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獻通考
皇朝文獻通考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三
兵考(十五/)
馬政
(臣/)等謹按周禮夏官自校人至圉人凡辨馬頒馬
阜馬養馬諸制靡不備舉誠以軍政之莫重於馬
也顧馬政之得失首視乎牧場唐宋及明或用官
牧或用民牧及其究也坊地日削軍民困於孶養
於是嵗費不支而流弊遂不可問我
朝考牧之政為從古所未有自
太宗文皇帝既平察哈爾謂地宜畜牧遂分置各牧場逮
定鼎以来又増設總管各官為之經理其掌于太
僕寺者則有左翼四旗右翼四旗牧厰其掌於上
駟院者則有大凌河及張家口獨石口外諸處牧
厰草肥土衍雲錦成羣嵗之蕃衍孶息者以千萬
計而内地初無養馬之煩至于諸蕃慕化嵗獻驪
黄逺至東西哈薩克諸部入貢
天閑儼同内廏尚不在常數之内猗歟盛哉視騋牝
駉牡歌風獻頌已逺過之彼蒲梢天馬之侈陳更
無論矣若夫八旗營馬與各省營馬之政又皆以
時損益定立科條馬政之善洵蔑以加已至馬端
臨于馬政中附載祭馬祖禮葢祀天駟房星之神
由來已舊前纂五朝續考亦仍其舊題敬稽
欽定大清㑹典有禂馬一門即周官甸祝之長所謂為
馬禱無疾者也故亦附見焉
太僕寺馬政
太僕寺卿滿漢各一人少卿滿漢各一人(掌兩翼/牧場之)
(政均齊/賞罰)左司員外郎滿洲蒙古各一人主事滿洲
䝉古各一人(掌䭾載幔城網城之/駝隻以備 巡幸)右司員外郎滿
洲䝉古各一人主事滿洲䝉古各一人(掌察騐牧/場馬匹盈)
(虧以時/印烙)主簿滿洲一人(掌章奏/文移)筆帖式滿洲䝉古各
八人(掌繙/譯)
順治元年設太僕寺掌兩翼牧塲之政以直𨽻山
東河南江南額徴馬價銀六十餘萬兩解太僕寺
貯庫嵗終覈銷
是年十二月裁太僕寺以馬價折徴銀兩歸併户
部
九年復設太僕寺衙門
乾隆六年分設太僕寺左右二司
牧場
太僕寺左翼四旗牧埸在張家口外東北一百四
十里哈喇尼墩井東西百五十里南北百三十里
太僕寺右翼四旗牧場在張家口外西北三百十
里齊齊爾漢河東西百五十里南北三十二里
國初設太僕寺兩翼牧場於張家口外
乾隆八年議准兩翼馬埸原各有一定處所恐日
後溷淆立界以垂久逺左翼四旗東以布濩衣布
拉克為界西以察罕齊老臺為界南以都什山為
界北以虎什呼蘭臺山巴顔托羅垓為界右翼四
旗東以庫努克拉羅垓努赫圖溝為界西以朱魯
臺赫赫爾老為界南以克衣格達瓦都得衣哈喇
為界北以布爾噶蘇臺河南岸為界各該翼騍馬
騸馬游牧其中彼此不得侵越並不許私自墾種
司牧官役
統轄兩翼牧埸總管一人兩翼牧場總管二人副
管一人防禦二人翼領四人驍騎校三人䕶軍校
八人協領十人䕶軍三百十四名馬羣百九十二
毎羣牧長牧副各一人牝馬羣百六十毎羣牧丁八
名牡馬羣三十二毎羣牧丁十四名
國初定口外兩翼騍馬羣毎羣設牧長一人牧副一
人牧丁十名騸馬羣毎羣設牧長一人牧副一人
牧丁十二名均于䝉古内按各該旗選補牧長等
所需鞍轡毎人各一副秣馬所需木槽鍁鐝鑹杓
等毎羣各二件均五年一次咨工部給發兵部撥
車運送到場若増設馬羣牧丁毎羣各二名
康熙三十三年増騸馬羣牧丁毎羣各二名
四十四年設左右兩翼總管各一人三年更代届
均齊時太僕寺堂官往口外察騐該員經管之馬
分别孶生及倒斃多寡交部議叙議處又兩翼各
設騍馬羣翼領一人騸馬羣翼領一人
四十五年定兩翼馬場牧長牧副牧丁月給銀一
兩三年連閏共三十七兩一次總給
雍正元年議准牧長牧副牧丁月銀停總給每年
春秋二季由寺咨户部照數支領
又増設兩翼副管共一人兩翼防禦共一人驍騎
校共三人䕶軍校共八人䕶軍共三百十四名毎
翼各以䕶軍五十名專司捕盗其餘入於牧長等
内當差凡牧長有年久勤慎者選授為協領毎翼
騍馬羣協領四人騸馬羣恊領一人兩翼共十人
又定兩翼總管副管防禦翼領協領俱賞給半俸
世爵銜大者食大銜俸䕶軍月給銀二兩並牧長
等月給銀由總管造册送寺覆覈咨户部給發
八年裁騍馬羣牧丁毎羣各二名
十年定馬場官員照八旗察哈爾之例賞給全俸
乾隆十三年定兩翼馬場照上駟院馬埸有副都
統職銜總管一人統轄之例増設太僕寺馬場兩
翼統轄總管共一人
十五年定兩翼總管令其在騍馬騸馬羣適中之
地居住騍馬騸馬兩羣翼領令其各在所管馬羣
適中之地居住協領于該旗適中之地居住各就
近約束加意牧放兩翼副管及防禦驍騎校䕶軍
校各於本翼本旗不時巡察遇牧丁人等偷馬私
賣及私與人騎者立即拿報由總管覈明將能察
拿多者報部官給紀録䕶軍記名俟有應陞官先
補若漫不巡察被别處拿報者官罰俸三月䕶軍
鞭四十
牧羣
康熙初定兩翼牧場統計見有之馬均匀分酌定
為騍馬四十羣騸馬八羣
二十三年増騍馬二十四羣(嗣後以次遞増/隨時添設羣數)
乾隆五年奏准兩翼馬場騍馬一百五十二羣騸
馬十六羣向来在塲馬羣足在四萬匹外將孶生
者奏明從前因軍營用八旗官馬即將孳生多餘
撥補今八旗官馬足額又無别用見在兩翼除四
萬匹外孶生多餘七千二百二十四匹騍馬一千
五百二匹分八羣統計騍馬一百六十羣騸馬五
千七百三十二匹分十六羣統計騸馬三十二羣
兩翼均分各在該管場内牧放
牧騍
嵗春季本寺滿堂官一人往口外將馬駒騐騸秋
季往口外撥騸過三嵗之駒入羣三年均齊一次
届期奏請
欽㸃前往至員外郎嵗春季往口外稽察孶生倒斃各
數並訓練馬駒逐一印烙秋季往口外騐視肥瘠並
訓練馬駒有未印烙及印烙糢糊者補印烙
順治年間定騍馬羣毎三年均齊時比原額孶生
多者有賞少缺及額者有罰騸馬羣均齊時倒斃
少者有賞倒斃多者有罰其馬駒内得調習馴良
者進
御廐備用
又定馬場賞罰于題奏奉
㫖後委司官筆帖式㑹同該總管頒給懲治應罰之馬照
數追交入羣
康熙十七年定太僕寺官員不許擅騎羣内之馬
又定騸馬羣訓練不熟不堪騎用在一分以上者
該管官罰俸三月在二分以上者罰俸六月在三分
以上者罰俸九月在四分以上者罰俸一年在五
分以上者降一級留任在六分以上者降二級留
任在七分以上者降三級調用至牧長牧副牧
丁等訓練不熟不堪騎用在五匹以上至二十匹
者牧長鞭一百牧副牧丁鞭八十在二十匹以上
者牧長鞭一百降為牧丁牧副牧丁鞭一百若訓
練純熟皆堪騎用者牧長賞豹皮端罩一件毛青
布十疋牧副牧丁各賞毛青布十疋
四十一年定騍馬羣三年之内毎三年應孳生一
匹于應孳生額外多孶生一百六十匹以上者賞
牧長毛青布六十疋牧副四十疋多八十匹以上
者賞牧長毛青布四十疋牧副二十疋多一匹以
上八十匹以下者賞牧長毛青布二十疋牧副十
疋於應孶生額内缺五十匹以下者牧長牧副牧
丁各鞭四十牧長仍罰牲畜一五缺百四十下者
牧長牧副牧丁各鞭五十牧長仍罰牲畜一七缺
百匹以上者牧長牧副牧丁各鞭六十牧長仍罰
牧畜一九若于原均齊時所給數内闕少者將牧
長牧副牧丁各鞭八十牧長仍罰牲畜二九至該
管翼領統計所管馬羣如七羣八羣得賞者賞翼
領縁領羊皮縀袍一件毛青布二十疋九羣十羣
得賞者賞狼皮或狐皮端罩一件毛青布二十疋
十一羣十二羣以上得賞者賞狼皮或狐皮端罩
一件縁領羊皮緞袍一件毛青布二十疋如七羣
八羣受罰者翼領罰牲畜一九九羣十羣受罰者
罰牲畜二九十一羣十二羣以上受罰者罰牲畜
三九若所管馬羣賞罰各半者翼領無賞無罰
雍正元年定協領所管之馬如十二羣至十四羣
得賞者賞毛青布十疋十五羣以上得賞者賞毛
青布二十疋十羣至十四羣受罰者鞭五十十五
羣以上受罰者鞭六十
三年定總管所管馬羣除騸馬羣並兼入騸馬羣
騍馬羣之小馬䮘馬馬駒外孶生以五百匹為一
分闕少原額以二百為一分孶生一二分者存案
三分者加一級三分以上者按其分數存案加級
闕少不及一分者免議闕少一分者罰俸六月二
分者罰俸一年三分者降一級留任四分以上者
革職
又定馬塲蒙古有犯罪應罰馬者改為罰牛
又議准兩翼騸馬騍馬以一百六十八羣為定額
騸馬十六羣不過五千匹騍馬一百五十二羣不
過三萬五千匹共以四萬為止四萬之外多餘者
奏明請
㫖
四年定毎年由寺稽察馬場照例具奏仍交兵部
詳覆覈奏
五年定協領所管十八羣内十二羣以上得賞者
賞毛青布十疋若皆得賞者賞毛青布二十疋有
因馬羣受罰應鞭五十六十者均停其鞭責罰牲
畜一七
八年定騸馬羣將原交之數作為十分一年内止
倒斃一分者仍准賞給牧長賞毛青布二十疋牧
副十疋倒斃二分者無賞無罰倒斃三分者牧長
罰馬一五入于馬羣牧副鞭四十若倒斃過多牧
長牧副牧丁各鞭一百牧長降為牧丁仍罰馬三
九入于馬羣
十三年定統轄總管統計兩翼之馬孶生以千匹
為一分闕少原額以四百匹為一分其多孶生及闕
少者賞罰如三年所定例
乾隆十五年定場内馬駝有病者該管協領加意
調治若係齒老殘傷倒斃者騐明印烙剥取其皮
註冊十日内報翼領翼領報總管總管報統轄總管
于夏冬二季造册報寺察覈
上駟院馬政
兼管上駟院事大臣無定員(由簡/特)上駟院卿二人
(掌在京内廐外廐及/邊外各牧埸之政)左司郎中一人侍衛員外郎
各二人主事一人(掌均齊/賞罰)右司侍衛員外郎各二
人主事一人(掌各馬廐馬場/之俸餉芻菽)又主事二人(掌章奏/文移)
筆帖式二十五人(掌繙/譯)又侍衛二十一人(掌侍直/内以八)
(人兼試/ 御馬)司鞍長二人司鞍八人司轡二十人又
皇子毎位司鞍二人司轡八人
順治初年設御馬監掌各廐之政令
十八年改御馬監為阿敦衙門以大臣侍衛管理
均無定員
康熈十六年改阿敦衙門為上駟院以管理大臣
掌之
三十三年分設上駟院左右二司
乾隆十四年定上駟院卿二人由侍衛内務府官
各簡授仍以大臣兼管院事
内廐外廐
内廐設於
皇城凡
御馬及副馬仗馬各一廐川馬一廐公馬五廐駕車
馬驘二廐其應差馬附各廐
外廐設於
南苑
御馬及内馬共六廐又安河公馬一廐其應差馬附
各廐
内外廐司牧官役
京師各廐均設廐長一人廐副二人廐丁二十名其
草夫
御馬廐三十六名副馬廐二十八名仗馬廐三十名
川馬廐十四名公馬五廐各四十四名駕車馬驘
二廐各三十二名
南苑六廐各二十八名安河公馬廐二十四名各草
夫内共設百總六人外郎十六人駕車馬驘二廐
各設驍騎四十名
設醫長䝉古二人醫師䝉古十八人癩醫六人獸
醫漢十六人主治馬駝之疾由院行所司支取藥
物嵗終㑹計于次年二月奏銷
雍正元年裁川馬廐廐長廐副各一人廐丁十名
以駝廐廐長兼管
乾隆十七年定
京師各廐牧羣共設牧長副牧長各十一人牧副二
十二人牧丁二百二十名今牧羣既裁减止留牧
長副牧長各五人牧副十人牧丁百名充本院備
馬等差餘仍食原餉撥奉宸苑充役
十八年改駝廐為公馬廐其川馬廐即以公馬廐
長兼管
内外廐牧羣
康熙年間定
紫禁城内設
御馬及走馬各一廐俱隨時増減無定額
御馬廐附應差公馬五匹設仗馬一廐三十匹附應
差公馬十匹
東安門内設公馬四廐各二百匹設駕車馬一廐七
十匹驘三十匹
西安門内設川馬一廐無定額駝一廐百匹附應差
公馬十五匹
南苑
御馬及内馬(備充/及) (御馬之選/皇子乗騎)共六廐無定額毎廐
附巡羣馬三十匹設甕山公馬一廐二百四十匹
雍正元年定毎廐公馬二百四十匹
乾隆二年定
紫禁城内走馬一廐改為
皇子乗馬
五年改内管領所管駕車驘歸院管理設廐于
西安門内馬三十匹驘七十匹
十一年定
南苑六廐内設挏馬一羣騰馬十牝馬八十以備取
湩之用
十六年移甕山馬廐于安河
十八年改駝廐為公馬廐並大有莊公馬一廐
京城公馬四廐共馬千二百匹為六廐廐各二百匹
其駝百匹分養于
京城公馬五廐廐各二十其附養馳廐之應差馬十
五匹以十匹附仗馬廐以五匹附
皇子乗馬廐又裁挏馬羣内騰馬六匹牝馬四十四
匹又減安河廐馬四十匹
十九年定
西安門内駕車馬廐増養驘十匹
二十年定駕車馬二廐各設馬五十匹驘五十匹
應差巡羣馬二百十匹附各廐
凡
御馬中有不馴者汰入公馬廐
上乗御馬闕以内廐
御馬補内廐
御馬闕以外廐
御馬補外廐
御馬闕簡内馬之良者奏補仗馬及祭
神受釐四色馬闕行取大凌河良馬充補川馬闕行崇文
門税務駕車驘闕行户部轉行左右翼税務各監
督買補駕車馬闕以公馬補公馬及應差巡羣馬
闕彚數行各牧羣總管取補
内外廐牧課
康熙年間定
京師各廐嵗察閲一次三年奏遣上駟院官考其息
耗以内外公馬五廐為一班
南苑六廐巡羣馬為一班按倒斃數少者一等數平
者二等數多者三等各加賞罰公馬廐一等者賞
廐長縀一疋廐副彭縀一疋二等免議三等廐長
罰俸三月廐副鞭三十巡羣馬一等者賞廐長毛
青布六疋廐副三疋二等免議三等廐長罰俸兩
月廐副鞭二十
又定凡
京師各廐毎年於四月朔以公馬五百匹(乾隆十四/年减百匹)
就草張家口外限九月望回廐豫月奏遣侍衛
人率廐長廐副經理出入
南苑六廐巡羣馬即於
南苑就草出入期如之内廐
廐餘就草上都出入期亦如之
又定凡
京師各廐所需黒豆穀草均令各莊輸納食米行㑹
計司呈堂轉行户部羊草行奉宸苑各如數支取
如豆不敷用於户部支取如之猶不敷用由院委
官彚計實數行㑹計司轉行廣儲司支銀和買穀
草不敷用由院和買如之豆米穀草嵗於季秋羊草
於季冬各豫計一年應用之數行取分給各廐廐
長月三次以馬駝增减之數報院嵗終彚具已用
見存芻菽各數行㑹計司覈銷(各廐䴲鹻薪炭雜/項皆照例領給)
又定凡
京師各廐所出馬駝皮革用左司印記交武備院毎
月彚數咨覈
雍正十年定
京師各廐
御馬公馬毎年百匹内殘疾止一二匹者賞廐長毛
青布六疋廐副三疋三四匹者免議五六匹者廐
長有官者罰俸兩月無官者鞭四十廐副鞭二十
六匹以上者令該廐長廐副賠補
乾隆二年奏准
御馬内馬嵗一察閲分三等以定賞罰照定例行
五年定
京師内外廐公馬及
南苑六廐内巡羣馬嵗一次議賞罰
六年定各廐所養川馬應差馬駕車驘槖駝皆照
例毎年考一次議賞罰
十五年奏准内外廐馬定例毎年百匹内倒斃十
二匹者不議賞罰今請於不隨圍之年仍照定例
如遇隨圍至一月以上者將倒斃十二匹之數减
二匹入隨圍馬數内核算以倒斃四匹為額兩月
以上者以六匹為額如倒斃過額者仍令該廐長
廐副賠補
十八年定各廏長廏副等在廏三月以内不議賞
罰三月以上如例行其應鞭責之廐副交慎刑司
懲責
貢馬
順治年間定四十九旗内扎薩克䝉古王貝勒貝
子公台吉塔布囊及喀爾喀厄魯特青海朝鮮國
等處嵗貢馬駝由理藩院具奏送上駟院行知掌
試
御馬大臣侍衛奏㑹本院官公同選騐不入選者交
理藩院給還入選者行廣儲司如例給賞駝發内
廐馬發
南苑六廐牧養又喀爾喀澤卜尊丹巴胡圖克圖嵗
貢駝馬陜西岷州衛二十四寺畨僧嵗貢馬均由
理藩院&KR0982;送發各廐芻秣應管之大臣率本院侍
衛詣廐騐試辨
御馬内馬公馬之屬列其等次以
聞
乾隆二十二年以後西域哈薩克㧞達克山諸部
先後投誠遣使貢馬其尤者則
御定嘉名餘皆分入各廐其哈薩克貿易之馬尤夥毎
年無定額於烏嚕木齊及伊犁廣設牧羣以為新
疆駐守各兵之用其贏餘仍撥補内地各標營額
缺
供直馬
日以内廐
御馬四匹齊其毛色具鞍轡列於院門外凡
駐蹕圓明園以
御馬六匹立園門右如之直班侍衛司鞍司轡咸侍
恭遇
車駕巡幸日以十馬備
上乘御由掌
御馬大臣奏請於
御馬内馬中簡其尤良者以從其需用駕車馬公馬
及槖駝之數附疏以
聞由院奏遣卿及侍衛各一人掌
御馬侍衛一人沿途監視支放馬駝芻菽
凡扈
蹕之尚茶尚膳各執事官役及内監所乗之馬由所司
行院如數以公馬撥給回日繳院如不足具數行
兵部以八旗官馬撥給遇
皇子出行撥給官役應乗公馬如之
凡因公出使者大臣應乗馬十匹侍衛六匹筆帖
式四匹廐牧長各五匹廐牧副各三匹廐丁牧丁
二人共馬三匹均於公馬中撥給廐長記所給馬
數於册月申院卿毎三月卿彚數以
聞行該管官覈對其馬有途次病斃者嵗終彚數奏銷
各調習失宜致疲瘠及遺失者有罰
凡直省駐防將軍都統副都統總督巡撫提督總
兵官及朝鮮國使臣來京
朝覲各給馬乗騎均由所司行院於公馬中選撥
用馬
順治年間定毎嵗四孟月敬
神各用青白馬二敬畢交㑹計司變價
皇子分封初祭
神薦以馬昏禮以馬充賞固倫公主和碩公主下嫁給馬
駝生子彌月以馬充賞分封親王郡王貝勒貝子
各給騸馬二百匹牡馬牝馬六百匹牡駝牝駝三
十匹騸駝四十匹分封公給馬二十匹又
皇子毎位給公馬二十匹以供乗騎
乾隆十八年定
皇子俟娶福晉後給馬十匹未娶福晉以前凡有行
走將廐内馬通融騎坐
口外牧塲
大凌河牧場在
盛京錦州府北口外
上都達布遜諾爾牧場在獨石口外
達里岡崖牧場在獨石口外
口外司牧官役
順治年間設工都達布遜諾爾牧場掌闗防總管
二人翼領三人䝉古筆帖式五人効力筆帖式三
人牝馬毎羣牧長一人牧副二人牧丁七名騸馬
毎羣牧副一人餘與牝馬羣同駝每羣牧丁二十名
餘與騸馬羣同
康熈八年定大凌河牧場由内務府奏遣上駟院
侍衛一人司官一人前往直年管理其騸馬每羣
各設牧長一人牧副二人牧丁十五名
三十五年裁上都牧場總管一人増翼領二人
三十七年設大凌河牧場掌闗防總管一人副管
一人
三十九年以上都牧場總管兼管達里岡崖牧場
事設達里岡崖翼領二人蒙古筆帖式三人効力
筆帖式二人馬毎羣設牧長牧副各一人牧丁七名
駝毎羣設牧長牧副各一人牧丁十名即以上都
翼領二人撥入達里岡崖
四十一年上都設牧場蒙古總管一人
四十五年由上都牧場撥入達里岡崖牧場翼領
一人增設上都署翼領六人又增設達里岡崖翼領
一人署翼領三人
四十七年增設上都牧場翼領一人
五十五年增設上都牧場走馬一羣設牧長牧副
各一人牧丁七名
雍正二年裁大凌河牧場副管一人増設五六品牧
長署副管二人
四年定上都牧場内選牧長三人牧副六人牧丁
六十名專司緝捕盜賊
五年改大凌河牧場署副管為翼領裁達里岡崖
牧場翼領一人
七年増設上都牧場翼領一人
十年裁大凌河牧場騸馬毎羣牧副一人增設副
牧長一人署牧副一人(署牧副在/牧丁額内)
十三年裁大凌河牧場牝馬毎羣牧副一人増設
副牧長一人署牧副一人
乾隆三年増設上都牧場翼一人署翼領三人増
䝉古筆帖式二人又定自軍營撤回之䕶軍以二百
八十名兼充牧丁以六十名專司緝捕
十四年定逹里岡崖牧場照上都例以䕶軍四十
名兼充牧丁以六十名專司緝捕
十五年定大凌河牧場總管𨽻
盛京將軍統轄
十九年定大凌河牧場原設牧丁每二十五名内
裁去五名又裁上都牧場牧副四人牧丁七名
口外牧羣
順治年間初定上都逹布遜若爾牧場設牧馬二十羣
騸馬六羣又設牝駝十羣騸駝二羣(嗣後以次遞増/隨時添設羣數)
康熙八年初設大凌河牧場牝馬十羣
十八年以
盛京馬二羣入大凌河牧場牝馬羣别分騸馬二羣
(嗣後以次遞増/隨時添設羣數)
三十九年初設逹里岡崖牧場牝馬三羣及駝一
羣又移上都牧場牝馬五羣於逹里岡崖牧放(嗣/後)
(以次□増隨/時添設羣數)
四十四年選大凌河牧場牡馬牝馬三千七十一
匹作五分給土黙特二處喀喇沁三處牧養嵗報
孽生倒斃數於理藩院三嵗具奏存案
四十六年選在京騸駝六羣内百匹存廐其餘交
上都牧場分四羣牧放共騸駝六羣毎羣百匹至
二百匹不等(嗣後以次遞増/隨時添設羣數)
雍正五年以喀喇沁孶生馬一分仍歸大凌河牧
放
十三年以
南苑廐牝馬十羣移於大凌河牧放
乾隆六年移上都牧場牝馬二十羣於達里岡崖
牧放留上都牝馬二百二十四羣騸馬四十羣走
馬一羣毎羣三百至五百不等其達里岡崖共牝
馬六十羣毎羣三百至五百不等
十二年定大凌河牧場牝馬三十六羣共一萬九
千七百匹内撥五千匹交哲里穆盟長親王五千
匹交上都總管牧放孶生餘齒老殘病之馬照例
變價留牝馬八千匹分二十羣每羣三百至五百
不等
十九年議准楊檉木牧場騸馬二羣分於大凌河
牧場騸馬羣内又以牝馬六羣改為四羣亦移大
凌河牧放
口外牧課
康熈年間定上都達布遜諾爾牧場騸駝羣每三
年奏遣官察閲一次達里岡崖牧場牝駝羣毎六
年奏遣官察閲一次議賞罰大凌河牧場騸馬羣
毎百匹止倒斃一匹至四匹者賞牧長蟒縀縁領
䄂袍一件縀一疋牧副粧縀縁領䄂袍一件毛青
布十疋倒斃五匹至八匹者牧長牧副賞縀布如
之倒斃九匹至十二匹者免議倒斃十三匹至十
六匹者牧長罰俸六月牧副鞭四十倒斃十七匹
以上者牧長罰俸一年牧副鞭八十牝馬羣每三
年牝馬五匹孶生馬駒二匹如額外多孶生一百
六十匹以上者賞牧長皮端罩羊皮縀袍各一件
一等牛一頭牧副羊皮縀袍一件毛青布十疋一
等牛一頭多八十匹以上者賞牧長羊皮縀袍一
件一等牛一頭牧副毛青布十疋二等牛一頭多
一匹以上者賞牧長毛青布十疋二等牛一頭牧
副二等牛一頭如應孶生額内缺百匹以上者牧
長罰俸九月牧副鞭六十缺五十一匹以上者牧
長罰俸六月牧副鞭五十缺一匹以上者牧長罰
俸三月牧副鞭四十如羣内缺原額牧長罰俸一
年牧副鞭八十其掌闗防總管翼領等除騸馬羣
不議賞罰外牝馬牡馬馬駒彚計總数於額外多
孶生五百匹者為一分如多一二分者註冊多三
分者該總管翼領各加一級多三分以上者照分
加級如孶生缺額未至二百匹者免議缺二百匹
者為一分該總管翼領各罰俸六月缺二分者罰
俸一年三分者降一級留任四分者革職上都達
布遜諾爾馬羣毎三年牝馬三匹額生馬駒一匹
計匹分等與大凌河同多一百六十匹以上者賞
牧長毛青布六十疋牧副四十疋多八十匹以上
者賞牧長毛青布四十疋牧副二十疋多一匹以
上者賞牧長毛青布二十疋牧副十疋缺百匹以
上者牧長罰牲一九牧副鞭六十缺五十一匹以
上者牧長罰牲一七牧副鞭五十缺一匹以上者
牧長罰牲一五牧副鞭四十如羣内缺原額者牧
長罰牲二九牧副鞭八十其各羣倒斃馬匹計其
多寡定為三等一等者議賞二等免議三等議罪
均照牝馬孳生苐三等賞罰例行其該羣翼領計
其所管馬羣數目不拘多寡共折作十二羣如賞
罰均者免議七羣八羣得賞者賞翼領縁領羊皮
緞袍一件毛青布十疋九羣十羣得賞者賞皮端
罩一件毛青布二十疋十一羣十二羣得賞者賞
皮端罩羊皮緞袍各一件毛青布二十疋如七羣
八羣得罰者翼領罰牲一九九羣十羣得罰者罰牲
二九十一羣十二羣得罰者罰牲三九騸駝羣毎
年百駝内倒斃一匹至四匹者賞牧長毛青布六
十疋牧副四十疋五匹至八匹者賞牧長毛青布
三十疋牧副二十疋九匹至十二匹者免議十三
匹至十六匹者牧長鞭八十牧副鞭六十至十七
匹以上者牧長鞭一百牧副鞭八十該羣翼領賞
罰與馬羣例同達里岡崖牝駝羣毎六年内牝駝
五匹額生駝二匹額外孳生二十匹以上者給
一等賞十一匹至二十匹給二等賞一匹至十匹
給三等賞如孳生缺額計匹分三等罰如之其該
總管翼領牧長牧副應行賞罰均照上都牝馬羣
賞罰例行
又定凡牧場馬羣毎年於四月朔為始迄九月底
以騸馬牝馬全羣就草
又定凡牧場所需芻菽均由在場各總管掌其支
取
又定凡牧場所出馬駝皮革上都牧場由總管咨張
家口稅務監督送上駟院大凌河牧場由總管咨
錦州城守尉送上駟院均轉交武備院覈收備用
雍正十年定大凌河牧場騸馬羣毎年百匹内殘
疾五六匹以上者令翼領牧長牧副賠補其殘疾
馬匹交
盛京將軍賞給兵丁
乾隆三年定上都達布遜諾爾大凌河等處牧羣
内孳生倒斃馬駝數目令上駟院比照上年多
寡之處具奏
四年定大凌河牧場牝馬牡馬馬駒毎三年考核
一次於額外多孳生三分者該總管照例加級翼
領等停其加級由院註冊俟下次考牧時額外孳
生仍多者六年期滿換回陞一級補用其孳生平等
者換回仍照原品補用如闕額者照例分别治罪
四十二年奏准逹里岡靉陽牧厰值年侍衛停止
每年派往該衙門相間數年請
㫖出派侍衛前往查看
四十九年奏定出青馬匹俱係八旗拴養臕壯之
馬不應報有口老殘疾致滋弊竇嗣後出青馬匹
請交派出之兩翼副都統察哈爾總管侍衛等查
看如有口老殘疾者責令該旗營賠補管棚大臣
官員兵丁等交部分别治罪至
駕進木蘭時在右匣地方拏馬回圍至京城官兵等交
馬時䝉古兵丁等不無有將老口殘疾者頂換口
輕好馬之弊嗣後若在石匣拏馬有口老殘疾者
放馬大臣等查出即行奉奏將該牧厰副都統察
哈爾總管等交部議處回圍官兵交棚馬時除有
臕欠迎鞍者向准収拏仍循其舊外如有鼻濕眼
瞎口老殘疾者概不准收拏令原拏官兵等照數
賠補
裯馬之禮(附載/)
順治年間定毎嵗春秋二季禱馬於
神第一日早以絳帛繫
御馬鬛尾凡七十匹晚以青帛送大凌河騸馬羣繫
三十匹次日早以絳帛晚以青帛送大凌河牝馬
羣繫絳帛者凡千三百匹繫青帛者凡二百七十
六匹
乾隆四年減定
御馬繫絳帛者三十匹
八旗牧馬
順治初年定八旗及内府三旗佐領下額設馬駝
毎年由兵部酌定留京並出場各數奏
聞毎翼
簡用副都統二人於立夏後四日率領官兵陸續趕赴
口外牧場擇水草豐茂處牧放若照管不周以致
馬匹闕少者著落副都統以下各官賠補其實係
殘廢倒斃者馬扣存三月錢糧駝扣存四月錢糧
買補如價有不敷准於公用銀内動支至出場官
兵均歸副都統管轄在場馬駝亦由副都統分撥
官兵牧放其進口日期毎年於八九月間豫行報
部
又定八旗出場馬駝口内毎站給空草一束回日
進口毎站仍給草束均由兵部移咨户部委司官
一人監給
康熈二十六年定八旗出場馬駝沿途踐食田禾
者兵鞭八十專管官罰俸九月兼管官罰俸六月
副都統罰俸三月領催鞭六十出口後並不在場
牧放致縱逸侵擾者兵鞭一百專管官罰俸一年
兼管官罰俸九月副都統罰俸六月領催鞭八十
照馬駝侵擾之數賠償地主至兵丁强令他人代
為牧放及勒索酒食生事者交刑部治罪專管官
降一級調用兼管官罰俸一年副都統罰俸九月
領催鞭一百革退
三十四年
諭議政王大臣八旗都統等朕觀京城八旗兵卒已熟練
器械亦整齊惟馬匹少缺前命滿洲蒙古漢軍各佐領
下拴馬一半給草豆錢糧軍行以馬為重今可令衆共
槩置馬一匹春冬則給草豆錢糧自四月起發一半放
青一半拴餧至九月驅回照常拴餧此所置馬匹令兵
丁各自小心飼養交與該管官嚴行稽察設怠玩從事
致羸瘦誤公者將該管大臣從重治罪其㕘領以下撥
什庫以上及拴馬之人俱照軍法治罪俟噶爾丹事畢
之日仍照養馬一半可通行曉諭
三十七年
諭大學士等今承平無事八旗所飼馬毎佐領下或留六
騎或留七騎其餘四月發往牧地九月初旬來京毎嵗
如此則錢糧不致虚耗而羸馬亦得以蘓息矣其更代
監視毎旗副都統一人参領二人量領官員兵丁於水
草佳處逰牧
四十四年
諭扈從大學士馬齊張玉書陳廷敬等曰宋明時論馬政
者皆無善策牧馬惟口外為最善今口外馬厰孳生已
及十萬牛則六萬羊則二十餘萬若將此馬與牛羊驅
入内地牧養則日費萬金不足口外水草肥美不費絲
毫之餉而馬畜自然孳息因定額以馬十萬牛六萬羊
二十一萬為限向年疫氣盛行䝉古馬畜多倒斃而官
厰與彼同在一處毫無損傷前巡行塞外時見牲畜彌
滿山谷間歴七八日猶絡繹不絶也
雍正三年定八旗馬駝往牧場令出牧之副都統
㸃騐如一参領下馬駝較勝别恭領者將該恭領
下各官及驍騎校各紀録一次如一旗馬駝肥壯
無有損傷該参領紀録二次各官及驍騎校各紀
録一次
又定八旗各官奉委出牧若逗留觀望不即前往
及到場潛回者革職
又定八旗兵所養馬駝如有疲瘦不堪用者鞭五
十該佐領驍騎校罰俸三月恭領副𠫭領罰俸一
月若並不餧養冒領錢糧者鞭一百革退錢糧追
繳該佐領驍騎校罰俸一年参領副恭領罰俸六
月
十年奉
上諭頴俊懦弱兩營兵二千欲其馬上嫻熟故給馬二百
匹令其學習今聞兩營兵有騎射可觀者亦有騎射雖
生疎而馬上尚能發矢者則學習至一二年後可以嫻
熟矣八旗演兵雖令學習步射鳥槍走逺等技但滿洲
兵以馬上嫻習為要著計八旗滿洲兵數目毎十名給
馬一匹即於旗下餧養官馬撥給此所給馬令小心秣
飼勿致損傷並將如何拴養之處著八旗演兵大臣等
會議具奏尋議覆八旗演兵毎旗需馬一百六十匹八
旗共需馬一千二百八十匹合𢎞昇等演兵二千
需馬二百匹共需馬一千四百八十匹應於各旗
官馬内撥給此項馬係兵丁輪騎之馬請於各營
練兵之官員頭目擇其善拴養者酌量毎人分派
二三匹不等臣等仍不時稽察如致損傷者即指
㕘治罪交兵部於年底查明肥瘦奏
聞從之
十三年定八旗馬駝於出場時造具毛齒清冊送
部存案回京日按冊㸃騐印烙統轄副都統以該
翼之馬駝核算兼管官以兼管之馬駝覈算專管
官以專管之馬駝覈算如十分之内疲瘦各不及
三分者免議若疲瘦至三分者官罰俸九月兵鞭
五十四分以上者官罰俸一年兵鞭六十五分以
上者官降一級留任兵鞭七十六分以上者官降
二級留任兵鞭八十七分以上者官降三級調用
兵鞭九十如有將馬駝彼此項换使疲瘦皆不至
三分者官降三級調用兵鞭八十兼管官降一級
留任副都統罰俸一年
乾隆五年奏准八旗出場馬駝進口不必拘定八
九月令兩翼副都統等視天氣冷煖及草枯遲早
公同酌定豫行報部
十六年奏准八旗牧養官馬兵共二萬七百七十三匹
毎匹月給馬乾銀三兩近因
京城草豆價昻銀不敷買應暫通融請酌撥萬匹在
京外牧養熱河撥千匹近京各莊頭撥二千匹此
外七千匹交直𨽻各標營其熱河及各莊頭草料
銀由副都統内務府會計司官赴户部支領按月
給發直𨽻各標營就近於藩庫動支如有減尅料
草致疲瘦者該管官議處兵丁莊頭治罪或有倒
斃照八旗例於馬乾銀内按月扣存買補並請
特簡大臣均匀搭配不得槩以疲馬充數如兵丁乗便
將殘廢馬匹私行抵换者察出從重治罪佐領及
都統等交部嚴加議處
十七年奏上年將八旗官馬撥出萬匹交直𨽻各
標營並熱河副都統及近京庄頭分領牧養議竢
次年草豆價平仍分與八旗官兵目下
京師草豆較上年價直已減此項馬匹或仍交直𨽻
等處或應留京牧養奉
㫖此項官馬前交直𨽻各標營牧養脿分既屬充足且
聞於該兵丁等亦屬有益著不必交熱河副都統及各
庄頭竢回鑾後撥出萬匹皆交與直𨽻總督仍前分
撥牧養
又奏准八旗出場馬駝令兩翼副都統竢水草乾
枯應進京時一面奏
聞一面將馬駝陸續趕赴進口
十九年奏准八旗官駝照官馬例交與直𨽻宣化
府屬分給牧養
二十八年定八旗每年出場牧放馬匹派京城副
都統二人左右兩翼察哈爾總管各一人侍衛各
一人以專管轄其京城官兵停止派往毎馬一千
匹編作三羣毎羣派察哈爾官一人兵二十名預
期來京領馬出口毎馬一百匹准倒斃十匹其倒
斃止六匹者大臣官員交部議叙兵丁於節省銀
内酌量奬賞如倒斃逾額者令大臣官兵等賠
補例應倒斃者於少派京城官兵路費銀内買
補
三十年奏准八旗官馬原係給與官員拴養因官
兵内或將錢糧穈費以致官馬疲瘦併有空缺又
值前數年草豆價昻是以將官馬改交直𨽻牧養
旋因八旗前鋒䕶軍暨親軍等乏官馬當差已奉
㫖加恩於直𨽻牧養官馬内撥出四千五百匹交給各
該處設立官圈喂養分給兵丁乗騎今查八旗所
有印房章京参領佐領閑散官滿洲毎旗一百餘
員䝉古毎旗五十餘員左右兩翼所有前鋒章京
前鋒侍衛四十員八旗滿洲火器營所有鳥槍營
長䕶軍參領六十四員八旗䕶軍營所有䕶軍參
領二百八十員學習閑散官約計一百員伊等當
差不能自養馬匹請再於直𨽻牧養官馬内撥出
二千匹給與三營前鋒䕶軍章京等毎人各拴養
一匹外八旗滿洲毎旗一百匹八旗䝉古毎旗五
十匹除兼管文職官員外旗員毎人分給馬一匹
其所存三百餘匹交與前鋒䕶軍統領等將各營
學習閑散官暨當差出力之䕶軍校每人分給馬
一匹各令其拴養仍令該都統及前鋒統領䕶軍
統領等隨時查核
三十四年
諭毎年出派察哈爾侍衛前徃牧厰特以伊等熟知水
草諳練牧放於馬匹有益今聞得察哈爾侍衛至牧
厰後但看水草於馬匹事務總不管理甚屬非是著
交巴禄傳諭派出察哈爾侍衛等嗣後察哈爾侍衛
至牧厰時查看水草外務令馬匹肥壯不致臕欠之
處俱令同章京等量其有益妥協辦理永著為例著
出厰大臣通行曉諭出厰章京兵丁知之
臣等謹按八旗官馬中有官圏馬有官員拴養馬有
傳事拴養馬遇出青時官圏馬全行出場牧放官
拴馬减半出場傳事馬概不出場毎年以為例
各省牧馬
順治三年定綠旗兵毎月一馬給料豆六斗草六
十束
康熈三年定官員觧送軍前馬匹若疲瘦三匹以
下者免議十匹以下者罰俸三月二十匹以下者
罰俸六月三十匹以下者罰俸九月四十匹以下
者罰俸一年五十匹以下者降一級留任六十匹
以下者降一級調用六十匹以上者革職
又定州縣官餧養軍需馬匹疲瘦者照解送軍前
馬匹例計數議處
三十四年覆准古北口緑旗兵人才壯健但無馬
匹難以逺行查古北口鎮標緑旗馬兵一千五百
二十名二人共拴馬一匹需馬七百六十匹馬步
兵共一千九百名五人共拴駱駝一隻需駱駝三
百八十隻夏秋令其放青春冬照營馬例支給草
料
五十四年定餧養馬匹向例專責州縣其道府並
未議及嗣後如馬匹病瘦五十匹以上者將道府
罰俸三月一百匹以上者罰俸六月一百五十匹
以上者罰俸九月二百匹以上者罰俸一年二百
五十匹以上者降一級留任三百匹以上者降一
級罰俸一年
乾隆元年定陜西甘州提標凉州西寜肅州三鎮
標各設馬場一處毎場牝牡馬一千二百匹以逰
擊一人為總統毎場分五羣毎羣牡馬二百匹牝
馬四十匹以千把總一人為牧長外委千把總一人
為牧副兵十人為牧丁三年均齊一次届期總督
委官察騐叙明賞罰具題牧馬兵丁月給䩺鞋銀
三錢於司庫扣貯提鎮建曠項下動支報部其需
用鍋帳於存營項下撥給所牧馬不論牝牡毎三
匹取孳生馬一匹三年内一羣中多孳生一匹以
上者千把總加一級外委紀録二次兵毎名賞銀
一兩多孳生八十匹以上者千把總加二級外委
加一級兵毎名賞銀二兩多孳生一百六十匹以
上者千把總外委均以應陞官即用兵毎名賞銀
三兩所賞銀亦於建曠項下動支報部如少孳生
二十匹以下者千把總罰馬五匹外委及兵責四
十少孳生四十匹以下者千把總罰馬七匹外委及
兵責五十少孳生八十匹以下者千把總罰馬九
匹外委及兵責六十如於原牧數闕少者千把總
革職罰馬十八匹外委革去項帯仍責八十兵責
八十所乏馬歸入羣覈筭其提鎮逰擊統計五羣
為賞罰五羣得賞之逰擊加二級提鎮加一級四
羣得賞一羣得罰之逰擊加一級提鎮紀録二次
三羣得賞二羣得罰之逰擊提鎮無庸議賞罰三
羣得罰二羣得賞之逰擊降一級留任提鎮罰俸
六月四羣得罰一羣得賞之逰擊降一級調用提
鎮罰俸一年五羣全罰之逰擊革職提鎮降一級
調用若於原牧數闕少者除千把總罰出馬數補
入外餘著落逰撃提鎮各半分賠
四年議准江南地方潮濕馬匹易致疲瘦必得閒
空之地以飼水草今江寕駐防八旗督標中左安
徽撫標左右提鎮中左右前後安徽㳺兵潛山徽
州寕國蕪采廣徳廬州泗州江寕城守左右松江
劉河金山柘林青村泰興京口八旗京口協左漕
標中左右廟灣鹽城小闗海州淮安城守東海河標
中左各營均舊有牧地不必别設止湏再勘定界
址毋令越占其竒兵瓜州青山溧陽池州蘇州城
守右南滙黄浦平望江陰靖江楊舍孟河掘港三
江京口水師佃湖蕭營各營騎操馬均四十匹以
下或在槽餧養或就近牧放無庸設場又蘇州撫
標左右福山常州揚州河標右等營馬雖在四十
匹以上或並無曠土或分汛差撥難以聚牧毋庸
設場其浦口六安亳州夀春鎮標中左右蘇州城
守中左川沙呉淞太湖左右鎮江崇明鎮標中左
右並竒兵營狼山鎮標中左右京口隨旗左右京
口協右泰州各營騎標馬均四十匹以上向無牧
場均應擇地設立内惟浦口崇明鎮標中左右並
奇兵營係夏秋半支料乾之營應酌馬一匹給草
地一畆以供芻秣其餘均係長年全支料乾之營
無藉放青不過夏秋酷暑時使其安閒散適應酌
五馬給草地一畆其所需之地准於各營官基撥
給如無官基即擇民地於朋扣銀内買給免租至
舊有新設牧地均四圍裁栁編籬只留一門出入
或四圍掘溝令兵看守仍四圍𥪡立限碑倘牧放
越界踐食田禾不論多寡旗軍鞭一百營兵責四
十若踐食過多依毁伐稼穡者計贓准竊盗律論
罪仍革伍所食田禾追賠給主該管旗營各官失
於覺察者分别降罰有心縱容者革職
十三年定甘州提標凉州西寕肅州三鎮標各設
駝場一處毎牝牡駝一百六十為一羣毎羣以千
把總一人為牧長外委千把總一人為牧副兵九
人為牧丁仍委守備一人督理五年均齊一次牧
駝兵丁月給䩺鞋銀三錢又准於司庫建曠項下動
支報部所需鍋帳准扵存營項下撥給千把總外
委兵丁邊地較内地不同五年期逺應議賞以示
鼓勵毎牝牡駝百五年内孳生四十者無庸議賞
於額數外多孳生一至十者千把總紀録二次外
委紀録一次兵毎名賞銀一兩多孳生十一至二
十者千把總紀録三次外委紀録二次兵毎名賞
銀二兩多孳生二十一以上者千把總加一級紀
録一次外委加一級兵毎名賞銀三兩所賞銀由
總督於均齊之年酌動何項疏明覈給毎牝牡駝
百五年内准倒斃二十若倒斃逾二十之額不論多
寡以續得孳生抵補其餘再計孳生如少孳生一
以上者千把總罰俸六月外委及兵責四十少孳
生十一以上者千把總罰俸九月外委及兵責五
十少孳生二十一以上者千把總罰俸一年外委
及兵責六十督理守備如千把總外委得一等賞
者紀録三次得二等賞者紀録二次得三等賞者
紀録一次如千把總外委得一等罰者罰俸一年
得二等罰者罰俸九月得三等罰者罰俸六月毎届
五年均齊之期由總督委官赴各牧場印烙將數
目及牧放官兵姓名造册叙明賞罰具題至孳
生牡駝於五年均齊後照例配搭孳生其餘牡駝
騸割别牧備撥用再孳生駝内有殘廢不孳生者
准其據實呈騐變價所闕在孳生駝内項補仍算
入孳生數以定功過
直省營馬
順治三年定各省營馬闕額督撫提鎮或就近買
補或報部撥給㝷定各營馬缺開數報部本部於各
營撥給
六年定官員騎坐皆自備名曰例馬毎一月照數
領草料提督例准馬十五匹總兵官十二匹副將
八匹参將逰擊六匹都司守備四匹千總把總二
匹至兵丁騎操馬酌各營情形或馬步各半或馬
四步六或馬三步七或馬二步八或馬一步九
或不設馬皆於奏銷案内照實數報兵部察核行
知户部銷算草料
七年定營馬係對敵及追盗賊損失者免其賠補
走脫被竊失者著落本人賠補若倒斃者毎馬以
十兩為額令其賠補名曰賠樁毎年遞减一兩至
十年者免賠准動支朋扣銀買補
八年定副將以下把總以上毎月於應支銀内扣
二錢馬兵扣一錢步兵扣五分守兵扣三分名曰
朋扣存貯營中以備買馬之用若有餘剰由兵部
覈明於奏銷題交户部充餉
十二年停止營馬季報之例令督撫將實數於嵗
底彚冊報部
十六年定提督例馬二十匹總兵官十六匹副將
十二匹参將八匹逰擊以下仍各照舊數
又定將軍督撫提鎮買營馬者將數目報部副將
以下買營馬者呈明該管之督撫提鎮報部
康熈三年定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
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省營馬以三年賠樁過三
年者免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西安甘肅以五年賠
樁過五年者免
四年定三年賠樁之省一年倒斃本兵賠銀七兩
合隊二兩本管官一兩二年倒斃本兵賠銀六兩
五錢合隊一兩七錢本管官八錢三年倒斃本兵
賠銀六兩合隊一兩四錢本管官六錢三年以後
免其賠樁動支朋扣銀買補五年賠樁之省自一
年倒斃至三年倒斃之分賠均如三年賠樁之省
其四年倒斃本兵賠銀五兩五錢合隊一兩本管
官五錢五年倒斃本兵賠銀五兩合隊七錢本管
官三錢五年以後免其賠樁動支朋扣銀買補
又定廣東地方潮濕馬易倒斃賠樁准照十兩减
半一年倒斃賠銀五兩二年倒斃賠銀四兩五錢
三年倒斃賠銀四兩三年以後免其賠樁
五年定廣西地方瘴濕馬易倒斃賠樁照廣東之
例
又定營馬倒斃如符年限者准用朋扣銀買補若
年限不符除照例賠樁外亦准用朋扣銀買補其
價直𨽻毎匹九兩山東十兩山西八兩河南八兩
五錢江南十三兩九錢七分江西十六兩八錢二
分四釐福建二十二兩浙江十六兩湖北湖南十
五兩西安八兩廣東二十一兩九錢廣西二十兩
雲南二十一兩八錢貴州二十兩二錢二分有奇
甘肅四川除以貢馬抵補外其不敷之馬甘肅毎
匹給價八兩四川毎匹給價十二兩
七年定各省朋樁銀兩嵗底兵部查核應扣銀兩
咨户部撥餉如有營馬闕額開送户部購買
十一年定官兵不扣朋銀者該管官罰俸一年提
督罰俸六月無提督之省總兵官罰俸六月
又定將軍督撫提鎮標下各官請買例馬者不得
過四百匹
二十四年定山西河南湖北湖南西安四川等省
營馬闕額開數報部移咨甘肅廵撫將招中茶馬
撥給毋庸動支朋扣銀
臣等謹按招中茶馬舊於甘肅設洮岷河州西寕
莊浪甘州五茶馬司及開城安定廣寕黒水清平
萬安武安七監嵗遣御史一人經理盖沿明制之
舊也明時設御史一人專理馬政茶法二事康熈
七年始歸甘肅巡撫兼理然尚行招中茶馬之法
至四十四年乃並停之
三十七年定四川營馬倒斃停其牽領茶馬准用
朋扣銀買補
四十年定四川買補營馬照四川土司進貢例毎
匹價銀十二兩
四十四年定湖北湖南營馬倒斃亦停其牽領茶
馬准用朋扣銀買補毎匹十五兩又定山西河南
西安仍准支朋扣銀
四十五年定直省營馬倒斃遞年加増必致朋扣
不敷買補嗣後如倒斃過多實有冒銷情弊該督
撫提鎮即行題𠫭
四十七年定營馬倒斃該管官騐明耳尾將日期
出結詳報督撫提鎮一面用朋扣銀買補仍將新
馬價直毛齒領騎兵姓名按季册報仍於年終奏
銷由部察覈
六十年定川省新設滿兵駐劄差使甚繁馬匹應
准其買補倒斃十分之内不許過三分其價亦照
茶馬例毎匹給銀八兩
雍正元年定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
雲南貴州等省營馬騎過三年倒斃者免其賠樁
廣東廣西二省减半賠樁騎過三年倒斃者亦免
其賠樁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西安甘肅等省騎過
五年倒斃者免其賠樁均准動支朋扣銀買補
七年定山西河南西安甘肅四省營馬開報倒斃
不得過十分之三
十一年定直𨽻山西河南西安甘肅馬價在十兩
之内山東亦僅十兩均未便以十兩賠樁應以七
兩為額如騎一年倒斃賠樁七兩二年倒斃賠樁
六兩以下按年遞减若騎過年限免其賠樁准動
支朋扣銀買補
又定福建營馬五千七百七十一匹毎年准開報
倒斃九百三十五匹
十二年定營馬除口外差遣及在軍前倒斃者皮
臟免其變價外江南督標毎匹變價一兩五錢提
標一兩安徽撫標一兩二錢蘇松撫標九錢二分
有竒湖北湖南一兩其餘直省均五錢發給馬價
時將皮臟變價扣除於奏銷冊造報察覈
又定四川營馬照驛馬例給價八兩
又定廣東營馬五千二百六十六匹毎年准開報
倒斃九百二十一匹
又定直𨽻山東江南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雲
南貴州開報營馬倒斃數無一定嗣後均不得過
十分之三
又定四川營馬既將原價减去四兩照驛馬給以
八兩所有賠樁銀應照直𨽻等省例以七兩為額
按年遞减
乾隆元年議准武職官給親丁粮以養亷内有馬
糧者若令備馬則養亷不沾實惠遇草料昻貴且
多賠墊反致拮据嗣後親丁馬毋庸實備止支領
草料以備用度之不足但此馬原係營中額數一
旦調遣難免闕乏應令照本身應得親丁馬若干
匹備價存營俟需用時購買
二年議准親丁馬既備價存營嗣後倒斃止將兵
丁現有之馬按額開銷如以存價溷入揑報者降
一級調用若存價已給買馬准其照例報銷
九年議准外委千把總領馬即供騎操原未令其
存價如遇倒斃入營馬數内開報動支朋扣銀買
補
十五年定廣東馬價毎匹减三兩以十八兩九錢
作定價報銷廣西馬價毎匹减三兩以十七兩報
銷
是年奏銷營馬直𨽻九千六百六十八匹山東三
千三百七十七匹山西五千二百五十五匹河南
二千一百一匹江南五千六百三十八匹江西一
千三百八十九匹福建四千九百八十三匹浙江
三千六百三十四匹湖廣四千四百三十八匹陜
西四萬五千二百九十八匹四川五千五百九十
九匹廣東五千二百六十七匹廣西一千五百十
一匹雲南五千六百二十五匹貴州三千八百十
一匹
十六年奉
上諭滇省各營騎操馬匹定例三年外准報倒十分之
三其額外濫倒馬從前該督提等皆於朋扣等項内
通融買補並未著賠嗣據該督察出奏聞仍請從寛
免其賠樁經軍機大臣等議令照例按數賠補但念
邊方水土餧養馬匹與他處情形不同自來通融籌
辦今若復令賠樁兵丁未免拮据嗣後滇省馬匹除
額定十分倒三按例分别年限著賠外其溢額倒斃
馬匹著加恩免賠若兵弁等因有此㫖或致餧養失
宜溢倒過多者該督撫等嚴行㕘處
二十年議准營馬價除直𨽻山東山西河南江蘇
安徽江西西安甘肅四川等省或僅在十兩以内
或據該督撫察覈實無溢冒毋庸議减福建酌减
三兩准以十九兩浙江减二兩准以十四兩湖北
湖南减一兩准以十四兩廣東再减九錢准以十
八兩廣西再减一兩准以十六兩雲南减三兩八
錢准以十八兩貴州减二兩二錢准以十八兩報
銷
三十一年兵部核存巡捕三營及直省駐防馬緑
旗營經制馬數目
巡捕三營經制馬一千四百四十匹
直𨽻保定駐防馬二百五十匹(實拴/)
滄州駐防馬一百五十匹(實拴/)
熱河駐防馬九百二十二匹(實拴/)
圍場總管處駐防馬五百二十四匹(實拴/)
青州駐防馬四千三百五十九匹(内存價二千一/百七十一匹實)
(拴二千一百/八十八匹)
徳州駐防馬二百五十匹(實拴/)
綏逺城駐防馬三千六百一十四匹(内官兵共存/價一千四十)
(一匹官兵共實拴一千七百八十九匹兵/拴駝三百九十二隻抵馬七百八十四匹)
右衛駐防馬三千五百一十一匹(内官兵共存價/一千二百六十)
(四匹官兵共實拴一千一百九十五匹兵/拴駝五百二十六隻抵馬一千五十二匹)
河南駐防馬二千五百八十六匹(内存價一千二/百匹實拴一千)
(三百八/十六匹)
江寕駐防馬九千三百三十三匹(内存價六千七/十八匹實拴三)
(千二百五/十五匹)
京口駐防馬三千七百有一匹(内存價二千四百/一十一匹實拴一)
(千二百/九十匹)
福州駐防并水師駐防馬五千一百八十一匹(内/存)
(價三千四百八十二匹實/拴一千六百八十八匹)
杭州駐防馬五千五百六十六匹(内存價三千六/百三十四匹實)
(拴一千九百/三十二匹)
乍浦駐防馬一百八十五匹(内存價七十四匹實/拴一百一十一匹)
荆州駐防馬一萬三千一百九十八匹(内存價八/千匹實拴)
(五千一百/九十八匹)
西安駐防馬一萬八千二百四匹(内存價六千三/百六十二匹實)
(拴一萬一千八/百四十二匹)
凉州駐防馬一千三百四十四匹(實拴/)
莊浪駐防馬四百二十二匹(實拴/)
寧夏駐防馬五千二十一匹(實拴/)
成都駐防馬五千三百四十七匹(内存價一千六/百匹實拴三千)
(七百四/十七匹)
廣州駐防馬九千六百二十八匹(内存價六千匹/實拴三千六百)
(二十/八匹)
直𨽻經制馬九千三百七匹
山東經制馬三千三百七十九匹
山西經制馬四千九百三十九匹
河南經制馬二千九十九匹
江南督標經制馬四百八十七匹
江南提標經制馬二千八百五十三匹
京口經制馬三百五十八匹
江蘇撫標經制馬一百四十六匹
安徽撫標經制馬九十六匹
漕標經制馬四百九十六匹
河標經制馬四百五十二匹
河東河標經制馬四百四匹
江西經制馬一千三百八十八匹
福建經制馬五千五百六十八匹
浙江經制馬三千六百一十三匹
湖北經制馬一千八百七十三匹
湖南經制馬二千五百四十七匹
陜西經制馬一萬二千五百九十五匹
甘肅經制馬三萬一千六百二十一匹
四川經制馬五千五百四十二匹
廣東經制馬五千二百二匹
廣西經制馬一千五百十一匹
雲南經制馬五千五百四十一匹
貴州經制馬三千七百三十六匹
馬禁
順治五年定見任文武官及兵丁准其養馬其餘
人等不許養馬武舉生童等許各養馬一匹
七年
諭户兵二部自今喀爾喀厄魯特來市馬凡章京以下披
甲人以上無駝馬願往市者毎次准買一匹多買者馬
入官問以罪己身不買以他人頂己名買者俱論罪馬
入官毎旗選章京二監買賣即將買馬人造冊一本送
户部照騐一本自收備察賣馬處執冊呼名放入不許
强占預計違者章京罰銀兵丁鞭責販子買賣人及不
係披甲者概不許買如犯此禁鞭一百駝馬入官居庸
闗以内官吏軍民等不得沿途迎買著官役搜索被獲者
以賊律罪所差官役有私買者及通問縱買之人亦按
賊律罪
十二年定䝉古馬來京如有商販私買者旗人責
成該管官民人責成五城司坊官嚴行察緝
十五年定出征駐防將軍以下披甲人以上馬額
親王馬四百匹郡王三百匹貝勒二百匹貝子百
五十匹鎮國公百匹輔國公八十匹不入八分鎮
國公七十匹輔國公六十匹將軍八十匹副將軍
七十匹䕶軍統領前鋒統領副都統六十匹署䕶
軍統領署前鋒統領署副都統四十匹前鋒参領
䕶軍㕘領驍騎㕘領署䕶軍㕘領署驍騎㕘領一等
侍衛䕶衛三十五匹散秩官前鋒侍衛二等侍衛
䕶衛二十五匹委署官三等侍衛䕶衛十八匹䕶
軍驍騎校十二匹署䕶軍校署驍騎校八匹䕶軍
領催六匹驍騎四匹内閣學士與副都統同侍讀
學士與参領同侍讀與散秩官同筆帖式與驍騎
校同多帯者不准
是年又定文武官武進士武舉兵丁捕役等准養馬
均令印烙拴帯木牌民間乘馬永行停止違者責
四十板馬入官
十六年又定民人聴其養馬毋庸察禁
康熈元年又定除滿洲蒙古漢軍及漢文武官武
進士武舉兵丁捕役外其民人養馬者仍照例治
罪
三年又定民人違禁養馬者責四十板失察之該
管官罰俸一年
又定違禁販買馬匹被出首者馬給出首之人價
入官家僕出首者准其開户交該都統於本佐領
内酌量調撥不論馬販馬牙俱處絞其主係官罰
銀一百兩係平人枷一月鞭一百該管官不嚴察
佐領罰銀五十兩驍騎校罰銀三十兩領催鞭八
十
五年定直省民人或違禁販馬或私作馬牙被出
首者價給出首之人馬入官其失察各官罰俸有差
七年定旗人在外省販賣馬匹者處絞牙子係旗
人枷兩月鞭一百係民人責四十板流三千里
又定在京民人違禁飬馬被出首者首人係旗人
即以馬給賞係民人刑部動支庫銀五兩給賞馬
入官直省民人違禁養馬被拿出首者該地方官
動支貯庫贓罰銀五兩給賞馬入官充驛遞用
十年定民人仍准飬馬毋庸察禁
十一年定駐防官來京買馬回省者該都統開冩
馬數印文咨部給與照騐又駐防官不呈明該將
軍等報部私差家人來京買馬者罰俸一年
十二年又定民人養馬仍行禁止
又定在京旗人私往外省販馬係正户該佐領驍
騎校罰俸一年領催鞭五十係僕人伊主官罰俸
一年平人鞭一百該佐領等免議於馬販名下追
銀十兩給拏首之人仍交部治罪
十五年定大小官弁將自畜馬勒營伍收買多取
直者照貪官例革職提問
又定督撫提鎮差遣官役買馬若於票外多買及
擕帯商販者許經過地方官察拏不察拏者降一
級留任差遣之督撫提鎮罰俸一年
十六年定奸匪圖利將馬在賊境接壤販賣與賊
者不論兵民照律治罪該管官故縱者以同謀論
失察者文職州縣官武職專汎官革職提問道府
及兼轄官降五級調用該管總兵官降三級調用
督撫提鎮降三級留任若販馬人由本汎拏獲文
武官皆免罪將拏獲之官議叙十名以上紀録一
次多者照數紀録五十名以上加一級百名以上
加二級其不係本汎有能盤獲十名以下紀録一
次十名以上加一級二十名以上加二級三十名
以上加三級四十名以上加四級五十名以上不
論俸滿即陞百名以上越陞一級即用拏獲販馬
之人將所獲之馬盡行賞給
十八年定凡往各省販馬者令於該旗呈明地方
並馬數印文咨兵部給印票經過地方官騐票放
行若擾害百姓者將伊主一併嚴加治罪
十九年定不領印票販馬者旗人枷兩月鞭一百
民人責四十板流三千里馬入官
二十五年覆准販買馬匹因用兵起見今各處俱
已平定撤兵嗣後馬販子往各省販馬永行禁止
二十九年又定民人養馬毋庸察禁
三十一年奉
上諭一應馬匹永行禁止宰殺貨賣交與步軍統領及五
城司坊官察拏
又題准偷八旗馬者分别匹數治罪牧馬人自盗
賣者照偷馬賊論罪屯庒居住旗人賣馬者令上
稅准賣民人既准養馬彼此買賣不禁或驛買或
兵買報地方官上稅准買賣不上稅者例處
又覆准八旗官兵屯庄之馬被偷失主即行報該
營汛領兵追緝到交界地方交與隣近營汛接遞
追緝獲賊官每案紀録一次兵於賊名下毎匹追
銀一兩給賞若失主報該營汛不即領兵追緝鄰
境不即接遞追緝者官每案降一級罰俸一年兵
責二十板
又覆准向來各省買馬先在部領票經過地方官
騐票放行若有奸匪將私馬附入票内難於稽察
嗣後各省將軍督撫提鎮等買馬先行報部本部
暫停給票聴其往各口及
京城照數買到由部印烙然後給票註明馬數並所
徃各省路徑令經過地方官騐放若無印烙及比
票内數多者察拿治罪如不察拿文官交吏部議
處専汛官罰俸一年
又議准
京城内外旗民收獲逸失馬駝者即日報該管官送
部由部交館所監督餧養有認領者開明逸失日
月由毛色口齒係旗人取具佐領印結係民人取
具地方官印結由部察對相符准其認領如過一月
無人認領交館所監督變價觧户部
三十二年定買賣馬匹止令買馬人上税地方官
計價收納至於州縣買補驛馬兵丁買補營馬雖
屬公用恐有影射亦令照例收税嵗終入奏銷冊
報部察覈
三十五年定直省購買營驛馬除赴各口及
京城由部印烙給票外若赴鄰省該督撫提鎮預移
㑹赴買之地方官照例收税印烙給票以憑沿途
稽察
三十九年定偷盜之馬經過地方官弁無從知之
免其察恭
四十二年奏准八旗官兵因公事領騎官馬嗣後
該處將官兵及佐領并應領馬數造冊送部由部
立印單註明給馬旗分領馬時該處具印領交該
管官赴部親投由部察對相符給印單照數領騎
回京時將馬交還原給旗分如有未交還者該旗
將領馬官兵及佐領開明咨部由部行文該處限
兩月交還若倒斃遺失逾兩月限尚未賠補由部
叅奏官罰俸一年兵鞭八十不追催之都統等及
該管各官罰俸六月領催鞭五十仍著本人賠補
倘再逾兩月仍不賠補將倒斃遺失之人官降三
級留任完日開復兵鞭一百都統及該管各官罰
俸一年領催鞭八十仍著本人賠補其因公事領
用官駝者照此例行
又定八旗官兵因公領馬該佐領别作記號印烙
於回京交還時騐收若將好馬留用詐稱倒斃遺
失賠補後其原馬認出照偷馬例治罪
五十三年定各省販馬人暗結將軍督撫提鎮親
屬將疲瘦不堪用之馬索取髙價不肖文武官代
為壓勒甚至無驛站之州縣管步兵之頭領亦
行勒索令將軍督撫提鎮嚴禁若有此等情弊即
指㕘從重議處
雍正八年議准騸馬為營驛所必需除八旗人等
及漢文武見任候選候補官文武進士舉人生員
武童准其畜養外其餘民人畜養騸馬各令變賣
近京二百里以内由户部照時價收買撥與八旗
畜養二百里以外各省由州縣官收買以偹營驛
闕額均不許假察禁名留難扣尅致累民人
九年奉
上諭頃聞不許牧養騸馬民間有不便之處著不必禁止
仍照舊畜養該部即通行曉諭並行文各省知之
十年定八旗馬駝有私賣與人者官革職兵鞭一
百革退該管官不能察出罰俸六月該管都統等
罰俸三月
十三年定八旗馬駝出場牧放其佐領下留京之
馬原備𦂳要差遣必待本部印文方准撥發若以
私事騎載者罰俸九月
乾隆六年定大小官弁將自畜馬勒營伍收買多
取價直若經營驛詳掲該督撫提鎮不題叅者照徇
庇例議處詳掲之官以應陞即用督撫提鎮失察
者罰俸一年
十二年奏准
盛京地方嚴禁朝鮮收買大馬今朝鮮國人来京徃
徃私買大馬帶回應令左右兩翼嚴禁並令山海
闗等口察拏若通事人等圖利代為購買察出一
并治罪
十四年奏准
京城八旗所需馬全在兩翼購買闗口官弁遇商販
人等持有兩翼印票者立即放行毋得禁止
皇朝文獻通考卷一百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