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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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大清律例卷十七

 禮律

  儀制

 合和御藥

  凡合和御藥誤不依(對/症)本方及封題錯誤(經/手)醫人

   杖一百料理揀擇(誤/)不精者杖六十若造御膳

   誤犯食禁厨子杖一百若飲食之物不潔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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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杖八十揀擇(誤/)不精者杖六十(御藥/御膳)不品嘗者

   笞五十監臨提調官各減醫人厨子罪二等○

   若監臨提調官及厨子人等誤將雜藥至造御

   膳處所者杖一百所將雜藥就令自喫(御膳/所)厨子

   人等有犯監臨提調官知而不奏者門官及守

   衛官失於摉檢者與犯人同罪並臨時奏聞區

   處

 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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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醫官就

 内局修製藥餌本院官診視調服

御藥叅看校同㑹近臣就

 内局合藥將藥貼連名封記具本開寫本方藥性治

   症之法於日月之下醫官近臣書名以進置簿

   書進藥奏本既具隨即附簿年月下書名近臣

   收掌以憑稽考煎調

御藥本院官與近臣監視二服合為一服俟熟分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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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其一器御醫先嘗次院判次近臣其一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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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乗輿服御物

  凡乗輿服御物(主守/之人)收藏修整不如法者杖六十

   進御差失者(進所不/當進)笞四十其車馬之屬不調

   習駕馭之具不堅完者杖八十○若主守之人

   將乗輿服御物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

   者各杖一百徒三年若棄毁者罪亦如之(平時/怠玩)

   (不行/看守)遺失及誤毁者各減三等○若御幸舟船

   誤不堅固者工匠杖一百若不整頓修飾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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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篙棹之屬缺少者杖六十並罪坐所由(經手造/作之人)

   (並土守/之人)監臨提調官各減工匠罪二等並臨時

   奏聞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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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藏禁書

  凡私家收藏天象器物(如璇璣玉衡/渾天儀之類)圖讖(圖象讖/緯之書)

   (推治/亂)應禁之書及(繪/畫)歴代帝王圖像金玉符璽

   等物(不首/官)者杖一百並於犯人名下追銀一十

   兩給付告人充賞(器物等項/並追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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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賜衣物

  凡御賜百官衣物使臣不行親送轉附他人給與

   者杖一百罷職不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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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誤朝賀

  凡朝賀及迎接詔書所司不豫先告示者笞四

   十其已承告示而失誤者罪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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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儀

  凡(陪/助)祭祀及謁拜園陵若朝㑹行禮差錯及失儀

   者罰俸一月其糾儀官應糾舉而不糾者罪同

 條例

  一

 朝叅近侍病𠻳者許即退班或一時眩暈及感疾不

   能侍立者許同列官掖出

  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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壇廟祭祀及

聖駕出入並陞殿之日派委司員及步軍校嚴加巡察

   有厮役肆行喊呌衝突擁擠者拏送該部杖一

   百其主笞五十尋常

 朝㑹日犯者杖六十其主笞三十係官俱交該部議

   處若在内執事人並大臣侍衛跟役犯者交與

   該管大臣衙門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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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奏對失序

  凡在朝侍從官員特承顧問官髙者先行回奏卑

   者以次進對若先後失序者各罰俸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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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見留難

  凡司儀禮官將應朝見官員人等託故留難阻當

   不即引見者(審實留難之/故得情方)斬(監/候)大臣知而不問

   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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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書陳言

  凡國家政令得失軍民利病一切興利除害之事

   並從六部官面奏區處及科道督撫各陳所見

   直言無隱○若内外大小官員但有本衙門不

   便事件許令明白條陳合題奏之本管官實封

   進呈取自上裁若知而不言苟延歳月者在内

   從科道在外從督撫糾察(犯者以事應/奏不奏論)○其陳

   言事理並要直言簡易每事各開前件不許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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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飾繁文○若縱横之徒假以上書巧言令色希

   求進用者杖一百○若稱訴寃枉於軍民官司

   借用印信封皮入遞者及借與者皆斬(雜/犯)

 條例

  一内外大小衙門官員但有不公不法等事在内

   從臺省在外從督撫糾舉須要明著年月指陳

   實跡明白具奏若係機密重事實封

御前開拆並不許虛文泛言若挾私摉求細事及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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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實者抵罪惟生員不許一言建白違者革黜

   以違

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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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任官輒自立碑

  凡見任官實無政蹟(於所/部内)輒自立碑建祠者杖一

   百若遣人妄稱已善申請於上(而為之立/碑建祠)者杖

   八十受遣之人各減一等(碑祠/拆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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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迎送

  凡上司官及(奉朝/命)使客經過而所在各衙門官吏

   出郭迎送者杖九十其客令迎送不舉問者罪

   亦如之

 條例

  一上司入城凡文武屬員止許出城三里迎送如

   不入城在境内經過處所迎送倘迎送必至交

   界或因事營求或乗便賄賂將屬員革職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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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止出界迎送無營求賄賂等情照擅離職役

   律議處若上司有必欲迎送致屬員畏其威勢

   至交界迎送者倘有勒索情弊將上司革職提

   問如止令迎送無勒索情弊照例議處地方官

   俱免議

  一凡提鎮赴任所屬將弁於是日迎接除跟役外

   其司事兵丁不得過十名出城不得過五里其

   副叅遊擊等官赴任本標員弁於是日迎接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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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役外司事兵丁不得過五名出城不得過三

   里從境内經過者止許在本營汛地經過處所

   迎送如屬員多帶兵丁越境遠迎及上司容令

   逺迎并不行揭報者俱交部照律議處

  一文武官員出入應合開道而不開道致令應避

   官員不曾迴避者不問若因而生事者止問上

   官

  一軍民人等於街市遇見官員引導經過即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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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躱避不許衝突違者笞五十

  一書役迎接新官在交界處所等候呈送須知册

   籍其餘書役概令隨印交代併將頭接二接三

   接陋習嚴行禁止如有約結多人執批逺迎者

   照律治罪

  一屬員與上司親戚子姪有乗便夤緣因事賄囑

   者按律分别革職治罪上司之子姪親戚有官

   職者經過屬員境内拜候往來屬員供應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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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照不應重律降三級調用無官職者照不應

   重律杖八十該上司自行查出叅處者免議漫

   無覺察者照約束不嚴例降一級調用知而不

   舉照徇庇例降三級調用如有夤緣賄囑等事

   通同徇縱者一併分别革職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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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差人員欺陵長官

  凡公差人員在外不循禮法(言語/傲慢)欺陵守禦官及

   知府知州知縣者杖六十若校尉有犯杖七十

   衹候禁子有犯杖八十

 條例

  一公堂乃係民人瞻仰之所如奴僕皂隸人等入

   正門馳當道坐公座者杖七十徒一年半吏員

   承差人等加一等若六部都察院在京各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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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役接奉批差敢有似前越禮犯分者許所在

   官長實封叅奏照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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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舍違式

  凡官民房舍車服器物之類各有等第若違式僣

   用有官者杖一百罷職不敘無官者笞五十罪

   坐家長工匠並笞五十(違式之物責令改正工/匠自首免罪不給賞)

   ○若僣用違禁龍鳳紋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

   年(官罷職/不敘)工匠杖一百違禁之物並入官○首

   告者官給賞銀五十兩○若工匠能自首者免

   罪一體給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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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例

  一公侯文武各官應用帽頂束帶及生儒衣帽照

   品級次第不許僣越官員越品僣用及民間違

   禁擅用者照律治罪凡應用東珠重不得過三

   分如用三分以上即同違式公侯伯起花金帽

   頂上銜紅寶石一大顆公中嵌東珠四顆侯中

   嵌東珠三顆伯中嵌東珠二顆帶俱用圓玉版

   四塊四圍金鑲公中嵌猫睛一顆侯中嵌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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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石一顆伯中嵌紅寶石一顆俱四爪蟒補服

   一品起花金帽頂上銜紅寶石一大顆中嵌東

   珠一顆帶用方玉版四塊四圍金鑲中嵌紅寶

   石一顆文職仙鶴補服武職麒麟補服二品起

   花金帽頂上銜起花珊瑚一大顆中嵌小紅寶

   石一顆帶用起花圓版四塊中嵌紅寶石一顆

   文職錦雞補服武職獅子補服三品起花金帽

   頂上銜藍寶石一大顆中嵌小紅寶石一顆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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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起花金圓版四塊文職孔雀補服武職豹補

   服四品起花金帽頂上銜青金石一大顆中嵌

   小藍寶石一顆帶用起花金圓版四塊銀鑲邊

   文職雲雁補服武職虎補服五品起花金帽頂

   上銜水晶一大顆中嵌小藍寶石一顆帶用素

   金圓版四塊銀鑲邊文職白鷴補服武職熊補

   服六品起花金帽頂上銜硨磲一大顆中嵌小

   藍寶石一顆帶用玳瑁圓版四塊銀鑲邊文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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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鷺鷥補服武職彪補服七品上銜素金頂中嵌

   小水晶一顆帶用素銀圓版四塊文職鸂鶒補

   服武職補服與六品同八品起花金帽頂帶用

   明羊角圓版四塊銀鑲邊文職鵪鶉補服武職

   犀牛補服九品及雜職起花銀帽頂帶用烏角

   圓版四塊銀鑲邊文職練雀補服武職海馬補

   服在京都察院在外按察使等官俱獬豸補服

   其朝服披肩接袖俱用粧緞蟒緞都察院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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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歴筆帖式按察司經歴照磨等官補服各照

   本身品級不得濫用獬豸舉人官生貢監生金

   雀頂髙二寸帶同八品青袍藍邊披領同生員

   銀雀頂髙二寸帶同九品藍袍青邊披領同外

   郎錫葫蘆頂衣及披領皆純青耆老用錫頂不

   用披領餘與外郎同

  一房舍車馬衣服等物貴賤各有等第上可以兼

   下下不可以僣上其父祖有官身殁曾經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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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除房舍仍許子孫居住其餘車馬衣服等物

   父祖既與無罪者有别則子孫概不得用

  一房舍並不得施用重拱重簷樓房不在重簷之

   限職官一品二品㕔房七間九架屋脊許用花

   樣獸吻梁棟斗拱簷桷彩色繪飾正門三間五

   架門用緣油獸面銅鐶三品至五品㕔房五間

   七架許用獸吻梁棟斗拱簷桷青碧繪飾正門

   三間三架門用黑油獸面擺錫鐶六品至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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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㕔房三間七架梁棟止用土黃刷飾正門一間

   三架門用黑油鐵鐶庶民所居堂舍不過三間

   五架不用斗拱彩色雕飾

  一庶民男女衣服並不得僣用金繡許用紵絲綾

   羅紬絹素紗婦人金首飾一件金耳鐶一對餘

   止用銀翠不得製造花樣金線粧飾

  一帳幔並不許用赭黄龍鳳紋職官一品至三品

   許用金花刺繡紗羅四品五品刺繡紗羅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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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許用素紗羅庶民用紗絹

  一傘葢職官一品二品銀葫蘆杏黄羅表紅裏三

   品四品紅葫蘆杏黄羅表紅裏以上皆三簷(僉/事)

   (道亦/同)五品紅葫蘆藍羅表紅裏六品以下八品

   以上惟用藍絹皆重簷雨傘通油絹庶民不得

   用羅絹涼傘許用油紙雨傘

  一鞍轡並不許雕飾龍鳳紋

  一器皿不許造龍鳳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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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墳瑩石獸職官一品塋地九十步墳髙一丈八

   尺二品塋地八十步墳髙一丈四尺三品塋地

   七十步墳髙一丈二尺以上石獸並六四品塋

   地六十步五品塋地五十步墳髙八尺以上石

   獸並四六品塋地四十步七品以下二十步墳

   髙六尺以上發步皆從塋心各數至邊五品以上

   許用碑龜趺螭首六品以下許用碣方趺圓首

   庶人塋地九步穿心一十八步止用礦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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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品官服色鞍轡等物除官府應用之家許令織

   造外其私下與不應用之家製造者工匠依律

   治罪

  一軍民僧道人等服飾器用俱有定制若常服(言/常)

   (服則大/服不禁)僭用錦綺紵絲綾羅彩繡器物用戧金

   描金酒器純用(言純用若止/用一件不禁)金銀及將大紅銷

   金製為帳幔被褥之類婦女僭用金繡色衣服

   金寶首飾鐲釧(言金寶則止用金/飾無珠寶不禁)及用珍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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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綴衣履并結成補子葢額纓絡等件事發俱照

   律治罪服飾器用等物並追入官(婦女罪/坐家長)奴僕

   准用紡絲絹紬綿紬繭紬毛褐屯絹葛苧梭布

   狢皮羊皮其緞紗及各樣細皮俱不許用長隨

   亦照奴僕服飾違者照律治罪

  一官吏軍民人等但有服飾僭用黄紫二色及蟒

   龍飛魚斗牛器皿僭用硃紅黄顔色及親王法

   物者俱比照僭用龍鳳紋律擬斷服飾器皿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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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官

  一凡官民人等用線纓者笞五十

  一黃色秋香色五爪龍緞團補服及四爪暗蟒之

   四團補八團補緞紗官民不許穿用其大臣官

   員有

特賜五爪龍衣服及緞疋無論色樣俱許穿用若頒賜

   五爪龍緞立龍緞挑去一爪穿用若官員軍民

   人等違例濫用者係官革職平人枷號一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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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杖一百失察官交部議處衣服入官

  一凡平時所戴煖㡌涼㡌親王世子郡王長子貝

   勒貝子入八分公俱用紅寶石頂未入八分公

   固倫額駙和碩公主額駙民公侯伯鎮國將軍

   和碩額駙及一品大臣俱用珊瑚頂輔國將軍

   及二品官俱用起花珊瑚頂奉國將軍及三品

   官俱用藍寶石頂及藍色明玻瓈奉恩將軍及

   四品官俱用青金石頂及藍色湼玻瓈五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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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水晶頂及白色明玻瓈六品官用硨磲頂及

   白色湼玻瓈七品官素金頂八品官用起花金

   頂九品官用起花銀頂未入流與九品同候補

   候選與現任同凡九品之讀祝贊禮鳴贊序班

   俱用八品起花金頂進士舉人貢生俱用金頂

   生員監生俱用銀頂

  一文武官員應用雨㡌雨衣除二品以上仍照舊

   例戴用大紅三品亦准用大紅雨㡌四品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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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品用紅頂黑鑲邊雨㡌七品八品九品及有

   頂帶人員俱用黑頂紅鑲邊雨㡌其

 内廷行走之員仍照舊例不論品級雨㡌俱戴大紅

   無論油㡌氊㡌一色服用僣用者照違

制論

  一在籍候選吏員有僣穿補服干謁地方官者照

   違

制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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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僧道拜父母

  凡僧尼道士女冠并令拜父母祭祀祖先(本宗親/屬在内)

   喪服等第(謂斬裒期功/緦麻之類)皆與常人同違者杖一

   百還俗○若僧道衣服止許用紬絹布疋不得

   用紵絲綾羅違者笞五十還俗衣服入官其袈

   裟道服不在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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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占天象

  凡天文(如日月五緯二/十八宿之屬)垂象(如日重輪及日月珥/蝕景星彗孛之類)

   欽天監官失於占候奏聞者杖六十

 條例

  一占候天象欽天監設觀星臺令天文生分班晝

   夜觀望或有變異開具揭帖呈堂上官當奏

聞者隨即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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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術士妄言禍福

  凡隂陽術士不許於大小文武官員之家妄言(國/家)

   禍福違者杖一百其依經推算星命卜課不在

   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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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父母夫喪

  凡聞父母(若嫡孫承重/與父母同)及夫之喪匿不舉哀者杖

   六十徒一年若喪制未終釋服從吉忘哀作樂

   及叅預筵晏者杖八十若聞期親尊長喪匿不

   舉哀者亦杖八十若喪制未終釋服從吉者杖

   六十○若官吏父母死應丁憂詐稱祖父母伯

   叔姑兄姊之喪不丁憂者杖一百罷職役不敘

   (若父母/見在)無喪詐稱有喪或(父母/已殞)舊喪詐稱新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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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與不/丁憂)罪同有規避者從(其/)重(者/)論 若喪制

   未終冒哀從仕者杖八十(亦罷/職)○其當該官司

   知而聴行各與同罪不知者不坐○其仕宦遠

   方丁憂者以聞喪月日為始奪情起復者不拘

   此律

 條例

  一内外官員例合守制者在内經由該部具題闗

   給執照在外經由該撫照例題咨回籍守制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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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取具同鄉官印結外官取具原籍地方官印

   甘各結將承重祖父母及嫡親父母與為所後

   父母例應守制開明呈報如有詐冒照律例治

   罪俱以聞喪月日為始不計閏二十七箇月服

   滿起復若服滿果無事故在家遷延者交該部

   照例議處

  一官吏丁憂除公罪不問外其犯贓罪及係官錢

   糧依例勾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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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文武生員及舉貢監生過本生父母之喪期

   年内不許應歳科雨考及鄉㑹二試其童生亦

   不許應府州縣及院試有隱匿不報朦混干進

   者事發照匿喪例治罪

  一凡官員出繼為人後者於起文赴部選補之時

   即將本生三代姓氏存殁一并開列選補之後

   即行知照該省如有出仕之後始行出繼歸宗

   者即著該員取具本旂原籍印結詳報咨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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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三代倘有臨時先謀出繼歸宗預為匿喪戀

   職地步者一經發覺將本官照匿喪例革職不

   准原赦扶同出結之旂籍各官俱交該部照例

   議處其扶同具結之隣族照不應重律杖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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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棄親之任

  凡祖父母父母年八十以上及篤疾别無以次侍

   丁而棄親之任及妄稱祖父母父母老疾求歸

   入侍者並杖八十(棄親者令歸養候親終服/闋降用求歸者照舊供職)若

   祖父母父母及夫犯罪見被囚禁而筵晏作樂

   者罪亦如之(筵晏不必本家/併他家在内)

 條例

  一凡應補應選人員有親老情願終養者於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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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文時即具呈該地方官轉詳咨部在籍終養

   若現任官員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以上家無次

   丁者或有兄弟而篤疾不能侍養及母老雖有

   兄弟而同父異母者其父母年至八十以上雖

   家有次丁願請終養者或出仕後兄弟忽遭事

   故無人奉事者均不拘歴俸三年之限該督撫

   查明該員倉穀錢糧並無虧空任内並無罣誤

   取具印結具題俱准其回籍終養俟親終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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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日該督撫給咨赴部銓補如有揑報借名詭

   避者發覺之日將呈請終養之員按律究擬並

   將出結各官一併叅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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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喪葬(職官庶民/三月而葬)

  凡有(尊/卑)喪之家必須依禮(定/限)安葬若惑於風水及

   托故停柩在家經年暴露不葬者杖八十(若棄/毁死)

   (屍又有/本律)其從尊長遺言將屍燒化及棄置水中

   者杖一百從卑幼並減二等若亡殁逺方子孫

   不能歸葬而燒化者聴從其便○其居喪之家

   修齋設醮若男女混雜(所重/在此)飲酒食肉者家長

   杖八十僧道同罪還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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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例

  一旂民喪葬概不許火化除逺鄉貧人不能扶柩

   歸里不得已擕骨歸葬者姑聴不禁外其餘有

   犯照違

制律治罪族長及佐領等隱匿不報照不應輕律分别

   鞭責議處

  一民間遇有喪葬之事不許聚集演戲以及扮演

   雜劇等類違者按律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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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間喪祭之事凡有用絲竹管絃演唱佛戲之

   處該地方官嚴行禁止違者照違

制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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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飲酒禮

  凡鄉黨敘齒及鄉飲酒禮已有定式違者笞五十

   (鄉黨敘齒自平時行坐而言/鄉飲酒禮自㑹飲禮儀而言)

 條例

  一鄉黨敘齒士農工商人等平居相見及歳時晏㑹

   揖拜之禮幼者先施坐次之列長者居上如佃

   戸見田主不論敘齒並行以少事長之禮若親

   屬不拘主佃止行親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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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鄉飲坐敘髙年有徳者居於上髙年淳篤者並

   之以次序齒而列其有曾違條犯法之人列

   於外坐不許紊越正席違者照違

制論主席者若不分别致使良莠溷淆或察知或坐中

   人發覺依律科罪

 

 

大清律例卷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