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政叢書
荒政叢書
欽定四庫全書
荒政叢書卷一
湖廣布政司參議俞森撰
宋董煟救荒全法
救荒之法不一而大致有五常平以賑糶義倉以賑
濟不足則勸分于有力之家又遏糴有禁抑價有禁
能行五者庶乎其可矣至于簡旱也減租也貸種也
遣使也弛禁也鬻爵也度僧也優農也治盜也捕蝗
也和糶也存恤流民勸種二麥通融有無借貸内庫
之類又在隨宜而施葢有大饑有中饑有小饑饑荒
不同救之亦異臨政者辨别而行之故又以預講荒
政雜記條畫終焉
常平
常平之法専為凶荒賑糶穀賤則増價而糴使不傷農
穀貴則減價而糶使不病民謂之常平者此也比年州
縣率多移用差官覈實文具而已自乾道間給降㑹子
一百萬道兑起諸路常平錢一百萬貫而郡縣遂多侵
用義倉後雖許用㑹子措置和糴其間未免抑配當時
甚患之然則平糴之法遂不可行乎曰不然但官司糴
時不可籍數定價須視嵗上中下熟一依民間實直寕
每升髙于時價一二文以誘其來何患人之不競售哉
葢官司措置惟欲救民之病財用非所較若以私家理
財規模處之則失其所以為常平之意矣
常平本法無嵗不糴無嵗不糶上熟糴三而舍一中熟
糴二下熟糴一此無嵗不糴也小饑則發小熟之斂中
饑則發中熟之斂大饑則發大熟之斂此無嵗不糶也
近來熟無所糴饑無所糶常閉為埃塵耳何謂常平
常平錢物不許移用謂他費不許移用至于救荒正所
當用若必待報則事無及矣今遇災傷去處用常平錢
于豐熟處循環收糴以濟饑民俟結局日以糴本撥還
常平可也
常平賑糶其弊在于不能遍及鄉村委官監視類多文
具宜倣富弼青州監散之法將米豆就鄉村分置所苦
水脚搬運之費無出不知饑荒之年人患無米不患無
錢較官中所定之價毎升増一文以充上件靡費何患
賑糶之米不能遍及村落哉但當逐保給厯零賣以防
頓買興販之弊
陳龍正曰令貧民搬運因而給之以食即是賑饑一
道何愁虛費脚價耶
昔蘓軾奏臣在浙中二年親行荒政只用出糶常平米
一事更不施行餘策若欲抄劄饑貧不惟所費浩大有
出無收而此聲一布饑民雲集盜賊疾疫客主俱斃惟
將常平米出糶即官司簡便不勞抄劄勘㑹給納煩費
但得數萬石在市自然壓下物價境内百姓人人受賜
古今之法莫良于此然蘇軾之法止及城市若使鄉村
通行方為良法也况賑濟自有義倉並行不悖乎
陳龍正曰官米多則可握市價之權固也然此僅救
中饑中户之一事耳大饑之年下户無錢在手雖減
價不能糴是常平之米止及中户偏遺下户也况鄉
村之民逺望城市即中户得糴者亦少救荒各隨其
時隨其地尤當隨其人以子瞻之慧乃欲執一已當
日所為而盡廢諸法不已疎乎董煟謂止及城市又
云賑濟自有義倉葢亦善其論常平之意而譏其不
能通于常平之外也
荒年常平無米則如之何曰元祐元年王巖叟言淮南
旱甚本路監司殊不留意詔發運司截留上供米一十
萬石比市價量減出糶與闕米人户每户不得過三石
其糶到錢起發上京又何患無米也
陳龍正曰此即改折之活法葢京儲有餘京中米價
顧低于外故可行若六宫百官萬民倚命于上供米
則此法窮矣故為天下以足食為本而足京儲必以
治畿輔之田疇為本上不寄命于逺方則逺方有急
更可待命于上
義倉
義倉者民間儲蓄以備水旱也一遇凶歉直當給以還
民唐太宗曰義倉為百姓先作儲貯以備凶年亦非横
斂下令王公以下墾田畆税六升天寳八年天下義倉
六千萬餘石至五代漸廢宋景祐間王琪言唐税太重
當酌輕法以行之于夏秋正税之外每二斗納一升取
一中郡計之以正税十萬石為率則義倉嵗得五千石
矣于是詔天下立義倉今之州縣因仍既乆忘其為斯
民所寄之物矣
義倉合于民間散貯逐都擇人掌之不當輸于州縣葢
憔悴之民多在鄉村于城郭頗少諸處州軍多將義倉
米隨冬苗輸納州倉一有饑饉人民豈能委棄廬舍逺
赴州郡請求今應每遇凶年相度諸縣饑之大小撥還
義倉原米其水脚之需亦于米内量地里逺近銷算縣
之于鄉亦然如此則山谷之民皆䝉其惠
義米入縣倉悉為官吏移用縣倉于民猶近自令上三
等户皆輸郡倉于是轉充軍食或資煩費不復還民故
遇荒年無以救民之死今若以常嵗所取義米令諸鄉
各建倉貯之縣籍其數主以有年徳之輩遇饑饉還以
賑民且不勞逺致豈不勝于科抑賑糶乎檢准令文州
縣嵗于十月初差官抄檢内外老疾貧乏不能自存之
人十一月起支每人日支一升七嵗以下減半每五日
一次併支至次年三月止(遇閏及本土收成早晚者官/司相度給散時月但通給百)
(五十/日止)今江浙水田種麥不廣冬間民未困之其因乏多
在青黄未接之時為政者所宜知也
賑濟之弊如麻抄劄之時里正乞覔强梁者得之善弱
者不得也附近者得之逺僻者不得也胥吏里正之所
厚者得之鰥寡孤獨疾病無告者未必得也帳成已是
深冬官司疑之又令覆實使饑者自備裹糧數赴㸃集
空手而歸困踣于風霜凛冽之時甚非古人視民如傷
之意今縣令宜每鄉委請一上户平時信義為鄉里推
服官員一名為提督賑濟官令其逐都擇一二有聲譽
行止公幹之人為監視每月送米麥㸃心錢縣道委令
監里正分團抄劄不許邀阻乞覔如有乞覔可徑于提
督官司狀申縣斷治如更抑遏可自于本縣或佐官㕔
陳訴當痛懲一二以勵其餘其發米賑糶亦如之若此
庶乎其少革耳
救饑者多以支米為便然不係沿流及産米去處搬運
費力往往夫脚與米價相等更有在路減竊拌和之弊
若大荒年分穀米絶無民間艱食不容不措置移運若
不是十分荒歉米斛流通則以支錢為省便小民得錢
可以抽贖典過斛斗或是一斗米錢可買二斗雜料以
三二升拌和菜茹煮以為食則是二斗之雜料可供一
家五七口數日之費然恐純支錢亦有減剋之弊或錢
米兼支則為兩便
陳龍正曰隋社倉唐宋義倉一事而異其名也隋唐
畆賦六升民困極矣宋于正賦外二十加一庶㡬得
中然其大病總在收貯于官假如遇饑饉悉以還民
猶多此一納一出况未必還乎設賑給時果盡免諸
弊貧民猶苦奔走候領况不及貧民乎古之王者使
民各蓄其有餘而後世必欲取諸民而代為之蓄古
之王者自節其餘以春補秋助而後世加取于正賦
之外而强半更留以自肥如之何農不饑死朝與野
不相胥以俱貧也惟朱子于崇安因嵗凶起事仍隋
社倉之名而黙變其官貯之法隋唐粃政返為純王
損下轉而益下矣然當時亦但令民間自添社倉未
嘗革去官府義倉須令民間社倉既多官府義倉一
槩不用然後全利而無害耳董煟義倉數條惟合于
民間散貯一句道盡本朝監隋唐以來之失罷義倉
惟立預備倉倉穀罰有罪者出之最為得中惜近年
多空之饑嵗無所賴
勸分
民户有米得價而糶何待官勸只縁官司以户等髙下
一例科配且不時到塲檢㸃故人户憂恐深藏貧人反
無告糴之所是假勸分之美名欺罔上司以圖觀美不
知實以病民也即謂上户固所當勸顧今之鄉落上户
不多中下之户凶荒之餘所入未能供所出安能有餘
以賑糶哉人之常情勸之出米則愈不肻出惟以不勸
勸之莫若令上户及富商巨賈俾之出錢官差牙吏于
豐熟處販米各歸鄉里轉糶結局日以本錢還之村落
無巨賈處許十餘家率錢共販或不願以錢輸官而願
自糴販者聽官不抑價利之所在自然樂趨富室亦恐
後時爭先發廩則米不期而自出矣山路不通舟楫處
又有抄劄賑給就食散錢之法
呉遵路知通州時淮甸災傷民多流轉遵路勸誘富家
得錢萬貫遣牙吏二十六次和賃海船往蘇秀收糴米
豆歸本處依元價出糶使通州災荒之地常與蘇秀米
價不殊時范仲淹乞宣付史館
天下有有田而富之民每嵗輸官固藉苗利一遇饑饉
自能出其餘以濟佃客有無田而富之民平時射利緩
急之際可不出力斡旋以救饑民為異時根本之地哉
勸誘此曹使出錢糶販初非重困又况救荒乃暫時之
役耶
勸分者以富室儲積既多勸之賑發以濟鄉里近來州
縣乃有不問有無只以户等髙下科定數目俾出備賑
糶于是吏乗為奸至有人户名係上等家實貧窘至鬻
田糴米以應期限而豪民得以計免者反乗中户之急
濟其奸利宜下諸路漕臣嚴戒所部如仍前用等則科
糴即許按劾仍聽人户越訴重治
凶年糶粟以活鄉里可以結恩惠可以消盜賊亦于大
姓有補倘使小民轉死流移大姓占田何暇自耕所損
不少况又有甚于此者乎止縁小民有謂官司抑配我
所當得不知感謝以致大姓不甘為令者宜以此意曉
諭
禁遏糴
嘉祐四年諫官呉及言春秋之時諸侯相傾竊地専封
固不以天下生靈為憂然同盟之國有救患分災之義
秦饑晉閉之糴而春秋誅之聖朝恩施動植視民如傷
然州郡之間官司各専其民擅造閉糴之令夫二千石
以上所宜同國休戚宣布主恩乃坐視流離甚于春秋
之世豈聖朝所以子育兆民之意耶詔諸路轉運司凡
鄰郡災傷而輒閉糴者以違制坐之或謂聽他處搬運
恐致本處艱糴曰此見狹之論也天下一家饑荒亦有
路分宜物色上流豐熟去處勸誘大姓或本州發錢差
人轉糴循環糶販非惟活鄰郡鄰路之民實活吾境内
之民不然使此間之米不許出吾界他處之米亦不許
入吾界一有饑饉環視壁立非速禍之尤者哉
淳熙八年勅旱傷州縣全藉旁近豐熟去處通放客販
米斛已降指揮不得遏糴訪聞上流得熟州郡尚不能
體認朝廷均一愛民之意輒將客販米斛邀阻禁遏聖
㫖劄付諸路帥漕司各檢坐條法徧下所部州軍恪意
奉行如敢違戾仰逐司覺察按劾倘或容蔽仰御史臺
弹奏
條法興販斛斗及以柴炭草木博糴糧食者並免納力
勝税錢災傷地分雖有收税舊例亦免
小民聞官司有榜禁遏每遇外人糴米則數十為羣脅
持取錢毆人傷損村人亦不敢擔米入市民間遂致闕
食其令下詐起類如此
不抑價
常平令文諸糶糴不得抑勒謂之不得抑勒則米價隨
時低昻官司不當禁抑可知也比年為政者不明立法
之意謂民間無錢須當籍定其價不知官抑其價則客
米不來若他處騰踴而此間之價獨低則誰肻興販興
販不至則境内乏食上户之粗有蓄積者愈不敢出矣
饑民皇皇無所告糴肻甘心就死乎必起而為亂可不
思所以救之哉惟不抑價則不惟舟車輻輳而上户亦
恐後時爭先發廪米價自低
范仲淹知杭州二浙阻饑穀價方踴斗計錢百二十文
仲淹增至百八十衆不知所為仍多出榜文具述杭饑
及米價所增之數于是商賈輻輳價亦隨減包拯知廬
州亦不限米價而賈至益多不日米賤
蓄積之家不肻糶米與土居百姓而外縣牙人在鄉村
收糴其數頗多既是鄰邑救荒官司自不敢禁遏止縁
上司不許妄增米價本欲少抑兼并存恤細民不知四
境之外米價差髙細民欲增錢糴于上户輒為旁人脅
持獨牙儈乃平立文字私加錢于糶主謂之暗㸃是以
牙儈可糴而土民闕食今若不抑其價彼又何必専糶
于外邑人哉
紹興五年行在斗米千錢時留守叅政孟庾户部尚書
章誼不抑價大出陳廪毎升糶二十五文僅得時價四
之一民賴以濟次年米賤令諸路以上供錢收糴復多
贏餘葢村落騰踴極不過三兩月民若食新則價自定
矣
俞森曰無論官米民米俱當隨時價低昻不可故為
增减葢價髙則逺販自多米多則價值自平此理勢
之必然者也即使時價果髙官米果得厚利何妨益
為多糴使民自然得平價之樂乎元祐之詔比市價
量減常平法之只算糴本呉遵路之依元價出糶章
誼之僅得時價四分之一皆未盡善葢一時姑息之
愛而非與民通局打算者也
簡旱
災傷水旱而告之官豈民間之得已今守令諱聞此事
不受災傷之狀責令里正伏熟里正亦慮委官經過所
費不一故妄行供認以免目前賠費不慮他日流離餓
殍刼奪之禍
陳訴旱傷限八月終止限外不得受理然晚禾成熟乃
在八月之後旱有深淺得雨之處早晚不同近得㫖展
限半月仍以指揮到縣日為始
元祐元年諫議大夫孫覺言諸路災傷各以實言不實
者坐之災傷雖小而言涉過當者不問今民間訴災官
府不及時簡踏比至秋成田間所有雖曰無㡬其服田
之家只得隨多少收割以就耕墾官司見收割已畢便
指作十分豐熟舉催全苗貧民欲訴則田無可驗之禾
欲納則家無見儲之粟于是始伐桑柘鬻田産棄墳墓
而之四方矣
朱熹延和奏劄云救荒之務檢放為先行之及早則民
知有所恃賴未便逃移放之稍寛則民間留得禾米未
便缺乏然而州郡多是吝惜財計不以愛民為念故所
差官承望風㫖已是不敢從實檢定分數及至申到帳
狀州郡又加裁減不肻依數除放又早田收割日乆檢
踏後時致有無根查者乃是州郡差官遲緩之罪而檢
官反謂人户違法不為檢定其有檢定申到者州縣亦
不為蠲放就中下户所放不多尤被其害
又曰田稻既是乾損及其未穫便行檢踏即荒熟之狀
明白易知非惟官司不得病民亦使奸民無由僥倖所
以著令訴旱自有三限夏田四月秋田七月水田八月
葢欲公私兩便近來官吏不曾考究令文但據傳聞云
訴旱至八月二十日斷限遂至九月方檢早田非惟田
中無稼之可觀即根查亦不復可見于是將旱損早田
一切不復檢踏蠲放窮民受苦無所告訴而其狡猾有
錢賂吏者則乗此暗昧以熟為荒又奏劄臣昨任南康
軍日適值旱傷深慮檢放騷擾下户偶有士人陳説乞
將五斗以下苗米人户免檢全放當時即與施行人以
為便近日諸郡行之其利甚溥除上三等户隨分減放
外下二等户盡行蠲免通計一縣所放亦不過共成五
分問之居民莫不稱其平允此法最善乞詔有司定著
為令自今水旱約及三分以上第五等户并免檢踏具
帳先與全户蠲放如及五分以上即併第四等户依此
施行其州縣差官後時致旱損田苗不存根查亦乞立
法坐罪
減租
唐人水旱損四則免租損六則免調損七則租庸調俱
免今之夏税則唐人之調絹也役錢則庸直也今州縣
水旱十分去處夏税役錢未有減免之文簡放止及田
租耳猶切切焉勺合之是計全未識古人用一緩二之
意
貸種
貸種固所以惠民然人情易于貸而難于償必有勾追
鞭撻之患青苗之法可見矣仁宗朝江南嵗饑貸民種
糧十萬斛屢經倚閣而官司督責不已上憐而蠲之周
世宗亦謂淮南饑當以米貸民或曰民貧恐不能償世
宗曰安有子倒懸而父不為之解者安在責其必償也
今之議貸種者當識此意名之曰貸葢防其濫請之弊
耳
優農
耕而食者農民也不耕而食者游手浮食之民也自來
官司賑給常先市井之游手與鄉落之浮食而緩于農
家農家寒耕熱耘以供衆人之食及其饑也不耕者得
食而耕者反不得焉今行抄劄之時宜五家為甲遞相
保委某人為游手某為工某為商某為農官之賑給以
農為先浮食者次之此誘民務本之一術也
遣使
古人救荒或遣使開倉遣使賑恤遣使詢民間疾苦然
法令尚簡故所過無擾比來諸道置使民間利害悉以
聞安有水旱之不知其所闕者在于賑濟無術類多虛
文耳今但責監司郡縣推行救荒之實政則民受其惠
不然民方饑餓官方窘匱而王人之來所至煩擾神宗
時司馬光曰今朝廷每有一事不委之將帥監司守宰
使自為方畧責以成效而常好遣使者銜命奔走旁午
于道徒擾而于事無益不若勿遣之為愈也
弛禁
古人澤梁無禁闗市譏而不征今山林河泊各有所主
又民心不醇一聞榜示因而砍伐墳林大起爭競雖富
弼令樵采打魚之類一時未免侵擾若官司出錢租賃
民間蘆塲或柴篠山縱民樵採庶為善法否則難行
鬻爵
名器固不可濫然饑荒之年假此以活百姓權以濟事
又何患乎乾道七年八月勅湖南江南旱傷委州縣守
令勸諭有米斛富室上户如有賑濟饑民今來立定格
目補授名次無官人一千五百石補進義校尉(願補不/理選限)
(將仕/郎聽)二千石進武校尉(如係進士與免文解一次不係/進士候到部與免短使一次)
四千石補承信郎(如係進士/與補上州)千石承節郎(如進士補/廸功郎)文
臣一千石減二年磨勘(係選人/循一資)二千石減三年磨勘(係/選)
(人循/一資)仍與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轉一官(係選人/循兩資)仍占
射差遣一次五千石以上(取㫖優/與推恩)武臣一千石減二年
磨勘陞一年名次二千石減三年磨勘占射差遣一次
三千石補轉一官占射差遣一次五千石以上(取㫖優/與推恩)
勘㑹旱傷州縣勸誘積粟之家賑濟係崇尚風誼即與
進納事體不同帥臣監司將勸誘到米斛依數開具出
米人姓名申奏朝廷指揮依格出給付身(云/云)夫民間納
米而即得官誰不樂為只縁入米之後所費倍多未能
遽得故多疑畏若能懲革此弊先給空名告身付之則
救荒不患無米
胡其重曰朝廷名器所以褒有徳而勸有功者也外
此何可濫及惟是凶年賑濟則一舉而功徳兼備錫
之以爵允為當也
按朱熹奏雖降度牒換米而米數太多度牒一道計當
錢千五百緡以此至今尚未有應募者後雖乞減去五
十石其數尚多僧道富者有㡬仍當多裁其數以便通
行
胡其重曰僧道度牒古者平時不輕出必俟緩急之
際故宋淳熈嵗荒勅降度牒博換米石以濟饑民凡
願為僧道者每名備米三百石換與度牒一道元時
亦降度牒下諸郡但為僧道者毎道納免丁錢始折
中納鈔五錠似為可行亦備荒活民之一事也
治盜
凶年民之不肻就死者必起而為盜不戢則其患滋大
乾道間饒郡大饑刼奪者紛然時太守柴瑾封劍付諸
縣曰敢為渠魁者斬之羣盜望風遁匿淳熙十五年徳
興饑民有剽掠道路者縣令曾棐亷得二人鎻項號令
于地頭日給米一升俟來年麥熟日放盜賊由是衰止
紹興四年樂平饑村民攜錢市米山路遇亡命縛而取
之邑宰楊簡曰此曹斷刺則復為盜配去則復逃歸斷
一足筋傳都示衆一境肅然此雖操切之政然甚合周
禮荒政除盜賊之意
胡其重曰弭荒年之盜不在乎使之畏威而不敢為
當使之懐徳而不願為此釜底抽薪之法也周禮救
荒以散利薄征居首繼以弛力舍禁而以除盜賊居
其末葢散利則散財發粟靡不賑矣薄征則免催科
之擾矣弛力舍禁則得諸般採取以供食用矣如是
而猶為盜賊王法所不宥者矣然後除之母使滋蔓
此周禮之深意經世者所宜體究也
和糴
和糴之弊在于籍數定價不能視嵗上中下熟須一依
民間實值寕每升髙于時價一二文以誘其來或謂民
間正苦無錢若官司和糴增價則為小民目下之患曰
不然和糴本穀賤傷農增價以稱提之耳若此處不熟
米價騰踴又何于此而糴哉古人和糴皆行于豐熟去
處止縁官司見淺以得小利為己功糴買之官低價滿
量以備交納之折交量之所飛斛㺯斗以為乞索之端
上下誅求遂至失時艱于及數將來計無所出必有配
抑之患今誠及時收之盡革諸弊又何患焉然所深慮
者在于官司知糴而不知糶夫積而不散非惟化為塵
埃虧折常平糴本而民間之米由是愈少矣然饑荒之
年非獨收糴粳米凡粟豆蕎麥之類茍可濟饑亦何所
擇
存恤流民
流民如水之流治其源則易為力遏其末則難為功若
本處賦斂稍寛自然安土重遷誰肻移徙凡所以離鄉
井去親戚棄墳墓皆非其所得已也嘗見浙人流移過
淮甸者始焉扶老攜幼接踵于道及其既乆行嚢告竭
棄其老幼或慟哭于道或轉死于溝壑者多矣然本處
不可存活而抑之使不得動于理固逆至于一動之後
中途官司禁遏抑勒使之復回此又非所宜也愚謂今
未流者固宜賑濟已流者莫若令所過州縣多方存恤
推行富弼之法以濟之
勸種二麥
春秋于他不書惟無麥即書仲舒建議令民廣種宿麥
無令後時葢二麥于新陳未接之時最為得力四時纂
要及諸家種藝書八月三卯日種麥十倍全收今民非
不知種但貧而無力故後時耳古人春秋補助為政者
于荒年能行補助之法非徒救荒亦隂寓務農重本之
意
通融有無
通融有無真救荒活法其法有公有私如撥官廩借内
庫假軍儲等公也勸人𤼵廩勸人糴販勸誘商賈率錢
販米等私也淳熈九年無錫饑令提舉司于平江府朝
廷樁管米内支二千石接續賑濟乾道元年浙西被水
令臨安府于常平米内取撥五萬石平江府常州三萬
石湖秀各二萬石鎮江府一萬石仰逐州即差官押發
人船前去搬取専充賑糶不得他用其糶到錢樁管秋
成收糴撥還此誠通融之術所宜舉行
借貸内庫
天子不當有私財私財充羨則侈心生李廸在翰林仍
嵗旱蝗國用不足一日歸沐忽召對内東門上出三司
所上嵗出入財用數問何以濟廸曰祖宗初置内藏庫
復西北故土及以支凶荒今邊無他費陛下用此佐國
用財賦寛則民不勞矣上曰今當出金帛數百萬借三
司廸曰天子于財無内外願陛下詔賜三司以顯示徳
澤何必曰借上悦從之然則今之州郡有仍嵗凶歉而
匱乏無䇿者可不斟酌撥賜以為糴本耶
紹興二十八年平江紹興湖秀諸處被水欲除下户積
欠宰執擬令户部度有無損嵗計上曰只令具數便于
内庫撥還朕平時無妄費所積本欲備水旱耳本是
民間錢却為民間用復何所惜煟按王者以天下為
家不以私藏為意也髙宗此言真王者之度歟
預講荒政
救荒無定法風土不一山川異宜惟在預先講究而已
應令諸州守臣到任一月以後詢究本州管下諸縣鎮
可以備救荒及其他措置之䇿斷然可行者條奏取㫖
各令自守其説任内設遇旱澇即簡舉施行不得自有
違戾外委監司内委臺諫常切覺察又救荒有賑糶賑
濟賑貸三者名既不同其用亦各有體能識其體則實
惠及民矣賑糶者用常平米其法在于平準市價黙消
閉糴之風如市價三十文一升常平只算糴時本錢或
十五六至二十文一升出糶須遍及鄉村若度所蓄米
不足支用當以常平錢委官四出循環糶糴務在救民
不得計較所費規圖小利施行之際須令上下官吏咸
識此意賑濟者用義倉米其法當及老幼殘疾孤貧不
能自存之人米不足則即用義倉錢糴豆麥菽粟之類
共給或散錢與之施行全在委選得人村落各委本土
公正有望素為鄉閭信服者以禮延見委諭激勸使樂
為效命察不職者畧責一二以警其餘賑貸者截留上
供米或借省倉米或為朝廷乞封樁米或于諸色倉厫
權時那用一面申奏朝廷借内庫乞度牒糴米補還其
法専及中等之户與夫耕農之無力者既不取息其勢
必償此以陳易新之術家不許過二石嚴戒出納諸弊
死亡或不能償者姑已之譬之賑濟一散無收豈在責
其必償哉大約救荒縱有賠費失陷居上者亦當以社
稷根本為念是乃利國家之大者也
嘗謂救荒之政有人主所當行者有宰執所當行者有
監司守令所當行者今各條列于後
人主所當行
恐懼修省 減膳撤樂 降詔求言 遣使發廩
省奏章而従諫諍 散積藏以厚黎元
宰執所當行
以調燮為己責 以饑溺為己任 啟人主敬畏之
心 慮社稷顛危之漸 進寛征固本之言 建散
財發粟之䇿 擇監司以察守令開言路以通下情
監司所當行
察鄰路豐熟上下以為告糴之備 視部内旱傷大
小而行賑救之䇿 通融有無 糾察官吏 寛州
縣之財賦 發常平之滯積 毋議遏糴 毋啟抑
價 毋厭奏請 毋拘文法
守所當行 稽攷常平以賑糶 准備義倉以賑濟 視
州縣三等之饑而為之計(小饑則勸分發廩中饑則賑/濟賑糶大饑則告朝廷截上)
(供乞鬻爵借/内庫為糴本) 視鄰郡三等之熟而為之備(纔覺旱澇/先發常平)
(錢遣牙吏于鄰郡豐熟處告/糴以備賑糶米豆雜糧皆可) 申明遏糴之禁 寛
弛抑價之令 計州用之虚盈(存下一嵗官吏支/遣餘皆以救荒不)
(給則告/糴他邦) 察縣吏之能否(縣吏不職劾罷則有迎送/之費姑委佐官以輔之不)
(然對移他/邑之賢者) 委諸縣各條賑濟之方 因民情各施賑
濟之術 差官祈禱 存恤流民 早檢放以安人
情 預措備以寛州用 因所利以濟民饑(興修水/利整理)
(城垣/之類) 散藥餌以救民疾
令所當行 方旱則誠心祈禱 已旱則一面申州告
縣不可邀阻 檢旱不可後時 申上司乞常平以
賑糶 申上司發義倉以賑濟 勸富室之發廩
誘富民之興販 防滲漏之奸 戢虛文之弊 聽
客人之糶糴 任米價之低昻 請提督 擇監視
叅攷是非 激勸功勞 旌賞孝弟以勵俗(饑荒之/年有骨)
(肉不能相保者今有婦能讓食于/姑孫能養其祖父母者當物色之)散施藥餌以救民
(饑荒之際/必有疾癘) 寛征𣙜 除盜賊
雜記條畫
往時賑濟每抄丁口用好紙裝寫數本供報上司徒擾
百姓今宜革之只用幅紙申述施行之方
賑法有三城市則減價出糶常平米村落則一頓支散
義倉錢其不係賑濟之人則有逐都上户領錢興販循
環糶糴之法
陳龍正曰村落亦不可専主散錢尚須隨宜消息
近臣僚劄子官司平日預先抄劄五家為甲有死亡遷
徙當月里正申縣改正此意亦善今用四等之法每知
縣到任責令用心抄劄存縣庶免臨期里正賣㺯之弊
嘗見州縣抄劄既畢未見施行村民扶攜入郡請米官
司未即支散裹糧既竭餒死紛然是以賑濟之名誤其
來而殺之也亦有詐作流民經過請乞官吏多厭之然
此皆饑窮實非得已官司正當矜憐今凡賑恤須預印
手榜曉諭以見行措置發錢米下鄉未可輕動恐紊亂
名籍反無所得庶革前弊
江東運判俞亨宗賑濟踏殺婦人一百六十二人乞待
罪是未知分塲分隊逐隊用旗引之法徐寕孫蘓次叅
皆有成式似可通變而行大抵百人以上便慮冗雜此
皆平日無紀律者况饑羸之軀易蹂踐乎
發米下鄉弊倖非一令税户等第認米謂之勸分非惟
抑配適啟閉糴莫若責隅官支領常平錢逐都量給所
保上户數千緡令于豐熟處循環收糴米豆歸鄉隨時
價出糶麥熟日以本錢還官其領錢不興販及興販而
不歸本鄉糶者處以重罪利之所在人自樂為富室亦
恐後時爭先發廩矣
荒政叢書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