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史通
欽定四庫全書
史通卷四 唐 劉知幾 撰
内篇
論贊第九
春秋左氏傳每有發論假君子以稱之二傳云公羊子
榖梁子史記云太史公既而班固曰讚荀恱曰論東觀
曰序謝承曰詮陳夀曰評王隱曰議何法盛曰述揚雄
曰譔劉昞曰奏袁宏裴子野自顯姓名皇甫謐葛洪列
其所號史官所撰通稱史臣其名萬殊其義一揆必取
便於時則總歸論焉夫論者所以辯疑惑釋凝滯若愚
智共了固無俟商㩁邱明君子曰者其義實在於斯司
馬遷始限以篇終各書一論必理有非要則強生其文
史論之煩實萌於此夫擬春秋以成史持論尤宜闊略
其有本無疑事輒設論以裁之此皆徇筆端茍&KR0247;文彩
嘉辭美句寄諸簡册豈知史書之大體載削之指歸者
哉必尋其得失考其異同子長淡泊無味承祚懦緩不
切賢才間出隔世同科孟堅辭惟温雅理多愜當其尤
美者有典誥之風翩翩弈弈良可詠也仲豫義理雖長
失在繁富自茲以降流宕忘返大扺皆華多於實理少
於文鼓其雄辭誇其儷事必擇其善者則干寳范曄裴
子野是其最也沈約臧榮緒蕭子顯抑其次也孫安國
都無足採習鑿齒時有可觀若袁彦伯之務飾𤣥言謝
靈運之虚張高論玉巵無當曽何足云王邵志在簡直
言兼鄙野茍得其理遂忘其文觀過知仁斯之謂矣大
唐修晉書作者皆當代詞人逺棄史班近宗徐庾夫以
飾彼輕薄之句而編為史籍之文無異加粉黛於壯夫
服綺紈於高士者矣史之有論也蓋欲事無重出省文
可知如太史公曰觀張良貌如美婦人耳項羽重瞳豈
舜苗裔此則别加他語以補書中所謂事無重出者也
又如班固贊曰萬石君之為父浣衣君子非之楊王孫
袒葬賢於秦始皇逺矣此則片言如約而諸義甚備所
謂省文可知也及後來讚語之作多録紀傳之言其有
所異唯加文飾而已至於甚者則天子操行具諸紀末
繼以論曰接武前修紀論不殊徒為再列馬遷序傳後
歴寫諸篇各叙其意既而班固變為詩體號之曰述范
曄改彼述名呼之以贊尋述贊為例篇有一章事多者
則約之以使少理小者則張之以令大名實多爽詳略
不同且欲觀人之善惡史之褒貶葢無假於此也然固
之總述合在一篇使其條貫有序歴然可閱蔚宗後書
實同班氏乃各附本事書於卷末篇目相離斷絶失次
而後生作者不悟其非如蕭李南北史(蕭子顯/李百藥)大唐新
修晉史皆依范書誤本篇終有贊夫每卷立論其煩已
多而嗣論以贊為黷彌甚亦有文士製碑序終而續以
銘曰釋氏演法義盡而宣以偈言茍撰史若斯難與議
夫簡要者矣至若與奪乖宜是非失中如班固之深排
賈誼范曄之虚美隗囂陳壽謂諸葛不逮管蕭魏收稱
爾朱可方伊霍或言傷其實或擬非其倫必備加擊難
則五車難盡故略陳梗槩一言以蔽之
序例第十
孔安國有云序者所以序作者之意也竊以書列典謨
詩含比興若不先序其意難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
敷暢厥義降逮史漢以記事為宗至於表志雜傳亦時
復立序文兼史體狀若子書然可與誥誓相叅風雅齊
列矣逮華嶠後漢多同班氏如劉平江革等傳其序先
言孝道次述毛義養親此則前漢王貢傳體其篇以四
皓為始也嶠言辭簡質叙致温雅味其宗㫖亦孟堅之
亞歟爰洎范曄始革其流遺棄史才矜&KR0247;文彩後來所
作他皆若斯於是遷固之道忽諸微婉之風替矣若乃
后妃列女文苑儒林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夫前史
所有而我書獨無世之作者以為耻愧故上自晉宋下
及陳隋每書必序課成其數葢為史之道以古傳今古
既有之今何為者濫觴肇跡容或可觀累屋重架無乃
太甚譬夫方朔始為客難續以賓戲解嘲枚乘首唱七
發加以七章七辨音辭雖異㫖趣皆同此乃讀者所厭
聞老生之恒說也夫史之有例猶國之有法國之無法
則上下靡定史之無例則是非莫凖昔夫子修經始發
凡例左氏立傳顯其區域科條一辨彪炳可觀降及戰
國迄乎有晉年逾五百史不乏才雖其體屢變而斯文
終絶唯令昇先覺逺述邱明重立凡例勒成晉紀鄧孫
已下遂躡其蹤史例中興於斯為盛若沈宋之志序蕭
齊之序録雖皆以序為名其實例也必定其臧否徵其
善惡干寳范曄理切而多功鄧粲道鸞詞煩而寡要子
顯雖文傷蹇躓而義甚優長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師古匪說攸聞茍模楷曩賢理非可諱而魏収
作例全取蔚宗貪天之功以為已力異夫范依叔駿班
習子長攘袂公行不䧟穿窬之罪也葢凡例既立當與
紀傳相符按唐朝晉書例云凡天子廟號惟書於卷末
依撿孝武崩後竟不言廟曰烈宗又按百藥齊書例云
人有本字行者今並書其名依撿如高愼斛律光之徒
多所仍舊謂之仲宻明月此並非言之難行之難也及
晉齊史例皆云坤道卑柔中宮不可為紀今編同列傳
以戒牝雞之晨切惟録皇后者既為傳體自不可加以
紀名二史之以后為傳雖云允惬而解釋非理成其偶
中所謂畫蛇而加足反失杯中之酒也至於題目失據
褒貶多違斯並散在諸篇此可得而略矣 題目第十一
上古之書有三墳五典八索九邱其次有春秋尚書檮
杌志乘自漢已下其流漸繁大扺史名多以書記紀略
為主後生祖述各從所好沿革相因循環遞習葢區域
有限莫踰於此焉至孫盛有魏氏春秋孔衍有隋尚書
陳夀王邵曰志何之元劉璠曰典此又好奇厭俗習舊
捐新雖得稽古之宜未得從時之義㩁而論之其編年
月者謂之紀列記傳者謂之書取順於時斯為最也夫
名以定體為實之賓茍失其途有乖至理按呂陸二氏
(呂不韋/陸賈)各著一書惟次篇章不繫時月此乃子書雜記
而皆號曰春秋魚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細畢載蕪累
甚多而俱牓之以略考名責實奚其爽歟若乃史傳雜
篇區分類聚隨事立號諒無恒規如馬遷撰皇后傳而
以外戚命章按外戚慿皇后以得名猶宗室因天子而
顯稱也若編皇后而曰外戚傳則書天子而曰宗室紀
可乎班固撰人表以古今為目尋其所載也皆自秦而
徃非漢之事古誠有之今則安在子長史記别剙八書
孟堅既以漢為書不可更標書號改書為志義在互文
而何氏中興易志為記此則貴於革舊未見其能夫戰
爭方殷雄雌未決則有不奉正朔自相君長必國史為
傳宜别立科條至如陳項諸雄寄編漢籍董袁羣賊附
列魏志既同臣子之例孰辨彼此之殊惟東觀以平林
下江諸人列為載記賴後來作者莫之遵効逮新晉始
以十六國主持載記表名可謂擇善而行巧於師古者
矣觀夫舊史列傳題卷靡恒文少者則具出姓名若司
馬相如東方朔是也字煩者惟書姓氏若毋將葢陳衞
諸葛傳是也必人多而姓同者則結定其數若二袁四
張二公孫傳是也如此摽格足為詳審至范曄舉例始
全錄姓名歴短行於卷中叢細字於摽外其子孫附出
者注於祖先之下乃類俗之文桉孔目藥草經方煩碎
之至孰過於此切以周易六爻義存象内春秋萬國事
具傳中讀者硏尋篇終自曉何必開帙解帶便令昭然
滿目也自茲以降多師蔚宗魏収因之則又甚矣其有
魏世隣國編於魏史者於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
域申之以職官至如江東帝王則云僣晉司馬叡島夷
劉裕河西酋長則云私置涼州牧張實私署涼王李暠
此皆篇中所具又於卷首具列必如收意使其撰兩漢
書三國志題諸盜賊傳亦當云僣西楚項羽偽寧朔王
隗囂自餘陳涉張步劉璋袁術其位號一二具言無所
不盡也葢法令滋章古人所愼若范魏之裁篇目可謂
滋章之甚者乎茍忘彼大體好茲小數難與議夫婉而
成章一字以為褒貶者矣
斷限第十二
夫書之立約其來尚矣如尼父之定虞書也以舜為始
而云粤若稽古帝堯邱明之傳魯史也以隱為先而云
惠公元妃孟子此皆正其疆里開其首端因有沿革遂
相交互事勢當然非為濫軼也過此已徃可謂狂簡不
知所裁者焉又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若漢書之立
表志其殆侵官離局者乎考其濫觴所出起乎司馬氏
按馬記以史制名班書持漢標目史記者載數千年之
事無所不容漢書者紀十二帝之時有限斯極固既分
遷之記判其去取紀傳所存惟留漢日表志所録乃盡
犧年舉一反三豈其若是膠柱調瑟不亦繆歟但固之
踳駁既徃不諫而後之作者咸習其途宋史則上括魏
朝隋書則仰包梁代求其所書之事得十一於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為歎息當魏武乘時撥
亂電掃羣雄鋒鏑之所交網羅之所及者葢惟二袁劉
呂而已卓進鴆行弑燃臍就戮總關王室不涉覇圖而陳
夀國志引居傳首夫漢之有董卓猶秦之有趙高昔車
令之誅既不列漢史何太師之斃遂獨刋於魏書乎兼
復臧洪陶謙劉虞孫讃生於季末自相吞噬其於曹氏
也非唯理異犬牙固亦事同風馬漢典所具而魏册仍
編豈非流宕忘歸迷而不悟者也亦有一代之史上下
相交若已見他記則無宜重述故子嬰降沛其詳取驗
於秦紀伯符死漢其事斷入於呉書沈録金行上覊劉主
魏刋水運下列高王惟蜀與齊各有國史越次而載孰
曰攸宜自五胡稱制四海殊宅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
胡故氐羌有録索虜成傳魏本出於雜種竊亦自號真
君其史黨附本朝思欲凌駕前作遂乃南籠典午北吞
諸偽比於羣盜盡入傳中但當有晉元明之時中原秦
趙之代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而反列之於傳何厚
顔之甚邪又張李諸姓據有涼蜀其於魏也校年則前
後不接論地則參商有殊何預魏氏而横加編載夫尚
書者七經之冠冕百氏之襟袖凡學者必先精此書次
覽羣籍譬夫行不由徑非所聞焉修國史者若旁採異
聞用成博物斯則可矣如班書地理志首遂全寫禹貢
一篇降為後書持續前史葢以水濟水牀上施牀徒有
其煩竟無其用豈非惑乎昔春秋諸國賦詩見意左氏所載惟録其章名如地理為書論自古風俗至於夏世
宜云禹貢已詳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辭費也若夷狄本
係種落所興北貊起自淳維南蠻出於槃瓠高句麗以
鱉橋獲濟吐谷渾因馬鬭徙居諸如此說者求之歴代
何書不有而作之者曾不知前撰已著而後修宜輟遂
乃百世相傳一字無改葢駢指在手不加力於千鈞附
贅居身非廣形於七尺為史之體有若於斯茍濫引他
事豐其部帙以此稱博異乎吾黨之所聞陸士衡有云
雖有愛而必捐善哉斯言可謂達作者之致矣夫能明
彼斷限定其折中歴選自古惟蕭子顯近諸然必謂都
無其累則吾未之許也
編次第十三
昔尚書記言春秋記事以日月為逺近年世為前後用
使閱之者雁行魚貫皎然可尋至馬遷始錯綜成篇區
分類聚班固踵武仍加祖述於其間則有統體不一名
目相違朱紫以之混淆冠屨於焉顛倒葢可得而言者
矣尋子長之列傳也其所編者惟人而已矣至於龜筴
異物不類肖形而輒與黔首同科俱謂之傳不其怪乎
且龜筴所記全為志體向若與八書齊列而定以書名
庶幾物得其朋同聲相應者矣孟堅每一姓有傳多附
出餘親其事跡尤異者則分入他部故博陸去病昆弟
非復一篇外戚元后婦姑分為二録至如元王受封於
楚至孫戊而亡按其行事所載甚寡而能獨載一卷者
實由向歆之助耳但交封漢始地起列藩向居劉末職
纔卿士昭穆既疎家國又别適使分楚王子孫於高惠
之世與荆代並編析劉向父子於元成之間與王京共
列方於諸傳不亦類乎又自古王室雖微天命未改故
臺名逃債尚曰周王君未繫頸且云秦國況神璽在握
火徳猶存而居攝建年不編平紀之末孺子主祭咸書
莽傳之中遂令漢餘數歳湮没無覩求之正朔不亦厚
誣當漢氏之中興也更始升壇改元寒暑三易世祖稱
臣北面誠節不虧既而兵敗長安祚歸高邑兄亡弟及
厯數相承作者乃抑聖公於傳内登文叔於紀首事等
躋僖位先不窋夫東觀秉筆容或諂於當時後來所修
理當刋革者也葢逐兔爭捷瞻烏靡定羣雄僣盜為我
驅除是以史傳所分眞偽有别陳勝項籍見編於高祖
之後隗囂孫述不列於光武之前而陳夀蜀書首標二
牧次列先主以繼焉璋豈以蜀是偽朝遂乃不遵恒例
但鵬鷃一也何大小之異哉春秋嗣子諒闇未踰年而
廢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是以魯公十二惡視不
預其流及秦之子嬰漢之昌邑咸亦因胡亥而得記附
孝昭而獲聞而呉均齊春秋乃以鬱林為紀事不師古
何滋章之甚與觀梁唐二朝撰齊隋兩史東昏猶在而
遽列和年煬帝未終而已編恭紀原其意㫖豈不以和
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黜末元而尊中興顯
義寧而隱大業茍欲取恱當代遂乃輕侮前朝行之一
時庶叶權道播之千載寧為格言(寧一/作未)尋夫本紀所書
資傳乃顯表志異體必不相涉舊史以表志之帙介於
紀傳之間降及蔚宗肇加釐革沈魏繼作相與因循既
而子顯齊書穎達隋史不依范例重遵班法蓋擇善而
行何有逺近聞義不徙是吾憂也若乃先黄老而後六
經後外戚而先夷狄老子與韓非並列賈詡將荀彧同
編孫𢎞傳讃宜居宣武紀末宗廟迭毁枉入𤣥成傳中
如斯舛謬不可勝紀今畧其尤甚者耳故不復一二而
詳之
稱謂第十四
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又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
順(云云/)必也正名乎是知名之折中君子所急况復列
之篇籍傳之不朽者耶昔夫子修春秋呉楚稱王而仍
舊曰子此則褒貶之大體為前修之楷式也馬遷撰史
記項羽僣盜而紀之曰王此則眞偽莫分為後來所惑
者也自兹已降訛謬相因名諱所施輕重莫等至如更
始中興漢室光武所臣雖事業不成而厯數終在班范
二史皆以劉𤣥為目不其慢乎古者二國爭盟晉楚並
稱侯伯七雄力戰齊秦俱曰帝王其間雖勝負有殊大
小不類未聞勢窮者即為匹庶力屈者乃成㓂賊也至
於近古則不然當漢氏云亡天下鼎峙論王道則曹逆
而劉順語國祚則魏促而呉長但以地處函夏人傳正
朔度長挈大魏實居多二方之於上國亦猶秦繆楚莊
與文襄而並覇(蜀昭烈主可比秦繆公/呉大帝可比楚莊王)逮作者之書事也乃没呉蜀號諡呼權備姓名(謂魚豢/孫盛等)方於魏邦懸隔
頓爾懲惡勸善其義安歸續以金行版蕩戎羯稱制各
有國家實同王者晉世臣子黨附君親嫉彼亂華比諸
羣盜此皆茍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懐愛憎無以定
其得失至蕭方等始存諸國名諡僣帝者皆稱之以王
此則趙猶人君加以王號把用夷禮貶同子爵變通其
理事在合宜小道可觀見於蕭氏者矣古者天子廟號
祖有功而宗有徳始自三代迄於兩漢名實相允今古
共傳降及曹氏祖名多濫必無慚徳其為武王故陳夀
志獨呼武曰祖至於文明但稱帝而已自晉以還竊號
者非一如康穆兩帝劉蕭二明梁簡文兄弟(兼謂孝/元帝也)齊
武成昆季(兼言宣/孝昭也)斯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國之庸主不
諡靈謬為幸巳多猶曰祖宗孰云其可而史臣載削曾
無辨明每有所書必存廟號何以申勸沮之義杜渝濫
之源者乎又位乃人臣跡參王者如周之亶父季歴晉
之仲達師昭追尊建名比諸天子可也必若當塗所出
宦官擕養帝號徒加人望不愜故國志所錄無異匹夫
應書其人直云皇之祖考而已至如元氏起於邊朔(邊/一)
(作/沙)其君乃一部之酋長耳道武追崇所及凡二十八君自
開闢以來未之有也而魏書序紀襲其虚號生則謂之
帝死則謂之崩何異沐猴而冠腐鼠稱璞者矣夫歴觀
自古稱謂不同縁情而作本無定凖至若諸侯無諡者
戰國已上謂之今王天子見黜者漢魏以後謂之少帝
周衰有共和之相楚殺有夾敖之主趙他而曰尉他英
布而曰黥布豪傑則平林新市冦賊則黄巾赤眉園綺
友朋共云四皓奮建父子都稱萬石凡此諸名皆出於
當代史臣編録無復弛張葢取叶隨時不藉稽古及後
來作者頗慕斯流亦時採新名列成篇題(音/第)若王晉之
十士寒雋沈宋之二凶索虜即其事也唯魏収逺不師
古近非因俗自我作故無所憲章其撰魏書也乃以平
陽王為出帝司馬氏為僣晉桓劉已下通曰島夷夫以
諂齊則輕抑關右黨魏則深誣江外愛憎出於方寸與
奪由其筆端語必不經名惟駭物昔漢世原涉大修墳
墓乃開道立表署曰南陽阡欲以繼跡京兆齊聲曹尹
而人莫之肯從但云原氏阡而已故知事非允當難以
遵行如収之茍立詭名不依故實雖復䢴諸竹帛(蜀本/作形)
(宋本作䢴䢴/古與刋同)終靡傳於諷誦也(蜀本作罕/宋本作靡)抑又聞之帝
王受命厯數相承雖舊君已没而致敬無改豈可等之
凡庶便書之以名者乎近代文章實同兒戲有天子而
稱諱者若姬滿劉莊之類是也有匹夫而不名者若步
兵彭澤之類是也史論立言理當雅正如班述之叙聖
卿也而曰董公惟亮范贊之言季孟也止曰隗王得士
習談漢主則謂昭烈為𤣥徳(習氏漢晉春秋以蜀為正/統其編目叙事皆謂蜀先)
(主為昭烈皇帝至於/論中語則呼為𤣥徳)裴引魏室則目文帝為曹丕夫以
滛亂之臣忽隱其諱(滛謂董賢/亂謂隗囂)正朔之后反呼其名意
好奇而輒為文逐韻而便作(班固哀紀贊曰宛孌董公/惟亮天功隗囂公孫述傳)
(贊曰公孫習/吏隗王得士)用捨之道其例無恒近代為史通多此失
上才猶且若是而況中庸者乎今略舉一隅以存標格
云爾
史通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