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事記講義
宋大事記講義
欽定四庫全書
宋大事記講義卷十七
宋 吕中 撰
神宗皇帝
議新法者罷
熙寧三年二月司馬光辭樞宻副使言先帝嘗出内藏
百萬緡助常平倉作糴本前此常平錢穀共及一千餘
萬貫石今無故散盡他日欲立常平法何時得及此數
乞罷除條例司追還常平使者還九辭詔收還勅誥叅
政趙抃言財利於事為輕而民心得失為重青苗使者
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為大未幾知杭州三月孫
覺程顥罷顥上䟽曰天下之事本於易簡則無不成險
阻不足以言智吕公著罷中丞七月徙歐陽脩知蔡州
言田野之民安知泉府為何物但見官中一百文要二
十文利必使天下知非為利則但納本錢不納利並不
支俵次料謝景温劾軾賈販司馬光乞知許州曰忤安
石如蘇軾輩皆毁其素履中以危法臣不可以不去十
月范鎭致仕言青苗不允罷一可去薦蘇軾孔文仲不
見用二可去負二可去重以衰病其可已乎又言李定
避免持服而欲以為御史御史臺為之罷陳薦舍人為
之罷宋敏求李大臨蘇頌諫院為之罷胡愈王韶上書
欺罔以興邊事敗則置而不問反為之罪孔文仲則遣
之邊任以此二人况彼二人孰是孰非言青苗則曰歲
得緡錢數十百萬此錢非出於天非出於地非出於建
議者之家一出於民民猶魚也財猶水養民而盡其財
何異養魚而竭其水張商英為監察御史(子厚薦之/於安石也)蔡
確為監察(亦惠卿子/厚所薦也)
五年八月貶知諫院唐坰初坰為北京監韓𤦺愛其才
一日上書請斬琦等以行新法安石大喜至是請陛對
上殿讀疏乃論安石也凡六十六條慷慨不退懾故有
是命張商英罷御史特奏樞宻院庇使人樞宻使文彦博
不入院故也
自青苗之前臺諫雖為安石所厚者是猶安石之公
論也自争青苗之後臺諫雖有不盡附安石者大抵
皆安石之私人也青苗之事舉朝爭之助役之事爭
者二人而已(楊繪/劉摯)保甲市易免役之事復有言之者
及至熙河用兵朝廷亦無以為不可葢自是臺諫乃
安石之私人也故嘗謂慶厯元祐之盛臺諌為之也
治平熙寧之事亦臺諫為之也然則臺諫治世之藥
石而亂世之簧鼓也大臣公則其言公私則臺諫所
逐者君子得其人則朝廷之疾愈非其人則適以生
疾矣自熙寧以前臺諫之力争猶足以見立國之澤
熙寧以後則臺諫為大臣私人而立國之澤漸不足
恃矣如必欲立萬世之方而不為大臣行私之地則
人主所當親擇以盡復祖宗之故事不然未見其益
也
嚴刑獄以報私讐
熙寧五年七月治秀州獄貶祖無澤安石以私怨諷監
司誣其過自後多舉詔獄矣四年富弼阻格青苗而亳
州之獄起七年詔臺獄竄鄭俠八月詔臺獄又竄鄭俠
惠卿曰上鄭俠前後所言皆馮京使安國道之乞付獄
窮治京罷政事安國勒歸田里
元豐元年詔臺獄停陳安民等官初曾充在執政府數
乗閒言政事非便安石罷充遂相欲便更㑹堂後官駁
相州殺賊徒三人為失入死罪安民為相州判官求救於
充之壻及甫而充之子受囑蔡確窮治其事獄成確嫌
充之子罪太輕上曰子弟為親戚請託不得已而應之此
亦相州事卿等但欲攻吳充此何意也
祖宗不以言罪臣子不以責加勲舊不輕用一刑不
妄興一獄葢其家法如此自安石嚴刑峻法之意一
行其禍遂至於紹聖崇寧之極也幸而神宗聖心寛
裕毎不俯從安石而安石欲違祖宗之大意則雖屢
言而不聽甚至挾持揺撼以必其聽而上意屹然不
動也安石請重貶純仁而上命予之大郡欲重貶富
弼而上命落使相熙寧士大夫貶逐之禍豈安石之
無意哉神宗之盛德至矣使安石得其行至於熙寧
則章蔡而下又當何如幸而若此他日猶不勝其禍
使熙寧嘗殺一人則元祐元符之人無遺育矣此皆
神宗之賜也
謗法者罪之
熙寧五年正月置京城邏卒察謗議時政者罪之
此商鞅議令之罰而安石亦為之只今未可輊商鞅
商鞅能令必行觀此時則知其心矣葢當是之時士
大夫之議論少而民之怨讟多安石不有以平其怨
反有以抑其怨天下之口可遏而天下之心其可遏
歟
司馬留臺後不敢言新法
熙寧四年以司馬光判西京留臺上章曰臣之先見不
如吕誨公直不如范純仁程顥敢言又不如蘇軾孔文
仲勇决不如范鎭固請留臺自後絶口不言新法
安石之法大抵以興利為急然其初則曰變風俗立
法度而已二月置條例而九月始行法至於三年而
後言理財葢安石好名之人也其始亦畏人之議也
變法非惡名也安石當之而不辭興利非美名也安
石忍之而不遽發其所施行之法常激怒於人言因
吕誨一言而行均輸因范純仁一䟽而行青苗范鎭
詆之以盗賊之法辱之以課塲之名祗激怒其行耳
惟吕公著程顥司馬光知其為人之情性公著以故
交為安石所厚者也顥以至誠為安石所敬者也光
以異論為安石所憚者也論者方攻安石之言利而
公著之辭甚婉曰今所施行惟財用一二事而已向
之所議風俗法度亦可擇而行之安石置條例人皆
以為非而明道獨不辭其屬官而争新法之時獨能
使之心感意動温公雖安石所忌而人主敬之則義
不可去言不可以太切無益於事而去無益於國故
獨懇懇言之而不為激切峻直之語至於衆方力爭
之時又若黙而不言者其言曰又疑因臣之言激怒
建畫之臣使行之更力由是閉口不復敢言可謂善
處安石者矣因辭樞副之命以感動人主之心又不
欲為茍去如悻悻然者熙寧間於道無憾惟此三人
餘皆氣激辭憤邵雍程顥所謂吾黨有過者也陸象
山所謂平者未一二激者已七八新法之罪諸君子
固已分之是矣
諸君子與安石争論新法
熙寧二年安石求去甚切御史王子韶程顥諫官李常
請對言不當聽安石去位葢猶望安石出而改之也人
不知顥者以為安石之黨初吕公著為安石厚顥與子
韶皆公著所厚者雖司馬光亦以顥等為黨安石也李
常素與安石善安石薦之及公著言罷條例司安石遂
不悅安石既出而持新法益堅人言不能入矣於是争
新法始急李常上疏安石請為分折李常不奉詔公著
又言孫覺程顥張戩陳襄不當貶韓琦乞罷青苗而戩
尤詆安石之非上因諭安石臺諫言不可失人心安石云所謂
得人心者以有義理義理乃人心所悅也今獨流俗不
悅耳公著出知頴州安石引韓維代之維辭遂以馮京
為中丞以李定為監察御史宋敏求封還詞頭言未有
自幕職官處紏䋲之地蘇頌李大臨並繳還諫官胡宗
諭復論之陳薦又劾定不服所生母喪新法之行言者
多以臺官用小人其洶洶如此顥論新法言順氣和亦
不甚怒次日張戩厲色抗聲安石笑戩曰叅政笑戩柰
天下笑叅政何
此皆争論新法之臺諫也臺諫之盛始於慶厯臺諫
之争始於治平臺諫之衰起於熙寧而熙寧之初乃
其極盛將衰之世也其極盛也皆慶厯涵濡灌溉之
積治平波濤洶湧之餘也其將衰也此熙寧銷鑠沮
退之漸紹聖壞爛息㓕之源也自治平以前為大臣
者皆以臺諫之言而去治平以後為臺諌者皆以大
臣之怒而去而熙寧四年之後為臺諫者皆大臣之
私人也然安石初引故人所厚者在言路其素無士
行亦在不引也吕惠卿最為腹心然不過為條例司
屬官安石之意可見矣所薦引者不附已於是惟引
諛佞者薦之而李定謝景温之徒出矣
王安國非兄安石所為
熙寧四年以王雱為崇政殿說書雱嘗作䇿三十餘篇
皆安石輔政所施行者王韶言洮河事亦雱素志也故
安石主之以王安國為崇文院校書常非其兄所為屢
諫不聽召對上問以安石秉政如何對曰但恨聚歛太
急知人不明耳(雱安石/子也)
安石之學尚不能同其弟况天下同已乎雱以父之
道光於仲尼安石以子賢為崇政殿說書子聖其父
父賢其子而謂他人皆為流俗宜哉
數安石十罪
熙寧二年吕誨數安石十罪罷中丞(講義見/前卷)
鄭俠圖獻新法不便奏乞罷以銷天變
熙寧七年旱求直言韓維言動甲兵危士民匱財帛於
荒夷朝廷行之甚銳至于蠲租稅寛負逋以救愁苦之
良民則遲而不敢發望陛下自奮英斷行之過于養人
猶愈過于殺人也河東北陜西饑民流入京城監門鄭
俠畵其圖且上書曰陛下南征北伐類皆以勝㨗之勢
作圖來上料無一人以天下憂苦父母妻子不相保遷
移困頓皇皇不及之狀為圖而獻者陛下觀臣之圖行
臣之言十日不雨乞斬臣以正欺君之罪安石固乞避
位不許乃詔韓維孫永體量免行錢曾布體量市易又
發常平倉于商稅而青苗免役亦權罷羣姦切齒治俠擅發
馬逓詔劾其罪司馬光自判西京留臺絶口不言時事
至是讀詔下泣復陳六事言青苗市易免役開邊保甲
水利四月權罷方田又放免編排保甲是日雨
新法不合衆論衆論可以流俗排也不合舊制而舊
制可以弊法詆也不合民心而民怨可以常情忽也
至於天變形于上則非安石口舌所能强下故其後
以天變為不足恤矣曩時争新法之臣退斥閒地行
新法之人盤據要津流民之圖僅見於監門之小官
亦可以見祖宗涵養忠厚之氣非新法所能阻抑也
雖臺獄之起只以伸報復之讐而權罷青苗體量市
易放免保甲天子自是有悔心然後安石遂非之愈
堅矣
神宗悔新法之非
熙寧七年詔留常平錢糓先是諸路旱傷有司不能賑
濟上曰若前世法度不問利害如何一一更變豈近理
耶
神宗悔變法之非也元祐諸公不能原神宗之悔心
以改法乃以母改子之說所以啟後日之紛紛也
罷市易法
熙寧七年曽布罷三司使市易之建布實同之既而揣
上意疑市易有弊遂急治吕嘉問市易違法竟坐不實
黜吕惠卿乗此擠之也
當安石變法之時以重德元老為安石所忌者韓琦
富弼文彦博也以雅望隆眷為安石所排者歐陽脩
司馬光張方平也始同終異者曽公亮與升之吳充
也力與之争者唐介也争而不力者趙抃馮京也樞
府不與其謀者吕公著蔡挺也托故依違不言者王
珪不與安石異者宰相有絳執政有珪臺諫有惇而
已而惠卿曾布之徒皆叛安石者也
罷官賣鹽法
熙寧十年二月立鹽法貼納法三司言鹽法之弊由熙
河鈔益額故價賤而芻糧貴今鹽法當改官賣當罷請
先收舊鈔印識之舊制河南漕濮以西皆食解鹽仁宗
時官不復𣙜熙寧初市易司始𣙜
安石巧於進退
熙寧五年六月安石求退不許先是安石乞一郡上曰
自古君臣如卿與朕相知極少朕鄙鈍初未有知自卿
在翰林始聞道德之說心稍開悟卿朕師臣也又求去
上曰朕自知制誥知卿屬以天下事如吕誨比卿少正
卯盧杞朕不為惑安石曰陛下以郭逵誕謾故許其辭
秦州既而逵譖王韶亦從之誠能照奸而斷以義則無
人敢如此六年十一月安石求退不許時有不輔新法
者安石欲深罪之上曰可
自古所患者人主不能信其臣而神宗可謂能深信
其臣矣自古人臣常患不得君而安石亦可謂得其
君矣葢安石之虛名實行足以眩人使不用於世天
下後世將惜其冺没以為當世人主之過矣天下之
望歸安石神宗以天下用之既已用之則自當無所
疑貳此用人之法也然安石以法之行否為身之去
就葢其為人質雖清介而器本褊狹志雖高逺而學
凡近足已自聖而挾以為高故其於天下事既以&KR0997;
率任意而失之於前又以狠愎狥私而敗之於後是
則安石上負天子非天子有負於天下也
安石雖退而附黨者進
熙寧七年太皇太后皇太后流涕為上言新法不便且
曰安石便亂天下久旱百姓流離上益言新法不便欲
罷之安石不悅求去罷知江寧府以韓絳同平章惠卿
㕘政安石薦之也時號綘為傳法沙門惠卿為䕶法善
神下詔云今法行已見其效而吏或不能奉承朕終不
以吏或違法之故輙為變法
仲淹用則仲淹之法行仲淹去則仲淹之法改安石
之身雖退而安石之法卒不可變何耶葢安石變法
之罪小用小人之罪大變法之禍止於一時而引用
小人其禍無窮惠卿祖安石之意而行之蔡京又祖
章惇之意而行之其為禍百年不止也
惠卿行手實法 又行方田均稅法
熙寧七年惠卿行手實法言免役出錢不均出於簿書
之不善乎手實者令人具其丁口田宅之實也隐落者
容告
觀當時行手實之法可以見免役之弊矣然手實法
實太祖戸帖戸鈔之法也方田法即太祖度民田之
意也然國初行之則為利民熙寧行之徒見擾耳
安石復相
熙寧八年二月安石同平章事初惠卿恐安石復入出
安石私書有毋使上知之語又與絳忤絳白上請復相
安石安石聞命不復辭自金陵七日至闕下
安石初入相之心與再入相之心不同其初入相急
于變法急于興利不過行其所學耳未知法之弊也
至再入相則明知其弊而遂非矣故文公以為天下
之事既以&KR0997;率任意而失之于前又以狠愎狥私而
敗之於後當矣然安石之法猶出于安石之所見至
小人之行新法者特以附安石耳及安石失勢則叛
之此小人之常態也司馬温公知之久矣
安石托交趾以文天變
熙寧八年十月彗星出軫求直言安石言晉武五年彗
出軫而在位二十八年天道逺所當信者人事而已富
弼言願盡取郡奏擇其衆說所合者力賜施行張方平
言人為天地心天地之變人心實為之願其事有不合
於民者盡罷之十月交趾露布言中國作青苗助役之法窮困
生民我今出兵欲相拯救安石怒草詔天示助順既兆
布新之祥人知悔禍咸懷敵愾之氣安石最不信洪範
災異之說乃推之於交趾
司馬光言安石有三不足之說由今觀之實有四不
足之說然神宗之於安石真以衆論為流俗以舊制
為弊法以人怨為常情皆勉强從之而天變常數之
論安石竟不能惑葢聖性嚴恭根本於天性而源流
於祖考如長江巨濤雖萬折必東已安石知上之不可
惑故令州縣不得奏災傷以蔽聰明而旱暵彗星又
不可掩故七年之旱安石以常數對而上不之信此
安石常數之論不敢發也遂托言交趾以解之雖不
明言天命不足畏而微意可觀矣自紹聖至政宣奸
臣誤國之論盡出於安石而天命不足畏之說流禍
尤酷災異不言而羣瑞輙書甚者臘月之雷指為瑞
雷六月之雪指為瑞雪其視天變若童稚之可侮痛
哉
惠卿叛安石 安石復罷相
熙寧九年十月安石復罷相退居鍾山盡元豐不復召
用晩於静室中多冩福建子三字初司馬光以書諭之
曰忠信之士於公當路時雖齟齬可憎必徐得其力謟
諛之士於今誠有順適之快一旦失勢必有賣公以自售
者毎對客覆王氏者必惠卿也
自治平四年九月安石之召至熙寧九年十月安石
之去凡十年之國論皆安石變法之國是也安石之
法其始似君子其卒為小人當時之論或以其始而
葢其終則謂之君子或以其終而没其始則謂之小
人二者之論皆過也安石異端之學耳其始如此其
終亦如此豈有始君子而終小人哉葢異端之學其
始用也似君子其既用也實小人安石亦告子之不
動心者故力執其說力行其意雖天地鬼神不能使
之易也其斷然有所主者不可以富貴誘不可以口
舌揺不可以威武脅此亦君子也惟其以老佛之言
為妙道而以禮法事變為粗迹離内外判心迹不能
明理以勝其私故生於其心害於其政者遂如此自
古異端之學未嘗得盡施於政使楊墨之徒得君專
政其害豈减此哉異端之學亦不動心者能守之故
謝上蔡曰今人不能養氣安石却能之當時雖多君
子而知君子之道者鮮故皆以安石為正學至於用
之不效遂謂安石棄所學而從管商夫安石前日何所
學今日何所棄哉其言市易事至𤨏屑也安石猶㫁
然以為所學在此且曰臣不敢負所學為天下立法
故也聖明安得不為之惑哉
以王珪吳充同平章事
元豐八年三月上崩夀三十八在位十九年
皇太子即帝位
宋大事記講義卷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