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蝗考
捕蝗考
欽定四庫全書
捕蝗考
陳芳生 撰
備蝗事宜
一王禎農書言蝗不食芋桑與水中菱芡或言不食菉
豆豌豆豇豆大麻檾麻芝麻薯蕷吴遵路知蝗不食
豆苖且慮其遺種為患廣收豌豆教民種植次年三
四月民大獲其利
一飛蝗見樹木成行或旌旗森列毎翔而不下農家多
用長竿挂紅白衣裙羣逐之亦不下也又畏金聲砲
聲聞之逺舉鳥銃入鐵砂或稻米擊其前行前行驚
奮後者随之去矣
一用稈草灰石灰等分細末篩羅禾稻之上蝗即不食
一蝗最難死初生如蟻之時用竹作搭非惟擊之不死
且易損壊宜用舊皮鞋底或草鞋舊鞋之類蹲地摑
搭應手而斃且狭小不傷損苗種一張牛皮可裁數
十枚散與甲頭復收之
一蝗在麥田禾稼深草中者毎日侵晨盡聚草梢食露
體重不能飛躍宜用筲箕栲栳之屬左右抄掠傾入
布袋蒸焙泡煮随便或掘坑焚火傾入其中若只瘞
埋隔宿多能穴地而出
一蝗有在光地者宜掘坑於前長濶為佳兩傍用板及
門扇接連八字擺列集衆發喊推門捍逐入坑又於
對坑用掃箒十數把見其跳躍而上者盡行掃入覆
以亁草發火焚之然其下終是不死須以土壓之過
宿方死
一燒蝗法掘一坑深廣約五尺長倍之下用乾茅草發
火正炎将袋中蝗傾入坑中一經火氣無能跳躍詩
云秉畀炎火是也
一捕蝗不可差官下鄊一行人從蠶食里正里正又只
取之民户未見捕蝗之利先被捕蝗之擾謝絳論救
蝗曰竊見比日蝗蟲亘野坌入郛郭而使者數出府
縣監捕驅逐蹂踐田舍民不聊生謹按春秋書螟為
哀公賦斂之虐又漢儒推蝗為兵象臣願令公卿以
下舉州府守臣而使自辟屬縣令長務求方略不限
資格然後寛以約束許便宜從事期年條上理状參
考不誣奏之朝廷旌賞録用以示激勸
一附郭鄉村即印刷捕蝗法作手榜吿示毎米一升換
蝗一斗不問婦人小兒攜到即時交支如此則回環
數十里内者可盡
一嚴督保甲使知不可不捕然其要法只在不惜常平
義倉糓米博換蝗蟲雖不驅之使捕而四逺自輻輳
矣倘或尅減邀勒則捕者氣阻
前代捕蝗法
宋熈寧八年詔有蝗蝻處委縣令佐躬親打撲如地里
廣濶分差通判職官監司提舉仍募人得蝻五升或蝗
一斗給細糓一斗蝗種一升給粗糓二升給價錢者作
中等寔直仍委官燒瘞監司差官覆按以聞朱子紹興
捕蝗募民得大者一斗給錢一百文小者毎升給錢五
百文
元仁宗皇慶二年復申秋耕之令盖秋耕之利掩陽氣
於地中蝗蝻遺種翻覆壊盡次年所種必盛於常禾
明永樂元年令吏部行文各處有司春初差人巡視境
内遇有蝗蟲初生設法捕撲務要盡絶如或坐視致令
滋蔓為患者罪之若布按二司官不行嚴督所屬巡視
打捕者亦罪之毎年九月行文至十月再令兵部行文
軍衛永為定例宣徳九年差給事中御史錦衣衛官往
山東河南捕蝗萬厯四十四年御史過庭訓山東賑饑
疏捕蝗男婦皆饑餓之人如一面捕蝗一面歸家喫飯
未免稽遲時候遂向市上買現成麵做餅子擔在有蝗
去處不論逺近大小男婦但能捉得蝗蟲與蝗子一升
者換餅三十箇又查得崓山鄰近兩厰領糧饑民一千
二十名可乗機撥用即傳吿示云朝廷自去年十一月
養爾等饑民使免於逃死當知効報今蝗蟲生發正爾
等報効之日也自今以後能将近地蝗蟲或蝗子捕得
半升者才給米麵一升為五日之糧如無不許准給
崇禎時徐光啓除蝗疏國家不務畜積不備凶饑人事
之失也凶饑之因有三曰水曰旱曰蝗地有髙卑雨澤
有偏被水旱為災尚多倖免之處惟旱極而蝗數千里
間草木皆盡或牛馬幡幟皆盡其害尤慘過於水旱者
也雖然水旱二災有重有輕欲求恒稔雖唐堯之世猶
不可得此殆由天之所設惟蝗不然先事修備既事修
救人力苟盡固可殄滅之無遺育此其與水旱異者也
雖然水而得一丘一垤旱而得一井一池即單寒孤子聊
足自救惟蝗又不然必藉國家之功令必須羣邑之協
心必頼千萬人之同力一身一家無戮力自免之理此
又與水旱異者也總而論之蝗災甚重除之則易必合
衆力共除之然後易此其大指矣謹條列如左
一蝗災之時謹按春秋至於勝國其間蝗災書月者一
百一十有一書二月者二書三月者三書四月者十
九書五月者二十書六月者三十一書七月者二十
書八月者十二書九月者一書十二月者三是最盛
於夏秋之間與百糓長養成熟之時正相值也故為
害最廣小民遇此乏絶最甚若二三月蝗者按宋史
言二月開封府等百三十州縣蝗蝻復生多去嵗蟄
者漢書安帝永和四年五年比嵗書夏蝗而六月三
月書去嵗蝗處復蝗子生曰蝗蝻蝗子則是去嵗之
種蝗非蟄蝗也聞之老農言蝗初生如粟米數日旋
大如蠅能跳躍羣行是名為蝻又數日即羣飛是名
為蝗所止之處喙不停嚙故易林名為饑蟲也又數
日孕子於地矣地下之子十八日復為蝻蝻復為蝗
如是傳生害之所以廣也秋月下子者則依附草木
枵然枯朽非能蟄蔵過冬也然秋月下子者十有八
九而災於冬春者百止一二則三冬之候雨雪所摧
損滅者多矣其自四月以後而書災者皆本嵗之初
蝗非遺種也故詳其所自生與其所自滅可得殄絶
之法矣
一蝗生之地謹按蝗之所生必于大澤之涯然而洞庭
彭蠡具區之旁終古無蝗也必也驟盈驟涸之處如
幽涿以南長淮以北青兖以西梁宋以東諸郡之地
湖漅廣衍暵隘無常謂之涸澤蝗則生之歴稽前代
及耳目所覩記大都若此若地方被災皆有延及與
其傳生者耳略摭往牘如元史百年之間所載災傷
路郡州縣㡬及四百而西至秦晋稱平陽解州華州
各二稱隴陕河中稱絳耀同陕鳯翔岐山武功靈寳
者各一大江以南稱江浙龍興南康鎮江丹徒各一
合之二十有二於四百為二十之一耳自萬厯三十
三年北上至天啓元年南還七年之間見蝗災者六
而莫盛於丁巳是秋奉使夏州則闗陕邠岐之間徧
地皆蝗而土人云百年来所無也江南人不識蝗為
何物而是年亦南至常州有司士民盡力撲滅乃盡
故涸澤者蝗之本原也欲除蝗圖之此其地矣
一蝗生之縁必於大澤之旁者職所見萬厯庚戌滕鄒
之間皆言起於昭陽吕孟湖任邱之人言蝗起於趙
堡口或言來從葦地葦之所生亦水涯也則蝗為水
種無足疑矣或言是魚子所化而職獨斷以為鰕子
何也凡倮蟲介蟲與羽蟲則能相變如螟蛉為蜾蠃
蛣蜣為蟬水蛆為蚊是也若鱗蟲能變為異類未之
見矣此一證也爾雅翼言鰕善㳺而好躍蝻亦善躍
此二證也物雖相變大都蛻殻即成故多相肖若蝗
之形酷類鰕其身其首其紋脉肉味其子之形味無
非鰕者此三證也又蠶變為蛾蛾之子復為蠶太平
御覽言豐年蝗變為鰕知鰕之亦變為蝗也此四證
也鰕有諸種白色而殻柔者散子于夏初赤色而殻
堅者散子于夏末故蝗蝻之生亦早晚不一也江以
南多大水而無蝗盖湖漅積瀦水草生之南方水草
農家多取以壅田就不其然而湖水常盈草恆在水
鰕子附之則復為鰕而已北方之湖盈則四溢草随
水上迨其既涸草流涯際鰕子附於草間既不得水
春夏鬱蒸乘濕熱之氣變為蝗蝻其勢然也故知蝗
生於鰕鰕子之為蝗則因於水草之積也
一考昔人治蝗之法載籍所記頗多其最著者則唐之
姚崇最嚴者則宋之淳熙勅也崇傳曰開元四年山
東大蝗民祭且拜坐視食苗不敢捕崇奏詩云秉彼
蟊賊付畀炎火漢光武詔曰勉順時政勸督農桑去
彼螟蜮以及蟊賊此除蝗詔也蝗畏人易驅又田皆
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憚勤請夜設火坎其旁且焚
且瘞乃可盡古有討除不勝者特人不用命耳乃出
御史為捕蝗使分道殺蝗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除
天災者當以徳昔劉聰除蝗不克而害愈甚拒御史
不應命崇移書謂之曰聰偽主徳不勝妖今妖不勝
徳古者良守蝗避其境謂修徳可免彼将無徳致然
乎今坐視食苖忍而不救因以無年刺史其謂徳何
若水懼乃縦捕得蝗十四萬石時議者諠譁帝疑復
以問崇對曰庸儒泥文不知變事固有違經而合道
反道而適權者昔魏世山東蝗小忍不除至人相食
後秦有蝗草木皆盡牛馬至相噉毛今飛蝗所在充
滿加復蕃息且河南河北家無宿藏一不獲則流離
安危繫之且討蝗縦不能盡不愈于養以遺患乎帝
然之黃門監盧懐慎曰凡天災安可以人力制也且
殺蝗多必戾和氣願公思之崇曰昔楚王吞蛭而疾
瘳叔敖斷蛇而福降今蝗幸可驅若縦之榖且盡如
百姓何殺蟲救人禍歸于崇不以累公也蝗害訖息
宋淳熙勅諸蝗蟲初生若飛落地主鄰人𨼆蔽不言
耆保不即時申舉撲除者各杖一百許人告報當職
官承報不受理及受理而不即親臨撲除或撲除未
盡而妄申盡净者各加二等諸官司荒田牧地經飛
蝗住落處令佐應差募人取掘蟲子而取不盡因致
次年生發者杖一百諸蝗蟲生發飛落及遺子而撲
掘不盡致再生發者地主耆保各杖一百諸給散捕
取蟲蝗穀而減尅者論如吏人鄉書手攬納稅受乞
財物法諸係工人因撲掘蟲蝗乞取人户財物者論
如重禄工人因職受乞法諸令佐遇有蟲蝗生發雖
已差出而不離本界者若縁蟲蝗論罪并在任法又
詔因穿掘打撲損苖種者除其稅仍計價官給地主
錢數毋過一頃此外復有二法一曰以粟易蝗晋天
福七年命百姓捕蝗一斗以粟一斗償之此類是也
一曰食蝗唐貞元元年夏蝗民蒸蝗暴亁颺去翅足
而食之臣謹按蝗蟲之災不捕不止倪若水盧懐慎
之説謬也不忍于蝗而忍于民之饑而死乎為民禦
災捍患正應經義亦何違經反道之有修徳修刑理
無相左敵國盗賊比于蝗災總為民害寧云修徳可
弭一切攘却捕治之法廢而不為也淳熙之勅初生
飛落咸應申報撲除取掘悉有條章今之官民所未
聞見似應依倣申嚴定為功罪著之甲令也食蝗之
事載籍所書不過二三唐太宗吞蝗以為代民受患
傳述千古矣乃今東省畿南用為常食登之盤飱臣
嘗治田天津適遇此災田間小民不論蝗蝻悉将烹
食城市之内用相餽遺亦有熟而乾之鬻於市者則
數文錢可易一斗噉食之餘家户囷積以為冬儲質
味與乾鰕無異其朝晡不充恆食此者亦至今無恙
也而同時所見山陕之民猶惑於祭拜以傷觸為戒
謂為可食即復駭然盖妄信流傳謂戾氣所化是以
疑神疑鬼甘受戕害東省畿南既明知鰕子一物在
水為鰕在陸為蝗即終嵗食蝗與食鰕無異不復疑
慮矣
一今擬先事消弭之法臣竊謂既知蝗生之縁即當於
原本處計畫令山東河南南北直隸有司衙門凡地
方有湖蕩墊窪積水之處遇霜降水落之後即親臨
勘視本年潦水所至到今水涯有水草存積即多集
夫衆侵水芟刈歛置髙處風戾日曝待其乾燥以供
薪燎如不堪用就地焚燒務求浄盡此須撫按道府
實心主持令州縣官各各同心協力方為有益若一
方怠事就此生發蔓及他方矣姚崇所謂討除不盡
者人不用命此之謂也若春夏之月居民於波湖中
捕得子鰕一石減蝗百石乾鰕一石減蝗千石但令
民通知此理當自為之不煩吿戒矣
一水草既去鰕子之附草者可無生發矣若鰕子在地
明年春夏得水土之氣未免復生則須臨時捕治其
法有三其一臣見湖旁居民言蝗初生時最易撲治
宿昔變異便成蝻子散漫跳躍勢不可遏矣法當令
居民里老時加察視但見土脉墳起便即報官集衆
撲滅此時措手力省功倍其二已成蝻子跳躍行動
便須開溝打捕其法視蝻将到處預掘長溝深廣各
二尺溝中相去丈許即作一坑以便埋掩多集人衆
不論老弱悉要趨赴沿溝擺列或持箒或持撲打器
具或持鍬鍤毎五十人用一人鳴鑼其後蝻聞金聲
努力跳躍或作或止漸令近溝臨溝即大擊不止蝻
驚入溝中勢如注水衆各致力掃者自掃撲者自撲
埋者自埋至溝坑具滿而止前村如此後村復然一
邑如此他邑復然當浄盡矣若蝗如豆大尚未可食
長寸以上即燕齊之民畚盛嚢括負戴而歸烹煮暴
乾以供食也其三振羽能飛飛即蔽天又能渡水撲
治不及則視其落處糾集人衆各用繩兜兜取布嚢
盛貯官司以粟易之大都粟一石易蝗一石殺而埋
之然論粟易則有一説先儒有言救荒莫要乎近其
人假令鄉民去邑數十里負蝗易米一往一返即二
日矣臣所見蝗盛時幕天匝地一落田間廣數里厚
數尺行二三日乃盡此時蝗極易得官粟有㡬乃令
人往返道路乎若以金錢近其人而易之随收随給
即以數文錢易蝗一石民猶勸為之矣或言差官下
鄉一行人従未免蠶食里正民户不可不戒臣以為
不然也此時為民除患膚髪可捐更率人蠶食尚可
謂官乎佐貳為此正官安在正官為此院道安在不
於此輩創一警百而懲噎廢食亦復何官不可廢何
事不可已耶且一郡一邑豈乏義士若紳若弁青衿
義民擇其善者無不可使亦且有自願捐貲者何必
官也其給粟則以得蝗之難易為差無須預定矣
一事後剪除之法則淳熙令之取掘蟲子是也元史食
貨志亦云毎年十月令州縣正官一員巡視境内有
蟲蝗遺子之地多方設法除之臣按蝗蟲遺子必擇
堅垎黑土髙亢之處用尾栽入土中下子深不及一
寸仍留孔竅且同生而羣飛羣食其下子必同時同
地勢如蜂窠易尋覔也一蝗所下十餘形如豆粒中
止白汁漸次充實因而分顆一粒中即有細子百餘
或云一生九十九子不然也夏月之子易成八日内
遇雨則爛壊否則至十八日生蝗矣冬月之子難成
至春而後生蝻故遇臘雪春雨則爛壊不成亦非能
入地千尺也此種傳生一石可至千石故冬月掘除
尤為急務且農力方閒可以從容搜索官司即以數
石粟易一石子猶不足惜苐得子有難易受粟宜有
等差且念其衝冒嚴寒尤應厚給使民樂趨其事可
矣臣按已上諸事皆須集合衆力無論一身一家一
邑一郡不能獨成其功即百舉一墮猶足僨事唐開
元四年夏五月勅委使者詳察州縣勤惰者各以名
聞由是連嵗蝗災不至大饑盖以此也臣故謂主持
在各撫按勤事在各郡邑盡力在各郡邑之民所惜
者北土閒曠之地土曠人稀毎遇災時蝗陣如雲荒
田如海集合佃衆猶如晨星畢力討除百不及一徒
有傷心慘目而已昔年蝗至常州數日而盡雖縁官
勤亦因民衆以此思之乃愈見均民之不可已也
陳龍正曰蝗可和野菜煮食見於范仲淹疏又曝亁
可代鰕米盡力捕之既除害又佐食何憚不為然西
北人肯食東南人不肯食亦以水區被蝗時少不習
見聞故耳崇禎辛巳嘉湖旱蝗鄊民捕蝗飼鴨鴨極
易肥大又山中人畜猪不能買食試以蝗飼之其猪
初重二十斤旬日肥大至五十餘斤可見世間物性
宜於鳥獸食者人食之未必宜若人可食者鳥獸無
反不可食之理蝗可供猪鴨無怪也推之恐不止此
特表而出之
陳芳生曰蝗未作修徳以弭之蝗既作必捕殺以殄
之雖為事不同而道則無二疽已發於背而進以調
元氣之説曰吾何事乎刀針吾知元氣未及調而毒
已内攻心肺死矣倪若水盧懐慎所見殆調元氣于
疽發之際者與大約鄙劣惰懦之夫視生民之死生
國家之存亡都無與於已而惟恐我之稍拂乎鬼則
禍将立至使朝廷下一令曰蝗初作守令捕不盡致
為民害奪其職没入其家以備賑則畏禍之念更切
於諂鬼而蝗可立盡淳熙之勅似猶未嚴也盖天下
之禍易於漫衍者必於初發治之則為力易而所害
不大而鄙夫非禍将切身必不肯竭力以從事故愚
謂捕蝗之令必嚴其法以督之盖亦一家哭不如一
路哭之意且古良吏蝗毎不入其境今有事於捕已
可愧矣捕之而復不力則良心已無雖嚴罰豈為過
耶
捕蝗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