仍收米給兵餘悉改徵稻穀而山
西河南亦令將存倉米麥照例糶賣易穀其民欠
及虧空米糧亦令改折追補入倉至&KR1048;子蕎麥等
各處出産不同并飭令各屬確訪時價易穀入倉
又以黔省地氣潮濕倉米易致霉爛嗣後將兵米
合計共存三年之蓄餘者於青黄不接之時量行
減價平糶以濟民食著為定例從總督髙其倬請
也
又
諭户部歸化城土黙特地方年来五穀豐登米價甚賤查
黄河自陜西黄甫川界入口河之兩岸一屬山西一屬
陜西應自歸化城購買米石從黄甫川界黄河運至内
地到土拉庫處修建倉厫收貯其歸化城大青山黄河
岸口亦建一倉買米存貯
又以米價騰貴
諭倉場總督將舊貯米石減價平糶并行文直𨽻總督凡
近水州縣可通舟楫者俱令赴通倉領運平糶便
民
又以各省秋成豐稔
命督撫等遵行社倉之法并及時買補州縣倉儲
又定雲南社倉題報穀數之例從雲南巡撫楊名時
請也自雍正二年為始貯穀實數於次年嵗終具
題俾每年捐輸里民借支以及有無發賑均得稽
核
又議准社倉事宜五事江蘇巡撫何天培條奏一
社倉借貸散賑預造排門細冊存案凡不務農業
逰手好閑之人不許借給一正副社長外再公舉
一身家殷實之人總司其事一州縣官不許干預
出納如有抑勒那借許社長據實陳告一所需紙
張筆墨須勸募樂輸或官撥罰項充用不得科斂
擾累一積穀既多恐滋浥爛應於夏秋之交減價
平糶秋收後照時價買補俱從之
是年湖廣江南浙江秋成豐稔
命湖廣動支庫銀十萬兩採買米石於省倉及各州縣加
謹收貯如民間米價少昻即行停止江南浙江一
面動項採買一面定數具報
又令直省倉糧出陳易新之時佐貳官公同收放
如州縣私自糶賣佐貳官扶同隠匿者罪之
又定山西常平倉積貯事宜提督山西學政右庶
子劉於義言山右當豐亨之時宜預籌積貯每年
發銀四萬兩交太原平陽潞安大同四府建倉積
貯以備各州縣需用選擇㢘幹官董其事如能實
心經理三年准予議敘有挪移虧空嚴加處分每
嵗於青黄不接時出糶秋收時買補小歉平糶中
歉出借大歉賑濟務定章程以垂永久下該撫實
力行之
四年令兩淮建鹽義倉兩淮商衆公捐銀二十四
萬兩又巡鹽御史噶爾泰奏繳公務銀八萬兩共
銀三十二萬兩奉
㫖將二萬兩賞給噶爾泰其三十萬兩為江南買貯米穀
盖建倉厫之用所盖倉厫賜名鹽義即著噶爾泰交與
商人經理
又奉
諭㫖各倉減價平糶原期有益貧民聞清河本裕倉奸胥
猾吏串通富户賤買貴賣本倉賣完又賣别倉甚屬可
惡倉場侍郎等所司何事向後若再有此弊定將監糶
米石之員正法倉場侍郎嚴加治罪
又發通倉米二萬五千石運至保定平糶從直𨽻
總督蔡珽請也
又議定州縣侵蝕那移浥爛倉穀之罪先是三
年
諭内閣九卿曰積貯倉穀闗係民生最為𦂳要朕屢降諭
㫖令該督撫等嚴飭州縣及時買補虧欠之數無如茍
且遲延奉行不力昨據月選官陳克復條奏虧空倉穀
請支動正項買補一面嚴追本官還項朕已交與九卿
議行令直省地方俱著定限三年將一應倉穀買補完
足不得顆粒虧欠三年後朕必特差官員前往盤查如
有缺項從重治罪倘有不能補足情由著該督撫題奏
凡虧空錢糧猶可立限追完無損國帑若虧空倉穀則
一時旱澇無備事闗民瘼其罪較甚自宜嚴加處分並
著九卿確議定例具奏向例虧空倉穀處分止於革職
留任限年賠補至是遵
㫖議定穀一石比照錢糧一兩科斷侵蝕一千石以下擬
斬准徒五年一千石以上擬斬監候不准赦免所
侵欺穀石仍著嚴追完項其那移者數止千百石
擬徒五千石以上者流一萬石以上者充軍二萬
石以上者擬斬限一年内全完免罪二年内追完
減二等三年内追完減一等限滿不完照數治罪
其實霉爛數止三千石以下者革職留任限年賠
補三千石以上者即以那移論疏上
諭曰凡倉穀霉爛皆由倉厫不修以致倒塌滲漏虧折米
穀此愈當加懲者今若寛其處分則有司平日必不加
意修理以便借辭此處著再議於是議令地方官將滲
漏不堅全之處需費無多者即時補葺有年久毁
爛倒塌者動項修盖有將倉糧寄貯及露囤者題
請添設倉厫嗣後州縣怠玩不修理盖造以致米
穀浥爛者革職勒限賠完限内不完即照侵蝕例
按數科律遇赦不宥從之
又令山陜各府屬買穀分貯議令山西動帑金四
萬兩買穀分貯太平潞大四府各州縣其素無蓄
積并向来積貯不多之處務令購足五年之内每
年准動四萬兩照數買貯責令知府直𨽻州盤察
有力行三年盡善者保題叙功陜西動帑金十二
萬兩及本年豐收採買穀石存貯凉州臨洮鞏昌
甘州寧夏各府屬以備撥用
又令五城設厰平糶以京城米價騰貴
特諭發倉米五萬石分給五城平糶俟市價平減即行停
止所存剰米即貯該城為將来之用又以五城米厰並
在外城城内糴買維艱復
諭於内城設厰數處以便窮民
又令州縣多設厰平糶并嚴揑借之弊户部覆准
御史馮長發奏凡州縣平糶應多設厰以便附近
居民赴糴其有奸商豪户囤積射利者訪拿治罪
平糶穀石每石准銷一二升以抵耗折有攙和灰
沙者題㕘至借給與民之穀倘吏役揑名虛領秋
時追欠無著從重治罪所欠米穀於該州縣名下
追還并照失察例治罪其有官役侵剋者該督撫
察出題㕘
又令福建廣東貯備米穀時
上以福建廣東二省地處極邊應作何貯備米穀令九卿
集議因議定閩省則臺灣常運平糶米五萬石之
外動正項錢糧運米十萬石存邊海地方備貯若
遇臺灣豐年酌量加運廣東則通省府州縣存貯數
多者開倉平糶即將價銀交數少之州縣買貯再將
廣西捐穀糶三價值仍令採買穀石運交廣東分貯
又令江南淮安等處採運麥石至閩省平糶浙閩
總督髙其倬言閩省米價騰貴現撥温台二府倉
穀七萬石運往接濟更請於江南淮安等處採買
二麥運閩平糶從之
又清釐直𨽻各屬借糶倉穀之弊先是直𨽻總督
李紱請將倉糧糶借與民有
㫖命翰林御史等官㑹同地方官核實監糶務使小民均
沾實惠其倉糧果否實貯一并查驗至是奉
諭㫖據鄂爾竒繆元奏稱直𨽻借糶倉穀弊端種種無非
地方官巧為掩飾虧空之計向来直𨽻倉穀虧缺甚多
朕知之甚悉各官惟恐敗露故設計彌縫詳請借糶李
紱為其所欺遂代為題請且未經奉㫖即先為散給及
派員往查又轉停止覽鄂爾竒等所奏各官情弊顯然
凡此等州縣官若仍留原任將来假公濟私那新掩舊
必至刻剥小民虧欠正項而地方倉厫始終不得清楚
可將巧稱倉穀出借各官悉行解任借出之穀俱著解
任之員自行催還以一年為限逾限不還者治以那移
虧空之罪
又運穀至福建積貯先是奉
㫖令江西運米十五萬石往閩濟用至是大學士等議請
再截留浙江漕糧十萬石易穀二十萬石就近運
往從之
又
命山東巡撫動用帑銀於青登萊三府購買米石運至濟
南三府分貯
又令廣東各營建倉貯穀議定廣東邊海之南澳
鎮右營澄海二門達濠等營貯穀五千二百石潮
州鎮標三營惠来平海大鵬等營貯穀六千二百
石提標五營貯穀五千石督標并水師六營肇慶
城守營共貯穀七千石計每兵一名存穀一石以備
借貸秋收免息徵還
又奉
諭㫖江南秋雨稍多被水州縣已令確查賑恤入冬以後
積水未消秋麥未能及時耕種恐交春米價漸昻況蘇
松户口繁多民間食米多取給於外販尤當早為留意
查江安糧道有存貯還漕一項計二萬八千餘石安廬
鳳淮四府各項共計九萬餘石應差京官一員前往確
查分别留運平糶以濟民食但地廣人稠此數未必敷
用必設法多貯方覺寛裕著九卿速議具奏因議定令
該督撫動帑委員赴産米地方採買再照河工議
叙貢監之例將銀兩改為本色輸納分别府州縣
之大小酌量應輸米穀之多寡捐足停止所收米
穀應用平糶散賑之處該督撫具題動支
又令杭州建倉以浙商輸銀買米存貯照兩淮鹽
義倉之例隨時平糶
五年以清查江西倉穀暫停糶三之例時
命署巡撫邁柱清查江西倉糧奉
諭㫖聞江西倉儲虧空甚多向来倉穀舊例存七糶三原
為青黄不接之時用以接濟民食今裴&KR0973;度因各州縣
虧空竟借此為那補遮掩之計若仍聴其存糶則盤查
難於清楚著從雍正五年將糶三之例暫行停止俟各
州縣倉穀查清之後奏聞再行
又令兩淮近竈之地建倉積穀煎鹽竈户皆居住
濱海之地離城最逺每遇歉收之嵗覔食維艱若
逺赴鹽義倉運致米石重勞往返奉
諭㫖酌立數倉於近竈之地積貯米穀以備貧苦竈户一
時緩急之用
又令湖廣買貯穀石并開事例以裕積貯湖北湖
南現存常平倉穀麥及截留漕米統計止五十餘
萬石視他省積貯較少議照江浙二省現開捐納
貢監事例飭各府收捐本色實貯在倉以備東南
各省撥運平糶之需
又撥浙江穀石運往福建協濟先是二月以福建
米價昻貴從督臣髙其倬之請撥江蘇米十萬石
運往至是浙江巡撫李衛請於温台二府屬撥運
穀七萬石仍令各屬動銀買補閩省解價還項其
截留浙江漕米十萬石易穀二十萬石由海運赴
閩亦將截留糶價分撥各屬於秋成買穀還倉
又増定浙江常平倉捐穀數目先是浙江常平倉
捐數止議七十萬石業經捐足撫臣李衛以浙省
人民衆多各縣存穀無㡬兼以接壤閩省常需海
運請於前定捐數外加倍捐至一百四十萬石按
大中小縣分别存貯從之
又令浙江省採買川米先是四年浙江巡撫李衛
請動浙庫公項銀十萬兩委員赴川採買米石以
備浙閩兩省緩急得
㫖允行至是川米運回正值杭嘉湖價昻之候隨令平糶
復允李衛請將糶米歸欵銀借動五萬兩并各商
公項銀三萬兩再委員往川採買亦俟運到分欵
存貯
又定常平倉盤查事例議定各省常平倉每年春
間出借秋後徵還務於十月内全完造冊送部嵗
底令知府直𨽻州盤查逾限不完或揑造俱行㕘
處仍照數追賠如有影射作弊冒借入己者紳衿
黜革牙蠧拿究所欠穀石加倍追還鄉保有無受
贓分别治罪再倉穀出糶之時奸商勢豪串通揑
名零星糴出囤積射利者地方官嚴禁之州縣以
糶借為名掩飾虧空者分别侵那定罪其盤查之
道府州并該管之督撫隠匿徇庇照例處分仍將
所虧倉穀著落分賠
又清查湖廣社倉虧空署湖廣總督福敏㕘奏虧
空社倉各員請分别議處得
㫖社倉之設所以預積貯而備緩急朕御極以来令各省
舉行曽屢頒訓諭務俾民間踴躍樂輸量力儲蓄不可
繩以官法誠以官法相繩則勉强催迫轉滋煩擾惟期
設法開導使衆樂從不知一毫擾累乃為盡善也數年
之内各省督撫奉行最力者惟湖廣總督楊宗仁今據
福敏陸續盤查具奏前来始至原報甚多而現存無㡬
此中情弊想因不肖有司侵蝕入已或那移以掩其虧
空又或楊宗仁鋭於舉行而各官迎合其意虛報穀數
以少為多均未可定總之舉行社倉之法其中實有甚
難者我
聖祖仁皇帝深知其難是以李光地奏請而未允張伯行
暫行而即罷此實事勢使然也以民間積貯言之在富
饒之家自有蓄積雖遇歉收而無藉乎倉穀則當輸納
之時往往退縮不前至貧乏之家仰給社倉固為殷切
而每嵗所收僅供生計又無餘粟可納以備緩急此責
諸民者之難也至於州縣官實心視百姓為一體者豈
可多得今以常平之穀為國家之公儲闗係己身之考
成尚且侵欺那用虧空纍纍況民間之社倉安能望其
盡心經理使之實貯以濟用乎朕之舉行社倉實因民
生起見又諸臣條奏多言之鑿鑿是以令各省酌量試
行以觀其成效何如並非責令一概施行也湖廣社倉
虧缺之數即交與福敏悉心清查倘穀已如數交倉而
州縣侵蝕那移忍以百姓預備之需充一己之私用者
著即於原侵那之州縣名下嚴追賠補或民間原未交
倉或交倉之數與原報之數多寡不符者若必欲令民
間照數完納恐小民力有未敷未免竭蹷非朕曲體民
隠之意福敏辦理此事必須至公至當方與吏治民生
兩有裨益也自古有治人無治法必有忠信樂善之良
民方可以主社倉之出入必有清亷愛民之良吏方可
以任社倉之稽查各省官民果能實力奉行而善全無
弊朕實嘉之至於繩以官法而好尚虛名則有司奉行
之不善負朕本意矣
又
諭内閣常平倉穀乃民命所闗數年以来朕為此事宵旰
焦勞諄諄誥誡若地方大小官員茍有人心斷不忍置
之膜外查福建通省應貯米穀共一百七八十萬石為
數可謂足矣乃上年稍覺歉收米價略長而地方大小
官員與兵民之心皇皇以缺米為慮彼時朕即疑閩省
積貯之數必有虧空故地方情形若此也近聞閩省各
屬倉穀錢糧虛懸者甚多有銀穀兩空者有無穀而僅
存價值者至於實貯在倉者則十無三四向来直𨽻江
西二省倉儲不實經朕特遣大臣前往逐一清查並遴
選人員命往將虧空之州縣官即行更換是以二省倉
穀漸次清楚今閩省積弊若此亦當特遣大臣㑹同新
任巡撫常賚將通省倉穀秉公據實一一清查如有查
出虧空之州縣並失察之知府等官即將伊等解任審
追務期徹底澄清不使絲毫朦混以副朕察吏惠民之
至意
又奉
諭㫖福建通省倉穀虧空甚多朕特遣大臣等前往盤查
但恐不肖有司等聞欽差將至向紳衿富戸那移借貸
以掩飾其虧空之項而紳衿富戸等或畏其威勢或迫
於情面不得已代為應付以圖掩飾彌縫於一時均未
可定朕此畨之差遣大臣清查斷不容有絲毫之朦混
隠匿倘將貲財穀米借出便為官物斷斷不能退還用
是明白曉諭俾勿墮貪官劣員之術中使地方積弊永
除而後任官員亦共知儆戒不致仍蹈前轍著將此通
行福建郡縣鄉村咸使聞知
又
命設米穀倉六所於江南泰州通州如臯鹽城海州板蒲
附近商竈地方以備賑濟
又議定山東社倉事例先是巡撫塞楞額言濟南
新建社倉請交與鹽法道經管奉
諭㫖以社倉之設應聴民間自便若以官法繩之必致滋
擾著另議具奏㝷塞楞額議新建社倉交與歴城縣管
理令該縣勸諭紳衿士庶量力捐輸臣仍率同司
道各官每於秋後量力倡捐無論米穀豆黍隨便
糴買新建社倉一百二十間儘可收貯米穀之出
入在民捐者令歴城縣收發稽查在官捐者委之
濟南府下户部議㝷議社倉之設原以鄉居之民
離城窵逺不能仰給常平之粟是以於鄉村建立
社倉以民間之蓄積濟民間之緩急出入收納聴
民自便是社倉所以補常平倉之不及也今於濟
南府省㑹之地建立倉厫將民捐米穀委官收發
經管是常平而非社倉矣應令該撫飭令府縣官
勸諭紳衿士庶量力捐輸於該地方鄉宦士人内
擇公正殷實之人二名立為正副社長俾其經理
該縣不時稽查如該社長出納有法照例分别奬
勵倘有漁利侵那情弊即行黜革治罪至各官所
捐米穀應如該撫所奏令濟南府收發稽查飭該
府加意經理倘有不肖有司將官捐米石那移侵
蝕即指名揭㕘治罪所建倉厫一百二十間令該撫酌量
應用分為二所以民捐者為社倉官捐者為常平倉從之
六年奉
諭㫖聞兵丁等於京通二倉支領米石時每因脚價之費
賣米充用致有不計其米之接續輒以賤價糶及至缺
乏又以貴價糴此甚無益於兵丁者也現令旗下俱有
官房或按八旗設立八局或按滿洲䝉古漢軍旗分設
立二十四局將兵丁欲賣之米以時價買貯及其欲買
則以平價賣給如此似於兵丁大有裨益著管理王大
臣等公同詳議㝷議八旗按滿洲䝉古漢軍旗分設立
二十四局通州按左右二翼設立二局京師每局
給銀五千兩通州每局給銀八千兩其八旗之二
十四局於各旗官房内揀用本旗若無官房就近
揀用其通州米局於倉附近處擇内務府官房二
所應用八旗米局每局選賢能官二員領催四名
令其辦理通州二局每翼委官四員領催八名辦
理各局應用寫算之人於兵丁内派委量米之人
於旗人内僱用通州每翼挨旗各承查一年設立
米局以後禁止在他處私行糶賣每旗各派㕘領
一員令其稽查違禁治罪或被旁人拿獲將稽查
之㕘領及都統等一併議處其管米局之官員等
如有作弊侵漁之處令該管大臣等嚴查治罪若
果生息有方於應陞處列名或該旗大臣等怠玩
不以為事致有虧折者將所折銀兩著落派出之
員賠補有不能完納者著該管大臣賠補俟至一
年將用過銀兩及所得利銀數目算明具奏得
㫖如議行
又截留浙江漕糧運赴閩省平糶
七年定閩省採運米石之例閩省臺屬各縣倉儲
向例每年撥粟十萬石碾米五萬石運往泉漳二
府平糶至是總督髙其倬言臺屬粟石止可存備
全臺并厦門金門等處兵糧請將官莊現存粟四
萬九千餘石價銀七萬三千四百餘兩内抽撥採
買運到泉漳二府永為定例從之
又定潮州城守各營貯穀之法議定廣東潮州城
守三營買穀三千石分貯於青黄不接之時借給
俟散餉時照數扣除概免加息令各營將備經管
倘有侵那缺少照正項錢糧例追賠治罪
又頒發社倉
諭㫖令陜西督撫勒石宣布先是陜西總督岳鍾琪遵
㫖設立社倉於雍正四五兩年耗羨銀内撥發各州縣十
四萬五千八百餘石採買穀麥每社一千石盖倉
收貯以資借放令署督查郎阿巡撫武格按鄉分
社公舉倉正倉副經管至是岳鍾琪言陜西大僚
皆不知臣原奉
恩諭之由每遇州縣請領社倉銀兩過於慎重戒諭甚嚴
州縣亦懐貽累之憂又畏積貯虧空嚴例處分將
所領銀兩不肯交與倉正倉副仍勒令里甲押運
又有令胥役家人幕客收放者始而勒買繼而勒
借陜省百姓竟呼此項穀麥為皇糧其所以然者
祇以因民所利之
明詔未頒是以在官在民之界限不定伏祈特頒社倉
諭㫖交督撫恭録鑴石每一倉頒發一本張掛曉諭臣又
謹擬社倉條約十六事亦請發各社倉使鄉愚共
曉則每年收放皆有程式庶可久而弗替
上可其奏
特諭曰朕惟國家建立社倉原令民間自行積貯以百姓
之貲糧濟百姓之緩急其春貸秋償及滋生羨息各社
自為經管登記地方有司但有稽查之責不得侵其出
納之權此社倉之古法也是以各省有請立社倉者朕
皆令其聴從民便無得强勒捐輸繩以官法以致便民
之舉轉為民累所以曉諭各省督撫者不啻至再至三
矣從前岳鍾琪在京時請於通省加二火耗内應行裁
減每兩五分之數且暫行徵收發與民間採買穀石分
貯社倉俟採買數足即行裁減是以暫收耗羨之中隠
寓勸輸之法實則應行酌減之耗羨即小民切己之貲
財而代民買貯之倉糧即小民自捐之積貯此藏富於
民之良法最為切實而易行是以俞允所請令其辦理
乃陜省官員不知此項穀石本係民貲又未識從前岳
鍾琪奏請之由以為收貯在官即是公物不肯付民經
管而胥吏司其出納者遂有勒買勒借之弊殊非數年
以来朕之周資詳畫多方生養斯民本意矣今特降諭
㫖將朕允從岳鍾琪之請并岳鍾琪陳奏原委明白曉
示著署督查郎阿巡撫武格刋石頒布俾各州縣鄉社
小民咸知朝廷經管設法之盖藏實百姓自為斂散之
資用倘地方官有於社倉穀石創議交官不交百姓或
指稱原係公項預為公事侵那之地者俱以擾撓國政
貽悞民生論從重治罪其岳鍾琪所擬社倉條約著户
部抄録交與該督撫分發各州縣刋刻木榜於各鄉社
倉竪立以為永久程式
又以右翼四旗通州米局生息定三年查核例署
正黄旗都統覺羅伊里布等言右翼四旗通州米
局領户部銀八千兩斟酌足用自雍正六年三月
起至本年三月共生息銀四百餘兩請將此銀仍
留在右翼通州米局内買米生息得
㫖米局之事著三年查奏一次
又奉
諭㫖常平積貯必須倉厫堅固始可為經久之計聞各省
中偏僻之邑竟有向来本無倉厫或寄頓寺廟或借放
紳士富户之家而霉爛虧折生事滋擾之弊多由此起
大非朕慎重民儲之意凡各省未有倉厫之州縣著該
督撫即行建造
又申明社倉借給貧民穀石之例從監察御史晏
斯盛請也凡遇荒歉貧民借領倉穀者每石止收
息穀十升遇小歉免取其息仍如本數還倉
諭奉天有司勸諭百姓積貯將軍多索禮奏報奉天秋成
大稔奉
諭㫖奉天地氣乾燥不比南方潮濕之區正當乗此豐收
之時以為儲蓄之計著該地方通行曉諭勸導若有穀
之家果能留心積貯至於穀多價賤難於出糶者著即
奏聞朕當發官價糴買或從海道運至京師俾積穀之
家實獲利益必不使有穀賤傷農之歎也
又令安西地方動支官銀糴買盈餘穀石署川陜
總督查郎阿言招往安西沙州等處屯墾民户所
種小麥青稞粟穀&KR1048;子等項計下種一斗收至一
石三四斗不等其餘各色種植亦皆豐厚臣恐口
内奸販囤户聞糧多價賤興販射利已令總兵道
員嚴行查禁並傳諭民户按一年所需扣存外其
餘即在本處糶賣以濟兵丁商民口食得
㫖民户盈餘之穀原期糶價以為日用之資若本地糴穀
者少則出糶未免艱難不可不為計及著該地方官酌
量本地情形不必相强若有將盈餘之穀情願出糶者
著動支官銀照時價糴買存貯公所明年倘有需用聴
辦理軍餉之大臣及該督撫行文支撥安西現有備用
銀即可動用採買再於西安藩庫撥補還項此朕體恤
民户俾糶穀得價用度豐裕之至意著地方官善於奉
行不可勒令糶賣生事滋擾
又増定浙江購米分貯之數浙江總督李衛言足
食所以養民有備始能無患近因部臣勵廷儀奏
請將米多倉少之處糶出餘銀批發倉多米少之
州縣一例買穀存倉此亦酌盈劑虛之善策但止
就倉厫之多少以為米穀之去留設遇人口繁多
産米稀少又係水陸適中轉輸便易之州縣而因
其倉少遂將倉外餘米盡行發糶則有不足之虞
若地處偏僻需米無多以倉有空閒必欲購買貯
足亦恐徒滋紅朽臣愚以為倉多倉少之處止可
計米以定厫未可就厫以定米也即如浙省温處
各屬舊存穀石有一二萬三四萬不等嘉湖寧紹
等處少者四五千多亦不過七八千惟省城旗營
駐防更為𦂳要永濟倉捐納補漕案内應購米四
十四萬餘石除分貯金衢嚴三府及備借兵米外
餘悉貯本倉今酌定應貯穀四十萬石抵米二十
萬石其餘共應買穀四十八萬餘石於通省中按
縣分大小水陸衝僻或僅為本地之儲積或可備
鄰境之轉輸酌定數目除原存外少者添撥每年
存七糶三秋成補還則存倉之成色必髙而積久
之折耗可減於貯備似為有益事下所司議行
議定山東貯穀額數議准山東各府並附郭首縣
貯穀二萬石大州萬八千石中州大縣萬六千石
中縣萬四千石小縣萬二千石大衛萬石中衛五
千石小衛二千五百石大所三千石以此定額其
地要民稠或積窪易潦者酌加二三千石如有闕
額動帑買補
八年准淮商領運湖南倉穀仍令商人即於湖南
需米處糶賣先是六年湖南布政使趙成言湖南
現貯倉穀六十餘萬石之多又有收捐穀石本省
可云有備但地勢卑濕請分撥别省令来楚運往
以免霉變下户部議應行文江浙督撫令其詳酌
如有應需穀石之處即委員轉運得
㫖俞允兩淮巡鹽御史噶爾泰言據兩淮商人黄光徳等
具呈情愿出資將湖南積穀三十餘萬石照依原
買之價交納湖南藩庫領運隨地隨時售賣仍將
所售價銀交納運庫從之至是湖南總督邁柱言
今年湖南岳常二府微欠雨澤正在動用公項銀
一萬兩買米備糶而貯倉之現穀與其照原價以
給商不若留俟来年春夏照原價平糶以濟本地
之民似應飭商暫停領賣俟明年無需用之處仍
聴該商領運奉
諭㫖向因湖南撫藩皆言地方積穀甚多難以久貯奏請
分撥别省以免霉變是以兩淮商人有赴楚領運効力
急公之請今商人既已交價而邁柱又稱楚南需米請
飭商暫停領賣是湖廣督撫藩司前後自相矛盾也湖
南現貯穀六十餘萬石之多欲分撥别省以免霉變則
本省府縣有需米之處正可將此奏聞平糶以濟民食
而邁柱乃云正在動用公項銀一萬兩買米備糶是邁
柱之奏又自相矛盾也且邁柱又稱此時飭商停運俟
楚省不需米穀之時仍聴該商領運是米貴之時則令
商人停運而米賤之時則令商人領賣亦甚非情理之
平查從前噶爾泰代衆商具奏原有隨時隨地售賣之
語今江浙俱獲豐收米價甚賤湖南既有需米之州縣
著該商仍照前議領米即於湖南需米之處照時價糶
賣不許地方官抑勒商人亦不許商人髙擡價值倘商
人獲有餘利聴其自取不許交官如此則淮商領米得
以貿易而楚省積穀仍得流通於商民均有裨益湖廣
督撫等即遵諭行
又令奉天近海州縣運米二十萬石至山東平糶
又令東省竈穀交附近倉厫存貯東省十埸二縣
存貯竈穀八千三百石零舊無倉厫收貯又從無
動用之處至是議令歸併附近倉厫存貯其有相
隔州縣稍逺者於明春青黄不接時減價糶賣所
賣銀兩俟秋成後照數買交附近州縣倉厫收貯
遇有應行賑恤之處同民户一體賑恤
又
諭户部今年江南河東等省間有被水州縣已降㫖發粟
蠲租加意撫恤猶恐明春青黄不接之時不無借資鄰
省湖南湖北二省向来積穀甚多今年又復豐收穀價
大減民間出糶維艱朕特思酌盈劑虛之道著將從前
商捐及耗羨銀存貯藩庫者動支五萬兩遴員分往所
屬豐收價平之處糴買新穀暫行收貯俟鄰省需米平
糶即令委員来楚照原價先儘倉貯之穀交買運回以
濟民食仍將新穀補倉價銀還項如此則鄰省無貴糴
之虞而楚省又得出陳之益事屬兩便
又添設五城通州米厰内閣奉
諭今年直𨽻近河地方雖有被水一二處其餘州縣俱各
十分收穫何以米價昻貴著大學士詢問九卿並將如
何使米石價平之處詳議具奏尋議目今米價較春間
俱屬浮貴五城各厰買米人多每至擁擠請於每
城暨通州各添一厰將成色米石廣為減糶至城
内八旗及通州左右兩翼米局係收買之好米請
照春間市價量加五六分如從前價值稍浮照現
議價值𤼵賣並行令步軍統領順天府嚴查窩囤
之弊其各處賣米之錢請照户部從前所奏於每
月兵餉内量加支放俾錢米價俱疏通至於成色
米石價值既賤尤便民間應隨時發糶不必拘定
米數俟價平應停之時户部再行奏聞從之
九年以山東水患發米二十萬石平糶
又發倉米五萬石於五城平糶禁八旗米局糶賣
増價從大學士馬爾賽等議也
又撥運浙江米穀至淮北山東平糶先是八年夏
秋之交淮北山東接壤州縣被水至是以浙省永
濟鹽義二倉及附近水次州縣穀石運至該處平
糶從浙江總督李衛請也
又撥天津奉天等處粟米并截留江西湖廣漕米
至山東分貯東省被水州縣賑濟所用之穀令於
通省現存新收粟米撥十五萬石再簡科道官二
人動支帑銀往天津等處率地方官買粟五萬石
運至山東令於徳州常豐臨清等倉收貯再於奉
天撥粟二十萬石由海運至天津再僱民船運至
徳州交與山東地方官運送其東昌以下之近水
州縣將江西湖廣漕運截留三十萬石令該撫分
撥存貯
又令直𨽻各屬發存倉米穀平糶上年直屬夏秋
間有被水州縣業經議准無論成灾不成灾俱發
存倉米穀減價平糶米價漸平而未被水各州縣
尚不無米貴之處至是復令將各屬存倉米穀多
者糶三留七少者糶五留五有更少者則於鄰邑
酌撥以均平糶
又定湖南常平倉採買盤查處分湖南各屬常平
倉雍正五年存七糶三者三十八州縣盡數減糶
者二十五州縣嵗終冊報買補者僅有其半并無
府結到司巡撫王國棟言嗣後請將平糶價銀解
府州貯庫秋間具領買補倘遇穀賤領價贏餘令
其盡數買貯若秋歉穀貴買補之價浮於減糶之
價州縣不能賠墊亦令報明具題酌給現今委員
遞盤如果顆粒無虧具結詳報倘有缺少虧那或
折價抵穀及將行户領狀混行掩飾者立即揭㕘
仍令解任賠補至該管道府亦定限於十月内盤
明加結詳司年終據實總冊彚送逾十月不行詳
揭者即照徇庇例㕘處分賠疏下戸部議行
又令江蘇各屬増貯倉糧江蘇所屬十三府州地
廣人稠需用米穀甚多而備貯倉糧視浙江河東
等省獨少至是議令照雍正五年所定數大縣一
萬五千石中縣一萬石小縣八千石穀則倍之凡
遇青黄不接之際酌量糶賣不必拘定存七糶三
仍令秋成領買還倉至江蘇常鎮四府户口尤多
令於水路衝要之地另建府倉各貯五萬石以備
轉運
又以川省積貯數少議増貯至百萬石先是四川
總督黄廷桂等言川省存貯米穀通計止四十二
萬石請將川省常平倉捐例改穀作銀隨時糴買
并酌開事例買穀存貯得
㫖川省乃産米之鄉積貯易於為力該督撫請開捐納誤
矣況改穀折銀又復將銀買米徒滋弊端但通省積穀
止四十萬石為數實少應如何増貯著大學士等詳議
於是議除現存米穀外再買貯六十萬石有百萬
之蓄度足備用請分作三年約計每年買穀二十
萬石每石約價三錢需銀六萬兩於䕫闗及鹽茶
贏餘銀内動支至各府州縣應分貯若干等事宜
令該督撫分别詳定得
㫖依議速行但每年穀價貴賤不等如畫定三錢恐價貴
時或至抑勒强買價賤時不免侵漁冒銷著再議㝷議
如遇價賤不及三錢即可過於二十萬石之數或
價值甚賤應量加銀兩及時採買倘不止三錢亦
可不及二十萬石之數或價值甚貴應停止採買
以待来嵗秋成總於三年内通融籌畫買足六十
萬石之數從之
又議定廣東瓊州等鎮協積貯之數以廣東瓊州
鎮瓊協龍門協香山協虎門協廣海寨僻處海外
應預籌積貯議定買穀一萬六百石分貯各鎮協
營遇青黄不接之時借給兵丁秋收照數買補槩
免加息
十年令甘凉肅三州改捐米石以備積貯大學士
鄂爾泰等言甘凉肅為軍需彚齊之地倉儲𦂳要
請將現行捐納欵項改折本色糧石得
㫖依議邊地改折米石於軍需誠為有益但在本地採買
恐價值騰貴轉於軍民未便除甘涼肅本地民人准即
以所有糧石交納外其他處捐納人等俱應在别處運
交不得於甘涼肅採買著署督劉於義等通飭曉諭并
稽查禁止
又定江蘇崇明縣倉積貯崇明孤懸海外地不産米
議准於積貯項内撥米一萬石收貯縣倉
十一年飭川省開米禁先是雍正九年巡撫憲徳
以川省米價稍昻又復碾辦軍糈奏請暫禁商販
至十年川省收成豐稔米價平減仍照前禁止未
開至是奉
特㫖申飭令憲徳速弛其禁毋蹈遏糴之戒
又奉
諭㫖前據顧琮等奏請順天天津等七府五州酌量領運
北倉米石以備平糶并將所存倉穀存七糶三以濟民
食朕已允行今思目下正當青黄不接之時糧價漸昻
各處皆有常平倉穀其存貯萬石以外者准存七糶三
萬石以内者於糶三之外酌量加増存貯甚少者或添
運北倉漕米或撥領鄰近倉儲務令各處米價得平小
民易於糴買
又令浙江動支公項於湖廣等省採買米穀先是
十年浙省秋成歉薄倉穀不敷接濟議令動支鹽
庫銀五萬兩委員分往産米地方採買以資平糶
至是總督程元章以杭城五方雜處撥濟仍艱再
請動鹽費備公銀五萬兩照例増置從之復議定
每年令該督酌定米數於秋收時動項赴湖廣等
省採買分貯省城永濟倉及杭嘉湖所屬州縣以
備歉嵗平糶之用
又令福建分地採買并將臺灣社穀撥運分貯閩
省地處山海田産無多雍正五年截留浙漕十萬
石併採買米穀共二萬九千餘石節次糶賣存價
六萬餘兩至是總督郝玉麟請分地採買以廣倉
儲㝷議定以一萬兩於楚省買運并將臺灣鳳山
縣八社積穀酌撥十萬石赴福興漳泉四府分貯
来嵗將平糶銀發交臺屬秋成採買還倉
又令直𨽻喜峰口建倉存貯穀石議定喜峰口為
蒙古往来之路糧石不可不備令於永平府屬量
撥穀八千石運送喜峰口建倉存貯添設巡檢一
員以専責成
又令直𨽻各屬添建倉厫撥穀分貯順天等十府
冀趙等五州現存各項并應買還本色共穀二百
一十五萬餘石酌量大中小治匀撥備貯仍令動
項添建倉厫
又議定江蘇各屬添貯倉穀六十餘萬石動用司
庫酌留并捐項銀三十餘萬兩購買存貯
又定廣東買補倉穀之例議准廣東每年糶三倉
穀自九月以後數在四千石以下者定限兩月内
買補足數四千石以上者三月内買補足數九月
以前有能先買者聴便
又奉
諭㫖各省州縣設立社倉原以便民濟用聞直𨽻百姓借
領社穀必待督臣咨請部示而後准行往返動經數月
小民守候維艱仍不免重利告貸之苦著該督李衛變
通辦理咨報存案嗣後遵照施行
又令貴州古州都江建倉積貯時黔省新闢苗疆
安設重鎮議令於廣西潯州沿河等倉撥穀五萬
石分運古州都江古州建倉六十間貯穀三萬石
都江建倉四十間貯穀二萬石以資平糶
又設四川潘州等營倉並定貯米之數四川潘州
達建寺二處新設官兵議於潘州協標貯米三千
石達建寺營貯米五百石交營員收管以資兵丁
借支平糶之用又議令新設苗疆河西七兒堡建
造倉厫貯米二千石交與該同知㑹同營員收管
十二年令福建厦門買貯穀石福建水師提
督王郡言厦門一島地少人多兵民食米應為籌
畫查提督衙門有營房魚池等租銀每年可得五
百餘兩請買貯穀石從之
又以江蘇地方雨水稍多
命將乙卯年漕糧於被水州縣截留平糶
十三年准陜西買麥豆備貯陜西巡撫史貽直言
陜西倉穀雖統計百餘萬石數年以来運濟軍需
已動過西鳳數府州穀六十七萬石現在存貯有
限是以節次動項採買貯穀三十四萬二千餘石
尚少穀二十餘萬石應俟秋成買補但穀價之低
昻難以預料况從前未還及今春借糶之穀均須
秋後還倉為數既多一時未易採買現今麥價平
賤應乗時動支五萬石價銀買麥存貯俟明春出
借仍照一麥二穀之例易穀還倉再陜西豌豆連
嵗薄收而軍需孔亟貴買則糜費國帑核減則苦
累小民不若及時買備庶為善策今嵗豌豆豐登
價值平減亦應動支五萬石價銀買豆貯倉以備
撥濟從之
又議行平糶倉穀三事内閣學士方苞條奏一倉
穀每年存七糶三設遇穀價昻貴必待申詳定價
示期窮民一時不得邀惠請令各州縣酌定官價
一面開糶一面詳報俾民均沾實惠一江淮以南
地氣卑濕若通行存七糶三恐積至數年必有數
百萬霉爛之穀有司懼罪往往以既壊之穀抑派
鄉户强授富民請飭南省各督撫驗察存倉穀色
因地分年酌定存糶分數其河北五省倘遇嵗歉
亦不拘三七之例隨時定數發糶秋收如數買補
一穀之存倉則有䑕耗盤量則有折減移動則有
脚價糶糴守局則有人工食用春糶之價即稍有
贏餘亦僅足充諸費請飭監司郡守嵗終稽查但
穀數不虧不得借端要挾倘逢秋糴價賤除諸費
外果有贏餘詳明上司别貯一倉以備歉嵗賑濟
之用俱從之
又令直𨽻買麥收貯時直𨽻二麥豐收准於司庫
存公銀内給清河道二萬兩天津道萬兩大名道
三萬兩霸昌道萬兩河間府二萬兩分發各屬於
麥多價平之州縣盡數採買收存本倉每年易穀
積貯
又酌定奉天州縣米石採買糶賣之例所存黒豆
亦如之以錦縣寧逺州户口殷繁且係沿海地方
每可接濟鄰省議令各貯米十萬石蓋平復州海
城等處濱海潮濕難以久貯各存米四萬石金州
現存米六千餘石無庸議増其不沿海之承徳鐵
嶺開原三縣各存米四萬石遼陽州廣寧縣各存
米五萬石亦無庸多貯以滋潮浥永吉州現存倉
穀一萬石仍令照舊收貯義州新設每年徵收地
米陸續盖倉俟有成數再議存留長寧縣雖地僻
民稀未便並無積貯酌令建倉貯穀五千石以上
凡現存米石不足議存之數飭令買補易換一并
貯倉有逾額者悉行糶賣將價銀解部充餉至黒
豆一項供應驛站外所需無多除向無貯豆之永
吉長寧復州寧海無庸議外餘錦寧等九州縣量
為存留三千石二千石不等盈餘不足者亦照米
石例辦理
又定雲南社倉之法雲南設立社倉道計一省所
捐穀麥七萬餘石其中千石以上者僅二十餘處
此外皆數百石數十石亦有全無社穀者至是議
准雲南各屬皆有常平倉及官莊等穀存貯尚多
可酌量暫撥以作社本將社倉存貯未及千石者
按地方之大小計存貯之多寡於該處常平官莊
等穀内動撥五百石或八百石作為社本令社長
一併經管出借窮民秋成加一還倉小歉免其取
息歸於社倉項下積貯俟積有千石仍將原動常
平等穀歸還原欵
皇朝文獻通考卷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