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批資治通鑑綱目
御批資治通鑑綱目
欽定四庫全書
御批資治通鑑綱目卷首上
朱子序例
先正溫國司馬文正公受詔編集資治通鑑既成又
撮其精要之語别為目錄三十卷并上之晚病本書
太詳目錄太簡更著舉要歴八十卷以適厥中而未
成也紹興初故侍讀南陽胡文定公始復因公遺稾
修成舉要補遺若干卷則其文愈約而事愈備矣然
往者得於其家而伏讀之猶竊自病記識之弗彊不
能有以領其要而及其詳也故嘗過不自料輒與同
志因兩公四書别為義例增損櫽括以就此編盖表
歳以首年(逐年之上行外書某甲子遇甲字子字則/朱書以别之雖無事依舉要亦備歳年)
而因年以著統(凡正統之年歳下大書/非正統者兩行分注)大書以提要
(凡大書有正例有變例正例如始終興廢災祥沿革/及號令征伐殺生除拜之大者變例如不在此例而)
(善可為法惡可為/戒者皆特書之也)而分注以備言(凡分注有追原其/始者有遂言其終)
(者有詳陳其事者有備載其言者有因始終而見者/有因拜罷而見者有因事類而見者有因家世而見)
(者有溫公所立之言所取之論有胡氏所收之說所/著之評而兩公所遺與夫近世大儒先生折衷之語)
(今亦頗采以/附於其間云)使夫歳年之久近國統之離合事辭之
詳略議論之同異通貫曉析如指諸掌名曰資治通
鑑綱目凡若干卷蔵之巾笥姑以私便檢閱自備遺
忘而已若兩公述作之本意則有非區區所敢及者
雖然歳周於上而天道明矣統正於下而人道定矣
大綱槩舉而監戒昭矣衆目畢張而㡬微著矣是則
凡為致知格物之學者亦將慨然有感於斯而兩公
之志或庶乎其可以黙識矣因述其指意條例如此
列於篇端以俟後之君子云乾道壬辰夏四月甲子
新安朱熹謹書
總目錄
第一卷 凡百四十八年
起戊寅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盡乙
巳周赧王五十九年
第二卷 凡五十三年
起丙午盡戊戌西楚霸王四年漢
王四年
第三卷 凡四十六年
起己亥漢髙帝五年盡甲申漢文
帝後七年
第四卷 凡四十六年
起乙酉漢景帝元年盡庚午漢武
帝元鼎六年
第五卷 凡四十九年
起辛未漢武帝元封元年盡己未
漢宣帝元康四年
第六卷 凡四十一年
起庚申漢宣帝神爵元年盡庚子
漢成帝陽朔四年
第七卷 凡二十二年
起辛丑漢成帝鴻嘉元年盡壬戌
漢平帝元始二年
第八卷 凡二十四年
起癸亥漢平帝元始三年盡丙戌
漢光武帝建武二年
第九卷 凡四十九年
起丁亥漢光武帝建武三年盡乙
亥漢明帝永平十八年
第十卷 凡五十年
起丙子漢章帝建初元年盡乙丑
漢安帝延光四年
第十一卷 凡四十一年
起丙寅漢順帝永建元年盡丙午
漢桓帝延熹九年
第十二卷 凡二十七年
起丁未漢桓帝永康元年盡癸酉
漢獻帝初平四年
第十三卷 凡十五年
起甲戌漢獻帝興平元年盡戊子
漢獻帝建安十三年
第十四卷 凡十九年
起己丑漢獻帝建安十四年盡丁
未漢後主建興五年
第十五卷 凡二十五年
起戊申漢後主建興六年盡壬申
漢後主延熙十五年
第十六卷 凡二十七年
起癸酉漢後主延熙十六年盡己
亥晉武帝咸寧五年
第十七卷 凡二十五年
起庚子晉武帝太康元年盡甲子
晉恵帝永興元年
第十八卷 凡十四年
起乙丑晉恵帝永興二年盡戊寅
晉元帝太興元年
第十九卷 凡十九年
起己卯晉元帝太興二年盡丁酉
晉成帝咸康三年
第二十卷 凡二十二年
起戊戌晉成帝咸康四年盡己未
晉穆帝升平三年
第二十一卷 凡二十五年
起庚申晉穆帝升平四年盡甲申
晉孝武帝太元九年
第二十二卷 凡十四年
起乙酉晉孝武帝太元十年盡戊
戌晉安帝隆安二年
第二十三卷 凡十二年
起己亥晉安帝隆安三年盡庚戌
晉安帝義熙六年
第二十四卷 凡十七年
起辛亥晉安帝義熙七年盡丁卯
宋文帝元嘉四年魏太武帝始光
四年
第二十五卷 凡二十三年
起戊辰宋文帝元嘉五年魏太武
帝神䴥元年盡庚寅宋文帝元嘉
二十七年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十
一年
第二十六卷 凡十五年
起辛卯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魏
太武帝太平真君十二年盡乙巳
宋明帝泰始元年魏文成帝和平
六年
第二十七卷 凡十八年
起丙午宋明帝泰始二年魏獻文
帝天安元年盡癸亥齊武帝永明
元年魏孝文帝太和七年
第二十八卷 凡十三年
起甲子齊武帝永明二年魏孝文
帝太和八年盡丙子齊明帝建武
三年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
第二十九卷 凡八年
起丁丑齊明帝建武四年魏孝文
帝太和二十一年盡甲申梁武帝
天監三年魏宣武帝正始元年
第三十卷 凡二十一年
起乙酉梁武帝天監四年魏宣武
帝正始二年盡乙巳梁武帝普通
六年魏孝明帝孝昌元年
第三十一卷 凡七年
起丙午梁武帝普通七年魏孝明
帝孝昌二年盡壬子梁武帝中大
通四年魏孝武帝永熙元年
第三十二卷 凡十五年
起癸丑盡丁卯
第三十三卷 凡七年
起戊辰盡甲戌
第三十四卷 凡十七年
起乙亥盡辛卯
第三十五卷 凡十二年
起壬辰盡癸卯
第三十六卷 凡二十四年
起甲辰盡丁卯隋煬帝大業三年
第三十七卷 凡十年有竒
起戊辰隋煬帝大業四年盡戊寅
七月
第三十八卷 凡六年有竒
起戊寅隋恭帝皇泰元年八月唐
髙祖武徳元年八月盡甲申唐髙
祖武徳七年
第三十九卷 凡十六年
起乙酉唐髙祖武徳八年盡庚子
唐太宗貞觀十四年
第四十卷 凡二十一年
起辛丑唐太宗貞觀十五年盡辛
酉唐髙宗龍朔元年
第四十一卷 凡三十五年
起壬戌唐髙宗龍朔二年盡丙申
唐中宗嗣聖十三年
第四十二卷 凡十七年
起丁酉唐中宗嗣聖十四年盡癸
丑唐𤣥宗開元元年
第四十三卷 凡三十四年
起甲寅唐𤣥宗開元二年盡丁亥
唐𤣥宗天寳六載
第四十四卷 凡十一年
起戊子唐𤣥宗天寳七載盡戊戌
唐肅宗乾元元年
第四十五卷 凡二十年
起己亥唐肅宗乾元二年盡戊午
唐代宗大厯十三年
第四十六卷 凡五年有竒
起己未唐代宗大厯十四年盡甲
子唐徳宗興元元年四月
第四十七卷 凡十六年有竒
起甲子唐徳宗興元元年五月盡
庚辰唐徳宗貞元十六年
第四十八卷 凡十八年
起辛巳唐徳宗貞元十七年盡戊
戌唐憲宗元和十三年
第四十九卷 凡十九年
起己亥唐憲宗元和十四年盡丁
巳唐文宗開成二年
第五十卷 凡三十年
起戊午唐文宗開成三年盡丁亥
唐懿宗咸通八年
第五十一卷 凡十六年有竒
起戊子唐懿宗咸通九年盡甲辰
唐僖宗中和四年五月
第五十二卷 凡十二年有竒
起甲辰唐僖宗中和四年六月盡
丙辰唐昭宗乾寧三年
第五十三卷 凡十年
起丁巳唐昭宗乾寧四年盡丙寅
唐昭宣帝天祐三年
第五十四卷 凡十三年
起丁卯盡己卯
第五十五卷 凡七年
起庚辰盡丙戌
第五十六卷 凡十年
起丁亥盡丙申
第五十七卷 凡十年
起丁酉盡丙午
第五十八卷 凡五年
起丁未盡辛亥
第五十九卷 凡八年
起壬子盡己未
倪士毅凡例序
朱子綱目之作權度精切而筆削謹嚴先輩論之詳
矣贊不待贅惟凡例世尚罕𫝊學者於書法有未窺
其要者至元後戊寅冬友人朱平仲晏歸自泗濵明
年春出其所錄之本謂得於趙公繼清篔翁之子嘉
績凝始獲披閱遂即錄之暇日詳觀因轉相𫝊錄而
不能無小誤惜未有他本可以參校乃隨所可知正
其錯簡三條(嵗年門二條/即位門一條)漏誤衍文共三十餘字以
寄建安劉叔簡錦文刋之坊中與四方學者共之又
記昔受學于先師定宇陳先生時得李氏綱目論一
篇實能發朱子此書之大旨而見者亦少今併錄以
附于後盖凡例當與綱目並行而李氏綱目論當與
尹氏綱目發明並行若綱目及尹氏之書皆盛行矣
故願以是二書備𫝊之茍能相與講習則朱子繼春
秋之筆煥然以明其於世教豈曰小補至正二年壬
午夏五月辛未朔新安倪士毅謹書
凡例目錄
統系 (正統/僣國) (列國/無統) (簒賊君建國/不成 小國)
歳年
名號 (正統/無統) (僣號君簒賊/不成)
即位 (建都/加號) (起兵/𫝊國)
改元(後唐石晉之間溫/公舊例尤為顛錯)
尊立
崩葬 (陵廟/改葬) (追尊/)
簒賊
廢徙(謂下廢上者其上/廢下自入廢黜例)
祭祀 (郊祀/冠昏) (封禪禮宗廟/舉盛 宴饗) (雜祠祭/學校)
行幸 (巡行/奔走) (田獵/)
恩澤 (制詔巡更革/遣使 行) (戒諭/號令) (遺詔/)
朝㑹 (聘問/割地) (和好/降附) (游說/貢獻) (交質/)
封拜 (選舉孫賞賜/錄子 賜爵) (殊禮/賜姓) (徵聘/)
征伐 (叛亂/師名) (僣竊/戰) (夷狄/勝負) (遣將/)
廢黜 (后妃/諸王) (太子/國除)
罷免 (囚繫/誅殺) (流竄/寬宥)
人事
災祥
凡例
統系一 (正統/僣國) (列國/無統) (簒賊君建國/不成 小國)
凡正統謂周(起篇首威烈王二十三/年盡赧王五十九年)秦(起始皇二十六/年盡二世三年)
漢(起髙祖五年盡炎興元年此用習鑿齒及程子說/自建安二十五年以後黜魏年而繫漢統與司馬)
(氏/異)晉(起太康元年/盡元熙二年)隋(起開皇九年盡/大業十三年)唐(起武徳元年/盡天祐四年)
列國謂正統所封之國(如周之秦晉齊楚燕魏韓趙/田諸大國及漢諸侯王之類)
簒賊謂簒位干統而不及𫝊世者(如漢之吕后王莽/唐之武后之類其)
(隗囂公孫述安史之/屬又不得入此例)
建國謂仗義自王或相王者(如秦之楚趙/齊燕魏韓)
僣國謂乗亂簒位或據土者(如漢之魏呉晉之漢趙/諸燕二魏二秦成漢代)
(諸凉西秦夏之屬内二秦以/上為大國成漢以下為小國)
無統謂周秦之間(秦楚燕魏韓趙齊代/八大國凡二十四年)秦漢之間(楚/西)
(楚漢三大國雍以/下為小國凡四年)漢晉之間(魏呉晉三大/國凡十六年)晉隋之間
(宋魏齊梁北齊後周陳隋為大國西秦/夏凉北燕後梁為小國凡一百七十年)隋唐之間(隋/唐)
(魏夏梁凉秦定楊吳楚鄭/北梁漢東以上凡五年)五代(梁唐晉漢周為大國/二蜀晉岐呉南漢吳)
(越楚荆閩南唐殷北漢/為小國凡五十三年)
不成君謂仗義承統而不能成功者(如劉/𤣥)
凡正統全用天子之制以臨四方書法多因舊文略如
春秋書周魯事事有相因者連書之(簒賊事亦連書/但每歳首及有)
(異事處一/加其名)諸國或臣或叛各以其制處之(如漢自昭/烈以後即)
(内呉而/外魏)事各冠以國號不連書
凡無統即為敵國彼此均敵無所抑揚書法多變舊文
略如春秋書他國事事各冠以國號不連書(凡連書/與否非)
(有褒貶但從/文勢之便耳)
凡諸國號從其本稱或屢更易即從史家所稱而於建
國之始即註云是為某國(如晉太元十年乞伏國仁/稱單于即註云是為西秦)
凡諸國同時同號者後起者稱後至前國亡則後國去
後字而凡追稱前國處加前字
凡逺方小國繼世遷徙不能悉書因事乃見(如仇池楊/氏之類)
○(凡言因事乃見者本條雖無/事而可參照前後者皆是)
歳年
凡歳不用歳陽名只用甲子(依史記年表/以從簡便)大書於横行
之上甲字子字别之以朱其餘皆墨
凡正統周自篇首秦漢晉隋唐自初并天下皆大書於
横行之下朱書國號(如云周秦/漢晉隋唐)諡號(如周云威烈王/秦云始皇帝漢)
(云太祖髙皇帝世祖光武皇帝晉云世祖武/皇帝隋云髙祖文皇帝唐云髙祖神堯皇帝)君名(如/云)
(午○惟篇首前無所承故立此/例後有即位在今年内者用之)年號(周秦漢初未有/如晉即云太康)
(隋云開皇/唐云武徳)墨書某年(如周云二十三年秦云二十六/年漢云五年晉云元年隋云九)
(年唐云/七年)次年以後但於行下墨書某年(如威烈王云/二十四年)
○(自次年以後至墨書某年舊/本誤在後條朱註列國之下)
篇首周年之下朱註列國(如云秦晉楚/燕齊魏韓趙)墨書諡爵(如/云)
(簡公烈公之類惟三晉初為/侯而不改元故未書諡爵)君名(如止如當之/類無則闕之)某年
所註列國頗以興起先後為次而於新舊之間以圈
隔之其末又以圈隔下朱註總結統舊國若干新國
若干凡若干國次年以後惟元年註之如前法(如燕/僖公)
(元年之類不結有増損者/依例結之新舊並如前結)○(自墨註諡爵至凡若干/國舊本誤在後條其不)
(成君亦依正統已絶之例下惟元年註之如前法一/句上舊本又有列國二字别為一條今僣刪此二字)
(依前後條之例増次年/以後四字而屬於此)
凡天子繼世則但於行下朱書諡號(如安王二世皇帝/之類不名者名已)
(見其後有被廢無謚者但曰帝某而不用/後人所貶之爵以其非有天下之號也)
○年號(如漢建/元之類)墨書元年(周則列國之/元亦註其下)次年以後如篇
首次年之法秦漢以後列國不復註
建國僣國之大者則於年下朱書國名諡號姓名(如/楚)
(隠王陳勝魏文帝曹丕之/類無諡者但云某王某)年號(如魏黄/初之類)墨註元年次
年以後則朱註國名墨註年號某年其小者則依周
列國例但年號用墨註首尾増損新舊之間亦如前
法
其簒賊干統而正統已絶無年可繫則朱註其國名墨
註年號於行下(如漢之吕氏/新莽之類)正統雖絶而故君尚存
則追繫正統之年而註其下(如唐之武氏用范氏唐/鑑及胡氏補遺義例)
其不成君亦依正統已絶之例(如漢帝/𤣥之類)
凡無統自更端處(如秦昭襄王五十一年楚漢元年吳/黄武元年宋永初元年隋義寧元年)
(梁開平/元年)即於行下分註諸國之年大者紀年小者紀
元朱書新舊首尾增損皆如前法但其興廢促數則
歳結之不紀年者亦列數其國號
名號 (正統/無統) (僣號君簒賊/不成)
凡正統之君周曰王秦漢以下曰帝(其曰上者當時臣/子之辭今不用惟)
(註中或/因舊文)其列國之君周曰某爵某(如趙侯/籍之類)僣稱王者
曰某君某(如楚君當之類有註則從本文○按通鑑/魏晉以後獨以一國之年紀事而謂其君)
(曰帝其餘皆謂之主初無正閏之别而猶避兩帝之/嫌至周末諸侯皆僣王號顧反因而不改盖其筆削)
(之初義例未定故有此失今/特正之庶㡬竊取春秋之義)漢以後曰某王某(如齊/王吉)
(之/類)其僣稱帝曰某主某(如魏主丕之類註/首如之後直書名)簒賊曰某
(新莽/之類)不成君曰帝某(如帝𤣥之類/註則從本文)
凡無統之君周秦之間曰某王(秦王韓王之類無貶文/者周室既亡而諸侯又)
(皆稱之則已不/為天子之號矣)秦漢之間曰某帝(楚義帝之類○無/貶文者是時天下)
(無君義帝實天下之共主但制於/強臣尋以弑殞故不得為正統耳)曰某王(如漢王/之類)漢
以後稱帝曰某主(吳晉宋魏/之類註同)其小國曰某主某(如夏/主勃)
(勃之/類)某王某(如北凉王/蒙遜之類)某公某(如凉公歆之類凡小/國註如僣國之例云)
即位 (建都/加號) (起兵/𫝊國)
凡正統周王繼世曰子某立註云是為某王(如安王之/類非子則)
(各以其屬如顯王之類不言即位者古者嗣君定位/初喪踰年而後即位戰國末年此禮猶在如秦昭王)
(薨次年十月孝文王乃即位三日而薨/是也故舊史言立而不言即位今從之)秦更號曰王
初并天下更號曰皇帝(如王初即王位時未有天下/自從無統之例雖用周王繼)
(世之法亦不書即位及并天下又/未嘗改行即位之禮但稱更號耳)繼世曰某襲位(胡/亥)
(從本/文)
漢以後創業中興曰王即皇帝位(漢髙祖已稱漢王/晉元帝已稱晉王)
(故但稱王惟光武昭烈各以其號書○晉/隋唐創業時未有天下自從無統之例)繼世曰太
子某即位(漢恵帝以下用此例古禮已廢從/本文也非太子則又隨事書之)有故則
隨事書之(如秦子嬰漢/文帝之類)
凡列國繼世不書因事注中見之其有故者乃隨事書
之(如燕平楚横/齊法章楚完)
凡建國自立者曰某自立為某王(如陳勝/之類)
人所立者曰某尊某為某(項籍尊義/帝之類)或曰某國立某
為某或曰某人立某為某王(如秦嘉立/景駒之類)或曰某王某
立某為某王(如張耳立/趙歇之類)
凡僣國始稱帝者曰某號姓名稱皇帝(如魏王曹丕宋/王劉裕梁王朱)
(晃之/類)繼世曰太子某立(如魏太/子叡)
始稱王者姓名稱某王其繼世曰嗣
復國曰某復立為某王(如拓跋/珪之類)復號曰某國復稱王
(如西秦/之類)
凡簒賊自見簒弑例
凡不成君者其初立用死國以下例惟所當(如劉信劉/元之類)
凡無統周秦之間惟秦繼世特從周王例諸國仍用列
國例自漢晉以後用僣國例但稱帝者不書姓(如晉/王炎)
(齊王道/成之類)
凡始建都曰都(髙帝都櫟陽帝𤣥/都宛光武都洛陽)自他所來徙曰徙都
(韓徙都鄭秦徙都咸陽○凡言西都/某北都某者亦比類而從本文耳)屢徙而後定曰
定都(漢髙帝至長/安始定徙都)事之微者曰某遷于某(如楚遷于/鉅陽之類)
國之微者曰某徙居某(如衛徙居/野王之類)徙封曰徙封(如楚/黄歇)
(徙封于吳之類見其強横/無君之實餘見封拜例)為人所徙曰某人徙某人
于某地(如楚人徙魯/于莒之類)
凡起兵以義者曰起兵(如秦末諸侯漢劉崇翟義/劉縯之類漢末關東州郡)其起
雖不義而所與敵者又不得以盜賊名之則曰兵起
(如新莽時州郡及/樊崇刁子都之屬)
凡國家無主四方據州郡稱牧守者曰某人自為某自
稱某自領某官(袁紹曹/操之類)其𫝊襲各隨其事書之(孫權/袁尚)
(之/𩔖)
凡天子巳稱皇帝而復加他號者隨事書之(如漢陳聖/劉太平周)
(天元唐尊/號之類)
凡以國與人者子弟曰𫝊(趙主父/之類)他人曰讓(燕噲/之類)○(此/條)
(舊本在改元門之末今/按目錄次序而移於此)
改元(後唐石晉之間溫/公舊例尤為顛錯)
凡中世而改元者著其始(魏恵王一年漢文帝/後元武帝元狩之類)餘皆因
事見之(如章和/之類)
凡中歳而改元無事義者以後為正(依溫公舊例/以從簡便)其在
廢興之際關義理得失者以前為正而注所改於下
(如漢建安二十五年十月魏始稱帝改元黄初而通/鑑從是年之首即為魏黄初又章武三年五月後主)
(即位改元建興而通鑑於目錄舉要自是年之首即/稱建興凡若此類非惟失其事實而於君臣父子之)
(教所害尤大故今正之但建安二十五年三月改元/延康考之范史及陳志註文是漢號而通鑑所書乃)
(在曹丕稱王時所/改者今不能悉見)
尊立(尊謂尊太上皇太皇太后皇太后立謂/立皇后皇太子其諸王自入封拜例)
凡正統尊立皆書尊曰尊某為某(漢髙祖尊太公為太/上皇後凡尊皇太后)
(為太皇太后尊皇后/為皇太后皆用此例)其母非正嫡則加姓氏(定陶太/后丁姬)
(慎園貴/人之類)更曰更某為某(漢髙祖更王后曰皇/后王太子曰皇太子)立后曰
立皇后某氏(如恵帝張/后之類)非正嫡曰立某氏為皇后(如/文)
(帝竇后/之類)立太子曰立子某為皇太子(漢文帝初立景/帝為太子時但)
(云子啓中年以後封王諸子始有稱皇子者後遂稱/之今按封立之命出於天子不應自謂其子為皇子)
(只從文/帝初例)
凡非正統則不書因事特書者去皇號(漢立太子盈無/事而特書者備)
(漢事皇號惟太上皇不可省/然惟一見後但云太上而已)
崩葬 (陵廟/改葬) (追尊/)
凡正統曰崩(因其舊史/臣子之辭)在外則地(秦始皇漢/安帝之類)未踰年不
成君曰薨(如漢北/鄉侯)失尊曰卒(如周赧漢/獻之類)其太皇太后
皇太后皇后皆曰某后某氏崩自殺曰自殺(謂罪/疑者)有
罪即加罪字(上文已書反逆者不必加/有罪字如衛后戾太子是)無罪而以幽
死者曰幽殺之(自殺/亦同)廢后不書因事見者曰卒自殺
者曰自殺國亡身廢守節不移而國統尋復者則有
其故號而書崩(孝平/皇后)秦漢以後王侯死皆曰卒賢者
則注云諡曰某(按劉秘丞說凡諸侯王以下當依陸/淳例書卒溫公以為確論而恨周秦)
(漢紀不可請本追改則是已覺通鑑書薨之失而悔/之矣陸淳說見春秋纂例盖薨乃臣子之辭不當施)
(之於國史也今從其說○又諡非生者之稱而通鑑/以諡加於薨卒之上亦非是今亦正之然非賢者則)
(虚美之辭亦無/所取故不復書)自殺者如后例(反逆如七國者/不復言有罪)僣國
之君稱帝者曰某王姓某卒稱王公者曰某王公姓
某卒(按溫公引三十國春/秋諸國之君皆書卒)后夫人不書因事而見者
曰某號某氏卒
凡無統之君稱帝者曰某王某殂稱王公者曰某王公
某薨(上無天子故得/因其臣子之辭)其后夫人如僣國例
凡蠻夷君長曰死(匈奴單于/烏孫昆彌)
凡盜賊酋帥曰死(隗囂/之類)
凡正統之君廢為王公而死者書卒而註其諡
凡正統之君葬(驪山萬年/長陵以下)立廟(太上皇廟/髙廟之類)預作陵(漢景/作陽)
(陵邑募民/徙居之類)廟(漢文作顧/成廟之類)追崇廟號(漢太祖太宗世/宗中宗之類)皆
隨事書之
凡正統之后特葬曰葬某諡皇后于某(自漢宣帝許后/始有諡而書葬)
(如此/例)合葬不地(如漢光武/昭烈之類)不當合而合則特書合葬
某陵(漢哀帝傅太后/合葬渭陵之類)
凡僣國無統之君陵廟因事乃書無事則見之注下(因/事)
(如魏作夀陵立/三祖廟之類)其后夫人亦然
凡正統追尊改葬立廟皆書(漢髙祖五年昭靈夫人昭/帝鉤弋夫人宣帝追諡戾)
(太子悼考悼后置園邑追尊悼考為皇考立寢廟哀/帝定陶共王去定陶之號光武立四親廟於洛陽徙)
(章/陵)
簒賊(晉董狐齊太史書趙盾崔杼弑君而不隠/史氏之正法也正如春秋魯君被弑則書)
(薨而不以地著之盖臣子隠諱之義聖人之/微意也前世史官修其本朝之史者多取春)
(秋之法然已非史法又况后世之人修前代/之史乃亦有為之隠諱而使亂臣賊子之罪)
(不白於世人之耳目者則於義何所當乎通/鑑所書巳革此弊然亦有未深切者今頗正)
(之如左觀/者詳之)
凡正統周秦以前列國弑君微者曰盜殺某君某(楚君/當之)
(類/)史失賊曰某國弑其君某(鄭君/之類)賊可見者曰某弑
其君某(韓嚴遂/之類)君失名則不名(韓哀侯/之類)賊官可見者
並著之(秦庶長/改之類)弑君而及其親屬者并書之(秦出公/及其母)
君出走而弑之曰某君出走某弑之(淖齒/之類)弑其君之
父母者隨事書之(秦魏冉弑恵文后趙/李兊弑主父之類)秦以後以兵
弑者天子則曰某人弑帝于某(如趙髙之類書/地以著其實)僣國
無統則曰某國某人弑其君于某(如魏司馬/昭之類)
凡以毒弑者加進毒字而不地(不可得而地故加進毒/以著其實如莽冀之類)
(霍顯又加/使醫字)疑者曰中毒崩(如晉恵帝之類史言或曰/司馬越之鴆而通鑑不著)
(其語今但如此書以𫝊疑/而著史家本語於其下)
凡事義不同者隨事異文(如吕后廢少帝幽殺之之類/少帝本非孝恵子特吕后所)
(自立而殺之故不得以弑書若少帝真當立之人無/可廢之罪則婦人之義夫死從子况天下之主乎雖)
(其主母亦不得免弑君之名矣元/魏馮后顯祖之事當以此裁之)
凡簒國其事不同故隨事異文而尤謹其始(如田氏并/齊三晉分)
(地秦人入寇之類至王莽董卓曹操等自其得政遷/官建國皆依范史直以自為自立書之革命則曰稱)
(帝而不曰受禪封其故君則曰廢/而不曰奉其弑之者自加弑例)
凡殺他國之君亦隨事而異文(魏殺衛君之類其因/戰而殺之見征伐例)
廢徙(謂下廢上者其上/廢下自入廢黜例)
凡未成君而有罪當廢者曰某有罪某官某奏廢之(昌/邑)
(王賀/之類)無罪為强臣所廢者曰某廢某為某(𢎞農王/之類)未
即位者如本號(孺子/之類)列國廢其君曰某國廢其君某
為某(三晉/之類)遷則曰某遷其君于某(齊田和/之類)
祭祀 (郊祀/冠昏) (封禪禮宗廟/舉盛 宴饗) (雜祠祭/學校)
凡正統郊祀天地建置遷徙皆書(雍五畤甘泉大畤汾/隂后土汶上明堂渭)
(陽五帝長/安南北郊)其行禮世一見之餘或因事而書
凡封禪皆書
凡宗廟之禮建置更革皆書(漢王二年立宗廟社稷例/不合書特書以備漢事太)
(上皇髙廟原廟顧/成廟太宗廟之類)其行禮不書或舉盛禮或因他事
乃書
凡襍祠祭因事乃書或有得失可法戒則特書之(得如/始皇)
(祠舜禹髙帝祠孔子之類失如文/帝作汾隂廟武帝祠竈求仙之類)
非正統用正統襍祠祭例(秦王郊見上帝于雍以僣/書又以見漢五畤所由起)
凡冠昏惟正統書(冠如漢恵昭之類/昏如漢平之類)
非正統則非有事義不書(如秦王冠以帶劍書楚/迎婦以忘讐書之類)
凡禮儀惟正統盛禮及有事義見得失者乃書(文帝藉/田明帝)
(大射養老之屬以得/書登靈臺以盛書)
凡置酒宴饗因事乃書(漢置酒南宫朝/賀置酒之類)
非正統者亦同上例(魏主髦養/老之類)
凡學校興廢皆書
凡事關道術者皆書(石渠白虎求書典/校圖讖漢禮律厯)
行幸 (巡幸/奔走) (田獵/)
凡正統巡行郡國曰帝如某○既行而止曰不至而還
○所過有事曰帝至某(間無異事/則不書帝)○所詣非一則指
其方曰帝某巡○還曰帝還宫(間無異事/則不書帝)○暫還復
出曰留㡬日
凡官府第宅曰幸○學校曰臨曰視○私出曰微行
凡㳺觀田獵之事各以其事書
凡奔走以實書○列國若僣國無統之君出走曰某號
某出奔某(諸侯失/地名)未有所止者曰出走(齊君/地)
凡非正統書法同但不書還或當特書以見事實則曰
還某(如魏主某還/洛陽之類)幸下著其字
恩澤 (制詔/遣使) (更革/巡行) (戒諭/號令) (遺詔/)
凡恩澤皆書正統曰赦(起漢髙祖五年至元帝永光二/年再赦之後依胡氏例無事意)
(者不/復書)○非正統者曰赦其境内○賜復(如髙帝復產/子者過沛復)
(其民/之類)除減租力役(恵帝減戍卒文/帝除田租之類)○問疾苦貸貧乏
(如漢文帝定振/貧養老之類)○恤死喪(如漢王棺/斂吏士)○錄囚徒(宣帝/令郡)
(國上/繫囚)○賜酺(趙主父/酺五日)
凡制詔謂前此所無而始為之者皆書之(秦置丞相趙/胡服秦置郡)
(縣為水徳漢初為算賦起/朝儀立原廟之類是也)
凡更革謂前此所有而今始改之者皆書之(秦變法廢/井田更賦)
(稅法更號除諡銷兵壊城焚書漢髙/除秦苛法文帝除肉刑短喪之類)
凡興作土工皆書之(如秦鑿涇水為/渠築宫治道)
凡戒諭皆書(周王使東/周公喻楚)
凡遺詔有事者皆書(如文帝短喪武帝宣帝/昭烈顧命章帝罷鹽鐵)
凡遣使巡行各隨事書之
凡號令謂措置一時之事者皆書之(如秦令民納粟拜/爵文帝令四方毋)
(來獻列侯/之國之類)
朝㑹 (聘問/割地) (游說/降附) (和好/貢獻) (交質/)
凡朝有事若非常乃書正統曰某侯來朝(周齊侯秦公/子少官㑹諸)
(侯來朝/之類)漢以後則書名衆則曰等
○非正統而相朝者曰某入朝于某(如韓王朝/秦之類)其相如
而非朝者各以其事書(如秦王稷薨韓王衰絰入/弔祠齊趙入秦置酒之類)
凡㑹盟皆書有主者曰某㑹某于某(齊田和㑹魏衛于/濁澤秦公子少官)
(㑹諸侯來朝秦誘楚㑹/武關秦㑹楚于宛之類)無主者曰某某㑹于某(齊魏/㑹田)
(諸侯㑹京師齊/魏㑹徐州之類)有事者各以事繫之(如濁澤以求為/諸侯徐州以相)
(王之/類)
凡聘問正統遣使于他國曰遣某官某使某(漢陸賈/劉敬)使
卑而無事者曰遣使如某他國通好而不臣者使來
曰某國遣使來聘使者則曰遣其臣某使者官重則
曰遣其某官某○間無異事而遣報使則曰遣某官
某報之有異事則曰遣某官某報其使
○非正統則曰某使某如某(燕樂/毅)略則曰某遣使如某
○間說則曰某使某說某而繫其事(秦使張儀說諸/侯連衡使以歇)
(歸約親用他例燕使蘇秦報未至秦王薨諸侯皆畔/衡復合從而不書者秦非燕所能使燕特資其行耳)
○乞師曰某使某如某乞師(趙公子勝/如楚乞師)○獻物曰某
使其獻某于某(趙使藺相如/獻璧于秦)
凡和好各依本文書之其非正統或曰某以某為和於
某或曰某請成于某或曰某與某平或曰某與某和
親或曰約親○正統我所欲曰遣某使某結和親或
曰與某和親彼所欲曰某請和親
凡交質曰某某質于某
凡割地從小入大曰某獻某地于某或曰某入某地于
某或曰某伐某某獻某或曰某以某為成于某或曰
云云某盡入某以謝或曰某割某以和于某從大入
小曰某與某某
凡降附正統曰某來降○力致曰降之(如赤眉/之類)○或隨
事書之(如曰南越王稱/臣奉貢之類)
○非正統曰某降于某○或隨事書之(如衛服屬三晉/聽命于秦韓稱)
(藩于秦王陵以兵屬漢隨/何以九江王歸漢之類)
凡貢獻正統曰某遣使入貢或云獻某物
○非正統曰某遣使貢獻于某或曰獻某物(如趙使藺/相如獻璧)
(于秦/之類)
封拜 (選舉/賜爵) (賞賜/賜姓) (殊禮孫徵聘/錄子)
凡正統封王皆書曰立某為某王(漢髙祖立長沙王芮/從兄賢弟交兄喜子)
(肥之類自武帝元朔二年以後封王/無事義者皆不書廢徙國除倣此例)更立曰更立或
曰徙(齊王信濟/北王志)封侯有故乃書曰封某為某侯(雍齒/之類)
因而命之者初命某為某諸侯(周威烈三晉安/王田和之類)封者
多則統言之(如云始剖符封功臣為徹侯太后王諸/吕齊王卒分齊地立悼恵王子六人為)
(王梁王武卒分梁/地王其子五人)益封進爵有故則書(漢文帝論功/益戸有差成)
(帝益封河間王良/進孔吉等爵之類)褒先代聖王之後而封者悉書之
(武帝封姬嘉/成帝封孔吉)
○宦者封爵皆加宦者字(如鄭衆之屬以著/刑臣有功之始)
凡以親戚貴重者書其屬(如元舅王鳳之類以/著外家與政之禍)
凡非正統封其臣子有故則書曰某封某為某(即墨大/夫商君)
(之/類)親屬則曰某封某某為某(趙勝/之類)
凡相王見即位例
凡正統命官曰以某人為某宰相皆書(漢丞相相國三/公及權臣秉政)
(者皆書御史大夫因事乃書自/永初元年以後三公因事乃書)餘官非有故不書(有/功)
(有事若其人之賢否用舎繫/時之治亂安危者乃特書之)宦者除拜當書者皆加
宦者字(如石顯之類以著/刑臣與政之禍)
○因事而命官者某人云云以為某官(周吳起/漢蘇武)非正統
命官非有故不書(衛鞅申不/害之類)
○魏晉以後一除數官則書其重者(三公丞相大將軍/大司馬侍中中書)
(監令尚書/令僕射)○州鎮但云都督某某等州軍事無都督
號者但云某州刺史有異者全書及所鎮(如琅邪王/睿為安東)
(將軍都督揚州/治建業之類)
凡選舉皆書(如漢髙帝求賢詔恵帝復孝弟/力田文帝舉賢良方正之類)
凡賜服(周賜秦以/黼黻之類)賜爵(卜式/之類)號(婁敬/之類)姓(同/上)婦人號(博平/君之)
(類/)物(董宣毛義/鄭均之類)皆書
凡殊禮皆書(如致伯于秦蕭何劍履上殿賜淮南王几/杖王莽加號九錫之類王莽是自為之以)
(自為書餘/倣此例)
凡徵聘隠士從其本文或曰迎(申公龔/勝之類)或曰徵(周黨嚴/光之類)
凡追褒勲賢皆書(如盡像如光武祭蕭何霍/光獻帝祭陳蕃等之類)
凡錄功臣子孫皆書(如宣帝求髙祖功臣子孫失侯者/賜金復其家封蕭何子孫之類)
征伐 (叛亂/師名) (僣竊/勝負) (夷狄/戰) (遣將/)
凡正統自下逆上曰反有謀未發者曰謀反兵向闕曰
舉兵犯闕
凡調兵曰發集兵曰募整兵曰勒行定曰徇行取曰略
肆掠曰侵掩其不備曰襲同欲曰同合勢曰連兵并
進曰合兵在逺而附之曰應相接曰迎服屬曰從益
其勢曰助援其急曰救開其圍曰解交兵曰戰尾其
後曰追環其城曰圍
凡勝之易者曰敗某師平之難者曰捕斬之舎此之彼
曰叛曰降于某附于某犯城邑寇得曰陷居曰據
凡僣名號曰稱(周列國稱王稱帝漢以後僣國簒/賊稱皇帝盜賊稱帝稱天子之類)
○人微事小曰作亂人微衆少曰盜衆多曰羣盜
○犯順曰寇(秦伐韓趙周約諸侯/欲伐秦秦人攻西周)
凡中國有主則夷狄曰入寇或曰寇某郡事小曰擾某
處中國無主則但云入邉或云入塞或云入某郡殺
掠吏民
凡正統天子親將兵曰帝自將(如漢髙擊臧/荼利㡬之類)遣將則曰
遣某官某將兵○大將兼統諸軍則曰率㡬將軍或
云督諸軍或云護諸將○將卑師少無大勝負則但
云遣兵○不遣兵而州郡自討則云州郡或云州兵
或云郡兵置守令平盜賊曰以某人為某云云(成帝/河平)
(二年西夷相攻以陳立為牂牁太/守討平之以虞詡為朝歌長之類)
凡正統用兵於臣子之僣叛者曰征曰討(如漢髙祖於/韓王信之類)
於夷狄若非其臣子者曰伐曰攻曰擊其應兵曰備
曰禦曰拒皆因其本文(如漢髙祖於共尉臧/荼利㡬匈奴之屬)
凡人舉兵討簒逆之賊皆曰討(漢王討西楚吕臣/劉崇翟義之類)
凡戰不地屢戰則地極逺則地
凡書敵於敵國曰滅之(韓滅鄭/之類)於亂賊曰平之敵國亂
賊嵗久地廣屢戰而後定則結之曰某地悉定或曰
某地平
凡得其罪人者於臣子曰誅於夷狄若非臣子者曰斬
曰殺
凡執其君長將帥曰執曰虜曰禽獲曰得皆從其本文
凡阬斬非多不書○取地非多且要不書
凡師入曰還全勝而歸曰振旅(趙充國/之類)小敗曰不利彼
為主曰不克大敗曰大敗或曰敗績將帥死節曰死
之
凡人討逆賊而敗者亦曰不克死曰死之(劉崇翟/義之類)其破
滅者亦以自敗為文(三輔兵皆/破滅之類)
凡非正統而相攻先發者不曰寇陷後應者不曰征討
其他悉從本文惟治其臣子之叛亂者書討討而殺
之曰誅
廢黜 (后妃/諸王) (太子/國除)
凡正統廢其后太子諸侯王而無以考其罪之實者曰
某人廢(如漢彭越/陳后之類)罪狀明白者加有罪字(罪已見者/云以罪若)
(反逆大罪已/見則不必加)無罪曰廢某人(如漢景帝廢薄/后太子榮之類)
凡書國除者著其事(燕王建/之類)有罪亦如之
凡自貶號者因其本文(衛侯衛/君之類)
凡非正統者句上皆加國號廢字在上者下加其字(例/皆)
(倣/此)
罷免 (囚繫/誅殺) (流竄/寛宥)
凡罷免罪不著者曰某官某免并免爵者曰某官某爵
某免為庶人(流徙者即不/言為庶人)著者名下加有罪字(或作/以罪)
無罪者曰免某官某并免爵者曰免某官某爵某為
庶人䇿免者加䇿免字
凡謝病請老致仕宰相賢臣則書(張良王吉二/疏韋賢之類)
凡就國貶左遷亦依罷免例分三等罪疑則姓名在上
罪著則加有罪字無罪則云遣某人就國貶某官某
為某官左遷某為某官
凡上印綬收印綬從本文(鄧禹王/商之類)
凡下獄死罪不著者曰某官某下獄死罪狀明白者名
下加有罪字(或云/以罪)無罪者曰下某官某獄殺之其以
赦出或被刑若自殺不食死之類各隨其事書之官
已見者不復見惟無罪而賢者則特書之雖以廢免
亦曰故某官爵某
凡誅殺叛逆或大罪曰某官某伏誅或曰誅某官某或
曰討某官某誅之(秦趙髙漢韓王信諸/吕子𢎞七國之類)
凡他罪明白者曰有罪棄市罪疑者去有罪字無罪曰
殺某官某(趙李牧秦李斯漢/韓信彭越之類)
凡書官例與下獄例同族其家夷其族夷三族族誅某
人家族滅某人家皆從本文
凡欲殺而釋之者(韓信朱/雲之類)○欲治而寛之者(梁王立/之類)○
當誅而不果者(王氏五/侯之類)
人事
凡鄉里世系不能悉記惟賢者則著其略
凡諸臣之卒惟宰相悉書賢者曰某官某爵姓名卒而
註其諡(說見崩/葬例)常人則不爵不姓不諡(姓未見/者著之)
凡賢臣特書依賢相例官爵惟所有處士曰處士衆人
則因事而見曰某官姓名卒而已無官則爵無爵則
姓名而已某官爵已見者亦不復書
凡卒于軍者曰軍(祭遵/馮異)非其地則地(管寧/之類)
凡自殺者曰自殺有罪者加有罪字
凡賢臣遇害曰某殺某其官爵如本例(來歙岑/彭之類)
凡衆殺稱人(吳起蘇/秦之類)盜殺稱盜(俠累/之類)
凡死節者皆異文以見褒(劉崇翟義劉快龔勝/王經劉諶諸葛瞻)
凡無統之世惟宰相不悉書餘並依正統例但各如其
國名
凡僣國之臣不以賢否皆因事乃見而依無統常人之
例
凡簒賊之臣書死(范増王舜/揚雄之類)
凡戰死書死
凡一人之往來去就關國家利害繫時世輕重者不以
賢否皆書(孟軻吳起衛鞅李斯張/良諸葛亮管寧之類)或有他事當見者
亦書(田文/之類)
凡有官者書官惟初除一見後改除乃復見之
凡宰相官重者書官而去姓(如相國何大/將軍光之類)爵異者書爵
而去姓(魏公操魏/王操之類)
凡無統大國之臣依正統小國僣國雖權臣貴重但書
姓名
凡正統諸侯王既卒皆以諡稱
災祥
凡災異悉書祥瑞或以示疑或以著偽乃書
凡因災異而自貶損求言修政施恵者皆書無實者或
不悉書
王栢凡例後語
通鑑綱目之恵後學久矣李果齋後語曰著書之凡
例立言之異同附列於其後然有是言也而未見是
書也五十有餘年莫有知其詳者未嘗不撫卷太息
遐想於斯焉噫麟筆絶而史法壊司馬公鑑古託始
三侯之僣命自是權謀變詐之習益深坑師滅國干
統夷族相迹而奔興廢離合轇轕於一千三百六十
二年之間其端如毛朱子推絜矩之道寓權衡之筆
大書分註自相錯綜以備經𫝊之體史遷以來未始
有也茍非發凡釋例一以貫之則述作之意孰得而
明勸懲之意孰得而辨而大經大法所以扶天倫遏
人欲修百王之軌度為萬世之準繩者何以見直書
不隠之實是豈尋行數墨強探力索者所可得其彷
彿哉宜後學之所大恨也一日觀訥齋趙公文集間
有考亭往來書問乃知綱下之目盖屬筆於訥齋而
昔未之聞訥齋曰凡例一冊已抄在此信乎果有是
書也塵編將發影響自露及因上蔡書堂奉祠謝君
(作章/)為趙之婣力囑其訪問曰嘗毁於水而未必存
越一年始報曰凡例幸得於趙君(與巒/)錄以見授如
獲天球𢎞璧復得傃軒趙公本參校互正遂成全書
今諸本所刋序例即此凡例之序也其後列十有九
門總一百三十有七條凡下有目目下有類正統無
統之分甚嚴有罪無罪之别亦著或君其王或主其
帝或以盛書或以僣書或以得失書或以更革建立
書有以自為自稱書者有以賢否用舎書者有以可
戒可法書者有以示疑著偽書者或著刑臣有功之
始或著刑臣與政之始或著外家與政之始征寇誅
殺之不同薨殂卒死之有異條分縷析該覈謹嚴治
亂躍如也昔夫子之作春秋因魯史之舊文不見其
筆削之迹正以無凡例之可證朱子曰春秋𫝊例多
不可信非夫子之為也今綱目之凡例乃朱子之所
自定其大義之炳如者固一本於夫子至若曲筆亂
紀隠慝匿情有先儒之所未盡者悉舉而大正之盖
深以邪說横流誠有甚於洚水猛獸之害有不可辭
其責朱子亦謂綱目義例益精宻亂臣賊子真無所
匿其形矣開歴古之羣䝉極經世之大用謂之續春
秋亦何愧焉吁朱子之書流行天下無有遺者獨此
一卷晦迹既久殆將堙淪不廣其𫝊則讀是書者終
無釋疑而辨惑遂鋟梓于稽古堂與同志共之有宋
咸淳乙丑正月朢金華王栢書
文天祐凡例識語
右通鑑綱目凡例得之今貳車潘公(子輿/)盖金華始
鋟木而學者多未見也是書固宜與綱目並出然自
乾道壬辰今百年矣彼先後顯晦之故抑有其數耶
發凡以言例夫子何隠乎爾而使後之人隨義而昭
明之殆有所屬不然夫子豈靳乎是而不𫝊哉執𫝊
例以求春秋勿可執是書以求綱目則可微綱目無
以知春秋微是書無以讀綱目信其𫝊之不可不廣
也貳車念家學考亭謂刻諸學宫以恵我人既成矣
復相語曰安得併刻綱目備此一書以為宣學鉅麗
之典也哉郡文學掾廬山文天祐謹識
御批資治通鑑綱目卷首上