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八旗通志
欽定八旗通志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八旗通志卷五十
職官志九
月選
按缺補用
順治初年定凡官員𨽻滿洲旗者以滿洲額缺用
𨽻蒙古旗者以䝉古額缺用𨽻漢軍旗者以漢軍
額缺用不得互相調補
公額
康熙十年題准各部郎中堂主事定為公額八旗
通行陞用
又題准䝉古員外郎以下官員亦改為公額八旗
通行陞選
雍正六年奏准科道郎中員外郎堂司主事及小
京官等員缺均定為公額八旗通行陞選至鑾儀
衛主事一員為上三旗公額仍照定例陞選
乾隆十四年奏准内閣中書清字本房七員漢字
本房七員作為公額八旗輪用
科甲除授
乾隆四年
諭今年繙譯㑹試取中二十二人雖從前有照例殿試
之議但此科人數甚少不必舉行殿試皆著賜進士
出身吏部引見候朕酌量録用其優者以六部主事
即用次者在主事上學習行走該堂官照例題補又
次者照滿洲進士例選用内有現任者即在任候陞
不必出缺欽此
又奏准内務府旗鼔佐領下閑散文舉人與八旗
漢軍閑散文舉人一例選用知縣其内務府旗鼔
佐領下文舉人出身之内務府筆帖式等仍不准
其與外旗一例較俸陞用主事等缺其内務府閑
散繙譯舉人並繙譯舉人出身内務府筆帖式等
内務府均有應陞應選之缺不准其與外旗人員
一例陞選
六年
諭滿漢進士原屬一體嗣後滿洲進士亦著照依甲第
名次選用知縣俾其漸悉民瘼學習外任之事欽此
又奏准蒙古進士一例照依甲第名次選用知縣
其繙譯進士係分闈中式應付於本科之後挨名
選用
又議准嗣後翰林院典簿詹事府主簿光禄寺署
丞國子監監丞博士典簿等員缺不論雙单月除
滿洲䝉古進士繙譯進士不行銓補外悉歸滿洲
䝉古舉人挨科分名次擬定正陪補用其有由舉
人筆帖式中式進士情願具呈留本衙門行走者
准其在本衙門行走遇應選知縣之時仍照甲第
名次選用知縣未選知縣之前若俸次已深應陞
漢字堂主事者亦准陞補至如单月有缺遇科甲
出身之降調人員其品級應用小京官者亦准其
一例補用
七年奏准滿洲蒙古文舉人出身之筆帖式與閑
散文舉人一例按科分名次准以知縣銓補
又奏准滿洲䝉古進士繙譯進士及文舉人於未
用之先定期考試其考試之處由部彚齊人數奏
請
欽㸃大臣考試試卷進
呈後引
見其奉
㫖外用者進士與漢進士照甲第名次選用舉人歸於
雙月知縣兩班之後照科分名次選用知縣不准
外用者以國子監監丞等小京官十三缺用(國子/監監)
(丞一缺博士一缺典簿一缺翰林院典簿/一缺詹事府主簿一缺光禄寺署丞八缺)
十六年奏准現任筆帖式中式繙譯進士奉
㫖以知縣歸班選用者令其在任候陞不行開缺嗣後
如各項候補筆帖式中式進士奉
㫖歸部銓選者遇伊等應補筆帖式時亦應准其一例
選用得缺後仍照現任之例在任候陞
十九年奏准八旗繙譯㑹試之設原欲令滿洲人
等學習國書並非専以科名為重乃近年以來八
旗應試之人多事鏤刻字句希圖中式於實在繙
譯文義轉覺相去逾逺况八旗通曉漢文者旣可
専就文闈以博科第而曉習繙譯之人原皆可考
取内閣中書及筆帖式庫使等項亦不必藉鄉㑹
試以為進身之階請嗣後除繙譯生員應仍照舊
考試留為伊等考取中書筆帖式之地其鄉㑹二
試請永行停止
四十四年奉
上諭繙譯鄉㑹試停止已久著加恩於戊戌己亥兩年
舉行鄉㑹試嗣後每届三年由部具奏其准考與否
候㫖定奪欽此
留館開缺
雍正十三年議准在館辦事各部司員筆帖式員
缺俱歸部另選各照原銜食俸陞轉俟該館告成
時各回原衙門於額外辦事遇有原衙門應補之
缺即行坐補如有奉
特㫖陞用人員該管官仍留在館行走在吏部奏明請
㫖
清漢字分缺
順治初年定滿洲員外郎以上及司主事小京官
等員缺陞選各官均不分清漢字様通行補用堂
主事翰林院典簿等員缺均按清漢字様分别補
用
雍正十二年奏准六部漢字堂主事不論雙单月
将由科甲出身人員陞用五人後将繙譯舉人出
身之小京官筆帖式論俸陞用一人單月有缺其
科甲出身之降調人員亦准一例補用
科甲出身知縣改補
乾隆八年議准滿洲科目人員已就知縣各官有
自揣不勝民牧之任情願補用小京官者准其於
臨選之時呈明改補不論雙单月遇有國子監監
丞等十三缺通照改補日期先儘補用
官員終飬
乾隆九年遵
㫖議准旗員補用外任如
陵寢及東三省官員筆帖式各省駐防将軍城守尉督撫
隨印筆帖式雖係外任究非地方有司可比有告
請歸旗終養者應仍照舊辦理無庸再議外其滿
洲䝉古現任藩臬道府同知通判州縣及滿洲䝉
古理事同知通判等官如遇祖父母父母年老例
得終養者照例准其具呈該管上司出具切實考
語題奏到日由部咨察該旗出具確實印結報部
令其回京各該處引
見請
㫖遵行至漢軍外任官員從前告請終飬者均照漢人
例辦理但漢軍滿洲䝉古均係旗人在旗在部均
可補用原與漢人不同嗣後漢軍外任各官告請
終飬者亦照此例令其囘京各該處引
見請
㫖凡滿洲蒙古漢軍告終飬外任各官引
見時除奉
㫖以旗員補用者應聼各該旗辦理並奉
㫖指明以何部何官即用者照例補用外如奉
㫖以部員改補者自應按照品級改補
又四十九年
諭嗣後各旗文武官員如有父母年七十五嵗以上者
均不准保送外任庻旗員共知禄飬承歡克敦内行
亦移孝作忠之一道也欽此
又五十四年議奏凡在京親老旗員均停其陞用
外任其外任各員有父母年逾七十五嵗以上情
願以京職改補者按照品級以京員對品補用均
係按班銓選並無分部行走之條但查此等人員
俱係現任親老改補京員候缺需時在本身既無
以遂其及時報効之心即伊父母亦未免有捧檄
為榮之羡請先令掣簽分派各衙門行走仍照例
按班銓選再此等人員向來因
陵寢各缺在五百里以内仍令一同掣補但究於侍養未
便殊失立法本意請嗣後専以在京各衙門選補
俾得就近奉養更足以資奨勵而遂烏私奉
硃批此奏是依議
又五十六年奉
諭奏定八旗現任京職人員無論滿洲䝉古漢軍自郎
中以下筆帖式以上有父母年至七十五嵗者停
其陞選保送外缺外官自藩臬以下州縣以下如
遇祖父母父母年逾七十五嵗情願囘京者准其
具呈督撫奏明送部引
見除奉
㫖以旗員補用者聴各該旗遵照辦理奉
㫖以何部何員即用吏部照例即用外如奉
㫖照例改補俱按照品級補用布政使按察使例應改
補京堂與應陞人員開列具題請
㫖道員以郎中用知府以員外郎用直𨽻州知州同知
知州以主事用通判統以小京官用毋庸分别品
級州同知縣不論何項出身専以七品筆帖式用
知縣以下雜職等官按其出身以八九品筆帖式
用未經得缺以前先令掣簽分派各衙門行走毋
庸給與俸禄仍照例按班銓選至候補候選人員
除漢軍選用教職係在直𨽻奉天毋庸辦理外其
候選知縣之閑散進士舉人係應用科甲小京官
照科分名次補用餘者到班時各按品級以京員
改補改補人員均歸入月分専以在京衙門員缺
先儘補用(改補之員如遇殺盛京牛馬税陵寝等缺/山海闗張家口 虎口 差及筆帖)
(式應用之各督撫衙門直𨽻防/守尉衙門俱不准其保送陞選)俟飬親事畢應外
任時仍照例歸於原班銓選(改補各員俱於現任/内停其陞選外缺如)
(遇在京應陞缺出仍准其與京員一體較俸陞轉/将來飬親事畢應補之日停其補用外缺如未經)
(陞任仍歸/原班銓選)其有改補之後陞選到班時適值外缺
扣除歸入即用班内以京缺坐補仍先儘丁憂服
滿之人至筆帖式係按旗補用親老之員遇外缺
扣除其次者亦係親老另將其次無親老之人銓
補毋庸過班仍令其在原班候補京缺以上親老
各官如有揑飾規避將本員及出結官一併議處
其指缺捐納外任告請親老者不准以京缺改補
俟應補之日仍歸原班銓選
終飬服滿起補
乾隆五年奏准以各省之終飬旗員至應補之日
如未滿年分一年以外者仍以外任用在一年以
内者再扣一年半年以内者再扣半年均以京官
用病痊起補人員已經起補得任又因服制扣除
服滿後如京缺官員准其以京官通補如
盛京
陵寢等處官員准其以
盛京
陵寢等處員缺通補如係有年限之缺准其以有年限之
缺通補内有年限未滿者照旗員終飬之例扣限
補用如奉
㫖指定何衙門者服滿時仍以指定衙門補用
丁憂借署
乾隆十五年遵
㫖奏准丁憂道府人員其借署應照改補之例道員以
郎中借署知府以員外郎借署同知知州以主事
借署通判以七品小京官行走知縣以八品小京
官行走遇有七八九品小京官員缺均准借署至
由小京官筆帖式外用以次陞至道府等官丁憂
回旗百日孝滿原衙門有相當員缺仍在原衙門
行走者不必待至三年服闋於每年十月吏部查
明帶領引
見一次恭候
欽定其原衙門並無品級相當應行奏署之缺及由閑
散舉人進士陞任並無原衙門可以行走者即傳
令該員等赴部掣簽分發部院衙門額外行走遇
有相當缺出令該堂官奏請署理至丁憂回旗引
見奉
㫖不宜外任同知通判州縣等官亦照以上借署之例
辦理俟服滿之日題請實授
官員迴避
乾隆十六年題准滿洲聚處
京城而支分派逺旗分各異者亦與漢人之散居各
處者無異嗣後滿員雖係同住
京城而旗分各别又出五服之外毋庸迴避
十八年奏准繙書房筆帖式十員由户刑二部各
撥五人令専在繙書房行走一應京察保送由繙
書房大臣甄别與户刑二部原無闗礙毋庸迴避
先後記名人員論俸
乾隆十三年奏准嗣後記名以道府用之滿洲郎
中以同知通判用之滿洲小京官止於同日記名
人員内論俸陞用其後次記名者俟前次人員用
完再將後次記名人員論俸陞用
廕生録用
康熙十年題准滿洲一品官廕生以員外郎用二
品官廕生以部院司主事都察院經歴大理寺寺
丞光禄寺署正用三品官廕生以通政使司經厯
太常寺典簿部寺司庫光禄寺典簿用四品官廕
生以鴻臚寺主簿用如學習期滿該部院奏留以
本衙門筆帖式補用者遇本衙門本旗員缺准其
坐補䝉古一品官廕生以員外郎用二品官廕生
以司主事用三四品官廕生以部院筆帖式用均
俟學習期滿奏眀留部歸班分别叙用
乾隆元年奏准文武官員廕生廕監生至十八嵗
有情願在武職行走者該旗咨部准其隨旗行走
其年二十以上者咨部引
見如奉
㫖以旗員用者令其隨旗行走分部學習者令其掣簽
分發各部院衙門試看學習照品級食俸二年期
滿該堂官出具考語據實奏
聞移咨到部按伊品級照例銓補
三年議准各部院年滿廕生仍遵照奏准之例令
該堂官甄别如果有才識出衆之人即指名保題
留部以該員應得之官題補其行走勤謹堪辦部
務者奏明咨部歸於月分照期滿日期先後選用
其未得官之先仍在本衙門學習行走食俸候補
不准濫行題補其行走平常不能辦理部務者咨
回該旗隨旗行走
雙月陞選
原定郎中以下等官先儘即用之人如無即用之
人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院郎中將應陞官員論俸
擬正陪陞補宗人府副理事官各部院員外郎一
陞一選應陞官與一品廕生分缺間用各部院衙
門司主事大理寺寺丞都察院經厯光禄寺署正
等員缺用應陞二人二品廕生一人學習期滿進士一
人散館庻吉士一人年滿大使並三庫司庫(較年滿日/期先後用)
一人宗人府經厯各部院清字堂主事都察院都
事太常寺寺丞等員缺用應陞二人(二品廕生例不選/用清字堂主事等)
(缺仍将應陞/之人抵補)學習期滿進士一人散館庻吉士一人
年滿大使並三庫司庫一人如進士庻吉士二項皆
無人将應陞之人抵補一人漢軍大理寺寺正用
應陞一人二品廕生一人通政使司經厯太常寺
典簿部寺司庫用俸深筆帖式應陞一人三品廕
生一人鴻臚寺主簿用俸深筆帖式應陞一人四
品廕監生一人其小京官内通政使司清字知事
大理寺評事太常寺博士部寺司務無論陞選二
人後用年滿大使一人以上陞選各官每月註冊
下次接算如應選無合例之人即將俸深應陞人
員陞補(謹按宗人府理事官以下筆帖式以上/各缺後不歸部選均由宗人府揀選)
單月陞選
原定郎中以下等官均先儘病痊坐補原部之人
次儘即用之人宗人府理事官及部院郎中宗人
府副理事官各部院衙門員外郎及堂司主事宗
人府經厯漢軍大理寺寺丞漢軍太常寺博士如
無坐補即用人員均将捐納議叙應陞人員不論
現任候補補用六人之後用降調開復一人(捐納/議叙)
(無人専用/降調開復)其六品官員缺用捐納議叙一人降調
開復一人小京官等員缺用捐納議叙一人降調
開復一人期滿教習一人(三年期滿補用二人後/将六年期滿用一人三)
(年期滿無人将六/年期滿者頂補)年滿倉庫官一人如各項無應
用人員仍将俸深應陞人員陞用
盛京調補部屬司庫等官
雍正元年議准
盛京銀庫司庫三年期滿令該堂官出具考語咨部
以在京司庫並與司庫對品之小京官員缺即行
調補
乾隆三年議准
盛京各部郎中員外郎主事司庫等官三年期滿報
部時不必令其赴部竢在京有應調之缺按伊
年滿報部日期先後不論雙单月即行調補
特用人員分部
乾隆四年奏准八旗現任職官奉
特㫖補用部屬者如已經指定某部即令其在該部額
外行走仍食本身原俸竢有缺該衙門知照過部
題請實授毋庸引
見如未經指定某部令其掣籖分發各部院學習行走
亦照其本身職銜食俸以奉
㫖之後無論雙单月保題部選一併計算俟用五人之
後選用一人仍行引
見恭候
欽定補授
内閣票籖中書
乾隆四年議准五年期滿該衙門出具考語咨部
註冊後不論雙單月除不積算外陞選十人之後
選用一人
又議准五年期滿該衙門出具考語咨送吏部註
册後不論雙单月遇有主事等官缺出除不積缺
外於各項陞選八缺之後陞用滿洲中書一人其
蒙古主事員缺較少不論保題部選一併計算八
缺之後陞用蒙古中書一人
年滿倉官
雍正十三年議准
盛京等處倉官三年期滿該衙門堂官出具考語咨
部註冊後歸於雙月遇有各項小京官員缺於應
陞人員計積三缺之後陞用一人
由京補授八旗游牧員外郎
乾隆二年議准五年期滿該總管出具考語咨部
註冊後遇有京官員缺由六部出身者補用六部
由理藩院等衙門出身者補用理藩院等衙門不
論雙单月無論保題陞選一併計算用二人之後
按俸調補一人
寧古塔驛站官
乾隆四年奏准六年期滿該将軍出具考語咨部
註冊後不論雙单月遇有京官員缺除不積算外
其應用主事等官者陞選八人之後選用一人應
用小京官者陞選六人之後選用一人
駐防軍營額外官員
乾隆六年議准駐防軍營辦理糧餉之額外司官
筆帖式三年期滿回京該将軍保題列為一等者
准其以應得之官不論雙单月不入班次即用列
為二等者以應得之官入於本班先用列為三等
者以本班應得之官選用二人之後補用如該員
應用班次在先者仍照例銓補選用照現任司官
筆帖式之例分别加級紀録准其帯於新任
内繙書房効力期滿
乾隆五年議准各部院衙門司官筆帖式選在内
繙書房行走者如在兩處行走列居優等者十年期
滿由該處移咨過部按照該員原銜以應陞之官
歸於单月修書議叙班内與從前各項議叙人員
較奉
㫖日期先後補用其止在一處行走者雖列優等其議
叙之處應量加酌减
各學教習期滿
乾隆三年奏准八旗義學覺羅學各教習三年期
滿引
見如有由舉人及筆帖式充補者以小京官用貢生生
員充補者以筆帖式用均歸各議叙班内選用
四年議准由廢官充補各學教習三年期滿該管
官詳加分别果能教導有成列為一等由部察眀
如係革職王事知州以上等官充補者給以七品
官職銜由革職小京官知縣以下充補者給以八
品官職銜如再請留學教習三年期滿後仍列為
一等者係七品職銜入於单月議叙班内以七品
小京官用八品職銜入於議叙班内以八品筆帖
式用較奉
㫖日期先後選用其列為二等者仍留教習三年如果
教導有成再行奏請議叙
五年奏准降調官員選補教習三年期滿如果教
導有成分别等第由禮部移咨過部如列在一等
者准其於補官日紀録二次二等者准其於補官
日紀録一次若再留學三年仍列為一等者准其
又紀録二次二等者准其又紀録一次
盛京官員陞轉
乾隆三年議准
盛京五部郎中員外郎主事員缺由部将在京人員
照例陞選以到任之日扣限三年該堂官於将滿
三年之時出具考語預行咨部註冊俟在京有應
調員缺不論雙单月按伊等年滿日期先後指缺
擬補其
盛京員缺歸於下月銓選行文調取該員來京引
見調補如該員任内有未完事件令該堂官將不能即
行赴部縁由聲明咨部将在京員缺别行補授如
未滿三年者遇有應陞之京官時以陞銜留任仍
以陞銜較俸若係
盛京應陞之缺仍照常陞用
六部理藩院蒙古司官陞轉
康熙十五年議准六部䝉古主事員缺由本部兵
部太僕寺欽天監等衙門筆帖式並由本部等衙
門筆帖式考用之中書五官正等不論旗分通行
較俸陞補理藩院䝉古主事員缺由國子監助教
理藩院筆帖式各口驛站将軍衙門筆帖式駐防
游牧筆帖式並由理藩院等處筆帖式考用之中
書五官正並唐古忒等學之中書助教通行較俸
陞補
乾隆六年議准六部出身人員陞至六部員外郎
理藩院出身人員陞至理藩院員外郎太僕寺員
外郎内閣侍讀二項人員均通行論俸陞補六部
理藩院郎中陞至郎中再與各部院滿洲郎中等
官一例較俸陞轉又蒙古科甲人員不補理藩院
司官以六部司官用
陵寢官員陞轉
乾隆元年奏准各
陵寢郎中遇有應陞員缺與在京郎中等官一例論俸開
列引
見候
㫖簡用
十六年奏准
陵寢員外郎主事員缺亦照郎中之例歸於月分陞選統
歸於在京人員内一例陞選
論俸陞轉
雍正五年覆准郎中等官遇有應陞缺均削去前
俸止較本任之俸陞補員外郎等官以下遇有應
陞缺均以補用筆帖式之日通行較算陞補其食
錢糧年分槩不通理漢軍官員陞補漢缺者仍照
漢例止較本任之俸
十三年議准差往軍前辦事各官應陞者得缺後
即行具題補授即照陞任食俸陞轉所遺之缺歸
於月分銓選竢該員囘京之日補行引
見
乾隆元年覆准太常寺贊禮郎讀祝官鴻臚寺鳴
贊官如由驍騎校䕶軍校前鋒䕶軍等選授者竢
伊等食俸三年後将従前在武職上所食錢糧年
分呈部註冊以二年錢糧准作一年俸禄通行按
算陞轉
乾隆五年奏准滿洲䝉古漢軍内外各官除裁汰
告假丁憂告病人員前任所食之俸並議叙即陞
加級紀録均准通理隨帶外若縁事議處應降應
革遇有
恩詔免議本案審虚開復或奉
㫖以該員叅處之案未免寃抑復還原職者均准接算
前俸其議叙即陞加級紀録亦准隨帶其餘並非
本案開復以及業經縁事降革奉
㫖起用人員原係棄瑕録用非本屬寃抑開復者可比
一槩不准接算前俸所有即陞加級紀録均不准
隨帶至品大之官已經降級調補後經復還原級
補用先降補任内所有議叙即陞加級紀録亦不
准隨帶至降革留任官員扣滿年限開復之日除
去降革日期仍准通理前俸
各官試俸
雍正六年議准旗員由議叙陞補者試俸三年方
准照例陞轉至員外郎等官由主事等官論俸陞
補其本有前俸奉
特㫖補授者均試俸一年如係保題及本無前俸奉
特㫖補授者試俸三年若廕生補用並各項初任者均
試俸三年如本無前俸奉
特㫖補授及各省同知通判均試俸三年如係保題及
廕生補用並各項初任者均試俸五年方准陞轉
至郎中員外郎等官員缺無俸滿應陞人員将俸
次在前之應陞各官論俸掣簽擬定正陪候
㫖簡用
考試繙譯筆帖式
雍正元年議准滿洲蒙古漢軍文舉人繙譯舉人
貢生監生文生員繙譯生員官學生義學生等均
属應用筆帖式之人每遇考試之期由部行文各
旗察送到部彚齊奏
聞造冊備卷由部将大學士以下侍郎以上暨御史開
列具奏請
㫖欽㸃閱卷大臣監試御史分别等第進
呈恭候
欽定俟奉
㫖後交部出榜註冊
六年奉
㫖嗣後遇考試爾部奏請欽㸃監試閱卷大臣等奏内
将從前考試何項人員圈出某某察明夾片進呈
十二年議准考試繙譯筆帖式由部照例預先行
文八旗将應考之人造冊移送過部彚齊察明合
例之人移送兵部照考試繙譯鄉試馬歩射之例
先期奏請
欽㸃大臣二人監試較其馬歩射藝合式者造冊咨送
過部准其入塲應試
十三年議准武舉武生應准其照文舉人繙譯舉
人並貢監官學生等一例考試繙譯筆帖式
乾隆元年奏准考試筆帖式移㑹内閣将新到通
本内酌定一道考試
五十三年議准考試各部繕本筆帖式及户部八
旗司分繙譯貼寫筆帖式将合例應考人員查明
奏請
欽㸃閲卷大臣監試御史並添派弹壓䕶軍統領副都
統照考試候補筆帖式之例核定人數在
天安門外朝房貢院内考試(考試人員二百名以内/者在 天安門外朝房)
(考試如逾二百名/即歸貢院考試)均恭請
欽命試題以昭慎重其應考之舉貢生監内有兼前鋒
䕶軍領催披甲拜唐阿並漢軍義學生兼飬育兵
者俱准其一體考試漢軍義學生有兼領催馬甲
敖爾布者不准咨送與試
考試滿洲䝉古繙譯
雍正六年議准䝉古舉人貢監生員官學生義學
生等除考試滿漢繙譯取中人以各部院衙門䝉
古筆帖式補用外其能繙譯滿洲蒙古字語之人
由部㑹同理藩院考試取中者以理藩院䝉古筆
帖式按旗挨次補用
又議准考試唐古忒筆帖式於唐古忒官學生内
由理藩院考試繙譯䝉古唐古忒字話選取好者
遇唐古忒學分内筆帖式員缺由理藩院擬定正
陪咨送到部引
見補授此唐古忒筆帖式陞用中書仍兼唐古忒學行
走竢陞至主事令其離學再掌印喇嘛隨印筆帖
式由喇嘛行文唐古忒學選取官學生擬定正陪
咨送喇嘛處考試補授仍咨理藩院轉咨吏部註
冊給以八品空銜不准食俸
考試候補筆帖式
乾隆四年奏准凡考取驍騎閑散繙譯考取舉貢
生監繙譯肄業期滿㧞貢印房年滿並從前考試
清字取中未經考試繙譯及咸安宫官學生世家
子弟奉
㫖以筆帖式補用等項人員均令其考試繙譯註冊補
用将及用完再行按數考取
又奏准文舉人繙譯舉人及候補小京官曾經告
降之人如有考中候補筆帖式者註冊挨次以本
旗筆帖式補用其未經取中者亦仍行註冊竢下
次考試時再准其考試不准其再補小京官其肄
業期滿㧞貢及從前考試清字取中未經考試繙
譯並咸安宫官學生世家子弟奉
㫖以筆帖式補用者如不能繙譯准其考試清字取中
者照例以各部繕本筆帖式補用
又奏准考試候補人員照現任筆帖式考試例若
僅一二旗補用之人應考無多酌量請
㫖欽㸃大臣照朝考例在
午門内考試
十八年奏准補用筆帖式舊例於舉貢生監人等
考試繙譯按旗挨名補用續因取中人恐其繙譯
生踈停其銓選復加考試十名三名今察員缺之
多寡不定十名三名不敷選用以致一年數次考
試事属重復請将十名三名停止仍照舊例按旗
挨名補用
盛京筆帖式考試
乾隆三年議准
盛京考試候補筆帖式
盛京兵部咨部移掲内閣擇新到通本一道宻封交
部轉送兵部飛遞
盛京兵部㑹同四部堂官将軍副都統等公同委撥
官員兵丁監試分别等第具題進
呈由部開列奏請
欽㸃大臣閱卷
十一年議准
盛京五部将軍衙門筆帖式員缺自奉
㫖之日積算起先盡彼處考中候補人等按名挨次補
用五人後将習清書之覺羅學學生補用一人遇
盛京考試現任筆帖式時仍令一同考試
十二年議准
盛京考試候補筆帖式遇有員缺仍照舊例不拘旗
分按考取名次較出缺先後挨名咨部引
見補授後止陞本處員缺不准與在京筆帖式一例較
俸陞轉
考試現任筆帖式
雍正元年議准現任筆帖式行走三年考試一次
遇應考之年由部行文各衙門将應考之人造冊
咨部照候補筆帖式之例請題考試取中者留任
不中者解退不算廢官如能學習繙譯下次仍准
考試如有得過功牌者令堂官察明奏請交與該
旗以武職對品補用倘有出差患病不能赴考者該
堂官即於冊内註明俟差滿病痊時補行考試如
臨考不到者交部議處
乾隆十八年奏准現任筆帖式職司繙譯如果平
日留心學習自能繙譯精通何至三年考試不能
中式若於考試解退之後仍准保留原任則伊等
恃有此例不知懲警視考試為具文似非激勵人
材之道請将保留原任之例停止遇下次考試仍
令其赴考取中考補用若仍不能中式即将該員
革退不准與考至考退人員内有得過功牌者仍
照舊辦理
盛京五部現任筆帖式考試
雍正二年議准
盛京五部現任筆帖式亦應照
京城考試之例交與
盛京兵部㑹同考試取中者留任不能中式者由部
行文該堂官詢問行走如何如果行走年久辦事
好者該堂官具題保留其不稱保留者解退不算
廢官如能學習繙譯下次仍准考試如有受傷及
得過功牌者令該堂官察明奏請以武職對品用
乾隆三年議准
盛京考試不中之現任筆帖式毋庸再行詢問居官
即行解退筆帖式令其學習不算廢官下次考試
時仍准其考試如有曽經効力行間得過功牌者
准其具奏請
㫖以武職對品用倘有出差患病不能赴考者該堂官
即於冊内註明候差滿病痊補行考試
駐防旗人考試陞用
乾隆十一年議准各省駐防将軍都統副都統衙
門筆帖式由該将軍等於各該處正身兵丁曁舉
貢生監内照
盛京考試之例考試繙譯不必限以額數擇其優者
将試卷送部由部奏請
欽㸃大臣覆閱每處量取數卷進
呈後交部造冊咨送各該處遇有員缺擬補送部引
見補授毋庸擬陪将次用完各該處即行照例辦理至
考取筆帖式内如由舉貢考中者補用時授為七
品生監取中者補用時授為八品兵丁考中者補
用時授為九品均准其與在京筆帖式一例較俸
陞轉如有情願改補本處武職者應酌定食俸六
年以後准其於該将軍副都統等處具呈咨部
准其改武後與該處預行保舉領催一同送部引
見記名遇有驍騎校員缺挨次補用其並無預行保舉
領催之省分令其與兵丁一同遴選得官後即将
筆帖式開選
考試各館繙譯謄録
乾隆元年議准由部行文八旗将舉人副榜貢生
生員監生官學生義學生等有情願考試者造冊
送部由部察明人數照考試筆帖式之例考試繙
譯清字好者多取數十人註冊遇有員缺知照到
部按考定名次咨送補用
十四年奏准凡各項考試繙譯謄録時其廕監生
舉貢生監官學生義學生内有兼前鋒䕶軍領催
驍騎者均准一例考試俟取中補用後其前鋒領
催即行開缺停止所食錢糧
停止各部保舉筆帖式
乾隆四年奏准各部院衙門筆帖式職司繕録清
字與辦事司官必湏諳練才能指名保薦者不同
嗣後一槩不准保題坐補
補用筆帖式
雍正四年題准内外各衙門筆帖式均於每月十
五日截限二十日掣籖将考取人員除未滿十八
嵗者停其補用外餘各按旗分照考取名次補用
舉人貢生授為七品監生生員授為八品官學生
義學生驍騎閑散及親軍領催庫使人等均授為
九品如有續中舉人者准改給應得品級食俸續
捐監生者改給八品仍照九品食俸一應陞轉均
以補筆帖式之日較算其由小京官告降考取補
用者按伊應補小京官品級補用
乾隆四年奏准補用筆帖式各按旗分先儘病痊
起補額外坐補及先用現任裁汰並迴避别補及
年滿調補即用各項議叙不入班次即用及開復
人員並奉
㫖以筆帖式即用者不積算人員補用外各項無人将
考試繙譯取中之人挨次用三人次用議叙一人
(照奉後補㫖日/期先 用)次用繕本一人(户部八旗司繙譯/兵部繕寫印軸之)
(人同繕本之人及各部寺年滿/庫使共較年滿日期先後補用)次用降補一人(滿/洲)
(降至正九品漢軍降至正八品/均較奉 㫖日期先後補用)各部院繕本筆帖
式員缺先将驍騎清字人員不論旗分挨原考名
次輪補三人後將考清字之㧞貢並考清字取中
未經考試繙譯及世家子弟咸安宫官學生等考
中清字之人論名次補用一人各項清字無人除
考定候補人員外将八旗生監考試繙譯取中者
不論旗分挨名次補用三年期滿入於繕本班内
按期滿日銓選
又奏准户部八旗司増設繙譯貼寫筆帖式八人
於考取驍騎閑散繙譯人等内選補如驍騎繙譯
人員用完除将考取定額候補人員外註冊之生
監人等按原考名次咨送頂補兵部繕寫印軸貼
寫筆帖式二十人於考取驍騎閑散清字人員内
選補如驍騎清字人員用完除将考取定額候補
人員外註冊之監生人等按原考名次咨送頂補
三年期滿入於繕本班内較期滿日補用
宗人府宗室筆帖式
雍正二年議准由宗人府将應補宗室人員引
見補授移咨過部照咨轉行户部該旗給與七品食俸
内務府筆帖式
雍正二年議准内務府将應補人員補授移咨過
部照咨轉行户部該旗仍按其出身照依品級食
俸
掌稿筆帖式
乾隆六年奏准吏部兵部掌稿年滿筆帖式歸於
单月入於議叙班内較奉
㫖日期先後陞用應用小京官員缺亦照此例辦理
理藩院委署筆帖式
康熈五十六年奏准由理藩院於八旗蒙古前鋒
䕶軍領催唐古忒學生䝉古學學生内選䝉古字
語好者考取十名令伊等仍食原錢糧書寫文移
兼原差事行走俟蒙古字語筆帖式員缺補用
雍正九年奏准委署筆帖式如効力行走好者竢
本旗理藩院䝉古字語筆帖式員缺該院出具考
語咨部引
見授為八品
三庫大使筆帖式庫使調補
乾隆九年奏准三庫筆帖式並三庫掌籍筆帖式
共十有五人不論旗分作為遴選調補户部行文
各部院衙門保送六部各保送二人其餘衙門各
保送一人由該庫堂官每一缺遴選二人引
見調補三年滿日照例更代其更代之筆帖式即補所
調員缺俟有本旗分員缺仍按調庫人員旗分銓
補
歩軍統領衙門筆帖式
雍正十二年奏准遇有員缺由該衙門移咨到部
轉行各部院衙門於現任筆帖式内遴選老成諳
練之人出具考語保送由部㑹同歩軍統領再行
遴選三四人引
見補授如有奉
㫖記名者即行註冊俟有員缺引
見補授
三旗領侍衛府筆帖式
乾隆四年奏准領侍衛府筆帖式十有二人由領
侍衛内大臣於親軍内考試繙譯擬定正陪咨部
再行考試擬補三年期滿遇有本旗部院筆帖式
員缺與外任年滿調補人員較年滿日期先後調
補遇考試現任時一同考試至陞轉時将伊等得
補侍衛筆帖式之日所食親軍錢糧准其接算
盛京刑部䝉古筆帖式
乾隆四年議准蒙古筆帖式二人将
盛京考取䝉古繙譯之人補用如
盛京無應考之人即将在京考取蒙古繙譯之人掣
籖補用六年期滿照例調補
督撫衙門筆帖式
乾隆四年奏准各省督撫衙門筆帖式例由部院
衙門保送過部引
見之處照歩軍統領衙門筆帖式之例出具考語保送
到部再行遴選每一缺遴選二三人引
見補授
十四年奏准各省督撫衙門筆帖式内有已滿六
年者令各督撫出具考語送部遇有本旗各部院
衙門筆帖式員缺補授未經得補之前到部照現
任各處調京之例令其掣簽分在各衙門額外行
走其未經年滿者俟年滿之日亦照此例辦理
遴選協辦同知筆帖式
雍正八年奏准歸化城協辦同知筆帖式員缺交
與理藩院将八旗䝉古筆帖式内人明白通曉漢
文者選取以筆帖式原品令往歸化城協理同知
辦事
十二年奏准和林格爾崑都崙托克托城薩拉齊
各増設筆帖式一人於各部理藩院筆帖式内遴
選引
見𤼵往
乾隆元年議准歸化城清水河善岱増設筆帖式
二人均由部行文内閣各部院将滿洲䝉古中書
筆帖式内通曉䝉古語清漢字好能辦事者各遴
選一人出具考語保送到部引
見補授其筆帖式員缺别行開選
五年奏准歸化城等處協辦筆帖式任事已滿三
年果能勤勞供職㢘謹自持地方旗民事務實堪
勝任者令該管上司據實保舉送部引
見後仍回原任其奉
㫖記名者遇有應陞由部於在京記名人員引
見之時将該員記名之處一并繕録名单進
呈候
㫖簡用其歸化城和林格爾協辦筆帖式二人均係兼
三要員如有人地不相宜之處准該督撫於各協
理筆帖式内酌量題請調補
八旗隨印筆帖式
雍正十一年奏准嗣後隨印筆帖式員缺其生監
官學生閑散人等内有願就考試者亦准其咨部
取中者准其補授其由前鋒䕶軍領催驍騎補授
者仍食伊等原錢糧由生監官學生閑散補授者
給與九品筆帖式三年期滿咨部註册考試仍留
隨印効力俟得補後再行開選
乾隆十八年奏准見在
景運門行走之上三旗每旗辦事筆帖式四人内按
旗分掌稿筆帖式三人著隨闗防一同辦事不論
旗分遴選人員明白辦事好者補授咨部註冊三年
無過年滿後兩翼大臣㑹同詳察出具考語咨部
照領侍衛府筆帖式之例以各部院衙門筆帖式
用如有過犯即革退掌稿筆帖式咨部再行遴選
補授
吉林寧古塔将軍等處筆帖式
康熈五十三年題准由将軍副都統選取本處應
用之人坐名補授咨部註冊
乾隆五年奏准吉林黒龍江捕牲烏喇等處筆帖
式其由領催及驍騎選補者仍食原錢糧由閑散
選補者給與九品筆帖式錢糧不准與在京筆帖
式一同陞轉仍由該将軍等照向例陞用
又奏准吉林将軍衙門理刑司増設筆帖式一人
黒龍江将軍衙門増設銀庫筆帖式二人令該将
軍於本處應補人員内遴選通曉漢文能繙譯者
送部引
見補授
又奏准吉林黒龍江理刑司銀庫増設之筆帖式
准其與在京各處筆帖式一例陞轉由本處考試
選補如本處無考試繙譯之人令該将軍行文
盛京兵部将考試繙譯人員内挨名指補送部引
見補授
游牧筆帖式
雍正元年議准八旗游牧總管隨印筆帖式員缺
由該總管於本處蒙古兵丁内每員缺選取二名
擬定正陪咨部考試補用授為八品食俸
補用庫使
乾隆四年奏准部寺庫使員缺由部行文國子監
将本旗應補庫使之官學生詳加考試繙譯每員
缺取中四人将考卷一并咨部由本部堂官覆行
考試擇其佳者指名坐補三年期滿免其考試入
於各部繕本班内較期滿先後以筆帖式補用
九年奏准各部寺庫使調補三庫庫使之人如從
前有經該衙門奏准守候本衙門本旗筆帖式員
缺者仍准其候補原衙門本旗之缺
十六年議准庫使員缺行文國子監将本旗官學
生每員缺咨送三人宗人府将覺羅學生每員缺
咨送二人彚齊考試擇其佳者指補
盛京各部庫使
乾隆十七年覆准
盛京各部庫使員缺分為左右兩翼如遇員缺仍照
例令
盛京兵部㑹同
盛京禮部不拘旗分在本翼四旗官學生内考取繙
譯擇其佳者指補咨部註冊
教習期滿補用筆帖式
乾隆五年奏准
圓眀園八旗營房教習四年期滿列為一等及八旗
義學教習三年期滿為人勤慎教導有成者咨送
到部均入於議叙班内較日期先後以筆帖式補
用
各處補用外郎
雍正十一年奏准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外郎員缺
該旗咨部行文本旗於生監官學生兵丁閑散人
等内将滿漢文藝好者選取二名擬定正陪咨部
考試繙譯補授
乾隆三年奏准
盛京外郎由
盛京兵部於考試繙譯候補筆帖式之漢軍生監官
學生人等遇有外郎員缺挨名補用咨部註冊六
年期滿出具考語咨部考職録用如願補用筆帖
式具呈
盛京兵部准其以筆帖式即行補用将考定職銜註
銷以補筆帖式之日算俸至在
京各旗外郎年滿考職後有情願就筆帖式者亦照
盛京之例准其與候補筆帖式取中者按考定名次
選用
兵部武選司架閣科増設外郎
雍正三年奏准由兵部於領催内遴選咨部補授
乾隆五年奏准架閣科外郎五年期滿歸於繕本
班内遇有本旗筆帖式員缺即行充補不積算本
班之缺
福州将軍衙門増設外郎水師營増設外郎
雍正八年奏准由該将軍於學習清書已成漢軍
子弟内選補八年期滿照例註冊補用若止曉清
文弓馬可觀者遇有領催缺准其㧞補
乾隆二年奏准廣州駐防照福州駐防之例八旗
増設外郎各一名由該将軍於現在國語明晰之
官學生内選取八年期滿咨部照例註冊補用若
止曉清文弓馬可觀者遇有領催缺准其㧞補
三年奏准京口将軍八旗各設外郎一名選熟悉
國語者充補八年期滿咨部照例補用若止曉清
文弓馬可觀者如馬歩兵丁照閑散之例如係領
催照記名領催之例以驍騎校題補遺缺仍照例
㧞補
各處年滿筆帖式調京
康熙九年題准
陵寢筆帖式及各省城守尉駐防協領筆帖式六年期滿
由各該處出具考語咨送到部由部察覈相符以
本旗月分所出之在京各部院衙門筆帖式員缺
論期滿之前後先行調補
乾隆三年奏准
盛京等處有年滿囘
京候補之筆帖式其未補之先到
京時由部傳令掣籖在各部院學習行走仍令食伊
原俸
盛京驛站筆帖式停調補
雍正十一年議准
盛京
三陵總管及驛站等處筆帖式無年滿之例停其調補
盛京五部止與在
京部院筆帖式一同論俸陞轉
筆帖式病痊起補
康熙元年議准筆帖式有不願在伊本衙門行走
因而告病觧退希圗别補好衙門此等人員起補
時仍竢本衙門有缺補用
乾隆四年奏准各省衙門筆帖式六年期滿例應
調補來京之人其有因病解退者起補時由部察
明該員除在任已滿六年照例先行補用如從前
在任未及五年起補時仍俟該員原衙門有缺坐
補接算扣滿年限再行調補如在任已五年以上
起補者以赴補之文到日再扣限一年至在任已
五年半以上者再扣限半年准照調補之例先行
補用
補用天文生
雍正五年議准欽天監滿洲漢軍天文生缺除舉
人貢生並原任筆帖式不行補用外於考試繙譯
取中之監生生員官學生義學生内各按旗分名
次歸入月選與所出筆帖式員缺一例掣籖補用
不算筆帖式班次如有缺本旗無應擬之人則扣
留俟考取有人之日再行補授不准借補别旗之
人
八年奏准欽天監天文生其由監生生員補用者
授為八品由官學生義學生等補用者授為九品
各按品級食俸
遴選貼寫中書
乾隆五年議准内閣貼寫中書(八旗共四十人内/滿本房二十四人)
(每旗定為三人漢本房/十二人每旗定為二人)員缺由内閣知㑹到部行
文各部院各該旗各按旗分将現在候補筆帖式
内除坐補原部及先用即用人員外其餘無論已
未考取註冊各部院繕本筆帖式及文舉人繙譯
舉人貢監生員官學生義學生等移咨過部轉送
内閣㑹同考試選取補授照筆帖式給俸
三四品官廕生補用筆帖式
乾隆五年奏准漢軍三品四品官廕生分部者學
習期滿准其入於議叙班内以學習期滿日期較
先後補用各部院衙門筆帖式三品官廕生授為
七品四品官廕生授為九品
繙書房筆帖式十人
乾隆十五年奏准将户部刑部筆帖式額内各撥
給五人遇缺不論旗分亦不分滿洲䝉古漢軍員
缺於繙書房行走人員内遴選咨部引
見補授如有應補之人於每月截限以前咨部即行坐
補附於月選筆帖式内引
見補授俟有本項旗缺翼缺即行補還
欽定八旗通志卷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